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安全管理制度【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電梯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1
1、為保證電梯的安全使用和乘載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電梯必須經檢測合格,取得使用許可證后方可使用。
3、電梯應由鍋爐車間指定專人操作。電梯操作人員應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考試合格證上崗。
4、電梯操作人員必須熟悉電梯結構,性能和電氣、機械工作原理,掌握電梯運行中各環節的關系,熟悉掌握電梯操作方法。
5、電梯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要集中精力,精心操作,確保安全。
6、使用電梯不得超負荷運行。搭乘電梯的人員只允許附帶少量輕便零部件。電梯裝運笨重的備品備件和數量較多的`工器具時,不準搭乘人員。
7、電梯內嚴格禁止裝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帶有放射性物質而有可能引起人員傷害的檢測儀器。
8、電梯操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內不得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時,必須將電梯門關閉,并取下鑰匙。
9、電梯在運行時,禁止進行擦拭、潤滑和修理工作。
10、每日工作完畢,電梯操作人員應將轎廂返回零米層,將廳門關閉,并取下鑰匙。
11、當發現電梯電氣線路導線有破損時,應及時通知電氣人員修理。當發現電梯金屬部分存在漏電時,必須停用,并通知電氣人員檢查處理。
12、電梯在運行中發生轎廂超位或中途停頓現象時,必須先將電動機電源切斷,然后進行手動處理,直到正常為止。
13、電梯使用操作規程由鍋爐車間另行制定,并安保科審核后下發執行。
14、電梯操作人員和搭乘電梯人員都必須切實遵守電梯操作規程和本制度。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梯安全管理,明確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預防電梯事故,保障人民群眾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山東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電梯的生產、使用管理、維護保養、檢驗、檢測、安全評估、應急處置、監督管理以及與電梯安全相關的建筑工程設計、施工管理等,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的電梯,是指具有載人功能的乘客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
非公共場所安裝且僅供單一家庭自用電梯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并納入應急救援聯動體系,統一協調指揮應急救援,保障安全監管工作經費。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四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是本級人民政府電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對電梯的生產、經營、使用管理、維護保養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等實施監督檢查,建設和維護安全監督管理系統,向社會定期公布電梯安全狀況并提供信息查詢服務,推進電梯使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組織事故調查,受理投訴舉報,查處違法行為。
教育、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商務、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應急管理、行政審批服務、消防救援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第五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以及其他相關部門、使用管理單位、有關行業協會、新聞媒體等應當加強電梯安全法律法規和使用安全知識的宣傳,引導公眾正確使用電梯。
學校、幼兒園應當將電梯安全知識納入公共安全教育內容,增強學生、幼兒安全文明使用電梯的意識。
第六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投訴和舉報制度,公布投訴和舉報方式。
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危害電梯安全的違法行為或者電梯存在事故隱患的,可以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或者舉報。
第七條 鼓勵電梯所有權人或者使用管理單位、維護保養單位等參加與電梯安全相關的保險。
第二章 選型配置與施工管理
第八條 電梯機房、井道、底坑、通道等依附設施的工程設計和電梯的選型與配置,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以及相關標準的規定,并與建筑結構、安全使用需求相適應。
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以及相關標準對電梯依附設施的設計、電梯選型與配置未作規定,或者電梯的使用環境、條件和實際運作工況有特殊要求的,建設單位應當向設計部門提出電梯選型與配置要求,協調確定建筑設計方案。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應當根據建筑物結構的安全要求配置電梯。
第九條 電梯應當具備安全運行和應急救援等功能;電梯轎廂內應當實現移動通信網絡信號覆蓋。
鼓勵在用乘客電梯加裝停電自動平層裝置、轎廂意外移動保護裝置;鼓勵電梯配置具有物聯網遠程監測功能的裝置。
第十條 電梯安裝、改造、修理,應當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相關標準和設計文件進行,并使用質量合格的電梯部件和安全保護裝置。
電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護裝置,應當建立質量追溯登記制度,有質量保證期限的應當在登記中注明。
電梯交付使用前,除必要的調試和試運行外,禁止使用。
第十一條 電梯轎廂裝修不得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裝修重量應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標準。
第三章 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
第十二條 使用管理單位,是指對電梯使用安全進行管理的責任主體,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一)未移交所有權人的,建設單位為使用管理單位;
(二)自行管理的,所有權人為使用管理單位;
(三)委托物業服務人或者其他單位管理的,被委托單位為使用管理單位;
(四)出租場所的電梯,可以約定使用管理單位;沒有約定的,出租方為使用管理單位;未明確使用管理單位的電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條 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建立健全電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規程;
(二)采購、使用質量合格的電梯部件;
(三)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公開值班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定期對電梯進行檢查并如實記錄存檔;
(四)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電梯使用登記手續;
(五)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對維護保養過程進行監督并及時簽字確認。維護保養單位變更的,做好安全管理銜接工作,并在變更后三十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六)在電梯的顯著位置明示并及時更新電梯使用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安全使用說明、安全注意事項、應急救援電話以及保險信息標識等;
(七)保持電梯報警裝置和應急照明設施有效使用、應急救援通道暢通;
(八)運載物品可能造成電梯故障或者損壞的.,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或者安排人員進行現場管理;
(九)電梯因故障需要暫停使用的,在出入口設置停用標志,并組織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直至電梯恢復正常使用;
(十)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的電梯,安排安全人員值守;
(十一)對有視頻監控的電梯進行實時監控,監控數據保存不少于三十日;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 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電梯臺賬以及安全技術檔案。
電梯的生產、維護保養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等應當向使用管理單位提供安全技術檔案所需要的相關資料。
使用管理單位變更的,原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在三日內將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完整移交給新的使用管理單位,并辦理書面交接手續。變更后的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在五日內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在電梯層門、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門外隨意加裝影響維護保養、檢驗、檢測、應急救援等工作的設施或者設置障礙物;不得在轎廂、機房、井道、底坑內安裝或者放置與電梯運行無關的設施和物品;不得在電梯控制系統中設置限制電梯正常使用或者維護保養的裝置、程序。
第十六條 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對以下電梯實施重點管理,根據電梯運行的實際狀況,增加自行檢查的頻次和維護保養的項目、頻次:
(一)整機使用年限超過十五年的;
(二)故障頻率高影響正常使用的;
(三)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的;
(四)超高層建筑使用的;
(五)其他情形需要重點管理的。
第十七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本條例第十六條所列的電梯和近兩年內發生過安全事故的電梯,按照有關規定實施重點安全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乘客應當文明、安全乘用電梯,禁止下列行為:
(一)使用明示停用的電梯;
(二)超過額定載荷使用電梯;
(三)強行開啟、撞擊或者倚靠電梯門,用身體、物品阻擋關門;
(四)在電梯轎廂內打鬧、蹦跳、吸煙或者拋擲雜物,在出入口滯留;
(五)損壞或者拆除電梯部件、附屬設施、標志、標識;
(六)在運行的自動扶梯或者自動人行道攀爬、逆行,在自動扶梯上使用手推車、嬰兒車等;
(七)其他影響電梯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九條 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電梯安全技術規范、相關標準和電梯產品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的要求,實施維護保養;
(二)現場作業不得少于二人,作業現場應當設置警示標志,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三)設立二十四小時值班電話,受理故障報告;
(四)實施或者配合應急救援;
(五)建立維護保養檔案,真實記錄維護保養情況,檔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四年;
(六)在電梯的顯著位置明示維護保養標識;
(七)對作業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
(八)指導和協助使用管理單位完善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條 維護保養單位發現電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告知使用管理單位,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一)未辦理使用登記的;
(二)未定期檢驗、檢測的;
(三)出現故障或者異常情況,未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的;
(四)報停、報廢后繼續使用的;
(五)存在違法維護保養、修理、改造或者其他危及電梯安全使用行為的。
第四章 檢驗、檢測與安全評估
第二十一條 對電梯進行安裝、改造、重大修理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向檢驗機構申請監督檢驗。
檢驗機構應當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實施監督檢驗,檢驗工作完成后出具檢驗報告。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向電梯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一)停用一年以上需要重新使用的;
(二)因自然災害或者設備事故等致使電梯安全技術性能受到影響,計劃繼續使用的;
(三)其他需要檢驗的情形。
第二十三條 使用管理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提出電梯定期檢驗、檢測要求。
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在接受檢驗、檢測要求時約定時間并按時實施。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在檢驗、檢測工作完成后五個工作日內出具報告,同時將檢驗、檢測信息傳輸更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系統。
檢驗、檢測不合格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提出整改建議;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還應當書面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 電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單位可以委托經核準的安全評估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并根據評估結論判定的綜合安全狀況等級,采取相應措施降低或者消除安全風險:
(一)整機使用年限超過十五年的;
(二)主要部件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或者次數的;
(三)故障頻率高影響正常使用,并經所有權人同意的;
(四)其他情形需要安全評估的。
第二十六條 安全評估機構應當在出具評估報告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向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送評估信息。
第五章 應急處置
第二十七條 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制定應急救援專項預案,并按照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組織演練。應急救援專項預案應當與電梯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
第二十八條 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單位以及應急處置平臺接到乘客被困等報警后,應當按照應急救援專項預案即時響應處置。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三十分鐘內到達現場實施救援。
第二十九條 供電企業計劃停電,應當按照規定提前通知使用管理單位。使用管理單位接到停電通知后應當按照操作規程停止電梯運行。
因意外停電,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及時對電梯轎廂進行檢查,通知維護保養單位解救被困人員。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電梯安裝、改造、修理使用質量不合格的電梯部件或者安全保護裝置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電梯轎廂裝修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在電梯層門、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門外隨意加裝影響維護保養、檢驗、檢測、應急救援等工作的設施或者設置障礙物,在轎廂、機房、井道、底坑內安裝或者放置與電梯運行無關的設施和物品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在電梯控制系統中設置限制電梯正常使用或者維護保養的裝置、程序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五項規定,編造虛假維護保養記錄不真實履行維護保養義務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和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國務院批準的特種設備目錄中其他電梯的安全監督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條例所稱電梯的生產,包括電梯的制造、安裝、改造、修理。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3
1、施工電梯應為人貨兩用電梯,其安裝和拆卸工作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和研究。
2、導軌架安裝時,應用經緯儀對施工電梯在兩個方向進行測量校準,其垂直度允許偏差為其高度的5/10000。
3、施工電梯梯籠周圍2.5m范圍內應設置穩固的防護欄桿,各樓層平臺通道應平整牢固,出入口應設防護欄桿和防護門。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運行的障礙物。
4、施工電梯安裝后,應由企業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和附壁支架以及施工電梯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并應按規定程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試驗合格簽證后,方可投入運行。
5、新安裝或轉移工地重新安裝以及經過大修后的電梯,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墜落試驗。施工電梯在使用中每隔3個月,應進行一次墜落試驗。試驗程序應按說明書規定進行,當試驗中梯籠墜落超過1、2m制動距離時,應查明原因,并應調整墜落器,切實保證不超過1.2m制動距離。試驗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發生一次防墜動作,均必須對防墜安全器進行復位。
6、施工電梯在每班首次載重運行時,當梯籠升離地面1—2m時,應停機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當發現制動器效果不良時,應調整或修復后方可運行。
7、當施工電梯運行中發現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并采取有效措施將梯籠降到底層,排除故障后萬可繼續運行。在運行中發現電氣失控時,應立即按下急停按鈕;在末排除故障前,不得打開急停按鈕。
8、施工電梯在大雨、大霧、六級以上大風以及導軌架、電纜結冰時,必須停止運行,并將梯籠降到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施工電梯各有關安全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運行。
9、施工電梯運行到最上層或最下層時,嚴禁用行程限位開關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10、當施工電梯在運行中由于斷電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時,可進行手動下降,將電動機尾端制動電磁鐵手動釋放拉手緩緩向外拉動,使梯籠緩慢地向下滑行。'梯籠下滑時,不得超過額定運行速度,手動下降必須有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操作。
11、作業后,應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閉鎖梯籠門和圍護門。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4
1、盤車救人應由至少二人進行。維修人員應了解轎廂所處的位置,被困人員數量及建康狀況,用對講機通知乘客不要靠在轎廂門邊。
2、盤車前必須切斷總電源開關。一人用開閘板手打開制動器,另一人盤車。
3、盤車應緩慢進行,尤其是當轎廂輕載狀態下往上盤車時,防止因對重側重造成溜車。
4、當將轎廂盤到最近層樓面(轎門地坎距離廳門地坎不超過500mm)時,應停止盤車,使制動器復位。
5、讓司機或乘客在轎內打開廳門或用鑰匙打開緊急門鎖,協助乘客離開轎廂。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5
1、氣化工段現場班長是電梯使用、維護保養的第一責任人
2、氣化工段當班人員負責保持電梯衛生清潔,若衛生不合格警告處分,罰款150元,扣班組考核分1分
3、禁止踢電梯門及電梯轎廂違反待崗、罰款300元、扣考核分4分
4、電梯及電梯機房內嚴禁亂按控制按鈕違反待崗、罰款300元、扣考核分數4分
5、禁止在電梯轎廂內亂涂亂畫違反記大過、罰款250元、扣考核分數3分
6、電梯機房出入,必須征得氣化工段當班現場班長同意違反記過、罰款200元、扣考核分數2分
7、禁止在電梯內吸煙違反待崗、罰款1000元、扣考核分數4分
8、禁止在電梯內休息或故意逗留違反警告、罰款150元、扣考核分數1分
9、氣化工段現場班長帶領現場人員有義務對外部門人員使用電梯進行監督,有權利對外部門人員使用電梯過程中有上述3-8情況進行舉報,舉報者獎勵相應款項的50%
10、如電梯因管理不善出現故障,氣化工段現場班長處罰200元,扣班組考核分數2分。當班輪班長連帶處罰100元,氣化工段工段長連帶處罰50元。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6
一、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了規范電梯駕駛人員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人員在進行電梯操作時的行為,防止由于違章作業而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和設備事故,提高其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1.2范圍
規定了電梯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的職業行為規范。
2、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2.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規定,服從政府部門的管理。
2.2電梯作業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3電梯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和《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2.4熟悉自己操作電梯的性能、原理、構造、用途。
2.5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新技術、新規程,不斷提自身的技術水平。
2.6及時報告電梯事故隱患,不使用故障電梯,不使用無安全合格標志或安全標志已過有效期的電梯,不使用未注冊登記的電梯。
2.7不擅自離崗,做到文明服務。
2.8正確處理電梯運行中突然出現的停車、失控、沖頂、蹲底等情況。
二、電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職責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保證電梯正常可靠地運行,降低電梯故障率,防止電梯事故的發生,規范電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的行為。
1.2范圍
1.2.1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是負責本單位所用電梯的日常性事務管理和督促、協調對外聯系電梯管理有關工作。
1.2.2電梯作業人員是指負責電梯駕駛和日常性電梯檢查、維護保養工作的人員。
2、職責
2.1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
2.1.1熟悉并執行電梯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方法,不斷完善電梯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糾正電梯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1.2熟悉電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監督電梯作業人員認真執行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1.4編制電梯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并監督執行。
2.1.5負責按國家規定要求向政府部門申請定期監督檢驗。
2.1.6根據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電梯作業人員參加政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
2.1.7組織、督促、聯系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電梯事故隱患的整改。
2.1.8負責組織電梯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時向政府部門報告電梯事故的情況。
2.1.9負責建立、管理電梯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
2.1.10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2.2電梯駕駛人員
2.2.1熟悉并執行國家有關電梯的政策、法規。
2.2.2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持證操作,定期復審。
2.2.3有高度責任性和職業道德,愛護設備。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2.2.5協助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保養人員對電梯進行檢查和維護。
2.2.6發現電梯存在事故隱患與故障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不開故障電梯。
2.2.7負責作好當班電梯運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2.2.8保持電梯轎廂與地坎清潔、衛生。
2.3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保養人員
2.3.1熟悉國家有關電梯的政策、法規,認真按照電梯日常檢查表的要求逐項檢查,不漏檢,誤檢。
2.3.2熟悉電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據電梯使用維護說明的要求實施日常性的維護。
2.3.3根據國家規定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2.3.4嚴格遵守《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
2.3.5對發現的電梯事故隱患及時報修、及時處理。
2.3.6發生電梯事故應立即向上級部門或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3.7認真做好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記錄,認真填寫報修單。
2.3.8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2.3.9參與電梯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
三、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防止電梯操作過程中發生事故,保護電梯司乘人員的安全和承載貨物的安全。
1.2范圍
規定電梯安全操作的方法,電梯駕駛人員所應遵守的操作規范,步驟。
2、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2.1基本要求
2.1.1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
2.1.2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1.3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熟悉所操作電梯的性能、功能,認真閱讀本臺電梯的使用維護說明書。
2.1.4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操作有安全合格標志的電梯。
2.2電梯行駛前的檢查和準備。
2.2.1開啟層門進入轎廂之前,需要注意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2.2.2轎廂內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須先將照明燈打開。
2.2.3每天開始工作前,將電梯上下空載運行數次,無異常現象后方可使用。
2.2.4層門關閉后,從層門外不能用手撥啟,當層門、轎門未關閉時電梯不能正常啟動。
2.2.5平層精確度應無明顯變化。
2.2.6經常清潔轎廂內、層門及乘客可見部分。
2.3.電梯在行駛中應注意。
2.3.1在服務時間內,不可擅自離崗,如必須離崗時或電梯停用時,應斷開電源并將廳門關閉鎖好。
2.3.2駕駛員應負責監督控制轎廂的載重量,不得超載使用電梯,乘客電梯不允許作貨梯使用。
2.3.3不允許裝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電梯安全管理負責人員同意和批準并制定安全保護措施后才可裝運。
2.3.4嚴禁在層門開啟的情況下,啟動或保持電梯檢修和正常運行狀態;也不允許用檢修操作來代替正常電梯運行操作。
2.3.5電梯的廳門、層門電氣開關等安全裝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應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許利用轎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的開啟,來裝運長物件。
2.3.7應勸阻乘客在行駛中,勿倚靠在轎廂門上。
2.3.8轎廂頂上部,除電梯固有設備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當電梯運行時不得對電梯進行擦油、潤滑等工作或對電梯部件進行修理。
2.3.10在行駛中應用撳扭開關或手柄開關來“開”或“停”,不可利用電源開關或限位開關等安全裝置來“開”或“停”電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開關來開動轎廂上下運行。
2.3.11行駛中,駕駛人員和隨乘人員不可把手、頭、腳伸出轎外,也不可在廳門外把手、頭、腳伸入井道內,以防軋碰事故。
2.4當發生以下故障時,電梯應立即停用,并報管理人員或檢修人及時進行修理。
2.4.1層、轎門關閉后電梯不能正常行駛;
2.4.2電梯速度顯著變化時;
2.4.3層、轎門關閉前電梯自行行駛時;
2.4.4行駛方向與選定方向相反時;
2.4.5內選、平層、快速、召喚和指層信號失靈時(駕駛員應立即撳按急停按鈕);
2.4.6發覺有異常噪聲,較大振動和沖擊時;
2.4.7當轎廂在額定載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繼續運行時;
2.3.8安全鉗誤動作時;
2.4.9接觸到電梯的任何金屬部分有麻電現象時;
2.4.10發覺電氣部件因過熱而發出焦熱的臭味時;
2.5電梯發生緊急事故時的操作。
2.5.1因電梯安全裝置動作或外電停電而中途停機時,一方面告訴乘客不要驚慌,嚴禁撥門外逃,一方面通過電梯廂內的緊急報警裝置通知外界前來救助。
2.5.2電梯突然失控發生超速運行,雖然斷電,還無法控制時,可能造成鋼絲繩斷裂而使轎廂墜落,或可能因漏電而造成轎廂自動行駛的,駕駛人員首先應按撳急停按鈕,斷開電源,就近停層。如電梯繼續運行,則應重新接通電源,操作按鈕使電梯逆向運行,如果轎廂仍自行行駛無法控制,應再切斷電源,駕駛人員應保持冷靜,等待安全裝置自動發生作用,使轎廂停止,切勿跳出轎廂,同時告訴隨乘人員將腳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腳尖支撐,并用手扶住轎廂,以防止轎廂沖頂或沖底而發生傷亡事故。
2.5.3發生電氣火災時,應切斷電源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前來搶救,在電源未切斷前應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滅火機進行撲救。
2.5.4遇井道底坑積水和底坑內電氣設備被浸在水中,應將全部電源切斷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2.5.6電梯發生事故,駕駛人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移動的現場須設好標記,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聽候處理。
2.6電梯使用完畢后的操作。
2.6.1寫好當班設備運行記錄,發現存在故障分別轉告接班人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2.6.2做好轎廂四壁底板各層站廳門地坎的垃圾和廳門口的清潔衛生工作。
2.6.3將電梯停靠在基站,關掉電梯內電源開關,層樓指示,轎廂照明,關閉鎖上電梯廳門、轎門,防止他人進入轎廂內開動電梯。
2.6.4在潮汛期間,工作結束或工作時基站受潮汛影響,應開離基站。
四、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防止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在從事其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時的安全,保證電梯能正常安全運行。
1.2范圍
1.2.1規定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應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驟。
1.2.2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工作不包括對電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電梯故障修理工作應由專業單位有電梯安裝、維修資格的人員單任。
1.2.3電梯日常檢查內容按《日常(月度)檢查表》進行,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主要是指對整機部位的潤滑,部件的檢查、調整、清洗,負責營救被困在電梯轎廂內的人員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單任。
2.2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必須經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3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人員作業時必須穿帶好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2.4電梯在開始進行檢查和維護時,應在電梯每層廳門口設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標志和防護欄。
2.5負責電梯三角鑰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將三角鑰匙轉交他人。使用三角鑰匙開啟層門時應看清轎廂是否停靠在本層站。
3、安全作業規程
3.1電梯在作檢查和維護或在試車過程中,不得載客或載貨,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檢查區域。
3.2電梯在進行檢查、維護、清潔工作時應把機房內的電源開關斷開,并切斷轎廂內的安全開關。
3.3電梯在檢查、維護時所用便攜式照明燈具必須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且應有防護罩。
3.4在對轎底裝置和底坑進行檢查和維護時,應首先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切斷底坑內電梯的安全回路,方可開展工作。底坑、機房、轎頂不得同時作業。
3.5電梯維護和檢查時必須設備監護人。監護人員的職責是采取措施保護檢查人員的安全;在緊急情況下切斷電源,呼救;工作完畢后負責清理場地,不準留下工具零件。監護人員可由電梯駕駛人員或日常檢查、維護人員單任,并保持相互呼應。
3.6在轎頂作業應合上檢修開關。在轎頂須停車較長時間保養時應斷開轎頂急停開關,嚴禁一腳站在廳門口,一腳站在轎頂或轎內長時間工作。嚴禁開啟廳門探身到井道內或在轎頂探身到另一井道檢查電梯。在轎頂作檢查或維護時電梯只能作檢修運行。
3.7嚴禁保養人員拉吊井道電纜線,以防止電纜線被拉斷。
3.8電梯保養注意事項:
(1)非保養人員不得擅自進行作業,保養時應謹慎小心;
(2)工作完畢后要裝回安全罩及檔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設備內;
(3)離去前拆除加上的臨時線路,電梯檢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緊急救助措施
3.9.1當有人員被關在電梯轎廂內時,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人員應先判斷電梯轎廂所在位置,然后實施緊急救助。營救工作必須要有兩人協助操作。
3.9.2電梯在開鎖區內故障停機,可用三角鑰匙直接打開廳門后營救被困人員。
3.9.3電梯停在非開鎖區域時
3.9.3.1因外界停電、電氣安全開關動作造成的停機應在機房實施救助。首先斷開總電源開關,告訴被困人員在轎廂內不要驚慌,不能擅自撥門外逃,然后,一個人用電梯專用工具打開制動器,一個人用盤車手輪根據就近停靠,輕便停靠的原則將電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盤車(若出現電梯不能控制的現象應立即使制動復位),至電梯開鎖區,然后用三角鑰匙打開廳門,營救被困人員。
3.9.3.2因電梯安全鉗動作造成的停機,首先應告訴被困人員在轎廂內不要驚慌,不能擅自撥門外逃,然后斷開電梯的總電源,打開電梯停靠處上層的廳門,放下救助扶梯,打開電梯轎頂的安全窗,將被困人員從安全窗救出來。
3.10日常檢查與保養完工后應做好相應的記錄。
五、電梯常規檢查制度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規范電梯常規檢查的形式,落實電梯常規檢查的各項措施,保證電梯正常運行。
1.2范圍
規定電梯日常性檢查的周期,參加檢查的有關人員及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實施整改措施和落實。
2、電梯常規檢查制度
2.1電梯常規檢查的分類
電梯常規檢查分日檢、月檢、年檢和不定期抽查四種。
2.2電梯常規檢查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監督實施,并負責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年檢,協助領導,組織單位有關部門對電梯安全情況進行抽查。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人員按照《電梯日常(月度)檢查表》內容負責具體日檢和月檢工作。
2.3電梯常規檢查應填寫好檢查表,并由負責檢查的主持人簽字,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告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2.4電梯日常檢查和保養的內容、項目參照《電梯日常(月度)檢查表》和電梯產品隨機文件所帶的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進行。
2.5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按照“定人、定時、定措施”的原則進行處理,并就處理結果進行跟蹤檢查。
六、電梯維修保養制度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規范電梯維修保養的行為,及電梯維修保養過程中的作業人員應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圍
1.2.1適用于在用電梯的維修保養。不適用于對電梯的大修與改造工作。
1.2.2電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過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結構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業務,也包括對機構(傳動系統)或者控制系統進行整體修理的業務,但大修后特種設備的性能參數與技術指標不應變更。
1.2.3電梯的“改造”是指改變設備受力結構、機構(傳動系統)或控制系統,致使特種設備的性能參數與技術指標發生變更的業務。
2、電梯維護保養制度
2.1電梯進行維護保養必須遵守電梯維護保養安全操作規程。
2.2電梯的維護保養分為: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和專業性的維護保養。
2.3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工作由具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具有相應資格證的人員承擔,專業的維護保養應有與電梯維護保養資格的專業保養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
2.4電梯每次進行維護保養都必須有相應的記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向電梯專業維護保養單位索要當次維護保養的記錄,并進行存檔保管,作為電梯檔案的內容。
2.5日常性維護保養記錄有本單位電梯作業人員填寫,每月底將記錄內容報送電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檔。
2.6電梯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內容應按照電梯產品隨機文件中維護保養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專業性維護保養按照簽訂合同的內容、周期進行。
2.7電梯重大項目的修理應有經資格認可的維修單位承擔,并按規定向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后方可實施。
2.8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在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或外委有關單位進行處理,存在事故隱患的電梯嚴禁投入使用。
七、電梯定期報檢制度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使電梯保護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狀態,防止由電梯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
1.2范圍
1.2.1適合于電梯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向國家規定的電梯安全主管部門申請電梯安全定期檢驗。
1.2.2也適合于按單位內部設備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進行的定期檢查的報檢工作。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向有關部門報告電梯定期檢驗工作。
3、定期報檢制度
3.1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3.2電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如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后也應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3.3電梯經較長時間停用,但尚未超過一年時間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可向單位設備管理部門申請內部安全檢驗,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3.4申請電梯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電梯管理檔案保存。
八、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提高電梯作業的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了解國家有關電梯安全管理的法規、政策,自覺地履行電梯作業人員的各項職責。
1.2范圍
規定電梯作業人員進行培訓的內容、方式,組織電梯作業人員的方法,對培訓取得的成果進行考核。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電梯作業人員培訓工作。單位負責職工教育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培訓情況進行考核。
3、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3.1電梯作業人員必須持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操作證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種。
3.2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3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建立該類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電梯作業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3.4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應編制當年度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3.5單位內部培訓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電梯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電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電梯有關技術知識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作好相應有記錄。
3.6參加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3.7電梯作業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或扣獎。
3.8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工作考核按質量技術部門的規定要求進行。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使電梯發生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時搶救傷員,搶修受損設備,盡量減少事故帶來負面影響,減小事故的損失。
1.2范圍
針對事故或事件可能產生的情況,確定搶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終保護有效狀態。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的實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3.1電梯發生意外事件或事故應按國家規定,及時報告有關人員或部門,發生一般事故(指無人員傷亡,設備損壞不能正常運行,且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和嚴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傷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以及無人員傷亡的設備爆炸事故)后,應當立即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相關的預防措施。
3.2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確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小組成員,并報單位領導批準,成員人員必須包括一名單位的行政領導,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人員。
3.3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成員人員都必須參加。
3.4演習內容、時間、排險方法、急救預案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擬定,行政領導批準后實施。
3.5演習結束后,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將該次演習的情況作書面記錄,并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在下次演習中進行調整、修改。
十、電梯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便于電梯的維護保養,分析電梯故障原因,及時消除電梯事故隱患,了解電梯日常管理的進展情況。
1.2范圍
規定對電梯所涉有關資料存檔、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電梯檔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單位檔案室負責電梯檔案的存檔、保管工作。
3、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3.1電梯技術檔案的種類:
A、電梯隨機出廠文件(包括產品出廠合格證、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說明書、電梯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書、裝箱單、機房井道布置圖、電氣原理圖接線圖、電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裝示意圖、易損件目錄);
B、電梯開工申報單;
C、電梯安裝施工記錄;
D、竣工驗收報告;
E、質量技術部門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電梯驗收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
F、日常檢查、維護保養記錄,大修、改造記錄及檢驗報告;
G、運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H、事故及故障記錄;
I、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記錄;
J、同意注冊的登記表。
3.2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及檔案管理人員應認真貫徹國家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檔案、資料的接收、登記、整理、保管、借閱等事宜,為電梯的安全運行提供準確的信息資料。
3.3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應監督電梯作業人員作好各種記錄,及時將各種記錄移送檔案部門保管。
3.4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每月應將各種記錄送交檔案管理部門保管。
3.5有關人員部門需借用電梯資料的應經電梯日常管理人員同意簽署意見后向檔案管理部門借閱,并按規定作好借閱登記手續,按時歸還借閱資料。
3.6電梯的各種資料應按年度由檔案管理部門裝訂成冊。
3.7電梯相關資料的銷毀應經電梯日常安全管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7
電梯是物業重要設備,是提供住戶生活的關鍵設備,電梯能否正常工作將直接影響到住戶人身財產安全。為保障電梯的安全,特制定電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資格
1、負責電梯系統操作、巡查、維修、養護的人員必須至少持有效電梯操作證或電梯維修證,必須熟悉熟悉電梯開停操作及電梯正常運行參數和有關安全措施。無特種作業證的維修人員嚴禁對電梯進行操作、維護。
2、值班維修員必須按公司規章制度得到允許或履行正常工作職責時才能操作,工作指令一般使用《操作票》進行下達。
3、非值班的維修員和非工程班長、工程主管的人員不得對電梯設備進行任何操作。
二、安全要點
1、必須嚴格按國家頒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規范執行。正確的使用和維護設備是保持正常運轉和延長使用壽命的主要方法,其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設備的正確使用、維護、日常檢查、清掃以及設備潤滑和排除設備故障,使之正常工作。
2、不得將有故障的設備投入使用。設備的使用與日常維護必須按設備使用維護的規程進行操作,經常巡視檢查區域內的設備維護、保養工作狀態。
3、嚴格遵守設備運行操作規程,在設備突然停電或故障時,應由熟知操作規程和具備資格的人員立即采取相應措施。發現電梯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待修復后并仔細檢查后方可使用。積極配合電梯維保單位作好強制性的維保工作。
4、機房鑰匙由專人保管,無關人員須經工程主管許可方可進入。
5、廳門開啟鑰匙(三角鑰匙)由工程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使有關人員熟知其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6、電梯機房應配備足夠的滅火設施。
7、每年依照有關部門規定,主動提出年檢。
8、暴雨前必須對機房門窗進行關閉,雨后進行機房檢查。
9、電梯正式投入使用前或電梯停用一段時間后應將電梯試運行1 / 4數次,必須先進行檢查確認無異常現象后方可投入運行。
10、機房和井道嚴禁堆放雜物,機房溫度一般應在-5~45°c范圍內,相對濕度≤85%當室內溫度高于35°c時進行通風降溫處理。
11、維保單位維護保養后,必須對保養項目作20%檢查工作,檢查項目包括底坑、轎頂、機房、轎門、廳門、控制柜、曳引機,且必須對機房進行巡查。
12、由工程維修部擬制《電梯乘客須知》,在轎廂內張貼。
13、在電梯困人時必須嚴格按照《物業服務突發事件處理規程》中相應應急預案進行操作。
三、安全巡查
1、每周應對電梯及機房巡查不低于一次,并記錄到巡查記錄上。
2、經常保持轎箱、廳門及乘客可見部分的清潔。
四、電梯運行中應注意的`事項
1、轎廂的載重量不得超過額定重量和人數限額。
2、嚴禁搭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和超長超重超寬物品,不得搭運可能污損電梯轎廂的物品。電梯運送水泥、沙子、建筑垃圾時應有良好的包裝。運送貨物需均勻放置在電梯中間,以免造成電梯傾斜。
3、乘客不要倚靠邊轎門上,進出時,不要長時間站在門中間,以免影響閉門裝置正常工作;不得拍打或強行扒開電梯門,切勿從安全窗爬上去。
4、當已發生電梯失控,而無法操作時,應保持鎮靜,切勿企圖跳出轎廂,并作好承受轎廂急停而沖擊的思想準備。
5、電梯行駛中突然發生停電事故時,應立即通過廂內對講電話與安防中心取得聯系。
6、發生火災時,應在安全樓層停梯,在乘客完全撤離出后,切斷電源,把各層廳門關閉。
7、乘客不得在電梯正常運行中使用緊急停車開關。不得使用“有司機/無司機”開關搭乘電梯。
8、1.2m以下的小孩、孕婦及不能自理的老人或殘疾人士必須有人陪同方可搭乘電梯。
9、乘客應愛護電梯內設備,嚴禁吸煙、打鬧、大聲喧嘩,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對講電話和報警按鈕。
五、電梯使用中,發生如下故障時,應立即停用,檢修后才可繼續使用
1、廳門、轎門關閉后,電梯未能正常運行。
2、如內選平層、快帶呼叫和指層信號失靈、廳門、轎門關閉前,電梯自行行駛。
3、安全錯誤動作及有異常噪聲,較大振動時。
4、運行速度發生顯著變化,行駛方向與預訂方向相反。
5、接觸到電梯的任何金屬部份發現有麻人現象或聞到電氣部份因過熱而發出臭味。
六、制定電梯乘梯人員安全使用乘梯的警示牌,懸掛于乘客經過的顯眼位置。
敬告乘梯人員安全使用電梯的常識。乘梯須知應做到言簡意賅。警示牌要顯而易見。乘梯須知內容一般是:用手按鈕,嚴禁撞擊;樓內火災,切勿乘梯;不許吸煙,勿靠廂門;運行之時,擠門危險;危險物品,禁止進梯;保持清潔,勿吐勿丟;若遇危險,請按警鈴;超載鈴響,后進退出;兒童乘梯,成人攜帶。
七、電梯救援的安全管理
1、告知被困人員,等待救援
當發生電梯困故時,須由具備資格的人員充當,可以通過對講機或喊話與被困人員取得聯系,務必使其保持鎮靜,靜心等待救援人員的援救。被困人員不可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轎箱外。如果轎箱屬于半開閉狀態,援救人員應設法將廂門完全關閉。
2、準確判斷轎箱位置,作好援救準備
根據樓層指示燈等判斷轎箱的所在位置,然后設法援救乘客。
3、救援的一般步驟:
a、轎箱停于接近電梯口的位置時的援救步驟:關閉機房電源開關→用專用外廳門鎖鑰匙開啟外門→在轎箱頂用人力慢慢開啟轎門→協助乘客離開轎箱→重新關好廳門;
b、轎箱遠離電梯口時的援救步驟:進入機房,關閉該故障電梯的電源開關→拆除電機尾軸端蓋,按上旋柄座及旋柄→救援人員用力把住旋柄,另一救援人員,手持制動釋放桿,輕輕撬開制動,注意觀察平層標志,使轎箱逐步移動至最接近廳門為止→當確認剎車制動無誤時,放開盤車手輪。然后按a的方式救援
c、遇到其它復雜的情況時,應請電梯公司幫助救援。
d、援救結束應由工程維修部總結。
八、計劃性停機檢修須經由主管批準并報客服中心。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8
1、發生火災時
發生火災時應以立即中止電梯運行的原則,并采取如下措施
A、及時與消防部門取得聯系并報告有關領導。
B、發生火災時,對于有消防功能的電梯,應立即按動“消防按鈕”,使電梯進入消防運行狀態,供消防人員使用。對于無此功能的電梯,應立即將電梯直駛到首層并切斷電源或將電梯停于火災尚未蔓延的`樓層。
C、使乘客保持鎮靜,組織疏導乘客離開轎廂,從樓梯撤走。將電梯置于“停止運行”狀態,用手關閉廳門并切斷總電源。
D、井道內或轎廂發生火災時,應即刻停梯疏導乘客撤離,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干粉和1211滅火器滅火。
E、共用進道中有電梯發生火災時,其余電梯應立即停于火災蔓延范圍外,或交消防人員用以滅火使用。
F、相鄰建筑物發生火災時也應停梯,以免因火災停電而造成困人事故。
2、電梯濕水處理
A、當底坑內出現少量進水或滲水時,應將電梯停在二層以上,中止運行,斷開總電源。
B、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將轎廂停于進水層站的上二層,停梯斷電,以防止轎廂進水。
C、當底坑井道或機房進水很多,應立即停梯,斷開總電源開關,防止發生短路、觸電等事故。
D、發生濕水時,應迅速切斷漏水源,盡量設法減少濕水對電氣設備的危害。
E、對濕水電梯應進行除濕處理,如采取擦拭、熱風吹干、自然通風、更換管線等方法。確認濕水消除,絕緣電阻符合要求并經試梯無異常后,方可投入運行。對微機控制電梯,更需仔細檢查以免燒毀線路板。
F、電梯恢復運行后,詳細填寫濕水檢查報告,對濕水原因、處理方法、防范措施記錄清楚并存檔。
3、停電造成停梯時
A、如果有司機操作,司機應對乘客說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鎮靜并與維修人員聯系,進行盤車放人操作。
B、如無司機操作,維修人員應與轎廂內被困人員取得聯系,進行安慰,使乘客保持鎮靜等待。有備用電源的應及時啟用。
C、如恢復送電需較長時間,則應進行盤車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操作方法見后。
D、恢復送電后,及時與轎廂廂內乘客聯系,重新選層走梯。
4、盤車放人操作
A、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員,盤車操作已經開始,請乘客或司機予以配合。
B、盤車放人操作一般由2人在機房進行。操作前必須切斷電源開關,一人用開閘扳手打開制動器,另一人盤車。當將轎廂盤至最近層樓面時(轎門地坎應不高于廳門地坎500mm)應停止盤車,使制動器復位。
C、讓司機或乘客在轎內打開廳門或用鑰匙打開緊急門鎖,協助乘客離去。
D、盤車時應緩慢進行,尤其當轎廂輕載狀態下往上盤車時,防止因對重側重造成溜車。當對無齒輪曳引機的高速電梯進行盤車時,應采用“漸進式”,一步步松動制動器,以防止電梯失控。
E、轎廂頂上的安全窗是供電梯維修人員檢查修理時使用的,安全窗窗口很小,且離地面兩米多高,雖可架梯但上下仍很不方便。停電時轎內照度不足,轎頂上很黑,有各種裝置,故乘客撤離轎廂時不宜走安全窗,防止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5、觸電時的現場急救措施
A、應迅速脫離電源
(A)立即拉下閘刀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以切斷電源。
(B)用絕緣物將電線移掉,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C)用絕緣工具切斷電線,斷開電源。
B。現場急救
(A)若傷員神志清醒,但乏力、頭昏、心悸、出冷汗。此類病人使其就地安靜休息恢復。若情況嚴重,立即送醫護部門治療。
(B)若傷員呼吸、心跳尚存在,但神太昏迷,此時應將病人仰臥,周圍空氣流通,注意保暖,并立即通知醫護部門治療。
(C)經檢查傷員處于假死,如發現心臟停止跳動,用體外人工心臟擠壓法來維持血液循環。如呼吸停止,則用口對口的人工呼吸來維持氣體交換。呼吸、心跳全停時則同時進行心臟擠壓和人工呼吸,并打120救助。
6、電梯事故處理
若發生電梯事故,應立即采取相關救援措施,保護好現場并報告公司領導和政府相關部門。報告內容如下:
A、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
B、事故發生地點。
C、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D、事故設備名稱。
E、事故類別。
F、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9
1、禁止在機房內吸煙;
2、禁止在機房內使用電熱設備;
3、施工用火要申請,并提前采取各種防火措施;
4、機房要配備適當的滅火工具,滅火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5、外來人員進入機房,須經有關部門同意并進行登記;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機器發生故障要及時排除;
7、定期檢查機房設備,使之保持良好狀態;
8、如果發現火情,要保持冷靜,并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滅火;
9、機房內應保持干燥,有良好的通排風、防塵、防有害氣體、防潮、防鼠措施,并有充分的'照明亮度;
10、定期清掃,保持清潔整齊,所有通道不得有障礙物,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有消防措施;
11、機房不得用做與電梯無關的儲存室,除維修保養所必需的工具物品、滅火器材和電梯備品備件外,不應存放其他物品;
12、機房所有門要加鎖,門上應有“機房重地,閑人免進”的標志;
13、機房頂要有金屬吊鉤,注明最大允許負荷標志。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10
(1)嚴格遵守門禁,張貼“閑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2)電梯機房和值班室內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如因維修需要動用明火時,應先采取嚴格的措施,按有關規定執行。
(3)按照國家技術監督部門的相關規定,對電梯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杜絕各種安全隱患。每年按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年檢。
(4)在進行維修、保養作業時,應停機作業;用易燃液體清洗電梯零部件時,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后的`油抹布等,不得與其他物品混放。
(5)機房維修間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備件要在貨架上擺放整齊,且遠離照明燈和電源。
(6)電梯機房、轎箱頂部、電梯井要定期清掃,及時清理各種可燃物。
(7)電梯值班人員應熟知單位報警程序及及機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應急照明裝置保證正常運行。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11
1 總則
保障住宅小區電梯的使用安全,明確住宅小區電梯的安全管理職責,引導住宅小區電梯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行為的規范化,營造住宅小區安全和諧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規范。本規范僅適用于本市行政轄區的住宅小區電梯安全管理行為。
2 法律依據和相關標準
《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物業管理條例》《成都物業管理條例》《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TSG T5001-20xx《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
3 電梯安全管理職責
住宅小區電梯安全管理涉及電梯的制造單位、電梯安裝單位,電梯產權單位、物業管理單位、電梯維保單位、電梯乘坐者等各方,依據《安全生 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物業管理條例》、《成都物業管理條例》、《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TSG T5001-20xx《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等法律法規,本著共同參與、共享安全的原則,確定各方職責和行為規范。
3.1 電梯的制造單位、電梯安裝單位職責
a.電梯制造單位在電梯出廠時,應提供附有安全技術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文件。
b.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結束后,電梯制造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電梯進行校驗和調試,并對校驗和調試的結果負責。
c.電梯的制造、安裝、改造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出廠或者交付使用。
3.2 電梯產權單位職責和工作規范
a.小區住宅電梯屬單元業主共有,單元業主享有使用、管理、支配住宅電梯的各項權益。
b.小區業主委員會是小區住宅電梯管理的主管機構,應制定《小區電梯使用管理規約》,明確對電梯的使用、維護、管理、修理、更換等情況的約定;制定電梯發生大額費用時動用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方案,明確維修資金的使用方法。
c.小區業主 委員會應委托符合資質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負責電梯運行服務的日常維護管理,雙方應當簽訂委托協議,由受托方負責電梯的運行服務和設備管理,業主按照協議規 定交納委托管理費用。d.小區業主委員會應監督小區物業執行電梯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物業的電梯安全管理記錄,并向電梯用戶通報或 公示電梯管理的相關情況和費用支出。
3.3 物業管理單位職責和工作規范
a.小區物業受業委會委托負責電梯的.運行服務和日常管理,是小區電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b.與業委會共同確定電梯維保單位,并簽訂《電梯維保合同》
c.按相關法規建立電梯使用和運營安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相關崗位的人員職責;
(b).安全操作規程;
(c).日常檢查制度;
(d).維保制度;
(e).定期報檢制度;
(f).電梯鑰匙使用管理制度;
(g).作業人員與相關人員的培訓考核制度;
(h).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與應急救援演習制度;
d.建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小區物業變更時,應當隨機移交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
(b).設備及其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產品技術文件;
(c).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的有關資料、報告;
(d).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e).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報告,定期檢驗報告;
(f).設備運行故障與事故記錄。
e.定期組織開展電梯安全知識宣傳,引導小區業主安全乘梯、文明乘梯。
f.定期通報或公示電梯運行情況(含故障情況)和電梯相關費用。
3.4 電梯維保單位職責和工作規范
a.電梯維保單位受小區物業或業委會委托負責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應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對維護保養的電梯安全性能負責。
b.電梯維保 單位對電梯的維保分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維保,根據所保養電梯使用的特點,制訂合理的保養計劃與方案,對電梯進行清潔、潤滑、檢查、調整,更換不符合 要求的易損件,使電梯達到安全要求,保證電梯能夠正常運行。如果通過維保或者自行檢查,發現電梯僅依靠合同規定的維保已經不能保證安全運行,需要改造、維 修或者更換零部件、更新電梯時,應當向使用單位書面提出。
c.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每半年至少針對本單位維保的不同類別(類型)電梯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d.設立24小時維保值班電話,保證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時予以排除,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報告后,維修人員及時抵達所維保電梯所在地實施現場救援,抵達時間不超過30min;
e.對小區電梯發生的故障等情況,及時進行詳細的記錄;
f.建立小區每部電梯的維保記錄,并且歸入電梯技術檔案,檔案至少保存4年
g.協助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制定電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
h .安排維保人員配合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小區電梯的定期檢驗。
3.5 電梯乘坐者行為規范
a.電梯內禁止用力蹦跳、故意晃動、亂扔雜物和損壞轎箱內部件等危險行為,乘坐者應主動維護電梯運行安全。
b.乘梯人應愛護電梯,只按所去樓層按鈕,不得連續按鈕或敲擊按鈕,不得用鑰匙等硬物按動或拍打顯示按鈕及隨意按動警鈴按鈕,不得長時間站在轎廂門中間阻止電梯運行。
c.乘梯時不可將身體倚靠轎門,以免發生危險。幼兒乘梯須有成人陪同,不能自理的殘疾人、病人乘梯須有家屬陪同。
d.當電梯在運行中突然發生停運等故障時,乘客不必緊張,可按警鈴報告,耐心等待維修人員到來,不得采取拍打按鈕、箱體以及強行撬門等急躁行為。
e.不得超載運作,當超載訊號鈴聲響起時,站在門口的乘客應自覺退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強制關門手段。
f.用電梯運載家具需報物業服務處并登記,由物業服務處派工作人員專梯監督運送,搬運家具應輕搬輕放,禁止運載超大、超寬、超重物品,不得損壞電梯及公共設施。
g.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如遇特殊情況,需報物業服務處批準,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派專人專梯裝運。
h.樓宇電梯 以客運為主,運送物品應避開運行高峰時間。用電梯運送裝修材料、裝修垃圾必須事先裝袋,運送以經營為目的之物品,須向物業服務處申請獲準后,由物業服務處 派專人專梯監督運送。i.乘客看到停運標志時不得采取任何另行開啟或移動標志牌的行為,以免發生人身設備意外。
4 其它
4.1 電梯管理人員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用戶生命財產損害等責任事故的,由物業服務企業和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4.2 住戶乘坐電梯損壞電梯設備、設施或者違反乘梯規定造成事故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4.3 電梯相關各方發現電梯安全隱患,均有義務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安全管理部門舉報,以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12
1、加強對電梯日常維修保養工作的監督檢查,保證電梯處在良好的運行狀態。
2、電梯值班員工作時間內不許無故離崗。認真做好值班工作,了解電梯運行情況。
3、每天值班員按規定巡視電梯機房,檢查設備工作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代維方,保持機房照明良好、環境整潔。填寫巡查記錄。
4、經常檢查運行中的.電梯轎廂內的通訊報警裝置、應急燈,使其處在正常工作狀態,一旦電梯出現故障乘梯人可及時報警。
5、電梯出故障后,在最短時間內進行緊急事故處理(如井道進水、停電、故障、關人等、),并保護現場通知代維方,對故障電梯進行修復。
6、貨梯在運送危險物品、大件物品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值班員要通知物管部、安保部一起到現場協助運送,確保安全。
7、嚴格按照乘梯規定運送人員和貨物,運送大件物品、沉重物品要輕抬輕放。禁止超載運行。
8、按規定合理使用電梯,不允許開啟轎廂頂安全窗運送超長物體,轎廂頂部、井道內嚴禁放置各種物品。
9、當電梯運行中出現異常情況時,立即停止使用。
10、在出現緊急情況時如火災跑水等,應立即停止電梯運行。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加強對電梯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對電梯的使用安全負責。
二、委托取得相應電梯維修項目許可的單位進行維保,并且與維保單位簽訂維保合同,約定維保的期限、要求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等。維保單位變更時,使用單位應當持維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并且更換電梯內維保單位相關標識。
三、設置電梯的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責。
四、電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使用登記。電梯報廢,使用單位應當在30日內到原使用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辦理使用登記時,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一)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者電梯產權所有者(指個人擁有)身份證(復印件1份);
(二)《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一式2份);
(三)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四)使用單位與維保單位簽訂的維保合同(原件);
(五)電梯安全管理人員、電梯司機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原件或者復印件);
(六)安全管理制度目錄。
五、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能夠隨時與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值班人員實現有效聯系;
六、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張貼有效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七、將電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顯著位置;
八、在電梯顯著位置標明使用管理單位名稱、應急救援電話和維保單位名稱及其急修、投訴電話;
九、醫院提供患者使用的電梯、直接用于旅游觀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電梯,以及采用司機操作的電梯,由持證的`電梯司機操作;
十、制定出現突發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措施與救援預案,學校、幼兒園、機場、車站、醫院、商場、體育場館、文藝演出場館、展覽館、旅游景點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電梯使用單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救援演練,其他使用單位可根據本單位條件和所使用電梯的特點,適時進行救援演練;
十一、電梯發生困人時,及時采取措施,安撫乘客,組織電梯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
十二、在電梯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組織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電梯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三、電梯發生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排險和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并且立即報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
十四、監督并且配合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
十五、對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電梯安全教育和培訓;
十六、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采用新的安全與節能技術,對在用電梯進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電梯的安全與節能水平。
電梯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職責
一、電梯安全管理人員
(一)進行電梯運行的日常巡視,記錄電梯日常使用狀況;
(二)制定和落實電梯的定期檢驗計劃;
(三)檢查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確保齊全清晰;
妥善保管電梯鑰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四)發現電梯運行事故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并且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五)接到故障報警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電梯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
(六)實施對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的監督,對維保單位的維保記錄簽字確認。
二、電梯駕駛人員
(一)熟悉并執行國家有關電梯的政策、法規。
(二)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持證操作,定期復審。
(三)有高度責任性和職業道德,愛護設備。
(四)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五)協助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保養人員對電梯進行檢查和維護。
(六)發現電梯存在事故隱患與故障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不開故障電梯。
(七)負責作好當班電梯運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八)保持電梯轎廂與地坎清潔、衛生。
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一、基本要求
(一)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
(二)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熟悉所操作電梯的性能、功能,認真閱讀本臺電梯的使用維護說明書。
(四)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操作有安全合格標志的電梯。
二、電梯行駛前的檢查和準備。
(一)開啟層門進入轎廂之前,需要注意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二)轎廂內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須先將照明燈打開。
(三)每天開始工作前,將電梯上下空載運行數次,無異常現象后方可使用。
(四)層門關閉后,從層門外不能用手撥啟,當層門、轎門未關閉時電梯不能正常啟動。
(五)平層精確度應無明顯變化。
(六)經常清潔轎廂內、層門及乘客可見部分。
三、電梯在行駛中應注意。
(一)在服務時間內,不可擅自離崗,如必須離崗時或電梯停用時,應斷開電源并將廳門關閉鎖好。
(二)駕駛員應負責監督控制轎廂的載重量,不得超載使用電梯,乘客電梯不允許作貨梯使用。
(三)不允許裝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電梯安全管理負責人員同意和批準并制定安全保護措施后才可裝運。
(四)嚴禁在層門開啟的情況下,啟動或保持電梯檢修和正常運行狀態;也不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14
1、發生墜落事故時,首先是穩定自己的身體。這樣發生撞擊時,不會因為重心不穩而造成摔傷;其次是要運用電梯墻壁,作為脊椎的防護,緊貼轎廂內壁,可以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最重要的是可以借用膝蓋彎曲來承受重擊壓力。這是因為韌帶是人體惟一富含彈性的組織,比骨頭更能承受壓力。因此,背部緊貼電梯轎廂內壁,膝蓋彎曲,腳尖踮起的保護動作才是正確的。
2、電梯蹾底,就是電梯的轎廂在控制系統全部失效的情況下,會錯過首層(最底層)平層位置而向下行駛,直至蹾到底坑的'緩沖器上停止。這樣的情況很少發生,可一旦發生后果會十分嚴重,巨大的慣性很可能會導致乘梯者全身骨折、危及生命。其實如果電梯在下降過程中,突然急速下墜,電梯的限速器、安全鉗聯動安全保護裝置會使電梯停下來。值得注意的是,電梯從開始墜落到停下的距離與電梯的載重有關,因此乘坐電梯決不能超載。
3、被困到電梯里的自救措施。緊急停止運行后,電梯還有好幾套可靠周密的保護裝置來保護乘客的安全,不必擔心它會繼續往下掉。突然停梯的原因有很多種,在不知曉原因之前,任何自己設法逃離的行為都屬冒險舉動。在剛剛被困時,馬上按電梯內的報警電話和警鈴通知使用單位和電梯維保單位,讓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員和電梯維保人員來及時處理電梯故障,并把被困人員先釋放出來。如果電梯內沒有報警電話,可拍門叫喊或用鞋子敲門。如果長時間被困,最安全的做法是保持鎮定、保存體力等待救援。
4、電梯管理人員應當如何解救被困人員。當發生電梯困人事故時,電梯管理人員通過電話或喊話,與被困乘客取得聯系,務必使其保持鎮靜,耐心等待維修人員的救援。轎廂遠離電梯層站時,進入機房關閉電梯電源開關,在電梯軸上安裝盤車手輪,一人用力把住盤車手輪,另一人員手持制動釋放桿,輕輕松開制動器,注意觀察平層標志,使轎廂逐步移動至最接近廳門為止。當確認剎車制動無誤時,用層門鑰匙(三角鑰匙)開啟層門、轎門,協助乘客離開轎廂,并重新關好廳門。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電梯工來了之后,直接把這個電梯的內門或者外門打開。電梯轎廂不在層門區域時,有時轎廂高于層門,有時轎廂低于層門,就讓被困人員跳下來或爬上來,這種做法在生活中非常常見。但這是一種很不規范的援救行為,因為電梯停在不應該停層的位置,說明它系統已經出了故障。那么如果你不切斷電源的情況下開了門,這個時候萬一電梯再有故障,乘客就會出現危險。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15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制度
1、應對機房的電器和機械設備做定期的巡視檢查,盡量保持電梯轎廂內及各層電梯廳門口處的衛生,不要使用電梯運載未做好妥善包裝的液體、粉塵物質和垃圾,以避免造成對電梯的嚴重污染而導致發生設備損壞甚至造成觸電或火災事故。
檢查司機交接班記錄。
2、在電梯使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電梯的使用要求,禁上危險、超重、超體積的物品。更加重視日常對電梯的使用管理及巡視、保潔工作。并配備一些必要的保潔用品(如吸塵器、小毛刷、棉紗、不銹鋼光亮劑……),以求最大限度的延長電梯設備的使用壽命和安全運行狀態。
3、應避免因電梯運載超高、超寬、或超過電梯額定載荷的貨物而加大了電梯部件的磨損或導致電梯設備的損壞。若必須要運載物品,應先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并在事先通知本電梯管理部門并獲得同意后,方可運輸。并應本著“少拉、多次”和裝運貨物時應該將貨物盡可能平均的放置于電梯轎廂內的原則進行。
4、應至少每日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電梯進行一次維護保養。
5、每月對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和電控部分進行詳細檢查,更換各種易損部件。
6、每季度對重要的機械部件和電器設備進行詳細檢查,調整和修復以下內容:曳引機注油、導軌打蠟、油杯注油、更換門導靴、轎廂導靴襯板、更換破損燒蝕的安全開關和繼電器等。
7、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術檢驗,確定電梯運行狀態及不安全因素,制定整改計劃(更換曳引機、清洗導軌工作面、控制柜除在檢修安全回路、更換磨損和不可靠機械電器部件)。
8、根據電梯性能和使用頻率,可在三至五年內進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清潔曳引機、更換摩擦片、檢修控制柜、更換鋼絲繩、做平衡系數實驗等)。
9、電梯長時間停用或發生火災、地震、水淹等情況應做好纖細記錄并報請特種設備監督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建立《電梯運行記錄》并詳細填寫對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裝置維修及調整后的數據記錄在案。為日后的維修保養工作提供可靠的數據。
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1、電梯在投入運行前須進行試運行,以檢查各部位是否工作正常,有無異響及異味,通風、照明是否良好,觀察有無其它異常現象。
2、搞好轎廂、層轎門清潔衛生,清理門地坎滑槽內雜物,保證電梯門的正常開閉。
3、嚴禁電梯超載運行,禁止運送超大、超長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4、禁止在電梯運行中使用三角鑰匙開戶層門。
5、不得短接層門或轎門電氣聯鎖。嚴禁在層門或轎門敞開的狀況下,用檢修速度作正常行駛。轎廂未停穩,不準打開轎門;6、電梯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檢修,并協助檢修人員工作;
7、季檢和年檢應由兩人以上進行,確保安全可靠;
8、電梯在檢修、檢驗及打掃衛生時(包括加油),應斷開機房的總電源開關。廳門懸掛“檢修停用”的標示牌,檢修運行時,不準載貨或載客。
9、進入底坑作業時,應將底坑檢修急停開關斷開,以保安全。
10、進入轎頂檢修時,應斷開轎頂急停開關。
11、轎頂或底坑檢修時,使用的手燈其工作電壓應為36V安全電壓,雙線圈變壓器。
12、.嚴禁維修人員在未采取安全措施前,在廳門地坎探身到轎頂作業。
13、轎廂內應懸掛司機“操作規程“和“乘梯須知“。
14、電梯運行中發生故障時,應啟動緊急報警裝置,電梯管理人員應立即切斷電梯電源,及時通知電梯維護保養單位進行處理,并協助檢修人員工作;
15、電梯困人救援操作規程:電梯管理員或援救人員與被困人員取得聯系,使其保持鎮靜,等待救援,被困人員不可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轎廂外;準確判斷轎廂位置,保證層轎門可靠關閉;用三角鑰匙打開層門、轎門,疏散乘客;關閉層轎門,填寫援救記錄并存檔,通知電梯維護保養單位進行處理。
16、電梯層門三角鑰匙開鎖后,須檢查緊急開鎖裝置是否可靠復位,防止開鎖后層門未能有效的重新鎖上。
17、發生火災時禁止搭乘電梯逃生。電梯管理人員應立即按動“消防開關”,使電梯進入消防運行狀態,當電梯到達基站后疏導乘客迅速離開轎廂。若是井道或轎廂內失火時,應設法使轎廂就近到達層站盡快撤離,電梯管理人員切斷電梯電源后采用絕緣滅火器滅火。火災發生后,應請電梯維修人員嚴格檢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運行。
18、發生地震時禁止搭乘電梯逃生。應設法使電梯就近到達層站盡快撤離乘客,電梯管理人員應立即切斷電梯電源。地震停止后,應請電梯維修人員嚴格檢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運行。
19、當電梯井道內進水時,電梯管理人員一般應將電梯開至高于進水的樓層后立即切斷電梯電源;如水已經將轎廂淋濕,無論何層應立即停用電梯,且切斷電梯電源。然后組織人員堵水源,水源堵住后進行除濕處理,如熱風吹干。水災過后,應請電梯維修人員嚴格檢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運行。
20、上崗前不得飲酒,轎廂內禁止吸煙;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制定的電梯安全運行規范進行管理。定期參加和接受相關主管單位的業務培訓,對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技術指導,正確判斷和及時處理各項工作。分管單位電梯安全運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電梯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2、禁止任何無合法資格的單位和人員從事電梯維保業務,電梯用戶必須與具有相應資質的電梯維保公司簽訂維保合同。需自行維保自用電梯的單位,必須按《條例》的規定申辦電梯維修許可證。
堅持每天進行安全施工檢查。保證作業環境的安全標識清楚,安全信號正確,防護設施完好,工作場所整潔,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除,不能馬上解決的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3、做好電梯服務工作,定期巡視電梯運行情況;,保證作業環境的安全標識清楚,安全信號正確,防護設施完好,工作場所整潔,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除,按要求及時整改,不能馬上解決的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配合做好每年一次的電梯年檢工作和各項檢查考核工作。確保客戶及工作人員乘電梯的方便和安全。
4、督促駕駛員要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電梯,遇到電梯故障,應立即采取措施,設法讓乘客就近安全離開電梯;認真做好電梯運行安檢工作;定期開展安全教育。
5、協助特約維保單位檢修人員做好電梯安全維護工作,及時通報電梯運行情況,確保安全運行。
6、負責記錄電梯維修單位每次維保工作質量情況。
7、在電梯定期檢驗有效期滿前
個月向檢驗機構做好申請定期檢驗工作。
8、完成上級交給的突發性、臨時性工作。
電梯操作人員崗位職責
1、電梯司機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禁止操作。當班期間注意儀容儀表,按規定佩戴胸牌,以便接受領導的監督和檢查。
2、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分配,完成本職工作。
3、熟悉和掌握電梯性能,建立電梯運行、維修記錄。建立電梯服務規范、安全生產制度、規范操作規程等檔案。配合專業維修公司對電梯定期保養、維護。
4、每天運行前,應做一次簡單的檢查,在確定無故障的情況下,方可正常運行,做好每天運行記錄。
5、做好廂內清潔工作,定期對電梯門進行保養,保持門面光亮整潔。文明服務,禮貌待人。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對乘客的安全負責。當班時間不擅離工作崗位。
6、不得在當班時間會客,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7、電梯運行時如出現故障,應立即排除并解救被困人員,立即報專業維修人員修理,賓做好維修記錄。
8、保持電梯轎廂內外環境衛生,制止損壞電梯的行為。
9、禁止電梯超載,禁止超重,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品。
10、每日工作完畢,須將廂停在基站,切斷電源,關好門廳,同時做好記錄。
11、嚴格交接班制度,主動向下班人員匯報當班情況。不準遲到、早退。
12、對崗上發生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要果斷采取應急措施,及時上報。
1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
電梯日常檢查制度
1、配備專職電梯管理人員,對有司機的電梯,應配有受過專門技術培訓的專職司機,能夠正確操作電梯和處理運行中出現的各種緊急狀況;設有經過培訓專職維修保養人員,并建立值班制度。
2、每部電梯應設有維修保養工作日志、運行記錄、故障報修單、交接記錄。
3、日保養制度:
(1)每天觀察電梯的.運行情況(上下運行、換速、開門、平層等)。每日機房巡視時,必須檢查曳引機各傳動部位狀況;
(2)對機房進行巡視檢查,發現異常及時排除;同時保持轎廂與廳門口的清潔衛生,特別注意地坎槽中有否掉入雜物。轎內嚴禁存放異物
(3)檢查電動機和曳引機減速箱油位是否符合要求。檢查控制柜、配電柜及其他電氣設備的端子,有無松動燒壞現象。
(4)檢查斷路器、接觸器各觸點有無打火、拉弧現象。
(5)檢查各接地點是否符合要求。
(6)檢查限速器工作運行情況,及時加油。各內選、外選按鈕工作情況,是否靈敏。
(7)檢查安全保護裝置的各種安裝參數和動作試驗狀態是否符合標準。
(8)檢查轎廂照明和風扇。各指示燈,更換損壞的部件。
(9)檢查消防梯的消防功能。
4、月檢查保養制度:
(1)檢查導靴及靴襯。檢查井道位置傳感器等。
(2)檢查轎頂檢修開關及上、下強迫緩速開關。檢查并調整鋼絲繩張力。
(3)清潔機房、清掃轎頂及底坑衛生。檢查緩沖器油位及復位情況。
(4)檢查井道隨行電纜。檢查平衡鏈懸掛及轉動情況。
(5)檢查廳轎門相關尺寸,并作相應的調整。
(6)檢查及調整制動器的制動力矩及制動器閘瓦工作狀況。
(7)清潔地坎滑道衛生及雜質,使房門和轎廂門無阻塞。
(8)檢查、調整開關門機構及上、下端站的換速、限位開關,使其位置正確,功能可靠。電梯整機性能的調整檢查,必須有記錄,并存檔。
5、除月檢內容外,對電梯的控制系統(包括接觸器、繼電器、過流、過壓欠壓、過熱保護、相序保護、熔斷器、電阻器、各電氣元件和接線端子等)及各傳動部分(如曳引機、導向輪、曳引鋼絲繩、轎頂反繩輪、平衡繩輪、導靴、開關門傳動系統等),進行全面檢查,并進行必要的調整和修理。
(6)年檢查保養制度。每年組織有關技術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性的設備檢查鑒定工作,對電梯的工作狀況作出質量評價,制訂年度保養工作計劃,修復、更換磨損的主要部件。對電梯的專用保護地線、每年試驗一次,保證接地電阻值不大于4Ω,測試檢查工作在每年春季進行。
(7)臨時性檢查制度。當電梯停用時間較長或地震、火災后,都需要進行全面性的檢查方能投入使用。電梯在長期停用期間,應斷開機房的總電源。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06-19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07-01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2-11
電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04-29
施工電梯安全管理制度09-07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08-23
(經典)電梯安全管理制度15篇05-23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5篇)06-20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經典15篇】07-14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