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27 12:35:05 夏杰 制度 我要投稿

全面風險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全面風險管理制度(通用13篇),歡迎大家分享。

全面風險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1

  一、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體系的內容

  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體系的內容,主要包括組織形式、組織結構、風險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部門的職能安排以及風險的度量技術等方面。

  (一)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體系的組織形式

  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體系的組織形式分為“自上而下”的集中管理模式和“自下而上”的分散管理模式。風險集中管理由總行統一管理風險,管理體系與整個銀行的管理體系配套,風險管理效果取決于匯總后的風險信息質量及相關分析人員水平。其缺點是風險管理決策層遠離一線,決策者難以保持對風險的高度敏感,且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一線風險管理人員缺乏管理好風險的積極性。風險分散管理對控制風險的權限下放,由分支機構根據各自面臨的風險實施管理。其不足是如果相應制度缺失,風險管理的責任、權利和利益難以有效統一,就可能使風險控制流于形式。

  (二)風險組織結構

  風險組織結構一般包括:對風險負最終責任的董事會、被授權管理風險的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風險管理政策實施與風險控制的風險管理職能部門、監控風險管理政策實施的稽核部門和業務風險經理。董事會最終承擔財務損失或股東權益減少等責任,防范、控制和處理銀行所面臨的所有風險是董事會的重要職能。風險管理委員會隸屬于董事會,負責制訂銀行的風險管理政策,對那些能夠量化的風險頒布量化風險標準,對內部評估不易量化的風險建立相應的操作規程。風險管理職能部門隸屬于風險管理委員會,行使日常的監督、衡量和評價量化風險的職責。其職責是:批準衡量財務風險的方法體系;監控風險限額的使用;審核風險的集中情況;衡量非正常市場狀況的發生對銀行體系的影響;監控投資組合價值的實際波動與預測值之間的方差;審核和批準信貸人員和業務操作人員所使用的定價模型和風險評估系統。稽核委員會通過內部和外部稽核人員來保證已獲批準的風險管理政策得到有效執行。各業務部門的風險經理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與控制,其職責是確保業務部門貫徹風險管理政策,并向風險管理職能部門提供日常報告。

  (三)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體系的風險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風險控制制度是現代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體系的核心內容。包括:

  一是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通常由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等機構組成,是現代商業銀行正常經營與風險控制的基礎性制度保證。

  二是明確業務部門風險控制分工及相互制衡關系以實現風險控制與管理中交叉監督和雙重控制的效果。

  三是嚴密謹慎的授權審批制度。在內部建立針對貸款權限、風險限額和審批程序等內容的授權、審批制度。四是有效的內部檢查與稽核制度。

  (四)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部門的職能安排

  風險管理部門的職能定位是風險管理體系運作的重要保證。包括:

  一是風險管理政策督導。制訂下達授信政策導向、授信資產管理目標、風險管理政策及相關規章制度;審核分支機構制定授信業務的操作辦法和實施細則,確保信用風險管理制度體系的一致性;對各分支機構在執行中的具體授信管理問題給予指導。

  二是客戶統一授信風險監控。負責制訂授信業務授權管理辦法和授權方案,明確各分支機構的授信審批權限。

  三是盡職調查和風險評審。信貸業務部門受理的所有授信項目都要經過風險管理委員盡職調查小組的調查和集體審議,才能報送決策層審批。

  四是資產質量監控和后評價。監測、分析和管理資產質量整體狀況,監督各項授信規章制度的執行,監控其授信資產質量及授信執行情況。

  (五)風險度量技術

  1、風險價值法fvaR)。VaR把銀行的全部資產組合風險概括為一個簡單的數字,并以貨幣計量單位來表示風險管理的核心——潛在虧損。VaR實際上回答了在概率給定的情況下,銀行投資組合價值在下一階段最多可能損失多少。

  2、風險調整的資本收益法(RAROC)。風險調整的資本收益是收益與潛在虧損或VAR值的比值。在對其資金使用進行決策時,不是以贏利的絕對水平作為評判基礎,而是以該資金投資風險基礎上的贏利貼現值作為依據。銀行應在風險與收益之間尋找一個恰當的`平衡點,這也是RAROC的宗旨所在。決定RAROC的關鍵是潛在虧損即風險值的大小,該風險值或潛在虧損越大,投資報酬貼現就越大。

  3、信貸矩陣(CreditMetrics)。該模型以信用評級為基礎,計算某項或某組貸款違約的概率,然后計算上述貸款同時轉變為壞賬的概率。該模型通過VaR數值的計算力圖反映出銀行某個或整個信貸組合一旦面臨信用級別變化或拖欠風險時所應準備的資本金數值。

  二、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體系的現狀及其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國內商業銀行積極致力于完善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取得了不少成果,得到了監管部門的充分肯定,但與國外先進銀行比較,依然存在著較大的差距。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問題:

  (一)在意識層面

  尚未形成適應現代商業銀行發展要求的風險管理文化。當前,銀行普遍增強了風險意識,但全面風險管理的理念還沒有真正樹立,風險管理戰略的執行還缺乏一致性,尤其是基層行在貫徹風險管理方面還多少存在被動消極的問題,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風險防范的難度。

  (二)在體制層面

  尚未確立科學、嚴謹的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如何使業務發展與風險管理相互分離又相互制衡,體現發展的規范性與靈活性的要求,并在風險管理方面最終實現價值最優化,在內控體系建設上存在不少制度空白或制度落實不到位,風險責任的劃分和追究還缺乏較明確的管理舉措等都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在機制層面

  尚未建立高效、流暢的風險管理流程體系。

  一方面,銀行信息化建設才剛剛起步,風險管理系統很難在信息傳導和共享、數據分析以及管理決策等方面發揮快速反應的作用;

  另一方面,在基本的機制構建上也存在不少薄弱環節,一些制度和規則的操作性不強,風險評估的手段不夠。

  (四)在技術層面

  還處于對現代銀行風險管理手段的探索準備階段。從硬件上說,目前國內商業銀行的系統建設、數據收集與信息管理等工作還遠未成形。從軟件上說,對于國外先進銀行已普遍使用的先進風險管理方法或計量技術,各銀行內部還在積極摸索;在風險控制上,國內銀行更多依靠計分模型、財務比率分析以及主觀經驗進行管理,缺乏先進的風險管理模型以及滿足風險計量要求的數據支持,資產評估的準確性不高,難以進行更深入的風險細分。

  (五)在人才層面

  適應現代風險管理需要的高素質人才還相當缺乏。建立風險管理的信息平臺以及引進和運用現代風險管理技術,都需要大量高素質的風險管理人才,人才不足是國內商業銀行提升風險管理能力的重要瓶頸。如何引進以及建立自身的培訓體系和激勵機制,提高人才培養和使用的質量與效率,是目前國內銀行亟須加強的一項工作。

  三、如何構建完善的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體系

  (一)構建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文化體系

  積極培育成熟健康的風險管理文化對促進商業銀行全面提升風險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構建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體系,首先要確立牢固的風險管理理念,有鮮明的風險管理主題,形成有效的風險管理辦法;其次要堅持人本觀念,增強從業人員的風險管理意識,讓每位員工認識到自身的工作崗位可能存在的風險,使正確的風險管理理念在每個機構和每位員工心中扎根,形成防范風險的第一道屏障;再次要強化隊伍建設,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力度,提高全員風險識別和防范的技能和水平;最后,要注重工具創新,強調運用先進的風險管理工具,注重對風險的量化分析,提高風險管理的科學性。

  (二)構建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制度體系

  一是從制訂和完善制度出發,保證各項制度的有效性。

  首先,要適時廢除過時的有關制度,對新制度不斷加以完善,以適應與時俱進的發展要求。

  其次,要防止前后重復,讓基層執行者無所適從。再次,要強調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時候、任何層次上都不得有特權化階層。

  最后,要具有強制性和規范性,各級要嚴格執行制度,充分體現制度的嚴肅性和不可抗拒性。

  二是建立權力監控制度,完善責任追究機制。內部控制對銀行員工的約束力會隨著職位的升高而減弱,表面化的集體決策制度,看上去是降低了決策的風險,實則缺乏責任控制,易使權力失控。責任牽制是業務發展的核心問題,只有明確責任,才能使當權者謹慎使用自己的權力,實現相互之間橫向與縱向的有效控制。

  (三)建立全面、流暢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

  構建全面、流暢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是提高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水平的關鍵。

  一是要培育先進的全員的風險管理文化;

  二是建立獨立而權威的風險管理部門,以實現對各機構風險統一管理;

  三是通過科學的風險管理模式,對各類風險實現全面管理;

  四是通過風險識別、衡量監測、控制和轉移實現全過程管理;

  五是確定風險管理職責在各業務部門之間和上下級之間的協調聯動管理。

  (四)建立完善的信貸管理體系

  貸款業務是銀行的重要業務,也是銀行取得最大利潤的業務,其面臨的風險也是銀行所面臨的最大風險。

  1、強化貸款防范風險機制。

  首先,要建立一套信貸的審貸分離機制,將貸款的審查與批準分開,相互牽制,形成貸款管理的質量保證體系。

  其次,要建立權責結合的考核與監督機制,完善貸款管理責任制。

  2、設定定性考核指標,搞好貸前調查工作。銀行在貸前應由專業人員對借款企業的信用等級、資金結構、經濟效益、企業的發展前景等設立相應的考核指標進行審查,以明確企業的資信程度、償還能力,從而決定是否進行貸款。

  3、選擇適當的貸款方式。對新發放的貸款,采用適當的貸款方式,可以有效地降低貸款的風險,要全面地實行抵押、質押、保證貸款,盡量少或者不發放信用貸款,對已經發放的舊貸款逐步進行補人完善抵押、擔保手續。

  4、跟蹤、監測貸款的使用情況。要根據貸款的額度、方式、風險程度,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監測貸款的使用情況。

  5、加強對貸款的收貸工作。對于已經到期的貸款,銀行應主動從借款人的賬戶中扣除。而對于已經形成的呆滯、呆賬貸款要實行專戶管理、定期催收,還要采取債權保全措施,依法清收。對于保證貸款,應主動在保證企業一位賬戶中扣收或向他行辦理無條件委托收款,最大限度地收回貸款本金。

  6、實行貸款損失補償機制。銀行對于一些已發生的數額較小的貸款損失,可以直接攤人經營成本。對那些數額較大的貸款損失,銀行應建立隱性儲備,適當提高每年利潤中提取的貸款風險基金,來沖銷數額較大的貸款損失。

  (五)充分利用先進的風險度量技術

  在對商業銀行風險進行定性分析的基礎上,引入先進的風險度量技術進行量化管理,實現經營過程中定性定量相結合的風險管理模式,已成為國際活躍銀行主流的風險管理理念。如J、PMorgan(JPM)銀行于1997年開發的度量信用風險的CreditMetrics模型、衡量銀行全面風險的RAROC績效考核模型等。這些模型幾乎均以目前國際上流行的風險價值(VaR)技術為載體,把風險損失程度與銀行經濟資本的配置緊密結合在一起。在數據充分的基礎上,商業銀行能夠根據不同的適用模型測算出相應的風險損失狀況,進而采取合理的處置措施。因此,在借鑒國外經驗的同時,我國商業銀行應注重學習和引進先進的風險度量技術,為風險模型的開發運用,風險量化系統以及整個風險管理體系的建立完善創造良好的條件。

  (六)培養造就一批風險管理的高素質人才

  風險管理領域的高素質人才是目前國內商業銀行最稀缺的資源,應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和戰略發展的高度,逐步完善人才引進、培養、使用、考核和激勵的人才開發體制,確立人才培養的職業發展通道,加強對各級各類專業人才的引進和培訓,建立一支專業化風險管理團隊。要按照現代人力資源管理理論要求,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改革現有的人事管理制度為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大力選拔懂經營管理、有專業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到銀行的管理崗位,特別是高級管理崗位。引進、充實各級各類專業人才,建立起一支適用于全面風險分析的專業化人才團隊,使各個崗位人員在整個風險管理系統內默契合作

  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動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的實施,建立規范、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提高風險防范能力,保證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穩健運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實現公司以下目標提供合理保證:

  (1)將風險控制在與公司總體目標相適應并可承受的范圍內;

  (2)實現公司內外部信息溝通的真實、可靠;

  (3)確保遵循國家法律法規;

  (4)提高公司經營的效益及效率;

  (5)取保公司建立針對各重大風險的應對策略和方案,使其不因災害性風險或人為失誤而遭受重大損失。

  第三條按照公司目標的不同對風險進行分類,將風險分為:戰略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財務風險和法律風險五大類。

  第二章全面風險管理組織體系

  第四條為開展風險管理工作,公司設立三級風險責任體系:

  (1)風險決策機構:風險管理決策委員會,由公司班子成員組成,負責重大風險決策和制度發布。

  (2)風險專職機構: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設在企管審計科,負責具體和日常風險管理工作的開展和組織工作,并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工作。

  (3)風險執行機構:公司各職能部門,各部門應設置兼職風險員,開展日常風險工作,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及建議及時向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反饋。

  第五條公司成立全面風險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各單位及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第六條風險管理組織體系職責

  風險管理決策委員會職責:

  (1)對年度風險管理提出總體目標和要求;

  (2)審議全面風險管理年度報告和季度報告;

  (3)審議風險管理策略和重大風險管理解決方案;

  (4)審議重大決策、重大風險、重大事件和重要業務流程的判斷標準或判斷機制,以及重大決策的風險評估報告;

  (5)審議風險管理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職責方案;

  (6)確定、審核風險管理考核方案;

  (7)審議簽發風險管理制度;

  (8)審議內部審計部門提交的風險管理監督評價審計綜合報告;

  (9)辦理有關風險管理其他事項。

  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職責:

  (1)擬定和修訂公司風險管理制度;

  (2)組織年度風險管理工作報告;

  (3)研究提出全面風險管理工作報告;

  (4)做好風險信息匯總;

  (5)負責組織協調風險管理日常工作;

  (6)負責指導、監督有關職能部門風險管理工作;

  (7)辦理全面風險管理其他工作。

  風險職能部門職責:

  (1)執行公司風險管理制度和基本流程;

  (2)研究提出本業務部門重大決策、重大風險、重大事件和重要業務流程的判斷標準和機制;

  (3)負責本部門風險信息的收集和評估;

  (4)負責本部門內部控制制度改進和完善工作;

  (5)及時按規定提交上報風險管理信息、工作報告等;

  (6)做好本部門風險預警和監控;

  (7)辦理風險管理其他有關工作。

  第三章風險信息的收集和評估

  第七條戰略風險信息收集的內容:

  (1)國內外宏觀經濟政策以及經濟運行情況,本行業狀況、國家產業政策;

  (2)科技進步、科技創新有關內容;

  (3)市場對煤炭產品的需求和要求;

  (4)公司主要客戶、供應商及競爭對手的有關情況;

  (5)與周邊對手相比,公司實力差距;

  (6)公司戰略規劃、投資計劃、年度經營目標、經營戰略以及相關編制依據;

  第八條財務風險信息收集內容:

  (1)負債、負債率、償債能力;

  (2)現金流、應收賬款及其占銷售收入的比重、資金周轉率;

  (3)產品存貨及其占銷售成本的比重、應付賬款;

  (4)制造成本和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

  (5)盈利能力;

  (6)成本核算、資金結算和現金管理業務中曾發生或易發生錯誤的業務流程或環節;

  (7)與公司現行的行業會計政策、會計估算、稅收政策等信息。

  第九條市場風險信息收集內容:

  (1)公司煤炭價格及供需變化;

  (2)能源、原材料、關鍵設備、配件等物資供應的.充足性、穩定性和價格變化;

  (3)主要客戶、主要供應商的信用情況;

  (4)稅收政策和利率變化情況;

  (5)潛在競爭者和替代品情況;

  第十條運營風險信息收集內容:

  (1)產品結構

  (2)新市場開發、市場營銷策、市場營銷環境狀況等;

  (3)企業組織效能、管理現狀、企業文化、高中層管理人員和重要業務流程中專業人員的知識結構、專業經驗;

  (4)質量、安全、環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發生或易發生的流程和環節;

  (5)企業內外部人員道德風險知識企業遭受損失或業務控制系統失靈

  (6)給企業造成損失的自然災害以及其他情形;

  (7)企業風險管理的現狀和能力;

  第十一條法律風險信息收集內容:

  (1)國內外與本企業相關的政治、法律環境;

  (2)影響公司的新法律和政策;

  (3)員工道德操守的遵從性;

  (4)本企業簽訂的重大協議和有關合同;

  (5)本企業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情況;

  第十二條風險評估內容

  公司內部風險識別:

  (1)公司管理人員的職業操守、員工專業勝任能力等人力資源因素;

  (2)組織機構、經營方式、資產管理、業務流程等管理因素;

  (3)戰略目標制定、執行和戰略評估以及考核因素;

  (4)市場變動、價格變動、信用管理;

  (5)研究開發、技術投入、設備采用、信息技術運用等自主創新因素;

  (6)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財務因素;

  (7)營運安全、員工健康、食堂食品、環境保護等安全環保因素;

  (8)法律法規執行、政府公共關系、政策變動執行因素;

  (9)外委工程及外部施工人員管理等因素;

  (10)其他內部風險因素;

  外部風險識別:

  (1)經濟形勢、產業政策、市場競爭、資源供給等經濟因素;

  (2)法律法規、監管要求等頒布和注銷等法律因素;

  (3)政治形勢、文化傳統、社會信用、教育水平等社會因素;

  (4)科技進步、工藝改進等科學技術發展因素;

  (5)自然災害、環境狀況等自然地理環境因素;

  (6)其他外部風險因素。

  第十三條風險評估的方法

  (1)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和風險職能部門應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公司和本部門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影響程度,對識別的風險進行分析,評估和排序,形成風險信息數據庫;

  (2)勞動人事科和各職能部門應準確分析和掌握關鍵崗位各級管理人員的風險偏好,采取適當的控制措施,避免因個人風險偏好給企業帶來重大損失;

  (4)風險評估主要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兩個方面進行評估;

  第十四條風險評估的流程

  (1)各風險職能部門開展風險信息收集、風險評估等工作,形成本部門風險信息數據庫;各單位和部門收集本部門的風險信息可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和職能范圍,進行風險收集和評估,并要7

  求提出采取的預防措施,整個風險信息的收集要具體化,實事求是,符合現場實際,不能出現空話、套話。

  (2)各風險職能部門將風險信息收集和風險評估結果報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

  (3)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將風險信息和評估結果審核匯總形成公司風險信息數據庫;

  (4)各風險職能部門風險信息收集和評估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并形成風險評估報告;

  第四章風險管理策略和解決方案

  第十五條風險管理策略內容:

  (1)由風險管理決策委員會提出并制定公司總體策略,主要圍繞公司發展戰略,確定風險偏好,風險承受度,風險有效性標準,制定企業風險管理策略。并配備與風險管理相關的人力和財力資源;

  (2)各風險職能部門制定各自重大風險策略:根據公司總體目標,結合本部門實際和職能,險確定風險偏好,風險承受度,風險有效性標準,制定重大風險管理策略,報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審核,經風險管理決策委員會批準后執行;

  (3)風險管理策略工具包括風險承擔、轉移、對沖、轉化、補償、規避、控制等策略形式。

  第十六條風險解決方案內容:包括風險解決的具體目標、組織領導、涉及的管理和業務流程,手段和資源配備,以及事件事前、事中和事后所采取的具體應對措施。

  第十七風險管理策略和解決方案制定流程

  (1)公司總體策略由風險管理決策委員會制定;

  (2)重大風險管理策略和解決方案由各風險職能部門根據公司目標策略和各自職能制定,形成重大風險管理策略和解決方案草案;

  (3)各職能部門將重大風險管理策略和解決方案草案報公司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審核匯總;

  (4)公司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對風險管理策略和解決方案進行審核匯總,重點檢查風險應對策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管理策略是否涵蓋事前、事中、事后三個環節,是否明確責任人,并上報風險管理決策委員會審核批準。

  第五章風險預警和風險監控管理

  第十八條公司風險預警體系為五級,分為綠色(安全)、藍色(關注)、黃色(提示)、橙色(預警)、紅色(危機響應)五個預警空間并分別設定域值指標;

  第十九條風險預警指標可采取定量和定性的方式加以確定,應盡可能采用量化指標作為預警指標,第二十條風險預警指標的確定流程

  (1)各風險職能部門年初確定預警指標及指標數值范圍,并報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

  (2)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對年初風險預警指標進行審核匯總后,報風險管理決策委員會審議;

  (3)公司風險管理決策委員會對重大風險預警指標進行審定,并批復執行。

  第二十一條風險預警分為一般風險和重大風險預警。對于

  一般風險預警各風險職能單位按照風險管理制度執行,將監控和預警情況及時報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

  第二十二條對于重大風險預警,指標值超出藍色預警范圍,應將預警情況按照制度要求進行上報;指標值超出黃色預警范圍,應將情況直接上報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指標值超出橙色預警范圍,應將預警情況直接報總經理和風險管理決策委員會;指標值超出紅色預警范圍,直接上報總經理和風險管理決策委員會,并啟動重大風險危險處理預案。

  第六章風險管理監督與改進

  第二十三條風險管理的監督與改進包括持續的風險管理監督和風險管理活動評價。

  第二十四條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應定期和不定期開展風險管理監督檢查工作。重點檢查各風險職能部門風險信息庫是否完善加以改進;日常監控是否及時并加以改進;風險信息報告是否真實,風險管理策略和風險管理解決方案是否有效;檢查重大風險、重大事件、重大決策風險管理的有效性和完備性。

  第二十五條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和各風險職能部門應加強自查工作,不斷改進風險管理流程,完善風險信息庫和風險管理策略,加強風險指標的監控和預警,每季度至少進行自檢一次。

  第二十六條公司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應定期向風險管理決策委員會提交各項重大和重要風險管理的策略和解決方案的落實情況,并接受風險管理決策委員會的監督和考核。

  第七章風險管理考核

  第二十七條風險管理考核原則:

  (1)公正原則

  (2)可控性原則

  (3)適度激勵原則

  (4)年度考核與日常考評相結合原則

  第二十七條風險考核內容

  (1)風險管理組織運行系統:包括組織建立、制度建設、人員配備、日常運行等;

  (2)風險信息收集和風險評估情況:包括風險信息收集完備性、信息真實、信息提煉和風類詳細性、風險評估流程完備性、評估分析工具方法的科學性,風險信息數據庫建立和完善等;

  (3)風險管理策略和風險解決方案制定和執行情況;

  (4)風險預警和監控情況,風險預警指標體系的全面和準確性;

  (5)風險管理自查和報告情況:風險自查工作、自查報告上報、風險管理改進和整改工作情況。

  (6)風險管理實施階段性評估報告制度。每季度首月中旬,由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主任組織各成員,召開全面風險信息與評估報告會。根據各單位提報的風險信息及評估報告,由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形成書面評估報告,報全面風險管理領導小組。

  第二十八條風險管理考核方法采取日常考評和年度考評相結合的方法。考核過程要同全員業績考核體系相結合,公司風險管理決策委員會對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進行考核,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對每月對各風險職能部門進行考核,主要從風險信息的報送、信息質量、評估報告、預防措施等幾個方面考核,并將考核

  結果向公司風險管理決策委員會匯報。

  第二十九條年度風險考核采取現場調查、人員詢問、資料抽查等方法按照評分標準進行打分,考核評分采用百分制。

  第三十條全面風險管理應結合公司全面預算管理開展工作。切實防范日常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類生產經營風險,確保公司各項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安全運行。

  第三十一條,公司對全面風險管理工作實行專項獎懲,對考核結果前三名的分別實施3000元、2000元、1000元獎勵,后三名者分別給予同等處罰。為了推動全面風險管理工作順利開展,季度對順利完成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相關管理人員給予一定獎勵。

  第八章風險管理報告

  第三十二條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報告制度,各風險管理部門定期向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報送本部門風險管理報告;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定期向公司風險管理決策委員會上報公司風險管理報告。

  第三十三條風險管理報告內容:

  (1)風險信息收集和風險信息數據庫建立完善情況;

  (2)風險評估基本情況以及重大風險確定情況;

  (3)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的確定;

  (4)風險管理策略以及風險解決方案制定情況;

  (5)風險預警和監控情況;

  (6)風險管理方案執行情況;

  (7)內控制度建立和完善情況;

  (8)風險管理方案調整以及方案整改情況;

  (9)其他風險管理信息。

  第三十四條年度報告各風險職能部門應對上年度本部門風險管理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回顧上年度風險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問題,下年度工作安排,風險管理意見和建議等內容,并對報告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三十五條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每年年底,對各風險職能部門年度管理報告進行審核和匯總,形成公司年度風險管理報告,報公司風險管理決策委員會審議,并對報告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三十六條本管理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同時亭南煤業公司發〔20xx9〕113號文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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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公司全面風險管理,保障穩健經營,根據財政部等五部委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18個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公司及受托管理公司(以下總稱為“集團”)的風險管理工作。集團公司所屬上市公司、公眾公司風險管理工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規定要求,結合實際分別制定。三級及以下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建設工作,由所屬各公司負責。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風險,是指在集團未來經營管理中,各種不確定性對集團實現其戰略及經營目標的影響。集團風險分為集團層面的常見風險與業務流程控制風險兩個方面。

  第四條本制度所稱“全面風險管理”,是集團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及各部門、所屬各公司和全體員工共同參與的,圍繞集團總體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通過在管理的各個環節和經營過程中,執行風險管理的基本流程,對集團運營中要面臨的內部的、外部的可能危及集團利益的不確定性,執行相應的控制措施,以獲得集團利益的最大化。

  第五條集團全面風險管理的目標,是通過識別、評估影響集團戰略和經營目標實現的內外部風險,建立和落實有效的管理措施,確保將風險控制在與總體目標相適應并在可承受的范圍內。

  第六條集團全面風險管理遵循全面、重要、制衡、適應、成本效益的原則,確保風險管理的有效性。

  (一)全面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統一;覆蓋集團的所有業務、部門和人員,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確保不存在風險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重要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在全面風險管理的基礎上,關注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

  (三)制衡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在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同時兼顧運營效率。

  (四)適應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與集團經營規模、業務范圍、競爭狀況以及風險水平等相適應,并隨著情況的變化及時加以調整。

  (五)成本效益原則:風險管理應考慮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的匹配,以適當的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第七條集團全面風險管理涵蓋公司治理與經營管理活動中所有環節,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治理環節:主要包括“三會”運作,“三會”和管理層的職權等。

  (二)重大資產購買和出售環節:主要包括重大資產自建、購置、處置、維護、保管與記錄等。

  (三)對外投資環節:包括投資有價證券、股權、金融衍生品及其他長、短期投資、委托理財、募集資金使用的決策、執行、保管與記錄等。

  (四)對外擔保與融資環節:包括借款、擔保、承兌、租賃、發行新股、發行債券等的授權、執行與記錄等。

  (五)日常經營環節:主要包括:生產、采購與付款、銷售與收款、財務會計管理、全面質量管理、產品研發、人事管理等。

  第二章組織體系與職責分工

  第八條集團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建立科學、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組織架構,明確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和執行層(公司內部各層級)的職責權限、議事規則、工作程序和相關要求的制度安排,確保決策、執行和監督相互分離,形成制衡,避免職權交叉、缺失或職權過于集中,明確責任,減少內耗,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的工作機制。

  第九條集團公司董事會是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決策領導機構,對集團全面風險管理的有效性負最終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公司組織架構并確保其有效運行。

  (二)制定集團發展戰略,建立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集團風險管理目標,有效規范集團經營行為。

  (三)審批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四)審定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其職責方案。

  (五)審批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年度報告。

  (六)監督、評價集團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和運轉的有效性。

  第十條集團公司管理層負責日常風險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根據集團發展戰略、年度預算以及風險管理目標,確保集團經營目標的實現和年度預算的有效執行。

  (二)擬定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制度和相關的風險管理工作流程,報董事會審批。

  (三)擬定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其職責方案,報董事會審批。

  (四)建立健全風險管理監督評價和考核機制,對風險管理實施有效的日常監督檢查與評價,并進行嚴格考核。

  (五)向集團公司董事會提交全面風險管理年度報告。

  (六)組織集團全面風險管理信息體系和集團風險管理文化建設。

  (七)落實集團公司董事會決定的有關全面風險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集團公司設立風險控制總監,負責集團日常風險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集團公司成立風險控制管理總部作為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并向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總監匯報工作。

  風險控制總監的職責如下:

  (一)擬定集團風險管理制度,參與集團重大經營決策以及經營目標、預算目標的設定。

  (二)擬訂風險管理工作具體管理辦法和工作流程。

  (三)指導集團風險管理與其他經營計劃和管理活動的整合。

  (四)提出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組織職能體系建設建議方案。

  (五)監督檢查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貫徹執行全面風險管理流程情況。

  (六)推動集團整體風險管理能力的提升,包括風險管理知識的培訓、風險管理意識的增強以及風險管理技能的提高。

  (七)組織起草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年度報告。

  (八)負責組織協調集團全面風險管理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全面風險管理是集團各層面、各崗位、每位員工的重要工作職責之一,集團各部門、所屬各公司以及每位員工,應充分認識自身的風險管理責任,履行風險管理工作職責,自覺防范和控制風險,將風險管理意識貫穿于集團經營管理的各方面和業務流程的各環節。

  第十三條集團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風險管理責任人,并指定一名員工為風險管理聯系人,負責組織本部門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報告及風險控制等工作。

  第十四條所屬各公司董事會是本公司風險管理的決策領導機構,所屬公司董事長或授權風險控制總監為本公司風險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執行風險管理制度,履行風險管理職能。

  所屬各公司應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逐步建立全面風險管理組織體系。

  所屬各公司風險控制總監由集團公司委派或任命,負責所屬公司日常風險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未獨立設置風險控制總監的所屬公司應指定分管風險管理的領導,并報集團公司批準。

  所屬各公司應設立風險管理部門或指定資產財務部門作為本公司風險管理的職能部門。

  第十五條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在風險管理過程中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執行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制度和全面風險管理流程。

  (二)研究提出本單位的重大決策風險評估報告,并配合風險管理主管部門開展與本單位有關的風險評估工作。

  (三)研究提出由本單位負主導管理責任的重大風險的管控措施。

  (四)對本單位的相關風險進行管理監控和分析,向風險管理主管部門提交風險日常監控信息和風險預警信息。

  (五)做好本單位有關建立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工作。

  (六)做好本單位培育風險管理文化的有關工作。

  (七)辦理風險管理其他有關工作。

  第三章風險管理流程

  第十六條集團風險管理的基本流程包括: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監督、改進與報告。

  (一)風險評估包括:收集信息、梳理流程、對風險進行識別、分析和評價。

  (二)風險控制包括:修訂完善集團各項、明確風險管理目標、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

  (三)風險管理的監督與改進包括:定期對風險管理流程及其有效性進行自我評估;定期集團的風險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聘請外部中介機構對集團的風險管理進行檢查;逐步建立符合集團實際情況的風險管理指標體系;建立風險提示機制;督促風險管理問題的及時改進。

  (四)評估報告:風險管理部門每年向管理層和董事會提交風險評估報告;發生重大風險事項應隨時報告。

  第四章風險評估

  第十七條風險評估是集團風險管理過程中的一個關鍵環節,它包括收集信息、梳理流程、識別風險,評價風險等幾個方面,并通過對風險影響程度的分析,給出集團風險控制的優先次序等。

  第十八條收集信息。集團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公司應廣泛、持續不斷地收集與集團經營管理相關的內外部初始信息,包括歷史數據和未來預測,建立有效的風險收集與管理系統,對初始信息進行篩癬提煉、對比、分類、組合等必要的管理,以便進行風險評估。這些初始信息主要包括與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法律風險相關的內外宏觀經濟形勢、經濟運行情況、產業與金融政策、市場供需、行業及競爭對手情況、集團戰略與內部運行、財務狀況以及法律法規等。

  第十九條梳理流程。就是對涉及集團經營管理全過程的各項管理及其重要業務流程進行梳理和分類,確定現有流程體系現狀,為集團識別風險,優化流程創造條件。

  第二十條風險識別。集團應當查找各業務單元、各項重要管理活動及其重要業務流程中有無風險,有哪些風險。識別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各類風險。

  (一)集團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公司為風險識別的主要實施單位。

  (二)風險識別方法主要包括:風險清單識別法、財務報表分析法、流程識別法、現場調查法等。

  (三)風險識別的步驟包括:閱讀風險清單、辨識公司常見風險、訪談、繪制流程圖、撰寫流程說明、識別流程風險點、提出控制措施、填寫風險控制矩陣、整理風險識別文檔等。

  第二十一條風險分析。風險管理部門應當對識別出的風險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分析和評估,統一制定各風險的度量單位和風險度量模型,確保評估的假設前提、參數、數據來源和評估程序的合理性和準確性。

  第二十二條對各種風險之間的相關性進行分析,以便發現各風險之間的自然對沖、風險事件發生的正負相關性等組合效應,對風險進行統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三條風險評價。在風險分析和整合的基礎上,評價風險可能產生損失的大小以及對集團實現經營目標的影響程度。

  第五章風險控制

  第二十四條風險控制包括修訂完善集團各項規章制度、明確風險管理目標、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

  第二十五條修訂完善集團各項規章制度。集團成立制度建設小組,根據調整確定后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機構、三定方案(定崗、定編、定職責)以及各項管理及重要業務流程優化方案,按照財政部等五部委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18個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對集團現行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清理、審閱、修訂與完善,建立健全全面風險管理制度體系。

  第二十六條明確風險管理目標、制定風險控制措施。集團根據風險管理總體目標,針對各類風險或每一項重大風險制定風險控制措施。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解決該項風險所要達到的具體目標。

  (二)所涉及的管理及業務流程。

  (三)所需要的條件和資源。

  (四)所采取的具體措施。

  第二十七條風險控制措施的組織實施。根據風險涉及的職能部

  門和業務單位進行分工,認真組織實施風險控制措施,確保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十八條建立健全集團內部控制體系。

  (一)根據經營戰略與風險管理目標一致、風險控制與運營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則,集團制定風險解決的內控方案,針對重大風險所涉及的各項管理及業務流程,制定涵蓋各個環節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對其他風險所涉及的業務流程,要把關鍵環節作為控制點,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二)集團制定合理、有效的內控措施,包括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運營分析控制和績效考評控制等。

  (三)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要求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四)授權審批控制要求根據常規授權和特別授權的規定,明確各崗位辦理業務和事項的權限范圍、審批程序和相應責任。

  常規授權是指集團在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按照既定的職責和程序進行的授權;特別授權是指集團在特殊情況、特定條件下進行的授權。

  集團各級管理人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集團對于重大的業務和事項,實行集體決策審批或者聯簽制度,任何個人不得單獨進行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

  (五)會計系統控制要求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集團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從業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財務負責人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六)財產保護控制要求建立財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財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核對等措施,確保財產安全。公司嚴格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接觸和處置財產。

  (七)預算控制要求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各責任單位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權限,規范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嚴格預算考核,強化預算約束。

  (八)運營分析控制要求建立運營情況分析制度,管理層應當綜合運用生產、購銷、投資、籌資、財務等方面的信息,通過因素分析、對比分析、趨勢分析等方法,定期開展運營情況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明原因并加以改進。

  (九)績效考評控制要求建立和實施績效考評制度,科學設置考核指標體系,對集團內部各責任單位和全體員工的業績進行定期考核和客觀評價,將考評結果作為確定員工薪酬以及職務晉升、評優、降級、調崗、辭退等的依據。

  (十)集團根據內部控制目標,結合風險應對策略,綜合運用控制措施,對各種業務和事項實施有效控制。

  第六風險的監督、改進與報告

  第二十九條風險管理的監督包括集團公司監事會對董事會風險管理工作的監督;集團公司董事會對管理層風險管理工作的監督;集團公司管理層以及風險控制管理總部對其他部門以及所屬各公司風險管理工作的監督。

  第三十條集團公司董事會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管理層及風險控制管理總部的風險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對是否按照有關規定開展風險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進行評價;也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獨立第三方對公司風險管理工作進行獨立檢查評價。

  第三十一條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風險管理工作實施情況和有效性進行檢查和檢驗,對風險管理解決方案進行評價,提出調整改進建議,出具評價和建議報告。

  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要以公司重大風險、重大事件和重要決策、重要管理及業務流程為重點,對集團風險管理基本流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二條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要定期對其風險管理工作進行自查,及時發現缺陷并改進,其應及時報送給集團公司風險管理總部。

  第三十三條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要逐步建立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的風險管理指標體系,并將其作為搜集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風

  險管理信息的基礎,用以量化評價考核集團各方面風險管理情況,對風險評估所確定的由其管理的重大風險和其他需關注的風險進行持續的日常監控。

  第三十四條建立風險提示機制。對在經營過程中,通過監測、檢驗、檢查發現的風險,風險管理部門以《風險提示函》的形式,及時向有關部門或所屬公司發出風險提示,并促進其改進。

  第三十五條建立風險評估報告制度。集團風險評估報告分為定期報告和不定期報告。定期風險報告是對某一個階段公司經營發展中存在的風險和糾正的情況進行的綜合報告;不定期專項風險報告是對監控中或風險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風險或風險隱患問題進行的專項報告。風險報告要按照規定的報告程序報送集團公司領導、相關職能部門。

  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集團總體經營與運行情況;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和基本流程的建立與維護;公司內控制度及其執行情況;各類風險的評估方法及結果;重大風險事件情況及未來風險的預測;公司日常經營與風險管理的改進建議。

  第三十六條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風險管理主管部門在對重大風險的日常監控中,要建立重要事件快速報告制度和報送責任人制度,就業務經營、財務管理、資金運用、工程管理等方面出現的重大問題以及與集團有關的敏感問題、群體的性事件、重大突發事件、重大違法違紀事件等情況,在所監控的風險達到預警條件時,相關部門或單位應當立即報告集團公司。所屬各公司的風險管理主管部門在

  發出風險預警報告時,應立即啟動風險,采取風險應對措施,并及時向集團風險控制管理總部報告。

  第三十七條對于重大突發風險和跨所屬公司并可能對集團造成重大影響的風險,所屬各公司的風險管理部門應在發出風險預警報告后立即采取相關措施,盡量控制風險,并隨時向風險控制管理總部報告當地重大風險變化情況、原因、趨勢及下一步對策建議。風險控制管理總部應立即組織分析情況、統籌制訂、實施風險應對方案,盡量降低突發風險對集團的影響,并報董事會。

  第三十八條集團風險管理要納入績效考核管理,作為績效考核的一個指標或組成部分。

  對因工作失職、瀆職而遲報、漏報重要事件,甚至有意見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管理程序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七章全面風險管理信息體系建設

  第三十九條全面風險管理工作應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建立涵蓋風險管理流程和內部控制系統的風險管理信息體系,包括風險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儲、加工、分析、測試、傳遞、報告、披露等各項功能。

  第四十條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負責提出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功能需求,并與集團信息化管理部門配合,根據集團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提出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建設規劃方案,同時配合集團信息技術專

  業機構等相關力量,進行集團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具體開發、建設和應用工作。

  第四十一條集團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應確保輸入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對輸入信息系統的數據,未經特殊的批準程序不得更改。

  第四十二條集團公司信息管理部門應確保風險管理信息體系運行的穩定性、安全性和權限管理有效性,并根據實際需要不斷進行系統改進、完善或更新。

  第八章風險管理文化建設

  第四十三條集團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樹立正確的風險管理理念,增強員工風險管理意識,促進集團全面風險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四十四條集團將風險管理文化融于企業文化建設全過程,在各層面營造風險管理文化的氛圍,在企業文化管理的相關政策和制度文件中明確規定風險管理文化的建設要求和內容。

  第四十五條集團公司和所屬各公司的負責人應在培育風險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業務流程和風險控制點的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人員應成為培育風險管理文化的骨干力量。

  第四十六條集團定期對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全體員工進行風險管理理念、知識、流程以及控制方式等內容的培訓,以增強風險管理

  意識和能力。

  第四十七條各級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人員應牢固樹立風險無處不在、風險無時不在、合理利用機會風險的意識,發揚光大“人人都是一道屏障”的風險控制文化,樹立崗位上的風險管理責任重于泰山的理念。

  第四十八條集團公司和所屬各公司將通過多種形式廣泛、深入、持久地宣傳道德誠信準則和風險意識,進行風險管理案例教育,針對不同對象,開展風險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操作人員崗前風險管理培訓。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負責解釋。第五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4

  質量風險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預防、識別和控制可能影響產品質量的各種風險因素。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風險識別與評估:確定可能影響產品質量的風險源,通過量化或定性的方法進行風險評估。

  2、風險控制策略:制定相應的預防和應對措施,以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和影響程度。

  3、風險監控與報告:建立風險監控機制,定期報告風險狀態,以便及時調整管理策略。

  4、風險溝通與培訓:確保全體員工理解并參與到風險管理中,通過培訓提升風險意識和應對能力。

  5、應急響應計劃:預先設定應對突發質量問題的應急流程,確保快速有效地解決問題。

  內容概述:

  質量風險管理制度覆蓋了產品生命周期的各個階段,具體包括:

  1、設計開發階段:對設計缺陷和潛在問題進行風險分析。

  2、生產制造階段:監控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點,防止不合格品的產生。

  3、供應鏈管理:評估供應商的質量保證能力,降低外部輸入風險。

  4、服務與售后階段:處理客戶反饋,預防質量風險轉化為客戶滿意度下降。

  5、持續改進:通過數據分析,找出質量問題的根本原因,持續優化流程。

  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5

  為建立完善的風險辨識管理制度,建議采取以下步驟:

  1、設立專門的風險管理部門,負責風險識別和評估工作。

  2、建立跨部門的'風險管理團隊,確保全面覆蓋企業的各個領域。

  3、制定風險識別和評估的標準與流程,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

  4、定期開展風險審計,檢查現有風險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5、加強員工風險意識培訓,提高全員的風險管理能力。

  6、與外部專業機構合作,獲取最新的風險管理知識和技術支持。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企業能夠建立起一套高效的風險辨識管理制度,為長期穩定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6

  危險源辨識風險管理制度是企業安全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預防和控制工作場所的潛在危害,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正常運營。

  內容概述:

  1、危險源辨識:識別可能引發事故的物理、化學、生物、機械、電氣等因素,以及人的行為和環境條件。

  2、風險評估:對辨識出的危險源進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評估其可能導致的損失程度和發生概率。

  3、風險控制:根據評估結果,制定并實施相應的控制措施,降低風險至可接受水平。

  4、監測與審查:定期檢查危險源控制效果,及時更新風險信息,確保制度的.有效性。

  5、培訓與教育:提高員工對危險源的認識,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6、應急預案:建立應對突發事故的預案,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有效地響應。

  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7

  流動性風險管理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核心環節,旨在確保企業能夠滿足其短期債務和日常運營的資金需求。本管理制度將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流動性風險識別與評估

  2、流動性風險監測與報告

  3、流動性風險策略制定

  4、應急計劃與流動性保障機制

  5、風險文化與培訓

  6、制度執行與審計

  內容概述:

  1、流動資產與負債管理:分析現金流量,確保資產的流動性與負債的匹配,減少資金閑置或短缺的風險。

  2、風險敞口量化:通過財務模型計算潛在的流動性風險敞口,評估在極端市場條件下的資金需求。

  3、市場環境分析:關注宏觀經濟狀況、行業動態及金融市場變化,預測可能影響企業流動性的因素。

  4、內部流程控制:建立有效的資金調度、預算管理和信貸審批流程,確保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和效率。

  5、外部合作與融資渠道:維護良好的'銀企關系,開發多元化的融資渠道,增強應對突發情況的能力。

  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8

  1、設立風險管理委員會:由高層管理人員組成,負責監督整個風險管理過程。

  2、制定風險政策:明確風險容忍度,指導企業風險偏好。

  3、實施風險評估流程:定期進行風險評估,更新風險登記冊。

  4、建立風險應對機制:針對不同風險制定具體應對措施,如保險、備用資源等。

  5、提供培訓:確保員工了解風險管理的重要性,提高風險意識。

  6、強化內部審計:定期審查風險管理程序的`有效性,確保制度的落實。

  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9

  1、建立風險管理團隊:由高層領導支持,跨部門參與,負責制度的制定和執行。

  2、制定風險管理政策:明確風險管理的.目標、范圍、流程和責任分配。

  3、實施風險評估:定期進行風險分析,更新風險清單,并根據風險等級制定對應措施。

  4、建立溝通機制:確保信息在組織內部透明流動,提高風險應對的效率。

  5、提供培訓:提升員工的風險意識和風險管理能力,使他們能夠識別和報告潛在風險。

  6、審計與改進:定期審計風險管理效果,根據反饋不斷優化制度。

  在實施過程中,企業需靈活應對,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調整策略。風險管理制度的成功在于其持續性和適應性,只有這樣,才能在復雜多變的商業環境中,為企業保駕護航,實現長期穩健發展。

  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10

  安全風險因素:

  (1)爆破施工產生的安全風險,主要為爆破方案不當、施工落實不當、對施工現場與周邊環境安全管理不當等。

  (2)高處墜落的風險,孔口圍護欄安裝不牢、圍護高度不夠、孔口作業人員未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作業人員出入孔樁的安全梯、安全繩突然斷裂或脫落,挖空結束后或暫停施工時,未對井口加蓋和設置防護欄,導致作業人員失足掉入孔內。還有孔內高處、地面孔口的物體不慎墜入樁孔中,導致安全事故。

  (3)來自缺氧和有害有毒氣體的安全風險,排風換氣不及時或不充足,導致孔內二氧化碳氣體含量超標,對孔內人員安全造成傷害。

  (4)來自電氣設備的安全風險,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不符合規范要求。

  (5)坍塌:護臂施工不及時,造成孔壁坍塌,對人身造成傷害。

  技術管理措施:

  (1)嚴格按照技術交底去施工,針對不同地區、地質情況、巖層傾向、制作和周圍情況設計不同的爆破方案。在離公路或周圍房屋比較近的爆破區域必須采取切實有效地防飛石措施。

  (2)第一,隨時對樁孔鎖扣距離地面的高度、防護圍欄安裝的牢固情況、起吊鋼絲損耗或斷絲情況、應急設備的就位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并及時處理。

  第二,對作業人員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情況隨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對違章人員按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體施工人員預防重大安全事故的意識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施工過程中,應隨時對照設計復核地質情況,如發現與設計不符時,應及時與監理、設計單位聯系,由設計單位做設計變更。對于長期未施工的樁孔,恢復施工前,應采取通風換氣的.方法對孔內進行檢查和置換,只有經過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許作業人員進入孔內施工。

  (4)電氣設備應根據地區或系統要求,做保護接零或做保護接地。現場臨時用電的管理及拆除必須由持有特種作業許可證的專職電工負責。配電箱應設在干燥通風的場所,其周圍不得有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凡是從事于使用電氣設備、工具、有關的施工作業時,必須有電工跟班作業。

  (5)為防止孔壁開挖出現坍塌事故,施工過程中應對開挖后的地質情況、施工情況等信息進行動態監測。同時加強對混凝土護臂施工質量控制,確保護臂厚度、強度滿足設計規定。

  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11

  1、建立專業團隊:組建由安全專家、工程師和技術人員組成的高風險作業管理團隊,負責制度的制定、執行和監督。

  2、細化作業規程:針對不同類型和級別的`高風險作業,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指南。

  3、強化培訓與考核:定期組織安全培訓,通過考核確保員工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

  4、引入科技手段:利用現代技術如無人機巡檢、遠程監控等,提高作業安全性和效率。

  5、鼓勵反饋與建議:鼓勵員工參與安全管理,提出改進意見,形成全員參與的安全文化。

  6、持續完善制度:根據作業實踐和新出現的風險,定期修訂和完善管理制度,保持其時效性和有效性。

  實施這一管理制度,企業需始終保持警惕,不斷優化管理流程,以應對日益復雜和多變的作業環境,從而實現安全生產,保障企業與員工的共同利益。

  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12

  1、建立全面的風險管理框架:根據國際最佳實踐,制定適合本行的全面風險管理框架,涵蓋所有業務領域。

  2、強化風險計量工具:運用統計模型和技術,準確評估各類風險,為決策提供數據支持。

  3、提升風險管理系統:利用信息技術,實現風險信息的`實時收集、分析和報告,提高風險監控效率。

  4、定期風險評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風險評估,更新風險數據庫,調整風險管理策略。

  5、培訓與教育:定期組織風險管理和合規培訓,提升員工的風險意識和應對能力。

  6、加強內控與審計:強化內部審計職能,確保風險管理制度的執行效果,并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

  7、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確保管理層、各部門和監管機構之間的信息暢通,以便快速響應風險變化。

  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制度的構建與執行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員參與,持續改進。只有這樣,才能在復雜多變的金融市場環境中,保障銀行的穩健經營,實現可持續發展。

  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13

  1、設立專門的環境風險管理團隊,負責制度的制定、執行和監督,確保責任明確,執行有力。

  2、建立全面的環境監測系統,實時跟蹤關鍵環境指標,及時發現異常情況。

  3、定期組織環境風險培訓,增強員工的環保意識和應對能力。

  4、加強與政府、行業組織和其他企業的交流,了解最新的.環保政策和技術動態,以適應變化。

  5、設立環境風險評估機制,對新項目、新業務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提前預防風險。

  6、實施環境績效考核,將環保表現納入員工和部門的績效評價,激勵全員參與環保工作。

  7、定期對外公開環境報告,展示企業在環保方面的努力和成果,提高公眾信任度。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企業可以構建一個有效且持續改進的環境風險管理制度,實現經濟效益與環境保護的雙重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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