資金管理制度【共15篇】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資金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資金管理制度1
物業財務管理制度之投資及資金管理
1、權益的`管理
a.實收資本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管理。
b.資本公積、未分配利潤、儲備基金等股東權益應按政府相關法規和董事會的決議進行處置和分配。
2、投資管理
未經公司董事會批準不得進行證券投資,其他長期投資按批準權限、申報程序上報公司董事會批準。
3、融資管理
融資必須經公司董事會批準。
4、擔保管理
未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嚴禁對本公司及以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5、債權、債務的管理
對各項應收款、預付款、存出存入保證金要及時入帳,明確責任人,按季核對,及時催收。對確實無法收回的,如屬經辦人責任,則由經辦人承擔全部或部分賠償責任。
6、資金管理
a.基本原則:根據深圳物業管理行業管理辦法有關管理酬金提取規定,公司按一定比例收取管理酬金后,分公司(管理處)盈余應屬全體業主,各分公司(管理處)往來帳戶要及時清理不得占用公司資金,公司無特殊情況亦不得占用分公司(管理處)資金。公司財務部統籌安排使用自有資金,實行資金計劃管理。
b.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公司董事會批準,不得將資金借給外單位或個人;也不得向外單位或個人提供公司銀行帳號。
c.銀行貸款必須向公司董事會申報,經批準后實施。
d.加強對外幣資金的管理,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有關法規辦理外幣業務。
f.開設銀行帳戶應書面報告公司主管財務副總裁批準后,報公司財務部備案,銀行帳戶檔案資料由財務部指定專人保管,帳戶管理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資金管理制度2
專項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針對特定業務領域或項目實施精細化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業務質量,防范潛在風險。它涵蓋了企業的各個層面,從人力資源到財務,從市場營銷到生產運營,無一不在其管轄范圍內。
內容概述:
1、人力資源:如招聘流程、績效考核、員工培訓與發展等。
2、財務管理:如預算制定、成本控制、審計監督等。
3、市場營銷:如市場調研、品牌推廣、銷售策略等。
4、生產運營:如質量控制、供應鏈管理、設備維護等。
5、技術研發:如知識產權保護、新產品開發、技術更新等。
6、合規與風險管理:如法律法規遵守、內部審計、危機應對等。
資金管理制度3
。ㄒ唬┈F金管理
1、庫存現金不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有情況變化,重新向銀行申請辦理核定手續。
2、各項收入及時解繳銀行,不坐支現金。
3、辦理現金收支,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收到現金及時開出相應的.收據。付出現金,及時入帳,結出余額,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二)銀行存款管理
1、銀行存款是貨幣資金的主要部分,每筆貨幣資金的收付,包括現金的繳存和提取,都必須反映在銀行存款的帳戶中,并于月度終了時進行對帳。
2、對銀行存款收支進行嚴格控制,監督存款的使用,以便使單位的貨幣帳支活動符合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計劃的完成要求。
3、只開設一個基本銀行帳戶,不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其他貨幣資金收支活動,都通過銀行轉帳結算,不使用現金。
4、及時與銀行對帳單進行核對,保證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ㄈ⿲m椯Y金管理
1、嚴格劃清各項專用資金使用界限。不相互擠占,不相互留用,遵循專款專用原則。
2、專項資金按項目分別核算,分別管理,分設帳戶,以便各級管理部門的審查和監督,保證資金的合理使用。
資金管理制度4
1、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確了公司內部資金融通及調撥的管理要求與操作規范,明確有關部門職責,以對內部資金融通及調撥事項統一管理,有效控制,降低公司資金成本。
2、適用范圍
本程序管理文件規范了公司內部資金融通及調撥的業務過程,適用于董事會、財務部、以及涉及資金統一計劃的各下屬控股子公司董事會、財務部等相關部門。
如未進行特別說明,本程序管理文件內所稱控股子公司均指其資金納入公司資金統一計劃管理的控股子公司。
3、相關程序及文件
3.1對外結算管理程序fm-tm-03
4、職責
4.1總裁
召開公司月度資金協調會,協調平衡資金缺口,討論落實內部資金融通及調撥計劃;
審批內部資金融通申請報告;
簽署財務管理協議;
4.2財務總監
審核批準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資金使用計劃;
審核月度內部資金融通計劃;
審核各控股子公司銀行賬戶存款情況;
審核內部資金融通申請報告;
4.3財務部
負責編制公司財務預算、綜合預算、資金使用計劃;
編制完成公司年度內部資金融通計劃;
審核控股子公司的季度或月度資金使用計劃是否符合年度預算;
負責內部資金調撥;
向公司領導層提供各控股子公司銀行賬戶存款情況;
按照付款審批程序辦理轉賬業務;
5、管理權限
5.1首創置業總部統一安排內部資金調劑,并由總部財務部負責制訂實施方案并進行實施管理。
5.2內部資金的融通及調動的審批權人為財務總監和總裁,所有的內部資金融通申請報告需由財務總監和總裁審批簽字。
5.3財務管理協議的簽署權人為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6、工作程序
6.1內部資金融通計劃管理
步驟
完成時間
涉及部門及崗位
步驟說明
1
財務部預算管理崗
根據經批準的公司總部及各控股子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平衡資金缺口,編制年度綜合預算。
2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根據年度綜合預算,編制完成《公司年度內部資金融通計劃》,提交財務總監審批。
3
財務總監、資金管理崗
如果財務總監審批不通過,則返至資金管理崗修改;如果通過,則由資金管理崗存檔。
4
每月20日
各控股子公司財務部
按照經批準的年度財務預算,編制完成月度資金使用計劃,提交公司總部財務部。
5
財務部預算管理崗
審核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資金使用計劃是否符合年度預算,提交財務總監。
6
財務總監
審批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資金使用計劃,下發給財務部資金管理崗;若不通過,則返至預算管理崗修改。
7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根據經批準的各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資金使用計劃,編制完成月度內部資金融通計劃,提供各控股子公司銀行賬戶存款情況,上報財務總監。
8
財務總監
審批月度內部資金融通計劃和各控股子公司銀行賬戶存款情況,若不通過則返回資金計劃崗修改,若通過則提交總裁。
9
每月30日
總裁
召開公司月度資金協調會,協調平衡資金缺口,討論落實內部資金融通及調撥計劃。
6.2內部資金融通業務管理
6.2.1公司總部資金融入
步驟
完成時間
涉及部門及崗位
步驟說明
1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公司月度資金協調會后,與融出資金控股子公司財務部協商制訂內部財務管理協議草案,包括:融通金額、融通期限、資金占用費率、還款計劃以及逾期不能歸還的罰則等,財務總監參與并指導該過程。
2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提出書面內部資金融通申請,內部資金融通申請須注明借款金額、資金占用費率、還款計劃以及罰則等報財務總監。
3
財務總監
審批內部資金融通申請報告,若不通過則返回資金管理崗修改,若通過則提交給總裁。
4
總裁
審批內部資金融通申請報告。若通過則下發至融出資金控股子公司。
5
融出資金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依據總裁審批的內部資金融通申請報告所確定的資金融通條件,簽署財務管理協議。
6
公司總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署財務管理協議。
7
財務部綜合管理崗
財務管理協議存檔。
8
融出資金控股子公司財務部
開出轉賬支票送公司總部財務部。
9
財務部出納
辦理轉賬業務。(參見對外結算相關程序)
6.2.2公司總部資金融出
步驟
完成時間
涉及部門及崗位
步驟說明
1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公司月度資金協調會后,與融入資金控股子公司財務部協商制訂內部財務管理協議草案,包括:融通金額、期限、資金占用費率、還款計劃以及逾期不能歸還的罰則等,財務總監參與并指導該過程。
2
融入資金控股子公司財務部
提出書面內部資金融通申請,內部資金融通申請須注明借款原因、金額、期限、用途、資金占用費率、還款計劃以及罰則等報公司總部財務部。
3
財務總監
審核內部資金融通申請報告,提交給總裁。
4
總裁
審批內部資金融通申請報告。
5
融入資金控股子公司財務部
依據總裁審批的內部資金融通申請報告所確定的資金融通條件,準備公司總部所需資料,到公司總部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
6
公司總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署財務管理協議。
7
財務部綜合管理崗
財務管理協議存檔。
8
財務部出納
按照對外結算程序辦理有關轉賬手續。
7、單據與記錄
7.1公司年度內部資金融通計劃
7.2內部資金融通申請報告
7.3財務管理協議
資金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加強項目資金管理,規范項目資金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項目資金管理的基本原則:計劃管理、統一使用、以收定支、控制使用、開源節流、提高效益。
第三條
財會部門辦理水利基本建設資金支付手續時,必須符合下列程序:
。ㄒ唬┙涋k人審查。經辦人對支付憑證的合法性、手續的完備性和金額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實行工程監理制的`項目須監理工程師簽字;
。ǘ┯嘘P業務部門審核。經辦人審查無誤后,應送建設單位有關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
。ㄈ﹩挝活I導核準簽字。
第四條
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財會部門不予辦理水利基本建設資金支付手續。
。ㄒ唬┻`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的;
。ǘ┎环吓鷾实慕ㄔO內容的;
。ㄈ┎环虾贤瑮l款規定的;
(四)結算手續不完備,支付審批程序不規范的;
(五)不合理的負擔和攤派。
第五條
定期做好項目資金分析。
項目資金分析是項目經濟活動分析的重要內容。項目應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通過對收支情況分析,及時發現項目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資金管理制度6
流動資金管理制度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核心部分,旨在確保企業日常運營的資金流動性,優化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風險。它涵蓋了資金流入、流出、存儲和周轉的各個環節,以實現資金的最大化利用。
內容概述:
1、資金預測與規劃:預先估計未來的.收入和支出,制定合理的資金預算,確保資金供需平衡。
2、庫存管理:有效控制庫存水平,減少過度庫存造成的資金占用。
3、應收賬款管理:加快應收賬款回收速度,減少壞賬損失。
4、應付賬款管理:合理安排付款時間,延長付款期限,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5、現金管理:保持適當的現金儲備,以應對突發情況。
6、融資策略:選擇合適的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保證資金來源穩定。
7、成本控制:嚴格控制各項成本,提升盈利水平。
資金管理制度7
一、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貨幣資金(亦可稱現金)管理是酒店財務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牽涉面廣。因此必須加強管理,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以保證貨幣資金的正常使用和周轉。
(二)酒店貨幣資金管理主要包括現金的管理和銀行存款的管理。
(三)現金的管理。
(1)現金使用范圍主要限于:○1支付工資、獎金及工資性津貼等。
○2支付差旅費。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起點(一千元)以下的零星開支。
(2)對于營業收入中所取得的現金,規定由出納進行清點并送銀行。任何人都不得坐支現金。
(3)財務部在收支現金時,要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及所附單據是合法,數額是否完整,簽字手續是否齊備等。對不符合制度規定的,應予以糾正或拒絕辦理收付。
(4)認真做好庫存現金保管工作,F金和有價證券必須放在銀箱里以確保安全和完整無缺。
(5)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配備備用金時,應向財務部提出申請,經財務部經理審核批準后由出納負責辦理。備用用金支出不得超過規定范圍和業務內容不得移作他用或私人挪用,支出主管對各部門備用金使用情況定期抽查。
(6)各部門領發工資、獎金如待領部分或多余的,應及時交財務部,各部門不得存放現金。
(7)現金一切收付款項,均須按業務性質分別填寫交款單或支款單。單上都應寫明收付的內容、用途及有關情況、金額,并由有關人員審核蓋章后方能辦理收支款手續。
(8)現金收支業務必須當日登記現金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杜絕用白條或原始憑證抵庫、堵塞帳外現金,現金收付憑證和收支結存單,按規定需送審核員審核。
(9)各部門的收付款項都應通過財務部門入帳。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自留現金,不得私設'小金庫'。財務部應經常督促檢查。
(四)銀行存款的管理
1、對超過現金收付限額以上的款項進行收付時,必須通銀行結算。
2、酒店因經營業務需要使用轉帳支票付款,一律由各部門填寫支票清單,部門經理簽字后,經財務部經理審批后報總經理室批準后方能辦理領取支票手續。
3、支票領用者,必須在支票登記簿上寫明領用日期、付款內容并簽字后方可領用。凡領用后的支票應在7天內將發票送回財務部,并注銷登記。對我無特殊原因而逾期不送回者,按規定進行處罰。 4、財務部門簽發轉帳支票時,就進行登記并將支票項目填寫齊全,不準簽發空頭支票。當無法明確收款單位名稱、金額時,也應把支款用途、簽發日期寫清楚。
5、實行計劃控制的費用或物資采購,在付款時就同時核實計劃,超計劃的部分必須按規定辦理追補手續后,方能付款。
6、遵守銀行有關規定,不得將銀行帳戶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保管好空白支票及已用支票存根。
7、正確使用和審核各種銀行結帳憑證,及時辦理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并及時審核銀行往來對帳單,月末有未達帳款,就查明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五)每月根據酒店貨幣資金使用情況編制'現金流量表',反映當月酒店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流入、流出及存款余額的情況。每年需編制年度現金流量表,'現金流量表',由財務部資金支出主管負責編制,并需附上情況分析報告送財務部經理審批,同意后報總經理室。
二、營運資金控制管理制度
(一)營運資金是指保證酒店活動正常進行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其組成的項目主要有:
1、貨幣資金(稱現金):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
2、結算資金:應收寓客帳、應收帳款(外客帳及其他應收款)。
3、儲備資金:食品原料、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器皿餐具等。
4、生產資金:在產品、待攤費用。
(二)營運資金的主要來源:
1、撥入,即由上級主管部門或投資股東投入。
2、貸款,即向銀行申請貸入。
3、利潤中提取,酒店通過從經營所獲利潤中的企業發展基金'中提取。
(三)為保證酒店各項經濟活動的正常進行,營運資金不能用于基本建設投資、更新改造、固定資產大修理以及職工福利支出。任何人或部門都不得以任何名義抽調、挪用酒店的營運資金。對違反規定的,財務部應予以抵制。
(四)酒店的營運資金實行分級歸口管理。其原則是誰用誰管,管用結合,權責合一。各歸口管理部門職責為:
1.財務部
(1)編制營運資金管理及收支等有關計劃。
(2)會同有關歸口部門核定營運資金定額,并層層落實。
(3)建立費用預算管理制度及分析檢查制度。
(4)及時清理應收的預付款。
(5)定期檢查備用金使用情況。
(6)控制儲備資金定額、核定各項物資的最高限量和最低儲備量,壓縮庫存,加速資金周轉。
(7)做好材料物資的收、發、存工作。建立損壞賠償、定期盤點及報廢制度,積極處理呆滯積壓物資。
(8)提供物資消耗有關資料,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物資消耗定額。
(9)負責資金調度,組織資金調度,組織資金供應,分析營運資金占用情況,考核營運資金使用效果。
2、餐飲部
(1)會同財務成本控制部門制定食品原料、物料用品消耗定額管理辦法。
(2)加強對已領用的食品原料、物料用品及在產品的`管理。
3、客房部
(1)會同財務成本控制部門制定物料用品消耗定額管理辦法。
(2)加強對已領未用物料用品的管理。
(3)加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五)營運資金的考核指標主要有:定額營運資金周轉天數、每百元營業收入占用定額營運資金(即營收資金率)、食品原料周轉天數等等。
1、必須在保證酒店經營活動需要的前提下,盡量減少資金占用量,提高資金利用效果,做到少花錢,多辦事。
2、編制的定額營運資金計劃應同酒店綜合經營計劃保持銜接。
(六)酒店每年應定期或不定期對營運資金的使用進行清查工作。
1、物資材料的清查:
(1)日常清查。財務部每月組織有關人員按物資類別對實物進行輪番抽查。每次抽查率不少于5%,清查時,通過認真核對,做到帳、卡、物三相符。同時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查明原因,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2)年度清查。財務部于每年末組織有關部門組成清查財產小組,負責對各類物資進行全面清查核算采取永續盤存制方法進行。清查結束,必須清點造冊。對清查中發現的盈虧及損壞的物資必須查明原因。對超儲積壓的物資提出處理意見。
2、貨幣資金和結算資金清查:
(1)庫存現金必須日清月結。
(2)每月月末編制的銀行存款調節表,對未達帳都要查明原因并有說明。
(3)應付帳款必須及時清理。
(4)應收帳款必須及時催收,每月編制明細表,做到筆筆有著落。
(5)備用金借用人員須在年底辦理轉借手續。
(七)營運資金的報損
1、現金。酒店在現金收付中出現的長短款,應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后及時處理。短款一般由責任者賠償,長款列作營業外收入。具體按結帳收款中有關規定辦理。
2、物資報損。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資金管理制度8
一、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
1、財務收入管理制度.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發包、
租賃、投資、資產處置等集體收入,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以及補助、補償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一事一議”資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等,應當及時入帳核算,做到應收盡收.嚴禁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要加強票據管理,杜絕“白條”抵庫.要定期與開戶銀行核對賬目,定期盤點庫存現金,做到賬款相符,賬實相符。
2、財務開支審批制度.日常開支按規定程序審批,重大事項開支應當履行民主程序。財務開支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交民主理財小組集體審核.審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報經主管財務的負責人審批同意并簽字(蓋章),由會計人員審核記帳。財務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財務公開程序進行公開,接受全體成員監督。
3、財務預決算制度。年初應當編制全年資金預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決議并張榜公示;預算調整時,要嚴格履行相關程序。年終應當及時進行決算,并將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結果向全體成員公布。
4、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度。明確各財務管理崗位的職責、權限,實行賬、款分管,支票、財務印鑒分別保管。實行會計委托代理的地方,要按照會計核算主體分設賬戶(簿)。應當尊重各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所有權和財產管理自主權,不得改變集體資金的性質.
5、財務公開制度。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財務活動情況及有關賬目,定期逐筆逐項向全體成員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年初公布財務收支計劃,半年公布各項收入、支出情況,年末公布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等情況.
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1、資產清查.定期進行資產清查,重點清查核實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各種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做到賬實、賬款相符.
2、資產臺賬.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四荒地”、房屋、辦公設備、農業基礎設施等固定資產,要按資產的類別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及時記錄資產增減變動情況。資產臺賬的內容主要包括:資產的名稱、類別、數量、單位、購建時間、預計使用年限、原始價值、折舊額、凈值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還應當登記承包、租賃單位(人員)名稱,承包費或租賃金以及承包、租賃期限等。已出讓或報廢的,應當及時核銷.
3、資產評估。集體經濟組織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以參股、聯營、合作方式經營集體資產,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產權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設等,應當進行資產評估。評估由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或具有資質的單位實施。評估結果要按權屬關系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全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
4、資產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應當制定相關方案,明確資產的名稱、數量、用途、承包、租賃、出讓的條件及其價格,是否招標投標等事項;同時履行民主程序。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經營時,應當簽訂經濟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并向全體成員公開。經濟合同及有關資料應當及時歸檔并報鄉鎮農業服務中心備案。
5、資產經營。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經營的,要加強合同履行的監督檢查,公開合同履行情況;收取的`承包費和租賃金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資產,要明確經營管理責任人的責任和經營目標,確定決策機制、管理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并向全體成員公開.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經營的,其股份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要定期對集體資產的使用、維護和收益進行檢查,確保集體資產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農村集體資源管理制度
1、資源登記簿制度。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灘涂等集體資源,應當建立集體資源登記簿,逐項記錄。資源登記簿的主要內容包括:資源的名稱、類別、坐落、面積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集體資源,還應當登記資源承包、租賃單位(個人)的名稱、地址、承包、租賃資源的用途,承包費或租賃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以及發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事項等要重點記錄。
2、公開協商和招標投標制度.集體所有且沒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以及果園、養殖水面等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采取公開協商或者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以公開協商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由雙方議定。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應當通過公開競標、競標確定.招標應當確定方案,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明確項目的名稱、數量、用途、期限、標底等內容;招標方案必須履行民主程序。在招標中,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中標權。招標投標方案、招標公告、招標合同和相關資源應當報鄉鎮農村經營管理站備案。
3、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制度。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簽訂書面協議,統一編號,實行合同管理。合同應當使用統一文本,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上交的收入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并定期公開.經濟合同及有關資源應及時歸檔并報鄉鎮農村經營管理站備案。
4、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制度。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集體資產和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于發展生產、增加集體積累、集體福利和公益事業等方面,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不得用于發放干部報酬、支付招待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要納入賬內核算,嚴格實行專戶存儲、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專項審核監督.
資金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無錫xx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與管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業務規則和《無錫xx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募集資金”系指公司通過法律規定的向投資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資金,包括發行股票或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但不包括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募集的資金。
第三條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資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資金獲取不正當利益。
第四條公司董事會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并確保本制度的有效實施。
第二章 募集資金儲存
第五條公司募集資金應當存放于董事會確定的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募集資金專戶”),專項用于募投項目的支出。募集資金專戶不得存放非募集資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六條公司應當在發行股份認購結束后驗資前,與主辦券商、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訂三方監管協議,并將三方監管協議在股票發行備案材料中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提交報備,在有效期屆滿前因主辦券商或商業銀行變更等原因提前終止的,公司應當自協議終止之日起兩周內與相關當事人簽訂新的協議。
第七條募集資金到賬后,公司應及時辦理驗資手續,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公司應將募集資金及時、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資金專戶內。
第三章 募集資金使用
第八條公司在取得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出具的股份登記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發行募集的資金。
第九條募集資金應當用于公司主營業務及相關業務領域。公司應當嚴格按照發行文件中承諾的募集資金用途使用募集資金,實行?顚S。
第十條募集資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投資于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營業務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不得通過質押、委托貸款或其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
第十一條公司應當確保募集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方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方利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獲取不正當利益。
第十二條在募集資金使用過程中,在不影響項目建設的前提下,經公司董事會決策并披露后,公司可以將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其投資的產品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產品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
(二)流動性好。
(三)投資產品的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投資產品不得質押,產品專用結算賬戶(如適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資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條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投資產品的,應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監事會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公司應當在董事會會議后2個工作日公告下列內容:
(一)本次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包括募集時間、募集資金金額、募集資金凈額及用途等;
(二)閑置募集資金投資產品的額度及期限;
(三)投資產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資范圍及安全性;
(四)監事會出具的意見。
第十四條公司閑置募集資金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應當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并披露,且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不得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或者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二)已歸還前次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如適用);
(三)單次補充流動資金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閑置募集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時,僅限于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購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債公司債券等的交易。
第十五條在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將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度的實際情況通過自籌資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資金到位后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予以置換。若本次募集資金凈額低于上述項目擬投入募集金額,不足部分公司自籌解決。在不改變本次募投項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會可根據項目的實際需求,對上述項目的募集資金投入順序和金額進行適當調整。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應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監事會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 募集資金用途變更
第十六條公司募集資金應當按照發行文件所列用途使用。公司募集資金用途發生變更的,必須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且經監事會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后方可變更。
第十七條公司擬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應當在提交董事會審議后2個交易日內公告以下內容:
(一)原募集資金用途及變更的具體原因;
(二)新的募集資金用途;
(三)監事會對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意見。
第五章 募集資金用途使用管理與監督
第十八條公司財務部應建立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臺帳,詳細記錄募集資金存放開戶行、賬號、存放金額、使用項目、逐筆使用情況及其相應金額、使用日期、對應的會計憑證號、對應合同、批準程序等事項。
第十九條監事會應當持續關注募集資金實際管理與使用情況。監事會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鑒證報告。公司應當予以積極配合,并承擔必要的費用。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公司董事會負責,報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并批準后方才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觸的,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或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負責解釋。
資金管理制度10
資金使用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涉及企業日常運營、投資決策、風險管理等多個環節。這樣的.制度旨在確保資金的有效利用,防范財務風險,促進企業的穩定發展。
內容概述:
1、預算管理:明確資金的收入與支出預算,合理分配資源,防止過度消費或資金閑置。
2、審批流程:設立嚴格的審批程序,控制每一筆資金的動用,防止濫用職權。
3、賬戶監控:定期審計賬戶,確保資金流向清晰,防止欺詐和挪用。
4、風險評估:對投資項目進行風險分析,制定相應的風險應對策略。
5、財務報告:定期編制和審核財務報表,反映企業資金狀況,為決策提供依據。
6、內部控制:建立內部控制機制,確保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和透明度。
資金管理制度11
1總則
1.1為加強公司項目專項資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規范使用專項資金,根據國家有關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1.2項目專項資金是指公司在科技研發、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產品創新等方面符合國家和省市地產業發展需要納入重點支持類產品和項目而獲得國家和省市地有關主管部門指定特定用途撥付的資金。
1.3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堅持科學安排、合理配置、?顚S谩Y~核算、嚴格監管原則。
2工作職責
2.1項目專項資金歸口管理單位為公司經濟運行管理部門,分口管理單位為公司經濟運行管理部門、財務部門、科技管理部門、產品營銷管理部門等單位。
2.1.1歸口管理單位負責公司專項資金工作的分工安排、組織協調和統籌管理。
2.1.2分口管理單位負責密切關注、研究符合國家和省市地各主管部門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或政策,負責組織完成專項資金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可研報告的編制,負責組織完成專項資金項目的備案、申報、答辯及審批落實工作,負責向財務部門、歸口管理單位及時移交項目專項資金申報方案及批準的資金撥付文件,負責對項目實施單位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進行指導,負責向專項資金主管部門上報項目實施進度、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等資料和報告,負責組織完成專項資金項目的檢查、驗收和評價工作。
2.2項目實施部門負責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按照項目專項資金預算范圍按計劃合理使用專項資金,負責按照分口管理單位要求提供項目實施各階段
基礎數據資料和項目總結,負責提請審計部門組織對項目各工程進行結算審核,負責提請分口管理單位組織對項目各工程進行內部竣工驗收和評價,負責配合分口管理單位接受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和評價工作。
2.3財務部門負責專項資金指定收款賬戶的提供,負責根據專項資金撥付文件跟蹤落實專項資金到位,負責審查項目實施單位按照專項資金預算范圍申報的專項資金使用計劃,負責按照公司《資金使用審批辦法》規定權限報批后支付專項資金,負責設立專項資金的專用科目進行專賬單獨核算,負責建立專項資金使用臺賬,負責編制專項資金項目的資金預算、財務決算,負責配合審計機構對專項資金項目的竣工決算審計工作,負責配合分口管理單位接受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和評價工作。
2.4審計部門負責在專項資金項目各工程交付驗收前聘請中介機構對各工程進行結算審核、出具結算審核報告,負責根據專項資金主管部門要求在專項資金項目交付驗收前聘請中介機構對項目財務決算進行審計、出具財務決算審計報告。
2.5紀檢監察部門負責項目專項資金的效能監察工作。
3項目專項資金使用
3.1項目資金來源包括專項資金和企業自有資金,其中專項資金包括專項借款、貸款貼息、資本金注入、專項補助。
3.2公司收到的項目專項資金要納入公司資金預算統一管控,以提高專項資金使用的整體效益。
3.3項目專項資金的使用審批按照公司《資金使用審批辦法》規定執行。
3.4項目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和標準嚴格按照申報方案中項目專項資金預算執行,各項支出原則上不得超出申報方案專項資金預算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
3.5項目實施過程中,專項資金和企業自有資金要匹配使用,不得優先全額使用專項資金。
3.6為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項目專項資金未撥付到賬前,可先由企業自有資金墊付,待專項資金到賬后再將墊付的企業自有資金調整為專項資金支付。企業自有資金墊付可以用銀行存款墊付,也可以用票據墊付。墊付的票據包括支票、銀行匯票、銀行本票、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信用證。
4項目專項資金管理
4.1根據集團公司資金集中管理要求,公司不為專項資金單獨開立存款賬戶,公司基本存款賬戶作為公司專項資金的指定收款賬戶。
4.2公司收到專項資金撥付文件及后期收到撥付的專項資金時通過“其他應收款——**專項資金”科目單獨核算。
4.3鑒于公司銀行存款納入了集團公司資金集中管理,項目專項資金中的材料款、設備款、工程款等采購類款項支付通過公司在財務公司開立的一般存款賬戶支付或票據支付,費用類款項支付通過現金支付或POS機刷卡支付。項目專項資金支付時通過“其他應付款——**專項資金”科目單獨核算。
4.4項目專項資金的賬務處理按照20xx年2月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執行。
4.5公司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專項資金,財務部門應在專項資金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作為不征稅收入從納稅所得額中減除。
4.5.1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4.5.2政府主管部門對該專項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4.5.3專項資金的支出進行了單獨核算。
4.6專項資金項目因不可抗力或無法預測的情況導致出現重大調整或無法實施,分口管理單位應上報專項資金主管部門,按主管部門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規定退回未使用專項資金或按主管部門意見執行。
4.7專項資金項目驗收工作完成后,專項資金如有結余,或項目驗收不合格,或項目績效評價結果差的,分口管理單位按主管部門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規定退回結余專項資金或按主管部門意見執行。
4.8專項資金項目實施過程中,紀檢監察部門等單位或個人發現有未按規定管理和使用專項資金,存在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等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的,一經查實,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涉嫌人員進行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附則
5.1本辦法由資產財務部起草并解釋。
5.2本辦法經公司批準后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資金管理制度12
第一條 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確保學校貨幣資金安全,提高貨幣資金的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貨幣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三條 財務部門為學校一級財務機構,負責全校的貨幣資金管理。學校二級獨立核算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制定本單位的貨幣資金管理實施細則。
第四條 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工體系和崗位責任制度。
(一)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應當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二)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三)貨幣資金業務崗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定期進行崗位輪換。
(四)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應當加強管理與控制。
(五)設置專人負責保管定期存款單據,建立定期存款備查簿。財務部門負責制定專門的定期存款內部規程。
(六)財務部門貨幣資金業務崗位設立為現金出納、銀行出納、銀行交換、銀行對賬、銀行管理。現金出納崗不得兼任銀行交換、銀行對賬、銀行管理崗位;銀行出納崗不得兼任銀行對賬、銀行管理崗位;銀行交換崗不得兼任銀行對賬崗。
(七)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財務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擔任出納工作。
第五條 現金的管理。
(一)財務部門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確定校內各單位單筆現金的開支限額,超出結算起點的業務應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二)應當嚴格執行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限額的,應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坐收坐支現金。
(三)現金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現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套取現金。
(四)出納人員須按照經會計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記錄的現金數額準確收付,并在收付款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每日盤點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賬證相符、賬賬相符,確保資金安全。
(五)財務負責人應當根據實際需要,不定期地對現金收支情況和庫存現金進行稽核檢查。
第六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
(一)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撤銷與年檢,應當嚴格執行財政部、教育部關于銀行賬戶的管理辦法。
(二)財務部門負責辦理學校及校內獨立核算單位的銀行賬戶開立、變更、撤銷、年檢等業務,校內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開立賬戶。
(三)嚴格遵守人民銀行的結算制度和結算紀律,接受開戶銀行的監督。不準出租、出借和套用銀行賬號,嚴禁利用銀行賬戶或支票搞非法活動。
(四)加強支票管理,嚴禁簽發空頭支票或遠期支票,簽發支票必須填寫日期、收款人、用途、金額,不得簽發空白支票。
(五)設置專人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對未達賬項應及時查明原因,具體分析后按照程序進行處理。
(六)銀行對賬單實行“雙簽”制度。財務部門負責人對每月對賬單審核簽字后,報經主管財務的校級領導審簽后與當月的會計憑證一同保存。
第七條 銀行票據和印章管理。
(一)銀行票據包括轉賬支票、現金支票、現金交款單、進賬單、電匯單、銀行匯票、零余額賬戶支付令等。
(二)負責銀行交換的人員辦理購買銀行票據業務,應當逐一清點檢查,特別是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要檢查編號是否連續、有無缺頁、破損等情況,若有缺頁、破損或編號不連續,應于購買時當場更換,領用銀行票據時,要記錄登記,避免空白支票丟失。
(三)銀行出納負責保管空白支票,必須設立支票登記簿,及時登記支票的購入、使用和注銷情況。
(四)預留銀行的財務印鑒必須由專人分別管理,非上班時間應分別存放在保險柜內。
(五)除規定的使用范圍外,財務專用章不得用于公文性質的證明、通知等。
第八條 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審批。
凡從學校財務部門支取(含報銷與借款等)的現金、支票及匯款,均應按照《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責任制》以及《關于大額資金使用審批的暫行規定》的要求辦理審批手續。涉及重大的.貨幣資金支取業務,還需要按照學!叭匾淮蟆敝贫纫幎男袥Q策和審批程序。
第九條 貨幣資金業務的監督檢查。
建立對貨幣資金業務的監督檢查制度,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當及時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檢查的重點內容是:
(一)貨幣資金業務流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二)貨幣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與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三)貸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貨幣資金支出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四)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務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五)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是否健全,票據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資金管理制度13
一、資金管理和使用
1、社區的減災經費必須納入社區統一管理。
2、嚴格實行賬款分開管理原則,社區指定一人為會計,一切現金由會計負責管理,其他人員一律不得管理現金。
3、對上級撥款資金、外來捐贈資金等其他一切減災資金都要及時足額進賬。
4、各項資金的票據,一律使用正規發票,禁止使用商店購買或自制的收款收據。開具的資金發票,應注明被收款單位(個人)名稱、收款內容、收款所屬時間及開票人,并及時入賬。
5、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現金收入,必須及時與出納結算,在結算時,不得以報銷票據抵扣現金,出納應將當日收入的現金及時解交開戶銀行,不得坐支。
6、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用現金支付,超過500元以上的.支出,應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出納現金實行限額制度,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備用金限額在1000元以內,超出限額的應及時交存開戶銀行,確保集體資金安全。
7、出納人員要建立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賬,逐筆登記收付業務,要求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月末應進行現金盤點,同時與銀行進行對賬,若不一致,應查明原因。
8、減災資金一律不準外借。
二、財務監督和公開
社區減災資金工作要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要實行財務公開制度,定期在公開欄公布財務收支情況,接受廣大居民的監督,并報鄉政府備案。
1、向居民公開的內容按縣政府、縣財政局、縣民政局規定的內容公開。
2、向本社區工作者公開的內容減災資金來源:包括上級部門下撥的補助資金、社會捐贈資料等。減災資金支出:減災防災宣傳資料、設備購置、活動支出費、其他支出等。事業結余:收支結余。
資金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及依據】為了進一步理順本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活動中各方主體的法律關系,明確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各方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保證物業服務資金、物業共用部分經營收益等屬于業主共有資金的安全,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共用部分】本辦法所稱共用部分是指物業區域內業主專有部分以外,按照規定由業主共同管理的建筑物、構筑物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
第三條【業主共有資金】本辦法所稱業主共有資金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資金。主要包括:
(一)物業服務資金;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三)物業共用部分經營收益;
(四)業主依據管理規約約定或者業主大會會議的決定分攤的費用;
(五)業主大會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條【適用范圍】住宅區業主大會依法成立后,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自行管理、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它管理人管理的,適用本辦法。
第二章業主共有資金和物業共用部分管理
第五條【共用部分管理權利主體】業主大會是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對物業共用部分實施管理的業主自我管理組織。
業主應當及時向業主大會交納管理物業共用部分所需的物業服務資金和其它分攤費用。
第六條【管理合同締約主體】業主共同決定對共用部分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其它管理人實施管理的,應當由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或其它管理人簽訂書面合同。
業主共同決定對共用部分自行管理的,應當由業主大會與專業服務企業簽訂專業服務買賣合同。
第七條【管理規約約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應當在管理規約中約定物業共用部分管理方式、業主大會的權利義務、業主與業主大會的法律關系、業主共有資金管理等內容。
第三章業主共有資金賬戶
第八條【共有資金賬戶的開立】住宅區業主大會成立并登記后,可以到銀行開立業主共有資金賬戶, 分類存儲業主共有資金。
第九條【物業服務資金】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資金是指由業主向業主大會交納的,用于支付住宅區內共用部分維修、養護、管理,環境衛生和秩序維護等相關費用的資金。
物業服務資金的交納和使用由管理規約和全體業主共同決定。管理規約未約定或者全體業主未決定的,可參照《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京發改[20xx]2662號)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專項維修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于支付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和監督管理適用建設部、財政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和《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十一條【物業共用部分經營收益和業主大會的其他合法收入】業主大會可以依據管理規約的約定或者業主共同決定,將物業共用部分經營收益和業主大會的其他合法收入納入業主共有資金賬戶,用于支付下列費用:
(一)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辦公費用及人員工資、津貼、福利費用等;
(二) 財務、審計、承接查驗、物業服務評估監理等費用;
(三)業主共同決定支付的超出年度預算的支出;
(四) 業主共同決定支付的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二條【業主分攤費用】物業共用部分經營收益和業主大會的其他合法收入不足以支付第十一條所列費用的,不足部分由業主分攤,并存入業主共有資金賬戶。
業主分攤前款費用的比例,管理規約或業主大會決議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面積占專有部分面積總和的比例確定。
第四章 業主共有資金交存
第十三條【資金交納】住宅區的業主應當按照管理規約的約定或者業主共同決定向業主大會交納物業服務資金和其他分攤費用。
業主可以按照管理規約的約定或者業主共同決定,定期將物業服務資金和其他分攤費用存入業主一卡通,由業主大會按照約定通過銀行從業主一卡通中劃轉。使用業主一卡通劃轉資金的,銀行、業主、業主大會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四條【資金催繳】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資金和其他分攤費用的,業主大會應當及時催繳。
業主拖欠專項維修資金的,由業主大會開戶銀行負責催繳。
全體業主應當在管理規約中確定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和其他分攤費用的追繳辦法,以及欠費業主名單公示、共同管理權利限制、收取滯納金等懲戒措施和具體實施主體。
第十五條【催繳措施】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資金和其他分攤費用的,業主大會可以按照管理規約的約定,向欠費業主發出欠費繳納通知單,在住宅區顯著位置公示欠費業主名單、門牌號及欠費金額。
欠費繳納通知單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一般包含欠費金額、繳費期限、滯納金計算方法、繳費帳戶、繳費方法、相關后果等內容。
第十六條【滯納金】業主大會可以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向拖欠物業服務資金和其他分攤費用的業主收取滯納金。
業主大會向欠費業主收取的滯納金歸全體業主共有。
第十七條【業主共同管理權利限制】業主大會可以根據管理規約的約定或者業主大會會議的決定,限制欠費業主行使下列共同管理權利:
(一)被選舉為業主委員會委員;
(二)業主大會會議的表決權;
(三)業主大會認為應當限制的其它共同管理權利。
第十八條【欠費債務轉移】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和其他分攤費用的,轉讓物業時應當與業主大會結清。
房屋買受人與房屋出賣人可以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房屋出賣人欠交物業服務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和分攤費用向房屋買受人的.債務轉移。
房屋買受人在購買業主出賣的房屋時,可以向業主大會索取相關費用已結清的書面確認文件。房屋買受人向業主大會索取房屋出賣人相關費用已結清的書面確認文件的,業主大會應當提供。
第十九條【欠費起訴】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資金和其他分攤費用的,業主大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章業主共有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財務管理】業主大會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建立專門的業主共有資金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資金安全。
業主大會應當建立業主共有資金財務檔案,并指定專人保
管。管理人員變更的,應當及時移交保管的財務檔案。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業主大會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法規、政策的規定和管理規約的約定,聘請專門的財務管理人員管理資金。
第二十二條【收益管理】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經營收益和業主大會的其他合法收入,應當由業主大會財務管理人員按照管理規約的約定或者業主共同決定存入業主共有資金賬戶,嚴禁任何人截留、私分、私存或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擔保和經營】業主大會不得向任何單位及個人借款或為任何第三方提供擔保,或者未經業主共同決定利用業主共有資金對外投資。
第二十四條【年度預算、決算】業主大會應當建立業主共有資金年度預算、決算制度。業主大會可以授權業主委員會或委托專業機構起草年度預算、決算方案,由業主大會會議審議后確定。
業主共有資金應當嚴格按照年度預算使用。在會計年度終結時,業主共有資金節余部分,自動結轉到下一年度;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超出業主共有資金年度預算的支出時,應當及時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作出決議。
第二十五條【資金使用監督】業主大會可以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管理規約的約定,設立專門機構監督業主共有資金的使用。監督機構負責審查下列事項:
(一) 是否按年度預算使用業主共有資金;
(二) 使用業主共有資金是否符合相應程序;
(三)超出預算使用業主共有資金,是否經業主大會會議決議;
(四) 業主共有資金使用中其他需要審查的事項。
業主大會未設立監督機構的,可以推選業主代表履行前款職責。
第二十六條【年度公示】業主大會應當定期與業主共有資金開戶銀行核對本住宅區業主共有資金帳目,并于每年一季度向業主公示下列情況:
(一)業主共有資金交存、使用、增值受益和結存的數額;
(二)發生列支的項目、費用和分攤情況;
(三)業主分戶帳(業主一卡通)中業主共有資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結存的金額;
(四)其他有關業主共有資金使用和管理的情況。
業主對公示情況提出質詢時,業主大會工作人員應當及時答復。
業主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可以要求復核或者委托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第二十七條【資金查詢】業主共有資金的開戶銀行應當建立住宅區共有資金查詢制度,接受業主大會、業主對其分戶帳(業主一卡通)中住宅區業主共有資金使用、增值收益和帳面余額的查詢。
第二十八條【業主大會法律責任】業主大會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侵占、挪用本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共有資金;侵占業主共有資金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受侵害的業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參照執行】非住宅區物業共用部分和業主共有資金的管理參照本辦法。
資金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司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提高貨幣資金的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資金計劃僅指資金使用計劃,它是根據公司未來一定時期的投資、采購、開發、基本建設等,預計這一時期內貨幣資金的.使用狀況,并進行貨幣資金綜合平衡的計劃。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各部門。
第二章各部門職責
第五條為了加強公司現金流管理,公司各部門都應樹立資金使用事前有計劃、事中有控制的管理思想,各部門依據各自分管工作計劃編制資金使用計劃,財務部負責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核、匯總。
第三章資金計劃內容
第六條資金支出
。ㄒ唬┩顿Y活動資金支出
1、土地:建筑項目部依據購地支付計劃及相關協議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2、房屋建筑物:建筑項目部依據土建工程進度及相關工程合同,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3、機器設備:商務部依據公司設備采購計劃和進度,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4、運輸設備:綜合部依據行政車輛購置計劃,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ǘ┗I資活動資金支出
互聯網金融項目組根據公司長期借款、短期借款合同的還款期限、利息支付方式等,預計歸還的本金和利息,編制籌資活動資金使用計劃。
(三)經營活動資金支出
1、商品采購:商務部依據公司商品采購計劃和進度,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2、薪酬支出:綜合部負責編制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等薪酬類資金使用計劃。
3、管理費用支出:綜合部負責車輛費用、水費、電費、取暖費、物業費等費用類資金使用計劃,業務招待費、辦公費、郵寄電話費、車輛費用(除修理費)等資金支付計劃由辦公室負責編制;車輛修理費資金支付計劃由供應處負責編制;環保費(排污費)資金支付計劃由生產安全處負責編制;試驗檢驗費、監磅費等資金支付計劃由質量控制處負責編制。
4、稅金:財務部負責編制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稅金類資金使用計劃。
5、銷售費用:營銷部負責編制廣告費、宣傳費等費用類資金使用計劃,線下運營部負責編制辦公修理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郵寄電話費、促銷費等費用類資金使用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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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不屬于上列各項的支出都屬于“其它支出”,由歸口資金支付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補充編制,一并上報。
第四章資金計劃編制程序
第七條為了加強公司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實施資金預算制度,資金預算的編制和審批嚴格遵循資金預算流程的規定。
第八條公司各部門每月23日前根據月度工作計劃編制本部門次月資金使用計劃并報公司財務部。
第九條財務處每月25日前匯總編制各部門資金使用計劃,報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并根據資金使用計劃合理安排資金,保證資金收支平衡。
第十條批準后的月度資金預算是公司次月資金使用的準則,財務處下達經審批的月度資金收支計劃至各部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此計劃執行,除發生突發性緊急付款外,對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超計劃付款原則上不予支付。預算外資金的使用由業務部門申請,公司分管領導、主要負責人共同批準后,財務處方可辦理。
第五章資金計劃控制
第十一條財務部每月編制資金收支計劃執行情況表,并與資金使用計劃對比分析,檢查各部門資金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偏離計劃的原因。
第十二條財務處根據每月資金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對各單位資金收支計劃兌現率進行檢查、通報,對計劃兌現率出現重大偏差,嚴重影響公司現金流的,給予一定的考核。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20xx年4月10日起發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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