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27 17:06:18 制度 我要投稿

環境管理制度(熱門)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環境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環境管理制度(熱門)

環境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對環境衛生工作的長效管理,堅持不懈地搞好企業文明衛生創建工作,營造清潔、衛生、文明、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增進員工的身心健康,根據企業原有環境衛生管理制度、文明衛生規劃及相關管理規定,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環境文明衛生標準

  全公司的環境文明衛生,包括生產車間、辦公場所、道路、食堂、浴室、宿舍、廁所、綠化等方方面面,分別制訂標準如下:

  1、生產車間:生產現場環境保持文明整潔,做到“五定、四清、四無、一直線”和“三不落地”、“二不進車間”。五定,即生產現場清整潔工作“定時間、定工具、定人員、定周期、定檢查”;四清,即高空清、地面清、機臺清、四角清;四無,即高空無掛花、機臺無積花、地面無雜物、車間無死角;一直線,即車間內各種半制品、車輛、工具箱、容器、器材等實行定置管理,按規劃就位,成線排放;三不落地,即保全保養機配件、工具、機油不落地;二不進車間,即與生產無關的物件不進車間,與生產無關的人員不進車間。

  2、科室(車辦室)內:做到“七無、一明、一起”。七無,即室內無蛛網、燈管燈罩無積塵、墻壁無灰塵、地面無痰跡、臺上無雜物、櫥頂無積灰、鏡框無灰塵;一明,即玻璃明亮;一起,即辦公用具排列整齊。

  3、道路:做到“七無一通一清”。七無,即道路無落棉、無積花、無紙屑、無垃圾、無雜物、無積水、無違章堆放的機件和建筑材料;一通,即廠內通道平整暢通;一清,即建筑垃圾由技發部負責及時出清。

  4、食堂(餐廳):做到“六無兩全一規范”。即灶臺清潔無油污雜物,操作間清潔無蚊蠅,臺凳清潔無湯水剩飯,地面清潔無垃圾污漬,門窗清潔無灰塵破洞,洗碗池清潔無回絲回條剩飯剩菜;兩全,即“三證”齊全、消毒設施齊全;一規范,即所有食品符合《食品衛生法》規范要求。

  5、宿舍:做到“四無一起一靜”。四無,即四周無蛛網、室內無什物,地面無垃圾、門凈窗亮無積灰;一起,即生活用品排列整齊美觀;一靜,即宿舍區保持安靜。

  6、浴室:做到“七無三禁一通”。七無,即淋浴處地面和浴池壁無積垢打滑,更衣室地面及四角無垃圾雜物、無蛛網,坐凳無積灰、便器無臭味,衣柜蓋板完好無缺、衣柜內無雜物;三禁,即禁止在浴室內隨地大小便、洗衣服,禁止性病和傳染性皮膚病患者入浴池;一通,即下水道暢通。

  7、廁所:專人打掃,做到“七無一通一明”。七無,即高空無蛛網,便池無蠅蛆,四角無積塵,地面無廢報紙和垃圾,無煙頭,無痰跡,室內無臭氣;一通,即糞便槽暢通;一明,即窗戶玻璃明亮。

  8、室外:做到“五無一通一凈”。五無,即屋面無雜物、地面無垃圾、綠化帶和通道無機件和雜物、四周無死角、空地無雜物;一通,即陰溝疏通;一凈,即;垃圾箱、痰盂每天出清倒凈。

  二、管理和創建措施。

  1、加強宣傳教育,在全公司形成“環境衛生,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廣播、《裕綸報》、黑板報、畫廊等輿論工具,大力宣傳環境衛生的法律法規、本企業的規章制度、環境衛生標準,以及公民道德行為規范。在宣傳教育過程中,各分廠、部門要突出裕綸員工“十不”規范教育,即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瓜皮果殼紙屑、不亂倒垃圾、不亂扔廢舊機配件和雜物、不亂涂亂貼亂畫、不采花摘果、不破壞綠化、不破壞宣傳設施、不亂倒剩飯剩菜、不在宿舍區喧嘩,提倡文明衛生行為,對臟、亂、差等不文明行為要敢于批評教育,對一些嚴重損害企業形象的丑惡行為要及時揭露曝光。通過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員工的文明衛生意識,人人參與創建活動,個個爭做文明員工。

  2、明確職責,強化管理。全公司的環境文明衛生管理,在總體上必須堅持“誰的區域誰包管,誰污染誰清理,員工不良行為由主管者負責”的原則。公司辦公室作為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每年要制訂文明衛生創建規劃,并持之以恒抓好落實。建立完善全公司范圍內的衛生包干區管理網絡,廠內通道、辦公大樓樓梯、門廳及紡織路由專職環衛工人打掃。公司辦公室下屬環衛人員每天要高標準、高質量做好環境衛生工作,確保上述區域以及分管范圍綠化帶、廁所、垃圾箱的清潔衛生。各部門室內外的環境衛生由本部門負責清掃干凈。同時,公司辦公室要做好各部門衛生包管區的調整、劃分工作,明確責任,加強監督。各分廠、部門要認真執行公司環境衛生管理制度,把環境衛生納入各自正常管理內容中,認真落實“門內達標,門前四包”責任制(門內達到規范要求,門前包墻壁清潔,包地面干凈,包窗戶明亮,包無雜物堆放),做到文明生產、文明辦公。各分廠、部門每天清掃的垃圾必須入箱,生活垃圾由環衛組負責,垃圾清運工每天必須將公司所有垃圾箱清理打掃一次,做到日產日清,確保廠區環境整潔衛生。要突出抓好各種施工現場的環境衛生工作,技發等部門在與施工單位洽談施工合同時,要將施工現場的保潔工作列入合同,確保施工中不污染周圍環境,施工完要及時清理施工現場,交付的項目要干干凈凈。對施工單位不及時清理或清理不達標的由公司組織清理,費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3、搞好企業的環境保護。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技術發展部要認真做好廠區生活污水處理、監測、排放,確保污水及時排放,不積水發臭。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車間噪音,使噪音檢測達標。要加強廠區、生活區下水道、化糞池的'管理與疏通,使之保持正常排放不污染環境。

  4、抓好食堂、餐廳的清潔衛生工作。食堂、餐廳是企業文明衛生的重點部門,也是企業的窗口,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內部的衛生管理制度。裕恒公司要加強食堂衛生的檢查、監督和考核,督促飲事人員搞好食堂衛生,尤其是食品衛生,不買不賣腐爛變質食品,按規定做好炊具餐用具、碗筷的消毒工作,杜絕病從口入和食品中毒事故。衛生所作為企業的衛生部門有責任加強對食堂、餐廳的監督與檢查。

  5、開展環境衛生專項整治。重點抓好“臟、亂、差”及衛生死角的治理。廢棉處理運輸過程中的落棉,以及各車間對外排放的除塵棉和飛花,對廠區路面及車間周圍環境影響較大,各分廠、儲運部、技發部、裕恒公司要針對各種污染源由各自部門、分廠采取相應措施整治,確保路面無落棉和飛花。同時,要抓好集體宿舍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與市環衛部門、居委及鄰近村隊加強聯系,齊抓共管搞好社區的清潔衛生工作,所有員工嚴禁向室外亂倒亂扔雜物。

  6、配合市愛委會、轄區居委做好除“四害”工作。每年在全公司范圍內開展兩次滅鼠、滅蠅、滅蚊、滅蟑活動。專業環衛人員要負責做好生產區、生活區藥物的布撒和滅殺工作。裕恒公司要督促食堂配備和完善隔蠅的紗窗、紗門,還要做好“四害”的滅殺工作,使我公司的除“四害”工作達標。

  7、加強綠化管理。經過近幾年的努力,全公司新、老廠區的綠化已形成規模和特色,樹木、花草長勢較好,要及時做好養護管理工作,確保新廠區綠化帶樹木、花草旺盛生長。同時,各部門要教育員工愛護公司的一草一木,保護綠化。對尚未完工的地塊,要抓緊在綠化季節內完成。環衛綠化人員要適時做好樹木花草修剪、治蟲、除草工作,精心養護,科學管理,減少病蟲害,努力降低樹木的死亡率。要根據季節做好盆花、草花的培育,提高暖房的利用率,動腦筋、想辦法保證四季有鮮花,確保公司各種會議、活動的環境布置需要。

  8、加強廢品回收工作。各類廢舊物資亂堆、亂放、亂丟,不僅影響環境整潔,也造成了不應有的浪費。各分廠領用機配件,必須嚴格按照公司《物資管理規定》的要求,實行“以舊換新”;同時,各分廠小改小革廢舊配件、廢舊物品及各類包裝箱必須送到廢品倉庫,由物供部、儲運部負責定期處理。

  三、檢查與考核。

  環境文明衛生工作抓一朝一夕并不難,難在持之以恒。為了抓好長效管理,提高全體員工的文明素質,保證環境始終處于衛生、整潔、優美狀態,必須加強檢查與考核力度,堅持三個方面的檢查相結合。

  一是各分廠(部門)自查。各分廠(部室)、工段、班組要對照環境文明衛生的標準,認真自查,自我整改。對自查中發現的屢教不改的員工,要列入日常管理考核。

  二是有關職能部門專職查。公司辦公室重點對全公司除生產車間以外區域的環境衛生情況進行管理和檢查考核;公司技術發展部、綜合檢查辦公室重點對生產車間的現場管理、文明生產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公司人事保衛部重點對車棚、集體宿舍、浴室的文明衛生情況進行管理和檢查考核。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將日常檢查與突擊抽查相結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給各分廠(部門)整改,同時將每月的檢查情況進行匯總,提交公司綜合檢查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對分廠、部門進行考核。

  三是公司文明創建環境建設工作組和愛衛會組織督查。創建工作組和愛衛會每月組織開展一至二次活動,對全公司的環境文明衛生情況進行檢查,有關情況反饋給公司文明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和綜合檢查考核領導小組,對有關分廠、部門進行考核獎懲。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四、檢查內容及標準

  (一)各部門辦公室內衛生要做到窗明幾凈,干凈整潔。

  1、機械設備、桌椅、電腦、辦公用品等要整潔光亮。門窗、門楣、隔斷板、窗簾等要整潔,無亂涂亂畫,無積灰、污跡、蛛網或者其他污物等。

  2、物品擺放要整齊有序。花卉、各種茶具等物品擺放有序;辦公室桌面、卷柜里面、茶幾上面不準亂擺放、亂堆積書刊、報紙等雜物,該歸檔的要歸檔,臨時使用的文件材料要歸放在文件框、夾、柜內,不許隨意擺放。

  3、室內空氣流通、清新、無異味;不得從樓上向樓下扔棄物品,不得隨意棄置廢物。

  (二)要維護、保護好公用衛生設施,樹立良好形象。

  1、職工食堂衛生要達到延邊州局(公司)食堂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規定標準;各種餐具按照規定進行衛生消毒處理。

  2、電梯、走廊、樓道內無痰跡、水漬、污漬、煙頭、紙屑等雜物;墻壁、頂棚、擋板、樓道扶梯等無積灰、污跡、蛛網和其他污物等。

  3、衛生間室內設施和工具完好無損,擺放有序、干凈整潔。洗面臺面無水漬、頭發等污物;地面無積水、或者煙頭、紙屑等雜物;便器及時沖刷,無污垢、雜物、積糞、糞疤、尿堿。

  (三)落實責任,搞好室外衛生

  1、庭院綠化定期剪修,無雜草、落葉。

  2、車輛擺放整齊,尾部統一朝一個方向,停放在指定位置。

  3、前庭后院公共分當區要落實好責任人,及時清掃,不得有煙頭、紙屑、落葉等雜物。

環境管理制度2

  為落實環境保護的基本國策,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保護企業職工和周圍群眾的切身利益,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同步增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管理組織與職責分工

  1.1總經理是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環境保護領導工作;制定環境保護方針和目標、指標;審批環境保護制度;對重大污染源的治理方案進行研究,作出決策;評估環境保護整體狀況;保證環境保護資源配置;對環境保護作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員工作出表彰獎勵決定;負責確定有關人員配合政府主管部門調查、處理環境事故。

  1.2公司層面設置安環部作為管理機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工作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和完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和工作計劃,并負責具體實施。落實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各項環保指令。監督環保管理制度的執行,發現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協商討論,拿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隨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1.3動力保障部門負責對環保治理設備的檢查,保證其正常運行。對“三廢”處理設施的運行參數負有控制責任。在制訂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時,應有相應的環保、減噪等措施內容,并確保實施,定期維護保養。組織環保設備專項檢查,按時完成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計劃。協助環保部門進行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1.4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制定本單位環境保護目標,并對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環境事件負責;加強設備操作與管理,完成公司職能部門下達的節能、降耗、減噪等控制檢修計劃;組織本單位職工進行相關環保知識培訓,確保職工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2.1產生污染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在實施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區域內,還必須符合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

  2.2工業建設項目應當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2.3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必須采取措施,治理與該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2.4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

  2.5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2.6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2.7有建設項目時,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

  2.8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征求建設項目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居民的意見。

  2.9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2.10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公司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并依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在環境保護篇章中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2.11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2.12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公司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

  2.13建設項目竣工后,公司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2.14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同時進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建設項目,公司應當自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2.15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環保護設施應當分期驗收。

  2.16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3、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為保證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環境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3.1環境保護設施,是指為防治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等對環境的污染、改善環境質量所建成的處理處置、凈化控制、再生利用設施,以及配套的設施運行監控系統。主要包括生活污水處理利用設施、工業廢水處理利用設施、工業固體廢物處理利用設施、生活垃圾處理利用設施、自動監測系統等設施。未經上級環保部門批準不得隨意停用、拆遷或損壞。

  3.1.1本公司的環保設施包括:VOC處理設施、廢水處理設施。

  3.1.2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是指從事環境保護設施操作、維護、管理、保證設施正常運行,對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和利用的活動。

  3.1.3各部門應建立健全環保設施的維護保養、檢修、操作運行等規章制度。

  3.2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包括以下兩種方式:

  3.2.1自行運行:是指污染物產生單位對自己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運行、維修和管理,對污染物處理處置和利用,并承擔相應環境責任的活動;

  3.2.2委托運行:分為代理運行和社會化運行。代理運行:是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接受污染物產生單位的委托,對其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維修和管理,對污染物處理和利用,并承擔相應環境責任的活動。社會化運行:是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接受污染物產生單位的委托,利用社會投資或自己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為其提供污染物的處理處置和利用的社會化服務,并承擔相應環境責任的活動。

  3.3自行運行環境保護設施達不到污染排放標準要求的,必須實行委托運行。本公司的環保保護設施是自行運行。

  3.4各班組應加強對環保設施的巡檢,并做好環保設施的維護與保養,定期對環保設施進行清掃、檢修,確保完好率100%,做到環保設施與主體生產設施同步運轉。

  3.5環境保護設施投入運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3.5.1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施施工和建設,無工藝設計缺陷和工程質量問題,設施建設應優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導則”推薦的技術。

  3.5.2能滿足所處理處置污染的需要并能連續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能達到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的要求。

  3.5.3通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項目竣工驗收。

  3.5.4配備設施故障或污染事故發生時的預警和污染預防應急處置設施;

  3.5.5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單位應按照上述條件(但不僅限于上述條件)。組織對將投入運行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考核,符合上述條件的設施方可投入運行。不符合運行條件的環境保護設施投入運行的,由設施運行單位承擔由此導致的相關環境責任。

  3.6已建成的`環境保護設施,嚴重不符合建設要求的,應限期進行技術改造,達到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

  3.7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實行資質許可制度。所有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的單位必須取得環境保護設施運行資質許可證書;未取得環境保護設施運行資質許可證書的單位,不得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活動。

  3.8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現場操作和管理人員實行崗位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制度,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現場操作和管理的人員必須取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未取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不得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現場操作和管理崗位的工作。

  3.9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崗位培訓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組織實施。

  3.10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環境保護施投入運行后,應保證設施無故障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與環境保護設施配套的自動監控設施應符合《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管理辦法》的要求。

  3.1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員持證上崗、崗位責任、操作規程、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運行記錄臺帳、監測報告、運行信息公開,做好運行記錄,確保與主體生產設施的同步運行率達到100%。

  3.12要對環保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及時消除設備缺陷和隱患,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出現故障時,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維修或更換。因不可抗拒原因,設施必須停止運行時,應當事先報告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說明停止運行的原因、時段、相關污染預防措施等情況,并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恢復設施運行的,環保部門責令污染物產生單位停止生產,待環保設施修復后,經環保部門批準,方可恢復生產。

  3.13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單位因設施運行不正常發生污染事故時,必須在1小時內向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消除環境污染,確保環境安全。

  3.14定期向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設施運行情況。主要內容包括:設施的運行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取樣和監測情況、連續運行記錄等。

  3.15公司有義務將設施的運行狀況、日常監測數據和各項管理制度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公從監督。

  3.16必須接受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現場檢查,如實報告情況,提供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環保部門現場檢查,不得隱瞞情況,提供虛假材料。

  4、三廢管理制度

  為了更好地保護環境,規范公司內部排污行為,確保相關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長效穩定地達標排放,特制定本制度。

  4.1與原、輔材料供應方、協作方簽訂的原料供應服務協議中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明確危險化學品包裝、運輸、裝卸等過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環保要求。

  4.2揮發性原料、產品的儲存必須采用密閉設施,儲罐必須設置呼吸閥、壓力調節裝置或采用內浮頂儲罐,原料、產品裝卸要采取回收處理措施,減少廢氣排放。

  4.3揮發性原料、產品在輸送、儲存過程中,安全閥、管道、容器中排放的氣體必須回收或采用其他合理有效的處理措施。

  4.4企業對排放的廢氣必須采用有效措施進行治理。生產設備排氣口排放廢氣必須收集并采用回收、吸收、吸附、催化燃燒等合理的措施進行處理,達到排放標準要求,嚴禁不經處理直接排放。

  4.5對散發惡臭污染物等化工異味的設施必須采取密閉處理,并對惡臭污染物采取凈化回收措施處理,以達到企業廠界外無異味的要求。

  4.6各生產裝置排出的廢水,必須在清污分流的前提下進行有效處理并達標排放。廢水輸送管道及廢水儲存、處理設施必須采取密閉措施并設置廢氣回收處理設施,防止異味氣體揮發。

  4.7企業產生的固體危險廢棄物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進行分類。廠內固體廢棄物的臨時儲存場要依據《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和《危險廢棄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的要求建設,固體廢棄物在場內的臨時貯存場應設置防止滲漏、密閉防止化工異味氣體揮發以及污水、廢氣回收處理設施。固體廢棄物應及時清運處置。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均達到100%。

  4.8對工藝過程中產生的可用尾氣,不參加化學反應或反應過剩的化學介質,都要回收利用或處理,嚴禁直接排放。

  4.9對生產和設備檢修中產生的廢液、殘液或有機溶劑,必須做到本廠分檔、循環套用于生產,或者經過加工處理后交給具有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理,不得隨意排放。對設備檢修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廢水要統一收集處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5、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制定目的:為了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推廣清潔生產,避免或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鼓勵對危險廢物的合理利用,實現危險廢物的無害化處置,特制定本制度。

  5.1適用范圍:公司區域內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等活動。

  5.2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機油、廢水處理污泥等。

  5.3定義: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5.4公司對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量、安全合理利用危險廢物和無害化處置危險廢物的原則。

  5.5公司對危險廢物實行充分回收和安全合理利用。

  5.6安環部對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5.7公司禁止任何部門或個人隨意棄置危險廢物。

  5.8公司委托有相應經營類別和經營規模的,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對危險廢物進行回收、利用、處置。并嚴格執行五連單規定,報上級環保行政管理部門審批。

  5.9公司建立健全危險廢物信息登記檔案、合理化回收、利用、處置臺賬,并報上級環保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5.10公司嚴格按照國家危險廢棄物管理規定對危險廢物進行包裝,在收集、貯存、合理化處置場所,設置危險廢物警示標志。

  5.11公司分管安全環保負責人須保證公司危險廢物的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并對公司的危險廢物環境安全負責。

  6、環境保護運行管理制度

  環境保護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一份義務,只有有一個清潔優美的環境,我們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為保護環境,搞好企業的環境衛生,制定本制度。

  6.1職責

  6.1.1生產部負責對公司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生產設備及操作法,進行改造及修改,保證生產過程中不產生對環境有影響的廢水、廢氣、廢渣。

  6.1.2安環部負責公司的環境衛生的檢查,對于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通報整改,并上報總經理。

  6.1.3實行環境保護責任制制度,各級安全生產負責人即為環保負責人,負責對生產現場的環保工作,負責對各生產崗位環保問題的巡視、檢查、處理工作。

  6.2生產管理

  6.2.1生產班組出現人為跑、冒、滴、漏現象,按公司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處罰。

  6.2.2任何人不準往廠區內的下水道口傾倒有機廢物,違者應按考核辦法進行處罰。

  6.2.3發現跑、冒、滴、漏要立即修復處理,跑、冒、滴、漏的物料應盡量收集入桶,短時間無法修復的要用小桶盛接滴漏的物料。

  6.2.4公司在每年總結生產情況時,同時總結環保工作,使之逐步完善。

  6.3生產工藝

  6.3.1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生產工藝進行生產、儲存,對于現有的生產工藝要不斷的進行改進,盡量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從源頭上杜絕“三廢”的產生。

  6.3.2盡量采用無毒、無害和能源強度低的原、輔材料。

  6.3.3按時檢修裝置,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減少因檢修設備污染環境。

  6.4教育和培訓

  6.4.1經常對職工進行環保法規教育,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環保法規、標準。

  6.4.2針對公司現有的生產裝置,對職工進行清潔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6.4.3經常安排各種活動提高職工的清潔生產意識,使他們真正認識到,愛護環境、保護環境是我們每個人應盡的義務。

  7. 環保事故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環保事故管理,及時匯報和處置環保事故,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依據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標準、制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7.1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突發性事件。

  7.2環境污染事故可分為:水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與振動污染事故、固體廢棄物污染事故、農藥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7.3根據危害程序,環境污染事故可分為以下幾類:

  7.3.1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環境污染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使人群發生明顯中毒癥狀,出現人員中毒死亡,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的事故。

  7.3.2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含5萬元),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人群發生中毒癥狀,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因環境污染使社會安定受到影響,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的事故。

  7.3.3較大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含萬元)以上,5萬元(不含5萬元)以下,人員發生中毒癥狀,引起工廠與群眾沖突,對環境造成危害的事故。

  7.3.4一般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上萬元以下(不含萬元)的事故。

  7.4由于環境污染,使附近車間或工段人員感官受到刺激,影響正常工作的事故稱為環境污染事故。

  7.5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7.6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事故類型、現場情況等。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已經采取的措施。

  (5)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7.7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環保事故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降低環境污染和財產損失。

  7.8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要按“三同時”的原則,由總經理和技術人員、環保員召開會議,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

  7.9一般環保事故發生后,當班人員應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速報從發現事故后起,48小時以內上報;確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立即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后立即上報。

  7.10速報可通過電話、電報,必要時應派人直接報告。確報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報告應采取適當的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影響。

  7.11速報內容主要包括:環境污染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等初步情況。

  7.12確報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7.13公司環保管理部門應當保證報告內容的準確性與可靠性。當發現報告內容與實際情況有出入時,應立即糾正如實上報,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7.14各類環境污染事故均應記入環保事故臺帳。

  7.1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報告和依法調查處理。

  7.16對違章操作,不聽勸阻,而發生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傷亡或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個人,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刑事、司法部門處理。

  8、環保培訓教育制度

  為提高公司員工環境保護的意識,防止和減少各類環保事故,制定本制度:

  8.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單位和部門,與公司形成勞動關系的人員,進入公司各單位和部門的外來承包商施工人員、參觀和實習的人員。

  8.2公司安環部負責對各單位和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并實施指導、檢查和監督。

  8.3公司總經理是本單位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安環部為公司環境保護管理主管部門。

  8.4新入廠的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環保知識培訓,主要內容為:

  8.4.1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規章制度;

  8.4.2環保知識;

  8.4.3公司環保情況及物料危險特性介紹;

  8.4.4公司環保事故應急預案以及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

  8.4.5環保設施、設備崗位操作規程;

  8.4.6典型環保事故案例。

  8.5環保培訓的形式分為脫產培訓和自學兩種形式,公司職工每年至少應接受一次環保培訓,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崗。

  8.6各級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環保教育工作負責。

  8.7每年初公司制訂環保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并按照計劃組織實施。不斷了解職工對環保工作的需求,每半年總結一次,根據匯總結果及時修改培訓計劃。保證環保教育培訓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

  8.8對認真開展環保教育并在防止環保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和職工,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8.9對未按本規定要求進行環保教育的單位進行處罰,環保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應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8.10公司各級領導應積極引導、鼓勵各級人員加強交流,不斷學習環保專業知識。

  9、環保獎懲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環保監督管理,規范公司員工環境保護行為,防止污染事故發生,保護人民身體健康,落實環保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市、縣環保部門的有關文件,制定本制度。

  9.1公司安環部要認真對職工進行環保法規教育,深刻理解搞好環境保護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的重大意義,增強環保意識,保護環境。

  9.2環境保護行政處罰的種類:

  (1)警告;

  (2)罰款;

  (3)開除;

  9.3發生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事故,要取消事故單位的先進稱號和當月職工的單位,一次性罰款20xx-10000元,發生一般污染事故的單位一次性罰款500-20xx元。發生較小或小污染事故的單位,一次性罰款100-500元,罰款額從事故單位年度獎金扣除。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污染事故的人,由國家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處理。

  9.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給予一次性獎勵:

  9.4.1全面落實環保責任制目標,單位環保指標得到有效控制,經考核取得優異成績的;

  9.4.2在安全生產競賽等專項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現的;

  9.4.3嚴格執行環保規章制度,在制止和糾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上堅持原則,對環保作出特殊貢獻者;

  9.4.4精心操作,保持生產穩定,認真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者;

  9.4.5對于及時發現、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處理果斷、及時,奮勇搶救人員和企業財產,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減少事故損失貢獻突出者。

  10、環境治理管理制度

  10.1公司環境治理目標:各項環保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工業廢水不外排。

  10.1.1主要負責人對本公司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安環部為公司環境保護管理主管部門,安環部設一名環保員,各車間主任兼環保員。

  10.1.2公司每個單位和每位員工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批評和檢舉、控告。

  10.1.3防治污染的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確有必要拆除或閑置的,必須征得所在地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技術和設施、設備。

  10.1.4根據有關標準,為崗位職工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裝備。

  10.2環境治理主要措施:

  10.2.1禁止向雨排系統排放油類、廢油墨類或酸堿液體、工業廢渣;

  10.2.2禁止在廠區內清洗油類、廢油墨類或酸堿液體貯罐和容器;

  10.2.3定期進行環保技術業務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水平;

  10.2.4各車間及時清理所轄區域內地溝、地井,防止雜物堵塞地溝、地井,造成污水外溢現象的發生;

  10.2.5搞好工廠綠化,改善生產區及周圍環境。

  10.3本公司應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按應急預案的條例健全應急組織,并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演練。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應立即啟動環境保護應急預案。針對事故演練和實際處置過程中發現的預案中的問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修訂完整。環境保護應急預案應報區環境保護部門備案。

  10.4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領導,接到報告的領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在1小時內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10.5接受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環境事故調查時,應采取積極主動配合的態度,嚴禁隱瞞、說謊和拒絕調查情況的發生。

  10.6各單位環保工作納入經濟責任制考核范圍,定期考核。

  11、原料裝卸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原料安全裝卸,杜絕裝卸過程中跑冒滴漏現象的出現,我公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1.1裝卸人員必須穿戴防護用具,杜絕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11.2卸料管理。在來料后,首先由倉庫管理員核對無誤,并由裝卸人員檢測原料是否正確,方可卸料。

  11.3在裝卸過程中,必須確保原料包裝的密封性,防止泄露。以確保環境不受污染及人身安全。

  11.4原料由倉庫管理員統一指揮,放入規定位置。

  11.5各類原料應由倉庫管理員貼好標簽,分類擺放整齊。

  12、附則

  12.1本制度由公司安環部負責解釋。

  12.2本制度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環境管理制度3

  一、區教委作為教委大院環境衛生牽頭單位,充分結合教委大院實際,制定,逐步改善大院環境,規范大院的管理秩序,為機關和住戶創造一個干凈整潔、秩序井然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的環境衛生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二、認真落實衛生保潔制度,保持公共道路、車棚、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做到無垃圾堆積、無衛生死角;下水道、排水溝、沉沙井、化糞池保持暢通,無污水溢流;公廁保持清潔無臭味。

  三、認真落實門前院內“四包”責任制,指定專人糾正違章,維護門前院內環境衛生和交通秩序。

  四、大院主干道要保持清潔和暢通無阻,不得停放車輛和沿路擺攤設點經營。

  五、各單位和住戶自覺遵守大院管理制度,維護環衛、綠化和道路公共設施的完好,不準亂搭蓋、亂堆放雜物以及圈地搞種植;不準在綠地亂拉管線晾曬衣服;不準在墻上亂畫、亂貼廣告語;自覺清掃和維護走道衛生,不向屋外及走廊通道傾倒污水、拋棄雜物;不將剩余飯菜及垃圾倒入下水道,保持管道暢通。凡人為損壞公共設施的,由行為人負責賠償。

  六、衛生管理人員每天要打掃、保潔環境衛生,垃圾日產日清,不得堆積和超過堆放時限,保持清潔衛生。

  七、維護院內秩序,不準占用公共氣場所擴大營業專場地和亂擺攤設點經營。經批準擺賣的攤點,要規范管理,依法經商,搞好市場衛生。

  八、定期測試“四害”蹤跡,施放藥物,消滅“四害”滋生地,爭創滅“四害”達標單位。

環境管理制度4

  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法律責任:遵守國家和地方環保法規,避免因環境違規導致的法律糾紛和經濟處罰。

  2. 社會責任: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提升企業形象,贏得社會公眾的信任和支持。

  3. 資源效率:通過環保管理,節約資源,降低運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4. 生態保護:保護生態環境,維護生物多樣性,保障人類長期福祉。

  5. 可持續發展:推動企業實現綠色轉型,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和諧共生。

環境管理制度5

  現場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在各類施工、生產活動中,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環境,減少污染,實現可持續發展。該制度涵蓋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環保責任明確:確定各層級管理者的環保職責,從管理層到一線員工,確保人人參與環保。

  2、環境影響評估:對項目實施前進行環境影響評估,預測并預防潛在環境風險。

  3、污染防控:制定污染控制標準,包括廢棄物處理、廢水排放、噪音控制等。

  4、資源節約:推行節能降耗,鼓勵循環經濟,提高資源利用率。

  5、環保培訓:定期進行環保知識培訓,提升員工環保意識和技能。

  6、監督檢查:設立環保監督機制,定期檢查環保措施執行情況。

  7、應急預案:建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迅速有效地應對環境危機。

  內容概述:

  1、法規遵守:確保所有活動符合國家和地方環保法律法規要求。

  2、設施管理:對施工現場或生產設施的環保設施進行管理和維護。

  3、綠色采購:優先選擇環保材料和設備,減少供應鏈中的環境影響。

  4、環境改善:持續改進工作流程,降低環境負擔,如采用清潔生產技術。

  5、公眾參與:鼓勵周邊社區參與環保活動,建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6、環保記錄:完整記錄環保工作的.各項數據,便于分析和改進。

  7、合作伙伴管理:對供應商和承包商進行環保要求的傳導和監督。

環境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了加強校園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的工作環、學習、生活、娛樂境,促進校園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濟寧市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校內(包括教學區、生活區、施工區等)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是校園良好環境的收益者,都有義務維護、保護和改善校園環境。

  第三條校園環境工作的清潔,實行專業人員清掃,要做到無果皮紙屑、磚石瓦礫、零亂廢棄物和雜草等一切垃圾。

  第四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保持學校建筑物的內外整沽,不得堆放、吊掛有礙校容衛生的各種物品;不得在建筑設施和墻壁上亂刻、亂畫、亂抹或者用腳亂蹬墻壁門窗。違者除批評教育,令其就地搞好衛生外,造成損失者,處以20一100元的經濟賠償。

  第五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準亂倒垃圾。生活垃圾應倒在垃圾箱(池)內,環衛垃圾應集中倒在垃圾池內,煙蒂、果皮及隨手廢棄物放在果皮箱內,建筑垃圾由基建部門指定傾倒地點,并及時清運。違者令其清掃干凈。

  第六條院內嚴禁焚燒樹葉、枯草、碎紙等,造成損失者,處以5—20元賠償,造成重大事故者,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一切在校人員(包括師生員工、教工家屬、子女、各類暫住人員和其他人員),都應當維護學校的公共衛生,做到不隨地吐痰,不隨地便溺,不隨地扔果皮、紙屑和食品袋,不亂扔煙蒂,不亂倒垃圾,不亂潑污水,不從室內窗口亂扔物品或散碎垃圾。

  第八條校內各施工單位,要堅持文明施工,各種機具、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齊;施工現場要進行圍擋;施工生產的各種垃圾,必須及時清運;施工中不得向校內道路上排放污水,不準隨意臨建廁所;施工后應及時清理現場,平整土地,工完料凈。

  第九條在校內行進的各種車輛,應保持外部清潔。運輸液體、散體等貨物,應當密封,覆蓋嚴密,不得散漏、遺散。

  第十條學校的環境衛生設施由校園管理處統一設置、管理,人人有責維護,不得擅自移動、翻轉、點火或倒入未熄滅的.煙灰或爐灰。損壞者,照價3—5倍賠償。

  第十一條禁止在教學區牽狗抱貓,宿舍區禁止養雞、鴨、鵝、兔等家禽。用于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的,須經教務部門和學院辦公室批準。

  第十二條對認真執行本規定,維護和改善校容環境衛生較好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

  第十三條此規定愛衛會會同保衛處、財務處等有關部門共同實施,設立檢查、監督人員,做好本規定的落實,搞好校園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如有變化,按學校新下發的文件、通知、規定執行。

  校園環境衛生規章制度詳細說明

  1、全體師生要樹立講究衛生,美化環境,塑我形象的意識;愛護校園里的一切設施。

  2、總務處負責將校園衛生區劃分給各辦公室和班級,包干管理;各班級和辦公室要制定衛生制度,明確每日衛生責任人,負責每日打掃和保潔。

  3、不準在校內騎自行車,各班每日要安排學生將自行車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齊,檢查督促每輛自行車都上鎖。

  4、教室里張貼有序,課桌椅等用具擺放整齊,窗明幾凈,墻壁和天花板無浮塵,無蜘蛛網。

  5、教室地面要保持干凈無浮塵,垃圾桶及時清倒。

  6、班主任要做好督促工作,堅持晨掃和午掃,搞好保潔,保持教室經常性通風。

  7、總務處和團委定期組織衛生檢查,利用晨會表揚年級前三名班級,每月張榜公布衛生檢查結果一次,學期末總結,檢查結果納入先進班級的評比。

  評分項目與標準:(滿分10分)

  1、教室墻上是否有衛生值日表;(0。5分)

  2、地面(含走道)拖洗過,無紙屑、無瓜果皮、無塑料袋等垃圾雜物,無痰跡、無口香糖殘留物等;(2分)

  3、墻壁和天花板無浮塵、無蜘蛛網;(2分)

  4、門窗干凈;(1分)

  5、走廊和過道的窗臺、護墻瓷磚、不銹鋼扶手擦洗干凈,保持整潔;(2分)

  6、垃圾桶及時清空;(0。5分)

  7、課桌椅凳衛生工具等用品擺放整齊,講臺干凈無粉塵;(1分)

  8、自行車擺放整齊。(1分)

環境管理制度7

  為了保持一個良好的公司形象及干凈整潔的工作環境,特此制定如下衛生條例,每一個員工均需嚴格遵守。

  第一條每周行政人員需根據公司現狀及人員配備制定出衛生值日表,以當周值日表為基準。

  第二條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及責任相互督促及個人自覺保持辦公室及辦公室衛生間環境的整潔、干凈。

  第三條每一位員工需無條件遵守以下條例:

  3.1離開辦公桌需將座椅推入辦公桌內;

  3.2離開辦公位置超過半個小時需將計算機完全關閉。并將相關文件擺放整潔;

  3.3辦公桌面需擺放整齊,不得隨意丟棄堆放各類與工作無關的私人物品;

  3.4廢棄文件和廢紙應放入指定位置,每周或者每半個月清理一次;

  3.5公司配備的個人電腦應經常清除灰塵,保持個人配備電腦的干凈整潔;

  3.6值日衛生表按照輪換監督制,即:當日值日員工需接受行政部衛生監督(以下簡稱衛生監督員)。

  第四條當日值日員工需提前20分鐘到達公司進行辦公室及衛生間的清掃及擦拭。下班后督促每一位同事將桌面整理干凈并將座椅擺放好,當日垃圾不許過夜,垃圾筐滿出后需自覺倒掉。

  第五條衛生監督員需在值日同事清理工作結束后進行嚴謹的檢查,如發現不合格要求其返工。

  第六條值日員工無條件接受衛生監督員的監督檢查,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脫或拒絕衛生監督員的檢查和監督。每次完成衛生工作后主動要求衛生監督員的檢查,并在值日表上簽字。

  第七條值日員工有權指導并要求每一位員工保持辦公室及衛生間環境的'干凈整潔。

  第八條每逢國家法定節假日或需接待重要賓客的參觀來訪,應提前一天由行政組織全體員工大掃除一次。

  第九條衛生監督員不能徇私,以借口或形式草率檢查值日員工的工作。

  第十條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部負責監督實施,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環境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提高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水平,預防和減少疾病發生,保障兒童身心健康,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招收0~6歲兒童的各級各類托兒所、幼兒園(以下簡稱托幼機構)。

  第三條托幼機構應當貫徹保教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做好衛生保健工作。

  第四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托幼機構的衛生保健工作作為公共衛生服務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檢查指導托幼機構的衛生保健工作。

  第五條縣級以上婦幼保健機構負責對轄區內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業務指導的內容包括:膳食營養、體格鍛煉、健康檢查、衛生消毒、疾病預防等。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定期為托幼機構提供疾病預防控制咨詢服務和指導。

  衛生監督執法機構應當依法對托幼機構的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六條托幼機構設有食堂提供餐飲服務的,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有關規章的要求,認真落實各項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負責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托幼機構食品安全的指導與監督檢查。

  第七條托幼機構的建筑、設施、設備、環境及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

  第八條新設立的托幼機構,招生前應當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符合《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的衛生評價報告。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衛生保健工作質量納入托幼機構的分級定類管理。

  第九條托幼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本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十條托幼機構應當根據規模、接收兒童數量等設立相應的衛生室或者保健室,具體負責衛生保健工作。

  衛生室應當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取得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保健室不得開展診療活動,其配置應當符合保健室設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條托幼機構應當聘用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保健人員。衛生保健人員包括醫師、護士和保健員。

  在衛生室工作的醫師應當取得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醫師執業證書》,護士應當取得《護士執業證書》。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員應當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經過衛生保健專業知識培訓,具有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基礎知識,掌握衛生消毒、傳染病管理和營養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條托幼機構聘用衛生保健人員應當按照收托150名兒童至少設1名專職衛生保健人員的比例配備衛生保健人員。收托150名以下兒童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衛生保健人員。

  第十三條托幼機構衛生保健人員應當定期接受當地婦幼保健機構組織的衛生保健專業知識培訓。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人員應當對機構內的工作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宣傳教育、疾病預防、衛生消毒、膳食營養、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等方面的具體指導。

  第十四條托幼機構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托幼機構應當組織在崗工作人員每年進行1次健康檢查;在崗人員患有傳染性疾病的,應當立即離崗治療,治愈后方可上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機構工作。

  第十五條托幼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開展衛生保健工作。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一)根據兒童不同年齡特點,建立科學、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養兒童良好的衛生習慣;

  (二)為兒童提供合理的營養膳食,科學制訂食譜,保證膳食平衡;

  (三)制訂與兒童生理特點相適應的體格鍛煉計劃,根據兒童年齡特點開展游戲及體育活動,并保證兒童戶外活動時間,增進兒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檢查制度,開展兒童定期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健康檔案。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做好常見病的預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嚴格執行衛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內外環境及個人衛生。加強飲食衛生管理,保證食品安全;

  (六)協助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在兒童入托時應當查驗其預防接種證,未按規定接種的兒童要告知其監護人,督促監護人帶兒童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

  (七)加強日常保育護理工作,對體弱兒進行專案管理。配合婦幼保健機構定期開展兒童眼、耳、口腔保健,開展兒童心理衛生保健;

  (八)建立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衛生安全防護工作,預防傷害事故的發生;

  (九)制訂健康教育計劃,對兒童及其家長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

  (十)做好各項衛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報告工作。

  第十六條托幼機構應當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導下,做好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機構發現傳染病患兒應當及時按照法律、法規和衛生部的規定進行報告,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對環境進行嚴格消毒處理。

  在傳染病流行期間,托幼機構應當加強預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收集、分析、調查、核實托幼機構的傳染病疫情,發現問題及時通報托幼機構,并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兒童入托幼機構前應當經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托幼機構。

  托幼機構發現在園(所)的兒童患疑似傳染病時應當及時通知其監護人離園(所)診治。患傳染病的患兒治愈后,憑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方可入園(所)。

  兒童離開托幼機構3個月以上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機構。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開展健康檢查,不得違反規定擅自改變。

  第十九條托幼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一)未按要求設立保健室、衛生室或者配備衛生保健人員的;

  (二)聘用未進行健康檢查或者健康檢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員的;

  (三)未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健康檢查的;

  (四)招收未經健康檢查或健康檢查不合格的兒童入托幼機構的;

  (五)未嚴格按照《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開展衛生保健工作的。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處理結果通報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將其作為托幼機構分級定類管理和質量評估的依據。

  第二十條托幼機構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設立衛生室,進行診療活動的,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一條托幼機構未按照規定履行衛生保健工作職責,造成傳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衛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導致托幼機構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二十二條小學附設學前班、單獨設立的學前班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結合當地實際,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對認真執行本辦法,在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五條《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由衛生部負責制定。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衛生部、原國家教委聯合發布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環境管理制度9

  一、目的:

  1.1為了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國家環保的法律法規。

  1.2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1.3為給員工提供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門,包括外包工、實習考察人員等。

  三、職責:

  環保部門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實施監督。其它各相關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完成本制度的實施。

  四、引用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xxxx年12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xx年6月)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

  五、術語、關鍵詞:

  5.1預防和控制污染:指采用防止、減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種過程、慣例、材料或產品,可包括再循環處理、過程更改、控制機制、資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5.2國家法律法規:包括所有國家政府部門頒發的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文(GB8978-1996)(GB16297-1996)(GB18596-20xx)(GB12348-1990)件。

  5.3后勤部門:是指除生產部門以外的公司內所有部門,包括技術部、質量部、人事行政部、采供部、銷售部、倉庫、財務部、環保部門等。

  5.4環保事故隱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環境污染的設備、操作等所存在的環保隱患。

  5.5微小環保事故:指小量人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現象,所轄區域環境衛生未達標等。

  5.6一般環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溝、地面、空氣等大面積污染的環保事故。

  5.7較大環保事故:指因環境污染造成周邊村民與公司產生矛盾糾紛,引起群體性影響的環保事故。

  5.8特大環保事故:指環境污染被省、市、縣級環保部門通報,并使公司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環保事故。

  六、內容:

  6.1環境方針: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做到守法經營;持續改進公司的環境行為,為不斷提高環境質量而努力。

  6.2環境口號:清潔、精益生產,“三廢”達標排放;全員、全過程參與,推行開源節流,循環節約運行。

  6.3在我公司現行的制度中,環保與績效考核相掛鉤,并且具有一票否決權。

  6.4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6.4.1新改擴建項目、新工藝、新產品和新設備引進時,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5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項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執行公司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6.5.1水質指標主要是控制排出水的COD≤100mg/L,PH=6~9,懸浮物排出的水必須做到無色、無味、無油跡。

  6.5.2各生產車間尾氣必須全部接入廢氣吸收系統,達標排放。

  6.5.3固體廢棄物必須分類管理,危險性固體廢棄物必須送到有環保處理資質的部門處理。

  6.5.4對周邊生活環境造成影響的工業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6.6環保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環保培訓教育工作,逐步增強全體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全民動員參與環境保護工作。

  6.7環保主管部門要建立監督巡查管理制度,制定監督巡查管理規范,加強對各環境因素的監督和管理,定期通報公司的環境狀況并及時上報公司負責人。

  6.8凡有新產品建設的項目,必須從小試進行跟蹤分析,制定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等污染物的處理方案,未能制定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的不能進入中試。

  6.9凡有新產品建設的項目,確立后必須進行公司內環評論證會,對生產工藝過程中所產生的“三廢”,根據公司實際處理能力,制定出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給新產品建設項目提供可靠的保證。

  6.10“三廢”處理中心的要求:

  6.10.1確保廢水處理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運行,發揮其技術特性,減少故障,確保系統高效率、長周期、安全經濟運行,從而使廢水達標排放。

  6.10.2確保廢氣吸收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工作,發揮其技術特性,減少故障,確保系統高效率、長周期、安全經濟運行,從而使廢氣達標排放。

  6.10.3對各類固體廢棄物進行分類管理,特別是對危險廢固的跟蹤監督管理。

  6.10.4由環保站負責打水的集水池,必須安排員工及時打水,杜絕出現滿溢現象。

  6.10.5定期做好各種環境因素的監測檢測工作,同時做好登記。

  6.10.6保持“三廢”操作記錄、運行臺帳的完整性與準確性。

  6.11生產車間的要求:

  6.11.1各生產車間必須保持周圍的清水溝清潔無污染物。水質經檢測,如果超標的,由環保監督管理人員立即通知當事車間并會同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分析,做好有關記錄,提出處理意見,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6.11.2各生產車間的物料必須按規定堆放在指定地點,杜絕液體原料桶露天堆放,搬運輸送過程中杜絕跑、冒、滴、漏現象,如果經環保監督管理人員檢查后發現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作出書面檢查。

  6.11.3各車間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特別是水沖泵用水量),以達到清潔生產的目的。

  6.11.4各車間所產生的工藝廢水、水沖泵廢水、洗各種物料的廢水必須全部進入指定的集水井,由車間負責的集水井必須安排員工打水,杜絕出現溢流現象。

  6.11.5生產區各部門含有各種化工原料的工具(離心袋、烘布、拖把等)應在指定的地點清洗,嚴格控制清洗用水量,車間地面做到無積水。

  6.11.6在運輸過程中小量跑、冒、滴、漏和灑落物料,做到先清掃,后用拖把擦凈,使地面不留痕跡,嚴禁用水沖洗排入清水溝。

  6.11.7凡公司內動火,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一方面杜絕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另一方面可以減少污水產生量,緩解污水處理的.壓力。

  6.11.8對機械維修產生的污油,不得亂排亂放,必須先收集存放后統一處理,灑漏地面的油污于完工后必須及時吸附清掃,統一處理。

  6.11.9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水,必須及時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0嚴格控制氣體的無組織排放,對所有桶、壇、罐、鍋等使用后必須做好加蓋密封措施。

  6.11.11對生產廢氣的排放,各車間一定要做好吸收回收工作,按照環境管理目標、指標要求限期整治,對吸收回收設施未能正常運行或隨便停止運行,或對回收液體達到濃度且不及時排放到指定地點的,對回收設施泄漏未及時修理的,一經發現和查實,必須嚴肅處理。

  6.11.12各車間廢氣吸收設施和廢氣處理系統必須正常運行,嚴格執行《廢氣吸收系統操作規程》。6.11.13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氣,必須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4各車間產生的不同種類的固體廢棄物不得混放,固體廢物放置見廢物放置標識牌,各生產車間應注重減少各類固體廢棄物的產生,做到節能降耗、清潔生產。

  6.11.15對于一般工業固廢,生產車間有沉淀池的要對殘渣進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對不能利用的,經壓濾后,濾渣運到指定的堆放點,由后勤負責統一處理,濾液排至污水管。

  6.11.16對于危險固廢,由各部門收集后送至危險固廢堆放場,由采供部負責統一送有環保資質的處理部門進行處理,環保負責全過程監控。

  6.11.17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固,必須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8噪聲污染防治,必須嚴格控制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生產設備時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6.11.19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的種類、數量、噪聲值和防治設施如有重大改變的,必須及時通知環保部門,并采取應有的防治措施。

  6.11.20各車間所有管路走向必須規范、標識清楚,設備布局整齊。

  6.11.21各車間發生大小生產事故時,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環保主管部門,由環保主管部門會同當事車間對事故是否造成污染作出論證,決不允許在檢查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不報。

  6.11.22各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必須盡職盡責、實事求是協助環保監督管理人員對因發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發性事件造成污染事故的崗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時做好記錄,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6.12后勤部門的要求:

  6.12.1公司建筑物外墻色彩保持統一,鋼架結構車間定期除銹、油漆。

  6.12.2對各部門清理的廢紙、舊報紙及塑料類可回收部分在各部門內部進行分類,由后勤收集、聯系外賣。對不可回收的固體廢物和垃圾由清潔工統一收集至垃圾場后,由后勤統一運至環衛所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6.12.3各部門應充分利用辦公用紙(盡可能做到正反使用)及其他物品,以減少生活廢棄物的產生量。

  6.12.4后勤負責辦公樓及廠區公共區域垃圾筒的生活廢棄物的收集、分類。

  6.12.5對于廢電池、廢舊日光燈管、墨盒等應集中收集到指定位置處理。

  6.12.6實驗室、化驗室產生的廢水必須全部送入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

  6.12.7實驗室、化驗室操作過程中產生的廢液,特別是廢溶劑必須倒入廢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然后送到環保站原水池,進行處理。

  6.12.8實驗室技術員在做實驗時,如果所做實驗氣味較大,必須在通風廚內進行。

  6.12.9實驗室、化驗室各試劑瓶使用后必須及時加蓋,避免氣味溢出,污染大氣。

  6.12.10食堂餿飯菜由后勤安排運走,食堂的餿飯菜不準儲存過夜,每天清運,并對存放餿水桶處應及時清理和清洗,清洗廢水應排入廢水管路。

  6.12.11廠區內的通道及綠化帶內的固體廢棄物,每天由后勤清掃后運到廠區垃圾場。

  6.12.12公司內化糞池、食堂洗菜,員工洗衣,浴室等生活廢水全部接入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

  6.12.13保證公司內的綠化帶的成活率,并定期修剪,及時增補,使綠化面積比例逐年提高。

  6.12.14車輛(包括公司內部和外部的)必須在指定地點清洗。

  6.13獎勵與懲罰

  6.13.1獎勵

  6.13.2在公司的環境保護中做出較大貢獻者,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并張榜表揚。

  6.13.3懲罰

  6.13.4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公司本著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處理各類環保事故。

  6.13.5公司生產部下屬各車間環保員為環保第一責任人,后勤各部門的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為環保第一責任人,如發生環保事故,應負主要領導責任,同時對當事部門的經理、生產部車間主任、組長進行連帶處罰(負全面領導責任),但是環保罰款總額每月不得超過本人工資總額的30%(該標準僅適用于本制度中的6.13.6,6.13.7,6.13.8)。

  6.13.6對于環保事故隱患,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指出問題所在,提出整改方案,由部門(車間)落實具體措施,環保協助并登記、備案,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類似事故隱患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微小環保事故,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月底對車間環保員處以50元的扣款,對車間組長處以100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200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3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200元扣款,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300元扣款。

  6.13.7對于微小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50元的扣款。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對車間環保員處以50元的扣款,對車間組長處以100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200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3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200元扣款,對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300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微小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一般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車間環保員加罰100元,對車間主任(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加罰200元,對生產部經理(當事后勤部門經理)加罰300元。

  6.13.8對于一般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100元的扣款。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對車間環保員處以100元的扣款,對車間組長處以200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300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4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200元扣款,對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300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一般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較大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車間環保員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30%,對車間主任(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20%,對生產部經理(當事后勤部門經理)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10%。

  6.13.9對于發生較大、特大環保事故的,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后再作出處罰決定,情節特別嚴重者,移送政府司法部門處理。

  6.13.10環保事故由環保部門每月統計并全公司通報,年終分類統計后,上報公司經理執行層,進行績效考核。

  七、附則

  7.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7.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7.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環境管理制度10

  為了切實改善學校的校園環境,保證校園整潔、衛生,給全體教職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為學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氛圍,徹底改變校園面貌,提升學校形象,經研究制定我校校園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一、具體要求

  1、校園內必須堅持每天打掃、發現即清除,任何時候都必須保持干凈、整潔,無衛生死角。

  2、教室無紙屑、果皮、口痰等垃圾,清潔工具必須擺放整齊。

  3、窗子、窗臺每天都必須抹干凈,做到窗明幾亮,無明顯灰塵和痕跡。

  4、教學樓的陽臺、瓷磚墻裙子要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5、教室走廊必須隨時打掃,不管任何時候都必須保持整潔、衛生,堅決杜絕衛生死角。值日工具擺放有序、干凈整潔,并分類擺放;。

  6、校園內的所有廁所每天必須沖洗1---2次,要做到干凈衛生,無異味。

  二、具體措施

  1、校園內的環境衛生采取班級分片負責制,各班必須嚴格做好學校指定區域的`清潔衛生,要隨時接受檢查。

  2、樓梯、樓道由樓上的班級值日生及時打掃。以任何時候都必須保持整潔為目標,實行不定期打掃。

  3、注重保持,堅決杜絕亂丟亂甩的不良行為,每發現一次按“文明禮儀”評比細則扣分。

  三、管理辦法

  為了更好地保證校園內的環境衛生,確保措施落到實處,決定把校園的環境衛生情況納入學校班級“文明禮儀”評比范疇,由執勤少先隊隊長對班級實行量化考核,每周一小評,每期一終評,并把流動紅旗的評比納入班主任考核制度以增強班主任的責任心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環境管理制度11

  一、保持村容村貌衛生整潔,人人有責,人人參與。

  二、農戶保潔:做到一日一小掃,一月一大掃,一季一整治,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凈整潔,無陰溝積水,無污泥惡臭、不亂堆亂放。

  三、農戶要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做到柴火、家什等屋內收藏,屋外物品做到擺放有序。

  四、農戶垃圾清理:農戶垃圾須裝入袋中定期投放到村中垃圾池、垃圾池內垃圾由村保潔員集中清運到指定的垃圾填埋。

  五、各戶管好自家牲畜、家禽、做到牲畜、家禽圈養不亂跑。

  六、教育子女不在公共設施上亂涂、亂寫、亂畫。

  七、門前三包,對于農戶門前道路及衛生區有村委負責,劃分責任區落實到戶。門外不得堆積糞肥、秸桿、磚土等垃圾雜物,農戶對自己責任區內的.樹木、花草負責養護。對保潔養護不到位的農戶,有村保潔員和村干部共同監督批評,督促其經常保潔。農戶應自覺保持庭院周圍干凈、整潔。

  八、集中治理:由村委牽頭組織農戶每月開展一次衛生大掃除。

  九、檢查評比:由村委會組織評比,每月一小評、每季一大評,年終一總評,對落后的衛生監督員及農戶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年底對表現突出的衛生監督員和農戶、授予“文明衛生(監督員)”戶榮譽稱號。

環境管理制度12

  為保證良好的試驗工作環境,做到文明試驗,杜絕一切污染,制定本制度:

  (1)試驗人員工作時,必須穿好工作服及勞動用品,保持著裝整齊、大方、清潔。

  (2)室內做到清潔明亮,一切用品擺放整齊,儀器設備保持本色,無銹蝕,無塵埃。

  (3)試驗室實行衛生分工負責制,責任者必須做好分管區域的`衛生,衛生區域掛牌注明責任者。

  (4)試驗后的廢渣、廢塊、廢件必須打掃干凈放到指定地點,儀器設備恢復完好狀態。

  (5)每天下午下班前利用半小時進行打掃衛生,每雙周由室負責人、技術員、設備管理人員進行一次衛生檢查。

環境管理制度13

  為了維護本小區環境整潔和美觀,請住戶和進入本小區的人員共同遵守以下規定:

  1、嚴禁亂倒垃圾。各住戶生活垃圾應袋裝并封口,放置在垃圾桶內。

  2、自覺遵守公共衛生秩序,不亂丟垃圾、果皮、紙屑、煙頭,不隨地吐痰,不往室外拋物和倒水。

  3、小內公共部位一律不得私自占用或堆放、吊掛雜物。

  4、業主裝修垃圾必須實行袋裝并放置于管理處指定的地點,嚴禁隨處拋灑。

  5、小區內任何公共場所不得亂涂亂畫亂貼及亂樹標志、廣告牌等,違者負責恢復原狀或支付相關清理費用,如屬未成年人所為,由其監護人承擔全責。

  6、避免在小區內大聲喧嘩,中午和晚上休息時間應停止喧鬧的`娛樂活動并調低視聽電器的音量,以免妨礙鄰居休息。

  7、飼養寵物必須遵守政府有關規定。攜帶寵物到戶外活動必須防止污染環境,排泄的糞便應及時清理。

  違反上述規定者,管理處有權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恢復原狀或要求賠償損失。

環境管理制度14

  為了有效控制施工過程中不安全因素,規范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管理工作,消除和減少職業傷害,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據公司《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的制訂必須按照國家頒發的勞動保護法令和行業部門發布的勞動保護規定或標準為依據;應在危險因素辨識、評價的基礎上遵循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技術可行、先進科學的原則,必須針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種類、數量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為編制內容,注重措施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各項目總工是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編制的責任人,工程技術部門為安全技術編制、管理的責任單位。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編制依據: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施工環境資料、設計文件、安全及環保防護設施標準、施工技術規程、安全(環保)技術規程。

  在編寫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時,首先應對危險因素、環境因素進行辨識,在辨識評價的基礎上,對人、機、料、法、環五個環節可能造成安全、環境和職業危害事故的相應因素采取技術手段進行控制。

  符合性和充分性原則: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必須符合現行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必須以滿足安全環保管理工作需要為前提。

  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則:必要性就是要在對施工項目進行風險評價的基礎上確定出重大危險因素、環境因素的風險程度,為減少和防止風險而應采取的相應安全環保技術措施。

  可行性就是在滿足安全環保管理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結合現有的施工能力、施工機械、人員素質情況制定的安全環保技術措施。

  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原則:就是要做到安全環保技術措施的對象明確、目的清楚、簡單明了、易于操作。

  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各項目在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技術措施的同時,應編制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的主要內容如下:

  1.項目簡介:簡要介紹安全技術措施要解決的對象;

  2.編制依據:技術文件、標準、合同;

  3.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方法、工作流程和資源配置。

  4.注意事項:實施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5.檢查、驗收標準。

  第七條 下列單項工程施工(作業)時,必須單獨編制安全(環保)技術措施:

  必須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項目

  1.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2.高處臨空、臨水施工工程,高邊坡施工工程;

  3.兩層以上交叉作業、系統性電氣作業、起重吊裝作業;

  4.大型金屬結構及機電設備運輸、大型施工設備安裝與拆除工程;

  5.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使用;

  6.預防自然災害(防泥石流、防臺風、防雷擊、防地震、防暑降溫、防凍、防寒、防滑等)的措施;

  7.其它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程項目。

  上述工程施工(作業)編制安全(環保)技術措施,必須報分局技術質量部審核備案。

  編制前的準備工作

  1.收集施工項目所處的施工環境資料、工程圖紙、設計文件、合同文件等,并開展查勘現場。

  2.收集有關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安全防護設施標準、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工藝、同類技術文件。

  3.開展危險因素辨識、確定評價資料。

  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1.根據工程情況、工期要求、現場環境開展平面規劃。對具有危險性的臨時設施按有關規定進行布置并明確標識。

  2.現場勘察,確定影響作業安全的環境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危險因素。

  3.根據設計文件、工期要求、施工環境、作業流程,分析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4.分析工藝流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5.根據施工設備狀況和使用條件(使用時間較長、工作環境特殊),制定防止超負荷運行、安裝安全保護裝置的措施。

  6.根據安全操作規程和作業特點,規定作業程序,規范施工人員的作業行為。

  7.在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時,按照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現場實驗-修訂完善的模式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8.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在編制前應規范進行策劃。

  9.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經工會、安全、質量監管部門會審。

  10.分包隊伍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經技術、安全、質量監管部門會審,經單位總工程師審查批準。

  規范編制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計劃。技術措施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1.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的名稱;

  2.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的內容和目的;

  3.經費預算及其來源;

  4.負責設計、施工的單位和負責人;

  5.施工開始日期、施工計劃進度和完工日期;

  6.措施執行情況與效果。

  第三章 技術措施的交底和執行

  第十二條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編制完成后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報項目經理批準,并報監理核準后執行。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交底主要內容

  1.本工程項目的施工作業特點和危險點;

  2.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

  3.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4.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

  5.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應遵循“三同步”的原則,即: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應與施工技術措施同步編制、同步交底、同步實施。

  1.工程開工前,單位總工程師將工程概況、分部分項工程劃分、合同安全技術要求等情況,向各級管理人員進行詳細交底。

  2.由工程技術部門組織,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參加,向參與施工作業的全體職工進行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交底;技術措施要發放到每一個作業面。

  3.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作業中隊負責人、專兼職安全員,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關施工單位和班組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書面交底。

  4.班組長、班組安全員利用每天的“班前安全講話”,對員工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等方面的安全交底。

  對相同施工項目的連續、重復施工,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重新交底。

  各級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交底必須有交底時間、內容及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簽字,填寫安全環保技術交底記錄。交底記錄要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歸檔存放。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由施工管理部門組織落實,實施作業的單位負責執行,技術管理、安全環保監督部門負責監督。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的監督與管理

  項目安全環保、技術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掌握施工作業特點和危險點、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完善對作業過程的巡視。

  項目工程技術人員對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每周一次的跟蹤檢查。

  對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中所要求的安全設施實施建設,質量管理部門應組織工程技術、安全環保監督等相關部門進行驗收(應同時邀請監理單位人員參加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實施后,應經常檢查,保持其有效性。當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時,其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應由編制部門進行修訂。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落實形成的安全環保防護設施,應由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經常進行檢查,保持有效狀態。遇有損毀、失靈、變形等情況應及時進行維護或更換。

  分局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對項目的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附 則

  各級技術管理部門要規范建立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管理臺賬。

  項目按季度發布安全技術管理簡報。

  項目在工程開工之前或停工三個月以上復工前,必須編制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規劃,繪制現場平面布置圖及安全環保設施、警示標識及標志平面布置圖。

  本辦法由分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監督執行。

環境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校園文明建設,不斷培養師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文明水準,優化育人環境,努力使校區環境達到“清潔、整齊、文明、有序”的總體要求,特制訂本校園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的適用范圍為校園內公共、辦公、教學、實驗室等場所。

  第二條本制度由校愛衛會責成總務處、校體衛藝處、政教處具體實施。

  第三條由各部門、各班級對所負責的衛生區域,按規定進行清掃和保潔。

  第四條各部門、各班級(包括在校區內施工的單位,下同)必須對所劃分的衛生責任區定期進行清掃,始終保持整齊、清潔。

  第五條堅持周末衛生日制度,每日一小掃,每周一大掃,各部門要組織人員對室內外及衛生包干區進行認真清掃。

  第六條各部門、班級必須將垃圾倒入垃圾桶內,嚴禁隨處亂倒,杜絕焚燒垃圾、樹葉等污染環境現象發生。

  第七條垃圾要日產日清,及時清運,不得沿途拋撒,經常保持垃圾房(箱)周圍干凈。垃圾桶要保持外表整潔。

  第八條禁止隨地吐痰、擤鼻涕,隨地大小便、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和雜物,嚴禁向樓下潑水、投扔垃圾雜物。

  第九條全校師生員工要愛護環衛設施,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禁在各種建筑物、各種設施及樹木上刻畫、張貼。

  第十條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內不得停放自行車,各樓門前自行車必須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不得亂停亂放。

  第十一條凡在校園內施工的'單位要嚴格執行政府及學校有關建筑施工管理規定,堅持文明施工,不允許亂搭亂建、胡亂堆放材料,運輸車輛不得沿途撒料、漏料,殘土廢渣應及時清理,并按規定在施工場地設置護欄、擋板及警示標志,竣工后對現場及時進行清理和平整。任何施工單位不得在道路上攪拌水泥、制作水泥預制件。

  第十二條凡在校內施工的單位,施工前須到愛衛辦辦公室辦理環境衛生抵押金手續。待施工結束后,根據情況給予部分或全部退還。施工項目完工報審計、財務結算前,須有后勤管理部門對此工程項目的驗收意見,否則,不予辦理結算手續。

  第十三條做好除“四害”工作,環境衛生實行分班級包干,明確責任、齊抓共管,清除綠化帶雜物,嚴格控制蚊、蠅、老鼠等孳生地。

  第十四條建立健全衛生崗位責任制,經常保持衛生責任區整潔、衛生。有計劃地組織學生,經常開展愛國衛生活動,進行健康教育,普及衛生知識,組織衛生檢查,評價衛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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