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5篇[精華]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
1、明確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用火、用電設備的采購、登記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電工、電氣焊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執行用火、用電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3、用火、用電設備應由具有職業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禁止非職業人員作業,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用火、用電警示標志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5、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2)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3)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5)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6)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線路的敷設還應符合GB50303—20xx、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6、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動火施工的區域與使用、營業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2)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制度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3)禁止在上課時間進行動火施工;
(4)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
(5)爐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
(6)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7)廚房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2
一、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儀器設備、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必須有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并登記造冊,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2、實驗室儀器設備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別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震、防爆、防銹、防腐蝕、防盜等工作,使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善可用狀態。
3、實驗人員每天應清掃設備和場地、保持實驗室整潔衛生。
4、消防設施及器材應保持性能良好,嚴禁丟失、挪用及人為損壞。
5、學生上實驗課前必須進行防火教育,使學生了解和掌握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識,確保實驗課期間的安全。
6、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標志。
2、多功能教室、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圖書室、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燃燒蚊香等。
2、圖書室、檔案室管理人員下班前必須切斷室內電源、關好門窗。
3、圖書室、檔案室各崗位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監督。
4、圖書室、檔案室重要部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5、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掌握滅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專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員工作時嚴禁吸煙。
3、食堂管理人員每天下班時要關閉燈具、電器電源開關。
4、保管好消防設施和器材,嚴禁損壞、丟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3
水電是影響人們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時對自護力量較差的學生也能構成危害,為培育學生節省能源的意識,提高在使用水電時的安全意識,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常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覺問題準時修理,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治理,留意節省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修理電路時,必需留意根據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學問教育,使之把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覺用電故障,準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治理,常常檢查、修理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鋪張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省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加環保意識。
七、對常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修理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發覺鋪張水、電的班級和學生,學校進展批判教育。鋪張嚴峻的班級取消期末評比文明班級的資格
九、學校職工使用的'石油化氣瓶必需安全牢靠,要常常檢查開關以及氣管是否有漏氣的狀況。
十、違反上述規定,依據情節按有關規定賜予懲罰,嚴峻的停頓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依據情節和損失程度賜予罰款、賠償、行政懲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治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覺,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擔當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效勞于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覺除沒收電器外,同時賜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懲罰。
3、要節省用電,合理用電,教室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順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覺,用電器沒收并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治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治理員由學校電工修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覺,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后果嚴峻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5
為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保證安全,防止浪費,節約開支,對學校辦公用水用電作如下規定:
一、全體教職工和學生應樹立安全、節約用水用電意識,愛護水電設施和設備,做到人離斷開所有用電設備的電源,防止浪費和杜絕安全隱患。
二、用電線路和設備要經常檢查,發現線路老化要及時更換,破舊開關及時更新,防止漏電、觸電。冬季各辦公室應關好門窗。
三、各辦公室禁止使用電烤爐、電飯煲、微波爐、電水壺等大功率電器設備,所有用電設施必須貼有總務處簽發的許可證,禁止私拉亂接。
四、禁止私人電動單車在校內使用公用電源充電。
五、各教室放學后要及時切斷電源,光線很好的晴天不允許開燈。用電操作要嚴格、規范。各班電燈、電風扇等要及時開關,并注意安全。
六、特殊情況須使用空調和其它電器的'須經校長、總務處同意。學校的公共飲水設施、水源等要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患措施:定期檢測水質、定期消毒。
七、各辦公室下班前做到關門窗、關電源、關飲水機。每天帶班領導和執勤教師、后勤人員要檢查辦公室的“三關”情況,發現違犯規定者作好記錄由學校處理,
八、學校食堂管理員每日要對食堂用氣用水用電設施巡查兩次,并及時維護。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6
1、安全用電、節約用水人人有責。
2、水電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水電工要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保證正常的水電運行,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3、未經學校同意,不準隨便接線接管,確保線路管道暢通。
4、各種水電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
5、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電燈損壞,路燈不亮,要及時維修。
6、遇停電、停水等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保證食堂等部門及時供應上水電。
7、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掛上警示號牌,確保安全。
8、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于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現,用電器沒收并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后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8
水電是影響人們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時對自護能力較差的學生也能構成危害,為培養學生節約能源的意識,提高在使用水電時的'安全意識,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發現浪費水、電的班級和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浪費嚴重的班級取消期末評選文明班級的資格
九、學校職工使用的石油化氣瓶必須安全可靠,要經常檢查開關以及氣管是否有漏氣的情況。
十、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于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大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現,用電器沒收并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后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大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規范宿舍用電管理,確保宿舍用電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學生宿舍。
三、規定
1、宿舍住宿學生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的供電設施;
2、宿舍內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燈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宿舍學生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負連帶責任;
5、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自行負責;
6、住宿學生應該做到“人走燈關”,注意節約用電;
7、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用電安全治理: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展用電修理、安裝、改造等工程。
2、嚴禁在校園內隨便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厲懲罰。
二、用火安全治理: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試驗室上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肯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晰怎樣用火和留意防火。
3、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4、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2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治理,標準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討論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行用電治理責任制
1、用電治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詳細負責治理。總務處要依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急的重要部位設立危急標志,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詳細要求,要常常組織治理人員進展檢查、檢修,標準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狀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修理用電設施時必需實行標準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標準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視治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展綜合檢查,發覺安全隱患,向校長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治理擔當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常常對學生進展用電安全教育,標準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便轉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消失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表的。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修理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
每月進展一次檢查,每學期進展一次整修,老化電線準時更換,發覺問題準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修理過程中,嚴禁酒后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標準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展自查一次,發覺問題準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準時組織人員修理。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便增加。教師辦公室、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需經校長批準后,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表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表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安排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留意節省用電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分,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治理,發覺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局部教師自行擔當。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3
為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的標準化治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用水用電原則
合理用水用電、節省用水用電、安全用電。
校內住戶用水用電,按量收費。
制止破壞水電設施,嚴禁偷電。
二、用水用電相關規定
1、全校師生都應留意節省用水用電。
用水做到:沒有長流水現象,不隨便損壞水表、閥門、龍頭、水管等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落實到詳細年級、處室及詳細個人。任何人不準向校外供水,若被發覺,除沒收供水設施外,還要扣除當月工資5%。
用電做到:無人熄燈,出門關燈。各年級處室相互監視,凡一晚燈未關,每盞燈罰款三元。
各家屬住戶,一律不準表外用電,違者一經查出,罰款伍拾元。
對舉報偷電,經核實無誤,嘉獎舉報人叁拾元;對發覺電器設備發生故障準時報告者,嘉獎拾元。
2、留意安全用電。
安全用電,人人有責。
不準在電線上晾毛巾,曬衣服、被褥等,違者每次罰款拾元。
不準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伍拾元。若因此發生事故,造成集體財產及他人財物損失的,照價賠償;造成自身財物損失及人員傷亡的,學校概不負責。
3、私人(校內家屬住戶,單身教職工)用電要繳費。學校水電工要廉潔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戶水表、電表,算出水費、電費金額,填好清單告知住戶,并按時報會計室,由會計室人員在其工資中扣除相應款項。
4、每學期,學生按規定繳納水費、電費,由總務收取。
各班電器由本班學生使用并護理,修理費用由學生分擔。
三、治理人員職責
1、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效勞、為教學效勞的思想意識,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嚴格執行水電工操作規程,確保校內各處水、電的'正常供給。
2、負責安裝和修理全校(包括教學區、生活區、教工宿舍)的水電設備,并定期進展安全檢查。常常巡察水電設備的運行狀況,發覺問題準時處理,確保水路暢通,用電安全。
3、留意做好發電機、抽水機、變壓器等重要設備的保養工作。
4、嚴格執行節省用水規定,加強檢查催促,隨時訂正鋪張現象。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學校的安全用電治理由學校專職后勤人員負責,定期檢查學校線路,確保電路暢通。
二、學校安裝電器、改造線路必需由正式電工嚴格根據規程操作,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制止非電管人員擺布電插座和日光燈等用電設施,避開因操作失誤、技術不嫻熟造成火災、觸電事故。制止私拉亂接線路,私增電插座和燈頭。
三、學校后勤人員要不定時的檢查簡單出問題的`開關、接頭等,發覺故障準時排解。
四、學校后勤人員要自覺遵守用電安全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對每條線路的運行狀況要隨時檢查,做到心中有數,不符合要求的線路和設備,要徹底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五、各班級、各室負責人、修理人員,要對本班級、各室、修理人員用電設施加強治理,做到人走燈關。
六、在校師生不得使用電熱壺、熱得快、電炊具,避開消失總控開關跳閘、電線線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電室的治理要根據國家電力部門的標準進展,室內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內,非后勤人員制止入內。
八、對發覺違規用電狀況,不制止、不處理、不舉報,甚至縱容和包庇的人員,同樣予以嚴厲處理。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用電安全管理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除實驗室進行教學科研活動的正當需要外,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在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實驗室,使用電爐、烤火爐、電飯鍋、熱得快等電熱器,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辦公、教學區域、學生宿舍等公眾聚集場所,嚴禁使用石油液化氣爐、煤油爐、酒精爐、蠟燭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3、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4、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5、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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