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制度(通用50篇)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考勤制度(通用5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員工考勤制度 1
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后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
四、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五、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六、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七、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打卡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務必在當天交由直接領導簽卡確認(逾期無效),簽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簽卡10元/次。
十、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能夠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簽卡證明。
十一、事假務必在前一天下班前書面申請并獲得批準,未獲得批準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三、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30天提出申請,不足申請天數自行離職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四、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十五、本規定自公布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員工考勤制度 2
藥監局內部考勤制度為了加強機關建設,樹立良好形象,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上班時間外出。因工作原因遲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領導講清原因。
2、作息時間及季節性變更執行市政府的統一規定。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執行國務院的統一規定,必要時可根據我局的具體工作需要做適當地調整。
3、請假須事先辦理手續,病假憑醫院證明。因事需要請假者,要向負責人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請假的,應事后補辦。
4、辦公室應認真統計考勤,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情況記錄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內請事假三天以上者,遲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發當月獎金。
6、無請假手續者;假冒請假原因,經查實弄虛作假者;無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論處,處理辦法執行局有關規定。
7、每個人的.考勤情況列入年底公務員考核內容中。
二、請銷假制度
1、職工休假一律實行請假條制度。
2、工作人員除公體日和法定節假日外,因事(病、婚、產、喪)需要休假的須辦理請銷假手續,并經有關負責人批準。
3、請假要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和各類假的具體要求辦理審批手續。一般工作人員請假由科長批準,超過1個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長批準;科長請假由主管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請假;局長請假向辦公室通報。請假人因特殊原因當日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因遇特殊情況需續假的要在休假期滿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員,得到批準方可連休,否則應立刻歸崗工作。
5、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崗位,以曠工論處。曠工期間的待遇按照《勞動紀律》的有關規定執行。
6、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員工考勤制度 3
1、在編人員每學期給予兩天看病調休,編外人員每學期一天看病調休,調休必須不影響帶班、教研、政治學習等情況。調休以半天為起點,調休沖病假必須在病假當天提出,過時一律不作調休。
2、帶班遲到不作調休處理,進班教師遲到不能用調休單抵付,除按規定扣去其考核部分外,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其承擔。空班遲到可用調休單抵付,但需在當日向園長說明原因。
3、后勤人員(保育員、食堂、保健、財務)必須自行協商安排好工作,經領導認可后方可調休,調休以半天為起點。
4、病假需醫生證明,并提前一天通知園方,須持假者在病假結束前一天做好續假手續。在編人員病假一天扣除50元,病假半月以下福利享受3/4,病假半月以上享受福利一半,連續病假滿2個月以上,按長病假處理,長病假者按國家規定,期間不享受福利。事假每天扣60元,每學期最多不超過2天。
5、教師不能自行調課,遇特殊情況,需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調課,如有此發生延誤工作的情況(未安排好代課老師、未移交備課等)扣去考核分。
6、教工外出開會、培訓等,需出示相關通知、證明,并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調課,但要保證完成自己的'工作量,并且外出時在考勤冊上做好記錄。
7、婚、喪、產假按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8、教工在規定上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遇必須由本人料理的突發急事,當事人需向領導請假,經同意、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園。
員工考勤制度 4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按照集團公司的實際狀況,制定本考勤制度,全體職工應嚴格遵守。
第一條:集團公司的'正常工作時光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天天上、下班職工必需在指定地點簽到。
其次條: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負責,各部室負責人對本部室平時的考勤工作負責。
第三條:各部室負責人要嚴格掌控本部職工的出、缺勤、公務出差及工作時光離崗等狀況,堅持按日考勤,并將出勤結果作為考核及評選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四條:職工在工作時光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喝酒、睡覺及閑話談天,不許攜帶小孩上班,不得無故離崗、串崗,不允許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職工每月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獎金30%,二次扣發當月獎金50%,三次以上取消當月獎金。
第五條:普通狀況職工加班倡導奉獻,加班者可支配換休。換休限期普通在三個月內。超過三個月無效。
第六條:若需要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負責人請示總經理,獲得批準后方可報加班,同時報人事部,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否則不予支付加班費。
第七條:職工因事請假應填寫請假條,經領導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審批權限:中層以下人員請事假二天以內需本部室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經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人事教導部備查。部室領導正職請假(出差),由總經理審批,副職請假(出差)需經正職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批,然后交人事教導部備查。職工有急事請假應盡快通知單位,事后補辦請假手續。無故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職工請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內工資、獎金照發,三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中層下以人員因病休假需持醫生的診斷書向部室領導請假,急診應在最短內通知單位,并于上班后補辦請假手續。部室領導正職向總經理請假,副職向主管經理請假。病休延續三天以上(含三天)獎金發50%/月,病休兩周以上扣發當月獎金。
職工延續病休超過六個月按國家規定發給生活費,上班時須持健康證實。
第十條: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給喪假三天(直第親屬包括夫妻雙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親屬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強路途假,來回路費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資照發。
第十一條:生育假按照規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為150天。晚育的男職工給護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節假日和星期日在內)。
女職工哺乳時光按有關規定落實。
第十二條:職工休探親假及婚假國家有關規定落實。
第十三條:職工參與各種文化學習,經公司領導批準的其占用的工作時光經請假后可按出勤處理。
本制度如與上級規定發生抵觸,按上級規定落實。
員工考勤制度 5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職工考勤管理工作,嚴肅考勤工作紀律,嚴格職工勞動紀律,合理支付勞動報酬,保障運輸安全生產正常秩序,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根據《xx職工考勤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xx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考勤的作用
考勤工作是切實掌握與考查職工作息、出勤、缺勤、休假實際情況,有效組織職工生產,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的一項必要工作;是按勞分配的主要依據;是企業規范勞動用工和履行勞動合同的重要手段;對調動職工積極性、保證職工出勤率和出工率、提高職工遵守勞動紀律自覺性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二、考勤的范圍
(一)按規定作息時間檢查職工的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情況,記錄、填記職工考勤。
(二)職工出勤并在工作時間內,因故或無故離開工作崗位的檢查處理。
(三)職工出勤、請假、休假、曠工等相關資料的整理、上報、保管;職工出勤率、出工率統計分析與填報。
三、考勤的規定
(一)根據《轉發勞動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衛定20084號)規定,職工應嚴格按照制定的日勤制、輪班制作息時間表進行工作與休息。
(二)日勤制職工上、下班,應以適當信號通知;輪班制職工應按輪班作息時間表的規定上、下班。
(三)各級管理機構應按業務性質、工作制度的不同,結合實際確定點名、簽到、掛牌等不同形式的考勤方式。
(四)輪班制職工,如遇接班者到時未來接班,不得停止工作,應立即將情況報告有關負責人,以便迅速設法派人前往接替工作。
(五)職工在工作時間內應遵守單位規章制度,服從生產指揮和工作分配,遵守勞動紀律、作業紀律及操作規程,遵守職業道德,禁止非因工擅離工作崗位。
四、各種假的規定
(一)事假
1.職工請事假1天以上的必須事先提交請假書(寫明休假原因、休假天數),零星事假的填記《零星假登記簿》,經單位批準方可休假。零星事假當月累計達8小時按1日計算,不足8小時的按小時計算,不足1小時的不計。職工申請休事假原則上年度內累計不超過1個月。
2.準假權限。營業部經理,每次準假權限為1天,每月不得超過3天;貨運中心部室(部長、主任),每次準假權限為1天,每月不得超過3天;行政正職,每次準假權限10天,年度內不得超過2次。職工因特殊情況確需一次請事假
10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休假天數與再次申請休假天數合計超過10天的,必須經報請貨運中心班子成員集體研究決定,原則上年度內為1個月。
3.審批程序。職工不得越級直接向上級申請事假。貨運中心部室(部長、主任)、營業部行政正職在其權限內審批職工休假,必須事先請示貨運中心行政正職同意,方可準假。在同一時間段,班組請假人數較多時,營業部經理必須事先向貨運中心行政正職報告,經行政正職同意后,方可準假。
(二)病假
1.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應向單位提交原則上為鐵路醫保定點醫院出具的休假(診斷)證明書,休假(診斷)證明書要有主診醫師和醫院醫務部門或醫院指定的職能部門蓋章。單位對職工提交的休假(診斷)證明書進行審核,確定是否因病、傷休假。休假手續,原則上應由職工本人或其家屬提交,其他人提交無效。
2.病、傷假是醫生根據病人病癥的情況而批準給予休息養病、傷的時間。在計算假期天數時,應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三)工傷假
工傷職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申請休工傷假的,應由職工本人或其家屬向單位提交工傷保險參保市所確定的工傷定點醫院醫務部門出據的醫療診斷證明和休假證明書,經單位審核后確定是否因工傷休假;工傷職工暫停工作接受非工傷醫療的,按病假有關規定辦理。
(四)婚假
1.職工在工作地結婚時,給予3天以內的'婚假。職工不在工作地而去對方工作地結婚的,給予7天以內的婚假。另加往返路程需要的天數,但最多不超過10天。遇有法定節假日、公休日應計算在婚假以內。
2.職工晚婚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遼寧省規定婚假增加7天。
3.職工休婚假,應向單位提交書面申請,并出具《結婚證》辦理休假手續。
(五)喪假
1.職工的父、母、夫(妻)、祖父、祖母,子、女死亡,需要職工本人辦理喪事的,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如在外地辦理喪事的,另加路程實際需要的天數,但最多不超過10天。
2.職工的翁姑(公、婆)或岳父、母在職工工作地死亡,需要職工辦理喪事時,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六)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職工晚婚晚育的(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遼寧省規定產假增加60天,男職工護理假15天;吉林省規定產假增加30天,男職工護理假7天;內蒙古自治區規定產假增加30天,男職工護理假10天;河北省規定產假增加45天,男職工護理假10天;黑龍江省規定產假延長至180天,男職工護理假5-10天。
3.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l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
4.職工休產假、護理假,應向單位提交醫院分娩證明書、醫務部門出具的休假證明書。【員工出勤率考勤制度】
(七)計劃生育假
1.按照遼寧、吉林、河北、黑龍江省及內蒙古自治區《計劃生育條例》等有關規定,晚婚、晚育增加的婚假、產假、男職工護理假,實施計劃生育產前檢查,產后上、取節育環,人工流產、結扎手術等休假,均屬于計劃生育假。
2.職工實施計劃生育產前檢查,產后上、取節育環,人工流產、結扎手術等休假,應向單位提交相應的休假(診斷)證明書和門診病歷(做輔助檢查的,要提交相應輔助檢查資料,如b超、彩超報告單)、孕檢報告單等。
3.職工休計劃生育假的天數,按其戶口所在省、自治區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八)女職工哺乳時間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
員工考勤制度 6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辦公室人員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不請假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出現曠工現象及擅自離崗,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無法及時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節日值班由集團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1天以上的,由副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特殊私事需要中途離崗,必須向所屬單位負責人請假;待領導批準方可離開單位;
六、公司員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上下班的應請假,未經批準而不按時上下班的作曠工處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杜絕酒后駕車。
員工考勤制度 7
一、 關于統一工作時間規定:
1、一周六個工作日
2、作息安排:
上午:8:30—12:00 (中午安排值班)。
下午:14:00—18:00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時間。
下午:12:00—19:00。
二、 關于上下班簽到制度規定:
1、鑒于目前各售樓部簽到形式各異,現統一格式:
需具體體現:上午:上、下班時間
中午值班人員
下午:上、下班時間
2、員工上班時間后到達現場均視為遲到:
①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每次扣10元。
②遲到或早退10—30分鐘內,視為事假一天。
③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
④每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罰50元,并作警告處分,連續二個月斟情做出處理。
三、 關于外出登記的'規定:
所有員工外出均填寫外出登記表,詳細填寫外出時間、外出理由、預計返回時間,返回時需填寫返回時間。
另外:售樓經理外出、返回時需用售樓電話向銷控部報到。
若發現上下級互相庇護,雙方當月滿勤獎取消,并加罰100元。
四、 關于排班表規定:
所有售樓部必須于每月月底之前將次月的排班表報送公司,若有調班,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經銷控部同意后方可調班。否則經理和售樓人員各罰50元。
五、 關于請假規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銷控部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需持區級以上的醫院證明,方可請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3、計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資100%計扣;病假按日工資50%計扣,曠工按日工資200%計扣。
備注:凡遲到、早退、請假、自行調班、外出未登記一次者,滿勤獎取消,并按相關條款計扣工資。
員工考勤制度 8
為加強教師考勤制度管理,確保教學工作時間,完成好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管理水平,根據學校實際及參照有關規定,制定學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表,模范遵守學校考勤工作制度,每學期滿勤教師無遲到、無早退,獎每位教師元。(包含月全勤獎)
2、學校準予教師請假。病事假一律由本人親自請假,不能捎假(特殊情景除外)每一天7:20之前為請假截止時間,未請假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遲到教師按時簽到,上午8:00點和午時2:00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處理。
3、病假、事假、曠工、遲到、早退、臨時假扣款標準:病假每一天扣款元;事假每一天元;曠工每一天元;遲到、早退一節課以內扣款元。簽到后請病、事假沒有完成當日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其簽到無效,按病、事假處理,教師不得提前簽退,一經發現給予元的處罰,(陪同上級檢查領導除外),教師出現重大疾病特殊處理,以診斷或住院證明為準。教師上班期間禁止飲酒應對學生。
4、實行簽到簽退,每一天上下班簽到簽退時間要準確,禁止教師找他人簽到或簽退,若教師代簽到出現教學空堂或沒有到校工作,罰代簽教師元,罰被簽到教師元,簽到完畢后即回自我的工作崗位,禁止教師在簽到場所內久坐閑談影響他人辦公。
5、教師請假要求:教師病、事假必須經校長批假(校長不在可由主任批假),請假期滿,如需要繼續請假要提前續假,必須經校長批假,超假天數按曠工處理。長期病假(指一周以上)必須持有真實可靠的縣醫院以上的醫療診斷證明,弄虛作假的教師一經查出按曠職處理。
6、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實施上班時間內查崗制度,教師要高度樹立學校形象,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外出學校。如若有事外出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到教導處填寫“教師工作時間流動情景記錄表”,寫清外出的原因、離校時間和回到學校的時間,限時2小時。對外出不請假者、超時者、不在工作崗位和下班時仍不返校者一經查出每次給予元的'處罰。主管考勤領導要做好臨時請假的記錄工作。
7、教師婚假一周,產假按法定正常婚齡三個月,小產假按規定15天,婚假產假含節假休息時間,男教師不享受產假休息待遇。(只準假三天)
8、教師子女結婚準假三天不扣款,但不算全勤,其他親屬結婚一律按事假處理,教師喪假三天,不扣款,但必須是教師夫婦的雙方老人或直系親屬,否則其它喪事按事假處理,喪事含節假休息日。
9、給孩子送奶的女教師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景下按固定時間送,上午時一次,要嚴格遵守學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時1小時,不得去而不回影響工作,否則一經查出按早退等要求處理,特殊情景要跟教導處請假,教導處做好記錄。
10、教師每月給臨時假,累計時間不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以上的按累計時間做事假處理。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教師給30分鐘的時間(指幼兒園學生)。
11、教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影視教育、團體活動要及時出勤,缺席每次給予元的罰款。領導及教師外出參觀、學習、考試、開會等,要按領導所批假或派出天數內及時返校,不按時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數予以曠工論處,學校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12、有事要請假,不得先斬后奏,請假要真是可靠,跟領導說明原因,如若出現以病假充當事假或以請病假從事非正常的個人經濟等活動欺騙學校,一經查出所請假的天數按曠職處理,禁止教師影響工作幫忙其他單位處理事務,如若處理須經校長同意。
13、全學年病、事假超過10天以上者,不能作為本年度的評優對象,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只能作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處理,其獎勵資金不給本人,全學年無故曠職累計超過2天以上者也視為年度考核不合格對象,學校不予以安排教育教學工作,學校將上報教育局,由局里處理。
14、學校幾位后勤人員由于工作性質決定,暫不做考勤。
15、主管考勤的領導要及時做好每月的教師統計工作,一式兩份,一份上報校長室審核,一份存檔。
員工考勤制度 9
為規范公司日常考勤管理,保證良好的工作秩序,針對本考勤管理制度(試行第一版、第一版)出現的一些問題,現予以適當調整并公布。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正式試行,試行期間總經理可根據具體執行情況對本制度進行調整或發布新的考勤管理制度。
一、原則。
公司倡導員工應遵循“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的原則。
二、考勤時間。
1、工作作息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50;下午13:10—18:00。
2、午餐時間為:11:50-13:10。
三、日常考勤管理規定。
1、員工上下班均應打卡,未打卡且事后未提交書面說明的按曠工處理。
2、上班忘記打卡(并未遲到)人員,需書面說明情況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當月忘記打卡次數超過二次者,從第三次起,每忘記一次按遲到31分鐘計。
3、因公外出(非出差)無法打卡者,需提前或在返回后提交書面說明(需直接主管簽字);出差需提前通報并進行備案。
4、普通員工請假需至少提前一天并填寫請假條,如遇特殊原因可電話向主管經理請假,并在到公司上班當日補交請假條;請假2日(含)以內由主管經理審批簽字,2日以上由總經理審批簽字,未按時補交的以曠工處理。
5、部門經理請假需提交假條和工作銜接計劃安排,直接由總經理審批簽字,無特殊原因不允許在休假期間電話續假,如在休假期間電話續假的,按相應級別崗位請假應扣發工資標準的200%扣發。
6、各部門經理負責督促下屬人員及時交納假條,如發生下屬人員未及時遞交假條的情況,直接主管扣罰與員工相同額度的工資。
7、員工依法享受的婚假、產假、喪假等,基本按國家具體規定執行,特殊情況可以人性化調整休假時間。
四、考勤獎懲規定。
1、公司對當月全勤(無:遲到、早退、非工作原因晚到、病假、事假、年假、工假)的員工給予50元/人/月的全勤獎。
2、日基本工資計算公式:日基本工資 = 月基本工資÷當月應出勤天數
3、事假日工資扣除公式:事假日工資=(月基本工資418元)÷當月應出勤天數(注:418元為由公司負擔的社保繳納部分)
4、遲到處罰:
1)當月5分鐘以內的遲到,前兩次可不予扣罰。
2)當月遲到次數達到5次(含)的`,不論遲到多少分鐘,均從第一次遲到開始按標準雙倍扣罰。
3)遲到10分鐘(含)以內,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八分之一;遲到11分鐘-30分鐘(含)之間,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四分之一;遲到30分鐘以上,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二分之一。
4)上班時間遇各種極端天氣遲到的可不做登記,但不予發放當月全勤獎。
舉例說明:員工甲基本工資2000元,3月份(22個工作日)遲到6次,全部為5分鐘內的遲到。扣發工資:(20xx÷22÷8)×6×2 = 136元
5、早退處罰:同遲到處罰。
6、一般情況下病、事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日。
7、病假一律按事假扣罰。
8、事假每日扣除100%事假日工資;不足4小時按半日計算,扣除50%事假日工資;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按1日計算。
9、 曠工每日扣除200%事假日工資,月累計曠工3日(含)以上的,公司將對當事人扣除當月全部薪資、辭退并保留追究賠償的權利。
五、其他規定。
1、根據國務院頒布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公司實行帶薪年假制度,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年假。
申請年假需提前一周填寫假條(在備注欄注明“年假”),并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同意,未經總經理簽字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注: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有年休假的員工請事假或病假一律從年休假中抵扣。
2、為增加公司的凝聚力,公司決定自本規定執行日開始,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生日當天有部門聚餐的,提供80元的部門聚餐補助。慶生員工應提供聚餐照片和聚餐憑證并填寫費用報銷單后直接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3、在辦公室抽煙以及上班時間睡覺、打游戲、聽音樂、閑聊、長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一經發現,視嚴重情況給予每次50-200元罰款;責任人的主管領導在場的,也將對主管領導給予同額或2倍以內罰款。連犯2次者公司將直接予以辭退。
4、對于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行為,公司將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分別處以通報批評、扣罰薪資、辭退等處罰措施。
5、本制度為試行制度(第三版),總經理可根據具體實施情況對本制度進行修訂或重新制定。
員工考勤制度 10
食堂保潔工勤人員考勤按照指紋打卡、臉部識別打卡和紙質考勤相結合的方式。凡未打電子考勤且無紙質考勤說明和記錄的均視為曠工。凡忘記打卡又無支撐材料證明(請假條、病例等)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一、指紋打卡要求
1、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到指定位置打卡。
2、打卡時,指紋機顯示打卡人姓名和工號并語音提示“謝謝”才表示操作成功。不要聽見“謝謝”就離開打卡機,一定要看清是否是自己的姓名和工號;如打卡機出現別人的姓名,重新再打,直到顯示自己的姓名為止;連續多次打不上卡,本人做好記錄,報給組長,組長每周五下午報至后勤處辦公室,做好紙質考勤記載,并重新采集指紋。
二、紙質考勤要求
1、以下兩種情況可以采用紙質考勤的`方式:一是因事因病請假,寫好請假條,經過科長簽字同意的;二是手指嚴重脫皮以及臉部無法識別,實在打不上卡的。
2、請假人員每周攜帶請假條到后勤處辦公室填寫紙質考勤異動表。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紙質考勤支撐材料,事后補辦的,一律無效。
三、請假要求
特殊情況因事、因病必須提前請假,經科長批準后才能認可并報后勤處辦公室備案。請假經批準后可請人頂班,頂班人報酬由請假人支付。因直系親屬紅白喜事請假的按學校相關規定發放工資,未請假的按礦工處理。
四、處罰規定
1、在學校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無故遲到、早退在一個小時以內,累計兩次記曠工半天,當天超過一小時記曠工半天,當天超過兩小時記曠工一天。超假、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離崗人員一律按曠工處理。
2、每礦工一次罰款100元,每離崗、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0元。
3、對無視工作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礦工,經教育警告仍不改正,一個月之內曠工3次,或一年曠工累計6次,或一次礦工達兩天以上者學校予以辭退。
4、上班期間串崗或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的按曠工處理。
員工考勤制度 11
為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增強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考勤工作,嚴格勞動紀律,落實崗位職責,保證飲食服務中心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參照《河池學院教職工考勤管理暫行辦法》(院政發[20xx]91號文件精神,結合中心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員工工作時間按中心規定的各食堂班組、各崗位人員上、下班時間實行;
2.員工上、下班實行按指紋考勤制度,上班提前30分鐘、下班晚30分鐘刷卡均為有效,30分鐘以上為無效考勤(東三食堂接待、服務員守廂的除外),刷卡時無法識別的,應在10分鐘以內報告管理人員,凡上、下班不刷卡的,按曠工處理。
3.凡遲到、早退(含開會)10分鐘以內的,扣發業績獎10元,11—20分鐘的扣發業績獎20元,21—30分鐘的扣發業績獎30元,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無故曠工半天的,扣發業績獎50元;無故曠工1天的,扣發業績獎100元,只發放當月效益獎80%;無故曠工2天的,扣發業績獎200元,只發放當月效益獎50%;無故曠工3天(含3天)的作自動離職處理,并取消當月全額績效工資。
二、請假規定
(一)事假
1.員工因處理私事,不能正常上班的,可請事假。請事假應到中心辦公室填寫請假條,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能離開,如因臨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書面請假的,應盡可能電話請假并在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因病、直系親屬生病需要照顧的,事后以醫院證明補假條)
2.當月請假1—3天(含3天)或累計到3天的,由所在食堂班長簽署意見后,報中心主任批準交中心辦公室備案;當月連續請假或累計4—29天(含29天)的,除中心領導簽署意見外,須報后勤管理處分管領導批準,交中心辦公室備案。請假期間扣發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和業績獎,并且請假每天扣發當月效益獎的10%(每月按25個工作日計算);
3.連續請假30天(含30天)以上的,中心作自動離職處理,并要求本人寫辭職報告書;
4.員工請事假原則允許本班員工之間互調公休或頂班的辦法補回上班時間,互調公休或頂班須征求當事人的同意;
5.員工請假期滿后,不按時回到崗位上班的,按無故曠工處理;
(二)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請病假;
2.請病假應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
3.請病假應寫書面請假條,因病情或特殊情況來不及寫書面請假條的,應盡可能電話請假,并在事后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補辦請假手續;
4.當月請假1—3天(含3天)或累計到3天的,由所在食堂班長簽署意見后,報中心主任批準交中心辦公室備案;當月連續請假或累計4—29天(含29天)的,除中心領導簽署意見外,須報后勤管理處分管領導批準,交中心辦公室備案。請假期間扣發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和業績獎,并且請假每天扣發當月效益獎的5%(每月按25個工作日計算);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或上班期間因意外受傷請病假的,在病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停發相應天數的'績效工資。
5.員工請病假最長時間為30天(含30天),30天后不能正常上班的,勸其自動離職;
6.員工病假期滿后,不按時回到崗位上班的,按無故曠工處理。
(三)婚假
1.員工請婚假應提前告知中心領導及本班組班長,以便提前調整工作安排;
2.員工請婚假應填寫請假條;
3.婚假一般為3天,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員工初婚為晚婚,晚婚增加婚假至4天;
4.員工在規定的婚假期間內不扣任何工資、獎金,超過婚假期的,超過規定時間的天數按請事假處理。
(四)生育假
1.女工生育假、計劃生育假、配偶生育護理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2.女工生育假、計劃生育假、配偶生育護理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停發績效工資。
(五)喪假
1.員工請喪假應寫請假條;
2.凡屬直系親屬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的(公、婆)、撫養者以及和本人一起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需由本人料理喪事的可享受3天喪假,如需到外地喪葬的,乘車在4小時以上的,另加路程假;
3.在寒暑假時間處理喪事的,不另給喪假;
4.員工在規定喪假期間內不扣任何工資、獎金,超過規定的喪假時間,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
(六)其他
1.請病假、產假的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請事假、婚假、喪假不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3.請假理由經查明是否編造欺騙組織的,將按曠工處理。
三、以上規定如遇政策調整,按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四、本辦法由飲食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五、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員工考勤制度 12
為使員工考勤真實規范、工資發放公開公正,以穩定員工隊伍,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心《社會用工收入分配辦法》等有關規定,運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結合中心運行實際,確定本辦法。
一、員工考勤
(一)考勤起始時間
1、學期運行:根據中心盤點辦法,中心考勤周期與食堂結算期一致,定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2、假期:結合學校及中心放假規定,中心下發放假通知的起始時間為假期考勤時間。
(二)考勤表生成
人力資源部每月25號之后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下發考勤模板,各部門、食堂月底之前上報當月考勤情況,人力資源管理員(經理助理)制表,部門負責人確認,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生成系統考勤表,由各部門自行打印生成紙質考勤表。
考勤表上報時間及手續
1、學期運行:紙質考勤表需由人力資源管理員(經理助理)、部門負責人、中心分管負責人簽字后月底前交人力資源部。
2、假期:系統制表及上報時間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中心放假安排另行通知,紙質考勤表簽字流程同上。
二、工資發放
(一)工資表編制時間及系統手續
1、學期運行:人力資源部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下發工資模板,財務核算部下發食堂工資制表總額,各部門、食堂在每月的11—15日完成工資表制表及提報工作。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中,人力資源管理員(經理助理)制表,部門負責人確認,人力資源部、財務核算部審核通過,由財務核算部統一打印紙質工資表。
2、假期:開學一個月后編制社會用工工資表。
(二)工資表公示時間
食堂、加工廠由財務核算部領取工資表,每月的16—17日在指定的.公示欄公示2天。
(三)工資表簽字時間及手續
紙質工資表各部門、食堂每月的18日,由中心分管負責人、中心主任及書記簽字。如遇特殊情況,時間順延。
(四)食堂、加工廠工資表公示地點
以上辦法,由人力資源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部門、食堂要嚴格執行,杜絕員工考勤和工資發放弄虛作假行為。如有違者將嚴肅追究其相關責任。
員工考勤制度 13
一、總則
考勤制度是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之一。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才能保證各項工作協調一致,組織嚴密,工作高效。為此,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二、考勤要求
全體在職員工必須參加每日考勤,并由考勤負責人將考勤結果記錄在《考勤表》,企業根據考勤表記錄發放工資,違反考勤制度,按本制度獎懲規定,在當月工資中扣除罰款。
前廳考勤由前廳經理負責;廚房考勤由廚師長負責。
前廳考勤要求:(企要將根據季節作適當調整)
上午考勤時間:前廳全體員工上午9:00考勤。
下午考勤時間:前廳全體員工下午4:30考勤。
廚房考勤要求:上午考勤時間:9:00考勤,下午考勤時間:4:30考勤。
凡點名開始時,尚未到達視為遲到;未經領導批準(沒簽出門條)視為早退。
三、請假制度
前廳經理負責前廳全體員工的請銷假。
廚師長負責廚房全體員工的請銷假。
請假要求及批準:
1、事假。必須提前1天,向直接上級請假,并遞交請假條。請假條要求寫明,請假原因,請假時間,復崗時間,本人簽名并注明請假時間。經上級批準后,方能離崗。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視同曠工。事假復崗應向批準人銷假。
2、病假。病假(含意外傷害)應本人向上級領導請假。不準電話請假,突發疾病或意外事故除外。病假必須出示本人醫院病歷證明和醫藥費單據。
3、正常公休假。本人提前向上一級領導遞交公休假書面申請,按領導制定的'公休假排班表安排的時間休假。
四、請假批準權限
1、一般員工病事假1天以內,由分管主管批準;
2、一般員工病事假超過1天,3天以內,由前廳員工由經理批準;廚房員工由廚師長批準;員工病事假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3、前廳主管病事假,由前廳經理批準;廚房主管病事假,由廚師長批準;
4、前廳經理、行政總廚、廚師長病事假直接由總經理批準,休假前指定代理人,代行崗位職責。
5、事假連續30天以上,勸其離職。
五、違規懲罰規定
違反本制度,有下列行為者,處以以下罰款:
1、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處以5元罰款;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處以10元罰款;
3、遲到、早退1個小時以內,處以20元罰款;
4、遲到、早退超過1個小時,視為曠工半天。曠工半天,扣除本人半天工資標準的3倍;
5、病假扣除當日工資,事假扣除本人當日工資標準的2倍;
6、無故曠工1天,扣除本人1天工資標準的3倍;
7、曠工累計3次以上,除正常罰款外,公司有權進行勸退或開除處理。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請遵照執行!
員工考勤制度 14
為確保公司各部門工作有序進行,據公司經營管理生產情況,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 6 天,每天 8 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 8 點半到下午 6 點,午休為 1 個半小時 (12 : 00-13 : 30 ) 。
二、考核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 ,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 考核制度
全勤獎:每月 元,以簽到表為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 8 : 45 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 17 : 45 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 ( 不晚于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 。
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 : 8 : 45-9 : 00 上班, 17 : 45-18 : 00 下班,即遲、早退 0-15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1% ;
B : 9 : 00-9 : 15 上班, 17 : 30-17 : 45 下班,即遲到、早退 16-30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2% ;
C : 9 : 15-9 : 30 上班, 17 : 00-17 : 30 下班,即遲到 30-45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3% ;
D : 9 : 30 以后上班, 17 : 00 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在 30 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 6 天( 48 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 5 日前交至財務部。
鄭州市華豐塑鋼有限責任公司
員工考勤制度 15
1.規范員工的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通過考勤制度建立起相對穩定的工作狀態和順暢的工作流程,確保員工按時上下班,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形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和規范的工作模式。
2.實現人力資源的科學化管理。在企業規模逐漸擴大成百上千人的時候,考勤制度可以幫助公司更好的管理員工,了解員工的工作狀態,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從而讓人力資源的配置和管理更加高效、合理。
3.盤點公司運營成本。通過員工考勤制度,企業能夠了解公司的運營成本,在運營成本中逐一分析,進而通過考勤制度改進管理模式,降低成本并提高效率。
4.避免員工的違規行為。員工考勤制度能夠幫助企業及時發現和處理員工的違規行為,切實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司的形象和聲譽。
員工考勤制度 16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 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
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 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匯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員工考勤制度 17
一、目的:
為了加強考勤管理,規范員工請假和休假的行為,確保項目部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范圍:本制度規定了員工請假程序、假別、請假準核權限、請假的.記錄等內容,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所有員工
二、請休假管理制度
項目部員工無論因公私請假,都必須依照本制度獲批準后,報項目部綜合辦公室備案。
1、請假程序:必須由本人于假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注明請假種類、假期、事由等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部門領導證明后經項目經理批準,報綜合部備案。
2、較長假期必須要交接手頭工作,由分管領導交待其他員工代理,確保工作連續性,并于請假條內注明。
3、如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4、假滿回項目部后必須立即銷假,通報綜合部,并交接工作。
5、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三、請銷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當面或以書面形式向分管或項目部領導報知,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下午16.00后離開項目部第二天上午10.00前到達者由分管領導批準,屬正常出勤。
3、本項目部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開崗位,否則以曠工論處。
4、本項目部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獲準而不到崗位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 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5、本項目部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構行為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6、員工辦理續假手續必須報請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經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續假;員工假滿當天須到綜合部銷假;
7、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8、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四、獎懲辦法:
根據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項目員工執行野外施工工作制,無正常休息日;本項目部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每月正常給予每位員工休假四天(不休不補),超過者為缺勤。
1、項目部員工全年工作時期未享受任何假期的視為全勤獎。
出勤滿360天者獎800元,出勤滿350天者獎500元。
全年出勤低于350天不予獎勵,項目部領導不予獎勵。
2、項目部員工在正常工作期間,無故曠工、遲到、早退的將對其適當的批評教育外,且與年終獎掛鉤,曠工一天算十天,遲到、早退一小時算一天。
五、考勤確認規定:
本項目部采取考勤員記工制,由綜合辦公部負責考勤記錄,考勤必須嚴格、公正、實事求是地審核員工的出勤情況,每月底認真審核員工請休假原始憑證,月底經本人簽字確認后,由項目經理簽字批準交賬務部進行核算工資
六、附 則
1、本制度由項目綜合部負責解釋、補充。
2、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制度 18
一、請假制度:
1、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2、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情景,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向校長請假,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景,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簽批意見。無特殊情景,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我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4、凡請假者必須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排課。
5、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景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值日校委請假,一節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6、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均作病假論。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情景除外),團體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二、獎罰規定:
1、曠工一天扣績效考核積分5分
2、曠課一節扣績效考核積分2分,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績效考核積分1分,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論。
3、事假每一天扣積分績效考核分,病、婚、喪、產假,只記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處理。
4、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為全勤,并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評優優先研究。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簽到制,每一天兩次,第一次為上午8:00前,第二次為午時3:30后,教師到值日校委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代簽作缺勤處理。
2、值日校委按月輪換。(具體見安排表)
3、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情景,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4、考勤結果按每周統計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師對公布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5、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6、值勤人員必須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員工考勤制度 19
1、考勤點名
公司于每天早上7點50分進行點名報到,進行出勤考核。
公司員工在出勤考核時不允許有帶他人報到,不穿工裝報到,或以干活等其他理由不到者,一律按遲到曠工處理。不準涂改、故意損毀或偽造點名冊,違者將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嚴重者將被開除。
公司售后服務部下列人員或情況可免予報到
服務經理或服務經理核準免予報到者。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臨時事故,事后說明,經主管核準者。
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上班未登記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員工因公外出且當天不能返回公司時,必須在事后填寫《公務外出考勤單》。
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工資,并記警告處分一次。
員工下班提前走者,除有正當理由經主管核準、簽注外,其他按早退論處。
2、考勤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為擅離職守。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遲到超過30分鐘,或未經批準而不到崗位者,即為曠工。不到半天按曠工半天處理,不到一天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工資,當月3次以上者,記警告處分一次。
早退或擅離職守:30分鐘以上按曠工論處。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曠工:曠工一日扣底薪3日,并給予一次嚴重警告處分。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員工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崗位工資,并給予嚴重警告一次,無故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請假、休假
員工請假、休假必須按照各類“假別規定”(法定假除外)填寫申請單,并經批準。請假申請須交綜合部歸檔。假期應當按期銷假上班,未經批準超假作曠工論處。
4、請假程序
請假一天,由部門主管批準。
請假二天以上,部門主管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5、事假
員工因私事請假,應事前填寫請假單。1天,由部門總監批準;2天以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事假期間將被扣除相應天數的全部工資。
連續事假超過15天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未辦理者按曠工論處。
6、病假
員工休病假應盡可能事先請假。如無法事先請假,必須盡快致電主管或經理,上班后持有效證明補辦請假手續。病假單必須附醫院診斷證明或建議,交部門總監審批,綜合部備案。
請病假一天以內者,不需出具醫院證明,但當月連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出具當日就醫的診斷證明(私人診所無效)。
當月病假1天以內者不扣底薪;一天以上扣除病假期間相應天數底薪。
員工因病情嚴重經保險公司認可的醫院診斷必須繼續療養者,經公司研究決定可酌情給予特別病假。期限最長為一個月。
正式員工受聘后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標準為:在本企業工作五年以內的為3個月;六年至十年的.為6個月;十一年至十五年的為9個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為12個月。如特殊情況,且在公司經營中表現卓著的,可視為傷病情況延長半年至一年,但需公司研究決定后方可適當延長。
醫療期間的員工保留崗位,不享受工資。
7、法定假
員工每年享受七天法定假
元旦 1天 春節 3天 端午節 1天
五一節 1天 國慶節 1天
以上假日,如適逢周末公休,則假期可能提前或拖后,具體安排以公司通知為準。
8、年假
凡在公司工作期滿二十四個月的員工,每年可享受三天帶薪年假,以后每工作滿一年增加一天,但年假最多不超過10天(工作日)。
員工當年各類缺勤累積超過5天者,不能享受當年年假。
凡當年受警告處分的,不得享受當年年假。
年假的具體時間安排須經公司同意,原則上,當年假期當年休。對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的員工,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延期補休。
9、工傷假
凡因工受傷或死亡者,按國家勞動保護條例、勞動保險的規定辦理
由于個人違反操作規程或公司制度規定所造成的意外傷亡,責任自負,員工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傷待遇。
10、婚假
按國家規定,員工結婚可享受有以下有薪婚假:
男25周歲以下 婚假3天(含周末)
男25周歲以上 婚假5天(含周末)
女23周歲以下 婚假3天(含周末)
女23周歲以上 婚假5天(含周末)
11、喪假
根據國家規定,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時,可享有三天喪假。
員工考勤制度 20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3.1.2打卡制度
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項目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手工考勤制度
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副總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勤報表。
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記錄;
3.2加班管理
3.2.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3.2.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B、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對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一般情況下延時工作不計加班,因特殊情況經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的延時工作,可按以上標準計加班。
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因無法確定加班工時的,應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有效。《加班申請表》必須事前當月內上報有效,如遇特殊情況,也必須在一周內上報至總經理批準。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乙方自愿加班。
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補休。原則上,員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補休的,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在春節前后補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加班申請表》在各部門文員處領取,加班統計周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各部門的考勤員(文員)負責《加班申請表》的保管及加班申報。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加班前到部門考勤員(文員)處領取《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同意,主管副總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有效。填寫并履行完審批手續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管。
部門考勤員(文員)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匯總交人力資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如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未設文員,以上職能由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指定的人員履行。
3.2.4倒休
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部門考勤員確認當月的加班實際天數簽字后,交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簽批。
當月倒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
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倒休天數。
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補償。
3.3各類假期規定
3.3.1病假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鑒定,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3.2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3.3.3有薪節假日
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
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3.4婚假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6個月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3.5喪假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3.6產假與哺乳假
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
男員工可享受晚育獎勵假。
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3.7計劃生育假
計劃生育假,人工流產或節育手術的員工,根據相關計生規定,提供證明文件,給予3至15天假期。
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
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人力資源部審核,按規定批準。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3.8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3.9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報人力資源部
3.4請假制度
3.4.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3.4.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4.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4.4請假的核決權限
天數
人員1天(含)以下3天以內4天(含)以上
一般員工(固定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
部門主管(含)以上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
勞務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3.4.5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3.4.6《請假申請單》需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的,由本部門考勤員(文員)呈遞辦理《請假申請單》經審批后,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存并通知本人。當月27日前連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4.7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3.4.8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3.5缺勤規定
3.5.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50元,10分鐘以上扣款100元,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
3.5.2曠工扣款規定:
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3.6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4、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員工考勤制度 2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五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六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忙他人打卡和理解他人幫忙打卡。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七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午時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景,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景,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能夠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景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二條: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貼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景給予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制度 22
第一章:工作時間規定
第一條:全體員工每月26個工作日;每工作日時間為8小時。
第二條:具體作息時間,由公司根據季節特性制定、公布、執行。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加班,由生產部門安排。原則上公體日加班時間不超過8小時,夜班加班不超過2、5小時。
第二章:考勤辦法
第四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實行刷卡制度。考勤卡由監管員負責發放和收存。
第五條:刷卡時不得弄需作假,不得相互替代,不得為難監管員。
第六條:刷卡時間為上班前15分鐘~下班后10分鐘。超過該時間到崗員工,以持卡找分管生產經理簽
第七條:員工上班途中因交通障礙,突發性疾病等原因而無法按時到達,應先打電話向分管生產經理
第三章:請假規定
第八條:員工因私事,疾病等不能到崗上班,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后休假。除特殊原因外,不得事后補
第九條:員工請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公司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休息
第十條:員工因工傷、病假需要休息,還應出具經公司分管生產經理核實后的醫療單位證明,休息期
第十一條:車間主任批假權限為每次1小時。生產員工請假超過1小時,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分管
第四章:違章處罰規定
第十二條:
1、一次遲到、早退:10~30分鐘,扣罰10元。
2、一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扣罰30元。
第十三條:違章作業,造成人體損傷,不得享受工傷待遇,按病假處理;造成公共財產損壞,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
第十四條:曠工一天,扣罰50元。全年累計曠工達5天以上,取消年度獎金。連續曠工15天或全年累計曠工30天,給予除名。
第十五條:違反刷卡規定,每替代他人刷卡一次,扣當事人10元。
第十六條:工作期間,未經請假批準,離開廠區,參照遲到、早退處罰規定處理。
員工考勤制度 23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明紀律,使員工按時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 出勤:
① 上班時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② 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 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準,歸隊后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辭工處理,并扣發七天工資。
① 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② 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③ 請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④ 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⑤ 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 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
員工考勤制度 24
1.請假(休假):
員工請假(休假)應提前申請,并有領導批準后,方可請假(休假)。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申請(休假)者,員工本人應口頭或電話申請,由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并在3日內(請假1天由部門主管批復,2天由主管副總批復,3天以上應上報公司總經理)補辦假條手續,否則視為曠工。休假者,請告知人事助理,便于報飯。
2.遲到:未按規定時間上班的員工視為遲到。由于上班地點較遠,來回車輛接送時間較長。
①早上7:30分發車,請上班人員提前10分鐘在項目部一樓等候。
②下午倉儲維護13:00分發車,請倉儲維護部人員提前
10分在項目部一樓等候。
③下午工程部與用電維護部13:30分發車,請工程部人員與用電維護部提前10分鐘在項目部一樓等候。如以上人員有事,請提前告知,否則無車輛幫忙接送。按照遲到處理。所有人員在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后則按遲到處理,遲到2次或被主管發現警告2次者按曠工1天處理,扣除當天工資。
3.早退:
未按規定時間提早下班的員工視為早退。假如,事情提前完成或等車者,最多只可提前10分鐘下班。否則按早退處理,早退2次按曠工處理,扣除當天工資。
4.上下班簽到表:員工上下班前,請到人事助理處簽到
上下班時間。 當天簽到當天有效,所有人員漏簽不能補簽。沒有簽到者,按請假 處理。
5.加班:若遇到加班,同樣采取相應考核,視情況及個人貢獻表現 程度不同酌情給予補貼,每月評定1次。
員工考勤制度 25
一、實行人臉識別考勤的范圍
1、被考勤人員:公司所有管理人員。
2、考勤地點:公司辦公室走廊。
二、人臉識別考勤時間
正常工作日內,上班每人每天四次人臉識別考勤,具體考勤時間:上午8:00前、11:30后,下午14:00前、17:30后。
如遇上、下班時間調整,則另行通知。
三、人臉識別考勤規定
1、考勤機全天固定位置開機,被考勤人員只要上班,不論遲到與否,均須錄取面像考勤。上班后30分鐘內錄面像考勤計為遲到,超過30分鐘計為缺勤,既無面像又無請假單者計為曠工。
2、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公司錄面像考勤的,須經公司領導批準。負責考勤人員于每月1日上午9點前,將上月相關人員記錄上報至辦公室,便于匯總考核。
3、每月1日上午下班前,辦公室將上月員工上下班人臉識別考勤記錄送給公司財務科,財務科按相關規定對缺勤、曠工行為進行處罰。考勤結果將作為干部考察和年終考核考評的依據之一。
四、關于請假、出差等情況的.管理規定。
(一)請假。凡需請假不能考勤的,須提前填寫《請假審批表》。
1、請假半天以內的,須填寫《請假審批表》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留存辦公室備查。
2、請假超過1天(包括1天)的,須填寫《請假審批表》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留存辦公室備查。
(二)出差。因出差不能考勤的,須提前填寫《出差審批表》。如單位正常業務出差的,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留存辦公室備查;如開會或其它出差,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留存辦公室備查。
(三)特殊情況。因特殊情況不能考勤的,須第一時間電話報告分管領導,并補寫《請假審批表》或《出差審批表》(特殊情況包括:
1、因公突擊開會、出差、外出辦理急事等來不及辦理相關手續的;
2、因公加班至深夜致第二天不能按時上班的;
3、因處理突發問題不能按規定請假的;
4、因不可預見因素導致不能按規定請假的等)。
五、獎懲辦法
遲到或早退的罰款10元/次,曠工罰款100元/天,工作日中午未經批準喝酒的罰款200元/次,在公司全體管理人員大會上檢討,并降低年終獎金系數。每月全勤的給予一定獎勵。
員工考勤制度 26
一、為強化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需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光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前,須經本部門或科室負責人同意。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四、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3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并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10天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其次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五、工作時光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談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背者依據安環考核落實。
六、員工考勤,應由主任舉行統計,并在月底由指紋、門禁舉行核對。如員工出勤,未舉行指紋打卡,但存在門禁打卡,不予處罰;如存在指紋打卡,但無門禁打卡的,應舉行天天20元處罰;如既無門禁打卡,也無指紋打卡的,按當日無出勤處理(記為日工的,扣除日工;記為產量出勤的,扣除當日產量工資)
七、員工考勤,舉行雙份考勤,缺一不行,員工應該自覺遵守。一旦發生錯漏的,依據第六條舉行處罰。
八、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舉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仔細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落實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普通員工至高層管理。
員工考勤制度 27
為進一步提高員工考勤制度的規范性和執行性,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建立評估體系,以確保制度始終保持有效性。
1.審核制度執行情況。企業應當經常對員工考勤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審核,并進行規范管理,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和漏洞。
2.搜集員工的反饋意見。員工對于考勤制度的滿意度和可行性具有不同的看法和建議,企業可以通過問卷調查、個人面談等形式,搜集員工對于制度的反饋意見。
3.評估制度執行情況。企業可以通過制度執行情況的評估,在制度出現偏差或漏洞等情況下,及時進行調整和改進。
總之,員工考勤制度是企業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環。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員工需求,規定適合自身的考勤制度,并建立相應的評估體系,保證制度執行的有效性。只有規范員工考勤制度,才能保證員工的工作紀律、企業的正常運營和順暢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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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人員應按照學校的要求按時上班,統一時間下班。工作時間均應在工作崗位,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離崗。有事離校須請假。
二、凡學校要求教職工參加的`會議、集會和活動,均屬考勤范圍,如出現無故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的,均作遲到一次處理。有事不能參加的須請假。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的均應請假。批條的權限:半天以內向生產組長請假;半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請假的,事后應充分說明理由補假,否則按礦工處理。
四、考勤結果處理:
遲到(早退或離崗)在5分鐘內扣款5元;5分鐘以上每分鐘加扣0.5元,一天累計60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扣工資30元。特殊情況需向食堂管理人員請假,每月請假一天扣工資15元(廚師及司爐工25元),二天累計扣40元(廚師及司爐工60元),三天以上每天按月薪的二十分之一扣款,當月獎金按日平均扣除。
第一條飯店賓館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的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飯店賓館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三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四條飯店賓館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五條所有員工須先到飯店賓館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六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八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九條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第十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飯店賓館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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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公司所有員工一律嚴格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打卡。所有員工外出前要提前填寫《外出申請單》或《出差申請單》,部門員工由部門經理簽字,部門經理由主管副總簽字,上述申請單均需提前一天填寫,在次月1日(含1日)之前遞交人力資源部,在次月1日(含1日)前沒有接到各種申請單的,人力資源部不再向本人索要,直接按照當月打卡標準計算考勤。對部門員工違反本規定的,每6個月累計一次,記載在員工半年考核表中。
第2條 對忘記打卡的員工,按照審批程序當天填寫《忘打卡說明》,于次月1日(含1日)之前將《忘打卡說明》遞交人力資源部,并在當月薪資中扣款20元/每次,如在當月累計3次以上者,在當月薪資中扣款30元/每次。
第3條 員工在上班時間5分鐘之內遲到的。,不計遲到。遲到時間規定在35分鐘之內,每遲到5分鐘(不足5分鐘的以5分鐘計)罰款5元,直至罰款30元。遲到35分至1小時按曠工0.5日罰款,遲到1小時以上至2小時按曠工1日罰款,遲到2小時以上按曠工2日罰款。嚴禁找其他借口避免遲到罰款,一經發現將從重處罰。
第4條 員工在下班之前提前離崗的,按早退計算,每早退10分鐘(不足10分鐘的以10分鐘計)按曠工1日罰款。
第5條 對各銷售部門辦事處員工的考勤,由銷售助理嚴格按照每天日志、月考勤匯總、出差天數詳細統計后遞交人力資源部。若辦事處經理對本部門員工(或合并辦公員工)的 每天日志、月考勤匯總、出差天數記載不全或記載重復、有誤、作弊的,部門經理負連帶 責任,每出現一次在對部門經理的考核分中減5分。
第6條 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員工請假的審批權限為1日(含)之內,超過1日以上的,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審批流程報批,每月最多3次,嚴禁部門經理為本部門員工分多次、連續日期的簽批在權限之內的請假單。請假需提前申請,當日請假無效,病假除外,部門經理的考核分中每次減5分。 若請病假需提供北京市定點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
第7條 公司只有生產部門員工加班有加班費,并按照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嚴禁生產人員下夜班時連續上白班,如有緊急情況需要員工連續上班的,要有本部門組長詳細填寫原因,報部門經理和主管總工程師簽字。生產部門員工的平日加班,要有員工所在的.小組 長填寫加班內容、理由、簽字后報部門經理簽字;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報部門經理和總工程師簽字。如需調修需提前申請,當日申請無效。
第8條 除生產部門以外的其他所有員工利用非上班時間工作沒有加班費,沒有調休(參加招聘會除外)。若技術人員經總工程師的準許,需要節假日或休息日加班的,可計加班費或調休。如需調修需提前申請,當日申請無效。
第9條 若公司員工(或各辦事處員工來公司總部的)在上班時間聊天、看報、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睡覺、查閱與公司業務無關網頁的,被發現者在當月扣薪50元/次,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每發現一次在對部門經理的考核分中減8分。
第10條 以上補充規定與《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標準執行。
第11條 各銷售部門分管的辦事處由部門經理負責轉達本規定內容。
第12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本規定的解釋。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員工考勤制度 30
第一條為避免公司員工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以參照執行,也可以另行規定。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30,每周六、周日不上班。總經理辦公室應另行通知,因季節變化需要調整工作時間。
第四條工作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達班級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提前30分鐘內退休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五條公司員工上下班打卡登記。
第六條公司員工上下班需要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表他人或者代表他人打卡。違反本條規定的,委托人和被代理人應當記過。
第七條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向值班領導報告員工出勤情況。值班領導應向勞資部報告,勞資部應填寫員工考核表,并頒發全勤獎。
第八條員工在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簽證批準,違者按遲到或曠工。
第九條員工外出工作前,應當向本部門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人)申報外出原因和返回公司的時間,否則應當辦理私事。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的,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三次的,扣發全勤獎1/2,達到五次的,扣發全勤獎,給予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天的,扣發當月全勤獎,給予警告;當月累計曠工三天的,扣除當月工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一周以上的,除名。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必須提前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經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經主管領導批準;高級管理人員出差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緊急情況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必須在董事長秘書處備案。到達出差地點后,應及時與公司聯系。出差人員出差前必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報勞動工資部備案。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的,不予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人員獲得全勤獎金。
員工考勤制度 31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作息時間
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樂捐10元劃入水果基金: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五、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六、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七、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八、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員工考勤制度 32
為加強員工的管理,保證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以供大家共同遵守。
一、打卡制度物業公司全體員工一律實行早晚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必須由員工本人執行,嚴禁代打卡。發現代打卡者每次罰款一百元;漏打卡者須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漏打、遲到、早退者每次罰款五元;
二、請銷假制度按照物業公司制定的管理規定,實行固定公休日休息,如臨時有事則須事先填寫請假單,經總經理審核后,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1、事假:部門經理有權給予本部門員工一天以內的假期,超過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須報請總經理,三天以上則需請示執行董事,經批準后方可休息,否則視為曠工;
2、病假:員工因病無法工作,須電話請示本部門經理,并在上班時交付醫院開具的診斷書;超過一天以上或三天以內的,由主管領導匯報總經理,超過三天的須報經執行董事批準;
3、住院:員工因病需住院治療,須出具住院通知書原件后將復印后送交主管部門領導,并由主管部門領導向上級匯報,同時報辦公室存檔。
4、臨時外出:員工在工作時間臨時外出,須請示本部門經理同意后,并在辦公室公示板上標明外出時間、處理事項及返回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5、請假:除因病無法工作之外,均應于請假前處理好手中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安排,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6、調休:員工申請變更休息日須提前填寫調休申請單,獲批準后方可調休。
員工考勤制度 33
一、凡本院員工由本人根據實際上、下班時間打卡記錄考勤。醫務人員交接班提前15分鐘進行。
二、如有特殊情況遲到、早退或缺勤,應及時向組長講明原因并請假,經組長認可后,由組長在考勤卡上簽字。嚴禁由他人替代打卡;嚴禁在考勤卡上自行書寫或涂改上、下班時間。
三、因故離開工作崗位必須事先向組長請假;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三天以內由業務組長批準,三天以上由業務組長批準后報院長審批;業務組長休假由院長審批。
五、職工探親假必須服從工作需要安排使用。享受探親假的職工其探親假原則上一次用完,個別經領導批準的也可以分兩次使用,路程假和路費只給一次。
六、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一次性休完;產假由公司計生辦開“證明”。
七、病假由醫生開“病休證明”;因病情需要轉院治療時,憑醫生開轉診證明及治療手冊辦理病假手續。
八、各類假期超過1月以上,取消年假;如請假前年假已休完,第二年取消年假。
九、各種假期不得轉讓互借。按公假待遇的'休假不得轉為串休。
十、各類假期及具體待遇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手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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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1、目的:為加強員工勞動紀律,保證員工合法勞動權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我司《員工手冊》制訂此制度。
2、適用范圍:除特別規定外,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執行:公司各項考勤管理工作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若有未詳盡規定之事項,按補充條例或實施細則辦理。
二、工作時間。
1、辦公區工作時間:
1.1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8:30--17:00,中午12:0014:00為午休時間。
1.2公司實施六天工作日,每周日為公休日。
1.3店面工作時間、考勤規定、假期方案可由各分店自行制定,并報公司人事培訓部備案。
三、考勤相關規定。
1、考勤方式:
1.1全體員工采取打錄指紋的方式考勤,員工上班、下班、加班必須打錄指紋。
1.2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包括出差),必須填寫《員工公出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外出。下班前未能按時回公司考勤者需在次日填寫《考勤說明單》。
1.3每月月末由人事培訓部負責統計全月出勤情況,制作《月度考勤情況統計表》提交財務部,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獎罰處理。
2、考勤范圍:
公司除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批準的執行特定工作的員工外均須考勤。
3、遲到、早退、曠工:
3.1遲到:上班遲到3分鐘以內者,不以遲到論處,但每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者,從第四次開始,前三才也以遲到論處;上班遲到3分鐘(含)至30分鐘以內者,按遲到處。
3.2早退:
3.2.1提前下班30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處。
3.2.2如下班時間未打錄指紋、且未出具由部門負責人批準的《考勤說明單》,則視同早退。
3.3曠工:下列情況之一均屬曠工
3.3.1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未獲批準、請假期滿未續假、續假未獲批準及其他未交人事培訓部備案的缺勤按曠工處理。
3.3.2遲到超過30分鐘(含)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3.3早退超過30分鐘(含)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3.3.4未打錄指紋的規定: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打錄指紋的,須于當日或次日向人事培訓部遞交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的《考勤說明單》,過期補單視同無效;如上班時間未打錄指紋、且未出具由部門負責人批準的《考勤說明單》,則視同曠工半日。
4、考勤違紀處罰:
4.1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曠工半日每次罰款50元,曠工1日罰款100元。
4.2員工連續曠工2天視同自動離職處理,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4.3員工累計曠工2日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4.4員工累計曠工超過2日,公司做開除處理。
4.5罰款由財務部在每月工資中扣除。
4.6正常工作時間內人事培訓部隨時有權進行考勤抽查,如發現員工無請假外出或有正當理由外出但未在人事培訓部做相關登記,視同曠工1日;如每月部門出現3次上述情況的,在部門負責人的當月工資中扣除100元。
5、加班:
5.1公司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分內工作,一旦發生加班,公司盡量安排員工補休。
5.2周一至周六加班計算:從當日18:00起開始計算加班,加班以半小時為基數計算。
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計算:從上班打錄指紋開始考勤,至下班打錄指紋為加班結束。
5.3加班前應填寫《加班申請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遇特殊情況臨時決定加班的,則需在加班后的次日填寫《加班申請單》,否則不視為加班。
6、補休:
7.1員工發生加班,補休一般應在加班一個月內完成。
7.2員工補休前需填寫《補休申請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補休,否則未上班時間以曠工論處。遇特殊情況臨時決定補休的,則須在補休后的次日填寫《補休申請單》,否則未上班時間以曠工論處。
7.3如補休半天或幾小時,員工在到達公司上班時,仍需照常打指紋考勤。
7.4補休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和獎金。
7、特定部門和員工的考勤:
因工作特殊性,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的特定部門和員工可根據工作需要靈活處理考勤,如在特定時間內連續加班的品牌策劃部員工、財務部部分員工等。
四、休假相關規定
1、正常休假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合理安排員工每月正常休假,如當日因公事未能休假的員工,公司將為其安排補休。
2、法定假期
員工享有國家法定假期(如元旦、春節、國慶、五一等),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期上班,將按法律規定計算、發放加班工資。
3、其它主要假期
3.1病假
3.1.1因身體健康問題不能正常工作的員工,可申請病假。
3.1.2員工可用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當天由同事代為辦理請假手續。凡請病假者須于原定上班日之前或者上班時間二十分鐘內,親自致電部門負責人,否則以曠工論處。如因重病不能親自打電話者,可由家人或其他同事代為請假。
3.1.3病假一次超過兩日須有區級以上醫療部門的證明,否則以事假處。
3.1.4病假工資扣除標準是4元/小時。
3.1.5病假合同年度全年累計超過15日者,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3.2婚假
3.2.1員工可憑《結婚證》享有七天有薪婚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2.2員工休婚假應提前一個月申請。
3.3生育假、流產假、陪產假
3.3.1女員工生育,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政策,手續齊全者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享受九十天有薪產假,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3.2女職員流產,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享受七天有薪流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3.3在公司服務滿三個月以上且已轉正的男員工,如因妻子生育,可享受十天的陪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4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喪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5工傷假
員工因工作受傷,必須在受傷當日持本人書面事故報告(傷情嚴重的,可由部門辦理),經副總裁以上領導認可,報人事培訓部備案;工傷假必須有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休假證明;()如因違章操作造成傷害,不能出勤者,按事假處理,并根據情節追究相關責任人;工傷假期間員工工資發放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6年假
3.6.1公司員工可按在公司服務的工齡時間享受有薪年假,具體見下表:
累計服務年限(自入職之日計算)
有薪假天數
滿一年不滿十年
五天
滿十年不滿二十年
十天
二十年及以上
十五天
3.6.2員工休年假須提前五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董事長審批方可休假;
3.6.3主管以上員工休年假必須提前七天將書面申請送交董事長審批;
3.6.4休年假的時間原則上安排在經營淡季。
3.6.5年假應在當年休完,當年不休,第二年不予累計。
3.6.6年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7事假
3.7.1除以上幾類假期外,員工需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事假以部門領導批準時間為準。
3.7.2員工請事假需提前五天填寫《請假申請單》,并需得到部門領導及上級領導批準。如因突發事情不能預先申請,員工應于請假之日上班時間20分鐘之內親自打電話向部門領導或上級領導請假,并于當天由同事代為填寫《請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
3.7.3員工請事假一次不應超過2天,全月累計不應超過4天,合同年度全年累計不應超過15天。如超過此限,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特殊情況報副總裁以上領導批準。
3.7.4員工請事假期間工資扣除標準是8元/小時。
4、分批休假
有薪假期原則上應一次休完,特殊情況需要分批休假者,需將詳細理由報部門領導或上級領導審批。
5、假期的審批
法定節假、工傷假無須申請;其他福利假及事假、病假的申請,員工應事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附上相關證明,再按審批權限逐級上報,請假三日以上(含),應報董事長或其授權的公司領導批準。經批準后報人事培訓部備案方可執行。
五、附則
1、執行: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本公司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2、職權:本制度由公司人事培訓部負責修改、解釋,并監督實施。
注:全額工資是指基本工資、技術工資、工齡工資、崗位津貼、和相對固定的績效獎金(如辦公區員工的績效獎金)的總和。
員工考勤制度 35
1運行
1.1由技術科編制公司各產品的工藝規程,并由各車間部門根據工藝規程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1.2變更或修正工藝指標,必須有技術科書面下達的文件,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藝紀律,不得擅自改變工藝指標。
1.3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頒發的《操作工的六嚴格》規定,不得擅自離開自己的崗位。
1.4裝置的安全附件和聯鎖不得隨意拆棄和解除,聲、光報敬等信號不得隨意切斷。
1.5在現場巡回檢查時,不準踩踏管道、閥門、電線、電纜架及各種儀表管線等設施,去危險部位檢查,必須有人監護。
1.6嚴格安全紀律,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操作崗位和動用生產設備、設施、工具。
1.7正確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緊急情況下,可以先處理后報告(包括停止一切檢修作業,通知無關人員撤離現場等)。
1.8在工藝過程或機電設備處在異常狀態時,不準隨意進行交接班,嚴格執行各車間部門制訂的交接班制度。
2開車
2.1開車前檢查并確認水、電、汽(氣)必須符合開車要求,各種原料、材料、輔助材料的供應必須齊備、合格。投料前必須進行分析驗證,并有詳細記錄。
2.2檢查閥門開閉狀態及盲板抽加情況,保證裝置流程暢通,各咱機電設備及電氣儀表等均應處在完好狀態。
2.3保溫、保壓及洗凈的設備要符合開車要求,必要時應重新置換、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2.4安全、消防設施完好,通訊聯絡暢通,危險性較大的'生產裝置開車,應通知生產、調度、動力、設備、儀表、安全及醫療衛生部門的人員到場。
2.5開車時無關人員不準進入現場,必要時停止一切檢修作業。
2.6各種條件具備后開車,開車過程中要加強有關崗位之間的聯絡,嚴格按開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嚴格遵守升降溫、升降壓和加減負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2.7開車過程中要嚴密注意工藝的變化和設備運行的情況,加強與有關崗位和部門的聯系,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處理,情況緊急時應中止開車,嚴禁強行開車。
3停車
3.1由技術科編制停車方案,正常停車必須按停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用于緊急處理的自動停車聯鎖裝置,不應用于正常停車;加強與有關崗位和部門的聯系。
3.2系統降壓、降溫必須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壓后低壓的順序進行。凡需保壓、保溫的設備(容器)等,停車后要按時記錄壓力、溫度的變化。
3.3大型傳動設備的停車,必須先停主機、后停輔機。
3.4設備(容器)卸壓時,要嚴密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險化學物品的排放和散發,防止造成事故。
3.5冬季停車后,要采取防凍保溫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線、閥門、疏水器和保溫伴管的情況,防止凍壞。
4緊急處理
4.1發現或發生緊急情況,必須先盡最大努力作出妥善處理,同時向車間、生產高度報告,必要時,先處理后報告。
4.2工藝及機電設備等發生異常情況時,應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關崗位協調處理,必要時,按步驟緊急停車。
4.3發生停電、停水、停氣(汽)時,必須采取措施,防止系統超溫、超壓、跑料、泄漏及機電設備的損壞。
4.4發生爆炸、著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時,應首先切斷氣(物料)源和電源,同時盡快通知相關崗位并向上級報告,并按公司《滅火和緊急疏散預案》(AH01/24)執行)
員工考勤制度 36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需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光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歇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支配,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進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支配,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支配。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光開頭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其次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光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談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背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與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需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光內未到或早退的,根據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與的,視為曠工,根據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需憑有關證實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打算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天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天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根據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舉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仔細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選資歷。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普通員工至部門經理。
員工考勤制度 37
為加強教師考勤制度管理,確保教學工作時間,完成好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管理水平,根據學校實際及參照有關規定,制定學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表,模范遵守學校考勤工作制度,每學期滿勤教師無遲到、無早退,獎每位教師元。(包含月全勤獎)
2、學校準予教師請假。病事假一律由本人親自請假,不能捎假(特殊情景除外)每一天7:20之前為請假截止時間,未請假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遲到教師按時簽到,上午8:00點和午時2:00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處理。
3、病假、事假、曠工、遲到、早退、臨時假扣款標準:病假每一天扣款元;事假每一天元;曠工每一天元;遲到、早退一節課以內扣款元。簽到后請病、事假沒有完成當日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其簽到無效,按病、事假處理,教師不得提前簽退,一經發現給予元的處罰,(陪同上級檢查領導除外),教師出現重大疾病特殊處理,以診斷或住院證明為準。教師上班期間禁止飲酒應對學生。
4、實行簽到簽退,每一天上下班簽到簽退時間要準確,禁止教師找他人簽到或簽退,若教師代簽到出現教學空堂或沒有到校工作,罰代簽教師元,罰被簽到教師元,簽到完畢后即回自我的工作崗位,禁止教師在簽到場所內久坐閑談影響他人辦公。
5、教師請假要求:教師病、事假必須經校長批假(校長不在可由主任批假),請假期滿,如需要繼續請假要提前續假,必須經校長批假,超假天數按曠工處理。長期病假(指一周以上)必須持有真實可靠的縣醫院以上的`醫療診斷證明,弄虛作假的教師一經查出按曠職處理。
6、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實施上班時間內查崗制度,教師要高度樹立學校形象,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外出學校。如若有事外出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到教導處填寫“教師工作時間流動情景記錄表”,寫清外出的原因、離校時間和回到學校的時間,限時2小時。對外出不請假者、超時者、不在工作崗位和下班時仍不返校者一經查出每次給予元的處罰。主管考勤領導要做好臨時請假的記錄工作。
7、教師婚假一周,產假按法定正常婚齡三個月,小產假按規定15天,婚假產假含節假休息時間,男教師不享受產假休息待遇。(只準假三天)
8、教師子女結婚準假三天不扣款,但不算全勤,其他親屬結婚一律按事假處理,教師喪假三天,不扣款,但必須是教師夫婦的雙方老人或直系親屬,否則其它喪事按事假處理,喪事含節假休息日。
9、給孩子送奶的女教師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景下按固定時間送,上午時一次,要嚴格遵守學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時1小時,不得去而不回影響工作,否則一經查出按早退等要求處理,特殊情景要跟教導處請假,教導處做好記錄。
10、教師每月給臨時假,累計時間不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以上的按累計時間做事假處理。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教師給30分鐘的時間(指幼兒園學生)。
11、教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影視教育、團體活動要及時出勤,缺席每次給予元的罰款。領導及教師外出參觀、學習、考試、開會等,要按領導所批假或派出天數內及時返校,不按時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數予以曠工論處,學校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12、有事要請假,不得先斬后奏,請假要真是可靠,跟領導說明原因,如若出現以病假充當事假或以請病假從事非正常的個人經濟等活動欺騙學校,一經查出所請假的天數按曠職處理,禁止教師影響工作幫忙其他單位處理事務,如若處理須經校長同意。
13、全學年病、事假超過10天以上者,不能作為本年度的評優對象,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只能作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處理,其獎勵資金不給本人,全學年無故曠職累計超過2天以上者也視為年度考核不合格對象,學校不予以安排教育教學工作,學校將上報教育局,由局里處理。
14、學校幾位后勤人員由于工作性質決定,暫不做考勤。
15、主管考勤的領導要及時做好每月的教師統計工作,一式兩份,一份上報校長室審核,一份存檔。
員工考勤制度 38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按照集團公司的實際狀況,制定本考勤制度,全體職工應嚴格遵守。
第一條:集團公司的正常工作時光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天天上、下班職工必需在指定地點簽到。
其次條: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負責,各部室負責人對本部室平時的考勤工作負責。
第三條:各部室負責人要嚴格掌控本部職工的出、缺勤、公務出差及工作時光離崗等狀況,堅持按日考勤,并將出勤結果作為考核及評選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四條:職工在工作時光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喝酒、睡覺及閑話談天,不許攜帶小孩上班,不得無故離崗、串崗,不允許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職工每月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獎金30%,二次扣發當月獎金50%,三次以上取消當月獎金。
第五條:普通狀況職工加班倡導奉獻,加班者可支配換休。換休限期普通在三個月內。超過三個月無效。
第六條:若需要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負責人請示總經理,獲得批準后方可報加班,同時報人事部,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否則不予支付加班費。
第七條:職工因事請假應填寫請假條,經領導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審批權限:中層以下人員請事假二天以內需本部室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經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人事教導部備查。部室領導正職請假(出差),由總經理審批,副職請假(出差)需經正職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批,然后交人事教導部備查。職工有急事請假應盡快通知單位,事后補辦請假手續。無故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職工請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內工資、獎金照發,三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中層下以人員因病休假需持醫生的診斷書向部室領導請假,急診應在最短內通知單位,并于上班后補辦請假手續。部室領導正職向總經理請假,副職向主管經理請假。病休延續三天以上(含三天)獎金發50%/月,病休兩周以上扣發當月獎金。
職工延續病休超過六個月按國家規定發給生活費,上班時須持健康證實。
第十條: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給喪假三天(直第親屬包括夫妻雙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親屬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強路途假,來回路費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資照發。
第十一條:生育假按照規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為150天。晚育的男職工給護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節假日和星期日在內)。
女職工哺乳時光按有關規定落實。
第十二條:職工休探親假及婚假國家有關規定落實。
第十三條:職工參與各種文化學習,經公司領導批準的其占用的工作時光經請假后可按出勤處理。
本制度如與上級規定發生抵觸,按上級規定落實。
員工考勤制度 39
為確保公司各部門工作有序進行,據公司經營管理生產情況,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 6 天,每天 8 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 8 點半到下午 6 點,午休為 1 個半小時 (12 : 00-13 : 30 ) 。
二、考核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 ,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 考核制度
全勤獎:每月 元,以簽到表為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 8 : 45 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 17 : 45 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 ( 不晚于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 。
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 : 8 : 45-9 : 00 上班, 17 : 45-18 : 00 下班,即遲、早退 0-15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1% ;
B : 9 : 00-9 : 15 上班, 17 : 30-17 : 45 下班,即遲到、早退 16-30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2% ;
C : 9 : 15-9 : 30 上班, 17 : 00-17 : 30 下班,即遲到 30-45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3% ;
D : 9 : 30 以后上班, 17 : 00 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在 30 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 6 天( 48 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 5 日前交至財務部。
員工考勤制度 4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考勤管理工作,改進工作作 風,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
第三條 考勤對象為公司全體正式員工, 以及勞務派遣、 臨時借用等編外用工人員。
第四條 考勤工作堅持分級負責制。
綜合部是公司考勤 工作的歸口主管部門;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考勤具體管理工作。
第五條 公司成立考勤考核工作組,由公司主要領導任 組長,紀委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公司級領導任副組長, 綜合部、政工部和安健環部部門相關人員作為考勤考核工作 組成員,共同配合開展工作。
各部門成立由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考勤工作小組。
第六條 各部門設一名兼職考勤員,負責本部門的日常 考勤工作,掌握本部門員工出勤情況及編外用工人員到崗情 況,接受本部門人員請銷假手續,定期上報考勤情況,建立 和維護本部門員工的考勤檔案。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七條 考勤工作是公司加強管理工作的基礎,是嚴肅 勞動紀律、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公司 全體員工應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
第八條 公司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夏季:上午:8 :00 時-12:00 時 下午:14:30 時-18:10 時 冬季:上午:8 :00 時-12:00 時 下午:14:00 時-17:40 時 夏季、冬季作息時間分別從每年 5 月 1 日、10 月 1 日自 行調整,不再另行通知。
第九條 員工于上班時間后出勤者即為遲到。
員工于下班前,未經批準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十條 遲到、 早退分為三類情況進行考核:
(一) 遲到、 早退時間在 10 分鐘以內的,為第一類;
(二)遲到、早退時 間在 10--30 分鐘以內的。,為第二類;
(三)遲到、早退時間 超過 30 分鐘的,為第三類。
第一類遲到、早退 1 次者,進 行批評教育,第一類遲到、早退 2 次者,進行警告;第一類 遲到、 早退 3 次者和第二類遲到、 早退 1 次者, 處罰 100 元; 第三類遲到、早退 1 次者,處罰 200 元。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 班時間在本部門實行簽到制。
(一)因公出差填寫《出差申請單》 ,經核準者。
(二)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三)臨時事項,事后說明事由,經核準者。
第十二條 考勤實行日考勤月上報的考勤辦法,重點考 核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十三條 各部門兼職考勤員每天要及時準確地記錄本 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妥善保管好各種休假憑證。
每月 25 日前將匯總后的考勤結果以書面的形式上報綜合部。
第十四條 考勤考核工作組每半年以不同方式組織對各 部門考勤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同時不定期進行抽查。
各 部門每季度對本部門考勤執行情況進行一次自查,及時糾正 考勤工作中的問題。
以便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制度。
第三章 請銷假第十五條 請假種類一般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 生育節育假、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
員工申請各 類請假,均需事先履行請假手續。
第十六條 履行請假手續須事先填寫《公司員工請假審 批表》 ,然后按相關領導審批權限分別進行簽批。
最后報送 綜合部進行請假條件審核并備存。
請假手續副本由本部門兼 職考勤員留存。
第十七條 如遇特殊原因未能在休假前履行請假審批手 續的,員工本人應利用各種通訊方式于當天口頭向對應批假 領導申請。
事后要及時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并說明理由,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八條 員工申請事假、病假,須按以下程序及權限 審批:
(一)公司一般員工請假 2 天及以內的,由部門部長批 準; 3 天及以上的, 經部門部長同意并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二)公司中層副職領導請假 1 天的,經本部門部長同 意并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公司中層副職領導請假 2 天及以 上、中層正職領導及副總師請假 1 天的,經公司分管領導同 意,行政報公司總經理批準,黨群報公司黨委書記批準,并 報綜合部備查。
(三)公司級領導外出請假需報董事長批準。
第十九條 員工申請工傷假、 生育節育假、 婚假、 喪假、 探親假、年休假等法定休假,須按以下程序及權限審批: 一般員工請假, 需本部門部長批準; 中層副職領導請假, 經本部門部長同意并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中層正職領導及 副總師請假,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行政正職報公司總經理 批準,黨群正職報公司黨委書記批準。
第二十條 員工假滿,應向準假領導銷假,同時告知本 部門兼職考勤員,并在考勤系統中銷假。
逾期不歸又無正當 理由的,視為曠工。
第二十一條 各類假期標準及待遇,依據公司人事管理 制度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公務出差
第二十二條 任何公務出差人員,事前都要履行公務出 差審批手續。
第二十三條 公務出差均按以下程序及權限審批:
(一)一般員工:國內各類公務出差一周及以內的,需 經本部門部長批準;超過一周的,需由本部門部長同意并報 分管領導批準。
(二)中層副職以上領導:國內各類公務出差,需經分 管領導同意,并報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
同時報綜合部 備查。
第二十四條 持公務護照出國的一般員工,需經本部門 部長同意,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中層副職及以上領導,需經 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并報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
同時報 綜合部備查。
第二十五條 持因私護照出國的.,到綜合部填寫《公司 出入境簽批單》 ,待有關領導簽批后,由綜合部出具出入境 有關證明材料和簽章公安部門出入境審批表。
第二十六條 公務出差人員履行請假手續后,需將最終 請假情況(包括公出時間) ,告知本部門兼職考勤員做考勤 備查記錄,并在公務出差結束后向準假領導銷假,并告知本 部門兼職考勤員。
第五章值班紀律
第二十七條 公司領導值班由綜合部統一安排;各部門 安排的值班按月報綜合部。
第二十八條 自覺遵守交接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按值班要求執行。
第二十九條 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二)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應按照及時、準確、保密的 原則,妥善處理接收的文件、報告、請示、批示、電話、傳 真、信函、請柬等,并將辦理情況做好記錄。
(三)對突發、重大緊急情況的信息報告,值班人員要 認真分析研判,及時報告,跟蹤掌握信息,并根據公司領導 的指示,做好后續安排工作。
(四)認真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交班人員應按要求認真 填寫《值班日志》 。
接班人員應認真檢查現場值班室各項辦 公設備是否齊全完整并運行良好,若有問題應由交班人員解 釋清楚,并及時處理,不得影響工作使用。
(五)需要接班人員繼續處理的事項必須交接清楚,了 解每項工作的處理情況,并認真查看待處理文件夾中的內容, 做到情況明、內容清、心中有數。
如果由于交班人員漏交或 未交接清楚而出現問題,責任由交班人員承擔。
(六)違反以上規定者,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 200—600 元處罰。
第三十條 值班考勤由綜合部統一負責。
考勤結果,包 括對考勤問題的處理意見,每月匯總一次。
第六章會議(活動)考勤制度
第三十一條 公司員工在出席公司組織召開的重要會議 (活動) ,以及在重要工作日期間,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參加會議(活動)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參加會議(活動)應按公司會議要求著裝。
(三)會議要求本人參加的,一般不得找其他人代替。
(四)會議期間手機應關閉或靜音,不得在會場接、打 手機。
(五)會議期間應注意會場紀律。
(六)參加各種活動,要自覺遵守各項活動要求,服從 指揮,不得我行我素,各行其是。
(七) 違反以上規定者, 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 200 —600 元處罰。
第三十二條 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活動)時,要向會議 (活動)組織部門及相關領導履行請假手續。
第七章 員工行為規范
第三十三條 公司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 不準遲到早退。
第三十四條 進入生產區域的員工,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佩戴胸卡,戴好安全帽,穿著工裝,安全帽佩戴 規范,胸卡一律佩掛在胸前,不可隨意佩帶,以保證胸卡佩 戴的一致性和嚴肅性。
(二)胸卡僅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因此 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員工進出生產區域須主動出示胸卡,并有義務接 受保安人員的檢查,保安有權阻止不佩戴胸卡的員工進出生 產區域,安檢人員對安全帽的佩戴有監督處罰權。
(四)胸卡由個人妥善保管,持卡人要愛惜使用,不得 隨意涂改和損壞。丟失胸卡者需到綜合部申請補辦胸卡,補 辦費用由個人承擔。
(五)進入生產區域要統一著工裝,嚴格按照安全規范 著裝,不符合者嚴禁進入。
(六)外委單位人員進出生產區域的安全帽、胸卡的佩 戴、工裝的穿著與本公司員工要求一致,只區別于著各單位 規定的工裝,同時到綜合部備案工裝款式,以便檢查。
第三十五條 工作期間,公司員工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認真執行公司保密規定,涉及公司機密的文件和 電子數據不得隨意拷取和外泄。
(二)對來訪人員要熱情接待,對提出的問題要認真及 時地給予解答和辦理,不得拖延不辦。
(三)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隨意拉接電氣線路。
(五)保持辦公區域安靜,不得大聲喧嘩。接打電話聲 音要適中, 不能影響他人工作。更不得在工作時間串崗聊天。
(六)保持辦公環境衛生,保證工位整潔,不準亂扔雜 物、或亂堆亂放物品。
(七)乘坐電梯要禮讓,并保持電梯內安靜,不得談論 有關公司機密事情。
(八) 不得攜帶小孩到工作現場或工作時間帶至辦公室。
(九)嚴格執行公司禁酒令,嚴禁員工著工裝在公共場 所就餐。
(十)公司員工應按要求穿戴,做到著裝整潔,不準將 工裝轉借他人。
(十一)進出生產區域嚴格執行現場管理規定。
(十二)實行倒班的員工,必須按規定的時間,認真交 接班,嚴禁擅自串班(崗)。如遇到下一班未按時接班,上 一班應堅守崗位,并將情況報告有關領導予以解決。
(十三)違反以上規定者,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 200—600 元處罰。
第三十六條 公司員工應廉潔自律,認真遵守廉政建設 各項有關規定,不得有失職和瀆職行為。
第八章 考核與處罰
第三十七條 值班工作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嚴肅處理。
(一)無正當理由交接班期間脫崗的。
(二)沒有及時處理相關事項,致使工作延誤,造成不 良影響的。
(三)交班人員漏交或未交接清楚而出現問題的。
(四)飲酒后到崗值班,或在值班期間飲酒的。
第三十八條 凡中層領導違反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一條、 第三十五條規定者,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處罰,其處罰 額度為普通員工的 3—5 倍。
第三十九條 未按時報送 《公司勞動紀律考核單》 和 《編 外用工人員到崗情況統計表》的或瞞報虛報的,要對部門負 責人及兼職考勤員予以考核。
第四十條 考勤考核工作組每半年對各部門考勤管理工 作進行一次評定,對于認真嚴格開展考勤管理工作的部門及 兼職考勤員,由考勤考核工作組提報嘉獎意見,經總經理批 準后執行。
第四十一條 對外委單位人員, 首次違反本辦法條款的, 由用人部門給予提示和警告;兩次違反本規定條款的,由用 人部門責成外委單位更換工作人員。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 各部門部長是保證所屬員工,以及本部門編外用工人員遵守本制度和考勤管理規定的第一責任人,發 現本部門在職員工和編外用工人員有不當行為時,應及時批 評教育;對屢教不改,嚴重違反規定的,依據有關規定提出 處理意見, 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 報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組 (含 工會部門)研究處理。
第四十三條 當本部門兼職考勤員更換時,應及時報綜 合部備案。
第四十四條 公司員工對公司處罰有異議的,應于處罰 決定后 7 日內向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組提出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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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具體工作時間如下:
上午8:30-11:45中午11:45-12:45 (午餐) 下午12:45-17:30
二、考勤登記管理辦法
1.所有員工必須打卡;每日考勤打卡有效時間為:上班打卡8:30以前;下班打卡17:30以后;員工未按照規定時間打卡,按照遲到、早退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人事行政部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核定考勤的依據。
2. 員工當月遲到在2次(含)且打卡時間在9:00以內,不扣發工資,第3次起按遲到每小時扣工資50元計算。當月每次遲到打卡時間均在9:00以后的,按每小時扣工資50元計算。
3. 判定曠工的標準:未經請假、請假未經批準、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曠工以1小時為扣薪計算單位,按照小時工資的2倍扣罰。無故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公司有權予以除名,終止勞動合同。
三、請假管理辦法
員工按實際需要申請病假、事假、婚假、產假、慰唁假等,需請假員工必須至少提前一天向總經理申請,人事行政部收到批準通知后備案,否則一律按曠工規定處理。
(一)請假程序
1.員工向經總經理提出申請獲批準后,填寫《休假申請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交人事行政部進行備案。
2、假期時間在3天以上,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3、超假期應在假期結束前1天與總經理聯系,說明續假原由及時間,上班后補填《休假申請單》。
4、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行政部,并交接工作。
5、未辦理休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并給予相應懲罰。
(二)請假標準
1.病假:員工須向公司提供規定醫療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假條為二級以上醫院開具的)。享有年假的員工可申請扣減年假天數。
2.事假:經總經理批準后,填寫《休假申請表》交到人事行政部,事假為無薪假,扣當日工資,享有年假的員工可申請扣減年假天數。
3.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病/傷),應在上班前或上班后15分鐘內以電話、短信、微信、或委托他人向總經理說明,并告知人事行政部相關人員備案。員工上班后,主動補辦休假申請單交人事行政部。
4.婚假:符合國家法定結婚者,(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女23周歲,男25周歲) 結婚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按日歷天數計算) 。憑結婚證或相關證明,提前10天向總經理提交休假申請單,經公司批準后,可享受帶薪休假。
5.產假:符合國家婚姻法結婚而分娩的女員工,正常生育產假為98天;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職工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16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以上假期均按日歷天數計算。
6.慰唁假:員工直系親屬喪亡者(父母、配偶、子女),可休全薪慰唁假3天。
7.年假:員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假,以5天為基數,已滿5年不滿10年的,年假在5天基礎上每年遞增1天;10年以上的,年假15天。
注:員工一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不享受當年年假,凡脫產、半脫產學習員工,不享受當年年假。
8.國家法定全薪假期:
全薪休假1天:元旦清明節 勞動節 端午節 中秋節
全薪休假3天:春節國慶節
四、外出管理辦法
員工因公外出辦事,須填寫出司申請單,交人事行政部,視為有效備案方可外出。未按照流程辦理,按照曠工相關規定處理。
注:早晨不到公司打卡直接外出者,需要前一天下班前,將填好的出司單,交到人事行政部。
五、加班、調休管理辦法
當出于工作的需要不得不加班時,加班須在每日下班30分鐘前,填寫好加班申請單,經公司批準后將加班申請單交到人事行政部備案,為有效加班。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1.加班的時間標準:加班時間最少為1小時,不滿1小時不視為加班,加班須在結束時打卡。
2.加班調休應在加班后3個月內休完,逾期作廢。
六、注意事項
公司考勤周期為當月1日到當月最后一日為一個周期,如員工在當月發生加班、事假、病假、調休等各種休假,務必在當月將有效的假條交到人事行政處匯總,延期交付的假條一律不予承認。
員工考勤制度 42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光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午時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光: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光: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光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景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景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光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景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團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員工考勤制度 43
一、總則
為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上午8:30—17:30中午12:00—13:30,公司作息時間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的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的標準工作周制度,每周40小時。假期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四、考勤范圍
1、除總裁外,公司所有其他員工均需考勤。
2、特殊員工不考勤,必須經總裁批準。
五、考勤方式
1、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除總裁外,公司員工還需要每天打卡兩次,早晚打卡一次。中午吃飯時不需要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出錯。前臺文員負責監督,打卡機出現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報告。
3、員工不得代表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曠工一天。如果前臺文員代表他人打卡,違者將自動離職。
4、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部門主管應向人事部門出具證明,并保留說明記錄。一個月內三次漏卡三次,視為遲到或早退一次。
5、員工外勤應認真填寫外勤表,并由有關部門簽字。如果他們下班前不能回來,他們應該在離開時打卡。
6、外勤表由各部門經理在人事部領取保管,上個月的外勤表于每月1日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門經理負責。
7、每個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要準備好下個月的`考勤卡,放在前臺桌面上,第二天早上收回上個月的考勤卡,然后把卡放在相應的位置。
8、考勤設置類型:
(1)遲到。比預定的工作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外出工作。
(6)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負責收集各部門提交的現場工作表,制定工資預算表,然后將考勤卡和現場工作表交財務核對備案。
2、考勤評分方法。
(1)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扣20分。
(3)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4)請假超期。每天扣20分。基數扣除100分,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根據員工的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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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公司員工的作風建設,嚴格勞動紀律,以樹立企業文明辦公、文明營銷形象,增進企業文化建設,特制定xx總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原則:
按照獎勤罰懶的原則,將出勤率、經濟效益、工作效率與津貼的發放掛鉤。對勞動紀律渙散、遲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時光干私活、打牌賭賻、玩忽職守、釀成安全事故等各種違章違紀者,視情節輕重,扣發或停發當月津貼直至工資。
二、考勤規定:
1、打卡范圍:在公司辦公大樓內工作的正式員工。
2、打卡地點:公司辦公大樓1樓大廳。
3、考勤時光:天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內考勤四次。因公外出不能出勤的員工,應通知部門考勤員。
4、員工不得請、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損毀或走失,影響打卡考勤的,須準時向總公司辦公室備案。
6、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確定。天天上班后半小時和下班前半小時內,考勤員須對本部門上班人員舉行考勤記載,遲到、早退人員要向考勤員報到,不報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各部門每月5日前按照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狀況,對本部門上月的出勤狀況實事求是的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并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8、一個月遲到、早退達3次以及請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內通報批判。
9、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狀況,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總公司將不定期對考勤狀況舉行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各部門年度考核的一項內容。
三、請假審批程序
1、病假:凡請病假者,需持有醫院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主要負責人請病假,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工作人員請病假一周以內,由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請病假一周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2、事假:因特別狀況需請事假者,寫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主要負責人請事假,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工作人員請事假三天以內者,由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請事假三天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3、公司員工的`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但必需履行以下審批程序:由本人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并交辦公室備案。
四、考勤實施方法
1、依據本人崗職工資、津貼及每月22天來測算本人日工資和日津貼。
2、嚴格遵守作息時光,上下班以鈴聲為準,當月遲到、早退兩次以下累計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5元,三次以上或一次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10元;一次超過兩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3、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按天扣發日工資和日津貼。
4、一個月內準予病假2天,從第三天起,按天扣發日津貼。
5、請病假超過一天的,應交醫院開據的病假單。弄虛作假、開假病假單、假證實者,一經發覺,其所休假一律按曠工論處。
6、曠工超三天以上的停發當月津貼;病假超過十天以上的停發當月津貼。
7、長久病休和辦理勞保手續的員工,無崗位津貼,并按國家規定扣發一定比例的月工資。哺乳期請長假的女員工,無崗位津貼。
8、上班時光禁止帶小孩到辦公室,禁止舉行文體活動,違者每人每次扣罰津貼5元。
9、各部門節日加班需于節日放假前兩天將加班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查,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支配加班。
10、工作人員全年的考勤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定等次的依據之一,并與年終一次性獎金掛鉤。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其中: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一10次者,扣發50%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全年累計遲到、早退10次以上者,全額扣發年終一次獎金。
11、病、事假一月含一個月以上者,按月計算,等比例扣發半、全年一次性獎金。
五、特別狀況的處理
1、因公負傷住院,在家歇息的病人,經總公司領導討論同意,病休期間不扣款。
2、對嚴峻違背考勤制度,經教導不改者,除按上述規定予以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責令藏匿檢查、行政處分、直至辭退處理。
3、各部門待聘人員在待崗期間無崗位津貼,在上崗試用三個月考核期內只發給津貼的50%。
4、業務看片脫場視同曠工;上班時光抹牌賭賻從重論處:中層干部通報批判就地開除,下崗待崗;一般員工下崗待崗。
5、各部門考勤統計嚴峻失實,被查實的,考勤員、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與當事人同等處罰。
員工考勤制度 45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員工考勤制度 46
1、在編人員每學期給予兩天看病調休,編外人員每學期一天看病調休,調休必須不影響帶班、教研、政治學習等情況。調休以半天為起點,調休沖病假必須在病假當天提出,過時一律不作調休。
2、帶班遲到不作調休處理,進班教師遲到不能用調休單抵付,除按規定扣去其考核部分外,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其承擔。空班遲到可用調休單抵付,但需在當日向園長說明原因。 3、后勤人員(保育員、食堂、保健、財務)必須自行協商安排好工作,經領導認可后方可調休,調休以半天為起點。
4、病假需醫生證明,并提前一天通知園方,須持假者在病假結束前一天做好續假手續。在編人員病假一天扣除50元,病假半月以下福利享受3/4,病假半月以上享受福利一半,連續病假滿2個月以上,按長病假處理,長病假者按國家規定,期間不享受福利。事假每天扣60元,每學期最多不超過2天。
5、教師不能自行調課,遇特殊情況,需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調課,如有此發生延誤工作的情況(未安排好代課老師、未移交備課等)扣去考核分。
6、教工外出開會、培訓等,需出示相關通知、證明,并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調課,但要保證完成自己的'工作量,并且外出時在考勤冊上做好記錄。
7、婚、喪、產假按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8、教工在規定上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遇必須由本人料理的突發急事,當事人需向領導請假,經同意、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園。
員工考勤制度 47
作為一名超市員工,必須要以超市的形象、利益為出發點,以方便顧客為宗旨,本著對超市兢兢業業工作,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態度,凡是本超市服務員必須遵守以下規章制度:
1.服務員在工作時間必須穿由本超市統一訂制的工服。不能妝容夸張;不能衣冠不整;不能披肩散發;上班時間必須佩戴工作牌,下班時間沒到不得提前脫工作服或摘工作牌。
2.員工與員工之間互相監督,舉報各種違紀行為,根據事情的嚴重性給予20-100元獎勵。員工不得私自帶包入賣場內,下班不得夾帶賣場內任何物品出門,不得偷吃偷拿賣場內任何物品。
3.愛惜本超市的所有物品,發現損壞根據產品的價值賠償;不能亂寫亂涂,尤其不能在產品和標價簽上、貨架等處亂寫亂畫,聽從管理人員的統一安排。
4.要勤儉節約。不能浪費水、電、膠帶及散裝物品和包裝散稱物品所用的一次性手套、塑料袋等,下班之前各區域必須關燈、關秤、關水。
5.不遲到,不早退,按時上下班,高高興興上班來,平平安安回家去。
6.臨期產品提前下架問題:保質期2-3年的產品提前6個月下架;保質期12個月的產品提前2個月下架;保質期18個月的產品提前3個月下架;保質期6-10個月的產品提前40天下架,不按規定下架臨期產品,發現過期導致貨物不能及時退換出去,該區域服務員承擔全部責任,自己將過期產品買走。
7.貨物的擺設要整齊,產品要干凈,日期要新鮮,擺貨規則:新日期在里,老日期在外;同等價位,同等類別擺在一起,縱向擺貨,新貨破損或包裝漏氣,日期臨近不新鮮等問題,應及時報告店長,產品銷售后要及時向移動和補加貨架上庫存的貨。
8.稱散貨時要認真查看PLU號,不能出錯,員工對自己區域的物品價格、位置要清楚,顧客詢問物價時要如實回答,無標價簽應及時補上。
9.愛護公共衛生和公共財產,去衛生間必須登記,保持衛生間里面整潔。
10. 上班時間不得玩、打手機,不得聚在一起高聲談笑;不得看報或雜志等,不得剪指甲。不得靠在貨架上;不得趴在柜臺上;不得坐在地上擦貨;上班時間不得購物;不得吃東西;儀態要大方,站姿要端莊。會客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11. 對待顧客要熱情,不得怠慢任何顧客不能與顧客發生爭吵斗毆等,員工之間要和睦相處,不能拉幫結派,不能爭吵斗毆,發現一次雙方同時開除。提成區域的服務員要互幫互助,不能沒有素質的拉攏顧客,要有團隊合作精神。
12.顧客來換貨,態度一定要好,凡是顧客換貨,一律不準補票(不論服裝換皮鞋;還是皮鞋換床品等)。發現有人補票,一次罰款30元。
13. 員工要以超市的利益為先,不能做有損超市利益的事,不能說有損超市利益的`話。服務員的會員卡一律不準借給顧客,提倡顧客主動辦卡,告知顧客會員卡的好處和優惠政策。
14. 各區服務員必須保管好各自區域的任何產品,盤點時,發現物品遺失或者被偷,此區域服務員和有關工作人員平攤本產品的損失。
15. 員工交接班時的主要任務是:搬貨、擦貨、整理貨、整理標簽等。其它時間以接待顧客為主,員工搬貨、擦貨時一定要小心自身的安全和貨物的安全。貨物損壞照價賠償。
16. 老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個月寫申請報告,否則扣除合同保證金600元和最后一個月的工資,新員工到崗必須干滿3個月方可辭職。如果1個月沒干滿者工資分文沒有。如果干滿1個月沒干滿5個月要離開者,扣除培訓費300元。
17. 每月請假超過3天的員工,本月工資只能領取50%;另外一半押到下個月發工資時再發。
18. 新員工試用期間不得請假,試用期如有不遵守賣場內以上規定或無法勝任賣場內的工作,即不被錄用,立即辭退。
19. 每位新員工第一天到崗必須購買人身意外保險,金額為174元,保期為一年。沒買保險者不得上崗,(附:工作期滿3個月的員工,保險費用由本超市承擔,未滿3個月員工,有本員工自己負擔,一單投保概不退還,如有特殊情況離職,可攜帶超市團體保險單復印件,無原件拿走。)
員工考勤制度 48
目的:
明確出勤紀律,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為員工傳效評估提供依據。
適用范圍:
全體員工
責任人:
行政部經理、各部門、車間考勤員、值班門衛
內容:
機構設置及工作職責。
本公司實行人機聯動,二級管理,門衛監督的考勤辦法。設有行政部一級考勤員(兼),部門(車間)考勤員(兼),考勤監督門衛和電腦考勤系統。
行政部一級考勤員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檢查、請假、休(調)假登記、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匯總編制。
部門、車間考勤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考勤登記,請假、休假報批和考勤表報送。
各考勤員須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紀律管理。
值勤門衛負責對員工出入刷卡進行監督,并對當班人員外出進行登記。
工作時間
部門工作時間
部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部門員工指總經辦、總工辦、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員工)、財務部、制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質監部和中心化驗室等單位工作人員。
生產單位工作時間
生產單位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為午餐時間。
生產單位員工指制造部屬下的一、二、三、四車間、倉庫;工程部屬下的空
調、制水、鍋爐等單位的工作人員。
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在工作時間范圍內。
各部門、生產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上班,視為加班。
刷卡管理
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須由本人新自在電腦考勤系統刷卡,不得由他人代為刷卡。
正常刷卡時間為:
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在正常刷卡時間內刷卡,屬準時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遲到、早退、曠工或缺勤論處,特殊情況按下列各款辦理:
值班、加班人員按其當日上、下班刷卡記錄,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并記錄其工作時間(按小時四舍五入計,下同)。
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員工,可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其工作時間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并錄入考勤表。
調休或請假的員工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的,其請假(或調休)單應有確切記載,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計勤。
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須在門衛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外出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于次日報告本單位領導,由本單位考勤員出具核實證明交行政辦備案
考勤表管理
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于每天上、下班時對本單位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予以考查,并如實記錄考勤表。
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于每月五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考勤表(應附上當日員工請假、調休或出差單)報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勞資員(兼)匯總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后報送給財務部。
相關規定
行政部總考勤員在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時,以電腦考勤系統的記錄為準。各部門、車間報送的考勤表與電腦考勤系統記錄有出入,報送人(考勤員)應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認可。
凡不到崗上班亦未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凡上、下班遲到、早退5-3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月累計四次以上者,扣罰崗位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至90分鐘者按缺勤計,遲到、早退9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凡工作時竄崗、溜崗、睡崗者,每次罰款50元。
凡上班時干私活,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工一個月處理,取消年度獎金。
凡當年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竄崗、溜崗、睡崗累計達3次者;上班時干私活、辦私事達2次以上且經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參加年度先進員工評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或優秀。
附則
本管理制度各款規定與其它SmP沖突時以本制度為準。
員工考勤制度 49
一、請假制度
1、請假后2周內由學校批準,2周以上報教育局批準。
2、病假不超過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審批。事假每學期不超過7天,婚假5天。(晚婚20天,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喪假7天(指直系親屬死亡),產假90天,晚婚15天,到教育局請假,護理假7—10天。
3、請假人必須到教務處領取學校專用請假單,辦理請假手續。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應托人請假,到校后及時銷假并補辦請假手續。
二、考勤制度
1、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校。正常工作時間,無課時需要離開,必須向學校打招呼,否則視為曠工。周五需要早車的,必須經學校批準才能離開。
2、提前請假后離開,拒絕口頭請假,否則視為曠工。假滿不賣假、續假的,視為曠工,外出考試、開會、出差、學習等超過規定時間不請假的`,視為曠工。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要遲到,早走或中途離開,需要口頭請假,否則按時遲到,早退。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鈴聲落下時,必須進入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不得提前離開課堂。教室里不得打電話或玩手機。未經允許,不得調整或更改課程。
5、教師考勤情況每周報告公示。
三、考核方法
1、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5元。
2、如果沒有課時需要離開,不口頭請假,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遲到的,應當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不提前說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課一節扣5元,缺課一次扣10元。
5、無故缺課扣10元,3次遲到或早退按曠課計算,上課遲到15分鐘或早退10分鐘按曠課計算。曠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過7天的,每天扣15元。
8、所有考核均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扣除。
四、檢查、統計
1、教師考勤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周匯總公示,學期末統計。
2、值班教師每天如實檢查登記,學校領導每天監督抽查三次。如發現未如實檢查登記,應扣除值班教師日平均績效工資的兩倍。
員工考勤制度 50
凡本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自覺打卡考勤,為此本公司特制訂下列規定:
1. 員工工作時間由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中間為吃飯、午休時間),若連續加班在2小時以上,經部門經理及行政部報批后分別另計。
2.所有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程序,按值班表規定的班次上班,如需調班須填報“調班申請表”,提前四十八小時向部門經理申請,并將“調班申請表”交行政人事部備案方可生效。
3.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考勤,堅決杜絕代打卡事情發生。
4.忘記打卡考勤者,經部門經理證明其確已上班,并為其考勤簽證,每次處罰5元,以示警誡。
5.未經打卡考勤者,應于當天或翌日依下列情形辦理本人的考勤事務。
5.1公外出或在上班時間因公務外勤者需在考勤卡上簽證,以示遵守考勤。
5.2因事、病等事由請假者,除了要依請假制度辦理請假手續外,回來銷假時,應經部門經理在本人考勤卡上簽證,以示請假遵守考勤制度。
5.3忘記打卡,又不向部門經理辦理簽證考勤的',除按未打卡處罰外,視情節輕重作事假或曠工論處。
6.部門經理應于每日檢查所有員工考勤情況,遇異常情況或違規事例應立即進行 記錄并處理。行政人事部應不定時監督,檢查各部門考勤情況。
7.員工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違紀事件,依下列規定處理:
7.1員工上班時間后打卡到崗者視為遲到。
7.2遲到10分鐘扣罰10元,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扣罰50元,遲到1小時以上作曠工論處。
7.3在規定工作時間前完成打卡下班為早退;
7.4早退扣罰依遲到條款辦理;
7.5員工遲到須當時辦理本人考勤事務;
7.6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以上各項條例,希望各位同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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