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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業環保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化工企業環保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化工企業環保管理制度 1
一、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為保護環境,創建“環境友好型企業”杜絕各類環保事故的發生,經公司研究,制定如下環境保護目標,望各有關部門和人員認真執行:
1、杜絕各類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2、杜絕采購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設施設備,采購勞動保護用品、設施設備時要索取相關證明和使用說明書,并嚴格按照說明書的要求使用或安裝、調試、運行。
3、新建、改擴建項目時,環境保護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4、新建、改擴建項目時,應首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環境條件不符合禁止建設和施工。
5、新建、改擴建項目試生產運行正常后3個月內進行現狀環境影響評價,并向有關部門提出驗收申請,驗收不合格禁止繼續生產。
6、嚴禁向生活水體排放各種含有害物質的污水。
7、污水排放的各項指標完全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二、環保崗位環保責任制
1 、目的為明確公司各級人員的環境保護(簡稱環保)的職責,加強對環保的領導和管理,保障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健康及環境不受污染,防止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據《環境保護法》等政策法規以及行業性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2 、適用范圍
2.1本責任制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環保管理。
2.2各級管理人員必須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為主、誰負責。管生產,必須抓環保”的原則,公司、部門、車間的主要領導是公司、部門、車間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部門、車間的環保工作負主要責任,即“一把手負責制”。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對公司、部門、車間下屬人員貫徹執行本規定負責,真正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各負其責。
2.3總經理為公司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環境保護全面負責。總經理授權公司安環部管理環保工作。安環部是公司環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機構。
三、各級部門環保責任
3.1安環部環保職責
3.1.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工作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和完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和工作計劃,并負責具體實施。
3.1.2根據國家環保部門排放標準,確定控制檢測點,布置檢測項目,匯集檢測數據,遇有超標情況及時調整。
3.1.4落實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各項環保指令。監督環保管理制度的執行,發現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協商討論,拿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隨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3.1.5負責組織起草各項環保制度,并負責組織評審。
3.1.6負責對公司的環保設備、電器等申請技術改造。
3.1.7參加公司新建、擴建、技改項目的方案研究、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嚴把“三同時”關。歸口管理建設項目環保工作。
3.1.8負責公司環保工作的宣傳。
3.1.9負責公司環保工作的日常管理、運行。
3.1.10負責對環保治理設備的檢查,保證其正常運行。對三廢處理設施的運行參數負有控制責任。
3.1.11在制訂或審定有關設備XX、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時,應有相應的環保、減噪等措施內容,并確保實施,定期維護保養。
3.1.12組織環保設備專項檢查,按時完成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計劃。
3.1.13協助環保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3.1.14建立健全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和環境保護設施設備運行管理制度,確保各類環境保護設施設備安全、有效、正常地運行。
3.1.15組織制定有關設備維修、保養的安全環保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貫徹實施。
3.1.16負責監督檢查各部門、車間、崗位環保工作,確定環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在環保治理設施一旦出現故障時,有“三廢”外排的生產工序必須采取應急措施,以盡可能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3.1.17負責編制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演練。
3.1.18負責對員工定期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定期監督考核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單位,運用多種形式,開展環保的宣傳教育工作。
3.1.19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并參加污染源的監測工作,掌握污染物種類、排放量,排放濃度及排放規律,建立污染源檔案,定期進行核對修正。
3.1.20負責定期、不定期檢查企業產生污染的生產設施和污染防治設施運轉情況。依據環境保護制度提出獎勵或處罰意見。積極推廣采用環保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解決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難題,并做好有關資料搜集工作。
3.1.21負責定期、不定期自行監測企業廢水排污口、煙粉塵和廠界噪聲,掌握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并按時準確填報環保統計表。
3.2生生技部環保職責
3.2.1負責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各項環保法規、制度和標準。根據公司環保管理制度,制定所屬各生產車間的實施細則,并負責落實。
3.2.2生產部是公司生產環節環保的責任部門,也是公司落實環保工作的重要部門,對車間發生的環保事故負責。
3.2.3在保證生產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發現違反環保管理制度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并根據污染情況及時做出處理,同時通知安環部共同處理。
3.2.4負責處理公司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應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應急措施,對重大、特大環境污染事件應在發生事故后立即匯報。
3.2.5貫徹操作紀律管理規定,搞好生產調度工作,杜絕或減少非檢修計劃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事件的發生。
3.3辦公室環保職責
3.3.1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環保、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規,執行公司環保、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
3.3.2協助公司領導貫徹上級有關環保工作的指示,及時轉發上級領導環保部門的有關材料,及時組織會審并打印、下發。
3.3.3負責接待上級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3.3.4在采購辦公用品時應優先考慮符合環保要求的產品。
3.3.5負責制定辦公場所節約用水、用電、小車管理制度,配合環保應急預案并督促檢查實施。
3.3.6負責公司辦公區、生活區內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3.3.7負責食堂產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的處理。
3.3.8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把抓好環保工作作為對員工考核的內容之一列入員工上崗、定級、評獎、晉升的考核條件中。在工資和獎金分配方案中,加入環保方面的要求。
3.3.9負責環保技術人員外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環境意識和水平。
3.3.10負責協助環保部門做好環境污染突發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3.3.11在公司管理總體規劃中突出環保優先的思想。
3.3.12在對各部門考核評比時,同時考核環保工作;編制經濟責任制時,把環保內容納入責任制內容,堅持環保否決權。
3.4財務部環保職責(含倉管部)
3.4.1審查勞動防護用品、環保設施、教育等經費預算支出及合理使用情況。
3.4.2支持配合《環保監督與考核管理細則》的執行,優先保證投入,審查各項環保獎勵基金的支出。監督和保證環保費用的正常開支。
3.4.3在編制檢查基本建設和工程計劃的同時,編制檢查環保配套措施計劃,并經常檢查執行情況,并報送有關部門。
3.4.4建立環保費用專戶,設立環保投資科目,按規定提取環保費用。
3.4.5對倉庫儲存的危險化學品建立登記管理臺帳,實物要與賬目對應,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險化學品丟失或因包裝桶損壞而泄漏。
3.5化驗室環保職責
3.5.1配合技術部對主要的污染物排放進行數據及化學成分分析。
3.5.2配合環保部門做好環境監測工作。
3.5.3負責制定化驗室環境監測管理制度,并貫徹實施。
3.5.4負責制定化驗室環境監測化學試劑、有毒、檢測儀器設備、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貫徹實施。
3.5.5負責檢驗過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儲存使用,及排放前的無害化處理工作。
3.6采購部環保職責
3.6.1負責各部門環境保護工程項目設備、材料的訂貨、供應工作,并對采購產品的質量負責。
3.6.2負責環境監測儀器、藥品的及時采購和供應。
3.6.3負責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體廢棄物和危險廢物的收集分類和處置工作。
3.6.4按檢修計劃及時供應環保治理項目所需設備、材料。
3.6.5加強對購入設備、配件及有關原材料的質量管理,使其性能符合環保要求,確保生產產品是國家有關環境管理法律規定的環保產品。
3.6.6督促檢查供貨方產品運輸、裝卸必須采取環境保護措施,嚴防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3.7生產車間環保職責
3.7.1貫徹落實國家及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將公司各項環保管理制度落實到實處。
3.7.2貫徹落實環保設施設備運行管理制度,確保各類環境保護設施設備安全、有效、正常地運行。
3.7.3采取有效措施,嚴格控制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的排放,確保完成公司下達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標。
3.7.4加強設備操作與管理,完成公司職能部門下達的節能、降耗、減噪等。控制檢修計劃。
3.7.5貫徹工藝操作紀律管理規定,杜絕或減少非檢修計劃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環境事件的發生。
3.7.6配合環保部門做好環境監測工作。
3.7.7嚴格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搞好現場管理和責任區環境衛生工作。
3.7.8協助環保部門進行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四、各級管理人員環保責任
4.1總經理環保職責
4.1.1公司總經理是公司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環境保護全面負責。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各項環保法規。負責組織對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
4.1.2總經理是公司環保事務最高執行者,有權調配全公司員工和環保物資。加強對環境保護活動的領導,決定環境保護方面的重要獎懲。
4.1.3批準公司環保管理制度的實施、環保技術規程、環保措施、檢修和長遠規劃。
4.1.4按照環保法律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工作,設立環保機構,配備專、兼職環保人員。定期聽取環保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公司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
4.1.5總經理負責或安排其他人員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調查工作。
4.1.6負責組織人員對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三廢處理設計和施工以及環保“三同時”驗收等工作。
4.1.7在發生緊急事故時,總經理是公司的總指揮,負責組成指揮部研究、制訂應急計劃,組織應急小分隊實施應對。
4.2安環副總經理環保職責
4.2.1協同總經理做好日常各項環保工作。
4.2.2副總經理是環保事務的第二執行者,發生污染事故時,在總經理不在現場的情況下,代替總經理指揮工作,執行環保應急預案,減少污染。
4.2.3定期召開環保工作會議,分析解決生產中存在的環保問題。
4.3.2監督檢查部門對環境保護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污染環境的行為。
4.2.5組織制訂、修訂環保規章制度、技術規程和編制環保技術措施檢修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4.2.6統籌安排協調生產、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關系,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環境保護管理規章制度。組織管理人員學習有關文件和業務知識,檢查環保工作的落實情況,總結推廣環保工作先進經驗,表彰先進單位及個人,提出環保工作努力方向與目標。
4.2.7組織領導環境保護設施的試運轉、驗收等工作。
4.2.8負責劃分生產環保工作的管理范圍。
4.3生技副總經理環保職責
4.3.1生產副總是生產系統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3.2負責在主管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環保工作。
4.3.3負責職權范圍內的環保檢查工作,落實環保整改項目的實施。
4.3.4負責生產中產生的“三廢”達標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管理指標。
4.3.5負責公司各項環保管理制度在生產系統貫徹實施,落實環保管理考核。
4.3.6承擔生產環保設備的運行、維護、保養的管理責任。生產現場管理、區域衛生管理。
4.3.7負責對公司環保工作做出合理性設計、建議,以改進公司內部各項環保工作的完善。
4 4.4環保副總環保職責
4.4.1環保副總是三廢處置達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4.2認真宣傳、執行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監督檢查各部門,特別是生產車間的執行情況。
4.4.3負責配合技術部制定環保管理制度及各種環保設備維修、改造計劃。
4.4.4負責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和調查工作。
4.4.5配合生產副總處理各種應急事務。
4.4.6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全公司的環保設施的運營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上報并組織人員進行整改,落實清潔生產工作計劃。
4.4.7負責制訂考核辦法,對環保工作人員進行考核。
4.4.8對環保有貢獻者及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4.4.9負責組織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4.10負責組織、協調環保的監測工作。
5 4.5財務部經理環保職責(含倉管部經理)
4.5.1嚴格財務制度,確保環保措施費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不準挪做他用。
4.5.2建立環保措施費用臺帳。
4.5.3參加公司重大環保會議及其他重大環保管理活動。
4.5.4負責對綜合利用產品、回收利用的物資進行單獨計算成本和利潤。
4.5.5負責對環保方面合同管理及費用監審。
4.5.6負責安排環保經費,確保環保治理經費的落實,及時繳納排污費。
4.5.7參加重大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6 4.6辦公室主任環保職責
4.6.1認真宣傳貫徹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項目部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4.6.2負責辦公區環保工作,協助公司領導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環保管理指示。
4.6.3積極協助公司領導協調解決環保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保證工作中的各種需要及事故處理中的相關保障措施。
4.6.4負責公司領導主持的有關環保會議協調工作,協助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門登記、印制有關環保文件。
4.6.5負責生產區域環境綠化與環境衛生的規劃與垃圾外運。
4.6.6參加重大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7采購部經理環保職責
4.7.1認真宣傳貫徹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公司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對本部門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
4.7.2參加公司環保會議及環境檢查,并對環保管理不足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
4.7.3及時組織進購環境保護工程項目設備、材料,并對采購產品的質量負責。
4.7.4及時組織進購環境監測儀器、藥品。
4.7.5及時收集分類和處置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體廢棄物和危險廢物。
4.7.6參加重大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8 4.8化驗室負責人環保職責
4.8.1認真貫徹執行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公司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4.8.2全面負責化驗室的環保管理工作。
4.8.3 領導和組織本室化驗員配合環境保護工作,提高三廢成分分析技能,努力改善化驗室工作條件。
4.8.4負責化驗室儀器、物品的使用保管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環保事故的發生。
4.8.5參加重大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4.9車間主任環保職責
4.9.1車間主任是本車間環保工作的第一負責人,班組長是本車間環保工作直接責任人。
4.9.2對于公司環保管理部門下達的各項工作,有向下屬員工傳達、宣傳的責任。
4.9.3在車間主任不在現場的情況下,相關環保工作由現場最高職位人員負責調配、落實。
4.9.4有對所在車間的巡檢工日常環保工作的監督責任。
4.9.5加強環保設備管理,規范操作規程,防止污染環境。
4.9.6對車間員工進行環保教育和培訓。
4.10班組長環保職責
4.10.1班組長是本班組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10.2嚴格履行崗位職責,重點巡檢環保設備運行情況,負責本班日常的環保管理工作。做到日常文明生產、清潔生產。
4.10.3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對所屬設備加強管理,保持良好運行狀態。
4.10.4設備、設施發生意外事故,要積極組織力量搶救,并立即報告生產領導,認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10.5發生事故及時報告,保護現場,采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參與當班發生的環保事故調查。
4.10.6檢查工藝指標、設備運行中的環保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4.10.7組織班組員工學習和公司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遵守適用的環保法律法規,杜絕違章,并積極支持車間的環保工作。
4.11車間巡檢工環保職責
4.11.1車間巡檢工是本巡檢區域內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11.2巡檢工應對車間所產生的垃圾按照生產部指定地點統一堆放、集中處理。
4.11.3嚴格執行崗位工藝操作規程,認真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及時報告處理生產異常情況和各種環境隱患,以免造成環境污染事故。
4.11.4認真維護保養區域內的環保設備,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4.11.5積極參與應急預案的演練,熟悉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時的應急措施。
4.11.6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要及時、實事求是地向領導匯報,要及時處理和保護好現場,并做好詳細記錄。
4.11.7對生產過程中造成環境污染的人和事,有義務向上級領導反映。
4.11.8嚴格遵守環保管理規章制度,認真學習環保知識,提高環保意識。熟練本崗位操作技能,不斷的提高處理緊急情況的應變能力。
4.12職能部門人員環保職責
4.12.1職能部門人員應對所在辦公地點所產生的辦公廢物應由打掃人按照指定地點堆放,并由辦公室負責人監督。
4.12.2對于因業務關系所在公司范圍內的外來人員,職能部門人員有責任對其違反環保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制止、勸說,情況嚴重的追究其責任。
4.12.3對于環保部門對公司的環保宣傳,職能部門人員應以身作則,起帶頭作用,以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司環保工作的進程。
4.12.4職能部門人員應對公司環保工作多提寶貴可行性意見,共同關注公司環保工作。
4.13專職安環員環保職責
4.13.1工作責任
1 1. .1 1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令,制定本公司的環保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1 12 .2組織環保新技術的學習和交流,推廣環保新技術的應用,促進環保工作的開展;
1 13 .3負責結合公司內有關單位制定企業環保工作制度、計劃和企業長遠規劃,并組織貫徹實施;
1 14 .4負責環境保護獎懲制度,定期向有關部門提出考核意見;
1 15 .5嚴格落實“三同時”的規定,確保環保工作的開展;
1 16 .6定期對車間沖洗廢水取樣,嚴禁超標排放;
1 17 .7積極主動地調查處理各種污染事故,并認真向公司匯報。
4.13.2工作權限
2.1 1對不執行環保工作管理制度,“三廢”排放超標者,有權責令停止排放,進行整改;
2 2.2對企業技術改造或新上項目,有權審查是否執行了“三同時”規定;
3 2.3對隨意傾倒廢液、廢渣的部門及個人有權制止,并提出批評或處罰;
4 2.4有權對單位或個人提出環保工作的意見。
4.13.3工作關系
3.1 1與環保相關的崗位密切聯系,搞好工作銜接,完成有關工作任務;
2 3.2定時向公司辦公會匯報環保工作。
五 、監督與檢查
5.1本制度由安環部、生技部負責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5.2安環部有權對不落實的部門或個人進行處罰。
5.3各級管理部門負責根據本責任制度進行目標責任分解,并納入公司經濟責任制、崗位責任制中進行考核。
化工企業環保管理制度 2
1、總則
1.1安全生產是公司的首要大事,公司的各項工作都應為創造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保護公司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安全文明生產而服務。
1.2公司各單位要采取措施,不斷加強和規范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全面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以科學技術提高安全生產綜合水平,防止事故的發生。
1.3本制度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如有需要可根據實際情況擇機適時調整修訂時間。
1.4安全技術規程部分臨時需要修訂的由提出修訂單位將修訂理由和修訂方案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由公司安委辦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討論,討論結果報總經理審核,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批準后執行。
1.5本制度編制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地方性條例、行業標準、其它關于安全生產的規定和強制執行標準。
1.6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安委辦。
2、基本原則
2.1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2.1.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由公司董事長任主任,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任常務副主任,公司安環部主任任副主任,公司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各專業工程師、各級管理人員任委員;
2.1.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是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公司安環部,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公司安環部主任擔任;
2.1.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2.1.4研究、決策公司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2.1.5聽取各部門執行安全工作職責的,審查年度;
2.1.6審查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完成情況,決定獎罰方案;
2.1.7審定安全專項費用的投入和使用計劃;
2.1.8審定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和重大事故隱患立項工作。
2.2審定重大對外技術、管理交流和考察以及安全技術裝備的引進。
2.3組織、部署檢查公司安全工作,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
2.4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2.5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委會會議,聽取各單位執行安全職能的情況匯報,研究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
2.6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委員要及時了解生產裝置和職工關心的重大的涉及安全生產的問題,必要時,由安委會主要人員提請可隨時召開安委會會議。
3、公司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3.1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3.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制度,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企業的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
3.1.2負責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車間、部門負責人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3.1.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環部的,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3.1.4組織審定并批準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全措施費用;
3.1.5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3.1.6認真推廣現代化管理和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并監督、檢查實施;
3.1.7協助有關部門制定,修改工藝、設備、安全技術規程,并監督檢查,貫徹執行;
3.1.8負責組織社會自然災害的預防及搶救工作。
3.2董事長安全生產職責
3.2.1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工作,落實安全生產基礎和基層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規程和指示,督促檢查公司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3.2.2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經營做出重大決策;
3.2.3審定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計劃,與有關安全生產單位簽訂安全目標責任制;
3.2.4確保公司安全專項資金的提取和有效使用,不斷改善公司的安全職業衛生狀況和員工的作業條件;
3.2.5組織實施安全標準化工作,建立企業安全文化;
3.2.6負責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公司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3副董事長安全生產職責
3.3.1是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工作,落實安全生產基礎和基層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規程和指示,督促檢查公司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3.3.2負責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公司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3.3組織并參與實施安全標準化工作,建立企業安全文化;
3.3.4主持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督促檢查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副董事長、總經理及各職能部門的工作,支持各部門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制定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監督實施演練,及時消除安全生產及各類事故隱患,責成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與經濟掛鉤的實施辦法;
3.3.5參與審定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計劃,與有關安全生產單位簽訂安全目標責任制,及時研究組織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并提出具體要求;
3.3.6責成有關部門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四不放過”原則,堅持事故責任追究制度,負責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4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3.4.1是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對企業的生產安全、勞動衛生工作負有全面領導責任;
3.4.2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指示;
3.4.3負責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部門負責人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3.4.4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
3.4.5定期聽取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匯報,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事故隱患;
3.4.6組織審定并批準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負責解決安全管理經費;
3.4.7組織制定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監督實施演練,及時消除安全生產及各類事故隱患,責成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與經濟掛鉤的實施辦法;
3.4.8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3.4.9組織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上報;
3.4.10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方面的重要獎懲。
3.4工會主席安全生產職責
3.5.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勞動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工會的指示;
3.5.2把勞動保護工作納入工作議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生產現狀,督促行政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5.3及時制止行政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支持職工的合理要求;
3.5.4開展群眾性的勞動保護活動,做好職工勞動保護方面宣傳教育工作;
3.5.5把企業安全生產的狀況及年度安全工作意見列入職代會的議事日程;
3.5.6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3.6行政部安全生產職責
3.6.1在企業管理總體規劃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編制發展規劃、經營計劃、項目計劃時,應考慮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3.6.2按照“管項目,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執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三同時”規定,組織落實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制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負責施工資質和安全資質的'審查,簽訂安全環保協議,協調解決施工項目及生產項目有關問題;
3.6.3負責新進廠人員、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職工轉正、普及安全技術考核的審批;
3.6.4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的審批;
3.6.5對新員工進行公司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教育,并在上崗前做好體檢;
3.6.6負責道路交通、食品衛生、生活區及后勤保衛工作,對其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并督促相關部門認真履行其安全職責;
3.6.7負責組織對保衛、道路交通、食品衛生等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落實“四不放過”原則,堅持責任追究制度。
3.6.8負責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
3.7生產部安全生產職責
3.7.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指導思想,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同時主管勞動安全生產保護工作,并對本廠的勞動保護工作負直接的領導責任;
3.7.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中,把勞動安全保護列為重要內容,堅持生產與安全同時調度;
3.7.3組織編制本企業的勞動保護安全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實施;
3.7.4組織職工學習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業務知識,進行遵章守紀和安全技術知識的教育培訓,堅決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3.7.5組織制訂、完善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特種作業人員實行技術培訓,堅持技術考核,不及格者,不準單獨上崗操作;
3.7.6組織并參加安全生產檢查,每周進行一次,并應作好檢查記錄,對查出的隱患要采取措施,落實到部門,指定專人限期整改。確保安全、文明生產;
3.7.7發生重傷、死亡或重大設備事故時,應保護現場,立即上報,并負責組織調查,查清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及時寫出《傷亡事故調查報告》上報有關部門;
3.7.8制定生產設備維護保養計劃,并依計劃實施;
3.7.9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3.8研發部安全職責
3.8.1對全廠安全生產技術工作負責;
3.8.2負責組織、編制、修改、審核安全技術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3.8.3負責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項目的審批及解決生產,大修技措項目中有關安全技術問題;
3.8.4負責審核工藝,新技術,新材料采用的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領導有關部門開展勞動保護,安全技術的科研工作,有計劃解決安全技術上的重大問題;
3.8.5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及技術性的問題鑒定,并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3.8.6參加廠級安全活動,堅持深入生產一級巡回檢查。
3.9質檢部安全生產職責
3.9.1對產品及原輔材料質量及檢驗安全工作全面負責。購進的各種化工原料,生產中間體和產品的質量分析,提供準確的分析數據,把好質量關;
3.9.2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3.9.3對儀器設備、出具檢測報告造成的檢驗過程中的質量事故負責。
3.9.4負責化學試劑安全管理,做到賬物相符。檢驗使用的試劑要根據理化性質分類存放,特殊試藥按存放條件存放;
3.9.5組織制定(修訂)并監督執行分析(化驗)系統的安全技術規程和專業操作規程;
3.9.6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其他事故有關數據的分析和改造;
3.9.7試驗進行時,不能脫崗,以免發生意外;
3.9.8室內不準亂拉亂裝電源線,按規定要求,由電工安裝。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知識教育。
3.10財務部安全生產職責
3.10.1負責安全技術措施費的使用和專款專用,設立專款獨立賬目的審批;
3.10.2負責組織檢查勞動保護用品經費的使用情況;
3.10.3負責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費在項目的落實情況。
3.11安環部安全生產職責
3.11.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制定貫徹落實辦法,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公司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嚴肅查處違章、違規、違紀行為;
3.11.2負責制定和審核和公司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安措計劃,督促有關部門落實;
3.11.3負責本公司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組織培訓,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特殊工種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3.11.4組織全公司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問題,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對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有權進行考核;
3.11.5督促與協助有關部門采取措施,改善勞動條件,防止職業危害,做好防暑降溫工作,配合醫療衛生部門定期對接觸塵、毒職工體檢;
3.11.6負責人身事故、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參與公司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并做好公司各類事故歸檔備案工作;
3.11.8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三同時”審查。
3.11.9組織修訂公司環境應急預案,對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有毒有害物品進行安全監管;
3.11.10主持修訂公司有關安全環境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
3.11.11負責對公司環保設施使用、在建環保設施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管。
3.11.12負責對環保事故造成的次生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3.11.13確保公司各類環保設施的安全運行。
3.12物管部安全生產職責
3.12.1對采購的化工原料必須了解其理化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保管要求,索取出廠檢驗報告;
3.12.2做好倉庫的防火、防爆、危險物品、氣瓶的管理預防工作;
3.12.3對危化物品要分類存放,固體和液體不能混合存放;
3.12.4保證倉庫安全,消防器材要齊全、完好;
3.12.5倉庫要經常通風,發放物料結束及時落鎖,確保存放物資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3.12.6對溶液庫要以常檢查,以免泄漏和管道閥門滴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12.7切實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發放工作。
3.13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3.13.1對本人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深刻理解工程技術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責任;
3.13.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現代化管理手段,確保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
3.13.3編制本職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
3.13.4參加本職業務范圍內的事故調查、分析,并在事故分析報告中制訂防范措施。
3.14設備部安全生產職責
3.14.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機械、電器、壓力容器安裝、使用、維護等條例、標準、規程和規定,負責制定設備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3.14.2負責對各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裝置的檢查、校驗、監測工作。對生產主要設備要按計劃檢修,確保設備完好;
3.14.3組織大、中型檢維修要制定并落實安全措施,嚴格按相關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不準冒險作業。
3.14.4新設備、自制改造設備,要有完備的安全保險設施和裝置,使用前要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3.14.5貫徹和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編制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相關的操作規程,宣傳貫徹有關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常識。并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工作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資料的歸檔工作。
3.14.6特種設備定期檢測,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的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
3.14.7確保電、水、汽和動力設備正常運行、供應,滿足生產需要;
3.14.8對設備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以免損壞設備,影響生產;
3.14.9新購、自制和改造的設備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和完善的安全防護措施。
3.14.10負責特種設備拆除、報廢的注銷備案工作,編制拆除、報廢計劃及方案。
3.14.11負責組織各類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時統計上報,并制定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設備事故歸檔備案工作。
3.15門衛安全生產職責
3.15.1切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做好外來人員來訪登記,禁止閑雜人員進入公司;
3.15.2來訪人員登記完畢后,門衛應電話聯系受訪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準其入內;
3.15.3對于所有出貨車輛,沒有公司領導簽發的《貨物出門證》不得私自放行,禁止補簽;
3.15.4員工上班時間不得隨意出入公司,門衛憑借部門領導簽字的《派工證明》才能放行;
3.15.5指導員工將車輛放入車棚,制止隨意擺放;
3.15.6忠于職守,不擅自離開崗位,監控器發現有異常情況要立即向領導匯報或撥打報警電話,將公司損失降到最低。
3.16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3.16.1對本車間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3.16.2認真貫徹上級及公司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
3.16.3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
3.16.4領導本車間開展安全活動和安全宣傳教育及安全技術培訓,有關人員做好新工人、培訓實習人員及新調入本車間職工的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3.16.5結合生產實際對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提出修訂和完善的意見,經公司批準后,組織貫徹執行;
3.16.6加強設備的維護檢修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檢查安全裝置,使之處與靈敏、有效、準確、完好狀態;
3.16.7定期組織車間范圍內的安全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隱患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則認真整改,對暫時不能解決的隱患要采取應急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3.16.8組織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在工藝設備大、中、小修,檢修或改造時,應協同有關部門制訂實施方案及安全措施,參加有關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3.16.9督促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執行安全制度和消防條例;
3.16.10搞好工業衛生和文明生產,做到環境整潔,道路通暢;
3.16.11對車間發生的各類事故,除組織搶救外要保護現場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好調查、分析和處理。
3.17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3.17.1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示、規定和公司頒發的安全規章制度,并檢查落實情況;
3.17.2參加制訂和修改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3.17.3負責新工人(包括培訓、實習人員)和調入車間工人的廠級安全教育,并督促各部門、班組做好崗位安全教育,經常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協助做好考核工作;
3.17.4經常深入現場,加強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堅決糾正并制止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并有權越級向上匯報,遇有重大險情,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上級匯報;
3.17.5編制和申報安全措施計劃,并檢查執行情況,認真抓好安全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和改善勞動條件;
3.17.6車間進行較重大施工項目或動火、危險作業,督促按制度執行,并負責現場安全措施檢查落實,加強車間安全裝置,防護用具,消防器材的監督管理工作;
3.17.7參加本公司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督促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正確處理。
3.18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3.18.1對本班組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組織職工學習和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要求,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五同時”,支持班組安全員的工作;
3.18.2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檢查并督促職工遵守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堅決制止違章冒險作業;
3.18.3督促和檢查職工做好生產設備、安全裝置、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正確穿戴和使用防護用品;
3.18.4定期組織安全活動,及時向領導匯報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發生事故,除組織搶救外及時報告,保護現場,參與事故分析,提出改進措施;
3.18.5經常進行安全教育,資質職工學習安全規程與安全知識,負責新職工到班組崗位的安全教育;
3.18.6按規定做好交接工作,開好班前班后會,做好各項記錄。
3.19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3.19.1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安全生產知識;
3.19.2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四不傷害”;
3.19.3認真參加安全活動,積極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搞好安全生產;
3.19.4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生產工具、安全裝置、消防器材和個人防護用品;
3.19.5崗位做到環境清潔,設備潔凈,物品堆放合理,過道暢通,符合安全和文明生產要求;
3.19.6班組記錄準確可靠,交接班時,必須交接安全情況,發生情況時,應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上級報告,參加事故分析會,要如實介紹情況。
3.20其他職能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3.20.1對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3.20.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指示;
3.20.3監督、檢查工藝設備的防火安全設施,電氣防爆、建筑防雷、防靜電設施的使用情況;
3.20.4必須嚴格執行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和新產品項目的防火防爆“三同時”審查;
3.20.5負責消防器材的計劃、采購、分配和維護檢查工作;
3.20.6負責對火災、爆炸、火警事故、政治性破壞事故的上報工作;
3.20.7負責基建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和實施;
3.20.8負責對參與基本建設工作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3.20.9做好基建和雙方的聯系配合工作,防止事故發生;
3.20.10負責施工質量檢查及質量事故的管理。
化工企業環保管理制度 3
為搞好公司新建、改擴建項目保護管理,防止建設項目產生新的污染源、破壞生態環境,制定本制度:
1、產生污染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在實施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區域內,還必須符合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
2、工業建設項目應當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3、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必須采取措施,治理與該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4、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
5、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6、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7、有建設項目時,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
8、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征求建設項目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居民的意見。
9、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10、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并依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在環境保護篇章中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11、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12、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建設單位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
13、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同時進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14、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環保護設施
化工企業環保管理制度 4
為貫徹《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列》,確保公司污染源全面達標,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特別是現場管理,特建立公司環保管理制度。
一、車間生產操作管理規定
1.車間用水必須進行考核,實現節水目標。
杜絕“跑冒滴漏”。
2.車間設施地面干化生產,地面應采用掃或拖清潔。
禁止野蠻沖洗地面,造成污水的增量。
3.清洗濾袋、設備必須在指定地點清洗,清洗水經污水收集池收集,進入污水站處理后達標排放。
4.生產過程中的固廢物必須移交污水站統一地點存放,并交有資質單位處理。
5.生產車間殘液廢水不得進入雨水溝,確保雨水溝干水狀態。
6.生產車間對散落的物料必須用容器收集,不得用水沖。
7.違反以上規定者,發現一次,扣發當月績效獎20%,發現二次,扣發績效獎50%。
二、原輔材料入庫處置規定
1.原輔材料有倉庫管理員俺貨物憑證核對,檢查包裝是否受潮、破損。確認數量準確、包裝完好后,才能辦理入庫。
2.原輔材料應設有編號,倉庫按物料名稱統一按指定庫區存放。
3.原輔材料要求設置待驗區。
待驗區有明顯標志。
4.倉庫環境保持通風干燥,每天記錄溫濕度,控制溫度在0-30℃之間。
5.原輔材料堆放要離墻離地,貨行間必須保留一定距離,以能執行先進先出的原則。
6.原輔料按照品種、規格、批號分別存放,在保管和存放的整個過程中,防止污染和混雜。
7.原輔料滲漏采用掃、拖,嚴禁用水沖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環境污染。
8.原輔料嚴禁暴曬,露天堆放,生產車間回庫的殘液溶劑,必須按照規定入庫。
再集中送有資質單位處理。
三、廢水、廢氣治理設施運行管理規定
1.水、廢氣處理工必須認真學習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
2.設施處理全體人員必須對廢水、廢氣達標排放負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3.操作人員如是認真的做好運行記錄,認真交接班。
4.操作人員認真做好處理設施的設備保養工作,做到班前班后檢查、有一場立即排除。
5.操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操作程序,并及時管觀察各級工藝的處理效果。
6.操作人員玩忽職守和私自排放,經發現將進行經濟處罰,清潔嚴重者開除出廠。
四、職工安全、環保培訓規定
1.公司安全環保培訓分為普及教育和深化教育兩個階段。
2.普及教育的對象為公司全體員工,培訓內容為:
⑴安全、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⑵崗位操作
⑶異常情況處理。
3.深化教育的對象為公司領導、部門負責人和處理設施操作人員。培訓內容主要是掌握安全環保基本概念的基礎上,進一步學習安全、環保的法律法規。
4.公司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員工的安全、環保普及教育,并進行考核。
5.公司新進員工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環保教育,經考核合格,才可上崗。
6.生產操作人員每月至少集中培訓一次。
7.處理設施人員定期送安全、環保部門組織的學習,取證。
固體廢物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對固體廢棄物進行科學地分類、收集、貯存、處理,從而達到合理利用廢棄物,減少廢棄物的排放對環境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固體廢棄物收集、貯存和處理的全過程控制與管理。
3職責
3.1安全環保部負責各部門和辦公區、生產的危險廢棄物管理工作。
3.2各部門負責一切生產活動產生的一般廢物的處置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廢棄物分類
產生的廢棄物分為兩大類:危險廢物和普通廢物;普通廢物又分為可回收、不可回收廢物。
4.2危險廢物的收集和處理
4.2.1產生的危險廢物必須設置收集容器,進行回收。
4.2.2各部門均須設置危險廢物的存放點和收集容器,并按照危險廢物的類型分別以不同的標識,以利于危險廢物的分類收集。
4.2.3危險廢物收集容器的配備要考慮危險廢物特性與盛裝容器的化學相容性
4.2.4安全環保部定期對生產現場的危險廢物進行回收處置。
4.2.5化驗室、試驗室產生的廢化學試劑,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收集處理,嚴禁隨意排放。
4.3普通廢物的收集和處理
各生產車間設置固定的普通廢物存放點。
不可回收廢物可直接投入市政指定垃圾場;可回收廢物由安全環保部聯系單位進行回收,并保留相關記錄資料。
4.4廢物的管理
4.4.1產生的廢物特別是危險固體廢物存放點應設有防雨、防泄漏、防飛揚等防護設施。
4.4.2對危險廢物收集容器進行標識。
4.3.3辦公樓區應配備固廢回收裝置,按規定對廢電池等辦公垃圾進行回收處理。
4.3.4公司通過更改工藝、制定規章制度以盡量減少各類廢棄物的產生量,特別是危險廢物的產生量。
噪聲排放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噪聲排放的監測、控制和防護要求,以控制噪聲污染,防止和改善噪聲對環境和人體造成的不利影響,保護員工的身心健康。
2范圍
適用于本廠內產生的各類噪聲的.控制。
3引用文件
3.1 gb12348-90《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
3.2 gb12349-90《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測定方法》
3.3 gbz1-2002《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3.4 《信息交流、協商和溝通控制程序》
4職責
4.1安全環保部是本制度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廠區和廠界噪聲進行監測。
4.2各生產作業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噪聲的控制,并監督其作業人員在需要時正確佩帶相應的噪聲防護用具,免受噪聲損害。
4.3產生噪聲污染的部門負責對其作業場所的噪聲污染源進行控制和改善,并對其噪聲超標的設備采取適當措施,減少噪聲污染。
4.4安全環保部負責對作業現場的噪聲進行監督檢查、檢測,并對噪聲超標的責任部門提出改善意見。
5術語
6工作要求
6.1噪聲的來源
6.1.1生產設備所產生的噪聲。
6.1.2空調機、排氣扇等產生的噪聲。
6.1.3企業內運輸車輛所產生的噪聲。
6.1.4蒸汽、真空、壓縮空氣減壓閥泄壓時所產生的噪聲。
6.2噪聲的標準工作地點噪聲級的衛生限制
6.3噪聲的控制
6.3.1各生產作業部門應對其使用設備、電機、風機、對空排汽、安全閥等重點設備加強管理,堅持維保,適時潤滑,減振降噪。
必要時采取隔音、消音、吸音等措施,減少噪聲對人體和環境的影響。
6.3.2各生產作業部門在生產停歇期間,應停止其主要設備的運行,以免產生噪聲。
6.3.3生產作業場所噪聲聲級超過衛生限值,經采取措施后仍無法達到衛生限值時,必須采取有效個人防護措施。
6.3.4設備部在更新、改造設備時應優先選用符合國家標準及消音措施齊全的低噪聲設備。
6.3.5安全環保部負責對廠內運輸車輛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實施控制,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行使速度小于5km/h,不得鳴笛,停車時要熄火。
6.3.6各生產作業部門的各類設備應有消音降噪措施。
6.3.7生產作業場所及部位的隔音門、隔音窗和降噪設施不得隨意打開和拆除。
6.4噪聲的檢測
6.4.1內部監測:安全環保部定期對廠區、廠界噪聲監測。
6.4.2外部監測:由安全環保部溝通、配合地方環保部門對廠界噪聲的監督性監測。
6.4.3當廠界噪聲測定超過標準時,針對主要噪聲源,噪聲源部門必須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確保達到規定限值。
6.5改造治理
6.5.1安全環保部根據《噪聲監測報告》中不符合項對責任部門提出整改意見,由噪聲源及相關部門落實整改。
6.5.2對不符合噪聲標準和衛生限制的設備和設施,由使用設施、設備的部門提出技術改造治理意見,由設備部配合安全環保部匯總意見,上報主管領導批準實施。
6.6意識培養
各部門加強員工環境、健康安全意識的培養,教育員工在生產活動中形成良好習慣,做到輕搬輕放,杜絕野蠻操作,減少噪聲的產生。
6.7溝通
廠內員工及周邊居民有關噪聲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填寫《綜合信息交流記錄表》,按《信息交流、協商和溝通控制程序》執行。
廢氣與粉塵排放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本廠對廢氣、粉塵的控制、監測及管理。
保護和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保護員工的身心健康,防止廢氣、粉塵的污染。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廠所產生廢氣、粉塵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6297-1996)
3.2 《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gb 5748-1985)
3.3 《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4職責
4.1安全環保部負責協調環保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檢測,并負責廢氣、粉塵治理設備的運行監督。
4.2動力車間負責鍋爐煙氣排放和煤炭燃燒產生的粉塵的控制,負責中央除塵系統的維護管理。
4.3車輛管理部門負責所管車輛的尾氣排放管理。
4.4行政管理部負責組織培訓,提高員工環境保護意識。
4.5各工段負責生產設備運行的日常管理。
5術語
6工作程序
6.1廢氣、粉塵排放管理原則
減少廢氣、粉塵的產生,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
a)部門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有權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個人依法進行檢舉、監督。
b)購置新設備和進行技術改造時,應采用資源和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設備和工藝。
c)防治廢氣、粉塵污染的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
確有必要拆除或閑置的須經安全環保部同意。
d)部門防治廢氣、粉塵污染的設備要做到定人管理,定期維修,定期清掃。
e)環境衛生責任區要做到定人管理,定人清掃,不留死角。
f)嚴格執行設備保養制度,保證設備運行良好,減少廢氣與粉塵的污染。
6.2廢氣、粉塵的來源
6.2.1廢氣的來源
——工段除塵器排放、凈氣;
——鍋爐燃燒排放的廢氣;
——中央空調除塵器排放、凈氣;
——機動車輛產生的尾氣;
——工段產生工藝尾氣。
6.2.2粉塵的來源
——鍋爐燃燒排放的粉塵;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
6.3廢氣、粉塵的控制
6.3.1廢氣排放控制
——各工段做好各類除塵器的日保、周保和定期維修,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除塵效率;
——各工段所有工藝尾氣應進入管道排放;
——機動車輛尾氣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車輛司機在發現車輛尾氣排放異常時必須及時進行維修,減少廢氣的污染;
——廠區內不得焚燒樹葉、樹枝、垃圾、廢紙和殘漆等;
——任何使用易揮發油類及化學物質的過程中,應先檢查油桶及化學品包裝(或盛載物)是否完好,若發生打翻、泄漏油類及易揮發性化學品,應參照《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執行,防止大量油類及化學氣體揮發,造成對人體的傷害和對環境的污染;
——供應商等相關方應提供和保證油類或化學品的商品質量和良好包裝,以上物資入庫時,驗收和倉管人員應仔細檢查,防止泄漏揮發;
——對有易揮發氣體、油類貯存區應保持避光低溫(室溫以下)通風等措施。
因發生事故或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排放或泄漏有毒有害氣體污染物質,按《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執行。
6.3.2粉塵的控制
生產過程所產生的粉塵,通過負壓收塵系統進入中央除塵器處理;鍋爐燃燒產生的粉塵,經除塵器處理后,由煙囪排出。
6.4廢氣、粉塵的監測
安全環保部委托區環保局對工段進行監測,每年一次。
若檢測廢氣、粉塵結果超標,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各除塵設備使用部門對除塵等設備進行檢修,使廢氣、粉塵檢測結果達到國家允許的排放標準。
化工企業環保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煉化企業安全環保教育工作,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環保素質,防止各類事故發生,保護環境,減少職業危害,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股份公司各煉化企業,銷售企業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主要內容及組織要求
第三條、安全環保教育內容分為基礎知識教育和技能教育。其中基礎知識教育的內容包括適用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安全、環保、消防、氣防、職業衛生基本知識;各類事故案例;hse體系相關知識等。技能教育的內容包括崗位安全、環保、消防、氣防、職業衛生操作技能及注意事項;崗位應急預案及必要的操作技能等。教育的內容必須做到培訓率100%、考核準確率100%、持證率100%。
第四條、安全環保教育的形式包括三級教育、日常教育、專業教育和補充教育等。
第五條、煉化企業領導和各二級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每年再培訓由煉化企業人事部門組織,其主要內容為:
(一)國家、地方和上級部門安全、環保、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章制度;
(二)本企業安全、環保、職業衛生管理知識及管理職責;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事故應急處理及防治污染擴散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
(五)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六)hse體系相關知識;
(七)安全環保先進理念、文化和經驗。
第六條、煉化企業安全環保主管部門負責人應參加相應的安全環保主管部門組織的教育培訓并持證上崗。
第七條、各級專職安全環保監督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環保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一)對專職安全監督管理人員的每年再教育,由企業人事部門和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共同組織,其主要內容為:
1、國家、行業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章制度;
2、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及消防技術、職業衛生、安全文化;
3、防火、防爆基本知識,特種設備及附件的安全管理;
4、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5、事故應急處理、防治污染擴散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的學習等;
6、hse體系相關知識。
(二)對專職環保監督管理人員的教育,由煉化企業人事部門和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共同組織,其主要內容為:
1、國家、上級部門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
2、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污染預防與環境治理、監測技術;
3、清潔生產基礎知識及煉化專業清潔生產技術方案;
4、事故應急處理、防治污染擴散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八條、各專業管理部門和車間負責人、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環保教育由各企業人事部門組織實施,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安全環保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其教育的'主要內容為:
(一)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安全、環保、職業衛生法律、法規、標準,上級部門及本企業的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規章制度;
(二)本部門和本崗位安全、環保、職業衛生管理職責;
(三)安全環保技術、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識;
(四)事故應急處理、防治污染擴散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學習等。
第九條、基層班組長的安全環保教育由各煉化企業及二級單位人事部門和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環保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其主要內容為:
(一)國家、上級部門和本企業安全、環保、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定;
(二)安全環保技術、職業衛生、消防和安全文化知識;
(三)本班組和相關崗位的危害因素、環境因素、安全環保注意事項,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
(四)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搶救、應急處理及防治污染擴散等措施等。
第三章:新入廠員工三級安全環保教育
第十條、凡新入廠員工(包括合同工、學徒工、外單位調入員工、代培人員和實習人員等)必須進行三級安全環保教育,經煉化企業公司級(廠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環保教育,其時間不少于72學時(實習人員不少于24學時),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生產崗位工作和學習。
第十一條、煉化企業公司級(廠級)安全環保教育由主管安全環保的經理(廠長)負責,由人事部門和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其時間不少于40學時(實習生不少于8學時)。其主要內容為:
(一)國家、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職業衛生法律法規;
(二)通用安全技術、環保技術、職業衛生基礎知識、消防及氣防知識;
(三)本企業(廠)生產概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特點和關鍵生產裝置重點生產部位介紹;
(四)上級部門和本企業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規章制度;
(五)本企業環境保護的主要措施,運行與排放情況;
(六)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訓,預防事故和防止環境污染的基本知識等。
新員工經煉化企業公司級(廠級)安全環保教育并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車間。
第十二條、車間級安全環保教育由車間主任負責,車間安全環保技術人員組織實施,時間不少于24學時(實習生不少于8學時)。其主要內容為:
(一)本車間的生產概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衛生狀況;
(二)本車間主要安全、環保危害因素和安全、環保規程;
(三)安全環保設施、工器具、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火警和急救聯系方法,預防事故、職業危害和環境污染的主要措施;
(四)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學習等。
新員工經車間級安全環保教育并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組。
第十三條、班組級安全環保教育由班組長組織,班組安全員負責教育,可采用講解、演習相結合等方式,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其主要內容為:
(一)本崗位(工種)的生產流程及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
(二)本崗位(工種)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技術裝備、安全環保設施、監控儀表的作用,防護用品的使用與保管方法;
(三)本崗位所負責的環保措施,運行與排放情況;
(四)本崗位(工種)安全、環保危害因素的預防措施及事故案例學習等;
(五)本車間應急預案及本崗位的具體操作。
新員工經班組安全環保教育并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崗位,按有關規定安排相應工作和實習。
第十四條、三級安全環保教育和考試情況填入廠和車間安全環保教育臺帳。
第十五條、未經三級安全環保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
第十六條、每個單位都應建立員工三級安全環保教育卡片,卡片由各煉化企業統一制作,在車間存檔。在工作變動時,卡隨人走。
第十七條、新員工應按規定時間接受培訓,經過一個時期實際工作后,再由人事部門組織對其進行全面考核,合格后頒發上崗操作證和安全作業證,方可頂崗操作。
第十八條、員工在內部調動工作崗位時,接收單位應對其進行車間、班組級換崗安全環保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第十九條、員工離開操作崗位(休產假、病假、外出學習等)半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環保教育。
第四章:其他人員安全環保教育
第二十條、凡臨時工、外來施工作業、外來工作人員和參觀人員,進現場前必須接受入廠安全環保教育。
第二十一條、對臨時工的安全環保教育,由招收單位和使用部門負責,時間不少于8學時。教育內容為:入廠安全禁令、本單位生產特點、從事工作的性質、安全環保注意事項、事故教訓、有關安全制度、應急防護方法及緊急撤離通道等,并在工作中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和檢查。
第二十二條、對外來施工作業和外來工作人員的安全環保教育,由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經工廠和相關車間進行一、二級施工安全環保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行現場施工和作業。
第二十三條、進入廠區辦事和參觀人員的安全環保教育,由接待部門負責,參觀人員應有專人帶領。其內容為本廠的有關規定、安全環保注意事項、應急防護方法及緊急撤離通道等。
第五章: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環保教育
第二十四條、凡從事電氣、鍋爐、放射、壓力容器、金屬焊接、起重、車輛(船舶)駕駛等特種作業人員,由企業主管部門與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專業性安全環保教育與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從事作業。
第二十五條、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當地政府主管部門要求定期參加培訓和復審,成績記入安全環保教育臺帳。
第六章:班組安全活動
第二十六條、班組在班前會上要進行安全講話,根據交接班的情況,班長安排當班期間安全環保的有關工作,結合存在問題,布置對策。班后會上要總結分析當班安全環保狀況。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必須開展以班組、車間或科室為單位的安全活動,每次安全活動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安全活動時間不能挪作他用。班組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2次,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八條、安全活動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有關文件,操作規程及其安全環保知識;結合典型事故匯編,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吸取教訓;開展事故預想模擬演習和崗位練兵,組織各種安全應知應會知識的學習和考試;檢查安全環保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和消除事故隱患、預防環境污染;開展安全環保技術講座、攻關和其他安全環保科研活動等。
第二十九條、安全活動應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討論、有記錄。各單位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對活動形式、內容提出具體要求。車間領導或安全環保監督人員每月對安全活動記錄全面檢查一次并寫評語;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每月對班組進行抽查。
第三十條、車間領導、管理人員和操作服務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安全活動,廠領導及處室有關人員必須定期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第七章:其它規定
第三十一條、各單位根據不同季節和節假日及停車檢修前的特點,及時組織進行有關的安全環保教育。
第三十二條、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各單位組織編制新的安全環保操作規程,進行專門教育。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第三十三條、發生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時,各單位應組織事故現場教育,汲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對事故責任者要停職進行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恢復工作。
第三十四條、各單位應充分利用各種會議、廣播、電視、簡報、標語、漫畫、圖片、安全講話和事故現場會等形式,開展經常性安全環保教育活動。
第三十五條、煉化企業各管理部門組織各級管理人員輪訓時,應有安全環保方面內容。
第三十六條、車間每年組織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環保知識考試,成績填入安全作業證并記入車間教育臺帳,作為上崗依據之一。
第三十七條、對認真開展安全環保教育,并在防止事故、預防環境污染和減少職業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員工,給與表彰和獎勵。凡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環保教育造成事故、環境污染或嚴重職業危害的,予以處罰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各煉化企業應根據本辦法的要求,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環保教育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由煉油與銷售分公司、化工與銷售分公司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化工企業環保管理制度 6
1目的
建立公司環保管理制度,確保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物和噪聲經處理后達標排放,使生產不致對周圍環境造成有害的影響。
2范圍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環節。
3責任
生產部、工程部及各生產車間。
4內容
4.1 “三廢”定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響的廢水、廢氣、廢渣。
4.2生產部具體負責日常的“三廢”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符合達標的排放源應豎立合格排放標志。
4.3設立“三廢”處理人員崗位負責制,實行嚴格的獎、罰制度。
4.4生產部負責維護環保治理設施,在環保治理設施一旦出現故障時,有“三廢”外排的生產工序必須停產,以杜絕污染物排放的'出現。
4.5定期進行環保技術業務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水平。
4.6搞好工廠綠化,改善生產區及周圍環境,接受市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4.7廢水方面
4.7.1純化水站:樹脂再生后的廢酸、廢堿、純化水罐清洗用的廢酸或廢堿。
4.7.2鍋爐房消煙除塵廢水。
4.7.3車間生產產生的廢水及生活污水。
4.7.4純化水站、鍋爐房及車間產生廢水直接進入廢水處理站,經處理達標后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經過濾池濾過達標后排放。
4.8廢氣方面:鍋爐燃燒產生的含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經水幕除塵處理。
4.9生產車間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及鍋爐煤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設堆放場。
4.10空調機、空壓機及鍋爐引風機等動力設備采用隔音、吸音及減振等治理措施。
4.11公司內危險品必須按照有關危險品的管理規定貯存、保管以及銷毀等,不得對生產區及其周圍環境造成污染。
化工企業環保管理制度 7
化工生產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強,高溫、高壓操作,生產工藝復雜等特點,稍有不慎很容易發生火災、爆炸、環境污染事故,造成較大的有形損失(經濟、財物)和無形損失(名譽影響)。因此,搞好企業的安全生產,不僅關系到企業的正常生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還關系到企業的生存發展和社會秩序的穩定。
一、外部環境
主動與安監局、環保局等政府部門聯系、溝通,在完成政府相關部門日常任務同時,注重建立與政府相關部門(相關人員)良好的工作(個人)關系,及時了解政府部門出臺的最新規范、規定、要求,領會其內涵,為公司新項目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二、內部管理
1、建立安全環保管理組織機構和管理機構
成立以公司主要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組成的安全生產、環保領導小組,研究、協調、指導公司重大的安全生產、環保問題,組織重要安全生產、環保活動,對公司的安全生產、環保工作實施監督。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總結安全生產、環保工作,解決安全生產、環保問題。
建立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環保管理網絡。成立以車間負責人、班組長為兼職安全環保管理員的安全管理體系。
班組長是公司管理體系中的兵頭將尾,公司安全生產、環保管理等工作,具體要靠班組長去落實、完成,因此,抓好班組長建設,提高班組長素質是工作重點。
2、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完善公司現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責任制中加入安全環保職責要求,做到“一崗一責”。
根據《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相關要求和公司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公司現有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建立一套全面、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以制度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做到以法治廠,以制度管人,使員工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遁,有法可依。
3、教育培訓
對公司新進員工進行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對公司內轉崗、脫離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進行車間、班組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對承包商:簽訂安全協議;對所有人員進行入廠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方可入廠施工。
日常安全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制度(包括工藝紀律、現場管理、行為規范等);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術;操作規程;工藝安全信息(包括化學品危險性信息:物理特性;化學特性毒性;應急處置等)方面內容的教育培訓。
4、隱患排查
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公司至少每月檢查一次,安全主管部門至少每周一次,車間班組日常檢查,班組交接班時,應有安全環保方面的內容。安全管理人員經常進行巡檢。
檢查的`形式和內容:
綜合性檢查,主要查工藝紀律、設備安全、現場管理、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等。
專業檢查,主要查特種設備、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安全設施、防火防爆等。
季節性檢查,根據各季節特點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及防凍保暖工作等進行預防性檢查。
日常檢查,分車間班組巡回檢查和管理人員日常檢查,主要查工藝、設備安全、現場管理、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等。
節假日檢查,主要是對節假日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物資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方面進行檢查。
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進行閉環管理,即:發現隱患和問題下發整改通知(落實整改部門、責任人、整改時間要求、整改措施等)整改回復整改完成情況復查存檔。
5、設備檢維修、施工作業安全
對檢修、施工等工作實行安全作業管理,制定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包括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起重吊裝作業、破土作業、斷路作業等,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6、環保管理
工藝管理:根據產品物料平衡,對每班生產產品物料消耗進行統計、考核,提高物料利用率,減少物料消耗,不僅降低生產成本,還能從源頭上減少“三廢”的產生。
設備管理:加強對生產設備、環保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生產設備的運轉率、設備完好率和環保設施處理效果,杜絕跑、冒、滴、漏。
技術管理:做好環保監測,建立環保監測臺帳,積累環保設施運行數據,定期進行分析,及時調整環保設施運行參數,為環保設施技術改造提供依據。
對現有環保設施進行技術改造,如在產生廢氣的設備上方設置負壓吸風罩;在易揮發物料儲罐如二硫化碳儲罐設置呼吸閥等,減少氣體的無組織排放。
7、建立企業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是企業安全管理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通過安全文化建設過程,引導全體員工樹立正確的安全態度和安全行為,實現安全管理科學化,促進本質安全型企業建設。
化工企業環保管理制度 8
隨著經濟社會的高度發展,環保誠信越來越受到各方的重視,是社會主義誠信體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排污企業環保誠信是建立在環保誠信制度基礎之上的頂層設計,社會許多環境破壞事件造成的原因追根溯源至企業排污不誠信、不遵守法律。因此,要想使排污企業做到環保誠信,應在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探索的基礎上,積極推動排污企業環保誠信制度建設。
1環保誠信的含義
環保誠信,是一種以底線思維模式進行思考的價值觀念,是指在處理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關系過程中,將人大腦中改造自然、改造社會的主觀意識植入環保理念,使人的實踐行為符合社會發展規律。具體表現為人的生態理念的道德化、理性化、人性化。企業生態理念的終極追求就是環保誠信。傳統企業的誠信理念則主要研究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道德關系,而現代企業的誠信理念不僅討論人與人之間的道德關系,而更加重要的是表現為人與自然之間的“生態道德”關系。
2排污企業環保誠信存在的問題
2.1遮掩實情
對生態平衡造成影響比較大的項目,在報批階段,排污企業經常會考慮污染因素會影響項目審批的結果,往往會不報或少報排污量和排污種類。環保誠信意識消失殆盡。在排污企業沒有據實申報的情況下,有一少部分企業確實是對工藝不了解,無意少報污染物種類和排污量,但大部分企業都是有目的的不據實申報。在信息不對稱理論背景下,使政府部門的有效監管變成了“天方夜譚”,更是極大的剝奪了老百姓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2.2偷排暗排
一些排污企業為了節省成本,擴大企業利潤,一方面使本應該在運轉狀態下的污染處理設備處于停工狀態,工業廢水不加或者少加污染治理藥劑直接排放,更為嚴重的是,排污企業私自設置暗管,工業廢水直接通過暗管(或者雨水管道)向外排出,有的排污企業干脆在夜間用潛水泵將積存已久的未用污水處理設備處理的工業廢水直接向外排放,這些違背環保誠信行為的現象在政府監管部門節假日期間或夜間突擊抽查中時有發生。
2.3逃避責任
一些排污企業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時,首先想到的是盡量封鎖相關信息,盡可能內部消化。不但未能及時運用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信息,反而相互推卸責任,有的甚至在事實面前還推諉扯皮,拒不承擔法律責任。漠視法律的'制裁和社會輿論的譴責,從而導致排污企業社會上的名譽受到影響。
3排污企業環保誠信的重要性
3.1企業生存發展的必然要求
排污企業環保誠信所存在的種種問題,表面上看是排污企業缺乏環保意識,缺乏承擔社會責任的意識,缺乏環境保護的法律意識,但從根本上來說還是不道德、不誠信的問題。排污企業的行為不僅損害了公眾知情權和破壞了公民環境權,而且其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也大打折扣,從長遠來看影響了排污企業生存和發展。因此排污企業做到環保誠信,不但是履行社會責任的必然要求,而且也是求得自身生存發展的必然要求。
3.2實施環境有效監管的必然要求
排污企業盡量隱瞞排污種類和排污量從而造成了政府監管部門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局面,對企業排污行為未能及時進行調控,不僅危害了自然環境的生態平衡,而且對公眾的身體健康也造成極大危害。如果排污企業把環保誠信的理念植入到企業文化中,在企業日常運轉中就能自覺遵循環保誠信的義務,更加自覺地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因此環境的有效監管力度得到大幅度提升,使有限的行政資源實現帕累托最優。
3.3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
環境污染事件(或者環境糾紛)影響擴大化的直接原因就是排污企業踐踏誠實守信的道德底線,如果排污企業運用環保誠信底線思維模式去思考問題,就不會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相互推諉扯皮,即使偶爾發生超標排放情況或謊報排污情況,只要排污企業勇于承擔社會責任并及時公開相關信息,立即整改,就能爭取到公眾的了解和支持,避免引起社會秩序混亂等問題。
4推進排污企業環保誠信制度建設
4.1推進公眾參與制度建設
公眾參與環保,是推動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的關鍵一環。暴露在陽光之下的環境污染丑行必將遭人唾棄。完善以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制度、公民監督舉報制度、聽證制度、信訪制度等為主要內容的公眾參與制度,制定更加具體的規章制度和更加可行的程序,保障公眾對環境保護事務的監督權、訴訟權、知情權,使排污企業接受公眾的監督,徹底改變亂排亂放的局面。政府要善于聚集民意、團結民力、表達民意,讓公眾以主人翁的角色積極參與到環境保護的工作浪潮中來,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信息公開加上公眾參與的廣泛化就等于環保誠信制度常規化。
4.2推進新聞媒體參與制度建設
新聞媒體被冠以“無冕之王,布衣宰相”之號,由此可知新聞媒體監督力量之大。因此,政府相關部門應積極支持媒體開展對企業污染事故的公開報道,建立和完善媒體參與排污企業行為治理的法律和相關法規制度;另外,經媒體報道的污染事故政府相關部門必須立即展開調查,并且對污染處理情況要及時向媒體公開信息;最后,政府執法部門也應保護報道事故記者的生命安全,確保記者敢于報道污染事故,維護記者的合法權益。
4.3推進非政府組織參與制度建設
在我國,非政府組織在環保領域發揮的作用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強化非政府組織的環保參與程序,提高政府環境規制的公信力和外部監督能力,比如在政府的應急決策議事機構中應有慈善部門、紅十字會的相關人員代表,這不但有利于政府決策的民主化,而且有利于非政府組織深入了解政府的決策目的,從而更好協助政府開展減輕污染處理事故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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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人身設備安全的管理
一、各部門要堅持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宣傳、安全教育,開展檢查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管理,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積極尋求降低事故發生、減少損失的辦法和措施。
二、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接受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服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指導,積極預防事故的發生,減少和防止事故人身傷害。
三、各部門的安全責任人應將本部門的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有安排、有檢查、有獎懲、有記錄。
1、落實設備管理的崗位責任制,認真填寫各臺(處、座)設備的技術檔案,建立設備臺帳,制定各類設備的使用、保管、養護、校正、檢定、維修等制度,并切實執行,保證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
2、組織員工學習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進行崗位培訓,逐步提高操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設備操作維修人員,一定要達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四會”(會使用、會檢測、會維修養護、會排除故障)、“三熟悉”(熟悉操作規程、熟悉維修技術標準和指標要求、熟悉測試檢修調正方法)的基本要求。
3、設備檢修工作應當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堅持檢修技術標準,保證檢修質量,縮短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堅持“預防為主,養修并重”及“維修和計劃檢修相結合”的原則。做到隨保養、隨檢修、發現異常隨報告,確保設備整潔、運轉正常、性能可靠。
4、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規章制度,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三違”現象,各崗位人員要恪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和安全職責,從而有效預防生產勞動過程中的人員事故傷害。
四、生工傷事故,負傷人員或最先發現者,應立即向上級報告,同時,事故發生車間、部門必須立即向公司領導、安全部門報告,極積組織搶救并保護事故現場,等待安保部門現場調查。各部門不得拖延、隱瞞工傷事故,報案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安保部門負責組織進行工傷事故的調查。
第二條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駕駛員都必須時刻加強學習,提高安全意識和業務水平。
二、不允許領導擅自長途駕車,且必須坐后排和系好安全帶。
三、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超速行車(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駕車、疲勞駕車。
四、嚴格執行出車審批程序、完善出車審批手續,嚴禁駕駛員私自出車,嚴禁不經領導批準將車輛交給非專職司機駕駛,嚴禁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五、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整潔,對零部件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發現問題按該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則進行處理,使車輛隨時保持良好狀態,
六、出車前駕駛員必須提前做好準備、保證足夠的休息。
七、駕駛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項交通規章制度,當發生交通事故時迅速與交警部門、公司取得聯系,并極積配合交警部門處理好問題。
第三條消防安全管理
1、各部門和干部員工都有維護公司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責任和義務。
2、建立防火檔案,明確公司防火的重點部位,建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職責,確定各部門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一支不少于人的義務消防組織,車間、班組設名義務消防安全員。
3、經常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干部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達到“四懂”(懂火災的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懂逃生知識。)、“四會”(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險肇事故,會報警,會組織逃生)的基本要求。
4、經常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對消防和安保部門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見,認真組織落實。
5、對所轄生產場地、重要部位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置消防標志,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
6、禁止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資,保證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第四條社會治安綜合管理
1、做好溝通協調工作,建立信息員制度,及時收集公司內部的各種信息,為領導的決策提供依據,從而消除各種不穩定的因素,維護企業團結和穩定。
2、開展遵紀守法的宣傳教育,從思想意識上杜絕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通過總結“三五”普法教育的經驗,吸取工作中的不足,從而制定出適合企業學習形式和學習內容的“四五普法”安排,真正把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實處。
3、有針對性的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把宣傳的重點放在干部和青工、婦女身上,不定期的組織進行法律知識的學習、宣傳、培訓,提高廣大員工的法律意識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4、嚴格承包方和臨時工的用工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確保企業內部與承包方的用人質量,消除隱藏的犯罪前科與隱患,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第五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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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第三條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上盡量消滅污染物,并認真執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四條根據環境保護法,企業應設置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機構,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有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企業環境保護機構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廠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指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則
第七條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并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環保事項。
第八條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起抓。
第九條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第十條防止“三廢”污染,實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后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并確保備品備藥的正常儲備量。
第十二條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環保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廠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第五章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十六條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藥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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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公司員工環境保護的意識,防止和減少各類環保事故,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與公司形成勞動關系的人員,進入公司各單位和部門的外來承包商施工人員、參觀和實習的人員。
2、公司安環部負責對各部門的環保教育培訓、指導、檢查和監督工作。
3、公司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安環部為公司環境保護管理主管部門,安環部設專職環保員一名。
4、新入廠的職工上崗前必須接受環保知識的教育培訓,主要內容為:
4.1 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規章制度;
4.2 環保知識;
4.3 公司環保情況及物料危險特性介紹;
4.4 公司環保事故應急預案以及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
4.5 環保設施、設備崗位操作規程;
4.6 典型環保事故案例。
5、環保培訓的形式分為非脫產培訓和自學兩種形式,非脫產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 40 學時。
6、公司職工每年至少應接受一次環保培訓,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崗。
7、各級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環保教育工作負責。
8、每年初公司制訂環保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可與安全教育培訓合并進行,并按照計劃組織實施。不斷了解職工對環保工作的需求,每年總結一次,根據匯總結果及時修改培訓計劃。保證環保教育培訓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
9、建立健全《職工環保教育管理檔案》,并由從業人員和考核人員的簽名。
10、對認真開展環保教育并在防止環保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和職工,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11、對未按本規定要求進行環保教育的單位進行處罰,環保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應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12、公司各級領導應積極引導、鼓勵各級人員加強交流,不斷學習環保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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