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18 15:03:26 制度 我要投稿

(實用)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篇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

  一、客運公營駕駛員將面向社會公開擇優選聘。所選聘的駕駛員必須年滿25周歲以上,51周歲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營運駕駛從業資格證書,有內部準駕證,在我司從事駕駛工作三年以上,無重大責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駕駛員。

  二、雙眼裸視達1。2以上,身體健康,無重大病史和傳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前科,無拖欠公款、承包款行為,經審查合格者。

  四、所聘駕駛員按組織人事部規定的人數,經安全處會同交警部門進行樁考、路車考試合格,報組織人事部門批準,簽訂聘用合同經培訓后方可上崗,所有聘用駕駛員的編仍放在原單位。

  五、聘用駕駛員須交信譽質量保證金3萬元(不計息)。

  六、所選聘的駕駛員必須同意并嚴格執行市公司《客運公營駕駛員管理辦法》及其有關規定。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2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對公司車輛維修的管理,減少車輛的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 本規定適用于對公司車流量維修管理的相關事宜。

  第3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分為日常維修與送修理廠維修兩種。

  第2章 車輛維修規定

  第4條 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即每輛車的司機必須固定,車輛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修理。

  第5條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收車后需要填寫車輛的使用說明,發現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輛主管,并進行自修。

  第6條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及時填寫《車輛維修說明單》,詳細說明請修的項目和損壞原因及費用預算,經車輛主管簽字后報人事行政部進行審批。

  第7條 司機將公司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第8條 公司的高級車輛及特種車輛進行維修時可送到非公司指定修理廠,但司機所洽談的修理廠必須正規且收費適中,并必須得到人事行政部經理及行政總監的審批同意,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9條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同時,應及時上報人事行政部并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第10條 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輛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司機必須填寫《車輛維修說明單》報審,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第11條 車輛維修完成后,司機或車輛主管需要對車輛的維修結果進行驗收。

  第12條 司機與車輛主管應向修理廠索要車輛修理的詳細項目及費用明細,車輛主管應將其與維修說明表、車輛管理表等相關內容存在一起,以備不時之需。

  第13條 司機必須將車輛維修中替換下的車輛零配件帶回公司,由車輛主管負責清點,并簽字驗收,交人事行政部進行統一處理,所得收入需及時交至公司財務部。

  第14條 車輛主管應建立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并妥善保管。

  第3章 車輛修理費用及報銷

  第15條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否則,多余部分不予報銷。

  第16條 車輛送修理廠修理及車輛的大修、中修費用由車輛主管會同財務人員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結算,其中指定修理廠的選擇、修理費的商談由車輛主管、人事行政部經理及財務部經理共同確定。

  第17條 車輛修理的費用不得超過審批的金額,修車完畢后司機應將《修理費用明細表》、審批報告及廢舊零部件的收據交車輛主管審核。

  第18條 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經用車人簽字證明后司機方可安排維修。而維修費用超過200元以上時,司機應通過電話向車輛主管請示,經車輛主主管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

  第19條 車輛在路途中進行維修時,司機也必須帶回替換下的廢舊零部件,并經車輛主管進行審核。

  第20條 修車時司機所提交的修車申請應詳細說明修車類別、項目、部位及費用預算,在核定的修車費用額度以下時,由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在核定的修車費用額度以上時,經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后報行政總監審批。車輛的大修、中修必須經過總經理的審批。

  第21條 車輛的電瓶、輪胎短于正常的核定壽命時,其修理或更換費用由司機按比例承擔;超出使用壽命者,按比例獎勵所節余費用的50%給該車輛的司機。

  第22條 因工作需要變更駕駛車輛的,經車輛主管確認后,在一個月內,車輛變更前的司機應承擔車輛變更后的司機超出核定修車費用30%的修理費,因交通事故造成變更或因車輛變更后的司機操作原因造成的更大損失除外。

  第23條 各車輛洗車費實行成本制,每輛車的月洗車費用不得超過30元,洗車費用經用車人簽字證明后,司機持消費憑證到財務部進行報銷。

  第4章 附則

  第24條 本規定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5條 本規定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26條 公司原有制度與本規定沖突者,自本規定頒布實施之日起,自動廢止。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3

  1. 車輛管理

  企事業單位公務車的所有證件以及核查等工作統一由管理部門負責。配屬到營業場所的車輛由主管指派專門調度員進行調度,并負責維修、檢驗、清潔等事項。

  公司員工因公需用車輛應在事前向調度員申請調配。調度員根據任務的重要性來派發車輛。未按要求進行申請,不予派車。

  每輛車應設立“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需要核對車輛里程表和記錄表上之前行程的記錄是否一致。使用后要填寫行駛公里數、時間、地點、用途等信息。管理部門每個月審核一次。發現記錄有誤、漏記或未記錄的情況應上報主管領導給予批評,對于不服從勸導多次犯錯的人應當給予處罰并取消其借用權限。

  每輛車還需建立“車輛使用記錄表”,由財務部門在每次加油和維修時進行記錄,以便了解車輛控制情況。每月初應連同行駛記錄表一起轉交給管理部門進行審計。

  2. 車輛使用

  使用者必須持有駕駛證。

  企事業單位公務車不能外借給非本單位員工。

  使用者在駕車前應做好車輛的基本檢查(例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池液、輪胎、外觀等)。如果發現故障、部件丟失或損壞等情況,應及時報告。否則,最后一個使用者將對由此產生的后果承擔責任。

  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駕駛員未經授權不可擅自將公務車開回住處或作私用,否則將會受到處罰。獲得公司特別許可或者返回時間超過晚上9點的除外。如為了私人目的'借用公車,需事先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注明“私用”字樣,并經過主管審批后轉交財務管理部審計。

  使用者應保護好車輛,確保機器部件和外觀良好,使用后還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如果在私用期間發生了事故,導致違規行為、損失、盜竊等問題,在扣除保險賠償金額后,剩余的一切責任都由個人承擔。

  3. 車輛維護

  車輛維修、清洗、拋光等項目需先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寫明行駛公里數,并經過批準才能送到維修店進行修理。

  車輛應由指定的專業品牌保養和指定維修店維修,否則修理費用不予報銷。可以自己解決的維修問題可以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當車輛在路上出現故障或其他損耗需要緊急修理或更換零件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需求進行修理。但是如果沒有緊迫性或者修理費用超過20xx元時,應與調度員聯系,請求指示。

  如果因為駕駛員操作不當或調度員疏忽了保養,導致車輛損壞或機械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用,應根據具體情況,由公司與駕駛員或調度員共同承擔。

  4. 違規與事故處理

  在以下任一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定或發生事故,由駕駛員承擔,并會受到記過或解雇的處罰:

  (1)無照駕駛;

  (2)無照駕駛。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公務活動租車管理和保障行車安全,我們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管理原則

  1、局機關公務用車由辦公室統一租用。

  2、城區內公務活動自行動手,如實報銷;下鄉或出差原則上乘坐客運車,特殊情況需租車需按程序申報:先審批,再租車。

  3、特急事項需租車時,經辦公室請示主要領導同意后再統一安排,用車人第二天須完善相關手續。

  二、用車程序

  1、相關股室負責人填寫《檔案局公務用車申請單》,由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審簽,由辦公室聯系。

  2、辦公室建立公務用車臺賬,并每兩周向主要領導報告一次公務用車情況。

  三、費用報銷

  1、城區公務每月報銷一次。

  2、公務活動結束后,由車主提供相應金額的車票,由相關用車股室填寫差旅費用報銷單,由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審簽后交給財務室支付費用。

  3、如有緊急情況需租車時,可由辦公室先行墊付部分租車費,再由辦公室憑租車發票和“公務用車租車申請單”統一結算。未經辦公室安排私自租車的.費用不予報銷。

  四、安全管理

  每次租車,務必選擇車況良好且駕駛員駕駛技術過硬的車輛,以確保公務出行的安全性。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加強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調配、使用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更好地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廣田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3.定義

  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指對公司使用的車輛、駕駛員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綜合管理。

  4.職責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負責本制度的解釋與修訂;

  4.1.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關安全管理措施并負責監督實施;

  4.1.3負責公司車輛的配置規劃、具體購置與統一管理,并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配使用;

  4.1.4負責公司車輛的保養與維修,辦理車輛年審、保險等相關手續;

  4.1.5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車輛檔案資料;

  4.1.6負責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車輛使用部門

  負責對本部門駕駛員和使用車輛進行管理,貫徹執行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領導

  根據不同權限負責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有關事項及費用的審批。

  5.管理內容與方法

  5.1車輛使用管理

  5.1.2未經審批,其他人員不得公車私用。

  5.1.3未經審批,公司車輛不得外借和租賃。

  5.1.4車輛使用貫徹“誰使用誰負責”原則。

  5.1.5用車申請流程

  5.1.5.1以部門/個人名義申請用車,須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詳見附件一),注明各次用車的理由、時間、地點等信息,并由用車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現異地辦公等用車部門負責人不方便簽名確認的情況時,用車申請人可填寫好電子版《車輛使用申請表》后發至用車部門經理,用車部門經理在網上確認后轉發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處。原則上《車輛使用申請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給人事行政中心,如計劃有變,應及時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如當天來回,經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確認后即可出車;如需過夜,應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確認后方可出車。確認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據當天用車情況安排司機、車輛。未經批準擅自動用車輛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5.1.5.3如臨時工作急需用車的,當天來回/過夜分別須經人事行政中心經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電話確認同意后才能使用車輛,并于用車后三天內補辦相關審批手續。

  5.1.5.4駕駛員出車前,需進行證件檢查和車況檢查:檢查行車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檢查車輛輪胎、機油、冷卻水、儀表、后視鏡、方向、剎車等。

  5.1.5.5車輛行駛中,駕駛員必須注意車輛使用狀況,發現故障或安全隱患要做好記錄,并及時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報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調派車輛時,要根據公司當天使用車輛的型號、乘車人數、次數、行車路線和急緩程度,有計劃地安排使用車輛。

  5.1.7駕駛員交接車輛時,要辦好交接手續,并檢查車上各種證件和隨車設備是否齊全、車輛外觀有無破損、車況是否良好等。

  5.2車輛的保養、維修

  5.2.1駕駛員要愛護車輛,精心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5.2.2惡劣天氣檢查:雷雨、臺風、大霧等惡劣天氣必須加強車輛的安全檢查工作,檢查內容與月度檢查內容相同,重點檢查車輛燈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在定點維修保養廠家進行維修/保養。如發生異地出差時車輛爆胎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經批準后,方可在外維修/保養,否則不予結算。

  5.2.4車輛維修前,專職司機應進行現場檢查,鑒定故障原因、維修項目及維修價格,并填寫《車輛保養維修申請表》(詳見附件二),按流程報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維修。單次維修/保養金額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長審批。

  5.2.5車輛維修后,需由專職司機及維修公司共同驗收,檢查車上裝備、物品是否齊全,故障是否排除,損壞的機件是否修復;確認維修達標后,由專職司機簽名后方可作為報賬依據。

  5.3車輛燃油管理

  5.3.1公司車輛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辦理加油卡,定點加油。如出現油卡余額不足的情況,需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

  5.3.2人事行政中心在審核費用時,應根據車輛型號、排氣量大小進行審核,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處理:車輛故障造成損耗的,要馬上檢修;駕駛員弄虛作假的,不予報銷并提請予以相應處罰。

  5.4車輛保險

  公司車輛的保險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到公司指定的承保單位進行投保。

  5.5車輛路橋費及其他費用管理

  5.5.1公司車輛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辦理粵通卡交納路橋費。如在省外或在粵通卡連網范圍外等特殊情況,可酌情處理,但事后要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或上級領導。

  5.5.2公司車輛所產生的其他費用,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審驗、登記,并送人事行政中心總監審批后方可報銷。

  5.6駕駛員管理

  5.6.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定和操作規程,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廣東省道路管理實施辦法》,嚴格執行駕駛員安全行車規定,貫徹安全行車要點。

  5.6.2駕駛員必須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觀念和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加強駕駛技術學習,愛護車輛,文明駕駛。

  5.6.3駕駛員要依時辦理駕駛證年審。

  5.6.4公司聘用專職司機,必須驗證并進行駕駛技術考核后,才能予以聘用。

  5.6.5嚴禁疲勞駕駛、酒后駕駛。

  5.5.6每次出車完畢后,駕駛員要及時將車輛使用狀況及停放地點等情況告知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組織專職司機填寫好《出車情況登記表》(詳見附件三),并做好里程數等的統計。

  5.6.7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車輛檔案資料,妥善保管車輛的各種證件、鑰匙等。每輛車的購車發票、行駛證、購置附加繳費憑證、保險憑證等,必須復印備查。

  5.6.8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專職司機對公司的車輛進行每月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在《車輛檢查登記表》(詳見附件四)。

  5.6.9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公司車輛使用費用的審核和控制,并做好費用統計,具體包括:油料、年審、保險、停車、保養、維修等費用項目。每月、每季度、每年結束,需填寫好《車輛使用費用統計表》(詳見附件五)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

  5.6.10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對公司的.車輛違章、維修等情況進行定期統計匯總。每季度結束,需填寫好《車輛違章情況季報表》(詳見附件六)及《車輛維修情況季報表》(詳見附件七)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

  5.7車輛安全管理

  5.6.1車輛平時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外出辦事時要盡量將車輛停放在正規的停車場,嚴禁亂停亂放。離開車輛時要將車上各種證件帶走,鎖好車門及上好防盜鎖,保管好車鑰匙。

  5.7.2專職司機對車輛的各項技術指數定期檢查,確保車輛隨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嚴禁車輛帶“病”上路。

  5.7.3嚴禁用車人員強令駕駛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或違章駕駛。連續行車2小時或行駛200公里要安排駕駛員休息約20分鐘,然后再行駛。

  5.8交通事故處理

  5.8.1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處理

  5.8.1.1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及財物。

  5.8.1.2迅速報告公安交警部門及人事行政中心總監或上級領導,聽候事故處理,并由相關管理人員到現場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同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現場定損,賠償金額。

  5.8.1.3事故發生后3天內,當事人應書面向公司提交事故發生的詳細報告。

  5.8.1.4發生嚴重事故時(包括:人員傷亡、車輛被搶被盜等),應即時上報人事行政中心和上級領導,并于1天內補報書面資料。事故處理完成后,必須將事故的詳細報告及處理結果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備案。

  5.8.2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質和事故駕駛員的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的書面裁決為依據。

  5.9處罰規定

  5.9.1因管理不善造成車輛被盜、嚴重損壞等事件,當事人負直接管理責任,公司視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5.9.2工作用車時因未做足防盜措施造成車輛被盜的,公司要視具體情況,由駕駛員承擔部分損失。

  5.9.3因車輛檢查、保養不到位、事故隱患消滅不及時造成行車過程中的車輛損壞事故,由該車的直接責任人負主要責任,間接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5.9.4凡駕駛車輛違章行駛或違章停放而被交通管理部門處罰的,公司有權要求駕駛員支付罰款及其他費用。

  6.附錄

  附件一:《車輛使用申請表》(另附);

  附件二:《車輛保養維修申請表》(另附);

  附件三:《出車情況登記表》(另附);

  附件四:《車輛檢查登記表》(另附);

  附件五:《車輛使用費用統計表》(另附);

  附件六:《車輛違章情況季報表》(另附);

  附件七:《車輛維修情況季報表》(另附)。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6

  1、嚴禁無證人員駕駛各種車輛,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2、開車前,駕駛員必須仔細檢查剎車、制動器、喇叭、前后燈、轉向系統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時應立即修理,嚴禁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3、駕駛員身體不適,不能保證安全行車時,不得擔任駕駛工作;

  4、駕駛員在行車時,必須集中精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5、嚴禁駕駛員行車應遵守下列規定:

  1)嚴禁酒后開車;

  2)嚴禁超速行速;

  3)嚴禁超載行駛;

  4)如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可能碰車時,不得超車;

  5)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6)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7)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與人閑談或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為;

  6、汽車倒車、調頭時,應注意地形及四周情況,并用喇叭或手勢使周圍的'車輛、行人避讓;

  7、在施工現場駕駛車輛時,要低速慢行,隨時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8、車輛沒有停穩前,不準打開車門和上、下人,開車門要注意周圍情況,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9、人貨車載重行車時,要注意防止急剎車、急轉彎;

  10、隨車攜帶的消防滅火器要確保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及時配換修理;

  11、停泊車輛應安全牢靠,為防止偷盜要上安全鎖或啟用防盜報警器。鎖閉車門窗,司機返回停車場取車,應仔細留意車輛情況有無意外損傷。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7

  一、司機職責與業務要求

  (一)盡忠職守,服從調度和指揮。出勤公務時,司機應隨時待命并迅速就位;非出差期間,在局內正常辦公并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任務。特殊情況需要外出,必須請假并獲得許可。

  (二)精研業務,熟知車輛各項性能,主動進行車輛維護。每次出行前,都應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發現故障及時修理。若無法自行解決,應及時向上級領導請示,并在得到允許后,由辦公室派人陪同司機將車輛送到工廠維修。返回后,要立即清潔車輛并將車輛停放在安全位置,以防意外。

  (三)堅持以安全為首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范駕駛操作,堅決禁止酒駕、快速駕駛和強制超車,確保行車安全。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照人員駕駛,防止因技術不熟練、操作不當引發事故。

  二、車輛調度

  (一)車輛調度遵循"先急后緩"的原則,所有人必須以大局為重,優先滿足公務需求。

  (二)本局車輛調度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因公用車的人員需填寫派車單,注明用車時間、原因、目的地及油量需求,并報局長或副局長審批。批準后,因公用車人員需將派車單交予辦公室存檔,作為派車依據。辦公室憑派車單調度車輛,并通知司機按時出發。無派車單或未經領導同意,辦公室不得私自調度車輛,司機也不能隨意行駛。

  (三)在本地處理公務,短途一般不派車。除了局領導外,其他干部長途出差通常不提供專車,確因任務緊急或繁重需用車的,且經過局長或副局長領導同意的,可安排車輛。

  (四)小汽車所需的'汽油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和管理油票。每次出行前,司機或因公用車人員需憑派車單與辦公室辦理油料手續,簽名領取油票。遵循"按需供給"的原則,車輛油料用量統一登記統計如下:

  三、車輛管理

  (一)建立每輛公務用車的完整檔案,實現一車一檔(一車一檔是指車輛購置回后,即時創建一個檔案,保存購車相關的審批文件等資料,并記錄該車每次加油、維修、保養、購買保險等情況)

  (二)嚴格實施車輛定點存放和節假日封存。如果假期中需執行公務用車,需向縣紀委(監察局)備案。

  (三)嚴格執行"三定制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做好公務用車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等工作,降低運行成本,便于建立公務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管理檔案,對公務用車的油耗和維修費用實行單車核算,杜絕轉嫁、攤派、隱匿公務用車運行費用等行為。

  四、本局干部、職工因私事用車

  (一)干部、職工原則上嚴禁公車私用,但遇到特殊情況需用車,也需填寫派車單,在取得局長或副局長同意后,才可安排車輛。

  (二)干部、職工因私事用車,燃料費自理。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8

  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的公務車輛和職工交通補貼,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和員工的福利待遇,公司特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一、公務車輛管理

  1、公務車輛的使用范圍:公司公務車輛主要用于接送高層領導、出差、會議等公務活動,不得私自用于個人目的。

  2、公務車輛的申請和審批:員工需要提前向相關部門提交公務車輛使用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

  3、公務車輛的保養和維護:公司將定期對公務車輛進行保養和維護,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行和安全性。

  二、職工交通補貼管理

  1、交通補貼的發放標準:公司將根據員工的工作地點和交通情況,制定相應的交通補貼標準,并按月發放給符合條件的員工。

  2、交通補貼的申領流程:員工需要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交通補貼申領表格,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后方可領取交通補貼。

  3、交通補貼的使用范圍:交通補貼僅限于員工上下班和公務出行時的交通費用,不得用于其他個人目的。

  三、管理制度執行

  1、監督檢查:公司將定期對公務車輛和交通補貼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規行為將給予相應的處罰。

  2、宣傳教育:公司將通過內部宣傳和培訓,加強員工對公務車輛和交通補貼管理制度的認識和遵守。

  3、審核評估:公司將定期對公務車輛和交通補貼管理制度進行審核評估,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改進。

  以上是公司公務車輛及職工交通補貼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希望全體員工能夠嚴格遵守,共同維護公司的正常運轉和員工的權益。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并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第三條公司行政部為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車輛的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行政部申請派車并填寫《派車申請單》,注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乘車人數、出車地點等信息,經車隊負責人簽字批準后(部分車輛須由董事長簽字批準),依據業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車隊負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第五條

  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報請車隊負責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車時補簽《派車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檔。

  第六條

  車隊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后順序,統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后近,先外地后市內的原則。

  第七條

  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并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第八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當期駕駛人員負責。

  第九條

  每輛車須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每次出車信息由駕駛人員填寫,乘車人簽字確認;行政部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里程表和行駛記錄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數扣罰當事駕駛人耗油款。

  第十條

  車輛使用人在辦理公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中所規定的時間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致電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向駕駛人員提出違反公司車輛管理規定的要求,否則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原則上公司車輛是只能用于公司業務工作的.,未經董事長批準不得擅自私用,經董事長特批后方可做為他用。

  第十三條

  凡公司員工及其直系家屬需借用公司車輛私人使用時,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在《派車申請單》上注明“***私用”,車隊負責人簽字并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車,并在車輛使用完畢后根據實際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費的燃油費用。

  第十四條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車時,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后全部損失由使用人個人承擔。第十五條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車輛交由無駕照人員駕駛,由此給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責任由經手借出車輛責任人及無證駕駛人承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對當事人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車輛的停放

  第十六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行政部統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和行駛證交至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行出車任務并早于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和行駛證。

  第十七條

  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于指定停車場內,并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十八條

  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后,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未經董事長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審批,所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由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額承擔,并按相應車輛油耗比例及行駛公里數承擔燃油費及車輛磨損費。

  第二十條

  燃油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統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核查。

  (二)車輛辦理加油卡后,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行政部登記領取加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或長途行車需現金加油的,應上報車隊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并開具正規發票回公司報銷。

  (三)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余額進行全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維修保養費用管理:

  (一)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程序例行保養,新購車輛按說明書規定的要求進行保養。

  (二)公司車輛的一般性保養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車隊負責人統籌安排。

  (三)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車隊負責人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送修。

  (四)車輛須在指定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以保證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如出現增修項目,應及時匯報,維修后按維修申請審核無誤后方可在價格單上簽字確認,若發現弄虛作假,嚴加處罰。

  (五)車輛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車隊負責人統一采購并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六)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后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七)如因駕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管理:

  (一)車輛行駛每年所需繳納的通行稅費、年檢費、維修費同車隊負責人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

  (二)車輛出省外出公干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必須先經車隊負責人連同《用車申請單》、《車輛行駛記錄表》進行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做出合理有效說明的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三)在出車中由于駕駛人員管理不當所造成停車卡、行駛證丟失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五章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并向行政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

  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后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第二十五條

  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聯絡,行政部協助處理,并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二十六條

  因公務用車發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后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一)我方車輛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60%的費用;

  (二)我方車輛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40%的費用;

  (三)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20%的費用;

  (四)我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五)我方車輛無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

  凡發生意外事故的,除經濟處罰外還要以公司的凈損失(扣除保險理賠外)金額進行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一)一次事故凈損失大于30000元時,視為重大事故,駕駛人員停職停薪或調離崗位;

  (二)一次事故凈損失5000—30000元時,視為大事故,對駕駛人員罰款100元并在公司大會上作出檢討;

  (三)一次事故凈損失在5000元以下時,為小事故,駕駛人員在公司大會上檢討。

  (四)發生連續兩次及以上大事故,或連續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將視為重大事故作出處理。

  第六章駕駛人員守則

  第二十八條

  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各項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第二十九條

  駕駛人員必須具有駕照并隨身攜帶,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嚴禁將車輛交無證人員駕駛。

  第三十條

  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駕駛人員平日應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第三十一條

  駕駛人員必須隨時掌握車輛完好狀況,對各部件的磨損程度要準確掌握并及時匯報,對油、電路、剎車、轉向、傳動等關鍵部位要及時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更換零部件、加注機油等,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行。

  第三十二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三十三條車內嚴禁吸煙,如有乘客需吸煙的,駕駛員應予以勸阻;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人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時間待命出車,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不能出勤時也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按程序辦理;若駕駛人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五條駕駛人員及副駕駛位置上人員在高速上行車時應系好安全帶。

  第三十六條

  駕駛人員應愛崗敬業、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

  (一)做到禮貌用語,不得私自散布謠言、打聽消息、攻擊他人長短、宣泄私憤。

  (二)不得打探領導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車上人員交談的內容。

  (三)對所接待客戶提出的問題,涉及到公司業務核心機密或公司領導私人信息的,應予以回避。

  第三十七條

  未經乘車人員同意,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打開音響和空調系統;空調使用應在當天氣溫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開啟。

  第三十八條

  夜間、大風、雨霧冰雪天氣情況下出車的,駕駛人員應檢查好車輛各部分機件和油、水、電路等車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在車況不佳的情況下出車;途中應嚴格控制車速,密切注意信號變更及交警管制措施。第三十九條

  駕駛人員執行外派任務時臨時發生身體不適的,應將車輛平穩停在安全區域內,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續工作后,立即就近診療。

  第四十條

  駕駛員執行出省外派任務時,單程距離超過100公里的,應在途中合理進行短暫休息,并檢查車況;單程距離超過200公里的,應每間隔1小時進行合理休息并檢查車況,嚴禁持續疲勞駕車。

  第七章相關獎懲

  第四十一條

  公司為所有專職司機設立安全無事故獎:

  (一)安全無事故需滿足三個條件:沒有出現保險理賠;公司沒有出資賠付;即便出險,但事故無責任。

  (二)安全行車無事故連續累計滿一年的,獎勵1200元;第二年連續全年無事故的,獎金再加200元;以此類推,連續累計無事故則每年加200元。

  (三)期間若專職司機駕車出現意外事故,則累計全部歸零,重新開始計算。

  第四十二條

  公司駕駛人有以下情況者,一經核實,公司將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準出車者,處罰100元。

  (二)未經批準將車交由他人駕駛者,處罰100元。

  (三)酒后駕車但未發生事故者,處罰200元。

  (四)未經批準將車停放規定點之外者,處罰50元。

  第四十三條

  駕駛人出車過程中所造成的違章行為受到交警部門處罰的,公司將按以下比例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一)因公務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燈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

  (二)因私人事務或外單位人員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為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所有罰款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對于公司以外人員用車的,盡可能的將本制度提前告知對方。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0

  一、凡發現對外來車輛未登記發卡和未收取車輛臨時停泊費或車輛過夜費及未按照小區車輛常年停靠和月停靠收費的,私自允許停放的現象將進行罰款或開除處理。以上情況中有臨停車輛(含過夜車輛)未按照臨停收費標準收費私自放行或少手及多收的第一次按照收費數額的50倍進行罰款。第二次直接開除。

  二、凡對小區搬家車輛和業主攜帶貴重(電視機、臺式電腦等)物品外出時,未出示《業主物品搬遷放行通知單》私自放行的情況,根據搬遷的物品價格等值對門崗當值班人員進行罰款。

  三、對小區業主車輛或外來車輛不收取停車費,或收繳費用未上繳或私自同意業主或外來車輛在小區停放收受業主好處的情況,將根據車輛停車費數額進行處罰或開除。

  四、對長期辦理年卡和三個月月卡停放的`車主繳費時不得有物業公司員工收受現金代為繳費(除臨時停放車輛由門崗收費外),發現一次將進行處罰。

  五、如發現小區有外來車輛在小區內阻塞交通或占用他人車位,影響業主車輛和小區交通主干道,停放綠化帶,查閱門崗記錄大門崗未能報出車輛信息也并未對外來車輛登記進入小區的時間者根據事態將對大門崗值班當事人進行罰款。

  六、小區各個大門門口兩側(5米)嚴禁停放車輛,以免影響小區業主車輛的進出視線,并造成交通事故,如有大門兩側停放車輛將對值班門崗人員進行處罰。

  七、對臨停車輛收費必須給車主發車輛停泊票,嚴禁對臨時停放車輛收卡、收費不給發票。嚴禁不發卡或不登記進行收費,違者將進行罰款或開除。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1

  第一章車輛使用

  1.公司車輛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員使用。

  2.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3.駕駛人須嚴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承擔。

  4.駕駛人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處罰50~200元,經公司特許或返回時已逾晚上8時者例外。

  5.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則由駕駛人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6.為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先事先向主管申報,由主管核實車輛暫無公用方可批準。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于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使用人承擔。

  7.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并定期將車輛清洗干凈。

  8.車輛的各類證件要保管完好,貴重物品及車匙不得放在車內,以防發生盜竊。

  第二章車輛保養

  1.車輛維修、保養、打蠟等,應先填“車輛保養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2.車輛應由指定地點保養,特約修護廠維修。可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300元時,應與主管聯系請求批示。

  4.若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車輛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護費,應依實際情況與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人或主管負擔。

  第三章駕駛員管理

  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有故障的應及時報告領導,經批準后送汽修廠維修。

  3.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不準疲勞駕車、不準酒后駕車。如因故意違章或以上原因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因公務經特批的情況除外)。

  4.上班時間未派出車的,應在公司配合工廠做好各方面工作,必要時協助其它部門工作。

  5.未經批準不得將車輛隨意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負面效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第四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1.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并立即與公司領導聯絡協助處理。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共同負擔。

  3.發生意外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公司經協商后共同負擔。

  第五章獎勵條例

  1.駕駛員在一月內若沒有任何交通違章以及賠付,并且在安裝過程中沒有出現包括返工、客戶投訴、延時延期等在內的一切造成影響公司聲譽和形象以及損失的'事件,則獎勵駕駛員100元的額外績效獎。

  2.對全年無違章、無事故的駕駛員獎勵300元。

  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的獎勵100元。

  4.舉發、設法防止危害公司利益之事情,使公司免受損失者,獎勵100元。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2

  為加強車輛的維修保養管理,確保車輛車況良好,做到有計劃地安排車輛維修,減少費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車輛維修、保養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運輸服務中心成立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成員由運輸服務中心員工民主選舉產生,工作小組對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實施全面管理、監督。

  2、為保障維修質量,節約資金,堵塞漏洞,車輛的維修保養須在指定的修理廠實施,定點修理廠應該是具備專業資質、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具有一定規模的正規修理廠。汽車維修定點企業的確認工作由后勤服務中心領導、運輸服務中心主任、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小組成員共同確認。

  3、駕駛員必須精心維護保養車輛,刻苦鉆研業務技能,對車輛要勤檢查,勤清潔,勤緊定,勤潤滑。注重車輛出場前、執行任務途中和回場后的檢查,隨時保持車輛有良好的技術性能,并按規定里程及時例保,確保車況良好。

  4、車輛需維修時應由駕駛員申報修理項目,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小組根據申報項目檢驗車輛,擬定修理項目,開具車輛定點維修單,駕駛員憑車輛維修單到指定的.特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保養。維修所需更換的材料清單必須由駕駛員簽字確認,更換大配件必須將舊配件帶回交辦公室(車隊)審驗。

  5、車輛在維修過程中,車管人員、駕駛員應加強監督,如實際維修項目和車輛送修單不相符時,應到修理廠核實,車輛修復后駕駛員應認真檢驗車輛,確認維修質量后在修理結算單簽名。駕駛員在修理過程中不得故意多報維修項目,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6、車輛長途在外發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向運輸服務中心主任及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小組匯報,經領導同意后根據其故障維修的難易程度和費用大小,決定修理地點,更換配件須帶回方可報銷。

  7、平時車輛日常自行保養,所需購買的機油及確需更換的常用小配件等應由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小組統一采購,凡個人自作主張隨意購買的不予報銷。

  8、車輛送廠維修保養費用一律憑車輛維修單、駕駛員簽字認可的修理結算單由維修保養工作小組確認后統一與修理廠結算。

  9、車輛例行保養由車輛保養維修工作小組確認后實施;修理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維修項目由后勤服務中心批準。

  10、本制度由運輸服務中心負責修訂、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3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公司行xxx車輛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充分利用現有車輛資源,減少經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可調配公用車輛

  第2章 組織管理

  第3條 行xxx部負責辦理新車購進后交費、領牌、辦證、保險等相關手續。

  第4條 公用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由行xxx部保管,并負責所有規定費用的繳納。車輛資料應分類保管,保證資料齊全。

  第5條 行xxx部負責安排司機對車輛的日常保養、維修及年審。

  第6條 行xxx部負責安排處理交通事故及車險索賠。

  第7條 行xxx部負責組織司機安全教育、日常考勤、月度考評工作。

  第8條 公司所有可調配車輛均由行xxx經理統一調度,主管不在位時由公司管理層代理管理。

  第3章 用車原則

  第9條 總經理及常務副總專用車,未經總經理或常務副總批準,任何人不得動用。

  第10條 生產用車優先。當生產用車與公務用車相沖突時,生產優先。

  第11條 合并使用。同部門不同線路用車時,應服從行xxx經理調派,合并使用。

  第12條 客貨分開。轎車不得裝載過重貨物。

  第13條 嚴禁私人用車。

  第4章 車輛使用程序

  第14條 用車部門人員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審核后交行xxx部。

  第15條 行xxx部負責安排調度,由行xxx經理根據需要和車輛調度情況做出用車安排。

  第16條 行xxx經理審批后,車輛駕駛員憑派用單出車,要嚴格按照批準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

  第17條 用車完畢,駕駛員應填寫行車日志(里程、費用等),帶車人應將簽字確認后的派車單交行xxx部。

  第5章 駕駛員須知

  第18條 駕駛員應保持服裝、儀容整潔,講衛生、懂禮節,以維護公司形象。

  第19條 出車前例行檢查。

  1、檢查證照是否齊全。

  2、車況,如車燈、水箱、剎車、輪胎、油等是否正常。

  3、核對公里數。

  4、每日收車前必須檢查車輛用油情況,如果油量不足一格或者油量不足,必須在回程路上加滿油。

  第20條 嚴禁無照駕車、酒后駕車、帶病駕車。

  第21條 駕駛員對所駕車輛負保管的職責,經證明有故意或過失的行為,造成所保管車輛有損害或丟失等后果,應負相應責任。

  第22條 駕駛員應做到文明、禮貌、安全、周到,時間觀念要強。

  第23條 每天上午出車前必須清洗車輛。

  第24條 駕駛員必須隨時掌握車況,做到及時申請維修及更換零配件。

  第25條 各種車輛應按規定位置停放。

  第26條 駕駛員實行夜間輪流值班制度。

  第27條 車輛加油應憑加油卡到中石化加油站加油。

  第28條 不得私自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否則視情況給予嚴肅處理,逐漸達到車輛管理到人,責任一對一。

  第29條 如實填寫行車日志,每月30日前將行車日志上交行xxx部,作為車輛油料和出車補助的考核依據。

  第6章 用車須知

  第30條 各部門因公外地用車,應提前一天書面申請,緊急事件或特殊情況可臨時提出申請,以便統籌安排;

  第31條 車輛出勤,應將《派車單》一聯由司機保管,另一聯在車輛回公司后由用車人及時注明返回時間送達行xxx經理處。

  第32條 用車人員必須講究禮貌,按級別先后上下乘坐。

  第33條 依車輛的限載為準,乘員、載物均不得超載。

  第34條 保持車內清潔。

  第35條 車內禁止吸煙。

  第36條 物料應放在行李廂或車廂內,不得在座椅上任意擺放物品。

  第37條 精密儀表、電器等確需放在座椅上,應事先加墊。

  第38條 開車前應向駕駛員講述路線、停車點及預定停留時間等。任意改變行車路線的和不合理的要求,駕駛員有權拒絕。

  第39條 行駛途中不得同駕駛員進行交談,以免發生意外。

  第40條 行駛途中如發生機件損壞或交通事故,乘車人員應協助處理,并向行xxx部報告。

  第41條 小車用油實行百公里油料考核,節獎超罰,考核指標見附件。

  第42條 外單位借用車輛,原則上一律不借,確需要借的`,由主管副總批準,上報公司領導酌情給予安排。

  第7章 車輛維修保養

  第43條 國產新車按使用說明書,在規定的里程內到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保養;進口車或無規定維修點的國產新車,由行xxx部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

  第44條 車輛維修應在行xxx部指定的維修點進行。

  第45條 車輛維修前應由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注明修理范圍、更換機件項目及大致預算等,由行xxx經理核準后送指定維修點維修。如果超出維修內容,發生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承擔。

  第46條 修理后應先試車,合格后方可簽單。維修費由行xxx部按月結算,經行xxx經理簽字后報銷。

  第47條 凡更換的零配件,應將原件帶回工廠交行xxx部驗證后作報廢處理。車輛在長途途中損壞,應盡可能就近修理并上報行xxx部。

  第8章 交通違規

  第48條 駕駛員因自身原因違反交通法規,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第49條 因違規被扣駕照或交納罰款外出的,按事假處理。

  第50條 交通事故的處理。

  1、事故發生后,應先保護現場并急救傷員,及時撥打122報案,立即與行xxx部聯絡,通知保險公司,以利于車險索賠。

  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壞、人身傷害、其他財產損失等,除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外,差額部分根據交警部門處理結果,由駕駛員與公司共同負擔,駕駛員負擔視責任性質而定。

  第9章 賠償責任

  第51條 車輛被盜賠償。發生車輛被盜的,除向保險公司索賠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由當事人依據下列情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因駕駛員個人原因,不能提供車輛證件,導致交警部門及保險公司拒絕受理,其經濟損失由駕駛員承擔。

  2、駕駛員擅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賠償車輛全部實際損失。

  3、經批準的私事用車,賠償車輛實際損失的80%。

  第52條 車輛損壞賠償。各種情況發生車輛損壞,除向保險公司索要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當事人分別承擔賠償責任。

  1、班后不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2、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3、車輛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地或在工廠內停車場地,發生相互碰撞損壞,由當事人或肇事者賠償10%。

  第53條 事故賠償

  發生各類事故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除向保險公司索償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由當事人根據不同原因和責任承擔。

  1、因公發生交通責任事故,我方負次要、同等、主要、全部責任的,分別承擔10%、20%、30%、40%的賠償款。

  2、經批準的私事用車,產生的費用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3、駕駛員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4

  車輛管理

  1、 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部統一負責管理,綜合管理部經理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和安排,保證公司合理有效用車。

  2、 公司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出車。司機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回家或者私用,違者將給予辭退。

  3、車輛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外租和外借。

  4、車輛使用完畢后,專職司機應把車輛停回指定存放點,并鎖好車把鎖,關好車門車窗。

  車輛罰款管理

  1、車輛違章罰款

  2、駕駛員應熟知交通法規和交通標示,不能違章行車,若違章,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3、駕駛員熟知車輛停車相關規定,不得把車輛停放在不允許停放車輛的位置,否則后果自己承擔。

  4、以上違章罰款若找不到具體責任人,則由綜合管理部主管和相關責任人處理。

  車輛保險管理

  1、公司車輛保險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包括信息存檔、查閱以及保險購置。

  2、綜合管理部建立《公司車輛保險一覽表》,實時監控車輛保險情況。

  3、綜合管理部在車輛保險到期前兩周,做好車輛保險市場調研,并把調研結果向公司領導匯報,根據領導安排統一購置。

  4、車輛檔案由專人管理,包括車輛登記證書、完稅憑證、保險單、行車證復印件等,對于車輛信息的變更要及時存檔,保證車輛檔案完整性。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車輛和運輸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保證各項運輸工作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及人員。

  3、職責

  3.1儲運部是車輛管理的責任部門,負責車輛的調度、檢查、清潔、保養、維修和年檢工作;

  3.2公司各部門及人員按照本制度規定使用車輛。

  4、管理辦法

  4.1車輛管理

  4.1.1各部門的常規性工作用車,必須提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及記錄單》通知儲運部,若當時無法遞交《用車申請及記錄單》,應電話通知,并在第二天將《用車申請及記錄單》補交,儲運部對不交《用車申請及記錄單》的情況記錄下來,將在相關部門的月度考核中扣分。

  4.1.2零星原料、接送客戶用車,由需求部門填寫《用車申請及記錄單》,提前一天交儲運部統籌安排。

  4.1.3公司員工因私用車必須經過總經理或董事長簽批。

  4.1.4持有駕駛證的員工因公要使用車輛,出市區報主管副總簽字,出省報總經理簽字。

  4.1.5公司員工出差、回杭需用車接送的,原則上只送至交通中轉地(民航中轉站或蔣村公交中心站),但可順路送往車站(需與其它用車單相對應)。

  4.1.6中層干部或員工攜帶大量物品、貴重物品,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后,可送至車站或機場。

  4.1.7周一至周五,廠車按規定線路和時間接送員工上下班,過時不候。

  4.1.8周六,全順車按規定線路接送員工上下班,但需在周五下班前將由部門將乘車人員名單報至儲運部負責人處。

  4.1.9當天填單當天用車的,需要用車部門的分管副總以上的公司領導審批簽字。

  4.1.10違反上述規定的用車申請,儲運部拒絕出車。若違反規定出車,經查實的行車里程工資不計(沒有準確記錄的,當天該車里程視情況扣除),同時對儲運部進行處罰,用車單位也相應處罰。

  4.1.11因公個人借車違反交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交通事故致車輛損壞的,參照駕駛員處理。因私用車造成車輛損壞的,個人負擔經濟損失的100%。

  4.1.12當造成車輛損壞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數額較大或影響到正式用車時,除按上述比例由責任人承擔經濟損失外,還將給予行政處分。

  4.1.13公司的車輛使用必須填寫行車日志,準確記錄行車任務、車輛使用狀況、行駛里程等內容,行車日志由駕駛員填寫。

  4.1.14儲運部負責人根據車輛的行車日志審核車輛的使用情況,包括行車路線、里程的合理性等內容,行車日志按月裝訂成冊,作為原始記錄由儲運部負責人保存,便于今后的核查工作。駕駛員應主動配合門衛做好里程和計駛人登記工作。

  4.1.15儲運部負責人統計各車輛每月的行駛里程,編制成月報表后報送財務部審核。

  4.1.16車輛日常衛生清潔由儲運部落實到具體的責任人包干完成,門衛值班人員負責對車輛的.衛生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按要求記錄檢查情況。特別對于接送客戶用車,駕駛員出車前一定要對車況及衛生進行檢查。

  4.2駕駛員管理

  4.2.1公司的專職駕駛員,必須與公司簽訂《駕駛員安全工作責任書》,并嚴格執行責任書的所有條款。

  4.2.2駕駛員要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學習,增強安全意識,規范安全駕駛。

  4.2.3駕駛員違反《駕駛員安全工作責任書》的要求,需承擔全部責任。不在杭州市區的工作用車,因不熟悉路況而導致的交通違規,可酌情處理。

  4.2.4駕駛員對交辦的工作(如送拿支票/發票、購買車票/物品等)要仔細核對,不清楚的及時與交辦人聯系確認。財務部門去銀行存取現金,駕駛員負有安全保衛責任,要提高警惕,防止意外發生。

  4.2.5駕駛員在市內違反交規未造成車輛損壞而受到交通管理部門處罰時,罰金由駕駛員個人承擔。市區以外的處罰依據實際情況由用車單位和個人分攤。

  4.2.6駕駛員違反交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交通事故致車輛損壞的,視情況個人負擔一定(10%~50%)的經濟損失。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07-10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11-27

【經典】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1-04

車輛公司管理制度02-15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07-06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06-08

公司員工車輛管理制度 企業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2-13

商務公司車輛管理制度03-30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范本04-05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03-07

亚洲制服丝袜二区欧美精品,亚洲精品无码视频乱码,日韩av无码一区二区,国产人妖视频一区二区
亚洲无线码成人高清在线观看 | 香蕉香蕉永久免费看 | 亚洲欧美国产日韩精品 | 亚州欧美中文字幕 | 午夜短视频福利在线播放 | 日韩精品第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