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合集】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目的:為規范公司貨幣資金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應在本規定權限內制定本單位貨幣資金管理權限的實施細則,并同時將實施細則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3.貨幣資金日常管理
貨幣資金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停留于貨幣形態的那部分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它貨幣資金。一切收支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公司的有關規定。對貨幣資金必須有效控制,各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資金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外單位墊付資金和貨款。
3.1財務部的管理權限
3.1.1公司財務部內部銀行是本公司貨幣資金集中管理的機構。對外辦理融資業務,對內集中管理銷貨回款、按計劃及工作進度向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撥付生產經營資金、辦理公司總部其他資金收、付業務。分子公司未經公司批準無權自行對外融資;
3.1.2公司財務部對貨幣資金實行計劃管理,對其收支進行綜合平衡,嚴格控制,確保生產經營所需資金及時籌措和合理使用。貨幣資金的支付,必須根據公司的審批權限經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審批,并在財務部內部銀行辦理相應手續后才能支付;
3.1.3財務部(含分、子公司財務部,下同)根據各職能部門提供的貨幣收支計劃,進行綜合平衡,按年、季、月編制公司資金平衡計劃,經領導批準后,嚴格按計劃執行,并認真做好貨幣資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工作;
3.1.4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計劃外資金。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領導批準,辦理追加計劃手續,財務部視其當時資金狀況,予以安排支付。
3.2各職能部門的管理權限
3.2.1總工辦負責執行材料物資采購支出計劃和多余材料物資銷售處理,并有效控制存貨(儲備資金)、應付帳款(含預付帳款)的資金占用水平:負責備品備件采購支出及購進固定資產指標,并有效控制庫存設備、備品備件、應付帳款(含預付帳款)的資金占用水平;負責并有效控制藥政、質量管理等方面的費用支出計劃;
3.2.2商務部負責產品銷售收入和營銷費用指標,有效控制存貨(發出產品)、應收帳款的資金占用水平;按公司年度銷售政策有效控制營銷費用指標;
3.2.3負責生產的分公司、子公司除負責水、電、氣和制造費用指標,有效控制在產品、自制半成品的資金占用水平,還需有效控制原材料采購、成品存貨資金占用水平;
3.2.4廣告部負責廣告費用支出指標,按公司批準的計劃有效控制廣告支出總額并按工作進度使用資金;
3.2.5總經辦負責業務接待費、小車費用及其他辦公費用支出指標,在保證公司業務正常開展的前提下,勵行節約,減少支出;
3.2.6信息部負責公司信息及網站建設維護支出指標,按公司計劃有效控制支出總額;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帳戶,不得在多家銀行機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開立基本存款帳戶必須憑人民銀行核發的開戶許可證辦理。其余存款帳戶的開立,也必須按照銀行帳戶管理辦法規定進行。
5.2子公司的基本賬戶一般交公司財務部內部銀行管理,經公司財務部同意,可以在工作就近地開設一個一般存款賬戶,以辦理資金支付業務。特殊情況需使用基本賬戶的,需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5.3在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只能辦理本身的業務活動,不得出租和轉讓帳戶。
5.4按照《銀行結算制度》規定,正確運用銀行結算方式。目前采用的結算方式一般有: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支票結算、匯兌結算等。
5.5銀行存款內部控制
5.5.1財務部內部銀行設置“銀行存款”科目進行銀行存款總分類核算。并設立訂本式“銀行存款日記帳”,對銀行存款的收付結存進行序時登記。出納人員根據銀行存款收付憑證,按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入帳!般y行存款日記帳”的月末余額必須與“銀行存款”總帳的月末余額相符;
5.5.2月份終了,“銀行存款日記帳”應與“銀行存款對帳單”核對。如有未達帳項需將已經入帳而銀行未入帳的項目和銀行已入帳而未入帳的項目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經過調整后,銀行存款帳面余額應與銀行對帳單余額相符;
5.5.3各公司需要支付的款項,超過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限額以上的,應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各單位在請款時,必須提供對方單位名稱、開戶銀行、帳號、稅務登記號以及請款的用途、金額,按程序履行各級審簽手續后,財務部方得付款;
5.5.4財務部內部銀行一般不得簽發空白支票,不準簽發遠期或空頭支票;
5.5.5空白支票由出納人員保管。簽發支票必須憑審簽手續齊全、審核無誤的原始單據或請款單作為依據。簽發支票,必須有兩人或兩人以上辦理;支票有效圖章,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管;簽發時,分管圖章的人員要同時蓋章,才能作為銀行付款有效憑證(支票)。嚴禁在空白支票上預先蓋上印鑒。填寫錯誤的作廢支票,要加蓋“作廢”戳記,并與存根一并保存。發生支票遺失,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在掛失前已造成損失的,應由丟失支票人負責;
5.5.6財務部負責人及審計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銀行存款”、“銀行存款日記帳”、“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審查、核實,對支票和印鑒的保管進行檢查,以確保銀行存款的安全完整;
5.5.7銀行存款日記帳、銀行對帳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憑證及帳目要妥善保管,按時歸檔,不得丟失或毀損。
6.其他貨幣資金管理
6.1其他貨幣資金是指除現金、銀行存款以外的其他貨幣資金。其種類有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和保函押金等。
6.2其他貨幣資金必須分類建立明細帳,以反映其他貨幣資金的增加、減少、結存情況。其使用情況應經常進行清理。
6.3信用卡的開設,實行主要負責人“一支筆”審批制度。持卡人要正確使用信用卡,不得違約和透支。如有違反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由持卡人負責。財務部對持卡人使用信用卡的情況嚴格進行監控。
7.外幣業務管理
7.1外匯資金收支,必須逐筆登記,妥善保管,并注意手續必須齊備。要堅持貨幣計量原則,合理確定記帳本位幣;要正確設置外幣項目,實行雙重計價制。凡是發生了外幣業務,除按記帳本位幣統一記錄外,還應按實際收付的外幣在相應的外幣項目中進行記錄。
7.2外匯資金應合理選用折合匯率。外幣業務發生時,為增加核算的準確性,可選用外幣業務發生當日國家公布的匯率作為折合匯率。
7.3匯兌損益
7.3.1期末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與帳面記帳本位幣金額的差額,即為匯兌損益。凡是由于匯率變化造成記帳本位幣與帳面記帳本位幣的差額,或者期末編制會計報表而出現的折合差額,均作為匯兌損益處理;
7.3.2籌建期間的匯兌損益,計入開辦費;
7.3.3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財務費用;
7.3.4清算期間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清算損益;
7.3.5與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有關的匯兌損益,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
8.附則:
8.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8.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二章請款報銷制度
1.目的:為加強內部管理,進一步規范公司總部及各分子公司的資金使用、款項支付和報銷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和各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規定范圍內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并同時將實施細則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3.管理原則
3.1貨幣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公司的貨幣資金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即:公司(含子公司)的銷售收入全部存入銀行存款基本帳戶,各子公司的銀行存款基本帳戶由公司財務部集中統一管理。各子公司經公司財務部核定可單獨使用一個銀行存款一般帳戶,其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由公司財務部按當月計劃撥款,各子公司按工作進度和公司有關規定自主使用。個別子公司因特殊情況(地域限制、經營方式需要等)需要自主使用銀行基本帳戶的,需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3.2日常資金使用實行計劃管理
3.2.1每年12月20日前,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職能部門根據公司次年的生產經營任務和費用管理要求編制次年的日常資金使用總計劃,報公司財務部匯總,經公司辦公會審查核準后下達年度用款計劃。公司財務部按總用款計劃編制貨幣資金籌集、使用計劃。
3.2.2每月4日前,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職能部門根據年度資金使用計劃、上月計劃執行情況和本月工作需要編制本月的日常用款計劃,報公司財務部匯總,經公司辦公會審查核準后下達月用款計劃。公司財務部按月計劃和工作進度向各子公司撥款,各子公司財務部按計劃和公司的相關規定審核后根據工作進度用款。
3.2.3專項資金使用單項審批
3.2.3.1專項資金使用指計劃外的業務費、固定資產購置、投資性支出和專項物資采購等資金使用;
3.2.3.2專項資金使用由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職能部門等用款單位事先提出單項用款書面申請,說明款項的具體用途及將達到的效果、用款數額和具體用款時間,根據數額大小報公司分管領導或公司總經理審查批準后才能用款。額度較大的超過總經理審批權限的投資性質的資金使用,還需履行國家和公司規定的有關審批程序,經逐級審核批準后才能執行(審批形式:公司董事會通過、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通過、國家有關審批機關批準等)。
4.請款程序
4.1各分子公司請款
各分子公司申請當月計劃內撥款時,由分子公司財務部填制公司財務部內部銀行“付款憑證”,經分子公司經理和財務部經理簽字后交公司財務部。若屬專項資金使用或計劃外的其它支出,則需向公司財務部提供經公司領導批準的書面申請等有關資料。
4.2個人請款
各公司和個人實際用款時先由經辦人到本公司財務部領取專用請款單(根據用途分為“出差申請”、“專項借款申請”“應付帳款結算申請”“專項業務費申請”)——在請款單上按要求填寫清楚請款的事由和金額等內容并由經辦人簽字——將請款單連同有關合同、計劃、發票或專項資金單項審批報告—并報部門負責人審批簽字——報分子公司負責人簽字審批——超過分子公司領導權限的,再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超過分管領導審批權限的,按規定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4.3備用金借款
行政、銷售等常有零星支出的公司,允許其有關人員借支一部分備用金。備用金數額嚴格控制,以不超過10天零星支出量為限,由用款公司和財務部共同確定。備用金經濟責任落實到人,由經辦人憑經批準的借據到財務部借款。備用金到年底須全數歸還公司,次年再重新辦理借款。
4.4財務部審核(指公司財務部,各分子公司財務部等)
各級財務部收到請款單據時,先審查其用款是否為計劃內開支,如屬計劃外的開支或專項資金開支,是否有經公司領導簽字批準的專項報告;再審核有關合同和預算是否已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序核準;最后審查其請款單有關人員簽字是否齊全,與有關合同、預算是否相符,有關單據是否真實合法等。財務部審核無誤后才能支付款項。
5.各級領導審核責任和審批權限
5.1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開支負責。審核各項開支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規性,對開支的數額和效果發表明確意見。
5.2各分子公司負責人:對本公司的各項開支負責。審批本公司計劃內的各項開支(含按公司統一標準報銷的費用、履行按公司規定程序審批的各項合同等);審核專項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規性,對開支的數額和效果發表明確意見。
5.3公司分管領導: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開支負責。審批公司分管部門日常計劃內的各項開支(含按公司統一標準報銷的費用、履行按公司規定程序審批的各項合同等);審批分管各分子公司、分管部門的單筆開支金額在審批權限以內的專項資金,審查超過審批權限的專項資金并發表明確意見;審查分管各分子公司、分管部門的年度、月用款計劃,對計劃發表明確意見。
5.4公司總經理:審批年度、月用款計劃;審批正常生產經營范圍內的大額經濟合同;審批公司分管領導單筆金額審批權限以上至總經理審批權限以內的專項資金;與董事長共同審批總經理審批權限以上(指本制度規定限額)、董事會對總經理授權額度以內的專項資金和投資性支出(含購買無形資產、大宗固定資產,對外投資等);對超過董事會授權額度的大額支出,報請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批。
附件:審批權限的具體分類見附表《審批權限一覽表》
6.報銷程序及規定
6.1報銷程序:經辦人填制報銷單——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部審核單證——分管領導簽字——財務部報帳
即:報帳時由經辦人填制公司統一的報銷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交所屬財務部審核單證,財務審核后報公司分管領導簽字批準,領導審批后再交財務部據以報帳。
6.2財務部審核要點:有關單證是否真實、合法、完整,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合規,與有關合同、預算是否相符等。如屬實物購進(包括宣傳資料、辦公用品等)是否有收貨人簽名,原材料、包裝材料等是否有入庫單、本單位質檢部門檢驗合格證明等憑據;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驗收人簽名、存放地點和使用責任人是否填寫清楚等。財務部審核無誤后方予以報帳并結算原借款或補足備用金。
6.3報帳時限:所有人員必須在公司規定的時限內報帳。即:差旅費借款在出差回單位后三個工作日內報帳(因特殊工作關系不能及時報帳的,需在時限內書面告知財務部,書面報告需經直屬上級批準);市內辦事和辦公用品購置一般在當天、最遲不超過第三個工作日報帳;固定資產購置在實物驗收、安裝完后三個工作日內報帳。如未按時報帳,將按公司規定扣發工資,嚴重時將給予行政處分。定額通訊費、交通費報銷時間最長不超過2個月,過期作自動放棄處理,不再報銷該月費用。
7.建立計劃執行情況檢查制度
每月結束時,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職能部門對本單位本月用款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在次月4日內將計劃執行情況檢查表報公司財務部匯總,公司財務部將匯總情況報告公司辦公會,由辦公會決定對各單位的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審計。公司將結合審計情況調整各單位的用款計劃,以確保公司資金的更有效利用。
年度結束時,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職能部門對本單位本年用款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在次年首月25日內將計劃執行情況檢查表報公司財務部匯總,8.附則:
8.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8.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章內部銀行核算管理制度
1.目的:為了加強資金管理,加速資金周轉,公司成立內部銀行以統一管理全公司的貨幣資金。為搞好內部銀行的核算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之間的資金結算。
3.內部銀行的職能
3.1內部銀行是公司財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司貨幣資金管理中心和收付中心。內部銀行外對公司的開戶銀行:負責辦理銀行借款、還款手續,銀行存款的收付和現金的收付等工作;內部銀行內對各分公司、醫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各分公司、醫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內部銀行開立一個內部借款或內部存款帳戶,所有對外款項的收付和內部單位之間款項往來均通過內部銀行結算。
3.2內部銀行引入銀行的機制進行資金管理,考核內部各單位的資金使用規模和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月末按“應收內部借款”余額積數計收各單位借款利息、按“應付內部存款”余額積數計付各單位存款利息(利息率參考銀行同檔次利率并結合公司實際確定)(計收利息暫緩執行)。
3.3與內部銀行在同城的分支機構未經許可不得在銀行開戶,異地的分支機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可在其當地開立一個一般存款帳戶。
4.會計憑證使用及流轉
內部銀行使用的會計憑證除銀行的憑證外,內部使用“付款憑證”“收款憑證”“轉帳憑證”(格式附后)。其使用方法如下:
4.1付款憑證:一式兩聯,第一聯內部銀行記帳,第二聯付款單位記帳。該憑證核算公司通過銀行轉帳和現金支付的付款業務,由付款單位填制。付款單位必須在憑證上填寫款項用途及金額,收款單位名稱、開戶銀行及帳號等內容,并連同經有關領導批準的付款依據送內部銀行審核無誤后付款。
4.2收款憑證:一式兩聯,第一聯內部銀行記帳、第二聯收款單位記帳。該憑證核算公司的銀行轉帳收款和現金收款業務,一般由內部銀行填制,也可由收款單位填制。內部銀行或收款單位收到銀行的收款通知、其它單位或個人交來的現金時填制收款憑證,并在憑證上須填明款項來源、付款或交款單位名稱和金額等內容。
4.3轉帳憑證:一式三聯,第一聯內部銀行記帳、第二聯付款單位記帳、第三聯收款單位記帳。該憑證核算公司內部各單位之間的往來款項業務,不涉及銀行存款、現金的結算。該憑證由劃帳的一方填制,可以是收款單位,也可以是付款單位。憑證上須填明經濟業務的內容,并附送有效原始憑證等資料。
4.4銀行收、付憑單等原始憑證一律留內部銀行附記帳憑證,以便查對。
5.結帳、對帳、報表
5.1內部銀行每日的憑證必須在次日上午12點以前入帳,并結出當日各單位內部借款、存款余額。月末結帳后打出明細帳一式兩份,一份交各單位核對帳目、一份留內部銀行裝訂成冊備查。各單位核對帳時如發現有誤,應及時與內部銀行聯系,找出差異并調整帳務,以保證帳帳相符。各單位月末如有未達帳項的,要編制未達帳調節表。
5.2內部銀行月末結帳時,要打印出銀行存款日記帳與銀行對帳單核對,編制未達帳調節表,以保證帳實相符。在規定時間內,內部銀行要向公司總部報送資產負債表。公司匯總報表時將“應付內部存款”“內部借款”與“應收內部借款”“內部存款”抵消,抵扣后有余額的,是借方余額計入“其它應收款”科目,是貸方余額的計入“其它應付款”科目。
6.會計科目及帳務處理
6.1各子、分公司在內部銀行開立一個存貸合一的結算帳戶,增設“內部借款”或“內部存款”科目進行核算。
6.2子、分公司帳務處理
子、分公司付款時:借:XXXX(資產、費用類科目)
貸:內部借款(或內部存款)
子、分公司收款時:借:內部借款(或內部存款)
貸:應收帳款等
子、分公司內部轉帳時:借或貸:內部借款(或內部存款)
貸或借:XXXX有關科目
6.3內部銀行的帳務處理:
增設“應收內部借款”“應付內部存款”科目核算。對一個核算單位只開設一個結算帳戶,根據其原內部往來科目余額的性質確定其是借款帳戶還是存款帳戶。
付款時:借:應收內部借款(或應付內部存款)—X公司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收款時: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應收內部借款(或應付內部存款)
內部轉帳時:借;應收內部借款(或應付內部存款)—甲公司
貸:應收內部借款(或應付內部存款)—乙公司
7.附則:
7.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7.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四章結算資金管理制度
1.目的:為加強結算資金管理,增進資金運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原則
3.1結算資金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應收款項和應付款項。
3.2財務部負責公司應收帳款、應收票據、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和應付款項等會計業務的核算和管理,相關業務部門負責核對、催收等配合工作。
3.3公司各級財務機構和財務人員,必須按會計制度正確、及時處理應收應付往來業務,做到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反映清楚。記帳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所管理的債權債務帳戶進行清理核對,對處理有誤的業務憑據要進行帳務調整。
4.應收帳款
4.1應收帳款按交易發生時的債權金額入帳。并以購貨單位為對象設置三級明細帳,以有關責任公司或個人為對象設置二級明細帳,及時登記帳簿,準確無誤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減變化情況。
4.2賒銷業務應由商務部按公司規定簽訂賒銷業務的合同或協議等法律文件。此種方式適用于對信用較好業務經常往來的客戶,并在鋪底賒銷限額之內辦理。超過限額應停止發貨。
4.3月終由財務部結算出欠款單位明細與鋪底指標相核對,檢查是否超額發貨,貨款回籠是否正常等。每一季度末財務部向商務部提供所有單位的欠款情況,由其進行全面催收。對帳齡較長、購貨單位有破產、重組跡象等不正常情況的要立即落實催收措施,落實有關公司和有關人員責任,促使盡快收回。
4.4年度終了財務部對應收帳款余額列出分戶清單并作出詢證函交商務部負責人。由商務部發出詢證函,對債權進行詢證,并在1個月內由商務部完整收回詢證函回執交財務部核對,并裝訂歸檔。
4.5年度終了財務部按年度末應收帳款余額進行帳齡分析,按公司規定標準清理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并于每年年終根據應收帳款清理情況,對已確認無法收回的應收帳款,由責任單位按公司有關規定提交申請報損的書面報告,備齊有關單證并上報公司批準,列作壞帳損失。
5.應收票據
5.1應收票據指公司采用商業匯票結算方式時,因銷售產品而產生的以票據形式所擁有的債權。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考慮資金的安全性,一般情況下只能收取銀行承兌匯票,不接收商業承兌匯票。
5.2因銷售產品等收到的商業匯票,交財務部進行會計處理,應收票據按面值入帳。應收票據貼現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5.3應收票據由出納員保管。應收票據到期收回或提前貼現,背書轉讓等與此相關的會計業務由管理“應收票據”科目的財務人員協助出納及時辦理。
5.4負責“應收票據”科目的財務人員應設置“應收票據備查簿”,還應登記每一筆應收票據的種類、票號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額,交易合同號和付款人、承兌人、最后一個背書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到期日和利率,貼現日期、貼現率、和貼現凈額,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額,承兌匯票移交人,承兌匯票的簽收人等資料。應收票據到期結清票據后,在備查簿內逐筆注銷。
6.其他應收款的管理
6.1其他應收款指公司發生的除應收票據、應收帳款、預付帳款等以外的其它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6.2公司設置“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總分類核算,并按其項目的不同債權人設戶,進行明細核算。月末結出各明細帳戶余額,并與總分類帳核對,作到帳帳相符。
6.3財務部負責其他應收款的管理的人員,定期(一年不少于一次)與債務人核實債權情況,并發出詢證函。敦促各債務人及時交回款項。非經營性如賠款、存儲保證金、各種墊付款等,在“摘要欄”注明經辦人(清算人)以便落實責任,追回款項。對市場借支每季度末向商務部提供欠款余額清單,年末結算市場經費時要清收扣回借支款。市場經費借支要敦促商務部及時清帳。
6.4備用金的管理
6.4.1請領備用金需填寫請款單,注明用途、金額、預計報帳歸還日期。經公司負責人和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方可借支;
6.4.2因特殊原因,各職能公司所借的備用金,年底必須全額收回,次年,確因工作需要繼續借支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不準長期占用公款;
6.4.3財務部設置備用金明細帳,按公司借款人進行明細登記,及時催收。對已借備用金未作報銷結帳,不予辦理重新借支。財務部根據情況有權從借款人工資中一次或分次扣回。借備用金的人員工作變動移交時,其所借備用金全額交回財務部結帳,新工作人員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一律不準私下移交備用金;
6.4.4因公出差人員借支的差旅費,出差返回后三日內必須報銷清帳。
6.5年度終了,負責其他應收款的管理的人員要對其他應收款進行全面清理,編制帳齡排隊表,按公司規定清算壞帳準備。對已確認無法收回的款項列出清單,提供相關證據和責任人的書面說明,報請公司批準后列作壞帳處理。
7.應付票據的管理
7.1應付票據指公司采用商業匯票結算方式,因購貨或接受勞務時開出的商業匯票,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7.2應付票據的業務必須以具有真實的商品購銷業務并簽訂經濟合同為前提,不符合這一前提條件的業務不得使用這種結算方式。
7.3公司辦理應付票據的業務公司必須考察供貨單位的履約能力,防止向無履約能力的“皮包公司”簽發商業匯票。
7.4公司辦理應付票據的業務公司必須考證供貨單位不同付款方式的價格差異,以便確定是否采用票據結算方式或確定票據簽發的時間長短。
8.附則:
8.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8.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五章存貨管理制度
1.目的:為加強存貨的正確核算,提升對存貨管理的有效性,防止存貨的損失,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規定范圍內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并同時將實施細則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3.存貨的構成及計價方法
3.1存貨包括各類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制品、自制半成品、產成品、以及輔料、外購商品等。為了反映和監督存貨資金增減變動情況,必須對每一種存貨進行貨幣計價。
3.2存貨的實際成本構成
3.2.1外購材料
外購材料包括原材料、包裝物、輔料、燃料、低值易耗品以及外購的半成品,商品等。其實際成本包括:(a)進貨原價;(b)運輸、包裝、倉儲和保險費用;(c)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d)入庫前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含發生的損耗、扣除下腳料、廢料的價值);
3.2.2自制材料和產品
自制材料和產品,包括自制的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產成品等。其中實際成本包括自制過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的實際成本和應負擔的工資、燃料動力費及制造費用等。
3.2.3委托加工材料
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材料,包括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產成品等。其中實際成本包括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材料實際耗用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費、往返運雜費、保險費、以及應由委托方負擔的工商稅收等;
3.2.4股東投入的存貨
應聘請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依據其資產評估報告所確認的價值計價;3.2.5捐贈的存貨
捐贈的存貨,可按捐贈的實物發票、報關單和有關協議,以及同類實物的國內或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確定其價值,并據以入帳;
3.2.6盤盈存貨
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作價入帳。
3.3確定實物存貨的數量
公司確定帳面實物存貨數量的方法采用:一是帳面盤存法,即永續盤存制,即按存貨項目設置庫房明細帳,逐筆逐日登記收發數額并隨時結出結存數,二是根據公司內部控制要求對實存貨物進行定期盤點,核對帳面記錄,以保證帳實相符。
3.4存貨采用計劃成本計價的核算
3.4.1公司對產成品采用計劃成本計價核算。設置“庫存商品”“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反映產成品增減變化情況;
3.4.2計劃成本一經制定,一般在一個會計年度內不予變更;
3.4.3采用計劃成本計價核算的,月終通過“材料成本差異”分攤差異,調整為實際成本。
3.5、存貨采用實際成本計價的核算
公司對原材料、包裝物、輔料、自制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燃料耗用等采用實際成本核算。
3.6存貨領用或發出的計價方法
公司對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產成品按計劃價成本計價,對采用實際成本核算的原材料、包裝物、輔料、燃料等,計價方法一般采用加權平均法。計價方法一經確定,在一個會計年度內不能變更。
3.7存貨跌價準備
每年中期末或年度終了,應對存貨進行全面清查盤點,由于存貨全部或部份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不可收回的部份,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兩者中孰低者計價,當存貨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時,在期末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4.存貨的轉移、收發和領退管理
4.1原材料、包裝物入庫單由采購員及時、認真填制,要求字跡清楚,填明入庫日期、名稱、規格、數量、質量、供貨來源、單價、總價、運雜費、包裝費等,經倉庫保管員驗收入庫。入庫單實行一料一單制。
4.2倉庫保管員對入庫的實物,要認真清點數量、檢查質量和核實價格,做好材料的驗收、監督和保管工作。對于原材料、包裝物等入庫,必須經質檢部檢驗,出具物品檢驗合格的檢驗報告書后,方可入庫。發現入庫數量、質量、價格不符合合同規定時,應暫不辦理入庫手續,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處理;材料已入庫,但因故未辦理入庫手續或需退貨時,保管員應妥善保管,及時報告主管領導處理;生產車間已領材料因故需退料,在材料未使用和未損壞的情況下可辦理退料手續。
4.3自制半成品、產成品入庫,由生產車間填寫“入庫單”,并持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報告,一并交庫管員驗收。庫管員驗收時,要對品名、規格和數量、質量,對入庫單填列內容逐一檢查核實。符合規定的簽字入庫,不符規定的退回生產車間,不能辦理入庫手續。
4.4發出庫存材料、包裝物必須從嚴控制,要按年度目標成本對產品單位產量物耗的要求,分別對原材料、輔料、包裝物、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加以控制。能以實物定額控制的,實行單位產量實物耗用定額領、發料;難于按實物耗用定額控制的,則實行單位產量金額耗用定額控制領發料。力求從發出材料起就控制監督材料的耗費,降低單位產品材料費用。
4.5發出庫存原材料、包裝物等,實行領用制。使用單位領用材料時填制領料單,經公司領導簽字后,憑單領料。領料單執行一料一單制。公司需退料時,仍使用領料單,以紅字填列。
4.6生產部門每月末,必須對各車間當月實際領料進行匯總,并同當月定額計劃(產量X單位消耗定額)比較,編制出各單位材料耗用執行情況表,交公司有關部門(含財務部)存查、考核。
4.7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的發出,由醫藥公司填制銷售發貨申請單,經指定負責人批準,從成品庫房領出,由醫藥公司根據銷售合同進行發貨。
4.8為了防止庫存存貨的過期和積壓報廢,庫存貨物的發出,本著:“先進先出”的原則,嚴格按生產批號發出,倉庫管理人員違反此原則,造成積壓、過期、報廢應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4.9對庫存產品有效期進行監控,并實行預警制度。倉庫管理部門定期向銷售和財務管理人員報送存貨情況表和退貨情況表,對有效期過半和近效期(6個月以內)的存貨予以報警,提出處理建議意見,督請有關單位加快處理。
4.10委托外加工物資的手續和管理
委托外加工的原材料等,歸各生產單位管理。根據申請人對外加工的原材料等編制的委托加工材料單,經單位負責人審核后(數量較大的應報請總工程師審批),倉庫據以發料;加工后,對加工單位出具的加工費用結算憑證,轉由財務部審核,據以付款;加工收回原材料時,由倉庫人員憑質量報告書驗收入庫。不符合合同規定要求的,不得入庫。
5.低值易耗品管理
5.1低值易耗品攤銷
為了反映低值易耗品的增減變動,正確核算其損耗價值,根據低值易耗品價值的大小,使用期限的長短,每次領用數量的多少,按照實際情況對不同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不同的攤銷法:
5.1.1一次攤銷法。適用于價值較小,或使用期限較短,容易損壞破碎或一次領用不多的低值易耗品;
5.1.2五五攤銷法。適用于價值較高或一次領用數量較多的低值易耗品。
5.2低值易耗品管理
5.2.1各車間領用工器具等,按崗建卡(工具使用卡),憑卡和領料單領用。凡工具使用期未滿前遺失,或使用不當,造成工器損失的,使用人必須賠償不低于新工器具價值的50%,需向財務部繳納工具賠償金,并取得財務收款憑證后,方能持工具卡和財務憑證重新領用相應的工具。工具的報廢鑒定,由制訂工具卡的公司作出;
5.2.2總公司行政管理部門需用管理用具,一律由總經辦購置和管理。使用部門領用后應加強管理,包括登記在用管理用具及其日常維修、報廢鑒定等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用品用具提前報廢的,使用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并納入日?己朔秶
6.存貨的清查盤點
6.1為了如實反映存貨數量和金額的實有數額,做到帳物相符,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存貨進行清查。對原材料等材料,至少應在年終編制決算前進行一次全面的實物清查;對半成品和產成品每季進行清查;倉庫材料保管員換人時,必須對其所管材料進行全面清查盤點,方能辦理移交手續。若發生存貨損失,屬過失人責任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6.2財務部必須堅持每月按存貨明細帳目同倉庫保管員明細帳核對,如發現帳帳之間出入較大的,應查明原因,直到查清為止。
6.3組織庫存存貨清查,應以車間、倉庫為主,總工辦、生產廠、財務等部門派員參加監盤。堅持以實物為標準,逐樣、逐堆、逐件、逐包進行現場清點,邊點邊作記錄(品種、規格、批號或效期、數量等)。在清查基礎上,分類匯總數量,然后與清查基礎帳面余額核對,最后倉庫編制存貨盤點表。對其盤盈或盤虧的存貨,由參與公司共同審核并查明原因,報公司領導審批。批準之前,先將存貨盤盈、盤虧數從“原材料”“包裝物”等科目轉到“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再按有關規定和批準處理方法進行處理,調整有關帳務。如對盤盈的存貨,經查明確為收發計量或核算的誤差等原因造成,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調整帳面庫存數和金額。對盤虧的存貨經公司領導和有關公司批準后,根據虧損原因,再分別按有關規定和批準方案處理。
7.附則:
7.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7.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六章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目的:為固定資產的正確核算,加強固定資產購置、使用及保管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規定范圍內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并同時將實施細則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3.固定資產的標準、分類和計價
3.1固定資產的標準
3.1.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3.1.2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作為固定資產。
3.2固定資產的分類
根據管理的需要,公司固定資產按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設備、專用設備、運輸設備、其他設備進行分類核算,按用途和現行會計制度還可分生產用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
3.3固定資產的計價
3.3.1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調試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3.3.2公司用借款和發行債券購建固定資產時,在購建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幣折合差額,應計入固定資產;
3.3.3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安裝、調試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3.3.4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3.3.5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照租賃合同或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3.3.6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所附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型固定資產的市價計價;
3.3.7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帳面原價(扣除原安裝成本),加上新的安裝調試成本、包裝費、運雜費等計價;
3.3.8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原固定資產價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扣除改建、擴建過程中產生的變價收入后的金額計價;
3.3.9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其技術性能,新舊程度和同類型固定資產的市價重新估計計價;
3.3.10購建期間交納的耕地占用稅,應計入固定資產的價值。
3.4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
3.4.1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3.4.2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3.4.3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折除;
3.4.4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重估價值;
3.4.5發現原記固定資產價值有錯誤。
4.固定資產的購置程序及管理
4.1各公司需增置固定資產時,應首先打報告申請購買,寫明用途、品種、數量、規格、單價、總金額,由公司領導批準后,方能購買。
4.2財務部根據批準購買手續以及正式發票按固定資產的類別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按使用單位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4.3各公司所使用的固定資產,應妥善管理,丟失或使用不善造成損失,應追究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
5.固定資產折舊管理
5.1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根據公司的技術狀況、承受力及生產經營特點,按照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范圍確定執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5.2確定固定資產凈殘值率
凈殘值率按固定資產原值的5%確定。
5.3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公司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平均計算,在凈殘值率確定為5%的情況下,分類折舊率如下:
類別預計使用年限年折舊率
房屋及建筑物40年2.375%
專用設備12年7.92%
通用設備12年7.92%
運輸設備6年15.83%
其他設備5年19.00%
5.4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范圍
5.4.1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5.4.1.1房屋和建筑物;
5.4.1.2在用的各類設備;
5.4.1.3季節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設備;
5.4.1.4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經營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5.4.2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5.4.2.1已估價單獨入帳的土地;
5.4.2.2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資產;
5.4.2.3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
5.4.2.4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5.4.2.5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5.4.2.6國家規定其他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5.4.3固定資產折舊的提取時間
根據確定的折舊方法,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當月新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提折舊。
6.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
6.1固定資產實物由總工辦組織管理,驗收、編號、裝上標牌。設臺帳、管理卡片?ㄆ皇蕉荩攧铡⑹褂脝挝桓鞔嬉环?ㄆ瑑热莅ǎ侯悇e編號、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購置方式、購建日期、使用公司、存放地點、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原值、凈值、折舊率、建卡時間等。
6.2固定資產購建交付使用時,由建設單位工程部提出驗收申請,總工辦會同技術、財務、設計、使用(存放、保管)等有關單位共同進行技術驗收,參與驗收人員在驗收單上簽字蓋章認可。驗收單應由財務保存一份備案。設計圖紙、技術資料交工程部統一歸檔。
6.3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單位負責維修保養。
6.4設備在內部遷動,由遷出單位填列遷動設備及附件清單,經總工辦審核后,隨設備交給遷入單位,由遷入簽收后,再報財務部調帳。
6.5停用設備,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總工辦批準后對停用設備予以封存,并報財務部備案。封存設備要有標志,并須經使用單位清洗涂油后封存保管。設備啟封時,必須辦理啟封手續,并通知財務部。
6.6生產經營設備的調出,由使用管理單位填寫調撥單經領導批準,完清財務手續后,方可調出。
6.7生產設備進行改裝,使用公司提出申請由總工辦審查,經有關領導審批后進行。所有改裝的方案圖紙、審批文件及鑒定結論歸入被改裝設備的檔案。審批文件及鑒定結論還須交一份到財務部備案。
6.8固定資產的報廢,由使用單位提出,總工辦會同技術、財務、設備等部門作出鑒定,報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報廢,并將殘值收入交財務部,同時轉銷固定資產。
6.9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6.9.1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固定資產的盤點清查。年度終了前,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核實帳、卡、物,并搞清使用現狀;
6.9.2清查工作由總工辦統一組織安排,財務、使用單位參加,使用公司具體清查盤點,財務部監督盤點;
6.9.3清查的方法,應以財務帳卡為準,以帳對卡,以卡對物,件件落實;
6.9.4對清查結果必須進行全面審查。對出現的盈虧,必須及時進行匯總分析,逐項核實,查明原因,由有關公司提出處理意見,報請公司領導審批后予以處理,調整帳務。對閑置資產要摸清數量和類別,制定處理計劃。對帳外資產要及時入帳。
6.10固定資產修理管理
6.10.1固定資產計劃預防修理或者預防維修,應在保證修理質量、縮短修理時間、節約維修費用的前提下,優選修理方式或維修方式,合理規定修理周期及其結構、修理復雜系數、修理勞動量定額、修理費用和器材消耗定額、修理間歇時間定額等一系列修理定額標準。
6.10.2維修計劃管理
6.10.2.1固定資產維修項目,由使用單位申請,經總工辦審查、領導批準后實施;
6.10.2.2固定資產年度維修計劃是公司固定資產維修系統全年的工作大綱,是貫徹計劃修理的基礎,是季度、月度維修計劃以及考核維修工作情況的主要依據。年度維修計劃由總工辦負責編制,財務部參與,經有關領導審批后下達執行;
6.10.2.3設備的大修計劃由總工辦編制,統一組織實施。設備的一、二級保養計劃,由使用單位根據設備的使用情況編制,總工辦審查下達。儀器儀表定期檢查和校正計劃由質檢部門負責編制。動力設備、受壓容器、防雷裝置的預防性檢查計劃,由使用單位編制執行,報總工辦審查下達;
6.10.2.4維修計劃內容包括:固定資產名稱、使用單位、修理主要項目、停歇時間、修理費用和計劃安排日期等;
6.10.2.5編制各類計劃時,要做好綜合平衡工作,包括修理計劃同生產計劃的統籌平衡,修理任務同修理能力的平衡,公司的動力平衡等。要在充分利用現有人力、財力、物力和技術資源的基礎上編制修理費用預算。編制的各種修理費用預算,財務部均應進行審核,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據以執行;
6.10.2.6在計劃執行過程中,應充分做好修理的技術準備工作,備品、配件的訂貨、制造、供應儲備工作,采用各種方法提高修理效率。修理工程領購物資、發放工資,必須經總工辦簽章。委托外加工、外購設備、配件、材料,對外預付款項等,須經公司領導批準;
6.10.2.7固定資產修理完工后,由總工辦組織技術人員、主修負責人、使用單位負責人、使用單位管理人員、財會人員、操作人員共同驗收合格后,由有關人員簽章辦理交接手續;
6.10.2.8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可采用待攤或者預提的方法。采用預提辦法的,實際發生的修理支出沖減預提費用,實際支出數大于預提費用的差額,計入有關費用;小于預提費用的差額沖減有關費用。
7.附則:
7.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7.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七章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1.目的:為便于在建工程的正確核算,加強在建工程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在建工程范圍
3.1新建、擴建的基本建設工程。
3.2新增生產能力,改善生產條件,三廢治理、節能、降耗等技術改造工程。
3.3經營、辦公房屋的裝飾和改造工程。
4.在建工程立項管理
4.1進行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和投資決策
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編制投資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報告。報告應對產品預測、工藝技術選擇、建設投資估算、建設資金籌措、建設周期、投資回收期、實現經濟效益等,作出客觀分析論證和正確評價。并將報告送交公司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和職能部門進行審定,重大投資項目,需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4.2審批立項
在可行性分析論證報告審查確認的基礎上,按照國家現行政策規定,逐級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查立項。對特別重大的工程項目,要建立項目的法人制度。
4.3計劃下達
4.3.1總工辦根據審定的年度計劃草案,正式編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下發公司各職能部門。對超過總經理審批權限的項目計劃,根據項目規模上報公司董事會審批,或上報董事會、股東大會審批;
4.3.2編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時,應留有余地,以保證年內項目的資金需要。
4.4工程預算和工程合同
4.4.1在審批立項的基礎上,總工辦應組織審定項目預算,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的內容應包括工程項目、工程范圍、合同價款、預付款比例、按工程進度結算辦法、建設周期、竣工期限、工程更改和材料差價的處理、保修、違約責任、以及部分工程、隱蔽工程的驗收等,均應規定明確的條款和發包承包雙方的責任,并據以辦理竣工決算和轉帳等手續。財務、工程等職能部門應參與工程預算的審查和工程合同的簽訂;
4.4.2凡工程總預算在10萬元以上的項目應實行公開招標方式選擇施工隊伍。以保證工程質量的可靠和工程成本的合理。
5.工程建設期的管理
5.1財務部依據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施工預算、承包合同,按項目設明細帳單獨核算,實施財務監督。
5.2對未立項的項目,或雖已立項,但未下達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臨時計劃的項目,財務部有權拒絕對合同進行審計。對于超計劃的項目,在未得到公司領導認可前,財務部將停止辦理建設項目所需的一切款項。
5.3工程承包進度款,按完成實物量及合同規定進行預付;工程備料款,按合同規定比例預付,合同所定預付款比例不得超過合同價款的30%,當工程進度款支付到合同總價的85%時,停止支付進度款,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扣除5%-10%的質量保證金后付清余款。
5.4總工辦應負責組織施工現場管理,監督工程質量,負責做好設計變更、工程更改、隱蔽工程等原始資料的收集,以便作為竣工決算的依據。
5.5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試運轉發生的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在試運轉中形成的產品可以對外銷售的,以實際銷售收入或預計售價扣除稅金外,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6.竣工驗收的管理
6.1項目竣工決算,應以該項目的施工預算、承包合同為依據,加減設計變更、工程更改、材料價差等影響工程價款變動的因素,計算工程總價值。
6.2凡屬募集資金使用項目和大型土建和安裝工程,工程結束后應聘請中介機構審計工程決算。
6.3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辦理竣工決算。對于應付未付的材料款、工程款、設備款、應付未付建設期貸款利息等,都應計入工程成本,以保證工程成本真實、準確。
6.4對外承包工程竣工決算,應扣除5%-10%的質量保證金,在保質期內發現工程質量問題,以保證金支付修理費用,如無質量問題,在保質期過后,將該項保證金余額退給承包單位。
6.5對已完工形成固定資產并辦理竣工決算的建設項目,經使用單位逐項核對驗收后,工程管理部門辦理轉固手續,財務部按會計制度,轉入固定資產。
6.6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管理,計提折舊?⒐Q算辦理完畢后,按照決算調整原估價值和已提折舊。
7.附則:
7.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7.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八章資產收購規范化操作指導
1.目的:為公司資產收購規范化,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
3.總則:
3.1資產收購指用公司的資金進行的一種投資活動,包括購買無形資產,收購其它企業的股權、凈資產或其它資產的活動。
3.2資產收購要遵循公司章程的規定,并按決策程序經過嚴格的審查。
3.2.1資產收購總額在公司當年規定的總經理審批權限以內的一般性資產收購,經有關部門論證后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3.2.2年度內擬用不超過公司最近經審計的凈資產30%的資金收購資產,應經過公司總經理及有關部門論證后提出議案報董事會審議批準后進行;
3.2.3重大收購項目:擬用資金超過公司最近經審計的凈資產30%的、或購買的資產總價較所購買資產經審計的賬面凈值溢價達到或超過20%的,應事先組織有關專家、專業人員進行評審,經董事會進行可行性研究審議并形成決議再報股東大會批準后才能實施。
4.資產收購工作必須按有關法規要求履行必要的程序
4.1收購單項資產(包括無形資產和有形資產),應聘請有證券從業資格的中介機構對該項資產進行評估,以確定其公允價值,并在此基礎上確定收購價格。
4.2收購其它企業的凈資產或股權,應聘請有證券從業資格的中介機構對收購基準日的會計報表進行審計(如屬重大資產收購應對其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進行審計),并對其整體資產進行評估。如果作為戰略投資者購買其它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權,則不需進行審計和評估。
5.資產收購必須簽有書面合同。合同書在未簽訂前應征求公司的法律顧問的意見或由其代擬。
6.按規定及時辦理資產過戶手續和財產交接手續。
7.資產收購要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資產收購工作要按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有關信息披露的規定及時在指定報刊上披露有關信息。
8.附則:
8.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8.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九章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1.目的:為了管好用好募集資金,保證資金的安全和按規定用途使用,根據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
3.募集資金使用有關規定:
3.1必須按公司募集項目承諾的用途使用募集資金。如募集資金實際用途有變更,必須事先按國家規定程序報批,經董事會、股東大會通過,報政府有關部門和證監會審查批準。否則,不能變更募集資金用途。
3.2募集資金應在項目規定的額度和時間內使用。每個募集資金項目在實施前,都要拿出詳細的實施方案,規定項目所應達到的目標、總投資和完成時間。財務部按經批準的實施方案、合同和工作進度撥付資金。
3.3募集資金用于收購資產或權益時,應聘請有證券資格的中介機構對被收購資產或權益進行評估和審計。董事會應按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告。
3.4募集資金用于技改或新建工程的項目,應組建專門的工程管理班子。工程管理班子負責工程進度和質量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并如期完成。重大項目的施工應實行對外招標,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盡可能地節約資金,力爭用較少的投入達到更好的效果。
3.5募集資金使用的日常管理:
3.5.1由有關職能部門(如總工辦、項目實施小組等)根據募集資金項目的需要提出實施方案,報經董事長、總經理審查批準,再與有關單位簽訂書面合同。重大合同的簽訂必須由董事長簽字;
3.5.2財務部按募集項目?顚S谩何词褂玫馁Y金必須存入公司的銀行帳戶,一律不準擅自動用。支付項目款時,應查驗合同、工作進度的證明、收款單位的收款憑證以及公司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簽注的意見。凡有關資料不齊和審批手續不全,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款項;
3.5.3公司指定專人負責對項目實施過程進行監督,特別是對重大合同簽訂和執行情況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3.5.4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審計。項目完成時,要進行專項審計,審查該項目的資金使用是否合理,投資額是否控制在預計總額內,項目效益是否達到預期的目標等;
3.5.5按有關規定及時批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工作進度和項目投產后產生的效益等情況。
4.附則:
4.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4.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4.3本制度經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章各項資產減值準備提取使用辦法
1.目的:為了規范公司的運作,合理核算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體現審慎經營、有效防范和化解資產損失風險的原則,現依照會計制度及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的提取范圍和辦法
3.1提取范圍:應收款項(含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下同)提取壞帳準備,存貨(含產成品、原材料,下同)和短期投資提取跌價準備,長期投資(含長期債券投資和長期股券投資,下同)、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委托貸款提取減值準備。
3.2提取辦法和比例
3.2.1壞帳損失采用備抵法核算。在中期期末或年終按應收款項帳齡并結合個別認定計提壞帳準備。壞帳準備提取標準為:帳齡在1年以內的按5%提取,帳齡1-2年的按10%提取,帳齡2-3年的按15%提取,帳齡3-4年的按30%提取,帳齡4-5年的按50%提取,帳齡5年以上的按100%提取;如果有確鑿證據證明某筆應收款項已在期后收回或無法收回已形成呆帳,按個別認定法確認,分別按前述情況予以不計提或全額計提壞帳準備。本年內提取的壞帳準備列入當年的管理費用。核銷壞帳時沖減壞帳準備,期末再按規定補足壞帳準備;
3.2.2存貨在中期期末或年終以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按其可變現凈值低于帳面成本價值的差額提取跌價準備。如果已計提跌價準備的存貨的價值又得以恢復,則將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沖回;
3.2.3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在中期期末或年終按分類短期投資市價低于帳面成本的差額提取。如果已計提跌價準備的短期投資的價值又得以恢復,則將已計提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沖回;
3.2.4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在中期期末或年終按單項長期投資預計可收回價值低于帳面價值的差額提取。如果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長期投資的價值又得以恢復,則將已計提的長期投資減值準備沖回;
3.2.5固定資產按預計可收回金額與帳面價值孰低計量。其減值準備在中期期末或年終按單個項目資產預計可收回金額低于其帳面價值的差額提取。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固定資產應當全額提取減值準備:長期閑置不用并在可預見的未來不再使用且已無轉讓價值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雖尚可使用但使用后產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資產,已遭毀損以至于不在具有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和其他實質上已不能再給帶來經濟利益的固定資產。已全額提取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如果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的價值又得以恢復,則將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沖回;
3.2.6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在中期期末或年終按單個在建工程項目預計可收回金額低于帳面價值的差額提取,即期末如存在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計提減值準備:長期停建且預計在未來3年內不會重新開工的在建工程,所建項目無論在性能上還是在技術上已經落后且給帶來的經濟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其它足以證明在建工程已經發生減值的情形。如果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在建工程的價值又得以恢復,則將已計提的在建工程減值準備沖回;
3.2.7無形資產以期末單項資產帳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按期末無形資產單項可收回金額低于帳面價值的差額提取減值準備。如果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的價值又得以恢復,則將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沖回;
3.2.8委托貸款以本金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按期末委托貸款可收回金額低于本金的差額提取減值準備。如果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委托貸款的價值又得以恢復,則將已計提委托貸款減值準備沖回。
4.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的使用
4.1依照本辦法提取的各項減值準備,必須嚴格按規定用途并履行有關核銷報批手續后動用。凡屬工作責任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由有關責任人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4.2壞帳損失的確認和核銷。
因債務單位破產、資不抵債或債務人死亡且無償還能力或應收款項逾期5年以上不能收回或有其他足以證明應收款項不能收回的證據時,經批準后按該項應收款帳面余額確認壞帳損失。確認壞帳損失時,由市場部及有關責任公司提供表明該款項不能收回的確鑿證據和書面處理意見,交財務部核實數據,再由總經理審查批準。財務部根據批準通知核銷壞帳、結轉壞帳準備。對已作壞帳損失核銷的應收款項,除有法院清算公告等法定手續一次核銷外,其余的作帳銷案存處理,并建立備查簿逐筆詳細登記,由直接責任公司牽頭通過各種催收手段繼續催收。凡已作壞帳準備核銷后又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應收款項,按實際收回凈額沖回損失。
4.3存貨跌價損失的確認和核銷。
生產、銷售或其他領用已計提跌價準備的存貨時,以單項存貨帳面成本價與可變現凈值比較,其成本價高于可變現凈值的差額經批準后確認損失。確認損失時由市場部填制“存貨跌價損失報批表”報送總經理。該報批表需列出存貨的具體品種和數量、造成損失的原因和處理意見,經批準后由財務部在中期期末或年終結轉存貨跌價損失準備。
4.4短期投資跌價損失的確認和核銷。
收回已提跌價損失準備的短期投資時,以單項投資成本與實際收回金額比較,其成本價高于收回金額的差額經批準后確認損失。確認損失時由原經辦人列出損失清單,說明造成損失的原因和處理意見。將清單和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在中期期末或年終結轉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4.5長期投資減值損失的確認和核銷。
處理或收回已提減值準備的長期投資時,以該項投資帳面價值與實際收回金額比較,其帳面價值高于收回金額的差額經批準后確認損失。確認損失時由財務部提供核算資料和情況說明,報總經理批準后結轉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4.6處置已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時,其凈收入低于帳面價值的差額經批準后確認損失。確認損失時,由固定資產使用(或保管)公司列出損失報批清單,說明造成損失的原因和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后結轉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4.7結轉或處置已提減值準備的在建工程時,其形成的固定資產價值或收回的金額低于該工程帳面價值的差額經批準后確認損失。確認損失時,由總工辦提供損失報批表,說明損失的形成原因和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后結轉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4.8處置已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時,其可收回金額低于帳面價值的差額經批準后確認損失。確認損失時,由財務部提供核算資料、有關職能部門列出損失報批表,說明損失形成的原因和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后結轉減值準備。
4.9收回已提減值準備的委托貸款時,以收回金額低于本金的差額確認損失。由經辦人員提交說明損失形成原因和處理意見的報告,報總經理批準后結轉減值準備。
4.10上述各項資產的損失一般由資產權屬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批核銷,但損失數額巨大的應由總經理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查批準。
5.附則:
5.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5.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5.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一章銷售收入管理辦法
1.目的:為便于銷售收入的正確核算,加強銷售收入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管理原則
銷售收入是指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等取得的收入,包括產品銷售收入和其他銷售收入。
各公司的各種銷售收入必須統一歸到本單位財務部(以下簡稱財務部)管理,其他任何部門不得截留公司的各項收入,不得處理各種產品銷售、材料銷售和各項勞務收入的會計業務。
4.銷售開票業務
4.1各類發票和收據由財務部專人負責管理和使用。發生銷售行為時,由業務人員填寫開票申請書經商務主管審批,交財務部審查后按申請書開具銷售發票。
4.2財務人員要認真審查開票申請書,凡與銷售政策、銷售價格不一致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領導反映。
5.產品銷售日常管理
5.1產品銷售收入包括銷售產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工業性勞務等取得的收入。
5.2公司根據國家宏觀經濟形勢和市場變化情況,編制年度、季度、月度銷售收入計劃,確保全年銷售任務的完成和目標利潤的實現。
5.3公司要同購貨單位簽訂銷售合同,銷售合同簽訂后,生產公司應合理安排生產,保證銷售合同的執行,銷售合同要按質量及時組織發貨,履行經濟責任。
5.4財務部對產品已經發出、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產品銷售收入實現。
5.4.1在交款提貨情況下,貨款已經收到,發票和提貨憑據已交買方,不論產品是否發出,都應視作銷售收入實現;
5.4.2采用預收貨款銷售的產品,于產品發出時,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5.4.3委托其他單位代銷產品的,以收到代銷單位每月的代銷售清單后,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5.4.4賒銷業務首先應由銷售公司按程序簽訂賒銷合同或協議,財務部按合同或協議處理銷售業務。
銷售公司根據銷售合同或協議填制產品出庫單,并將產品直接發往購貨單位(商業單位或醫院),不允許片區經理自提產品。財務部根據出庫單作分期收款發出商品增加,庫存商品減少的帳務處理。該銷售業務在銷售發票開具時,作銷售收入實現處理。財務部要配合商務部做好應收帳款的催收工作。
5.5銷售退回,不分年度,一律沖減當月銷售收入;銷售折扣和銷售折讓,沖減當月銷售收入。
5.6各庫房管理員對外發貨,凡屬批發的,必須憑銷售公司填制的出庫單發貨;凡屬零售的須憑財務部蓋章的銷售發票或收款收據,以及銷售公司的出庫單提貨以及其他有效憑證發貨,否則,由庫管員自行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6.其他銷售收入的管理
6.1其他銷售收入包括材料銷售、固定資產出租出售、包裝物出租、出售、外購商品銷售、無形資產轉讓等取得的收入。
6.2其他銷售業務實行歸口管理,材料銷售和包裝物出租、出售業務,機器設備出租、出售業務由總工辦負責,公司房屋出租由總經辦負責,無形資產轉讓由總工辦負責。
6.3其他銷售業務的操作程序參照產品銷售程序進行。其中固定資產出租、出售和無形資產出售必須簽訂合同。
6.4其他銷售收入發生后,應及時向財務部結算入帳,記入當期損益,并相應計算結轉銷售成本、稅金等,任何單位或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隱瞞、截留和轉移其他銷售收入,建立“小金庫”。
7.市場銷售預測和信息反饋
7.1銷售公司運用統計資料和根據市場變化情況,認真進行調查分析,采用多種預測方法,確定銷售目標;總工辦依據銷售目標制訂生產計劃,做到“以銷定產”。
7.2總工辦利用會計信息反映的有關數據和銷售公司掌握的市場對產品質量、數量、規格等方面的需求,對照檢查生產計劃執行情況,提出改進建議,以便公司進一步做好產品設計、生產、銷售工作,搞好售后服務,促進產品銷售的擴大。
8.附則:
8.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8.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二章成本、費用管理制度
1.目的:為了加強內部管理,正確核算公司成本、費用,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成本、費用開支項目
3.1成本管理是管理的重要內容,它關系到人力、物力、財力等各項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因此,加強成本、費用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3.2制造成本開支項目
制造成本的項目有:(1)直接材料費用;
(2)直接工資費用;
。3)制造費用。
3.3管理費用開支項目
管理費用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會議費;辦公費;修理費;折舊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審計費;咨詢費;訴訟費;費用性稅金;土地使用費;技術轉讓費;新產品試制費;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業務招待費;壞帳損失;存貨盤虧、毀損和報廢(減盤盈)損失;聘請中介機構費;其他管理費用等。
3.4對制造費用和管理費用劃分上有明確的區別。制造費用屬于產品制造成本的組成部分,它發生在分廠和車間等生產單位;管理費用是組織經營活動的各項費用,它主要發生在各職能部門。制定內部成本費用開支項目,嚴格劃分制造費用和管理費用有利于制造成本的核算和加強管理費的管理。
3.5財務費用開支項目
財務費用包括:(1)利息支出;
(2)匯兌凈損失;
。3)調劑外匯手續費;
(4)金融機構手續費;
(5)籌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
3.6營業費用開支項目
營業費用包括:由公司負擔的運雜費、保險費、委托代銷手續費、促銷費、廣告宣傳費、樣品費和銷售費用(指銷售公司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場地租賃費、折舊費、修理費、低值易耗品攤銷以及其他經費)等。
3.7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費用:(1)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2)對外投資的支出;
。3)被沒收的財產,支付的滯納金、罰款、違約金、賠償金,以及贊助、捐贈支出;
(4)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
4.成本控制制度
4.1建立成本控制體系
建立成本管理委員會(或成本管理小組),由公司領導擔任主任,總會計師和總工程師擔任副主任,各有關職能部門和子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擔任委員。按照分工職責實行成本歸口分級管理和控制,據以對控制指標和產品成本進行有效管理。
4.2成本控制的責任、內容和要求
明確生產單位對成本控制的責任,對料、工、費實行有效控制。
4.2.1車間成本控制責任和任務
生產車間是直接從事產品生產和勞務供應的單位,其成本控制的內容,包括在生產車間發生的料、工、費用支出,按照規定的計劃和成本目標進行控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4.2.1.1控制各種費用的開支。生產車間發生的制造費用,都要按費用指標和標準,從用途、作用、時間和數量上進行控制;
4.2.1.2加強對消耗的料、工、費的控制,是成本控制的首要任務;
4.2.1.3費用和資源消耗的控制。費用和資源消耗的多少,決定著生產活動的規模和效益。所以,各種生產活動也是成本的控制內容?傊a車間的成本控制,使產品成本在目標規定的范圍內發生,并通過加強管理和技術革新達到降低產品成本的目的。
4.2.2生產部成本控制責任和任務
4.2.2.1生產部的成本控制,就是負責編制和落實生產、作業計劃,制定水、電、氣等消耗定額和管理制度,制定在產品的期量標準,組織均衡生產和合理調度,縮短生產周期,減少在產品、半成品資金占用,組織生產車間對在產品、半成品定期盤點,對水、電、氣的使用要嚴格計算、節約能量、降低能耗成本,從而達到成本指標的圓滿完成;
4.2.2.2為生產創造良好安全環境,做到安全生產,減少安全事故,減少損失,各生產廠負責制定安全和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教育,落實安全生產的防范措施,加強勞保用品管理,節約勞動保護費用開支;
4.2.3技術部成本控制責任和任務
技術部應從推進技術進步來控制成本。搞好產品設計,采用先進工藝、新技術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材料消耗,降低產品設計成本和定額成本;
4.2.4質量部成本控制責任和任務
質量部負責制定質量管理辦法以加強質量成本控制。對預防成本和內外部質量損失,要有嚴格的措施控制。開展全面質量管理,加強零部件和產品的過程檢驗,落實產品質量措施,提高優質品率,減少不合格品和廢品損失;
4.2.5設備動力部門成本控制責任和任務
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制定設備利用定額編制設備運轉、維修和保養計劃。組織設備管理,提高設備完好率和利用率,保持設備的精度,提高產品的加工質量,減少維修保養費用;
4.2.6供應部門成本控制責任和任務
供應部門應做到既要保證物資及時供應,又要降低材料采購成本和儲備資金的占用。供應部門負責制定采購計劃和物資儲備定額,實行定額領料限額發料。采購材料要貨比三家,在保證材料質量的前提下選擇最優價格,降低采購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2.7人力資源部的成本控制責任和任務
人力資源部的成本控制責任和任務,是提高的勞動生產率,降低工時費用。負責制定和修定工時定額,編制工資總額計劃。在發展生產,不斷提高生產效率的基礎上,增加員工收入。根據市場經濟的變化情況,合理組織勞動力和安排工資支出,制定內部工資分配形式;4.2.8計劃統計部門成本控制責任和任務
計劃統計部門負責制定的生產經營計劃,按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各項計劃的執行情況,及時提出生產經營中的問題,采取措施確保計劃的實現。并及時準確地進行綜合統計,為成本管理和控制提供數據。生產單位負責根據生產成本計劃組織生產,檢查考核成本執行情況;
4.2.9財務部成本控制責任和任務
財會部是成本管理的綜合部門,負責全公司成本計劃和產品目標成本的制定及其檢查。并參與生產定額、儲備定額、成品定額以及資金定額、費用定額的制定;負責成本計劃的分解、落實到各歸口單位;檢查、考核成本計劃、目標成本的執行情況;組織成本核算,指導子、分公司的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匯總分廠(車間)產品成本報表,進行成本的預測、控制和分析工作。
4.3產品成本計劃編制方式
4.3.1產品單位成本計劃編制方式?煞謩e由各種主要產品按其成本項目編制。包括:①直接材料(原料、主要材料、燃料及動力)根據各項消耗定額和內部計劃價格計算;②直接人工(生產工人工資),按計入產品的工時和產品計劃單位工資額,求出單位產品的工資費用;③其他直接費用(按生產工人工資的一定比例計提的職工福利費),其計劃額的確定方法與直接人工項目相同;④制造費用。在這些費用中,凡能確定歸屬對象的,應當計入各產品計劃成本中;屬于各產品共同性的綜合性費用,則應采取適當的分配標準,攤入產品的計劃成本,求得單位產品的制造費用;
4.3.2產品成本計劃編制方法。根據生產經營計劃中的計劃產量和單位成本計劃編制。通過計劃編制,可以確定各種產品成本目標,了解各種可比產品成本的計劃降低情況是否達到預定目標,并可作為考核全部產品成本計劃執行情況的依據。
4.3.2.1產品成本計劃成本包括按產品品種和按成本項目計算兩種;
4.3.2.2按產品類別計算的商品產品成本計劃又分為可比產品和不可比產品成本。可比產品按各種可比產品的計劃產量,乘上年實際平均單位成本,即為按上年實際平均成本計算的總成本;乘以本年計劃單位成本,則為本期計劃總成本,不可比產品可按本期各種不可比產品計劃產量,乘以計劃單位成本,則為不可比產品的計劃總成本;
4.3.2.3可比產品的計劃總成本與不可比產品的計劃總成本之和,就是全部商品產品計劃總成本;
4.3.2.4按成本項目計算的商品產品成本計劃的編制方法,是按成本項目歸集的,可根據的實際,參照按產品品種的方法制定。
4.4、產品成本計劃與目標成本的編制
產品成本計劃與目標成本是生產經營、技術組織措施和財務計劃的組成部分,也是成本管理和控制的重要任務,必須采取多種措施加以實現。
4.4.1產品成本計劃的基本內容
4.4.1.1產品單位成本計劃。按照制造成本項目反映計劃期內主要產品單位成本應達到成本水平,以及各項經濟技術指標
4.4.1.2全部商品產品成本計劃。即規定可比產品,不可比產品的計劃成本水平,并確定可比產品的降低額和降低率;
4.4.1.3按產品類別確定的成本計劃。生產費用預算。按照生產費用要素確定計劃期內生產經營活動所計劃支出的生產費用總額;
4.4.1.4降低成本的措施。包括:增產節約措施;挖、革、改措施;提高質量降低廢品率措施;技術組織措施;提調工時和設備利用率措施;降低原料、能源措施;節約費用措施;落實崗位職責,杜絕事故造成損失的措施等。
4.4.2產品成本計劃編制程序
4.4.2.1搜集整理資料。主要包括;生產經營方針目標,市場的信息,計劃期生產大綱、產品產量、品種、質量、物資供應、產品銷售、勞動工資、技術組織以及財務收支等方面的計劃。此外,還包括各項經濟技術定額內部價格、行業水平和上期實際成本等資料;
4.4.2.2分析上期成本執行情況,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和內部外部條件的變化;
4.4.2.3進行成本計劃的試算平衡。確定計劃期影響成本降低的各項因素,在此基礎上進行測算,預測可能達到的水平,找出與目標成本的差距,挖掘潛力達到產品目標成本;
4.4.2.4綜合平衡下達執行。財務部門匯總編制的成本計劃與有關子公司、分廠(車間)綜合平衡后,送成本管理委員會(小組)和公司辦公會議批準,由公司發布執行。
4.5成本檢查是對成本計劃、成本目標和成本核算是否正確,成本數字是否真實、準確、有無違反財務制度等問題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以利及時發現問題,揭露矛盾,明確責任,采取措施,改進工作。
成本檢查的任務是:
4.5.1檢查各項成本、費用開支是否合理合法;
4.5.2檢查成本計劃與目標的執行情況;
4.5.3檢查成本計算是否按任務制度規定執行,各項成本、費用歸集、分配是否合理,有無用計劃成本、定額成本、估計成本代替實際成本的現象;
4.5.4檢查成本數字的真實性;
4.5.5檢查有無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行為。
4.6成本分析
分析成本結構變化情況,找出成本升降的各種因素,挖潛降耗,提出降低成本的措施。
成本分析的內容是:
4.6.1對產品成本計劃完成情況,生產費用執行情況和主要產品單位成本進行分析;
4.6.2各公司各生產車間所歸口管理的生產費用計劃、目標成本執行情況以及主要產品單位制造成本執行情況進行日常分析;
4.6.3成本發展趨勢及社會經濟效益分析。包括可比產品成本降低率分析;百元工業總產值生產費用分析;質量成本效益分析;百元銷售收入占商品成本分析等?蓪Σ煌某杀緲嫵苫蛞髞磉x用適合的方法;
4.6.4成本分析的方法:
常用的成本分析的方法有:對比分析法(又稱比較法)、因素法、連鎖替代法、差額分析法、動態比率分析法和圖表分析法等。
4.7成本考核
在成本分析的基礎上,對公司領導、公司、生產車間的成本指標完成情況和成本責任進行考核。
4.7.1成本考核是對成本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便于全面評價成本管理工作的成績;
4.7.2成本考核的依據是成本考核指標,明確各責任單位完成成本指標的經濟責任,按時進行考核;
4.7.3以真實完整的資料及及時準確的指標,進行考核評價;
4.7.4在成本考核中,要與經濟責任中的成本責任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4.8內部成本報表
4.8.1應根據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結合內部成本管理和市場經濟需要,編制內部報表,形成內部縱橫聯系的成本報表體系。公司、生產車間的成本報表應在成本報表統馭下,做到各主要成本指標和實際成本上下一致;
4.8.2、內部成本報表一般包括:“成本計算表”(按產品和成本項目分列)、“制造成本和制造費用明細表”、“在產品成本明細表”。根據管理的需要還可建立“目標成本明細表”、“質量成本明細表”和“責任成本明細表”等。
5.成本計算方法
成本計算方法應根據其生產特點和管理要求、生產類型不同,工藝技術過程不同,對確定成本對象,成本核算時間,成本核算程序,生產費用分配方法,在產品成本核算上都有直接影響。應視自身的實際,選擇成本計算方法。公司成本計算方法為品種法。
6.費用控制制度
6.1費用控制應根據費用計劃和目標對實際發生的期間費用進行指導、監督和控制,發現偏差及時糾正,使費用支出控制在確定的指標范圍之內。
6.2公司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費用的編制程序和方法
編制費用計劃應根據生產經營計劃來確定。一般的程序是:管理費用由各管理部門提出計劃;財務費用應當由生產、供應、銷售和財務部共同擬定計劃;銷售公司提出營業費用計劃。三項費用(即期間費用)由財務部進行審核、平衡、匯總編制。
編制方法
6.2.1有開支標準的費用,按開支標準計算;
6.2.2其他計劃中已規定的費用項目,根據已有的計劃資料確定;
6.2.3既無開支標準,其他計劃又無規定的費用,可以按上期實際發生的數額參照本期變化情況和節約要求確定。
6.3預算和費用的審批
6.3.1費用預算根據期間費用計劃,結合公司各個時間的需要提出具體用款預算,由公司提出,經公司領導審批,財務部匯總平衡。批準后的費用預算,財務部根據貨款回籠進度分期安排用款,支付費用必須憑公司負責人和公司領導簽字認可的合法單據,財務部方能按實報銷;
6.3.2編制費用預算要從實際出發,審批要嚴格,開支要節約。在費用開支上,采取“一支筆”的審批辦法。
7.差旅費用報銷規定
7.1目的: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差旅費報銷標準和報銷辦法,達到既提高出差人員辦事效率,又節約費用開支的目的,特制定本規定。
7.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各子公司根據本規定制定細則并報總公司備案。
7.3一般規定
7.3.1公司員工因公出差,事先應填報公司統一印制的“出差申請單”,說明出差事由、時間、地點、路線、交通方式等內容,經部門領導同意,公司領導批準后才能離開公司;
7.3.2各部門在安排出差任務時,要從嚴控制人數和出差時間,落實出差人員的具體工作任務,并要作到事后對照檢查。除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外,公司其他領導出差一律不得帶專職隨從人員;
7.3.3差旅費的借支金額嚴格按公司的費用報銷標準和出差申請(寫明出差地點和時間、任務等)計算的往返交通費、食宿費以及批準的專項費(如定額的會議費、專用業務費等)等費用需用額預計;
7.3.4出差人員事前經公司領導同意,因私繞道的,其繞道的交通費用、繞道期間的食宿費一律自理,不得報銷;
7.3.5出差的長途交通費用在本規定范圍內的憑據報銷;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市內及短途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實行總額包干,節約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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