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制度【必備】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員工考勤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考勤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肅勞動紀律,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勤范圍及方式: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所有在職及試用期員工,考勤方式為__。
第二章
管理部門、職能部門及職責
第三條
__部是員工考勤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職責如下:
(一)負責在考勤管理系統內進行假期設置、流程設置等運行維護;
(二)負責對員工考勤進行統計、查詢,按相關規定實施獎懲;
(三)不定期檢查、監督公司各部門員工出勤情況和考勤制度的落實情況。
第四條
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員工考勤及假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督促本部門員工按時出勤打卡、監督檢查員工在崗情況,及時審批請假、出差、外勤申請。
第三章
工作時間及考勤
第五條
工作時間
上午:x:00—x:00
下午:x:00—x:00
第六條
公司考勤設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外勤等。
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遲到:未按規定時間到達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
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或工作地點);
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為曠工:無故缺勤;無正當理由遲到30分鐘以上;無正當理由早退30分鐘以上;
請假: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調休等;
出差:因工作離開工作常駐地。
外勤:全天或不間斷在公司辦公常駐地以外的地方辦事。
第七條
遲到、早退、曠工
(一)遲到扣款規定:
(二)早退扣款規定:
(三)曠工扣款規定:
(四)下列情況均按曠工處理:
1.員工無正當理由缺勤、事先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擅自離崗;
2.在公司范圍內調整工作崗位,在通知限定的時間內,無故逾期不報到的;
3.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的;
4.打架斗毆、酗酒等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的。
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考勤制度,拿走不謝
第四章
未出勤管理
第八條
員工未出勤,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員工外勤
員工于工作日未至公司而直接因工外出或工作時間內因公外出,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并報批。未假外出,根據外出的時間按遲到或曠工計算。
(二)員工出差
須事前報批并經部門主管同意后出差,出差仍需要按工作時間打外勤卡。
(三)員工請假
1、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上班,須報部門主管審批。員工休病假兩天及以上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書》。扣款標準為:扣款額=當月薪資÷21.75×請假天數×50%
(2)因患重大疾病(如癌癥)或非因工負傷的,需停工進行治療的,經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同意后,根據患病員工的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24個月的醫療期。
病假(醫療期)
時間按規定累計計算: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在病假(醫療期)
期間不得到其他單位從事有收入的工作或自己開展營業性活動,一經查實,由公司責令其改正,并通知員工在3日內返回公司工作,員工如不按期返回公司工作的,視為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即可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按國家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公司。
2、事假
1.員工有事不能出勤,須經部門主管同意;
2.事假按天數考核扣減基礎薪酬和績效薪酬;
3.員工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規定天數的,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試用期內事假累計超過5天,試用期順延,累計超過(含)10天的,結束試用期。
3、婚假
1.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員工,享受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婚假3天,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享受x天婚假(根據各地標準實施)。
2.婚假含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3.婚假原則上一次使用完,特殊情況經部門主管同意后可最多分三次使用;
4.在加入公司后領證的,婚假須在1年內使用完;在加入公司前領證的,視為已經享受婚假待遇;
5.婚假期間基礎薪酬正常計發,按婚假天數考核扣減績效薪酬;
6.請假員工須申請并經部門主管審批。
4、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配偶的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予喪假3天;
2.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2天左右的路程假;
3.喪假、路程假期間基礎薪酬正常發放,按請假天數扣減績效薪酬;途中產生的車船費等其他費用,由員工自理;
4.請假員工須申請并經部門主管審批。
5、產假、陪產假和生育假
1.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女員工生育享受x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x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x天;男員工陪護假x天。
2.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根據縣級以上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x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x天產假。
3.產假、陪產假包括雙休日和法定假日,產假休假期間,計發基礎薪酬,不計發績效;生育津貼核發到公司后,根據生育期間已發放的基礎薪酬和生育津貼之間的差額核發生育津貼,生育期間發放的薪酬數額大于生育津貼的不再進行補扣;男員工陪產假期間計發基礎薪酬不計發績效。
4.公司對哺乳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給予1小時的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
5.計生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6.申請產假、陪護假、計生假,均需提交申請并提交準生證附件,經部門主管批準。
(九)工傷假
1.員工因公負傷、因工致殘,被認定為工傷的,在停工留薪期內,計發基礎薪酬,不計發績效薪酬。
2.工傷員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縣級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延長期不超過12個月。
3.其他未盡事宜按《工傷保險條例》和國家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員工考勤制度2
員工考勤制度是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考察,是嚴格執行大廈勞動紀律,提高大廈服務質量和效益不可缺少的制度。
1、上、下班: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編排的班次上班、按時上、下班。上、下班時必須按規定由本人在打卡機上計打時間,不得委托別人代為打卡。
2、凡已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位時即視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打卡下班即為早退。如果員工打卡后沒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同樣視為遲到。遲到或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鐘為限,超過十分鐘則按兩次遲到或退計算,如果員工每月遲到一次扣除工資的`1%,兩次2%,以此類推,五次以上者扣除當月工資。
3、曠工:凡超過遲到時間1小時以上,或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小時未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又無充分理由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曠工扣除當日工資,并罰款5%的工資,曠工兩天者,給予最后警告,罰款50%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并扣除當月工資。
部門在每月月末前將部門考勤做好,當月考勤如有變動應提前做好記錄。人力資源部有權隨時查閱各部考勤紀錄,并按考勤核查在崗位人員。如不在崗位或脫崗并不能說明原因將按曠工論處。
員工考勤制度3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考勤管理工作,改進工作作 風,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
第三條 考勤對象為公司全體正式員工, 以及勞務派遣、 臨時借用等編外用工人員。
第四條 考勤工作堅持分級負責制。
綜合部是公司考勤 工作的歸口主管部門;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考勤具體管理工作。
第五條 公司成立考勤考核工作組,由公司主要領導任 組長,紀委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公司級領導任副組長, 綜合部、政工部和安健環部部門相關人員作為考勤考核工作 組成員,共同配合開展工作。
各部門成立由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考勤工作小組。
第六條 各部門設一名兼職考勤員,負責本部門的日常 考勤工作,掌握本部門員工出勤情況及編外用工人員到崗情 況,接受本部門人員請銷假手續,定期上報考勤情況,建立 和維護本部門員工的考勤檔案。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七條 考勤工作是公司加強管理工作的基礎,是嚴肅 勞動紀律、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公司 全體員工應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
第八條 公司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夏季:上午:8 :00 時-12:00 時 下午:14:30 時-18:10 時 冬季:上午:8 :00 時-12:00 時 下午:14:00 時-17:40 時 夏季、冬季作息時間分別從每年 5 月 1 日、10 月 1 日自 行調整,不再另行通知。
第九條 員工于上班時間后出勤者即為遲到。
員工于下 班前,未經批準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十條 遲到、 早退分為三類情況進行考核: (一) 遲到、 早退時間在 10 分鐘以內的,為第一類; (二)遲到、早退時 間在 10--30 分鐘以內的。,為第二類; (三)遲到、早退時間 超過 30 分鐘的,為第三類。
第一類遲到、早退 1 次者,進 行批評教育,第一類遲到、早退 2 次者,進行警告;第一類 遲到、 早退 3 次者和第二類遲到、 早退 1 次者, 處罰 100 元; 第三類遲到、早退 1 次者,處罰 200 元。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 班時間在本部門實行簽到制。
(一)因公出差填寫《出差申請單》 ,經核準者。
(二)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三)臨時事項,事后說明事由,經核準者。
第十二條 考勤實行日考勤月上報的考勤辦法,重點考 核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十三條 各部門兼職考勤員每天要及時準確地記錄本 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妥善保管好各種休假憑證。
每月 25 日前將匯總后的考勤結果以書面的形式上報綜合部。
第十四條 考勤考核工作組每半年以不同方式組織對各 部門考勤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同時不定期進行抽查。
各 部門每季度對本部門考勤執行情況進行一次自查,及時糾正 考勤工作中的問題。
以便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制度。
第三章 請銷假第十五條 請假種類一般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 生育節育假、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
員工申請各 類請假,均需事先履行請假手續。
第十六條 履行請假手續須事先填寫《公司員工請假審 批表》 ,然后按相關領導審批權限分別進行簽批。
最后報送 綜合部進行請假條件審核并備存。
請假手續副本由本部門兼 職考勤員留存。
第十七條 如遇特殊原因未能在休假前履行請假審批手 續的,員工本人應利用各種通訊方式于當天口頭向對應批假 領導申請。
事后要及時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并說明理由,否則
視為曠工。
第十八條 員工申請事假、病假,須按以下程序及權限 審批: (一)公司一般員工請假 2 天及以內的,由部門部長批 準; 3 天及以上的, 經部門部長同意并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二)公司中層副職領導請假 1 天的,經本部門部長同 意并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公司中層副職領導請假 2 天及以 上、中層正職領導及副總師請假 1 天的,經公司分管領導同 意,行政報公司總經理批準,黨群報公司黨委書記批準,并 報綜合部備查。
(三)公司級領導外出請假需報董事長批準。
第十九條 員工申請工傷假、 生育節育假、 婚假、 喪假、 探親假、年休假等法定休假,須按以下程序及權限審批: 一般員工請假, 需本部門部長批準; 中層副職領導請假, 經本部門部長同意并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中層正職領導及 副總師請假,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行政正職報公司總經理 批準,黨群正職報公司黨委書記批準。
第二十條 員工假滿,應向準假領導銷假,同時告知本 部門兼職考勤員,并在考勤系統中銷假。
逾期不歸又無正當 理由的,視為曠工。
第二十一條 各類假期標準及待遇,依據公司人事管理 制度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公務出差第二十二條 任何公務出差人員,事前都要履行公務出 差審批手續。
第二十三條 公務出差均按以下程序及權限審批: (一)一般員工:國內各類公務出差一周及以內的,需 經本部門部長批準;超過一周的,需由本部門部長同意并報 分管領導批準。
(二)中層副職以上領導:國內各類公務出差,需經分 管領導同意,并報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
同時報綜合部 備查。
第二十四條 持公務護照出國的一般員工,需經本部門 部長同意,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中層副職及以上領導,需經 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并報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
同時報 綜合部備查。
第二十五條 持因私護照出國的,到綜合部填寫《公司 出入境簽批單》 ,待有關領導簽批后,由綜合部出具出入境 有關證明材料和簽章公安部門出入境審批表。
第二十六條 公務出差人員履行請假手續后,需將最終 請假情況(包括公出時間) ,告知本部門兼職考勤員做考勤 備查記錄,并在公務出差結束后向準假領導銷假,并告知本 部門兼職考勤員。
第五章值班紀律第二十七條 公司領導值班由綜合部統一安排;各部門 安排的'值班按月報綜合部。
第二十八條 自覺遵守交接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按值班要求執行。
第二十九條 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二)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應按照及時、準確、保密的 原則,妥善處理接收的文件、報告、請示、批示、電話、傳 真、信函、請柬等,并將辦理情況做好記錄。
(三)對突發、重大緊急情況的信息報告,值班人員要 認真分析研判,及時報告,跟蹤掌握信息,并根據公司領導 的指示,做好后續安排工作。
(四)認真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交班人員應按要求認真 填寫《值班日志》 。
接班人員應認真檢查現場值班室各項辦 公設備是否齊全完整并運行良好,若有問題應由交班人員解 釋清楚,并及時處理,不得影響工作使用。
(五)需要接班人員繼續處理的事項必須交接清楚,了 解每項工作的處理情況,并認真查看待處理文件夾中的內容, 做到情況明、內容清、心中有數。
如果由于交班人員漏交或 未交接清楚而出現問題,責任由交班人員承擔。
(六)違反以上規定者,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 200
—600 元處罰。
第三十條 值班考勤由綜合部統一負責。
考勤結果,包 括對考勤問題的處理意見,每月匯總一次。
第六章會議(活動)考勤制度第三十一條 公司員工在出席公司組織召開的重要會議 (活動) ,以及在重要工作日期間,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參加會議(活動)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參加會議(活動)應按公司會議要求著裝。
(三)會議要求本人參加的,一般不得找其他人代替。
(四)會議期間手機應關閉或靜音,不得在會場接、打 手機。
(五)會議期間應注意會場紀律。
(六)參加各種活動,要自覺遵守各項活動要求,服從 指揮,不得我行我素,各行其是。
(七) 違反以上規定者, 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 200 —600 元處罰。
第三十二條 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活動)時,要向會議 (活動)組織部門及相關領導履行請假手續。
第七章 員工行為規范
第三十三條 公司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 不準遲到早退。
第三十四條 進入生產區域的員工,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佩戴胸卡,戴好安全帽,穿著工裝,安全帽佩戴 規范,胸卡一律佩掛在胸前,不可隨意佩帶,以保證胸卡佩 戴的一致性和嚴肅性。
(二)胸卡僅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因此 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員工進出生產區域須主動出示胸卡,并有義務接 受保安人員的檢查,保安有權阻止不佩戴胸卡的員工進出生 產區域,安檢人員對安全帽的佩戴有監督處罰權。
(四)胸卡由個人妥善保管,持卡人要愛惜使用,不得 隨意涂改和損壞。
丟失胸卡者需到綜合部申請補辦胸卡,補 辦費用由個人承擔。
(五)進入生產區域要統一著工裝,嚴格按照安全規范 著裝,不符合者嚴禁進入。
(六)外委單位人員進出生產區域的安全帽、胸卡的佩 戴、工裝的穿著與本公司員工要求一致,只區別于著各單位 規定的工裝,同時到綜合部備案工裝款式,以便檢查。
第三十五條 工作期間,公司員工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認真執行公司保密規定,涉及公司機密的文件和 電子數據不得隨意拷取和外泄。
(二)對來訪人員要熱情接待,對提出的問題要認真及 時地給予解答和辦理,不得拖延不辦。
(三)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隨
意拉接電氣線路。
(五)保持辦公區域安靜,不得大聲喧嘩。
接打電話聲 音要適中, 不能影響他人工作。
更不得在工作時間串崗聊天。
(六)保持辦公環境衛生,保證工位整潔,不準亂扔雜 物、或亂堆亂放物品。
(七)乘坐電梯要禮讓,并保持電梯內安靜,不得談論 有關公司機密事情。
(八) 不得攜帶小孩到工作現場或工作時間帶至辦公室。
(九)嚴格執行公司禁酒令,嚴禁員工著工裝在公共場 所就餐。
(十)公司員工應按要求穿戴,做到著裝整潔,不準將 工裝轉借他人。
(十一)進出生產區域嚴格執行現場管理規定。
(十二)實行倒班的員工,必須按規定的時間,認真交 接班,嚴禁擅自串班(崗)。
如遇到下一班未按時接班,上 一班應堅守崗位,并將情況報告有關領導予以解決。
(十三)違反以上規定者,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 200—600 元處罰。
第三十六條 公司員工應廉潔自律,認真遵守廉政建設 各項有關規定,不得有**,失職和瀆職行為。
第八章 考核與處罰第三十七條 值班工作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嚴
肅處理。
(一)無正當理由交接班期間脫崗的。
(二)沒有及時處理相關事項,致使工作延誤,造成不 良影響的。
(三)交班人員漏交或未交接清楚而出現問題的。
(四)飲酒后到崗值班,或在值班期間飲酒的。
第三十八條 凡中層領導違反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一條、 第三十五條規定者,視造成不良后果程度進行處罰,其處罰 額度為普通員工的 3—5 倍。
第三十九條 未按時報送 《公司勞動紀律考核單》 和 《編 外用工人員到崗情況統計表》的或瞞報虛報的,要對部門負 責人及兼職考勤員予以考核。
第四十條 考勤考核工作組每半年對各部門考勤管理工 作進行一次評定,對于認真嚴格開展考勤管理工作的部門及 兼職考勤員,由考勤考核工作組提報嘉獎意見,經總經理批 準后執行。
第四十一條 對外委單位人員, 首次違反本辦法條款的, 由用人部門給予提示和警告;兩次違反本規定條款的,由用 人部門責成外委單位更換工作人員。
第九章附則第四十二條 各部門部長是保證所屬員工,以及本部門
編外用工人員遵守本制度和考勤管理規定的第一責任人,發 現本部門在職員工和編外用工人員有不當行為時,應及時批 評教育;對屢教不改,嚴重違反規定的,依據有關規定提出 處理意見, 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 報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組 (含 工會部門)研究處理。
第四十三條 當本部門兼職考勤員更換時,應及時報綜 合部備案。
第四十四條 公司員工對公司處罰有異議的,應于處罰 決定后 7 日內向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組提出復議。
員工考勤制度4
為規范公司日常考勤管理,保證良好的工作秩序,針對本考勤管理制度(試行第一版、第一版)出現的一些問題,現予以適當調整并公布。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正式試行,試行期間總經理可根據具體執行情況對本制度進行調整或發布新的考勤管理制度。
一、原則。
公司倡導員工應遵循“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的原則。
二、考勤時間。
1、工作作息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50;下午13:10—18:00。
2、午餐時間為:11:50-13:10。
三、日常考勤管理規定。
1、員工上下班均應打卡,未打卡且事后未提交書面說明的按曠工處理。
2、上班忘記打卡(并未遲到)人員,需書面說明情況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當月忘記打卡次數超過二次者,從第三次起,每忘記一次按遲到31分鐘計。
3、因公外出(非出差)無法打卡者,需提前或在返回后提交書面說明(需直接主管簽字);出差需提前通報并進行備案。
4、普通員工請假需至少提前一天并填寫請假條,如遇特殊原因可電話向主管經理請假,并在到公司上班當日補交請假條;請假2日(含)以內由主管經理審批簽字,2日以上由總經理審批簽字,未按時補交的以曠工處理。
5、部門經理請假需提交假條和工作銜接計劃安排,直接由總經理審批簽字,無特殊原因不允許在休假期間電話續假,如在休假期間電話續假的,按相應級別崗位請假應扣發工資標準的200%扣發。
6、各部門經理負責督促下屬人員及時交納假條,如發生下屬人員未及時遞交假條的`情況,直接主管扣罰與員工相同額度的工資。
7、員工依法享受的婚假、產假、喪假等,基本按國家具體規定執行,特殊情況可以人性化調整休假時間。
四、考勤獎懲規定。
1、公司對當月全勤(無:遲到、早退、非工作原因晚到、病假、事假、年假、工假)的員工給予50元/人/月的全勤獎。
2、日基本工資計算公式:日基本工資 = 月基本工資÷當月應出勤天數
3、事假日工資扣除公式:事假日工資=(月基本工資418元)÷當月應出勤天數(注:418元為由公司負擔的社保繳納部分)
4、遲到處罰:
1)當月5分鐘以內的遲到,前兩次可不予扣罰。
2)當月遲到次數達到5次(含)的,不論遲到多少分鐘,均從第一次遲到開始按標準雙倍扣罰。
3)遲到10分鐘(含)以內,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八分之一;遲到11分鐘-30分鐘(含)之間,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四分之一;遲到30分鐘以上,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二分之一。
4)上班時間遇各種極端天氣遲到的可不做登記,但不予發放當月全勤獎。
舉例說明:員工甲基本工資20xx元,3月份(22個工作日)遲到6次,全部為5分鐘內的遲到。扣發工資:(20xx÷22÷8)×6×2 = 136元
5、早退處罰:同遲到處罰。
6、一般情況下病、事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日。
7、病假一律按事假扣罰。
8、事假每日扣除100%事假日工資;不足4小時按半日計算,扣除50%事假日工資;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按1日計算。
9、 曠工每日扣除200%事假日工資,月累計曠工3日(含)以上的,公司將對當事人扣除當月全部薪資、辭退并保留追究賠償的權利。
五、其他規定。
1、根據國務院頒布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公司實行帶薪年假制度,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年假。
申請年假需提前一周填寫假條(在備注欄注明“年假”),并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同意,未經總經理簽字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注: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有年休假的員工請事假或病假一律從年休假中抵扣。
2、為增加公司的凝聚力,公司決定自本規定執行日開始,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生日當天有部門聚餐的,提供80元的部門聚餐補助。慶生員工應提供聚餐照片和聚餐憑證并填寫費用報銷單后直接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3、在辦公室抽煙以及上班時間睡覺、打游戲、聽音樂、閑聊、長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一經發現,視嚴重情況給予每次50-200元罰款;責任人的主管領導在場的,也將對主管領導給予同額或2倍以內罰款。連犯2次者公司將直接予以辭退。
4、對于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行為,公司將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分別處以通報批評、扣罰薪資、辭退等處罰措施。
5、本制度為試行制度(第三版),總經理可根據具體實施情況對本制度進行修訂或重新制定。
員工考勤制度5
1.請假(休假):
員工請假(休假)應提前申請,并有領導批準后,方可請假(休假)。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申請(休假)者,員工本人應口頭或電話申請,由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并在3日內(請假1天由部門主管批復,2天由主管副總批復,3天以上應上報公司總經理)補辦假條手續,否則視為曠工。休假者,請告知人事助理,便于報飯。
2.遲到:未按規定時間上班的員工視為遲到。由于上班地點較遠,來回車輛接送時間較長。
①早上7:30分發車,請上班人員提前10分鐘在項目部一樓等候。
②下午倉儲維護13:00分發車,請倉儲維護部人員提前
10分在項目部一樓等候。
③下午工程部與用電維護部13:30分發車,請工程部人員與用電維護部提前10分鐘在項目部一樓等候。如以上人員有事,請提前告知,否則無車輛幫忙接送。按照遲到處理。所有人員在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后則按遲到處理,遲到2次或被主管發現警告2次者按曠工1天處理,扣除當天工資。
3.早退:
未按規定時間提早下班的員工視為早退。假如,事情提前完成或等車者,最多只可提前10分鐘下班。否則按早退處理,早退2次按曠工處理,扣除當天工資。
4.上下班簽到表:員工上下班前,請到人事助理處簽到
上下班時間。 當天簽到當天有效,所有人員漏簽不能補簽。沒有簽到者,按請假 處理。
5.加班:若遇到加班,同樣采取相應考核,視情況及個人貢獻表現 程度不同酌情給予補貼,每月評定1次。
員工考勤制度6
一、總則。
為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勞務派遣工、臨時工)。
三、工作時間。
(一)公司員工每周實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每周工作時間為40小時,每日實際工作時間為8小時。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周工作時間。
(二)作息時間、
1、其中老廠區作息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進駐新廠作息時間調整為:上午8:30-11:30,下午12:30-17:30,其中11:30—12:30為午飯及崗前休息時間、
2、根據季節變化或其他特殊情況上述作息時間可作相應調整,具體以人事行政部發布的專門通知為準。
(三)其中經理級(含)以上人員(以20xx年6月10日后人力行政部發文統一任命為準)、銷售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可不參加日常考勤打卡,且根據本職崗位需要參照以上作息時間靈活安排和確定工作時間,因此不得申請任何加班工資。
(四)司機及其他特殊崗位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均可不受上述規定的作息時間限制。
(五)員工的工作出勤時間有特別規定的(保安等),如每天工作時間為12小時的,公司可根據其工作性質靈活安排好調休時間。其計算出勤小時數以月為單位進行累計,由此產生加班時間參照公司統一標準計算加班工資。
(六)員工應按時上班,提倡適當提前到達工作崗位進行必要的工作準備。
(七)法定節假日,應根據公司工作需要,靈活安排休息和上班。
四、考勤方式。
1、公司采取以考勤機記錄數據為主,手工考勤記錄為鋪的辦法。
各部門負責按月提報本部門所屬員工手工考勤記錄數據,人事行政部負責對照考勤機數據進行核查。如數據核查無誤,員工須在考勤數據中簽字確認,據此核發工資。
2、打卡次數:
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刷卡:
員工用“考勤卡”在考勤機上刷卡考勤,全體在職員工每人一卡。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日常管理,數據采集、增補考勤卡。考勤卡須妥善保管,遺失補辦需繳納30元/次的工本費。
4、簽到:
對于沒有刷卡設備的辦公場所,公司采取“統一在指定地點登記簽到”辦法考勤,按規定的時間地點簽到。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本人親自簽名,不得代簽名,否則雙方均以違紀處罰。
5、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員工出勤必須打卡或簽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代打卡考勤或委托他人打卡考勤。一經發現,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罰款20 元/次,并通報批評。
6、員工原則上應先到公司報到后,方可外出公務,因意外或緊急事件無法按時上班者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完善好出差手續,否則以遲到或曠工處理。
7、車間人員按公司淡季、旺季安排上班和調休時間,正常上班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8、全體員工周六、周日到崗上班的,須照常打卡,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調休,填寫《調休單》,報人事行政部抵減加班天數。
五、異常出勤規定。
(一)遲到。
1、晚于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的,視為遲到。每月累計遲到(10分鐘以內)不得超三次,反之從第四次起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2、遲到15分鐘以上1小時(含1小時)以內,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3、遲到1小時以上3小時(含3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3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天處理。明知遲到造成了曠工,仍不到崗上班或未按領導指示到崗上班的,當月績效考核工資下降為零。
(二)早退。
1、未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提前5分鐘以上離崗的,視為早退。每月累計早退(10分鐘以內)不得超三次,反之從第四次起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2、早退15分鐘以上1小時(含1小時)以內,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3、早退1小時以上3小時(含3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早退3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三)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或假已滿,未及時辦理續假手續而不出勤者,以曠工論處。
2、無故曠工半天,扣一日薪金;無故曠工一天者,扣三日薪金。無故曠工連續三天或合同期內累計曠工七天者,給予開除處理。
3、因工作需要,員工不服從合理的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一律視為曠工。
(四)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按照事假結算工資。
(五)利用上班時間外出或者在崗做私事者,一經發現,按照20元/次進行扣薪。
(六)員工不能按時上班,須提前半小時通知部門負責人(科長/主任、部門經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七)未參加考勤打卡的處理:
1、因請假未打卡者,須提交相應的有效請假單據。
2、因外出辦事未打卡者,須提交部門負責人批準手續。
3、因其它原因未到公司打卡(除在辦公室已備案的請假、出差申請外)應在24小時內填寫《異常考勤申請單》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在簽字處簡要說明原因,沒有證明的視同曠工。
(八)人事行政部負責落實考勤工作,每月初公布一次上月考勤匯總數據。
六、請假管理規定。
請假類別:帶薪年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喪假八種類型。
(一)帶薪年假:
1、自20xx年6月10日起在公司連續工作每滿一年可享受2天的帶薪年假。
2、帶薪年假最長累計不得超15天。
3、凡休年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本部門負責人、人事行政部審核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最終報總經理批準。
4、員工休年假須服從部門工作大局,由部本部門負責人靈活調控。任何員工在辦理年假手續前必須征得上級領導的簽字同意,否則視為曠工。
員工考勤制度7
員工考勤制度
一、凡本院員工由本人根據實際上、下班時間打卡記錄考勤。醫務人員交接班提前15分鐘進行。
二、如有特殊情況遲到、早退或缺勤,應及時向組長講明原因并請假,經組長認可后,由組長在考勤卡上簽字。嚴禁由他人替代打卡;嚴禁在考勤卡上自行書寫或涂改上、下班時間。
三、因故離開工作崗位必須事先向組長請假;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三天以內由業務組長批準,三天以上由業務組長批準后報院長審批;業務組長休假由院長審批。
五、職工探親假必須服從工作需要安排使用。享受探親假的職工其探親假原則上一次用完,個別經領導批準的也可以分兩次使用,路程假和路費只給一次。
六、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一次性休完;產假由公司計生辦開“證明”。
七、病假由醫生開“病休證明”;因病情需要轉院治療時,憑醫生開轉診證明及治療手冊辦理病假手續。
八、各類假期超過1月以上,取消年假;如請假前年假已休完,第二年取消年假。
九、各種假期不得轉讓互借。按公假待遇的`休假不得轉為串休。
十、各類假期及具體待遇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手冊》執行。
員工考勤制度8
1.確定考勤制度標準
企業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出詳細而完整的考勤制度標準,明確休息日、工作時間、假期、加班等規定,并通過明確的制度標準,將其公布在企業內部,維護所有員工的權益。
2.考勤管理流程
企業應建立一個考勤機制,制定出細致而完整的考勤管理流程,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促進員工出勤和工作時間的有效管理。
3.技術手段
企業應加強科技手段的'應用,推廣考勤系統,采用科技手段監督員工出勤情況,以保證考勤信息的準確和及時,明確企業管理體系。
員工考勤制度9
為了維護金陵科技學院后勤實業總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為學校教學、行政工作提供高質量的后勤服務保障,根據上級部門及《金陵科技學院教職工考勤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后勤實業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本公司在編、人事代理人員考勤按照《金陵科技學院教職工考勤辦法》處理)。
一、考勤對象
凡金陵科技學院后勤實業總公司聘用合同制員工及租賃人員均在此考勤辦法之列。
二、考勤辦法
(一)、出勤制度
1、合同制員工及租賃人員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無故缺席。
2、學校和公司統一安排的政治學習、各項集體活動,員工應按要求準時參加。因事請假者每缺勤1次按1天計算事假;無故缺勤者按曠工1天論處。
(二)、請假手續及審批程序
一般員工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須按下列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1、病假
員工在工作時間去醫院檢查治療,應提前向所在中心辦理請假手續,因急癥不能提前請假的,可憑病歷準假1天,超過1天的應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因患疾病或受傷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要休息2天及2天以上的,應出據醫院的病休證明;因病當天不能及時到校請假的,應以電話或其它方式先通知所屬中心,然后再補請假條或病休證明,時間不能超過2天。
2、事假
一般員工因事請假應及時辦理書面請假手續。
3天以內的由部門主任審批;
3天以上5天以內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5天以上7天以內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7天以上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公司辦公室備案,超出7天以上的事假天數應抵算該職工年休假的天數。
3、中心副主任級干部請病、事假,應由中心主任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主任級干部請病、事假,應由公司分管領導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4、法定假
員工需要休婚假、生育假以及喪假等,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應履行正常的.申請休假手續。
(三)、考勤管理
1、各中心須配備一名兼職考勤員,具體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
2、考勤員應認真做好考勤工作,了解、掌握本中心人員的出勤情況,收集、核實各類假條,每月應將考勤情況主動向本中心主任匯報(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認真填寫考勤情況統計表,并于次月19日前報公司辦公室備案。
三、考勤與獎懲
(一)、員工應遵守學校出勤制度,按時上下班,履行本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的,公司發給員工相應崗位的工資。
(二)、請假天數和各項待遇的扣減
1、員工在一個月內病假7天以內或事假3天以內的,公司扣除員工實際請假天數每天1/23相應崗位工資;
2、病假7天或事假3天以上、病假15天或事假7天以內的,公司發給員工70%相應崗位工資;
3、病假15天或事假7天以上的,公司發給員工50%崗位工資,其他待遇停發;
4、員工1年累計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發給該員工崗位工資的30%;
5、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發給本人崗位工資的20%,直至該員工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租賃協議期滿。
(三)曠工的認定及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2)、要求請假,部門未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準假期滿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按時上班者;
(4)、請假理由與事實不符者;
(5)、經教育仍不服從組織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或無故拖延超過報到日期者(含內部人員流動)。
2、曠工的處理:
(1)、無故曠工1天的,扣除當月全部獎金及崗位津貼;
(2)、無故曠工2天及2天以上7天以內的,扣除30%當月崗位基本工資、全部獎金及崗位津貼;
(3)、無故曠工7天以上15天以內的,扣除60%崗位基本工資、全部獎金及崗位津貼;
(4)、無故曠工15天及其以上的,公司按學校、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解聘或辭退。
(四)按國家有關規定休假、屬于法定假(主要指婚假、生育假以及喪假等)的,不影響各項薪酬待遇。
四、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金陵科技學院后勤實業總公司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員工考勤制度10
一、目的:
為了加強考勤管理,規范員工請假和休假的行為,確保項目部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范圍:本制度規定了員工請假程序、假別、請假準核權限、請假的`記錄等內容,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所有員工
二、請休假管理制度
項目部員工無論因公私請假,都必須依照本制度獲批準
后,報項目部綜合辦公室備案。
1、請假程序:必須由本人于假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注明請假種類、假期、事由等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部門領導證明后經項目經理批準,報綜合部備案。
2、較長假期必須要交接手頭工作,由分管領導交待其他員工代理,確保工作連續性,并于請假條內注明。
3、如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4、假滿回項目部后必須立即銷假,通報綜合部,并交接工作。
5、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三、請銷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當面或以書面形式向分管或項目部領導報知,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下午16.00后離開項目部第二天上午10.00前到達者由分管領導批準,屬正常出勤。
3、本項目部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開崗位,否則以曠工論處。
4、本項目部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獲準而不到崗位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 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5、本項目部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構行為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6、員工辦理續假手續必須報請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經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續假;員工假滿當天須到綜合部銷假;
7、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8、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四、獎懲辦法:
1根據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項目員工執行野外施工工作
制,無正常休息日;本項目部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每月正常給予每位員工休假四天(不休不補),超過者為缺勤。
1、項目部員工全年工作時期未享受任何假期的視為全勤獎。
出勤滿360天者獎800元,出勤滿350天者獎500元。
全年出勤低于350天不予獎勵,項目部領導不予獎勵。
2、項目部員工在正常工作期間,無故曠工、遲到、早退的將對其適當的批評教育外,且與年終獎掛鉤,曠工一天算十天,遲到、早退一小時算一天。
五、考勤確認規定:
本項目部采取考勤員記工制,由綜合辦公部負責考勤記錄,考勤必須嚴格、公正、實事求是地審核員工的出勤情況,每月底認真審核員工請休假原始憑證,月底經本人簽字確認后,由項目經理簽字批準交賬務部進行核算工資
六、附 則
1、本制度由項目綜合部負責解釋、補充。
2、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行。
中 義 渡 大 橋 項 目 部
20xx年10月15日
員工考勤制度11
第1條 公司所有員工一律嚴格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打卡。所有員工外出前要提前填寫《外出申請單》或《出差申請單》,部門員工由部門經理簽字,部門經理由主管副總簽字,上述申請單均需提前一天填寫,在次月1日(含1日)之前遞交人力資源部,在次月1日(含1日)前沒有接到各種申請單的,人力資源部不再向本人索要,直接按照當月打卡標準計算考勤。對部門員工違反本規定的,每6個月累計一次,記載在員工半年考核表中。
第2條 對忘記打卡的員工,按照審批程序當天填寫《忘打卡說明》,于次月1日(含1日)之前將《忘打卡說明》遞交人力資源部,并在當月薪資中扣款20元/每次,如在當月累計3次以上者,在當月薪資中扣款30元/每次。
第3條 員工在上班時間5分鐘之內遲到的。,不計遲到。遲到時間規定在35分鐘之內,每遲到5分鐘(不足5分鐘的以5分鐘計)罰款5元,直至罰款30元。遲到35分至1小時按曠工0.5日罰款,遲到1小時以上至2小時按曠工1日罰款,遲到2小時以上按曠工2日罰款。嚴禁找其他借口避免遲到罰款,一經發現將從重處罰。
第4條 員工在下班之前提前離崗的,按早退計算,每早退10分鐘(不足10分鐘的以10分鐘計)按曠工1日罰款。
第5條 對各銷售部門辦事處員工的考勤,由銷售助理嚴格按照每天日志、月考勤匯總、出差天數詳細統計后遞交人力資源部。若辦事處經理對本部門員工(或合并辦公員工)的 每天日志、月考勤匯總、出差天數記載不全或記載重復、有誤、作弊的,部門經理負連帶 責任,每出現一次在對部門經理的考核分中減5分。
第6條 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員工請假的審批權限為1日(含)之內,超過1日以上的,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審批流程報批,每月最多3次,嚴禁部門經理為本部門員工分多次、連續日期的簽批在權限之內的請假單。請假需提前申請,當日請假無效,病假除外,
部門經理的考核分中每次減5分。 若請病假需提供北京市定點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如有部門經理違反本規定的,在對
第7條 公司只有生產部門員工加班有加班費,并按照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嚴禁生產人員下夜班時連續上白班,如有緊急情況需要員工連續上班的,要有本部門組長詳細填寫原因,報部門經理和主管總工程師簽字。生產部門員工的平日加班,要有員工所在的小組 長填寫加班內容、理由、簽字后報部門經理簽字;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報部門經理和總工程師簽字。如需調修需提前申請,當日申請無效。
第8條 除生產部門以外的其他所有員工利用非上班時間工作沒有加班費,沒有調休(參加招聘會除外)。若技術人員經總工程師的準許,需要節假日或休息日加班的,可計加班費或調休。如需調修需提前申請,當日申請無效。
第9條 若公司員工(或各辦事處員工來公司總部的`)在上班時間聊天、看報、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睡覺、查閱與公司業務無關網頁的,被發現者在當月扣薪50元/次,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每發現一次在對部門經理的考核分中減8分。
第10條 以上補充規定與《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標準執行。
第11條 各銷售部門分管的辦事處由部門經理負責轉達本規定內容。
第12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本規定的解釋。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員工考勤制度12
第一條作息時間:
酒店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1)行政人員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30
2)操作員工按部門制定的作息時間工作
第二條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班者,均為曠工
2、考勤須知
1)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連續三次遲到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50元。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凡曠工一天者扣發當月50%的績效工資。
3)曠工
4)留職察看期間,只發崗位工資及各項補貼。
5)員工串崗、脫崗視為擅離職守,員工擅離職守一次罰款10元。連續3次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50元。
6)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3、考勤紀律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酒店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含銷售人員)不需打卡。司機可不每日打卡,但須專人做好出勤記錄。
2)酒店實習部門二次簽到考勤制度,部門二次簽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并做好書面簽到記錄,員工的遲到、早退以部門二次考勤為準。
3)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打卡記錄及二次簽到記錄),每月3日以前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4)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記警告處分一次,并處罰款50元。
6)上下班忘記打卡,經主管證明簽字有效;但每月以兩次為限,超過兩次者按遲到或早退論處。
7)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8)私自涂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9)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
10)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嘉獎一次。
第三條請假辦法
1、請假程序
1)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請假表經批準后生效,請假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
2)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3)員工的正當請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結婚"、"親屬喪亡"等,應予以準假,不得以如何借口不予準假;員工請假理由的正當與否具體由各部門經理靈活掌握。
4)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5)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6)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7)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假期三天內部門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人事部核準,六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
2)主管、領班請假,假期一天由部門經理核準,1-3天由分管副總批準,3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3)經理級人員,假期一天內由分管副總核準,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4)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序填寫申請表,并報人事部門備案。
5)假期審批:
3、各種假期
1)法定假?
元旦(1天)
春節(3天)
婦女節(限女性)(0、5天)
勞動節(3天)
國慶節(3天)
※法定假日若適逢休息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法定假日上班者,由部門日后按排休息;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息的,發放加班工資,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按日工資的兩倍計發。
2)事假:
a)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7天為限。
b)員工請事假必須于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
c)事假待遇規定:
d)全年事假累計超過5天(含5天)扣除年終獎金的50%;
全年事假累計超過8天(含8天)扣除年終獎金的100%。
e)若因特殊情況,未能于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并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3)病假:
a)員工請病假,一律應出具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病假單須及時交所在部門審核。
b)員工在工作年度內,可享受三天全薪病假。如員工工作未滿一年,則按比例享受。
c)如員工的有薪病假休完。則按員工在本酒店的工作年限,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資。
病假期在第4-30天
病假期在30天以上
d)一年內,員工的病假累計超過30天者,扣除年終獎金70%;超過60天者,扣除年終獎金100%。
e)病假請假醫療費用另行規定。
4)婚假:
a)員工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享受婚假
b)員工本人結婚,須提供結婚證書等有效證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門申請,并經人事部及分管副總批準,方可生效。
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員工(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享受婚假10天。
5)產假:
a)女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請產假。
b)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員工,按照與俱樂部簽訂的《計劃生育合同》規定執行,在本人提出要求,給予產前15天,產后75天共計90天的休假(包括法定假日)。
c)休產假員工須在期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報人事部重新安排上崗。
d)如配偶分娩,可憑有效證明申請1天假期,并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e)女員工在產假期間的待遇:崗位工資享受80%,績效工資不能享受,年終獎金享受50%。
f)女員工做產前檢查,給予每月一次半日的有薪假。
6)喪假:
a)員工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喪假3天(包括例假日)。
b)員工祖父母、兄弟姊妹喪亡可請假1天(包括例假日)。
c)員工休喪假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7)計劃生育假
a)施行計劃生育規定的人工流產、引產手術的女員工,給予10天的休假。
b)休假手續按請假審批權限辦理、
8)工傷假
a)由酒店指定醫院的`開具證明,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工傷假享受帶薪休假。
b)凡在工作時間內因違反安全條例和操作規程自我造成傷病,按病假待遇處理。
9)年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年假。
a)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期滿一年,當年出勤天數是全年工作的95%以上,在第二年內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
b)工齡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但最長不超過10天。
c)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使用。
d)請年假者,須于兩周前填寫申請表并辦理審批手續。
e)基于工作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折算為補貼,標準為日崗位工資的50%計發。
f)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內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年假:
※事、病假積計逾15天者。
※曠工達2天以上者。
10)其他休假
a)員工行使選舉權,參加人民代表大會、勞動模范大會等政府活動的,酒店給予有薪特別休假。
b)員工如脫產參加會議、學習、出差、從事社會活動、工會活動等可享受有薪特別休假。
4、請假逾期
1)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須行續假或雖行續假但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2)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a)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20天者免職或解雇。
b)病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c)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按國家及酒店相關規定處理。
員工考勤制度是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考察,是嚴格執行酒店的勞動紀律,提高酒店服務質量和效率不可缺少的制度。
員工考勤制度13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無論執行夏季作息時間,還是冬季作息時間,上午、下午打卡時間界線均以中午1:00劃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后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有部門經理手寫書面批準要求為依據。五、經公司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兌現加班工資的,應按規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兌現加班費。
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考勤人員在當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說明。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
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及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班次內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
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部門職工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
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負責,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因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科室、部門負責人有上述情況者,由經理簽批《核銷登記表》,并由本人負責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
干部、職工或部門負責人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征得部門經理或分管經理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序,經部門負責人或經理導審批后辦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四、干部、職工個人考勤記錄由辦公室負責定期公布,干部職工有異議的,可以到辦公室查詢。
員工考勤制度14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制度,鄭重工作紀律,有效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其次條
公司工作時光: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條
辦公室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采取簽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的`,必需以書面形式或本人電話通知辦公室負責人員,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簽到時光在公司規定的時光10分鐘后的為遲到,下班提前5分鐘無故擅自離崗的視為早退。
4、曠工規定
在規定的上班時光內未以書面形式或電話口頭形式向上級領導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
員工應該根據本考勤制度嚴格要求自己,按時上下班,如有違背,按以下規定處理:
1、無故遲到30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20元,遲到一小時以上者扣罰當月半天工資。一個月內遲到五次以上者除經濟處罰外,取消各類獎勵、先進資歷評比。
2、早退一次每次罰款10元,若當月早退三次者扣罰當月半天工資。
3、曠工半天扣罰當月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當月兩天工資以此類推。曠工超過五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如遇特別狀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簽到考勤時,需提前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否則按遲處處理。
第五條
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員工考勤制度15
一、實行人臉識別考勤的范圍
1、被考勤人員:公司所有管理人員。
2、考勤地點:公司辦公室走廊。
二、人臉識別考勤時間
正常工作日內,上班每人每天四次人臉識別考勤,具體考勤時間:上午8:00前、11:30后,下午14:00前、17:30后。
如遇上、下班時間調整,則另行通知。
三、人臉識別考勤規定
1、考勤機全天固定位置開機,被考勤人員只要上班,不論遲到與否,均須錄取面像考勤。上班后30分鐘內錄面像考勤計為遲到,超過30分鐘計為缺勤,既無面像又無請假單者計為曠工。
2、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公司錄面像考勤的,須經公司領導批準。負責考勤人員于每月1日上午9點前,將上月相關人員記錄上報至辦公室,便于匯總考核。
3、每月1日上午下班前,辦公室將上月員工上下班人臉識別考勤記錄送給公司財務科,財務科按相關規定對缺勤、曠工行為進行處罰。考勤結果將作為干部考察和年終考核考評的依據之一。
四、關于請假、出差等情況的管理規定。
(一)請假。凡需請假不能考勤的,須提前填寫《請假審批表》。
1、請假半天以內的,須填寫《請假審批表》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留存辦公室備查。
2、請假超過1天(包括1天)的,須填寫《請假審批表》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留存辦公室備查。
(二)出差。因出差不能考勤的.,須提前填寫《出差審批表》。如單位正常業務出差的,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留存辦公室備查;如開會或其它出差,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留存辦公室備查。
(三)特殊情況。因特殊情況不能考勤的,須第一時間電話報告分管領導,并補寫《請假審批表》或《出差審批表》(特殊情況包括:
1、因公突擊開會、出差、外出辦理急事等來不及辦理相關手續的;
2、因公加班至深夜致第二天不能按時上班的;
3、因處理突發問題不能按規定請假的;
4、因不可預見因素導致不能按規定請假的等)。
五、獎懲辦法
遲到或早退的罰款10元/次,曠工罰款100元/天,工作日中午未經批準喝酒的罰款200元/次,在公司全體管理人員大會上檢討,并降低年終獎金系數。每月全勤的給予一定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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