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工程建設項目采購與招投標活動,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確保工程質量,根據《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江蘇省高等院校基建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州蘇大學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指工程建設項目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與工程建設有關,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重要設備、材料;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工程造價咨詢等服務;以及與項目配套的線路、管道、綠化及各種設備設施的施工和安裝。
第三條工程建設項目招標采購工作在學校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工程建設類招投標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招投標工作小組)全面負責,后勤管理處負責招投標活動的具體組織與實施,其中部分實驗室改造項目(實驗室家具、通風、潔凈等)由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
第二章招標采購前期工作
第四條工程建設項目在招標采購前必須按規定進行論證與審批。
(一)基本建設項目須經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討論同意后,由后勤管理處按規定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二)維修改造項目按預算金額分類論證審批。
1.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通過后組織實施;
2.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50萬元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3.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及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后,報校長審批;
4.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及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后,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5.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后,報黨委常委會討論決定。
第三章招標采購的范圍及方式
第五條采購方式分為招標采購(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談判和詢價等。招標活動的組織形式分為有形建設市場委托代理招標和學校組織招標。
第六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以下的,可直接確定供應商。
第七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及以上、10萬元以下的,通過談判或詢價方式進行采購。
第八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的,以招標等方式進行采購。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學校組織招標:
1.與施工相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等貨物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50萬元以下的;
2.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100萬元以下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學校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在州蘇市(工業園區)建設工程有形建設市場實施招標采購:
1.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及以上的;
2.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在20xx平方米以上的;
3.與施工相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等貨物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及以上的。
第九條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以下的,以協議服務為主要形式。
第十條因特殊原因,無法進州蘇市(工業園區)建設工程有形建設市場公開招標的,經校長辦公會議審批同意后,可由學校組織招標。
第四章招標采購程序
第十一條 有形市場委托代理公開招標的,由招投標工作小組負責辦理委托手續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招標程序一般如下:
(一)編制招標文件,發布招標公告;
(二)接受潛在投標人報名;
(三)資格預審確定投標人并備案;
(四)招標人發放招標文件并備案;
(五)招標人組織投標預備會或澄清答疑;
(六)投標人送達標書、開標;
(七)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
(八)招標人提交書面報告;
(九)中標結果公示;
(十)招標人簽發中標通知書;
(十一)合同備案。
上述程序當中的具體要求按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學校組織招標的,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招投標工作小組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投標邀請函;
2. 投標須知;
3. 提交投標文件的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
4. 開標時間、地點和方式;
5. 投標人的有關資格條件要求,應提供的有關資質和資信證明文件;
6. 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提供詳細的工程量清單;
7. 合同主要條款:如質量標準、工期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材料設備采供方式及清單等;
8. 施工組織設計等技術性條款;
9. 設計圖紙和技術規范等;
10. 投標報價要求及其計算方法(包括編制報價的依據、主要設備及材料品牌和工藝要求、供應方式,未計價材料價格處理方法、標價浮動范圍等);
11. 是否全部響應招標文件所有內容等承諾性說明;
12. 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或擔保方式要求;
13. 投標文件編制格式要求,可隨附投標文件格式化范本;
14. 評標的依據、標準、方法和定標原則。
(二)發布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文件。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審核并發布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文件。
1.招標公告一般包含下列內容:報名資格條件;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內容、規模、資金來源;招標項目的實施地點和工期;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和時間;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要求投標人提供有資格證明、資信狀況文件、擬派項目經理、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情況及其近五年來已完工工程,在建工程等業績情況材料。
2.資格預審文件一般包含下列內容:資格預審申請書格式;申請人須知;需要投標申請人提供的企業資質、業績、技術裝備、財務狀況和擬派項目經理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等證明材料。
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至報名申請日應當不少于3個工作日,報名時間不少于半個工作日。
(三)組織資格預審。實行資格預審的`,由招投標工作小組組織進行。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不具有投標資格。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少于3個的,應當重新招標。超過9個的,可采用隨機抽簽等方式確定投標人。
(四)發售招標文件。
(五)踏勘現場與招標答疑。根據項目情況需要現場勘踏的,可由招投標工作小組統一組織。如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遞交,招投標工作小組將答疑文件以書面形式給投標人。答疑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六)招投標工作小組接受投標文件。
(七)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委員會成員由項目單位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及以上單數(項目合同估算價較大的,一般應7人及以上,須有校外專家參加)。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八)開標。開標由招投標工作小組主持。開標時,由學校紀監審辦公室工作人員檢查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應當當眾予以拆封、宣讀。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九)評標。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編制評標報告。
基本建設項目評標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合理低價法、合理區間隨機確定中標人法或者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
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文件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應當重新招標。
(十)定標。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由招投標工作小組審核確定中標人。
(十一)發布中標公示。
(十二)簽訂并履行合同。基本建設項目學校與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后7日內應當將合同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采用談判方式的,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成立談判小組。談判小組一般由項目單位的代表、專家,以及后勤管理處、財務處、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及以上單數;
(二)制定談判文件。談判小組根據采購項目情況制定談判文件,文件中應明確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合同草案的條款以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
(三)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參照《州蘇大學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四)談判。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在談判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其他供應商的信息。談判文件有實質性變動的,談判小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五)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結束后,應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最后報價,談判小組根據談判情況以及價格等,綜合比較確定成交供應商;
(六)根據項目情況,發布中標公示或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七)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十四條采用詢價方式的,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成立詢價小組。詢價小組一般由項目單位代表與后勤管理處或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財務處工作人員等組成,成員人數為3人及以上單數;
(二)制定并發布詢價公告(文件);
(三)確定成交單位;
(四)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十五條 協議服務商的確定。
(一)學校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協議服務商,明確其服務的價格和條件,并以協議書的形式,由學校在協議有效期內自主選擇協議服務商及服務;
(二)協議服務商一般不超過5家;
(三)協議服務商的協議服務期一般為1年。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學校紀監審辦公室負責對招標采購活動進行監督,接受并處理招標采購活動中的相關投訴。有關部門和當事人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學校招標采購活動中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投訴、檢舉和控告。
第十八條凡必須招標而不招標或化整為零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更正,并對相關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對參與招標采購活動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者,學校將依法追究紀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項目竣工完成后須組織驗收并按相關規定審計。
第二十條未盡事宜,由學校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第二十一條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2
1.為加強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的管理,規范招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水利系統工程建設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2. 招標項目:凡是各基層單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水利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購等必須進行招標。
3.招標范圍: 涉及防洪、排澇、灌溉、水力發電、引(供)水、灘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護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
4.規模標準: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5-20萬元的各類項目可采用邀請招標方式。
5.凡是夠招標條件工程項目必須由有資質的招投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
6.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項目的招標準備工作由項目實施基層單位具體負責。
7. 水利局負責管理全系統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邀請縣監察、計劃、財政、審計部門等全程行政監督。
8.項目的招標必須成立招標領導小組,由局一名主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負責招標事宜。
9. 各項目實施單位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編制招投標實施方案,報有關部門審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備案的招投標報告。
10. 水利局組織人員監督開標、評標、定標等活動。對招標投標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立即責令改正,必要時可做出包括暫停開標或評標以及宣布開標、評標結果無效的決定,對違法的中標結果予以否決。
11.本制度從20xx年1月5日起執行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3
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就是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組織安全生產的全部管理活動。建筑工程項目的工程量大、建設周期長、技術復雜、涉及的單位多、風險大;所以,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斷的加強和完善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予以高度重視,并常抓不懈。
一、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特點和存在問題
1、施工過程的特點
1)動態多工種的立體作業
2)生產設施的臨時性
3)作業環境的多變性
4)人機的流動性,形成了人—機—料的動態集中
2、存在的問題
1)建設、施工等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劃分不明確、管理不到位
2)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不力或者疏忽大意
3)現場的安全措施沒有得到執行落實
4)安全工作只是浮于表面,沒有做細做實,沒有認真貫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規程、未落實各項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5)對安全管理工作認識片比較面,說一套做一套。
6)存在浮躁的思想,安全觀念淡薄,平時不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監督,沒有掌握第一手的、真實的、全面的現場信息,對現場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準確有效,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不進行深入細致研究,而熱衷于走過場、瞎指揮。
二、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的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
1、管理措施
1)、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在施工過程中層層落實安全責任,管理責任到位,是抓好施工安全工作、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的關鍵所在。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設單位制定出《安全生產責任書》,并與各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各施工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結合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制定出企業自己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層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施工安全職責具體落實到部門、班組、個人,將施工安全的職責、權限進一步規范化、明晰化,實現公司上下同欲、齊抓共管,確保施工安全和員工的人身安全。
2)、加強防范措施
防止誤操作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是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重點,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電氣操作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操作規程》等管理制度,健全和細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和獎懲措施,制定詳細準確的施工組織方案、技術措施作業指導書,規范員工作業行為,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統一、規范、切實可行的標準。
3)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
在施工過程中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是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保障,提高作業人員的素質方法有:通過學習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安全專業知識、技能和企業規章制度而獲得相關的知識,從而提高自身素質;通過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培訓,如安全警示教育、事故案例學習、觀看事故錄像等;重點應放在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發生事故后的危害性,說明發生安全事故與員工切身利益的關系,讓員工認識到意識到安全工作是與他們的生命、健康及財產是密不可分的;在隊伍中選拔一批有事業心和責任心、技術過硬的人員或資深的專業人員擔任培訓員,為他們提供各種機會提高自然后充分發揮以點帶面的積極效應,營造出一種你追我趕、互相幫助、互相學習的氛圍,從而有效地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最大限度地減少工作中存在的違章行為,真正從源頭上控制最大的安全隱患即:人的不安全行為。
2、技術措施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具體安排和指導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與技術文件。是針對每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和可能發生安全問題的環節進行預測,從而在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發生事故。主要的技術措施有:
1)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
2)地面及深坑作業的防護規定
3)高處作業及立體作業的防護規定
4)施工臨時用電防護規定
5)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規定
6)防火防爆的措施
7)預防自然災害的措施
8)加強技術培訓,提高業務水平
隨著科學技術水平不斷的進步、經濟的發展和體制改革的深入,一方面人們對安全生產規律的認識及對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技術手段會有新的發展,由于施工企業實力的增強,可以采用更先進、更安全的設備、設施、工具和工藝方法;另一方面,由于涌現出很多新設計方案,由此出現大量新產品、使用新材料、新的施工工藝,可能產生很多新的安全問題,按照以往的安全管理方法有些隱患可能一時還無法識別。所以,我們必須清醒的認識到,我國的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水平與國外工業發達國家相比,與市場經濟要求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這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員要不斷的學的現代安全管理將是企業決策者和廣大安全工作者所思考的。總之,要搞好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光靠安全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要將我們的員工變成人人都是安全員,人人都是安全監督員,將“要我安全”變為“我要安全”;只有全員參與了安全工作才能真正有效的保證安全生產,只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生產,企業的發展才會更高、更遠、更強。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辦法。
前款所稱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是指通信工程以及與通信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其中,通信工程包括通信設施或者通信網絡的新建、改建、擴建、拆除等施工;與通信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通信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為實現通信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等;與通信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通信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三條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統稱為“通信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對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
第四條工業和信息化部鼓勵按照《電子招標投標辦法》進行通信工程建設項目電子招標投標。
第五條工業和信息化部建立“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實行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招標和投標
第六條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標:
(一)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二)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有前款第一項所列情形,招標人邀請招標的,應當向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全部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超過1.5%,且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費用明顯低于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的,方可被認定為有本條第一款第二項所列情形。
第七條除《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和《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可以不進行招標的情形外,潛在投標人少于3個的,可以不進行招標。
招標人為適用前款規定弄虛作假的,屬于《招標投標法》第四條規定的規避招標。
第八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自發布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之日起2日內通過“管理平臺”向通信行政監督部門提交《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備案表》(見附錄一)。
第九條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業務,適用《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本辦法關于招標人的規定。
第十條公開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采用資格預審辦法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的,應當發布資格預審公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招標人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后,可不再發布招標公告。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和招標公告,除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依法指定的媒介發布外,還應當在“管理平臺”發布。在不同媒介發布的同一招標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的內容應當一致。
第十一條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
(二)招標項目的性質、內容、規模、技術要求和資金來源;
(三)招標項目的實施或者交貨時間和地點要求;
(四)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
(五)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
(六)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的地點和截止時間。
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載明。
第十二條資格預審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資格預審公告;
(二)申請人須知;
(三)資格要求;
(四)業績要求;
(五)資格審查標準和方法;
(六)資格預審結果的通知方式;
(七)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格式。
資格預審應當按照資格預審文件載明的標準和方法進行,資格預審文件沒有規定的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資格預審的依據。
(一)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
(二)投標人須知;
(三)投標文件格式;
(四)項目的技術要求;
(五)投標報價要求;
(六)評標標準、方法和條件;
(七)網絡與信息安全有關要求;
(八)合同主要條款。
招標文件應當載明所有評標標準、方法和條件,并能夠指導評標工作,在評標過程中不得作任何改變。
第十四條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以顯著的方式標明實質性要求、條件以及不滿足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的投標將被否決的提示;對于非實質性要求和條件,應當規定允許偏差的最大范圍、最高項數和調整偏差的方法。
第十五條編制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應當使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制定的標準文本及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范本。
第十六條勘察設計招標項目的`評標標準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人的資質、業績、財務狀況和履約表現;
(二)項目負責人的資格和業績;
(三)勘察設計團隊人員;
(四)技術方案和技術創新;
(五)質量標準及質量管理措施;
(六)技術支持與保障;
(七)投標價格;
(八)組織實施方案及進度安排。
第十七條監理招標項目的評標標準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人的資質、業績、財務狀況和履約表現;
(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和業績;
(三)主要監理人員及安全監理人員;
(四)監理大綱;
(五)質量和安全管理措施;
(六)投標價格。
第十八條施工招標項目的評標標準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人的資質、業績、財務狀況和履約表現;
(二)項目負責人的資格和業績;
(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施工設備及施工安全防護設施;
(五)質量和安全管理措施;
(六)投標價格;
(七)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第十九條與通信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招標項目的評標標準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人的資質、業績、財務狀況和履約表現;
(二)投標價格;
(三)技術標準及質量標準;
(四)組織供貨計劃;
(五)售后服務。
第二十條評標方法包括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
鼓勵通信工程建設項目使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
第二十一條通信工程建設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的,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允許投標人中標的最多標段數。
第二十二條通信工程建設項目已確定投資計劃并落實資金來源的,
招標人可以將多個同類通信工程建設項目集中進行招標。
招標人進行集中招標的,應當遵守《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本辦法有關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招標人進行集中招標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工程或者有關貨物、服務的類型、預估招標規模、中標人數量及每個中標人對應的中標份額等;對與工程或者有關服務進行集中招標的,還應當載明每個中標人對應的實施地域。
第二十四條招標人可以對多個同類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潛在投標人進行集中資格預審。招標人進行集中資格預審的,應當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明確集中資格預審的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并且應當預估項目規模,合理設定資格、技術和商務條件,不得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
招標人進行集中資格預審,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資質管理的規定。
集中資格預審后,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應當繼續完成招標程序,不得直接發包工程;直接發包工程的,屬于《招標投標法》第四條規定的規避招標。
第二十五條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在發售招標文件截止之日后,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和召開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或者召開投標預備會的,應當向全部潛在投標人發出邀請。
第二十六條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通信工程建設項目劃分標段的,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上標明相應的標段。
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提交的投標文件,以及逾期送達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不得開啟,并應當如實記載投標文件的送達時間和密封情況,存檔備查。
第三章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二十七條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人少于3個的,不得開標,招標人在分析招標失敗的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應當依法重新招標。劃分標段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某一標段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該標段不得開標,招標人在分析招標失敗的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應當依法對該標段重新招標。
投標人認為存在低于成本價投標情形的,可以在開標現場提出異議,并在評標完成前向招標人提交書面材料。招標人應當及時將書面材料轉交評標委員會。
第二十八條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投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開標,記錄開標過程并存檔備查。招標人應當記錄下列內容:
(一)開標時間和地點;
(二)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等唱標內容;
(三)開標過程是否經過公證;
(四)投標人提出的異議。
開標記錄應當由投標人代表、唱標人、記錄人和監督人簽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變更開標地點的,招標人應提前通知所有潛在投標人,確保其有足夠的時間能夠到達開標地點。
第二十九條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從事通信相關領域工作滿8年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掌握通信新技術的特殊人才經工作單位推薦,可以視為具備本項規定的條件;
(二)熟悉國家和通信行業有關招標投標以及通信建設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并具有與招標項目有關的實踐經驗;
(三)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
(四)未因違法、違紀被取消評標資格或者未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五)身體健康,能夠承擔評標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部統一組建和管理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評標專家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應當從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內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個別技術復雜、專業性強或者國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的專家難以保證勝任評標工作的招標項目,可以由招標人從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內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直接確定。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應當通過“管理平臺”抽取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可以對抽取過程進行遠程監督或者現場監督。
第三十一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技術復雜、評審工作量大,其評標委員會需要分組評審的,每組成員人數應為5人以上,且每組每個成員應對所有投標文件進行評審。評標委員會的分組方案應當經全體成員同意。
評標委員會設負責人的,其負責人由評標委員會成員推舉產生或者由招標人確定。評標委員會其他成員與負責人享有同等的表決權。
第三十二條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對投標文件提出評審意見,并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負責。
招標文件沒有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評標依據。
第三十三條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收到低于成本價投標的書面質疑材料、發現投標人的綜合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標底,認為投標報價可能低于成本的,應當書面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招標人要求以某一單項報價核定是否低于成本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第三十四條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投標人經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部分投標人在開標后撤銷投標文件或者部分投標人被否決投標后,有效投標不足3個且明顯缺乏競爭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全部投標。有效投標不足3個,評標委員會未否決全部投標的,應當在評標報告中說明理由。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委員會否決全部投標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第三十五條評標完成后,評標委員會應當根據《招標投標法》和《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向招標人提交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名單。
招標人進行集中招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推薦不少于招標文件載明的中標人數量的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評標委員會分組的,應當形成統一、完整的評標報告。
第三十六條評標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基本情況;
(二)開標記錄和投標一覽表;
(三)評標方法、評標標準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
(四)評標專家評分原始記錄表和否決投標的情況說明;
(五)經評審的價格或者評分比較一覽表和投標人排序;
(六)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及其排序;
(七)簽訂合同前要處理的事宜;
(八)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
(九)其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及本人簽字、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字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及其陳述的不同意見和理由。
第三十七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過“管理平臺”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第三十八條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投標法》和《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確定中標人。
招標人進行集中招標的,應當依次確定排名靠前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且中標人數量及每個中標人對應的中標份額等應當與招標文件載明的內容一致。招標人與中標人訂立的合同中應當明確中標價格、預估合同份額等主要條款。
中標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對中標人的中標份額進行調整,但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調整規則。
第三十九條在確定中標人之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招標人不得向中標人提出壓低報價、增加工作量、增加配件、增加售后服務量、縮短工期或其他違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要求。
第四十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通過“管理平臺”向通信行政監督部門提交《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情況報告表》(見附錄二)。
第四十一條招標人應建立完整的招標檔案,并按國家有關規定保存。招標檔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招標文件;
(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
(三)評標報告;
(四)中標通知書;
(五)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的書面合同;
(六)向通信行政監督部門提交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備案表》、《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情況報告表》;
(七)其他需要存檔的內容。
第四十二條招標人進行集中招標的,應當在所有項目實施完成之日起30日內通過“管理平臺”向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報告項目實施情況。
第四十三條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對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可以查閱、復制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關文件、資料,調查有關情況,相關單位和人員應當配合。必要時,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可以責令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通信行政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應當依法予以保密。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招標人在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或者售出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后無正當理由終止招標的,由通信行政監督部門處以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通信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招標人自行招標,未按規定向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二)未通過“管理平臺”確定評標委員會的專家;
(三)招標人未通過“管理平臺”公示中標候選人;
(四)確定中標人后,未按規定向通信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報告。
第四十六條招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通信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對中標結果造成實質性影響,且不能采取補救措施予以糾正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或者評標:
(一)編制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中未載明所有資格審查或者評標的標準和方法;
(二)招標文件中含有要求投標人多輪次報價、投標人保證報價不高于歷史價格等違法條款;
(三)不按規定組建資格審查委員會;
(四)投標人數量不符合法定要求時未重新招標而直接發包;
(五)開標過程、開標記錄不符合《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
(六)違反《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限制、排斥投標人;
(七)以任何方式要求評標委員會成員以其指定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以招標文件未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作為評標依據,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評標活動,影響評標結果。
第四十七條招標人進行集中招標或者集中資格預審,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五條或者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由通信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建立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情況通報制度,定期通報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總體情況、公開招標及招標備案情況、重大違法違約事件等信息。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建設工程投資管理,規范運作,促進項目按時交工驗收、竣工達產達效,根據國家《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屬集團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的工程項目(包括小型技改和民建項目)均須及時辦理工程交工、竣工驗收手續。其中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立項的,在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后一年內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內,由公司項目主管部門批準立項的,根據項目性質及投資規模,可以由交工驗收代替竣工驗收。
第三條竣工驗收的主要綜合性資料包括:經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環評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單位中標通知書、設備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技術設備合同和說明書、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決算審計報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等相關文件。國債專項資金項目還須有國家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批文和資金計劃。
第四條施工主管部門負責項目交工驗收;規劃部負責項目竣工驗收、項目后評估的組織、考核等管理工作;各有關部門應嚴格按規定按時完成各項任務。
第二章交工驗收
第五條交工驗收條件
項目或項目的子項按施工圖紙內容全部實施完成后,必須在技術竣工(含單體試車)、無負荷聯動試車和負荷聯動試車成功后組織該項目(子項)的交工驗收。
第六條交工驗收期限
項目(項目的子項)交工驗收期限為具備驗收條件后六個月以內。
交工驗收合格后,施工主管部門將項目移交給使用單位(移交的手續),使用單位原則上應無條件接收,項目實施單位仍有義務承擔合同范圍內的整改任務。交工驗收后投資原則上不再進入工程成本。確須增加項目投資進行整改的內容,報規劃部審查,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項目資產已移交機動設備部的,單獨立項。
第七條交工驗收組織
交工驗收由施工主管部門(技改指揮部或機動設備部等)組織,相關單位參加。
第八條交工驗收的一般程序
(一)檢查和驗收交工技術資料;
(二)鑒定工程質量;
(三)處理交工驗收中的有關問題;
(四)簽署交工驗收證書;
(五)組織交工驗收階段工作總結。
第九條組織交工驗收時,施工方應準備好如下資料:
(一)交工工程一覽表;
(二)材料、半成品、構件合格證;
(三)隱蔽工程記錄;
(四)施工自檢記錄;
(五)設備安裝技術資料;
(六)各種按設計規范進行實驗的記錄;
(七)質量事故處理資料;
(八)材料代用資料;
(九)工程竣工圖;
(十)未完工程說明。
第十條在交工驗收中發現的缺陷或整改事項,由項目主管部門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界定并明確責任單位,由設計單位提出整改方案,經施工主管部門審查后實施完成。設備缺陷由施工主管部門責成采購部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整改完善。
第十一條根據項目的特點,在交工驗收階段,對不影響主體生產的部分可以進行甩項驗收,但必須規定所甩項目的完成限期。
第十二條交工驗收通過后,施工主管部門應根據施工合同條款,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在三個月內整理好項目結算資料,提交施工主管部門審查后及時送交規劃部進行工程結算審核。
第十三條交工驗收中的技術竣工、無負荷聯動試車、
負荷聯動試車:
(一)技術竣工(含單體試車)
建筑工程:根據施工合同,按照設計采用的施工技術驗收規范進行技術檢查,合格后即為技術竣工;民用建筑工程在技術竣工合格后即可簽交工驗收證書;工業建筑則可簽建筑工程竣工證書。
設備安裝工程:按照設備、設計試車規程進行單體試車,合格后,簽證單體試車合格證書。技術竣工(含單體試車)由施工主管部門組織。
(二)無負荷聯動試車
單體試車后,需對項目所有工藝、設備進行無負荷聯動試車,合格后,簽訂無負荷試車合格證書。受項目建設性質的限制,無法進行無負荷試車的工程,根據工藝要求,經過通水、通汽(氣)等聯動試車合格后可簽無負荷聯動試車合格證書。無負荷聯動試車由施工主管單位組織。
(三)負荷聯動試車
按照設計和試車規程向聯動的工藝設備投料,聯動工藝設備按設計要求正常完成生產工藝流程,即表示該設備負荷聯動試車合格,試車組人員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認可。負荷聯動試車合格后,即辦理交工驗收證書,并在5個工作日內正式移交給項目使用單位,由使用單位組織試生產。
負荷聯動試車由項目施工主管單位組織,使用單位負責現場調度和安全操作。
第十四條工業廠房、建筑物以及消防須提供單獨的驗收證明書。其他未盡事宜,由施工主管部門在交工驗收辦理時另行規定。
第三章竣工驗收
第十五條竣工驗收條件
交工驗收合格項目投入使用后,項目在規定的期限內達產達效或達到項目立項要求,且項目工程結算全部完成的,可組織竣工驗收。
第十六條竣工驗收的組織
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立項的,由規劃部組織進行竣工驗收。重大項目成立竣工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公司主管領導主持,規劃部組織,財務部、設計咨詢有限公司和相關外委設計單位、技改指揮部、機動設備部、采購部、監察審計部、生產管理部、安全環保部、信息自動化中心、公司辦公室、保衛部等部門及使用單位參與,驗收小組的成員組成及職責在項目竣工驗收時另行明確。
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下的項目,原則上以交工驗收代替竣工驗收,但所有項目的交工驗收資料及總結材料必須在項目交工驗收合格后三個月內移交規劃部,由規劃部組織設計、財務等部門進行工程項目總結,并提出工程分析報告(包括獎勵考核意見)。
第十七條竣工驗收的`期限
重大項目的竣工驗收在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后一年內完成。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領導小組的職責
一)編制竣工驗收工作計劃、工作報告;
(二)檢查各部門提交的竣工驗收技術資料;
(三)受理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四)處理上級部門(驗收委員會)及公司領導交辦的各項事宜;
(五)對有關單位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六)向省級主管部門申請竣工驗收。
第十九條竣工驗收的一般工作程序
(一)收集、整理、檢查各種驗收資料;
(二)編寫綜合性資料;
(三)提出項目驗收申請;
(四)處理驗收過程的有關事務;
(五)項目的總體評價(包括考核);
(六)完成原始資料建檔、存檔工作(重要資料須交1份給使用單位存檔)。
第二十條辦理竣工驗收前,各相關部門須完成的工作:
(一)設計咨詢公司負責完成項目設計情況概述及評價;
(二)規劃部負責完成項目概述及投資效益分析;
(三)監理公司負責完成監理工作報告;
(四)施工主管部門負責提供土建、建筑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市技術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各類特殊設備的使用許可證、施工單位的質量自檢記錄、分項工程的匯總表(按合同分)、建筑工程竣工證書、試車資料,編寫項目施工概述等;
(五)建設項目的安全評價、環境評估、勞動衛生、消防驗收分別由職能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批文;
(六)采購部負責提供設備監制資料;
(七)由施工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生產部、信息與自動化中心、機動部、采購部及使用單位提供試生產規格資料,生產準備、試生產、作業資料,生產工藝流程、機械、電氣、自動化控制設備的質量評定資料,編寫設備考核、試生產、設備試車報告等;
(八)監察審計部負責完成項目審計報告;
(九)財務部負責完成項目財務決算報告;
(十)公司辦公室負責辦理檔案資料的清理工作,并辦理項目檔案驗收。
第二十一條重大項目竣工驗收的工程結算,由財務部、監察審計部委托相關審計部門對其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意見。
第二十二條上級部門主持的項目的竣工驗收,須在限期內整改的內容,由責任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
第二十三條設立竣工驗收專項管理費用(一般為項目總投資的0.5-1.0‰),專款專用,主要用于竣工驗收工作中的資料準備、加班等費用,由項目驗收小組掌握控制。在竣工驗收中所發生的業務、辦證費用,據實列入工程成本。
第四章項目后評估
第二十四條項目后評估條件
項目在辦理竣工驗收后組織后評估工作。
第二十五條后評估的組織
由規劃部組織進行后評估。公司成立后評估工作小組,由公司主管領導主持,規劃部組織,財務部、設計咨詢有限公司和相關外委設計單位、技改指揮部、機動設備部、采購部、生產管理部、安全環保部、能源中心、技術中心、市場部、銷售部、公司辦公室、保衛部、社會事業部等部門及使用單位參與,后評估工作小組的成員組成及職責在項目后評估時另行明確。
第二十六條后評估的時間
項目在辦理竣工驗收后組織后評估工作。
第二十七條后評估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
(一)編制后評估工作計劃、工作報告;
(二)檢查各部門提交的后評估技術資料;
(三)對有關單位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第二十八條后評估的一般工作程序
(一)收集、整理、檢查各種驗收資料;
(二)編寫綜合性資料;
(三)處理后評估過程的有關事務;
(四)項目的總體評價(包括考核)。
第二十九條項目后評估模板及責任單位
(一)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及審批的主要內容(規劃部)
1、投資項目履行的審批流程簡述;
2、投資項目審批主要內容簡述,包括:
(1)項目總投資(含:工程靜態總投資、建設期利息、鋪底流動資金)
(2)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3)項目建設周期
(4)項目投資效益
(5)項目產品市場的主要結論
(二)項目實際建設情況(總體描述:技改部)
1、項目投資完成情況及資金籌措情況(財務部、規劃部)
2、項目實施進度及主要建設內容完成情況(技改部)
3、項目實際招投標情況,包括:工程設計、工程建設、設備采購及建設所需材料的招投標情況(企業管理部、采購部)
4、項目工程監理情況(技改部)
5、項目單體工程交工驗收及熱負荷試車情況(技改部)
6、項目建設質量控制情況及效果(技改部)
(三)項目投產達產情況(總體描述:使用單位)
1、項目主體設備運行狀況(機動部)
2、產量完成情況(生產使用單位)
3、產品品種完成情況(技術中心為主,生產使用單位為輔)
4、技術經濟指標完成情況(技術中心為主,生產使用單位為輔)
5、節能環保執行情況(能源中心,安全環保部)
6、產品市場銷售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銷售部)
(四)項目竣工驗收情況(總體描述:規劃部)
1、項目驗收單位及驗收日期(規劃部)
2、項目驗收報告的主要結論(規劃部)
3、項目驗收報告提出的主要完善建議(規劃部)
(五)項目財務運行情況(總體描述:財務部)
1、生產總成本及單位成本完成情況(財務部)
2、經濟效益指標完成情況(財務部為主,使用單位為輔)
3、項目對全廠財務運行的影響情況(財務部)
(六)對項目的總體評估(總體描述:規劃部)
1、對項目審批流程的評估(規劃部)
2、對項目總投資及建設周期完成情況的評估(規劃部)
3、對項目建設內容完成情況的評估(規劃部)
4、對項目招投標執行情況的評估(企業管理部)
5、對項目工程監理情況的評估(技改部)
6、對項目竣工驗收情況的評估(規劃部)
7、對項目投產運行情況的評估(生產管理中心)
8、對項目節能環保效果的評估(能源中心)
9、對項目消防、勞動安全及工業衛生的評估(保衛部、安環部、社會事業部)
10、對項目財務運行情況的評估(財務部)
11、對項目產品市場的評估(市場部)
12、項目對全廠財務運行情況的評估(財務部)
(七)后評估結論(技術中心、生產管理部、使用單位、規劃部、技改部、機動部、銷售部、市場部、財務部等單位及相關人員)
(八)建議(技術中心、生產管理部、使用單位、規劃部、技改部、機動部、銷售部、市場部、財務部等單位及相關人員)
第三十條設立后評估專項管理費用(一般為項目總投資的0.5-1.0‰),專款專用,主要用于后評估工作中的資料準備、加班等費用,由項目后評估工作小組掌握控制。在后評估中所發生的業務、辦證費用,據實列入工程成本。
第五章獎勵與考核
第三十一條未按照交工、竣工驗收領導小組或驗收組織部門、后評估工作小組的工作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竣工資料的準備及辦理好各專項竣工驗收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0元/項。
第三十二條在項目立項依據齊全、內容完整的情況下,各專項竣工驗收和項目的竣工驗收被政府主管部門責令整改,并被處以罰款的,所罰款項由責任單位承擔,并對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同時列入該單位主管領導業績考核范圍。
第三十三條在規定時間內,按計劃順利完成各項任務的,由組織單位提出獎勵方案,經公司領導批準同意后,對參與工作的各部門實行獎勵,在項目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后評估報告為項目管理的主要考核依據。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大修工程以及子公司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六條總承包的項目竣工驗收在總承包合同中予以規定。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由規劃部負責解釋。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6
1.為加強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的管理,規范招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招標投標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水利系統工程建設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2. 招標項目:
凡是各基層單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水利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購等必須進行招標。
3.招標范圍:
涉及防洪、排澇、灌溉、水力發電、引(供)水、灘涂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5-20萬元的'各類項目可采用邀請招標方式。
5.凡是夠招標條件工程項目必須由有資質的招投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
6.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項目的招標準備工作由項目實施基層單位具體負責。
7. 水利局負責管理全系統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邀請縣監察、計劃、財政、審計部門等全程行政監督。
8.項目的招標必須成立招標領導小組,由局一名主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負責招標事宜。
9. 各項目實施單位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招標投標法》編制招投標實施方案,報有關部門審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備案的招投標報告。
10. 水利局組織人員監督開標、評標、定標等活動。對招標投標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立即責令改正,必要時可做出包括暫停開標或評標以及宣布開標、評標結果無效的決定,對違法的中標結果予以否決。
11.本制度從20xx年1月5日起執行。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7
一、工程協調會目的及任務:為保證施工生產順利進行,將周計劃進一步細化,任務落實到人,檢查到位。
二、參加人員:工程協調會由總經理主持、項目經理、工長、技術員、采購員、施工隊(分包)隊長、保管員參加。
三、開會時間:視施工進度計劃情況至少每周一次。
四、參加會議人員需準備內容:
1、將本人責任范圍內任務完成情況簡單匯報(是否完成,完成情況如何,如沒有完成,為什么,如何補救)。
2、將工作安排情況簡單匯報,特別要將需其它部門(專業)或項目監理解決的問題提出。
3、開會前,有關人員要檢查任務完成情況,會議結束后,根據會議精神及時落實。
五、會議紀律:
1、協調會定期準時召開,不在另行通知。
2、有事不能參加會議要及時請假,并確保工作不受影響。
工程成本分析會制度
一、工程成本分析會目的.及任務:為了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將成本目標分解落實,量入為出,對當月成本進行分析核算,對下月成本計劃進行安排。
二、參加人員:成本分析會由總經理主持、成本部經理、項目經理、養護隊隊長、項目技術員、綠化技術員、采購部經理、財務經理等人員參加。
三、成本分析會召開時間:每月1日的下午4:00召開。
四、成本分析會內容:
1、成本部經理總結上月成本情況,分析各項盈虧(水電專業單列):
A、上月工程計價情況及成本情況;
B、各項成本盈虧分析;
C、下月成本計劃及控制成本建議。
2、各部門經理、主管和各專業負責人對控制成本的建議。
3、總經理、成本部經理對控制成本提出要求。
五、成本分析會由財務經理做會議記錄并打印,總經理簽發并下發到有關部門。
六、成本分析會每月一次,不允許遲到、請假。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8
技術、質量的.交底工作是施工過程基礎管理中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內容,交底必須采用書面簽證確認形式,具體可分如下幾個方面:
(1)當項目部接到設計圖紙后,項目經理必須組織項目部全體人員對圖紙進行認真學習,并督促建設單位組織設計交底會。
(2)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完畢并送市確認后,由項目經理牽頭、項目工程師組織全體人員認真學習施工方案,并進行技術、質量、安全書面交底,列出監控部位及監控要點。
(3)本著誰負責施工誰負責質量安全工作的原則,各分管工種負責人(生產經理、施工員、放樣測量員、翻樣員)在安排施工任務時,必須對施工班組進行書面技術質量安全交底,必須做到交底不明確不上崗、不簽證不上崗。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9
一、項目組織原則
1、項目經理向公司總經理負責,主持本項目日常工作,履行項目部職責,接受公司上級領導和公司相關領導的管理、指導和監督。
2、項目部編制人員服從項目經理的管理。
3、項目部編制人員必須樹立正確觀念,各專業工長必須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堅持執行個人服從集體,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
4、項目部管理人員編制統一由公司安排,根據工程需要增加人員報請工程部,并由總經辦負責調配。
二、工程項目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項目組織制度
①工程項目部實行項目經理、技術負責領導下施工員負責制;
②工程項目部根據建設項目的規模需要,組建相應力量的施工管理人員。
2、會議制度
①工程項目部根據在建項目質量、安全、進度等目標實行定期施工會議制度;
②積極參加建設方組織的工程例會及定期監理例會制度。
3、檢查制度
①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要實行作業面日巡制,周小結、月大查制度。對于關
鍵部位及隱蔽工程一定要做到全面檢查,對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及方案解決。②項目管理人員要做到施工管理日志天天寫時時記,特別要注明當日檢查事項及時間、結果。
4、項目經理、技術負責應定期對工程項目中施工質量、安全、進度問題及相應措施的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針對不同部位、不同季節、不同施工進度做好預測預控、為及時組織竣工工程初步驗收打好基礎。
三、工程項目部崗位責任制:
1、項目經理崗位責任制:
①建立項目管理班子,調集施工力量,組建響應的工程管理人員班子,組織編制作業計劃,下達施工任務;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產計劃及總結,協助制定項目目標、協調內外關系;
③組織參與施工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資金需求計劃的制定和初步審查;
④組織參與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審查;組織項目施工審批所需資料;組織材料、構件、半成品訂貨、生產、儲運及材料,機具設備的租賃、進場、堆放等管理工作;
⑤根據材料預算,組織施工編制材料采購計劃,交由材料采購員了解市場價格后,由施工員審核、技術總負責復核,上報公司經批準后,方可選擇供貨單位訂貨。
2、技術總負責崗位職責制
①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技術、質量管理標準,促進施工現場綜合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②參與定期的綜合檢查和專項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③負責技術管理達標和文明施工管理;
④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參加圖紙會審,為預算、材料、財務提供會審資料;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審批施工方案,編制季節性的施工方案和措施。編制重要質量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密切結合施工現場處理技術問題;
⑤參加現場生產例會,在會上報告施工情況和施工組織設計落實情況。
3、質量員崗位職責制
①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實施、驗證和改進,建立健全質檢相關制度;
②負責質量目標的分解和落實,參與制訂質量的年、季、月質量技術措施計劃;
③根據施工階段、施工分部、季節等變化,對工作進行自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糾正及預防措施。
④定期匯總質量目標的實現情況、質量動態和趨勢,對可能發生的偏離制定預防措施,并予以糾正;
4、施工員崗位責任制:
①施工員對項目部經理負責,合理規范施工現場,協調公眾交叉配合工作;
②認真熟悉圖紙,按照項目制定的月施工計劃編制周計劃,確保月計劃的順利完工;
③認真做好“三檢”和隱蔽驗收等簽證及記錄;
5、技術員崗位責任制
①制定保證安全技術的'措施計劃,監督作業人員安全技術教育、安全技術書面交底、安全技術的監督檢查及措施落實,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負技術上的責任;②制定保證工程質量控制計劃,深入現場督促知道操作工藝,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把質量檢查驗收關對施工生產中的工程質量負指揮責任;
③認真執行施工組織設計,負責施工圖紙的審查和技術交底,對重點部位和隱蔽工程檢查、核對和驗收,防止發生錯誤;
④嚴格執行各項技術規程、操作工藝驗收規范及質量檢驗標準,記錄好施工日志,監理技術檔案,保存全部原始資料和寫好施工技術總結;
⑤定期向上匯報施工中的技術質量狀況。
6、安全員崗位責任制
①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進意見,參與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②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協助制定并粗度制定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參與有關施工安全組織設計和各種施工機械的安裝、施工驗收督促和指導電器線路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③阻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發生重大隱患時,當安全與進度發生矛盾,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
7、資料員崗位責任制
①負責本項目部各項工程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②及時做好項目部技術資料和各種會議紀要的手機和分類整理,并督促相關施工人員及時做好資料的記錄;
③負責對上級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來往的文件進行整理分類以及分發;
④負責項目部工程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并向相關單位報檢。
四、工程部文件資料管理制度:
①項目部文件資料(含甲方、建立及公司主管部門文件資料),必須在四小時內傳達到部門崗位人員,根據相應文件內容傳達到相關單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項目部負責簽訂的合同,必須確認合同方法律資格,經相關部門審查,報總經理審批簽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據合同,圖紙由工程部統一發放,相關專業工程師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備存檔或滿足其它需要;
③設計院、甲方簽署的變更統一發放到相關單位,專業工程師資料留做備份。
④專業工程師簽認的變更(通知)、簽證,由項目經理審查上報甲方簽認后,蓋技術專用章,統一發放到相關單位;
⑤外購件發至工地由項目副經理和施工員簽收,單據交由資料員復印兩份,一份存檔,一份工施工員保管,原件及時送回公司存檔。
從單位發過來設備由施工員簽收,項目經理簽字確認。一份返回公司一份施工員管,復印一份資料員存檔。
采購拉來的配件由施工員簽收打單據一式三份,一份采購帶回公司,一份施工員保管,另一份資料員存檔。
五、項目部現場考勤制度: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并簽到。工程開工后,除法定上班時間外,具體工作時間由項目經理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安排。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項目經理請示,填寫外出任務單,獲準后方可外出。
3、項目經理外出需向分管副總匯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員工休假及事假要向副項目經理申請,填寫請假條,兩天以內項目經理批準,三天以內分管副總批準,四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項目部經理休假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甲方有要求的同時需申報甲方批準,獲準假后方可休息,并送總經辦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工作人員在每天正常出勤下班后有加班的可以存假,待其本人有時間時公司給予調休。如確實因為項目原因不能調休完的,公司在按所加班時間的50%給予相應的津貼,假期不累計到下一月。工作人員因自身能力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享受存假。各項目部加班人員要如實上報有效加班時間,不得謊報,項目負責人和考勤員要認真負責,對加班的員工進行監督,經查謊報加班時間的員工將扣除已經累計的加班時間。
7、現場項目部管理人員每工作滿三個月可休假一次,休假時間不得超過七天(包括往返時間),家屬在當地人員每月可休息3天,員工每個月可以休息3天。
8、項目經理在項目上時,實行不扣不補的休假方式,未經批準超假按曠工處理,按個人日平均工資的兩倍扣除。項目部除項目經理及副經理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員請假,按本人日平均工資扣除。
9、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10、項目部人員考勤及休假情況由副經理掌握,每月月底列冊上報公司辦公室。
六、項目部備用金的使用及管理:
1、工程項目部設立后,可經審批程序審批后,根據項目規模大小借支一定數額的備用金,由項目部出納(或兼任出納)保管。
2、項目部因公需要使用備用金可由當事人填寫借款單,經項目經理批準后向項目部出納借支,費用審批按審批程序簽名后向出納報賬。
3、項目出納根據備用金使用情況,持現場審批單證報項目部出納,按公司審批程序審批后向公司財務報回備用金額。
4、項目部一切資金使用開支的票據,必須有經手人和證明人簽字,由項目經理審批后報公司財務,按公司審批程序報賬。
七、施工現場檔案管理制度:
1、項目根據工作需要配備資料員,資料員應嚴格按城建檔案管理要求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編號、裝訂,做好資料檔案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周例會記錄、每月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登記造冊。施工班組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他文件、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電子文檔,便于查閱。
7、借閱檔案資料需辦理借閱手續。填寫工程資料借閱表,并及時歸還。
8、工程的竣工資料包括竣工圖原則上要求項目部要求隨工程進度制作,最遲不能超過完工日期半個月,確因人員配置原因而無法獨立完成時,可向技術部申請繪圖員協助。
八、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佩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除工種持證上崗,特除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6、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巖物上隨意走動。
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其他人員禁止接駁電源。
2、施工現場每個層面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電箱。
3、臨時用電,執行三項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套線或海底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每一個接線口只準接搭一組線路。
6、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8、施工機械和電器設備及施工用金屬平臺必須要有可靠接地。
9、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采取防范措施,并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十、施工現場保衛管理制度:
1、保衛人員必須必須忠于職守、堅守崗位、晝夜巡視。保護施工現場財產不受損失。
2、項目經理應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設置符合標準的擋欄,圍欄等。盡可能實行封閉施工。
3、項目經理應對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安全檢查,必要時增設安全防護設施。或派專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工號牌,外來人員無項目經理許可,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5、夜間值勤的保衛人員,必須巡視整個施工區域,不得睡覺。
6、保衛人員現場巡視時,密切主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機具設備等。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項目部或公司匯報。
7、施工班組自帶的所有設備、工具等應進行登記,登記清單由資料員保管。以備相關人員查閱。
8、施工班組離場時,攜帶的工具、設備出場,必須有項目經理部的批條方可帶出。
十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的每個層面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2、保衛人員每天必須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損耗應及時補充。
3、消防器材安放處必須有明顯的標記。
4、消防器材的設置地點以方便使用為原則,不得隨意變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類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險品倉庫。油漆工施工時要避開火源、熱源。
7、施工現場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須保證有專人值守,做到人走火滅。
8、保持消防道路通暢,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刻組織人員撲滅,必要時向消防部門報告。
9、臨時工棚等設施支搭符合防盜防火要求。定期進行防盜防火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十二、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必須對施工員及施工班組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施工員必須牢固掌握構成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不同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并組織進行技術革新,從而保證施工技術的可行性及先進性。
4、工技術的準備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對圖紙中的問題進行匯總,結合本公司的施工特點,提出具體的修正方案,報甲方及設計單位共同探討,以達成一致,使得問題能夠在進場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決。
5、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用。
6、證技術工人的相對穩定。對技術特別過硬的技術工人實行獎勵。同時淘汰技術不合格的工人。
7、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于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制成作業指導書,并下發各施工員,施工員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并由班組長簽字接受。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在施工時先交底后施工,嚴格執行工藝要求。
十三、獎勵與處罰制度:
1、對工程施工過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議、改進施工工藝、流程,經實際驗證成果顯著的個人,給予相應物資獎勵,并及時上報公司通報表彰。
2、對工程施工過程不服從項目部領導工作安排、調配而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后果的將給予辭退處罰。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項目部有權對違規者處以50――1000元不等的經濟處罰,
①不遵守崗位職責,不按時上班者;
②施工員及有關專職人員在管轄的工段內,如因管理和監督不力出現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及材料嚴重損失的;
③施工班組出現安全事故,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
④屬于管理協調不當造成某段工作停滯及妨礙下道工序進行而影響整個工程進度的;
⑤施工班組不按要求下料,不聽勸阻嚴重浪費材料的;
⑥施工班組沒有做好完工清場,影響文明施工的;
⑦由于收集和整理資料不及時或工作不力而影響工程結算的;
⑧管理人員沒有充分理由遲遲不能完成領導交辦工作任務的;
⑨人為造成設備損壞,物料、用具丟失的。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10
為加強項目辦黨風廉政建設,防止腐敗,不斷強化自我約束機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廉政建設制度
1、組織項目辦、各施工單位管理干部和工程技術干部,認真學習貫徹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抓好管理,樹好形象,帶好隊伍。
2、認真落實本項目辦與項目法人簽訂的`《廉政建設責任狀》和項目辦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廉政合同》。
3、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項目辦重要議事日程,與工程建設任務一同部署,一同落實。
4、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不斷完善管理和監督機制,全面完成工程建設任務,杜絕各類腐敗和違紀違法案件發生。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11
一、工程例會
分為項目部工程例會和施工現場工程例會。
二、工程例會召開時間:
1、項目部工程例會召開時間為每周下午4:00時。
2、施工現場工程例會根據各項目部實際情況而定(每周1-2次)。
三、工程例會參加人員:
1、項目部工程例會由總經理主持,項目經理、各部門經理、各專業主管參加。
2、施工現場工程例會由項目經理主持、工長、技術負責人、采購部所有人及分包單位(各施工隊)負責人、技術員、安全員參加。
四、工程例會內容:
1、項目部工程例會主要是總結上周生產、經營情況、安排下周材料計劃及具體進場時間(材料進場是否有保證):
A、上周材料進場及質量總結安排下周計劃;
B、上周材料進場情況、現場使用情況(是否有浪費、是否超計劃等)下周材料計劃及具體進場時間(材料進場是否有保證);
C、根據進度計劃,成本合約部提出材料、勞力及機具控制上限;
D、各部門需要項目部協助解決的問題;
2、施工現場工程例會主要是落實項目部工程例會內容,對施工隊一周施工情況綜合考核,安排下周各隊完成的任務:進度、質量、安全、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及完工場地清理等方面,施工現場工程例會主要針對施工現場。
五、工程例會由綜合管理部做記錄并打印,總經理簽發并下發到有關部門。
六、工程例會每周一次不允許遲到,請假。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12
一、立項審批
項目單位委托有相關資質的單位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議書》,報經濟發展局審批。
二、規劃選址
項目單位報選址,經開區審批后出具選址意見。項目單位報市住建局,取得《選址意見書》。
三、用地預審
項目公司提出項目用地報告,報國土分局審批,下發征地組織函。
四、環評、安評、風險評估
項目單位委托相關資質單位編制《項目環評報告》、《項目安評報告》、《項目風險評估報告》分別報送市級主管部分審批。
五、土地征遷
國土局進行勘測定界,簽訂征地合同,進行土地出讓。(正常應按土地招、拍、掛程序進行),取得土地使用證。
六、用地規劃許可辦理
項目單位到住建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七、工程規劃許可辦理
項目單位到市住建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八、招標代理
項目單位確定招標代理機構
九、勘察、設計招投標
要求:單項合同估算價在三十萬以上的,或低于三十萬元,但項目總投資在五佰萬元以上的.。
1發布招標公告;
2接受報名;
3資格預審,發放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
4招開答疑會,勘察現場;
5發放招標文件及答疑紀要;
6遞交投標文件、開標、評標、確定中標人;
7中標公示,發放中標通知書,并在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備案。
十、工程規劃方案
項目單位委托設計單位進行項目規劃,規劃方案報經開區管委會及市住建局,重點項目召開方案評審會議。
十一地質勘察
設計單位出具地勘任務書,項目單位委托相關資質單位進行用地范圍內地質勘察,并出具《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勘察報告需經相關資質單位審查。
十二、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
11設計單位根據規劃、可研、地勘等進行項目初步設計。
12市發改委組織召開初步設計評審會。
13根據初步設計進行施工圖設計。
十三、施工圖審查
項目單位委托相關資質單位進行施工圖審查。審查完成后,設計單位交付施工圖。
十四、工程報建
項目單位到市住建局辦理工程項目報建,填寫報建表備案。
十五、工程量清單、限價編制
項目單位委托造價咨詢機構,根據施工圖編制工程量清單及限價。
十六、施工、監理招投標
要求: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一百萬以上的,或低于一百萬元,但項目總投資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監理招標要求同設計)
1招標公告
招標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
2按受報名
發放資格預審文件。
3資格預審
發放招標文件。
4招開答疑會議,勘察現場
項目單位、設計單位參加,會議結束向投標人發答疑紀要。
5工程量清單核對
6招標招投標會議
遞交投標文件、開標、評標,確定中標人。
7中標通知
中標公示,發放中標通知書,并在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備案。
十七、履約保證繳納
中標單位收到中標通知書后,到市財政局辦理履約保證證金繳納。
十八、施工合同、監理合同簽訂
根據招標文件內容,項目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施工合同、監理合同。
十九、施工許可
項目單位到市住建局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所項提供資料:
1規劃許可證
2勘察、設計、監理合同、及備案
3施工圖審查批準書
4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
5勞保統籌已交證明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撥付證明
7施工單位資質證書、營業執照、法人證明或委托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安全考核合格證書
8處地施工企業在韓人業的注冊備案證書
9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10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辦理工程保險的保險單
11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共同簽訂的創建文明工地承諾書
12分包企業相關證明文件
13工程質量保證及安全措施相關資料
14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無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的證明
15質量安全監督委托書
16中標通知書
17稅務登記證/報驗登記
18其他相關文件
二十、開工
項目用地實現“三通一平”;主要材料、施工機械、人員到位;完成施工圖交底工作;施工單位現場建點、放線完成,監理單位校核無誤;施工組織設計已審批。
總監工程師下發“開工令”
二十一、工程分步分項驗收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所有分步分項驗收需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五方共同進行預驗收,預驗收合格后,報建筑工程管理處(質監站)進行正式驗收。
二十二、竣工驗收
施工單位完成圖紙全部內容后,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經監理單位簽審后,組織五方責任主體進行竣工驗收。
二十三、施工資料整理
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與工程同步編制施工資料(變更、簽證、實驗、自檢、分步分項驗收等),繪制竣工圖。
二十四、資料備案
項目單位、施工單位將施工資料移交至市城建擋案館。
二十五、竣工決算
施工單位根據招標文件、中標文件、施工合同、設計變更、施工簽證、竣工圖等編制竣工決算書。
二十六、工程決算審計
項目單位將項目批文、招標文件、中標文件、施工合同、設計變更、施工簽證、竣工圖、施工資料、監理報告、施工影像資料(紙質、電子版)交市審計局進行工程決算審計。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13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生產責任制。
三、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許施工,未經驗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四、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
五、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工人進場后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六、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
七、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后方可使用。
八、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九、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十、任何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
十一、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達到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作業。
十二、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職工安全考試一次。
十三、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14
1.調查與回訪原則
( 1)真實;
( 2)以服務為本;
( 3)以加強職業健康安全為宗旨。
2.調查回訪過程管理
( 1)顧客及相關方滿意度調查
分公司應每月不少于一次對顧客及相關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進行滿意度測量,內容包括:滿意、不滿意兩個程度。顧客及相關方意見可由其自己填寫,也可由公司有關人員進行記錄。
工程部應及時參加工程施工檢查,在現場檢查期間請顧客及相關方填寫《顧客(相關方)滿意度測量表》。
工程部負責與顧客定期走訪、邀請顧客座談或采取信訪等形式,聽取顧客意見,實施溝通、保修和服務。
工程部在受到顧客及相關方意見、建議或投訴后,應及時與顧客溝通,了解工程質量、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等方面顧客的期望。并組織技術部、質檢部、分公司分析原因,采取糾正與預防措施,以確保工程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使顧客及相關方滿意,并保存記錄。
當顧客有特殊服務要求時,由經營部負責與顧客簽訂專項合同或協議。對服務項目的責任、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的`要求作出具體規定,并由有關分公司實施。回訪中,顧客提出的意見,工程部負責組織改進,在符合有關規范要求的同時,必須達到顧客滿意。
工程交付后經營部及時與顧客簽訂保修合同。工程部組織分公司服務小組對人遷顧客實行跟蹤服務,使顧客滿意。
( 2)工程回訪
工程部在年初根據上年度竣工工程情況、竣工時間、工程特點編制當年《竣工工程回訪計劃》,并將計劃下達到相關分公司。
按照回訪計劃,工程部組織分公司進行工程回訪,向顧客了解竣工工程情況、顧客意見和要求。如發現不合格,工程部應組織技術部、質檢部對不合格項進行分析。必要時,可請權威部門鑒定。
回訪中的信息,由工程部匯總,并及時傳遞到技術部、質檢部、分公司,由技術部制訂改進措施,報總工程師審批后,分公司按照改進措施進行整改。質檢部整改結果進行驗證,確認合格后,請顧客驗證。
3.回訪調查結果處理及分析
工程部在每季度末將所有收集到的顧客及相關方滿意度信息進行綜合分類統計,并于年底提出"顧客及相關方滿意情況報告"。其內容包括:
( 1)分析并發現產生顧客及相關方非常滿意的因素;
( 2)確定顧客及相關方滿意或不滿意的趨向;
( 3)確定顧客及相關方未來的要求和期望;
( 4)預測本公司未來的改進目標;
( 5)提出改進措施。
工程部將"顧客及相關方滿意情況報告"在每年底送總經理審閱,同時提交管理評審,不斷改進、提高公司的質量、環境、職業道德安全管理體系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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