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
1、為統一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質量檢驗評定范圍、內容、標準和檢測方法,促進和加強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管理與控制,確保工程質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項目部施工部負責項目施工質量驗收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各分包方按照相關規程規范要求做好質量驗收工作。
3、質量驗評范圍由總承包方的總工程師組織施工部及分承包商以“驗標”為基礎,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編制所承建工程的質量驗評范圍,報監理核定后抄報業主。
4、工程項目進行的質量檢驗、評定,應在該項目施工完成后進行。分項工程(分段工程)的質量,按“質量驗評范圍”規定,依次進行質量檢驗及評定。
5、屬四級檢驗的分項(檢驗批)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一次或分數次),由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填寫相關表格交總承包方,由總承包方的施工部檢驗后提交監理方,并對現場進行實地檢查、核簽。
6、分部工程的質量評定,在所含分項工程全部完工并簽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的基礎上由分承包方負責填寫“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由總承包方的施工部審查后交監理部核簽。
7、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并簽證了“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后,由總承包方提交監理部核簽。
8、總承包方的施工部參加四級驗收,一、二、三級由分承包方自檢,總承包方抽查。
9、質量檢驗等級評定按照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為對象依次進行,質量等級標準按照國家和部頒各專業“驗標”規定執行。
10、分項工程質量經檢驗評定不符合標準規定的“合格”要求時,應立即進行處理,處理后按“驗標”中的規定確定質量等級。
11、建設工程項目要實行中間驗收,土建交安裝要辦理中間驗收簽證手續。
12、主體結構工程質量驗收,對重要部位,如:汽輪發電機基座、鍋爐基礎等的直埋螺栓或錨板,予埋件、孔洞等,在澆灌前總承包方工程處須組織各相關單位聯合檢查。
13、項目部施工部專業工程師負責組織實施分項、分部及單位工程驗收管理工作,并按照項目部要求將驗收情況在每周進度報告中反映。
14、項目部施工部負責對施工質量驗收工作的監控,并負責階段性質量檢查驗收工作的組織實施,對施工質量驗收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進行處理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2
1、 井下的風門由通風工區負責按質量標準砌筑,風門要實現自動關閉,通車風門滿足行車要求,并實現自動化。
2、 井下的'永久風門要全部實現閉鎖,以防止風流短路。與總回風道、一翼回風相通的風門要實現地面遙訊。
3、 風門調節裝置要牢固,靈活可靠。
4、 通風設施施工完畢后,由安監處組織驗收,確保通風設施質量滿足通風質量要求。
5、 嚴禁兩道風門同時打開,發現同時打開,按規定進行處罰。
6、 運輸大件難以通過風門時,施工單位應提前一天通知通風工區進行處理,若私自拆除及人為損壞風門者,按破壞通風設施論處。追究責任者責任。
7、 井下風門的安裝及維修實行轄區管理,安裝維護人員對管轄范圍內的通風及時安裝或維修,不及時維修,按《通風工區獎罰條例》進行處罰。
8、 井下所有的通風設施,通風工區要建立通風設施管理臺帳,安設好設施說明牌,并做好檢查臺帳。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3
一、積極推行全面質量管理,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落實“誰施工、誰責任”責任制。
二、堅持工程質量專業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執行班、組自檢互檢,工序交接檢查,對口科室旬檢月驗,關鍵部位、單項工程和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要獨立進行。
三、堅持按設計圖紙施工,不得隨意修改設計,確實需要變更或修改設計時,應及時通知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修改。
四、施工隊組的隊長是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者,隊技術員負技術責任。對違反施工程序,不按圖紙施工,不遵守操作規程的班組和個人,任何人有權制止和責令暫停施工,并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領導匯報。
五、工程施工嚴格按照《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執行,其主要依據是:
1、國家現行的`,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和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
2、設計圖紙,施工說明書,設計變更技術文件。
3、國家頒發的礦山井巷工程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有關技術文件和規定。
4、特殊建筑材料的技術規定和專業技術規定。
六、對發生的質量事故要查明原因,對重大質量事故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對工作失職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質量事故的直接責任者,要根據情節,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制裁,情節特別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4
1、樹立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走質量求生存,質量求發展的道路。
2、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單位、市質檢站——公司質監站——分公司質檢站——項目經理部(質檢員、各專業工長、材料員)——班組長——操作工人。
3、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實行企業管理,全過程管理問題和全員管理。
4、要高標準,嚴要求,勤檢查勤督促,對工程質量問題做到獎罰分明。
5、要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機具和新材料,以提高工程質量。
6、認真學習施工圖紙、做到真正了解設計意圖,能按圖施工,以期達到設計要求的工程質量同時做好圖紙的審查工作,避免設計存在的`差錯,給施工帶來工程質量的影響。
7、施工前應認真研究每一施工過程的施工方案,針對我司在技師上的薄弱環節和質量在關鍵總是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并認真貫徹執行。
8、建立材料和予制構件,半成品等的檢驗制度,從原材料進場和材料的加工就開始嚴格把好質量關。
9、施工機械設備應經常進行檢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況,不致因機械發生故障而影響工程質量。
10、對班組做好保證質量的技術交底,使各工種人員都重視質量明確各自在不同的崗位上如何保證工程質量。
11、加強施工工藝管理,嚴格按設計圖紙和施工驗收規范和施工操作規程施工。
12、加強施工質量的各種檢查,驗收建立質量三檢制。
13、通過對質量的檢查,開展質量統計分析,找出產生質量缺陷的原因,采取預防措施把質量陷患盡可能消除在出現之前。
14、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管理,使現場的施工和秩序井有條,實現文明施工。
15、做好工程質量的各項技術內業,技術復核隱蔽驗收等。
16、設專職質量檢員對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質量評分,實行質量獎罰。
17、做好各工序的交接班自檢=互檢并做好記錄。
18、貫徹誰負責生產,誰負責質量的原則強化現場各專業工種質量任制。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5
1、醫院必須建立由院領導、總務處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紀檢監督員組成的基建管理小組。
2、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質保體系,同時,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在開工前提供給建設單位,并在實施過程中接受其監督。
3、工程施工過程中,定位放線、基礎開控、基礎施工、框架梁柱澆筑、屋面工程等其他隱蔽工程都必須由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驗收簽字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4、加強對建筑工程材料把關,嚴格執行材料檢驗的方法和手續。材料進場必須出具質保證書。對需要復試的.材料,應由建設、施工單位雙方抽樣,同時送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材料復試,復試合格者方可使用。三材抽驗見證人要持證上崗,砂漿和砼“兩塊”試件制作,要嚴格按規定取樣送檢。其余材料也要按有關規定要求檢驗或復試。
5、基建管理中,必須加強對工程質量通病的防治。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工程質量問題,建設單位及時向質監站、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和主管部門匯報,共同商定解決措施。如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應立即書面報局長。質監站、設計單位和衛生局,由質監站牽頭組織處理事故,提出書面處理方案并監督實施。
6、工程施工期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均要建立安全保障體系和安全制度,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創建文明工地,堅持安全生產,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隱患和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7、基建工程的驗槽、基礎驗收、中間驗收、竣工驗收及其他單位驗收關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和建設單位派代表及監理員先進行全面檢查,初步認定后,再由施工單位將工程資料交有關部門審查,申請進行驗收。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施工單位必須限期整改。基建工程竣工驗收必須在施工單位按初驗結果整改完成,并經建設單位和監理方對整改結果認定后,方可向建設局申請組織竣工驗收。
8、凡未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一律不得使用。工程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要到建設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取得《工程使用證》后才可進行使用。
9、投入使用后,院方要加強檢查,注意觀察,若發現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要及時與質監、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聯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10、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履行好雙方簽訂的《工程質量保修書》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的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責任和施工單位投標承諾的條件執行,保修期內質保金不得返還。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6
為進一步規范質量標準化、工程質量考核行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好《煤礦平安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方法》,使驗收考核工作組越發制度化、規范化,增進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正常開展,規范現場施工行為,結合礦井現場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質標辦負責對全礦井下巷道質量標準化工作及單項工程舉行動態監督檢查、考核和驗收的歸口管理。
二、考核及驗收依據《煤礦平安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方法》、集團公司《煤礦平安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方法實施細則》、作業規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關規定。
三、各施工單位必需在開工前將作業規程或施工措施、單項工程單或暫時派工單準時報送監理方及礦相關部門,嚴禁無規程措施施工,補充規程必需在轉變原施工設計工程沒有開頭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關部室查出問題以后編寫補充規程措施或修改設計,否則按無規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規程措施驗收,作業規程必需符合《煤礦平安規程》、標準、規范的要求,并在規程中明確注明。
四、各單位施工的工程必需始終保持動態達標,每月組織自檢,自檢認為大豆標準后,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職能科室提出驗收申請、聯系驗收。否則,不予驗收,后果自負。
五、質標辦組織的平安質量標準化檢查或工程質量驗收,應通知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參與,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必需按時派人參與,參與右手人員應樹枝驗收標準,驗收完畢后,必需在驗收表上簽字,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看法,無故不參與者將按公司有關獎懲方法處理。
六、各種工程驗收時,必需嚴格按規定拉線或使用激光定向儀,施工現場各種檢測工具必需齊全有效、精確、完好正常使用,否則,改檢測項視為不合格。
七、在工程質量考核驗收中,充分通過各種檢測手段和檢測工具,用數據說話,對達不到工程質量要求和文明生產標準的,準時提出整改看法,下達整改通知單,不按期整改的除對單位按規定處罰外,一并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呢,拒不簽字責任者,按有關獎懲方法舉行處罰。
八、煤巷掘進道遇斷層,煤體柔軟,煤體節理發育等不行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明寬大于標準規定,必需有特別施工措施,并注明支護方式,按施工措施,作業規程的.規定考核驗收。
九、各單位施工的工程驗收時,工程主要負責人、驗收員必需參與,并樂觀協作驗收,并在考核驗收表上簽字,確認驗收結果,提出看法,針對現場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簽字,確認驗收結果的,按實際考核驗收為準,不予更改驗收結果。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7
第一條為強化和規范項目部所建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確保實現指揮部的質量目標,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促進質量管理的.程序化、標準化、科學化。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本項目部各業務部門及所有施工人員。
第四條工程質量總方針:精心策劃,積極創新,嚴格管理,文明施工。
第五條工程質量總目標:工程驗收一次合格率達100%。
第六條各級專職質量管理人員,應由工作責任心強、專業技術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經驗、經過培訓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第七條項目部要建立層層負責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第八條組織學習總結和推廣質量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根據質量優劣進行獎罰。
第九條定期組織質量檢查和質量評定工作,研究質量改進措施。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8
1、項目部由主管領導組織主持,有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參加,每月進行一次質量大檢查。施工隊主管領導主持,有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參加,每半月組織一次質量大檢查。檢查后及時通報,嚴格執行獎罰制度,達到提高全員質量意識。
2、凡對施工過程的.路基基底處理,各類基坑、基礎工程、隧道圍巖地質,襯砌、回填和塌方處理,各類工程鋼筋布置,防水隱蔽工程,均應經現場監理檢查并簽證方可隱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凡需進行隱蔽的工程,未經監理檢查自行隱蔽者,應揭蓋重新補驗,造成的損失自行負責。
4、隱蔽檢查應及時,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自檢合格后,填寫檢查證,備齊有關資料,提前通知現場監理人員,到現場檢查辦理簽證手續。經檢查合格后,應立即封閉。
5、檢查中發現地質變化與設計不符,本級不能處理者,應及時上報有關單位或設計單位。
6、檢查工作,除按工程檢查證規定的項目逐項檢查外,還應查看圖紙,并對其位置,高程和施工尺寸進行調查,調查情況應記入施工日志。
7、隱蔽工程檢查證,鐵路工程按照鐵道部例行程序進行表內的內容檢查,其他工程按行業或業主規定表格內容進行。
8、隱蔽工程檢查證應用鋼筆,使用藍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填寫。字跡工整,數據準確,一式不得少于三份,分別進行整理歸檔存放。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9
一、項目部堅決貫徹執行上級頒布的各種質量管理文件、規程、規范、和標準,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優質、優產、用戶至上。
二、項目部為了保證工程質量,設置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專管的質量安全科,專人負責施工質量檢測和核驗記錄,并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整理完善各項施工技術資料,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要求。
三、進行經常性的工程質量知識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術水平,在施工到關鍵部位時,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專職質量檢查員到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指導。
四、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照施工規范要求層層落實,保證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符合驗收標準。堅持做到每個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質量自檢自查,嚴格執行“三檢”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處理好決不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
五、隱蔽工程施工前,經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公司查驗,經監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后及時辦理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嚴格把好材料質量關,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復試,材料沒有檢驗證明,不得進入隱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制度,專人負責整理工程技術資料,認真按照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要求,根據工程進度及時作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分類整理保管好,隨時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
八、對違反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人,將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處理和罰款教育,并追究其責任。對發生事故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將按上級有關規定程序追究其責任并做出處理。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0
一、質標辦負責對全礦井下巷道質量標準化工作及單項工程進行動態監督檢查、考核和驗收的歸口管理。
二、考核及驗收依據:《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集團公司《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實施細則》、作業規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關規定。
三、各施工單位必須在開工前將作業規程或施工措施、單項工程單或臨時派工單及時報送監理方及礦相關部門,嚴禁無規程措施施工,補充規程(措施)必須在改變原施工設計工程沒有開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關部室查出問題以后編寫補充規程措施或修改設計,否則按無規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規程措施驗收,作業規程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標準、規范的要求,并在規程中明確注明。
四、各單位施工的工程必須始終保持動態達標,每月組織自檢,自檢認為大豆標準后,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職能科室提出驗收申請、聯系驗收。否則,不予驗收(視為拒驗),后果自負。
五、質標辦組織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或工程質量驗收,應通知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參加,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必須按時派人參加,參加右手人員應樹枝驗收標準,驗收完畢后,必須在驗收表(單)上簽字,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無故不參加者將按公司有關獎懲辦法處理。
六、各種工程驗收時,必須嚴格按規定拉線(掛線)或使用激光定向儀,施工現場各種檢測工具(錨桿錨索拉力計、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儀、單體支柱測壓儀等)必須齊全有效、準確、完好正常使用,否則,改檢測項視為不合格。
七、在工程質量考核驗收中,充分利用各種檢測手段和檢測工具,用數據說話,對達不到工程質量要求和文明生產標準的,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下達整改通知單(整改通知單必須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不按期整改的除對單位按規定處罰外,一并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呢,拒不簽字責任者,按有關獎懲辦法進行處罰。
八、煤巷掘進道遇斷層,煤體松軟,煤體節理發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寬大于標準規定,必須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護方式,按施工措施,作業規程的規定考核驗收。
九、各單位施工的工程驗收時,工程主要負責人、驗收員必須參加,并積極配合驗收,并在考核驗收表(單)上簽字,確認驗收結果,提出意見,針對現場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簽字,確認驗收結果的,按實際考核驗收為準,不予更改驗收結果。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1
一、采煤工作面必需做到“三直、一平、兩暢通”,即煤壁、刮板運送機、支柱各成向來線;運送機鋪平;上、下平安出口暢通;
二、采煤工作面的液壓單體柱必需舉行編號管理,牌號清楚,工作面嚴禁浮現單梁單柱;
三、工作面的支柱必需堅持拉線打柱,確保支柱成排成行,其排距、柱距的誤差不得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
四、泵站的壓力不得低于18mp,確保采面單體柱有足夠的初撐力;工作面支設的單體柱必需有適當的迎山角,保證支柱迎山有力。
五、放炮后必需準時掛梁,破裂頂板必需超前掏窩掛梁,準時支護,防止片幫漏頂。
六、切頂排的戧柱或加強柱必需嚴格按作業規程的規定執行;回柱放頂必需堅持“先支后回,由下向上,由老空向煤壁”的原則。回撤下來的支柱、鉸接頂梁、小板必需在材料道堆放整齊;
七、工作面運送機頭、機尾必需使用好“四對八梁”,每根鋼梁必需保持“一梁三柱”交替邁步前進,嚴禁工字鋼側向和不成對使用。
八、必需搞好采面上、下順槽的超前支護:采面上、下順槽離平安出口10米范圍內打雙排;10~20米范圍打單排舉行超前支護。
九、每旬必需由礦長組織相關人員對工作面的工程質量舉行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準時制定整改計劃舉行整改,并對工程質量的檢查狀況存檔。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2
建筑施工
為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建設工程各責任主體的質量安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獎罰制度。
處罰制度
一、施工企業
1、施工企業應按要求設立施工項目部,項目經理不到崗,檢查缺崗一次,罰款1000元。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不到崗,檢查缺崗一次,罰款500元/人。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違規操作的,每人每次處罰500元。
2、未對涉及結構質量安全的試塊、試件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的或取樣送檢弄虛作假的,責令改正,并處以2000元罰款。
3、澆搗樓面砼,負彎矩鋼筋未設置鋼筋馬凳,底筋未放置保護層墊塊,未搭設馬道的,梁、柱拉結筋不符合要求的,在整改期內達不到要求的,每次處罰2000元。
4、未經基槽、基礎、主體驗收擅自進入下道工序的,責令停止施工,并處以5000元罰款。
5、施工技術資料及安全資料不及時、不齊全的.,定期不上報的,每檢查到一起罰款2000元。
6、施工現場無項目部辦公用房,未封閉圍檔作業,在建工程內住人,在整改期內達不到要求的每起罰款1000元;無五牌一圖、管理制度、職責未上墻,材料亂堆亂放,工地臟亂差,未按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等,在整改期內達不到要求的每起罰款500元;高空作業人員不系安全帶,罰款1000元。
7、施工用電無專項施工方案、不使用配電柜、少一級配電、少一處漏電保護和接地保護、線路亂搭亂拖、配電箱不使用標準鐵制箱等,在整改期內達不到規范的,每起罰款1000元。
8、作業人員施工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處罰1000元。
9、使用獨臂吊或吊籃作業的,強行拆除,并處以1000元罰款。
10、存在重大質量安全隱患,下達停工整改通知后,不及時整改并書面回復仍然強行施工的每起罰款5000元,導致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除每起罰款5萬元外,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11、施工企業根據合同規定的工期編制施工進度計劃,并以此作為管理的目標,對施工的全過程經常進行檢查,對照,分析,及時發現實施中的偏差,如因總體進度計劃不準,造成工程工期拖延,每拖延1天罰款5000元,并承擔違約責任。
12、施工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冬季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對施工的全過程經常進行檢查。對不按照冬施方案導致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罰款50000元。
16、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凡未經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而擅自更改設計并組織施工的,責令返工,且每項次罰款20000元。
17、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根據實際情況,處以5000——20000元罰款。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3
為確保各項工程項目有序進行,遵循"防患于未然,重視安全、質量和綜合治理"的原則,減少各類安全事故,我們制定了以下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質量安全管理部以及各個項目部嚴格遵守并嚴格執行:
1. 質量安全管理部全權負責公司的工程質量和安全監控。該部門員工必須恪守公司規章制度,盡職盡責,起到模范作用,全力以赴履行對公司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監管責任。
2. 質量安全管理部質安員檢查工作時要正直公正,負責任。依據"實事求是"的原則行事; 發現工地存在問題,應及時與項目經理交流,提出解決方案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3. 質量安全管理部對于質量和安全的監控采用定期、不定期檢查或電話追蹤的方式。質安員檢查工地需要得到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或總經理的批準,檢查人員必須仔細、準確地填寫《項目檢查記錄表》,并且主動與其他部門保持良好的.信息交流。遇到重大問題或潛在風險時,必須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不能耽誤。
4. 所有工程項目部不僅要服從建設單位、監理公司和當地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檢查和指導,還要毫無保留地接受和配合公司對工程項目的監督和檢查(包括質量、安全、工資、材料費使用等方面)。
5. 《項目檢查整改通知單》需經過審批程序,并及時發送給聯營項目部。項目部收到通知單后必須無條件執行,指定整改責任人,按時完成整改。質量安全管理部必須監督整改過程,消除安全隱患。整改結束后,應真實地將書面報告送至質量安全管理部存檔。
6. 聯營項目工程的首次檢查費用由公司承擔。如果首次檢查不合格導致需要進行二次或多次檢查,檢查費用由聯營項目部負責,費用按照公司相關的收費標準計算。
7. 在春節期間、五一假期和國慶期間,質量安全管理部會加強檢查,希望項目部積極配合。
8. 質檢員必須了解待檢查項目的合同、項目概述以及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各種情況。
9. 如果聯營項目部需要公司派人到現場協助或者技術支持,相關費用由聯營項目部承擔,具體費用標準參見公司相關規定。
10. 所有的檢查記錄表都需編列號次并有序存檔。
11. 對于反復檢查不合格且拒絕改正,或者存在其他隱患的工地,質量安全管理部有權將其交由相關部門和領導處理。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4
(一)工程質量檢查驗收的基本要求:
①參加工程施工的各施工隊負責人、班組長、技術員、質檢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并嚴格執行“施工驗收規范”、“標準”和相關規范標準。
②主要工序操作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管道、電氣、起重工、電焊工等必須持證上崗,并且有相應的資格。
③各施工隊必須配備責任心強、熟悉本專業技術的質檢員。質檢員工作上對口項目質檢員,在施工過程中接受項目質檢員的指導和監督。
(二)工程質量的分級驗收制度:
工程質量檢查驗收,按照分項工程的重要程度、部位,分為班組自檢、施工隊復檢和項目驗收,以及業主(或其委托的監理公司)驗收評定共四級。在新版“驗標”中對關鍵的分項工程還增加了業主質檢站監督即第五級。
(1)工程質量的分級驗收方法:
①班組自檢:施工人員應對施工質量負責,所有分項工程完工后均要進行自檢,發現不符合圖紙和標準要求的問題,立即處理,不合格不交工,同時做好自檢記錄,根據該分項的驗收等級,進行相應等級的驗收。
②施工隊復檢:經施工隊復檢的是二級驗收項目,施工隊質檢
員根據自檢記錄對該分項進行復檢,確認無誤后,整理正式的記錄保存。
③項目部質檢員驗收:經項目質檢員驗收的是三級驗收項目,分項工程完成后,在班組自檢、施工隊復檢的基礎上,施工隊質檢員提交復檢記錄交項目質檢員,項目質檢員對該分項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整理正式的評定記錄,并辦理簽證后保存。 ④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驗收: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驗收的項目分為四級驗收項目,施工隊質檢員在復檢后,提交記錄給項目質檢員,項目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評定記錄,并辦理簽證后保存。
⑤經質檢站(技術監督局)驗收的分項分部工程,項目質檢員在接到驗收通知后,應同時通知其他各級驗收人員共同到現場驗收、監督,并共同評定質量等級。
⑥隱蔽工程的驗收:隱蔽工程是指在施工過程中上一道工序完工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檢的工序或部位。特別應引起注意和重視的是,所有的隱蔽工程全部要經過四級驗收檢查。須隱蔽的工程,經施工隊檢查合格后,應提前將記錄報項目質檢員,項目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記錄并辦理簽證;未經驗收的隱蔽工程不得隱蔽,不得進入下道工序。
①多工種接續施工的分項工程應進行工序交接檢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三)技術復核:
在施工過程中,對重要的和影響全面的`技術工作,必須在分部分項工程正式施工前進行復核,以免發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程質量和使用。當復核發現差錯應及時糾正,方可施工。主要內容:
①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軸線樁的坐標位置,測量定位的標準軸線樁位置及其間距,水準點、軸線、標高等。
②地基與基礎工程設備基礎:基坑(槽)底的土質;基礎中心線的位置;基礎底標高、基礎各部尺寸。
③砼及鋼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標高及各分部尺寸、預埋件、預留孔的位置、標高、型號和牢固程度;現澆混凝土的配合比、組成材料的質量狀況、鋼筋搭接長度;預埋構件安裝位置及標高、接頭情況、構件強度等。
④技術復核記錄由所辦復核工程內容的技術員負責填寫,技術復核記錄應有所辦技術員的自復記錄,并經質檢人員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署復查意見和簽字。
⑤技術復核記錄必須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辦理。
(四)隱蔽工程項目及檢查內容:
①地基與基礎工程:地質、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墳、井、坑、塘的處理。基礎斷面尺寸,樁的位置、數量、記樁打樁記錄、人工地基的試驗記錄、坐標記錄。
②鋼筋混凝土工程: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除銹情況,預埋件的數量及位置。
③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物的防水找平層的質量情況、干燥程度、防水層數,防水處理措施的質量。
④水暖衛暗管道工程:位置、標高、坡度、試壓、通水試驗、焊接、防銹、防腐、保溫及預埋件等。
⑤電氣線路工程:導管、位置、規格、標高、彎度、防腐、接頭等,電纜耐壓絕緣試驗、地線、地板、避雷針的接地電阻。
⑥完工后無法進行檢查、重要結構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隱蔽工程。
(五)原材料進廠的質量驗收:
①物質供應部門采購的用于工程建設的各種材料,如鋼材及其他材料的質量必須是合格的,并附有材料出廠合格證和質保書原件,嚴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②原材料進場后必須按有關檢驗要求和抽檢比例進行抽查復檢,并出具復檢報告,復檢不合格的材料必須退貨,嚴禁用于工程。合格材料與待檢材料應掛標識牌進行區別。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5
為進一步規范質量標準化、工程質量考核行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好《煤礦平安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方法》,使驗收考核工作組越發制度化、規范化,增進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正常開展,規范現場施工行為,結合礦井現場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質標辦負責對全礦井下巷道質量標準化工作及單項工程舉行動態監督檢查、考核和驗收的歸口管理。
二、考核及驗收依據:《煤礦平安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方法》、集團公司《煤礦平安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方法實施細則》、作業規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關規定。
三、各施工單位必需在開工前將作業規程或施工措施、單項工程單或暫時派工單準時報送監理方及礦相關部門,嚴禁無規程措施施工,補充規程(措施)必需在轉變原施工設計工程沒有開頭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關部室查出問題以后編寫補充規程措施或修改設計,否則按無規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規程措施驗收,作業規程必需符合《煤礦平安規程》、標準、規范的要求,并在規程中明確注明。
四、各單位施工的工程必需始終保持動態達標,每月組織自檢,自檢認為大豆標準后,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職能科室提出驗收申請、聯系驗收。否則,不予驗收(視為拒驗),后果自負。
五、質標辦組織的平安質量標準化檢查或工程質量驗收,應通知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參與,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必需按時派人參與,參與右手人員應樹枝驗收標準,驗收完畢后,必需在驗收表(單)上簽字,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看法,無故不參與者將按公司有關獎懲方法處理。
六、各種工程驗收時,必需嚴格按規定拉線(掛線)或使用激光定向儀,施工現場各種檢測工具(錨桿錨索拉力計、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儀、單體支柱測壓儀等)必需齊全有效、精確、完好正常使用,否則,改檢測項視為不合格。
七、在工程質量考核驗收中,充分通過各種檢測手段和檢測工具,用數據說話,對達不到工程質量要求和文明生產標準的,準時提出整改看法,下達整改通知單(整改通知單必需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不按期整改的除對單位按規定處罰外,一并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呢,拒不簽字責任者,按有關獎懲方法舉行處罰。
八、煤巷掘進道遇斷層,煤體柔軟,煤體節理發育等不行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明寬大于標準規定,必需有特別施工措施,并注明支護方式,按施工措施,作業規程的.規定考核驗收。
九、各單位施工的工程驗收時,工程主要負責人、驗收員必需參與,并樂觀協作驗收,并在考核驗收表(單)上簽字,確認驗收結果,提出看法,針對現場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簽字,確認驗收結果的,按實際考核驗收為準,不予更改驗收結果。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6
1、嚴格履行監理合同有關條款,在授權或委托范圍內,實施全方位的工程質量監督與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滿足達標投產的要求,達到國網項目部優質工程的要求。
2、接受并執行建設管理單位代表對監理工作質量的意見。
3、負責工程建設管理所需的.質量標準、文件、資料、記錄的傳遞、保管和有效性。審查、核對設計文件各專業接口。
4、制定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計劃,明確質量控制要點、方法和手段。
5、協調及處理物資供應交接發生的質量糾紛。
6、受理施工項目部的開工報審,核查確認開工條件。
7、收到施工項目部隱蔽工程施工通知后,應在48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旁站和辦理簽證。
8、對質量違章行為行使否決權,必要時發出“工程暫停令”,責令停工整改,并提出監理意見,提供相關服務,促其盡早恢復施工,但整改結果必須經監理檢查和確認。
9、實施監理初檢檢查,對監理初檢發現的質量問題提出監理意見,下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要求施工項目部限期整改,并對整改結果及時復查閉環。
10、工程具備中間驗收條件后,在施工項目部三級自檢合格的基礎上按質量管理規定要求向業主項目部提出工程質量中間驗收申請,并配合開展有關工作。
11、現場監理人員對所發生的和可能發生的質量事故,要及時向總監和施工項目部通報并及時做出適當處理。
12、 “監理月報”必須真實反映工程質量情況。
13、依據驗評標準檢查施工項目部的施工記錄、資料,提出監理意見。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時,監理依據《國家電網項目部基建質量管理規定》國網(基建/2)112—2014及現行有關規定組織調查處理。
14、一般質量事故由施工項目部會同現場監理工程師進行分析、處理,處理意見報建設管理單位代表備案。
15、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總監及時協助項目法人組織相關方進行現場調查、分析和處理。同時監理應及時向建設管理單位提交事故調查和處理報告。
16、監理和各參建單位采用微機上網進行質量信息傳遞,對工程質量動態、承包商分部工程驗評、常見質量通病、質量事故等適時進行分析處理和通報。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7
一、資料員對項目部使用的相關的國家規范、標準、技術規程,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指令和公司質量體系文件進行統一管理和保管,執行使(借)用審批程序。
二、圖紙:在施工前應把所的修改變更在圖紙上進行標明或更換新改的施工圖,圖紙使用人員在施工圖紙出現因使用、保管不當造成模糊的,必須及時向資料員申請更新。
三、施工前的各種技術、安全交底,經各班組簽字確認后,由資料收集歸檔。
四、甲方、乙方、監理公司、設計公司來往文件,資料員經確認后,及時轉送到相關的管理人員手中,并做好文件發放登記。
五、采購資料:每批材料進場,資料員必須向廠家索取該產品的質量證明書。向監理公司申報,辦理準許使用手續。質檢員對進行材料進行取樣送檢,檢驗結果交由資料員保管。
六、施工過程中的各種檢查記錄,質檢員嚴格按gbj301―98《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如實對質量情況進行記錄,并交監理公司確認后,由資料員歸檔。
七、施工過程中安全監督部門、公司及項目部的各種安全檢查記錄,應歸時歸檔,并對存在問題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處理進行歸檔。安全員嚴格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定期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情況進行評定,并記錄歸檔。
八、工程滿足竣工要求時,由項目經理組織公司、項目部有關人員按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對工程進行最終評定,資料員對需歸檔的質量、安全文件進行整理,整理后送業主、質監站、監理公司核查。保證驗收前所有工程歸檔資料符合歸案要求,配合竣工驗收工作。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筑的健康發展,保障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條本工作指引所稱裝配式建筑工程,指采用工廠預制生產的構件在施工現場裝配而成的建筑,“預制構件”包括混凝土構件和鋼結構構件。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等有關活動及監督管理。
第四條裝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尚無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的相關依據,對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由建設單位組織行業專家進行專項技術論證;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經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開展技術論證,并制定相應團體標準。相關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編制時充分考慮論證結果的意見,審圖、方案審批時應嚴格審查論證意見的采納情況。
第五條建設單位對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工程總承包模式。建設單位或epc總承包單位根據裝配式建筑工程的特點,負責全面協調工作。在工程建設的全過程中,應承擔裝配式建筑設計、預制構件生產、施工等各方之間的綜合管理協調責任,促進各方之間的緊密協作。
第六條裝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主體,以及施工圖審查、預制構件及建筑部品生產等與工程質量安全相關的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依法對工程質量安全負責。
第七條裝配式建筑中現澆混凝土施工管理應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第二章質量安全責任
第八條建設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將裝配式建筑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并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和要求,對相應單位的資質、能力、經驗進行審查。
(二)采用epc工程總承包模式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工程總承包項目全過程管理,督促epc工程總承包企業履行合同義務。建設單位根據自身資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項目管理單位,依照合同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管理。
(三)建設單位應嚴格遵守圖紙審查制度,保證裝配式建筑項目設計和施工符合技術規范、標準,并滿足《深圳市裝配式建筑認定規則》(下簡稱《規則》)和項目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下簡稱“實施方案”)。
1.工程設計階段,應按照《規則》編制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并進行認定。
2.施工圖審查時,應當將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抗震超限審查文件、裝配式建筑認定意見、實施方案等作為審查內容;施工圖設計文件應滿足《規則》要求。
3、施工圖設計文件有涉及裝配式建筑認定、結構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變更時,必須送審圖機構重新審查確認。
(四)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在工程造價中按規定確保足夠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裝配式建筑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缺乏定額等計價依據時,建設單位在招投標、合同清單中應根據實際情況確保合理的費用。
(五)當工程實體結構質量監督抽檢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檢測單位須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并上報質監機構。建設單位須組織相關單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第5.0.6條的規定處理。
(六)建設單位督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建立預制構件驗收制度并參與首次驗收。
1.對每種類型的樣板預制構件,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生產。
首批預制構件驗收內容包括:
(1)預制構件外觀、尺寸符合規范要求;
(2)預留鋼筋定位、規格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規范要求;
(4)各種預埋件、預埋套管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5)預埋管線、線盒符合設計要求;
(6)預埋窗框或鋼附框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7)預制構件、預埋窗框成品保護措施完善;
2.建設單位應協調監理、施工單位建立預制構件出廠檢驗和進場驗收制度。
預制構件出廠、進場驗收,應按相關規范和合同要求執行,監理和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職責。
(七)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模板驗收制度
鋁模板等裝配式模板在工廠生產完成后,須進行整層試拼裝,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驗收合格后才能運到現場安裝。
(八)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建筑工程驗收制度。
1.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對下部結構的預留、預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標準層結構施工。
2.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澆筑混凝土之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重點檢查預制構件安裝和連接節點、工具式模板安裝等。
3.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拆模后,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結構驗收,對工程設計、施工進行階段性總結和改進,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4.裝配式結構、裝配式內墻板、機電安裝、裝飾裝修等分部分項工程,建設單位應協調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建立樣板先行制度。
5.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在首層結構驗收、樣板先行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制度,及時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
6.裝配式建筑單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設單位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第九條設計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設計單位在裝配式建筑設計時應遵循“結構安全、設計合理、生產施工可行”的原則,完善本單位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進行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應明確裝配式建筑的結構類型、預制率和裝配率、預制構件種類、裝配式構造節點做法等關鍵內容,并編制裝配式建筑設計說明專篇,對構件圖深化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提出專項設計要求,裝配式構造節點做法應安全可靠并滿足建筑相關性能要求,前期設計應充分考慮構件生產、運輸、安裝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二)設計單位應加強協調建筑、結構、電氣、設備、裝飾裝修等各專業之間的溝通協作,裝配式建筑設計應考慮預制構件的模具制作、生產、運輸、吊裝以及安裝施工等相關要求。
(三)設計單位應就裝配式建筑設計內容向監理、施工、預制構件生產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參與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方案的討論,并對方案提供專業意見,確保設計原則準確落實。
設計單位應核實預制構件深化圖與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符合性,確保滿足結構安全和建筑性能的要求,未經核實通過嚴禁進行預制構件生產加工。
(四)設計單位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預制構件、裝配式結構、施工樣板質量驗收,對構件生產和裝配式施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進行檢查。
設計單位需特別關注首批預制構件驗收、首層裝配式構件安裝、裝配式模板驗收等關鍵節點的質量驗收工作。
(五)設計單位應提出對裝配式建筑施工過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重要施工節點如起重吊運、安裝就位等過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條施工圖審查機構質量安全責任
(一)施工圖審查機構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的要求對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
(二)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對預制構件布置、節點連接設計、保溫隔熱設計、防水設計、防雷設計、構件深化要求、預制率、裝配率等裝配式建筑涉及結構安全和建筑功能的關鍵環節進行重點審查,并出具明確的審查意見。后期設計修改涉及結構安全、使用功能、預制率、裝配率等重要變更的內容必須重新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查意見。
(三)預制構件深化圖應送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后,方可實施。
第十一條監理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監理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和相關規范標準,編制裝配式建筑監理實施工作指引,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實施。在實施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監理實施工作指引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改,經審批后實施。
裝配式建筑監理實施工作指引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裝配式建筑工程特點、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流程、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要點、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二)監理單位應對施工、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審核,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編制的預制構件制作方案及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裝配式建筑施工方案進行審批。
(三)監理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對預制構件的生產制作全過程進行監理:
1.實施預制構件生產制作全過程的駐廠監理,預制構件生產前,對預制構件原材料進行質量檢查、見證送檢,對預制構件生產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質量驗收,對需要進行結構性能檢驗的預制構件見證送檢。
2.當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工藝時,監理單位應根據灌漿套筒廠家提供的型式檢驗報告審查所使用的灌漿料與套筒的匹配性,并在預制構件制作前和現場灌漿操作前,監督操作人員進行接頭強度工藝性檢驗。
3.預制構件進場時應檢查質量證明文件,質量證明文件包括產品合格證明書、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原材料檢驗報告及其他重要檢驗報告等。
(四)監理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施工安裝過程進行監理:
1.組織施工單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進行質量驗收。
2.核查施工管理人員及安裝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
3.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確定旁站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安排監理人員進行旁站,并應及時記錄旁站情況;安排監理人員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巡查,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單位是否按工程設計文件、工程建設標準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是否合格。
(3)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特別是施工質量管理人員是否到位。
(4)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4.對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檢驗批和分項工程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應給予簽認;對驗收不合格的應拒絕簽認,同時應要求施工單位在指定的時間內整改并重新報驗。
(五)監理單位必須逐層核查施工單位是否按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未按要求進行施工時,監理單位應簽發監理通知書,責令其限時整改,拒不整改則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六)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監理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的特點,建立健全本單位和各項目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合理設置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質量安全保證措施。
(二)施工單位應充分配合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深化設計,及時提供塔吊和施工機械布置方案、腳手架布置方案、工具式模板施工方案、預制構件安裝方案、機電施工方案、裝配式內墻板施工方案、裝修深化圖等,以保證裝配式建筑設計與施工協調一致。
(三)對于采用裝配式模板的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單位應進行裝配式模板深化設計,提前完成模擬安裝,并編制裝配式模板施工方案,經監理審批后實施。
施工單位應加強模板工程質量安全控制,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承載力、剛度和穩定性計算,并在現場設工具式模板拼裝樣板。
(四)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編制的預制構件生產、運輸方案進行審核確認,并配合監理單位實施預制構件生產過程的駐廠監理。
施工單位在預制構件生產過程中應加強巡視檢查,對構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隨機抽檢。
(五)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場內運輸、存放、安裝,以及外圍護接縫處密封防水、機電管線安裝、裝配式內墻板安裝、集成式衛生間安裝、裝修施工、穿插流水施工工序等關鍵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報請監理審批,并嚴格按照施工圖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裝配式專項施工方案應制定有針對性的質量安全控制措施。質量控制措施應包括構件進場檢查、吊裝、定位校準、節點連接、防水、混凝土現澆、機具設備配置、首件樣板驗收等方面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應包括預制構件堆放、吊裝、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作業輔助設施的搭設、構件安裝的臨時支撐體系的搭設等方面的要求。
(六)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質量負主要監督責任,建立健全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質量檢驗制度:
1.會同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監理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質量進行驗收,驗收內容應包含生產全過程質量控制資料、成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外觀質量等,未經進場驗收或進場驗收不合格的預制構件,嚴禁使用。
施工單位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每批預制構件全數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內容包括構件外觀質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預埋件、插筋和預留孔洞等的預留預埋,同時還須復核預制構件產品質量保證文件,包括預制構件出廠合格證、出廠檢驗用同條件養護試塊強度檢驗報告、灌漿套筒型式檢驗報告、連接接頭抗拉強度檢驗報告、預制構件性能檢驗報告、吊點的隱蔽驗收記錄等相關內容。
2.對預制構件鋼筋連接灌漿作業進行全過程質量管控,保證灌漿質量,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檔記錄資料及影像記錄資料。
施工單位應安排質檢員對灌漿作業全過程進行旁站監管,確保按施工方案實施,并在記錄資料上簽字確認。
3.對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自檢、評定,合格后通知監理單位進行驗收,隱蔽工程和檢驗批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裝配式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及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頒布的規范、標準、規定,司機、指揮、司索均應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預制構件安裝、灌漿、預埋等作業人員須經施工單位培訓上崗。
施工單位應對構件吊裝進行施工驗算,每次吊裝前安全員均應檢查吊裝鋼絲繩、吊具、吊裝預埋件,發現問題立即更換。非吊裝作業人員應撤離吊裝區域,并配備足夠的吊裝作業指揮人員,在項目經理簽發吊裝令后方可吊裝。正式吊裝作業前,應先試吊,確認可靠后,方可進行正式吊裝作業。
(八)裝配式建筑工程實施前,應編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方案及與其配套的專項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并按有關規定報送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組織技術論證,符合要求后方可實施。
第十三條預制構件生產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與施工、監理單位一起配合設計單位完成施工圖深化設計,保證預制構件生產和安裝質量。
(二)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編制預制構件生產方案,明確技術質量保障措施,包括生產計劃、材料要求、生產工藝、質量安全保障措施、運輸方案及成品保護措施等內容,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審批后實施,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并配合施工單位完成預制構件吊裝施工方案。
(三)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保證預制構件生產、堆放過程中的質量安全,并根據現行有關規范、標準、規定進行檢驗。
(四)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對檢查合格的預制構件進行標識,標識不全的預制構件不得出廠,出廠的預制構件應提供相應的、完整的質量證明文件。
(五)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配合駐廠監理和施工監理的各項工作。
(六)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交材料檢驗報告、生產過程驗收資料、預制構件合格證明等相關質量保證資料。
(七)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編制預制構件生產過程中的專項安全保證措施。生產吊運設備應經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并定期復檢,且做好防滑移和防傾覆措施。同時,預制構件存放和吊運應采取防傾覆措施,并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
第三章工程驗收
第十四條裝配式建筑主體結構驗收可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分段分層進行,分段分層內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可進行機電設備安裝和裝飾裝修。
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施工前,需對灌漿料的強度、微膨脹性、流動度等指標進行檢測。鋼筋連接套筒灌漿實施過程中,同一規格每1000個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接頭,且不超過3個自然層,應采用預制構件廠提供的灌漿端未進行連接的3個套筒,按照現場所采用的灌漿工藝流程,在施工現場制作3個鋼筋對中連接接頭平行試件,進行抗拉強度檢驗,檢驗結果應符合《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355)第3.2.2條的相關規定。施工中檢查套筒中連接鋼筋的位置和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應加強全過程質量監控,灌漿施工過程應留存影像資料。
預制構件尺寸偏差檢驗數量:同一類型的構件,不超過100個為一批,每批應抽查構件數量的5%,且不應少于3個。
裝配式結構施工后,預制構件位置、尺寸偏差檢測數量:按樓層、結構縫或施工段劃分檢驗批。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層抽查10%,且不應少于3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應少于3面。
第十五條裝配式建筑工程驗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5)、《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355)、《裝配式混凝土建筑結構技術規程》(dbj 15—107)等現行國家、行業、地方相關規范標準進行驗收。
第十六條裝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基礎上,按照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進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項工程劃分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當預制構件生產單位與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在不同地區時,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可就近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材料送檢和預制構件性能試驗。
第十八條裝配式內墻板工程驗收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10)執行。
第十九條整體衛浴按工程產品進行驗收,由生產廠家出具產品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對產品質量和防水負責。整體衛浴必須采用整體防水底盤和配套的給排水系統,衛生間地面、墻面可不進行附加防水層設計和施工。集成式衛生間安裝完成后必須進行閉水試驗,確保無滲漏。
第二十條當裝配式結構分項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現行相關規范、標準、規定處理。
第四章執法監督
第二十一條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監督機構應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依據監督檢查結果,對各方責任主體及有關單位的質量安全行為實施執法監督,將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有關監督檢查情況應當形成書面監督記錄,并在項目驗收階段對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情況出具意見。
第二十二條對于裝配式建筑工程現場使用的原材料和構件實體質量應進行監督抽檢,抽檢重點是涉及工程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實體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以及實體結構檢驗。
對于現場使用的原材料如注漿料、套筒、外墻密封膠、連接件等,每個項目監督抽檢應不少于一次;對于裝配式構件實體結構質量包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鋼結構焊縫等,項目建設單位應委托有相應資質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質監機構應對檢測報告進行核查。
第二十三條對于裝配式建筑所使用的影響施工安全的建筑材料及構配件檢查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要求監理及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停止裝配式安裝施工,將相關建筑材料配件進行補缺或更換,檢查無誤后方可進行后續安裝施工。
對于工程實體質量檢測和施工安全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要求監理及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分析原因,必要時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一步擴大檢查檢測范圍;對于經確認檢查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監理及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依法處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切實落實“以質量求效益,以品牌求發展”的管理工作方針,建立質量管理網絡,明確職責,使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活動做到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投資開發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園林工程、市政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等的質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質量管理組織體系
第三條公司實行工程項目總經理領導下的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的三級質量管理組織體系,以保證質量管理工作協調有效地進行。
第四條公司工程項目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的工程質量、技術負責直接的主管領導責任。
第五條總工程師協助工程項目總經理工程質量、技術,協調工程各專業之間技術矛盾,處理和解決重大技術問題和關鍵問題。
第六條工程技術部在工程項目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現場代表和各專業技術工程師在現場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現場代表和各專業技術工程師在現場對質量進行控制,組織質量評價,研究和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控制方法,對工程質量負監督管理責任。
第七條甲方現場代表是工程質量管理的現場責任人,由土建結構工程師擔任,在工程技術部領導下負責協調現場各專業技術工程師,監督參建單位包括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和材料供應商的質量責任行為是否符合合同和規范要求,檢查設計圖紙質量、材料設備質量、隱蔽工程質量、工藝工序質量,輸現場設計、技術變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項。建立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記錄臺帳,對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
第三章
第八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第九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計劃、執行、檢查、處理”(pdca)循環工作方法,不斷改進過程控制。
第十條工程質量管理標準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項目質量目標和《工程質量管理計劃書》的要求。
2、符合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供應商簽定的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俗成和要求。
3、符合經批準的設計施工圖和技術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設各項規范和技術標準及政府部門有關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
5、保證按項目任務書、設計圖、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完成工程,順利通過驗收,交付使用,實現使用功能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實施:
一、確定工程項目質量目標。
1、每個項目在可研階段完成后,由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根據公司的項目任務書和投資收益計劃,針對工程技術標準材料設備的規格檔次、使用年限、工程規模、達到的使用功能等質量標準,協調工期、成本、質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內制定出符合實際情況的項目質量目標。
2、質量目標報經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持的專門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定稿后報總經理批準下發給每個參與工程管理的人員,作為工程質量管理的標準。
二、編制項目質量管理計劃
1、在確定項目質量目標并經批準后,由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根據項目質量目標的要求在兩周內編制出《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
2《工程項目管理計劃書》要體現從設計質量、材料設備質量、工藝工序質量、分項分部工程質量到單位工程質量的全部管理控制。其內容應包括:
編制依據
項目概況
質量管理任務細分
組織機構及責任人員
質量控制及管理組織協調的系統描述
設計質量管理控制
材料設備質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藝質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序質量管理控制
隱蔽工程驗收管理控制
各分部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交付管理控制
建立質量檔案
必要的質量管理控制手段
事前預控措施(各階段設計審查、施工圖會審、施工組織設計審查、質量通病防范)
關鍵和重要節點的確定及控制程序
與施工階段相適應的檢查、試驗、測量、驗收要求
更改和完善質量計劃的程序
完成質量計劃的標準和時間要求等
3、《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報經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持的專門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定稿后報總經理批準下發給每個參與工程管理的人員,作為工程質量管理具體實施的依據。
三、執行計劃
1、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落實和實施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每個管理人員應按照分工控制質量計劃的實施,并按照規定保存控制記錄,當發生質量缺陷或事故時,必須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分清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體現pdca循環控制方法。
2、在實行計劃過程中,切實做好國家建筑法律、法規文明規定的屬建設單位質量責任的以下工作:(1——公司領導層負責將工程以招投標的方式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供應單位,并不得肢解發包。
(2)公司領導層負責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竟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3)工程技術部負責向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齊全的原始資料。
(4)工程技術部負責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和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5)工程技術部負責輸政府強制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
(6)工程技術部負責辦理政府質量監督登記注冊。
四、對內檢查監督
1、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經理地對內檢查監督的責任人,檢查監督的對象是公司內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現場代表、各專業技術人工程師、造價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
2、工程部經理應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每個管理人員按照分工負責制原則,對照《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內容檢查驗證質量計劃實施的情況和效果。
3、每周召開有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參加的工作例會,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來解決措施并安排責任人進行落實,事后由工程部經理負責復查并向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匯報結果。
4對重復出現問題的人和事或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進,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專門調查和研究,對相關責任人依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五、對外檢查監督
1、工程部經理、公司內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現場代表、務專業技術人工程師、造價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是對外檢查監督的責任人。檢查監督的對象是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供應單位。
2、工程部經理應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每個管理人員按照分工負責制原則,對照與上述單位簽定的合同書和《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內容,檢查驗證其質量責任行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經理主持召開有施工、監理、材料供應(必要時設計、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參加的工作協調例會,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解決措施并安排責任單位進行落實,事后由工程部經理安排公司人員負責復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匯報結果。
4、對重復出現問題或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了整改,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專門調查和研究,對相關責任單位依照合同約定進行處罰。
第四章對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管理
第十二條從大的、著名的設計院中考察選擇勘察、設計單位,不僅考察其資質等級、業務范圍、質量能力及信譽,還要考察其過去工程的質量水平、技術水平和設備水平以及同類工程經驗。
第十三條采用招標方法選擇勘察、設計單位,多角度審查比選方案,鼓勵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方案優化并采取獎勵措施。聘請專門研究單位和專家對方案進行咨詢研究,進行全面技術經濟分析,最后選擇優化的方案。
第十四條由工程技術部組織對設計工作進行評價,勘察、設計的質量標準須達到設計任務書要求和合同要求,設計文件清晰、直觀明了、易于理解,各專業協調無矛盾,設計成果正確,深度符合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由工程技術部組織施工圖會審和設計技術咨詢,甲方、勘察、設計方、監理方、施工單位、分包商、材料設備供應商均應參加,解決好他們之間的協調問題,充分考慮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盡量優化細化設計作法。確保施工前所有設計文件都應是確定的、正確的、不能有任何疑問。
第五章對監理單位的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依據監理委托合同將施工工藝、施工工序質量、建筑材料與設備質量的確認權與否決權,工程量與工程價款支付的確認權與否決權,工程建設進度和建設工期的確認權與否決權等管理權力授予監理單位。并對施工的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七條監督監理單位切實改行如下質量責任行為:
(1)監理單位資質、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的審批和執行情況。
(3)對材料、構件、設備用于工程前進行復檢審查的情況。
(4)見證取樣的實施情況。
(5)對重點部位、重要節點、關鍵工序實施旁站并執行建設部關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監理管理辦法》的情況。
(6)質量問題通知單簽發及質量問題整改結果的復查情況。
(7)組織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情況
(8)監理資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情況。
第六章
第十八條在公司領導層的具體指導下,由工程技術部負責認真選擇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務、商討價格、簽訂合同時應注意考察其質量能力、信譽、技術水平、裝備水平、管理能力、特別是項目經理、技術總工的經歷、經驗,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以往工程的質量標準,企業等級,資信及企業形象等。
第十九條嚴格執行公司招標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標單位在投標文件中清楚說明質量保證體系、質量合格證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對這些措施和方法的適用性、科學性、安全性進行審查,作為選擇承包商的依據。
第二十條由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方對施工質量絕對的檢查和監督權力,并將工程施工質量責任落實到具體的施工單位,通過合同、委托書或任務單明確質量的要求,確定質量的標準檢查和評價方法獎懲辦法。
第二十一條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監督施工單位切實履行如下質量責任行為:
(1)施工單位、分包單位的資質、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資格、配備及到們情況,主要專業工種操作工人上崗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和執行情況。
(3)現場施工操作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的配置和執行情況。
(4)按審查批準的施工圖等設計文件及工程技術標準的實施情況。
(5)分部、分項、單位工程質量的試驗檢驗評定情況。
(6)質量問題整改、質量事故的處理情況。
(7)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按作業指導書施工的情況。
(8)對分包單位的管理情況。
(9)施工技術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情況。
第二十二條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現工期拖延、費用超支進,由工程技術部負責首先考慮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計劃,防止施工單位以犧牲質量為代價趕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工序交接“三檢”制度。執行上道工序不經檢查驗收不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原則,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職檢并簽字送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勘察經過現場檢查或獲取試驗報告后簽署認可意見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控制執行隱蔽工程檢查驗收會簽制度,鋼筋工程、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電氣線路等必須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職檢并簽字送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勘察經過現場檢查或獲取試驗報告后簽署認可意見方可覆蓋。
第二十五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施工設計變更和工程變更審批管理程序施工單位提出變更必須以書面申請方式,經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審核并就變更造價、工期達成協議后方批準實施。由甲方、設計院、監理等提出設計變更經與設計院、監理協商并與施工單位就變更造價、工期達成協議后通知施工單位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程質量事故嚴格按程序處理,出現工程質量事故后,甲方、監理、設計院、施工單位按照原因分析、責任分析、商定處理措施或方案、處理實施、效果檢查的程序進行。并對責任單位或個人按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七條嚴格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度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監理單位立即下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經檢驗即進行下道工序作業。
(2)隱藏工程未經驗收簽字即覆蓋。
(3)質量下降經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4)采用未經認可或批準的材料。
(5)將工程轉包。
(6)自行變更設計圖紙要求。
第二十八條嚴格竣工驗收程序、單位、單項和項目竣工驗收在審核工程技術文件和整理建檔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政府質量監督程序實施。
第七章獎罰管理
第二十九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獎優罰劣,違規必罰“原則。
第三十條對公司內部工作人員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核檢查,評價各責任人員的質量管理工作成績,依據評價結果進行獎罰。考核檢查采取各責任人員先行自查,工程技術部經理作出初步評價,總工程師考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審查認定的程序進行。對考核檢查結果在工程例會上進行講評,對嚴格執行制度和取得顯著成績的人員進行表揚、表彰或獎金獎勵。對違反制度、工作失職、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的責任人員進行處罰。處罰分為批評、書面檢查、罰款處理、辭退等,具體內容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對于設計、監理、施工、材料供應單位的獎罰同樣實行“獎優罰劣,違規必罰“原則。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國家(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明確獎罰實施細則和條款,并約定上述單位執行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檢查上述單位日常質量工作情況,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核檢查,并召開專門會議評價各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成績。
3、依據評價結果和合同的約定對上述單位進行獎罰。第三十二條該制度經公司批準后施行。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9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為加強對燃氣工程施工質量管理,不斷提高施工管理人員和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意識,防止各類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等規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市政道路工程、場站、民用、工商業項目的工程質量管理。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一節施工單位的管理職責
第三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發包意見書約定的范圍、施工技術標準、國家行業規范及經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按工程管理規定進行各項工序報驗,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不得超范圍施工。
第四條施工單位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實行質量終身責任制,工程質保期為2年。
第五條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工程質量負責。
第六條施工單位對施工中由于施工工藝不當等原因出現質量問題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應當無條件的負責返工;需整改的工程項目,整改結果必須及時書面回復簽發單位。
第七條工程施工單位應設立質量檢驗員并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做好本單位承接的燃氣工程的'質量檢驗工作。
2、負責本單位在建工程質量的巡檢抽查工作。
3、負責本單位工程開梯相接施工方案的報批手續。
4、配合公司工程管理部門、監理和其它有關部門進行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撥交工作。
第八條施工單位應做好工程竣工撥交前的工程自檢工作,自檢合格后上報工程管理部申請工程驗收,申請驗收需提交表單(附表一、附表二)及進場設備復核單。
第二節監理單位的管理職責
第九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過程及質量實施監督,參與工程驗收,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條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出具的監理聯系單,對違反工程質量的,總監理工程師有權向公司工程管理部門提出對施工單位的處罰建議。
第十一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查等形式對工程實行監理。
第三節工程管理部的管理職責
第十二條工程管理部門負責本公司工程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制訂和完善公司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工程質量管理網絡。
第十三條工程管理部門負責對工程的質量驗收工作,對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的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工程施工中有質量問題,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進行整改。
第十四條工程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單位、相關運行管理部門等單位進行工程綜合驗收及竣工撥交工作。(自施工單位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完成綜合驗收和撥交工作)
第十五條會同有關部門和監理單位參與施工中重大質量問題的評定和處理工作。
第三章燃氣工程施工規范及驗收標準
第十六條燃氣工程(室外)施工規范及驗收標準執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批準的行業標準《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編號為CJJ 33—2008。
注解:該規范中的第1、0、3、1、0、4、2、2、1、5、4、10、7、2、2、9、1、2(2)、12、1、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第十七條燃氣工程(室內)施工規范及驗收標準執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批準的行業標準《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編號為CJJ 94—2009
第十八條燃氣工程(長輸管道)施工規范及驗收標準執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批準的行業標準《油氣長輸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編號為GB50369—2006
第十九條房屋土建、裝修裝飾工程依據國家建筑行業相關規范及驗收標準參照執行。
第二十條執行其它行業標準及設計文件的規定。
《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
《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35—97)
《埋地鋼質管道聚乙烯防腐層技術標準》(SY/T4013—2002)
《埋地鋼質管道犧牲陽極陰極保護設計規范》(SY/T0019—97)
《聚乙烯燃氣管道工程技術規程》(CJJ63—2008)
《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36—98)
第四章燃氣工程施工質量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條工程施工質量實行終身負責制。所有施工單位的工程施工質量必須接受工程管理部和監理單位監督管理。各施工單位對其施工的工程項目的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各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是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熟悉并遵守我公司工程建設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樹立良好的質量意識,必須督促各工程項目負責人每天做好本工程的施工筆記并妥善保管,隨時接受公司管理部門的抽查。
第二十四條嚴格把好進場設備材料、配件質量關。材料員、兼職質檢員要把好材料、配件質量關,做到不合格材料、配件嚴禁使用。
第二十五條對新進焊工,在施工焊接前必須將焊工證件送監理審驗并復印留存。進行試焊后,通過拍片檢查合格,報工程管理部備案后才能進行焊接工作。
第二十六條嚴格對容易造成質量隱患點的管理和確保工程質量措施的落實:
一、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應仔細做好管材的外觀檢查,做到管材無破損、無變形;
二、焊接鋼管焊縫探傷數量及位置需報監理工程師批準,除銹、防腐質量合格,防腐后的鋼管下溝前必須進行電火花試驗。
三、各類管道及管件的焊口必須過關,管道的基礎、埋深必須合格,PE管的警示帶敷設合理,隱蔽工程的驗收,強度、嚴密性試驗等必須嚴格把關;
四、小區彎管式鋼塑轉換登高處,要求打支架固定。
五、鋼管施工中要求做好除銹、防腐刷漆,刷漆做到“兩底兩面”,室內鋼管安裝前需完成防腐刷漆工作,焊縫拍片時要求盡量拍固定焊口。
六、外立管、架空管、過橋管等必須做到橫平豎直,支架的材質、制作及安裝位置符合設計要求,固定牢固,美觀大方,質量優良;
七、橋管、閥門等連接補償器與管道保持同軸,安裝時不得用補償器的變形(軸向、徑向、扭轉等)來調整管位的安裝誤差。
八、調壓柜(箱)基礎砌筑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合格,不得吊裝調壓柜(箱),防護欄安裝、便道符合設計要求。
九、民用戶登高管處球閥在送氣后必須將手柄拆除。
十、室外登高管與進戶管使用金屬軟管碰接(絲扣連接)時必須使用專用接頭(甲供)。
十一、不同材質(PE80或PE100)、相同壁厚(SDR11或SDR17、6)的PE管材、管件相接必須使用電熔連接;不同材質(PE80或PE100)、不同壁厚(SDR11或SDR17、6)的PE管材、管件嚴禁相接。
十二、PE管熱熔焊縫刨邊檢查,穿越管道100%刨邊,其他50%(華潤燃氣集團要求)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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