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5-03-16 08:33:23 制度 我要投稿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熱]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熱]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1

  (一)丙烷氣庫房和作業間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嚴禁煙火”標志,庫房和作業間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二)丙烷氣庫房和作業間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三)庫房和作業間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應符合防爆要求,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房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四)庫房存放的氣瓶嚴禁橫放,空瓶與滿瓶應分開擺放,并有明確標識,且不得超過規定用量。庫房和作業間嚴禁存放各種化學危險物品、油類、易燃可燃物品及雜物。

  (五)作業間工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熟悉滅火應急預案。

  (六)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帕的'余壓氣體。

  (七)所有的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八)氣瓶作業系統上必須安裝回火防止器,其它安全附件應靈敏可靠。

  (九)相關人員對氣瓶、氣體管道要經常檢查,防止泄露。氣瓶間內裝有可燃氣體泄露報警器,若出現報警,作業人員應立即尋找泄露點并采取安全有效的處理措施。

  (十)庫房和作業間安裝有六氟丙烷自動滅火器,工作人員應經常查看滅火器的紅色玻璃球是否完好,如有異樣及時聯系保衛科。

  (十一)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必須妥善保管,自覺維護和保養。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2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浙江長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特種作業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浙江長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特種作業安全的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動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5306-85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

  3管理職能

  安全監察部是公司特種作業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特種作業的安全監督。總經理工作部具體負責特種作業崗位人員的培訓、發證、復審等管理工作。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特種作業的分類

  4.1.1 金屬焊接(氣割)作業。

  4.1.2 機動車輛駕駛(包括鏟車,推土機,電瓶車等)。

  4.1.3起重機械作業。

  4.1.4登高架設作業。

  4.1.5 電梯操作、維修。

  4.1.6 有關機械操作(指電吊、行車、橋抓等)

  4.2 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4.2.1 年滿十八周歲以上。

  4.2.2 經醫院檢查確認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3 具有特種作業所需的文化程度和技術知識,并掌握與本工種相關工作的安全技術知識。

  4.3 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

  4.3.1 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經理論、實踐考試成績合格,并定期進行驗證、復審。

  4.3.2 培訓形式

  4.3.2.1參加考核發證單位(部門)或由其指定的教育培訓單位的培訓。

  4.3.2.2企業自行組織的`現場教育培訓。

  4.3.3 大、中專、技工學校的畢業生,持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特種作業教育、經考核合格的相關有效證件的,當年可免培訓考核。

  4.3.4 參加發證單位培訓的時間與內容,可根據國家頒發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標準和有關規定而定。參加企業自行組織培訓的時間不少40學時,培訓內容為本工種有關的技術與安全知識(規程、規定等)。

  4.4 考核和發證

  4.4.1 特種作業人員經技術、安全培訓后,必須進行考核,并記入個人培訓檔案。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證件后,方可獨立作業。

  4.4.2 考核內容由發證單位(部門)根據國家頒發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標準和有關規定確定。

  4.4.3 起重機械、金屬焊接(氣割)、電梯操作或維修、登高架設、有關機械操作等由省、市勞動部門考核、發證。

  4.4.4 企業內部的機動車輛(不含汽車駕駛)駕駛人員由省、市勞動部門或指定單位考核、發證。

  4.5 復審

  4.5.1 取得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由該工種的考核、發證部門或指定單位定期進行復審。

  4.5.2 復審內容

  4.5.2.1復試本工種的專業技術理論、實際操作和安全技術理論,與本工種相關工作的其他基本知識。

  4.5.2.2身體健康檢查等。

  4.5.3 復審不合格者,在兩個月內可申請再復審一次。仍不合格者,由發證單位收繳操作證,并不得繼續獨立作業。超過期限未經復審者,不得繼續獨立作業。

  4.5.4 因故停止工作三個月以上需復工者,應對其進行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工作。

  4.5.5 在兩個復審期內,做到安全無事故的特種作業人員,經所在單位審查,報經發證單位(部門)批準后,由所在單位給予嘉獎。

  4.5.6 每次復審,由復審單位(部門)在操作證上注明意見并簽章。

  4.5.7無證或持過期操作證在特種工種崗位上作業的人員,一律視為違章作業,并按違章作業規定予以處理。

  4.6 管理職責

  4.6.1總經理工作部

  4.6.1.1負責公司特種工種崗位的設置符合生產的需要,人員的技術條件及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特種作業的有關規定。

  4.6.1.2負責公司特種工種作業人員的配備、變更和調配。

  4.6.1.3 負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專業技術、安全技術的培訓、考核及發證、復審等管理工作。

  4.6.1.4 建立各類特種工種管理檔案,并根據需要抄送設備管理部、安全監察部。

  4.6.1.5 負責公司機動車輛(包括鏟車、推土機、電瓶車等)證照的辦理、年審,以及使用、維護等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4.6.1.6 負責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具體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標準執行。

  4.6.2 設備管理部

  4.6.2.1協助總經理工作部做好公司特種工種崗位的設置和人員的配備工作。

  4.6.2.2對公司特種作業的現狀進行評價,并提交總經理工作部作為特種工種設置變更的依據。

  4.6.3安全監察部

  4.6.3.1對特種工種人員的專業技術、安全培訓及考核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

  4.6.3.2 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現場作業時實施安全措施的監督。

  4.6.3.3負責對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的同時,驗證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及異地作業的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有效。

  5檢查與考核

  5.1本標準的執行情況由公司分管領導和安全監察部、總經理工作部組織檢查與考核。

  5.2按《浙江長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考核標準》進行檢查與考核。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保證電氣設備設施的正常安全運行,電氣作業人員、操作者和用電者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程序。

  。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各單位電氣安全管理。

  3.定義

  電氣設備分高壓和低壓兩種;高壓設備系統是指對地電壓在250v以上者;低壓設備指對地電壓在250v以下者。

  配電間是指廠外的變壓器接入廠內地分閘送電的工作間。

  4. 參考

  5.職責

  5.1生產制造部負責對全公司各單位電能使用的歸口管理;負責供配電設備設施、線路的維護保養的歸口管理。

  5.2生產制造部負責對電氣安全使用、安裝、維修、保養的管理狀態實施安全監督檢查。

  5.3生產制造部辦負責外來施工單位用電安全的管理。

  5.4人力資源部負責電工的資格審查和員工的用安全知識培訓。

  5.5電工負責廠內的電氣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及安全管理。

  5.6各設備設施使用操作人員負責按照本程序及有關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操作。

  5.7安全員負責用電安全的監督檢查。

  6.流程圖

  停電辦理流程

  7.程序

  7.1電氣工作人員的基本要求

  7.1.1從事電氣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沒有職業禁忌或生理缺陷。

  7.1.2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地方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發給電氣操作證才能上崗操作。

  7.1.3電氣作業人員上崗后,要按工作需要正確穿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輔助工具。

  7.1.3從事2米以上(含2米)的高處作業時,要正確穿戴防護用品和專用工具。專用工具要定期檢驗。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墜落事故發生。

  7.2配電間的基本要求

  7.2.1配電間操作人員必須熟悉電氣設備并具有一定的'實際工作經驗。

  7.2.2不論高壓帶電與否,操作人員不得單獨靠近變壓器高壓側,若非接近不可,則必須有監護人在場,并保持0.7m的安全距離。

  7.3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7.3.1在電氣設備上工作,要嚴格執行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即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詳見《電氣安全工作規程》。

  7.4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7.4.1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停電、驗電、懸掛標識牌和裝設遮攔,裝設接地線等措施。

  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設備:a.檢修的設備;b.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的距離小于

  0.35m的設備;c.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后面或兩側無可靠安全措施的設備。

  7.5供配電設備的管理

  7.5.1配電間必須有電氣安全管理制度、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電氣設備、線路安裝、驗收、運行、檢修檔案、資料應完整、齊全。

  7.5.2配電間內電力變壓器、短路器等設備,安全用具等應按規定周期檢修維護。

  7.6車間配電箱開關柜管理

  7.6.1車間配電箱、及電氣線路等由電工負責日常維修、日常保養、定期檢修停電清掃和檢查,并有定期檢查記錄。

  7.7電氣線路管理

  7.7.1因工作需要架設臨時線必須由使用單位填寫“臨時接線裝置申請表”,由生產部審核后方可接線。

  7.7.2臨時接線的具體要求按《電氣技術操作規程》執行。

  7.8移動式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安全管理

  7.8.1移動式電動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采用三芯(單相)或四芯(三相)多股銅芯橡套軟線,橡套軟線不允許有接頭,并有接零裝置。

  7.8.2電焊機一次電源線長度不超過2m,必須使用護套橡皮軟線。二次線破損及駁接口不允許超過三個。

  7.8.3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必須有防雷接地裝置,防雷接地裝置每年雷雨季節前由企管部安排組織年檢。

  7.9電氣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按照《電氣設備設施保養計劃》實施,確保電氣設備設施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7.10外來施工安裝人員臨時用電的管理

  7.10.1外來基建施工、外來設備安裝等人員需要臨時用電時,應經生產制造部的許可,并按照要求進行施工或安裝。

  7.10.2人力資源部應將有關公司的電氣安全管理規定告知外來施工安裝人員。

  7.10.3外來施工安裝人員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7.10.4各部門應將外來人員的安全納入本部門的安全防護管理的范疇。

  7.11對用電操作人員的日常管理

  7.11.1用電操作人員應進行用電安全知識培訓。

  7.11.2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隨意拆卸電氣線路、開關等電器設施。如發現電氣隱患或故障,應及時通知有關專業維修人員。

  7.12電氣設備的安全檢查和監督管理

  7.12.1人力資源部安全員,應不定期進行安全巡回檢查,發現違章操作應立即制止;發現電氣安全防護措施有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

  7.12.2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采取有關糾正和預防措施。

  8.記錄

  9.附錄

  9.1停電工作票

  9.2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

  9.3安全隱患通知單

  9.4糾正預防措施表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4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于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作業的風險控制和環境保護管理

  2.1對于大、中、小修和維修以及新、改、擴建項目的每一項施工作業,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的辨識,填寫《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清單》和《環境影響評價表》。認真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評價,制定消減措施,完成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

  2.2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經主要負責人審核后,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實施。

  2.3施工單位對每一項施工作業必須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的辨識和評價,完成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經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裝置檢維修安全管理內容

  3.1裝置檢維修前,必須作好裝置停工檢維修的準備工作,成立檢維修臨時組織機構,對檢維修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機構中必須包含安全組,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部署、檢查、總結,車間各檢維修現場都必須派專人負責現場作業的安全管理和監督。

  3.2停工檢維修項目應作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維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

  3.3負責檢維修的人員應對所用的機具材料、設備零件及各種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進行認真的檢查與配備,根據檢維修任務布置檢維修現場,保證各通道暢通,對于檢查不合格的各種設備、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等要進行修復或更換。

  3.4裝置停工檢維修必須制定停工、檢維修、開工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措施,并經過生產、技術和安全人員討論后,生產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3.5裝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藝要求繪制出盲板圖和盲板拆裝表,盲板加裝完畢后,由生產辦確認后,方可進行檢修。

  3.6參加檢維修的人員(包括外委項目的檢修人員)在進入現場之前,檢維修組織機構要召開動員會,對參加檢維修的所有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保護以及預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并落實停工檢維修的安全措施。

  3.7外委項目在簽訂檢維修合同時,必須簽訂安全合同,明確施工單位對所承包檢修項目的安全工作負全責,要求施工單位加強自身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安全規定和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生產部的統一監督檢查。

  3.8對于檢修的外委施工項目,指定專人負責向施工單位作好檢修項目的技術交底,并掌握其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情況,及時作好協調工作。

  3.9裝置停工由生產部按停工方案停工,確保安全停車。

  3.10裝置停工后,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置的物料,并按規定退出裝置區,易燃易爆、有毒、強腐蝕性的物料的回收要嚴格執行國家工業衛生排放標準,不允許任意排放。無火炬設施的帶壓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逐漸減壓,放空管線末端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3.11對盛裝有毒、可燃、腐蝕性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的檢修,在停工后,應進行徹底的蒸汽吹掃、氮氣置換,使其內部不含有殘渣、余氣,取樣分析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藝壓力等級要求的盲板,使之與相連的設備、管道、系統隔絕,盲板的拆裝應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圖進行,并作好明顯標志,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12在停工吹掃過程中,應停止裝置周圍(150米以內)一切預制用火及其他用火作業。

  3.13嚴禁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的管線和容器,以防爆炸著火,而應該先用蒸汽(或氮氣)將油品和油氣吹掃干凈后,再用氮氣或壓縮空氣將存水吹掃干凈。

  3.14在停工檢修時,罐、槽、塔、容器、管線等設備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與系統連接處所加的盲板,應掛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專人看管。

  3.15對于進入設備內部檢維修的項目,在打開設備人孔前,其內部溫度、壓力應降到常溫、常壓,并從上而下依次打開,在打開底部人孔時,應先打開最底部的放料閥、排空閥,待確認內部沒有堵塞或殘留物料時,方可進行,在打開人孔蓋之前,切忌把螺絲全部松開,嚴防燙傷人員。

  3.16對于含油污水系統的檢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確實封死、蓋嚴,裝置區內的地坑、平臺及設備、管道外表面的油污、物料要吹掃干凈,避免動火時發生爆炸著火。

  3.17裝置停工的注意事項:

  3.17.1裝置停工時,必須有一名領導在場與當班班長統一指揮停工,停工過程不宜過快,并注意加強與有關單位的聯系;

  3.17.2設備、管線吹掃必須制定流程和吹掃登記表,明確吹掃程序、吹掃時間和負責人,依次進行吹掃置換,防止遺漏或吹掃后又串進物料;

  3.17.3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發生爆炸、著火、中毒等事故,裝置排放物料應在裝置全部停車后,方可進行;

  3.17.4凡是檢修項目,公司安全負責人必須同檢修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現場交接,交接內容包括:檢修部位的名稱及檢修作業的內容;檢修部位處理情況,包括處理時間、分析結果和分析時間,裝拆盲板的部位和采取的措施,檢修作業的環境及注意事項等,未經公司安全負責人交待和未經生產崗位班組長同意,檢修人員不得進行檢修工作。

  3.18所有檢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并嚴格執行檢修規程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規程。

  3.19檢修中的用火管理,嚴格執行輕化工廠《工業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3.20在檢維修期間要加強保衛工作,保衛科要24小時派專人值班巡邏,關鍵設備和要害部位的檢修,要控制無關人員進入。

  3.21在檢維修期間要保證廠區內的'消防通道暢通無阻,消防水壓充足,各種消防器材完好備用。

  3.22裝置檢修后,檢修單位與本廠要有明確的交接程序,檢修現場必須作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3.23開車前,生產辦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裝置的各項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并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3.24檢修后的壓力容器、設備及管線等,必須按規定進行試壓、試漏,傳動設備要進行單機試運,安全裝置要進行調試復位,未經過試驗的設備、管道、儀表和連鎖等不準投入使用。

  3.25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閉設備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須按工藝要求進行氣體置換合格,按方案拆除盲板,由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四、監督檢查和考核

  4.1各級安全人員要深入現場,加強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危及安全的作業,有權制止并幫助擬定安全措施。

  4.2要派專人在現場進行監督。作業不停,監督人員不能撤離。

  4.3施工現場監督人員一般要監督檢查如下內容是否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4.3.1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具的穿戴情況;

  4.3.2消防設施和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4.3.3各種施工方案和作業票的實施情況;

  4.3.4施工現場的交叉作業和外部環境的變化情況。

  4.4現場監督人員有權制止施工過程中的“三違”行為,及時向上級匯報。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停止作業,再進行匯報。

  4.5對車間執行本規定情況,生產部以定檢和抽檢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

  4.6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扣獎或行政處罰。性質惡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五、附則

  5.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5.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5.3本制度可以和生產設施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交互參照。

  5.4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1、1為適應工廠靈活的用工制度,進一步強化工廠的設備管理工作,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提高員工的設備操作技術水平,防止設備的非正常損壞,避免誤操作而引起的設備事故或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辦法。

  1、2本辦法所稱設備操作證是指準許操作人員獨立使用機器設備的證明文件,是設備操作人員通過技術基礎理論和實際操作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所取得的,憑證操作是保證正確使用設備的基本要求。

  2、管理職責

  2、1資產部作為工廠設備主管部門,負責對設備操作人員的設備操作考核及操作證的發放等管理工作;人事部門會同資產部做好設備操作人員的基礎理論和實際操作技能培訓工作;安全環保部門及各設備使用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之內協助資產部做好設備操作證的管理工作。

  3、設備操作證發放管理程序

  3、 1新進員工上崗前或在崗員工轉崗前須由所在單位組織技術理論學習并指定師傅現場指導設備操作實習后,在確認已懂得正確使用設備和維護保養設備時,向工廠設備主管部門申請理論及操作考核,合格后由設備主管部門簽發操作證,方能單獨操作設備。

  取得由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管理發放的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的,由設備使用單位統一收取上繳資產部換取工廠發放的.設備操作證后,方可操作廠內特種設備。

  3、2為便于對各單位設備操作人員管理,各單位新員工上崗前或在崗員工轉崗時應及時將名單送人事部門確認后送設備主管部門,便于發放或變更設備操作證。

  3、3設備操作人員須持設備操作證(或復印件)上崗作業,以備查驗。

  3、4安排無證人員上崗操作設備造成設備事故或安全事故的,由所在單位第一行政負責人負主要責任。

  4、考核

  4、1無工廠發放的設備操作證操作使用設備,每發現一人次扣罰所在單位xxx~xxx元。

  4、2因無相應的設備操作證操作使用設備造成設備事故,按照不高于事故經濟損失的20%,扣罰所在單位第一行政負責人;造成重大事故致使設備報廢,將追究單位第一行政負責人的行政處罰。

  4、3因無相應的設備操作證操作使用設備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工廠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罰。

  5、凡操作權屬為工廠的機器設備(不含出租設備),均要持有設備操作證;調離工廠應將設備操作證上繳設備管理部門,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還需要將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一并繳回。

  6、工廠人事部門在辦理員工辭退或調離手續時,應同時將有關設備操作證收回,并送設備管理部門注銷。

  7、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工廠另行決定。

  8、本辦法自下發日實施。

  9、本辦法由資產部負責解釋。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了加強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危險作業人員的安全,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概念

  危險作業是指:

  ①從事離地面2米以上(含2米),②在大于45oC坡度上、工作面又沒有平衡立腳之處或有震動的地方作業;

  ③在有觸電危險或帶電工作的作業;

  ④在易燃易爆區域進行明火作業;

  ⑤在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險環境下作業;

  ⑥在有塌方、坍塌危險的土面工程或拆除工作環境下作業;

  ⑦因現場作業條件、環境條件、氣候等條件發生變化,由一般作業轉變為危險的作業。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危險作業的本單位員工和外雇用工。

  四、內容

  為了確保安全,凡從事危險作業的單位(科室、車間)必須做到:

  1、凡從事危險作業的單位(科室、車間),在從事危險作業之前必須辦理相關的危險作業審批手續。從事危險作業時應制定有關危險作業防范措施,并指定有現場指揮者、安全監護人。

  2、危險作業全過程中,施工單位必須按照事先提出的安全措施逐項落實。公司安全員或兼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尤其是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動火作業,在高處進行電、氣焊作業時要認真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清理周圍易燃物品,測定易燃易爆場所濃度,仔細檢查電、氣焊火花可能飛向的路線、方向,防止火花從不顯眼洞口、管道飛向樓下易燃物品倉庫、易燃物品堆放點而引發火災和爆炸事故。

  3、做好危險作業的'收尾工作。危險作業結束時,施工單位要組織好作業現場的清掃、整理工作。電、氣焊機設備,各種軟線要歸位,氧氣、乙炔氣瓶壓力表要歸零位,各類氣瓶要放在安全位置;高空作業現場、易燃易爆作業現場按規定的要求進行清理,作到作業現場整潔、干凈,不留下隱患給下一班施工單位。

  4、電工、起重工、電焊、氣焊工等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必須持有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統一核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上崗。

  5、危險作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安全十大禁令”、“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安全紀律牌”制度。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進一步規范線路施工作業現場安全管理,減少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原國家電信總局《市內電話線路維護手冊》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結合上海電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線路施工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定》以規范員工及外協施工人員的操作行為,確保線路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

  一、線路施工作業現場必須設置安全防護欄(輔以紅白帶),晚間必須增加使用紅燈等警示標志,以便行人和車輛注意。

  二、為了保護行人、車輛和作業人員的安全,在下列地方應設立安全警示標志:

  (1)在道路拐彎角處;

  (2)有礙行人和車輛通行處;

  (3)跨越道路線,需要車輛暫停通行處;

  (4)挖掘的坑、洞、溝處;

  (5)揭開蓋的窨井處;

  (6)架空電纜接續處;

  (7)敷設人井、架空電纜和光纜處。

  三、在鐵路、橋梁及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施工作業,不得使用紅旗和紅燈,以免引起誤會而生意外,應使用有關部門規定的標志。

  四、車輛及其它物品不能代替安全警示標志。

  五、在道路上進行占路施工必須根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實施辦法》第八章第五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的公共設施發生故障急需搶修時,搶修單位在組織搶修的`同時,應立即報告公安部門和市政、公路管理部門;兩日內不能完工的和按施工本施工的,須申辦或補辦《道路施工許可證》”做到合法施工。

  六、施工班組或施工隊伍,在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了望和其它現場安全事項。

  七、占路施工前必須首先做好場地護欄警示標志,根據需要做好護欄工作,盡可能少占場地,確保道路暢通。

  八、在人行道(包括行人任意走動的場所如集市等地施工)、應在四周設立護欄,不留間隙。

  九、在快、慢車道上施工時,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根據來往車輛方向設立1—3個方向護欄。

  十、施工現場如遇環境復雜、交通繁忙,應指派專人維護秩序。施工完畢應及時清理現場,不留遺棄物品和液體,保障道路暢通、市容整潔。

  十一、施工現場的護欄必須使用顏色鮮明、涂有反光漆的路架和紅白帶、夜間紅燈須懸掛在醒目處。

  十二、施工現場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規定佩帶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夜間在交通繁忙路段工作人員必須穿著反光背心。

  十三、架空掛墻施工只能一人在梯上作業,還需要一名作業人員在現場監護。同時在以下場所必須同樣做好護欄、醒目標志(以紅白帶為主),防止車輛或行人撞擊梯子以及空中物體墜落傷及行人;

  (1)人行道、車行道;

  (2)行人任意走動的場所,如集市、商場等;

  (3)新村、住宅區內人員和行走區域。

  十四、在占路施工時若本規定與交通管理部門規定有矛盾時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執行。

  十五、在施工中的其它安全如:器材搬運、挖溝、打洞立桿、登高和井下作業等均按《市內電話線路維護手冊》中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進行操作。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非常規作業的安全管理,明確作業流程,防止作業中發生安全事故,保護員工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非常規作業管理,包括并不限于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吊裝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設備檢維修等作業,管理內容包括作業前申請(包括用工申請、相關人員現場確認、周邊設備設施及作業活動風險辨識、作業安全方案應急措施制定、相關人員確認簽字、作業前風險告知、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培訓教育),作業過程的監督(包括應急措施),以及作業后的安全確認。

  3、術語和定義

  非常規作業:是指在公司內實施的,正常作業范圍之外的,具有一定的危險性的一切作業活動,包括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吊裝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設備檢維修等特種作業和非特種作業等。

  4、作業流程:

  4.1作業前準備:

  4.1.1明確作業基本情況:施工時間、地點、作業內容,作業的方式方法,所使用的工器具,所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現場配備的安全裝置和應急器材等

  4.1.2風險辨識:

  作業本身涉及的危險作業及其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全面辨識;

  作業點周邊(上下左右)存在的設備設施、環境情況、安全間距及其可能存在的風險。

  4.1.3制定安全措施:針對辨識出的風險,針對性制定安全措施,措施應明確具體有效,需要數據支撐的(比如安全距離)必須明確數據,不能用“做好措施”籠統地描述。

  4.1.4針對可能出現的事故,制定應急處置措施。

  4.1.5明確作業負責人、監護人,涉及特種作業或特種設備的必須持證上崗,患有職業禁忌癥的嚴禁從事相關作業。

  4.1.6進行安全培訓與安全技術交底,填寫培訓記錄,錄制培訓視頻,培訓記錄要所有參訓人員簽字確認,并整理存檔備查。

  4.1.7特種作業按照要求辦理相關作業票。

  4.2作業過程管理:

  4.2.1作業過程中,作業負責人應對現場作業環境及內容進行檢查確認,并根據作業票要求的防護措施內容進行逐項落實,達不到要求或與作業票內容不符或現場情況發生變化的,不得進行作業。

  4.2.2特種作業,如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吊裝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設備檢維修作業等,監護人或作業負責人必須在現場全程監護,不得擅離職守。

  4.2.3作業過程中,現場監護人或作業負責人對作業人員違章作業行為應及時發現并制止。

  4.2.4當作業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作業人員應立即停止作業,在采取好必要的措施后迅速撤離。

  4.3作業后的安全確認

  4.3.1安全功能恢復:作業完畢,應恢復作業時臨時拆除的`蓋板、篦子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設施的安全使用功能

  4.3.2工器具清理:將作業用的工器具、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等設備及時撤離現場

  4.3.3衛生清理:將廢料、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凈,恢復初始狀態。

  4.3.4人員清點:作業完畢,應根據作業前實際參與作業人數進行清點核對。

  4.3.5閉環管理:作業完畢,填寫完善作業票確認,作業票交回審批簽發單位。

  5.職責要求

  5.1屬地負責人、作業負責人的職責

  5.1.1對作業安全全面負責。

  5.1.2檢查、確認應急準備情況。

  5.1.3作業環境、作業方案和防護設施及用品達到安全要求并培訓交底,作業票辦理確認,達到安全施工條件后,方可安排人員開始作業。

  5.1.4在發生異常情況時,應下令停止作業。

  5.1.5對違章作業者進行勸阻或責令退出。

  5.2監護人員的職責

  5.2.1對作業人員的安全負有監督和保護的職責。

  5.2.2了解可能面臨的危害,對作業人員出現的異常行為能夠及時警覺并做出判斷。

  5.2.3當發現異常時,立即向作業人員發出撤離警報。

  5.2.4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知識。

  5.3作業人員的職責

  5.3.1負責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實施作業任務。作業前應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

  5.3.2確認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

  5.3.3遵守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正確使用安全設施與個體防護用品。

  5.3.4服從作業監護人的指揮,如發現作業監護人員不履行職責時,應停止作業并上報相關負責人。

  5.3.5在作業中如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向其他作業人發出信號,迅速撤離現場。

  6、作業票管理:

  6.1特種作業執行《作業票管理制度》

  6.2非特種作業執行《作業審批流程單》

  6.2.1作業審批流程表(所有作業活動必須按照本流程表流程進行審批)

  7、屬地單位對于外部派工單位的派工:

  應由派工單位向屬地單位出具提供書面派工單,要求屬地單位盡到屬地管理責任,并與屬地單位按照本標準要求共同填寫完成《作業審批流程單》,具備安全施工條件后施工。屬地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與派工單位管理責任不變。

  8、禁止任何人員擅自安排人員進行一切危險性作業活動

  9、考核

  9.1凡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的扣責任單位安全考核分10分或罰款50-500元。

  9.2情節嚴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

  10、本制度由安全生產處負責修改并負責解釋,于20xx年8月1日起執行。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作業場所的文明生產,強化企業文化建設,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保證場所的安全、整潔、有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中國冶金地質總局(以下簡稱總局)及所屬各局院、控股公司的所有作業場所。

  第三條各生產作業場所除實行本規定外,還要符合國家、行業、總局、及各單位制定的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第二章安全文明生產規定

  第四條作業現場圍護

  1.按當地行政區域的劃分,市區主要路段的作業現場周圍設置的圍護結構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現場周圍設置的圍護結構高度不低于1.8m,野外作業現場也要布置適當的圍護以標明生產場所。

  2.市區內作業現場的圍護結構材料應選用砌體、金屬板材等硬質材料,禁止使用彩條布、竹笆、安全網等易變形材料,做到堅固、平穩、整潔、美觀。野外空曠地區作業時可視周圍人群的多少使用彩條布或彩旗條進行圍護。

  3.圍護的設置必須沿現場四周連續進行,不能有缺口,或個別處不堅固等問題。

  4.各生產廠點應有堅實完整的圍墻。

  第五條封閉管理

  1.作業場所應有固定的出入口,大型工地的出入口應設置大門便于管理。各局院、控股公司要制定各單位自己統一的大門及圍護樣式,大門上要有明顯的單位名稱標示,且要涵蓋“中國冶金地質總局”字樣,圍護結構的外立面要有能夠反映企業文化和安全文化的宣傳標語。

  2.出入口處應建立警衛管理制度并設專職警衛人員負責。

  3.進入生產場所的作業人員都應整齊佩戴統一樣式工作卡。

  第六條作業場地

  1.作業場所應繪制總平面布置圖,且明確標注安全設備設施安設位置、安全應急通道,作業現場工具、構件、材料的堆放必須嚴格按照總平面圖放置。

  2.主干道、材料堆放場、設備設施安設處要硬化,場區其他地面根據條件進行硬化,場地要平整堅實,應有良好的排水設施。

  3.作業場地應有循環干道,且保持暢通,不得堆放構件物料,道路應嚴整堅實,無大面積積水。

  4.工程作業的廢水、泥漿應經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池統一沉淀處理,不得隨意排放和污染作業區域以外的河道、路面。泥漿溝與泥漿池應做好規劃,邊緣平整,用后及時填埋。

  5.作業場所中的臨邊部位應加強防護,泥漿池、坑邊、懸崖邊等有墜落和淹溺危險的部位應設置高度1.2m以上的堅固圍欄,涂刷黑黃警戒色,懸掛“當心墜落”等有針對性的安全標志。

  6.作業場所應根據生產情況設置固定的吸煙室(處),場所內除吸煙室外的其余地方嚴禁吸煙,吸煙室(處)應遠離危險區并設必要的滅火器材。

  第七條材料堆放

  1.各種材料、構件堆放必須按品種、分規格堆放,并設置明顯標牌,標明種類、規格、產地、進場日期和數量。

  2.各種物料堆放必須整齊。磚成丁,砂、石等材料成方,大型工具應一頭齊,鋼筋、鉆桿、鋼模板等易腐蝕的物品應墊高存放;生產車間的物料按加工使用的工序不同堆放,要整齊劃一。

  3.各局院、控股公司針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制定嚴格的存放和使用制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得混放、露天存放,并有專人嚴格管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場所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規定設置,有完善的防范措施和設施。

  第八條作業場所生活

  1.作業場所的作業區與辦公區、生活區應有明顯的界限,且保證一定的安全距離或收有有效隔離和安全防護措施。

  2.寒冷地區冬季使用煤炭爐采暖的生活區必需建立嚴格的動火和防煤氣中毒制度,設備設施完善,爐火統一設置,有專人管理并有崗位責任。

  3.作業現場生活區用電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用電規程和規定,電力線路、設備、設施配備齊全,且必須規范使用。

  4.室內照明能采用安全電壓的要采用安全電壓,如不能采用安全電壓,線路、燈具不得低于2.5m,不準在電壓在36v以上的電線上晾曬衣服;帳蓬內照明線必須采用橡套電纜,板房內可用雙層塑套電線并穿管規范敷設,各接頭處嚴密包扎;禁止一閘多接現象。

  5.炎熱季節生活區應有消暑、防蚊蟲叮咬和食物中毒措施,為作業人員提供一個安全、舒適得作業生活環境。

  6.宿舍內床鋪被褥統一,生活用品疊、放整齊、干凈,有安全通道,宿舍門向外開,室內無異味,嚴禁睡通鋪。

  7.宿舍外周圍環境衛生整潔,垃圾不亂扔亂倒,應設污物桶,污水池,房屋周圍道路平整。

  第九條現場防火

  1.作業現場應制定消防制度,配備充足、合理、合格的消防設施,有檢查、有落實、有記錄。

  2.按照不同作業條件,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防火溝、防火帽、禁止吸煙等)。

  3.作業現場應建立動火審批制度。凡有明火作業的必須經主管部門審批(審批時應寫明要求和注意事項),作業時,應按規定設監護人員,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時方可離開。

  4.生產車間的消防通道應暢通,無障礙物。

  第十條治安綜合治理

  1.作業現場應建立治安保衛制度和責任分工,并有專人負責進行檢查落實情況。

  2.治安保衛工作應該措施得力,效果明顯,保證作業現場的安全與穩定和社會安定。

  3.員工宿舍不得容留不明身份人員住宿,不得在宿舍內從事非法活動,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一條作業現場標牌

  1.各局院、控股公司應制定各自統一的作業場所標示牌。標示牌要美觀大方,單位名稱突出,能夠充分體現單位文化和安全文化,充分展示單位形象。

  2.作業現場的進口處應有整齊明顯的七牌兩圖(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紀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施工平面圖、現場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可根據各地方行政規定進行適當調整。

  3.如果有的地區和項目認為內容還應再增加,可按地區和項目要求增加。五牌的內容沒有具體規定,可結合本地區,本企業及本工程特點進行要求。

  4.作業場所應設明顯的安全宣傳櫥窗或板報,張貼安全標語。

  5.作業場所必須在明顯、合理位置設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做到制度上墻,規程到位。

  第十二條現場安全標志

  1.作業現場應針對作業條件懸掛符合《gb2894—1996安全標志》的安全色標,并應繪制作業現場安全標志布置圖。安全標志布置圖應有繪制人簽名,并經項目經理審批。

  2.安全標志的大小規格應符合要求,既便于懸掛,又清晰醒目。環境信息的懸掛式或柱式的標志下緣距地面不得低于2m,局部信息標志的設置高度應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應放置在提醒物的周圍,不得隨意放置。

  3.安全標志應設置在醒目與明亮處,使人能夠有足夠時間注意到它所指示的信息與內容。

  4.安全標志不能放置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物體移動看不到標志。

  5.較大的作業場所應設置多個標志牌,不同類型的標志牌同時設置時,應按照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的順序先左后右、先上而下地布置。

  6.根據不同的情況,作業現場一般的安全標志有:

  禁止類:禁止吸煙、禁止合閘、禁止轉動、禁止跨越、禁止攀登、禁止通行等;

  提示類:注意安全、當心觸電、當心電纜、當心機械傷人、當心吊物、當心墜落、當心落物、當心坑洞、當心塌方、當心車輛、當心滑跌等;

  指令類:必須戴防護眼鏡、必須戴防塵口罩、必須戴安全帽、必須戴防護手套、必須穿防護鞋、必須系安全帶等;

  提示類:可動火區等。各作業現場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使用。

  7.安全色標應有專人管理,作業條件變化或損壞時,應及時更換。

  第十三條生產設備與用電

  1.各種生產設備必須保證完好,防護措施和裝置齊全有效。

  2.設備放置穩固、整齊,安全通道保持暢通。

  3.現場使用的發電機等機械設備應有防雨棚,用石棉瓦等阻燃物搭建,有專人管理,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發電機組的排煙管道必須伸出室外。必須配置可用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

  4.發電機組應采用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線制供電系統和獨立設置tn-接零保護系統。

  5.發電機應做好接地保護措施,將工作接地線與鋼釬用焊接或螺栓緊固打入土中。單臺容量不超過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裝置并聯運行且總容量不超過100kva的電力變壓器和發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10ω。

  6.使用電焊機時應在干燥的高處搭建防雨棚,電焊機下墊放干燥的'木板。

  7.交流電焊機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于5m,其電源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二次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于30m。地線不得用金屬構件或鋼筋等材質的物體代替。焊把用完后將線盤好掛起,不得放在地上。

  8.電焊機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每臺交流電焊機都應加裝空載降壓保護裝置。

  9.各種配電箱應保持完整,門、鎖齊全,噴涂統一顏色油漆及企業標志,高度符合標準并基本一致。配電箱內不得放置雜物。

  10.所使用電纜線應完整無破損,無漏電現象,電纜過路架設高度4m,埋設深度不小于0.7m;其它部位架設1m。架設所用工具應統一,電纜與架設工具之間保持絕緣。

  11.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與pe線相連接,并裝設符合要求的專用照明開關箱。

  12.作業現場所用碘鎢燈應采用三芯橡套電纜,與金屬支架絕緣,安裝高度3m以上,移動時人員要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室內照明高度及電壓符合2.5.5條之要求。移動式和鉆塔上的照明應采用36v電壓并使用橡套電纜,接頭處包扎嚴密。光照強度符合安全要求,燈具架設與安裝方式應基本一致。

  13.手持電動工具絕緣合格,有漏電保護裝置,電源線完整規范不亂扯。

  第十四條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

  1.工作人員應統一著裝,工作服應領口、袖口、下擺“三緊”。

  2.按規定要求穿戴好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作業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電工人員及潮濕作業場所作業人員必須使用絕緣手套和絕緣鞋,2m以上高度必須使用安全帶,粉塵作業場所必須使用防塵口罩,野外作業配備防滑鞋,其它必須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按有關規定使用。

  3.各種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時間和方式必須規范。安全帽必須系下頷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防塵口罩不能用紗布口罩代替,各種勞動保護用品該使用時必須使用。

  4.勞動保護用品加強管理,破損及報廢時及時更換。

  第十五條生活設施

  1.作業現場應設置符合衛生要求的廁所。

  2.建筑物內和作業現場應保持衛生,不準隨地大小便。

  3.食堂建筑、食堂衛生必須符合有關衛生要求。炊事員必須有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體檢合格證,生熟食應分別存放,食堂炊事人員穿白色工作服,食堂衛生定期檢查。

  4.保證作業場所作業人員能喝到符合衛生要求的白開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有專人管理。

  5.生活垃圾應及時清理,集中運送裝入容器,不能與作業垃圾混放,并設專人管理。

  第十六條保健急救

  1.作業現場應有一般的常用藥品,教育員工懂得一般急救處理知識。

  2.為保障作業人員健康,應在流行病發季節及平時定期開展衛生防病的宣傳教育。

  第十七條環保要求

  1.作業場所應建立不擾民措施,應針對作業工藝設置防塵和防噪音設施,噪聲控制期間內做到不超標,經常進行檢查并與社區定期聯系聽取意見,對合理意見及時處理,工作有記載。

  2.按當地規定,在允許的作業時間之外必須作業時,應有主管部門批準手續,并作好相關協調工作。

  3.現場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八條各局院、控股公司應制定相應的更加具體可行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辦法,報總局備案。

  第十九條本規定未盡事宜及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外事條款有悖之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外事條款執行。

  第二十條本規定解釋權屬中國冶金地質總局。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10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規定了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的有關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屬各單位。

  3、特殊工種操作規程技術要求高,作業危險性大,為規范其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保證作業人員的安全以及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統一到總公司質量技術安全部登記注冊。

  5、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市勞動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上崗證后方可上崗。

  6、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未按期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該特種工不得上崗作業。

  7、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體格檢查,身體不適應特殊工種工作條件的人員,不得錄用。

  8、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體檢,按國家現行勞動保護條例需要調離作業崗位時,及時辦理調崗,對特殊工種職業病患者要安排治療休養。

  9、項目部要對進場的`特種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對其進行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施工前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特種工的勞動防護用品按時發放,并督促其正確使用。

  10、對違章指揮,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且應向有前領導反應。

  11、特種工必須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不得偽造,涂改或轉借。

  1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必須嚴格按本制度執行。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橋梁工程高處作業施工安全,防止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生產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安全與健康。

  第二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定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的橋梁工程高處作業符合國家標準《高處作業分級》(GB3608-83)“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的規定,重點針對作業高度在15m(三級)以上高處作業及特殊高處作業中的懸空高處作業。

  第四條本規定適用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的'在建橋梁工程項目。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五條目標責任

  (一)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結合工程施工特點,制定橋梁工程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方案和發生緊急情況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項目經理部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貫徹落實;如變更須按變更程序審批,特殊情況下采取緊急措施,遏制事故發生,避免損失。

  (二)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高處作業安全目標管理,并建立相應的安全保證體系和管理網絡,機構健全,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三)項目經理部必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經理對橋梁施工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要逐層落實到人。

  (四)高處作業施工中應運用現代管理技術,推行現代先進管理方法,編制科學的安全施工程序,標明安全技術關鍵點,合理組織施工,確保安全生產。

  第六條人員

  (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要求,經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二)高處作業人員須經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并要定期進行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精神病、嚴重貧血病、恐高癥、嚴重關節炎等疾病及其他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三)高處作業人員必須進行高處作業安全知識培訓;在高處施工采取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備時,要提前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與交底。

  (四)作業人員從事高處作業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不得穿拖鞋、硬底鞋等。

  (五)在高處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配備工具袋,防止各種工具、零件等物料墜落傷人。

  (六)嚴禁酒后、過度疲勞登高作業。

  (七)水上作業必須穿救生衣。

  第七條施工現場

  (一)施工現場必須有完備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警示標識牌,注明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設施盡量做到定型化,防護欄桿以黃黑(或紅黑)相間的條紋標示,蓋件等以黃或(紅)色標示。安全設施由項目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高處作業所用物料,均應合理分散堆放,平穩、牢固,不可放置在臨邊或升降機口附近,也不得妨礙通行和裝卸。拆除下的模板及余料等物件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隨意亂置,嚴禁向下丟棄物料,傳遞物件時,不得拋擲。

  (三)運送作業人員和物件的電梯、升降機、塔吊等必須有可靠的安全裝置,調試后報所在地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期間應定期檢修。運行時嚴禁人貨混裝。

  (四)高處作業與地面聯系,應有專人負責,并配備通訊工具。施工現場一旦有險情發生,必須立即報告項目負責人。

  (五)高處作業場所的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等,任何人不得毀損或擅自移位、拆除。確因施工需要須暫時拆除或移位的,要報經負責人審批,批準后才可拆移,工作完畢后要即行復原。發現缺損,及時恢復。

  (六)遇有六級(含六級)以上大風、濃霧、雷雨、冰雪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雷雨、臺風、大雪過后,應及時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清掃、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脫落和損壞現象時,應立即進行修理加固,隱患消除后方可繼續作業。

  第三章設施及用電

  第八條現場施工設施要按國家有關規定管理。高處作業的掛籃、支架、托架以及操作平臺等應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單項設計,其設計計算書、圖紙、操作規定、技術交底須上報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實施。設施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必要時要進行前期試驗。

  第九條在高處進行預應力作業前,必須搭置可靠的工作平臺,若在雨天作業,還應架設防雨棚,張拉鋼筋的兩端要設置安全擋板,并在張拉施工平臺上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禁止非操作人員在張拉時進入施工平臺。

  第十條操作平臺

  (一)操作平臺要按設計方案架設,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操作平臺四周必須按要求設置防護欄桿,防護欄桿的按相應標準進行設置,強度滿足作業安全要求。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嚴格執行《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有關規定。

  二、監理期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滿足施工需要。

  三、審查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情況,持證上崗情況。

  四、檢查高處作業所用的物料堆放情況、通道清理情況,妨礙通告要清除。

  五、雨天進行高處作業時,督促施工單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筑物,檢查施工單位是否事先設置避雷設施。

  六、施工過程中發現高處作業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要及時報告并立即處理解決;發現有危急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

  七、安全防護措施和損傷設施(如腳手架、損傷平臺、懸挑平臺等)完成后,應按類別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規定要求逐項加以檢查和驗收,并做好記錄;隨著期工程施工向上進展,應采取分層次、定期、不定期做好各項檢查、驗收以及記錄工作。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13

  為保證文明、快速、高效裝卸,積極打造一流裝卸搬運團隊,經研究,公司特制定裝卸管理制度,望認真遵守。

  一、貨物裝卸要求

  安全第一,輕拿輕放,堆碼穩固,預留通道,橫看成行,豎看成列,標簽向外,箭頭朝上,大不壓小,重不壓輕,好不壓壞,木不壓紙,方不壓圓,干濕分開。

  第一、裝卸人員入職后必須掌握公司倉庫區域劃分情況,以及各區域的具體功能作用:

  第二、倉庫貨物堆放要求:各個客戶的貨物間要留有間隙或其他明顯標識區分,以防混淆

  第三、操作員、裝卸人員(含叉車司機)入職后必須掌握倉庫內各類搬運和裝卸設備的'日常維護、正確使用與管理的方法。

  第四、公司的叉車司機必須能進行叉車日常維護和普通故障的排除;裝卸人員必須懂得各類手推車的結構、維護與使用。

  第五、叉車作業時,一定要有人員在旁指揮與協助,其他人員不得在旁圍觀,要特別注意人員與貨物的安全,不要損壞被裝卸的貨物和臨近的貨物,保證貨物堆碼與擺放整齊、平穩。

  第六、裝卸人員在用各類手推車(老虎車)時,在裝貨物時不得強行將手推車插入貨垛底,原則上要有人從旁協助,以保證貨垛底層貨物包裝的完好性;卸車時不能用拋甩、腳踢的方式使貨物快速存放到位。

  第七、裝卸人員入職后要學會在捆綁貨物、防雨篷布時繩子打活結的方法。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14

  1、用電作業時,應由電工在場進行操作,無證人員嚴禁作業。

  2、在更換保險、插頭、插座時,應做到先停電后作業,嚴禁帶電作業。

  3、更換電器電源時,嚴禁帶電作業,停電時一定要掛“停電維修”牌并且配電室要上鎖,室外留人防護,以防他人進入將停電閘刀合上。

  4、維修機械需停電作業時,應將所屬機械的配電箱門上鎖并掛上“停電維修”牌。

  5、全場員工和外協作業人員,嚴禁在生產區和作業區內將電線亂拉亂扯,嚴禁長明燈和取暖器及電腦等電器設備常開不關。

  6、嚴禁使用無開關的電器設備,嚴禁無開關電器設備以閘刀或空氣開關及保安器代替開關使用。

  7、登桿作業和高空作業時,作業區下面嚴禁站人,上桿作業和高空作業時嚴禁不使用安全帶作業。

  8、嚴禁酒后上崗作業。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15

  1、生產區域安全管理要求:

  (1)生產區域,嚴禁吸煙;

  (2)工作場所應懸掛安全警示標識,張貼應不得低于1.5米;

  (3)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

  (4)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不得在露天存放;

  (5)加強對危化品的管理,嚴格執行《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制度》;

  (6)危險化學品搬運時應輕拿輕放、禁止野蠻裝卸,運輸過程中應有可靠的防止發生晃動或滑動的安全措施;

  (7)廢油漆、油料、紙箱、泡沫等定期處理;油漆等易燃品應統一存放在倉庫內;

  (8)消防設施執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換管理;

  (9)滅火器箱、消防箱等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內必須配備合適的扳手,水帶應采用雙頭卷;

  (10)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要以不影響生產現場的正常操作為原則,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內,有明顯標志,嚴禁懸掛于墻上;

  (11)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亂扔亂放,應單獨存放,并在工作期間正確穿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現場周圍應當設置遮擋圍欄,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2)施工單位應該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筑垃圾;

  (3)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施工標志;

  (4)施工中動火現場必須清除易燃物品,將動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溝、電纜溝等予以封閉,用堅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氈布與周圍隔離,防止火花飛濺;

  (5)氣瓶禁止敲擊、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曬,且氣瓶上嚴禁放置電焊地線;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性氣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氧氣瓶和乙炔瓶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8米;

  (7)焊機要采取防曬、防雨或防接觸蒸汽和水進入的措施,其電源和控制箱也應防雨,并保持清潔,安裝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應上鎖;

  (8)電焊作業現場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必要時進行強制通風,配備相應的防毒面具;

  (9)施焊、割作業場所半徑10米內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動火前按公司規定辦理動火工作票后,才能施焊、割作業。在更換焊條時,嚴禁亂扔焊條頭;

  (10)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機械防護裝置(如防護罩、保護蓋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臨時線需用絕緣良好的電纜線,其截面應滿足用電負荷和機械強度的要求,懸空架設或沿墻放設,室內離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樹上、腳手架或金屬欄桿上掛線,穿越門窗(尤其是金屬門窗)使用時要加裝固定防護套;

  (12)臨時線與設備、水管、熱水管、門窗等應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處應高于4.5米;

  (13)臨時線裝在戶外的開關、熔斷器等電器設備應有防雨雪設施;

  (14)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36v以下的電壓等級;

  3、廠區交通通道標準要求:

  (1)通道路面應平整、無臺階、無坑溝;井蓋、下水道蓋等必須保持完好,發現損壞的及時修復;

  (2)公司區域內道路、廠門、彎道、坡道、單行道、交叉路等禁止停放各種車輛地段,必須設有交通信號或明顯標志;

  (3)公司區域內交通道路兩側路燈必須保持完好,有足夠照明;

  (4)利用通道一邊停置車輛的應有劃線(白色)標志,但不得超過通道中心線;

  (5)道路土建施工應有警示牌或護欄,夜間要有紅燈警示;

  (6)道路兩側堆放的物資,要離道邊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設的繩、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4、廠區內車輛安全管理要求:

  (1)不得在轉彎處及公司主干道上停放車輛;

  (2)自行車、摩托車按規定存放在車棚內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廠區內騎車;

  (3)轎車、吉普車、面包車等除特殊情況外,一律不準進入生產區,嚴禁出租車進入廠區;

  (4)廠區內各種車輛執行限速5公里/小時的規定,倒車、進出庫房或廠房門口,限速3公里/小時;

  (5)一切運載車輛應注意安全行駛,不允許亂停亂放,需停置的車輛必須停靠在定置線內,嚴禁違章搭載和野蠻行車;

  (6)運燃料車輛進入料場必須聽從料場管理人員的調度,切實注意行車安全,緩慢行駛。

  (7)料場裝載機在工作時,要特別注意觀察車體周圍是否有人,確認無人后,要做到觀察行車,確保行車安全;(8)進入料場的車輛必須裝有防火帽;

  5、生產區域地面狀態標準要求:

  (1)路面應平整、無溝、無坑、無積水、無油脂、無絆腳物等;

  (2)在生產區域內所設置的坑、池應加蓋板或有護欄;

  (3)及時清除工業垃圾、廢溶媒、廢水及廢物等;

  生產現場管理是體現企業管理的亮點,對促進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的發生,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樹立企業外在形象,推動安全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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