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管理制度(通用40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醫療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醫療管理制度 1
按照衛生部《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為切實落實文件精神,做好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準入和分類管理的組織實施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一、醫療技術分為三類:
第一類醫療技術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確切,醫院通過常規管理在臨床應用中能確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術。
第二類醫療技術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確切,涉及一定倫理問題或者風險較高,需向江西省衛生廳申報審批的醫療技術。
第三類醫療技術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衛生行政部門加以嚴格控制管理的醫療技術:
1、涉及重倫理問題;
2、高風險;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規范的臨床試驗研究進一步驗證;
4、需要使用稀缺資源;
5、衛生部規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醫療技術。
衛生部負責制定公布第三類醫療技術目錄;省衛生廳負責制定公布第二類醫療技術目錄并報衛生部備案;第一類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由醫院根據功能、任務、技術能力實施嚴格管理。
二、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準入程序
醫院醫學倫理員會和學術員會負責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的院內審核工作,醫務科負責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的組織實施和管理。第一類醫療技術臨床應用前必須向醫務科提交《南昌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醫療技術臨床應用審核申請書》,第二類醫療技術和第三類醫療技術臨床應用前必須向醫務科提交《江西省醫療技術臨床應用審核申請書》。審核內容包括:
(一)醫院名稱、級別、類別、相應診療科目登記情況、相應科室設置情況;
(二)開展該項醫療技術的目的、意義和實施方案;
(三)該項醫療技術的基本概況,包括國內外應用情況、適應證、禁忌證、不良應、技術路線、質量控制措施、療效判定標準、評估方法,與其他醫療技術診療同種疾病的風險、療效、費用及療程比較等;
(四)開展該項醫療技術具備的條件,包括主要技術人員的執業注冊情況、資質、相關履歷,醫療機構的設備、設施、其他輔助條件、風險評估及應急預案;
(五)醫院醫學倫理審查報告;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醫務科將上述材料提交醫院醫學倫理員會和學術員會討論,論證通過后,將第一類醫療技術報南昌市衛生局備案,第二類、第三類醫療技術報省衛生廳進行第三方醫療技術臨床應用能力技術審核。
各科室應當自準予開展新的`醫療技術之日起2年內,每年填寫《南昌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情況報告》,向醫務科書面匯報臨床應用情況,包括診療病例數、適應征掌握情況、臨床應用效果、并發癥、合并癥、不良應、隨數等,醫務科建立醫療技術檔案,定期對醫療技術定期進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應用情況的評估,醫務科定期向省衛生廳報告第二類、第三類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情況。
三、各臨床科室在醫療技術臨床應用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即停止該項醫療技術的臨床應用,并向醫務科報告:
1、該項醫療技術被衛生部廢除或者禁止使用;
2、從事該項醫療技術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或者關鍵設備、設施及其他輔助條件發生變化,不能正常臨床應用;
3、發生與該項醫療技術直接相關的嚴重不良后果;
4、該項醫療技術存在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隱患;
5、該項醫療技術存在倫理缺陷;
6、該項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效果不確切;
7、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四、各臨床科室在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報請醫務科批準是否需要重新進行醫療技術臨床應用能力技術審核:
1、與該項醫療技術有關的專業技術人員或者設備、設施、輔助條件發生變化,可能會對醫療技術臨床應用帶來不確定后果的;
2、該項醫療技術墳鍵環節發生改變的;
3、準予該項醫療技術診療科目登記后1年內未在臨床應用的;
4、該項醫療技術中止1年以上擬重新開展的。
五、醫院開展的臨床檢驗項目必須是衛生部公布的準予開展的臨床檢驗項目。
六、醫務人員開展第一類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的能力技術審核,由醫務科組織實施。
七、未經醫院批準,醫務人員擅自臨床應用醫療技術的,由醫務人員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醫療管理制度 2
物業管理與維修科是總務處倉庫管理的主管部門。各科室、中心是材料領用及使用的監督部門。倉庫保管員是維修耗材進出庫的具體管理人員。
一、維修耗材入庫規定
(一)維修耗材采購回來后首先辦理入庫手續。由綜合管理科協同物業管理與維修科監督供貨商向倉庫管理員逐件交接。庫房管理員要根據采購計劃單的項目認真清點所要入庫物品的數量,并檢查好物品的規格、質量,做到數量、規格、品種,價格準確無誤,質量完好,配套齊全,并在接收單上簽字(綜合管理科、物業管理與維修科要在入庫登記簿上共同簽字確認)。
(二)維修耗材進庫根據入庫憑證,現場交接接收,必須按所購耗材條款內容、質量標準,對耗材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入庫登記。
(三)維修耗材驗收合格后,應及時入庫。
(四)維修耗材入庫,要按照不同耗材的型號、材質、規格、功能和要求,分類、分別放入貨架的相應位置儲存,在儲存時注意做好防銹,防潮處理,保證貨物的安全。
(五)維修耗材數量準確、價格不串。做到帳、標牌、貨物相符合。發生問題不能隨意的更改,應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入庫,多入庫問題。
(六)精密、易碎及貴重貨物要輕拿輕放.嚴禁擠壓、碰撞,倒置。其中貴重物品應妥善保存,以防盜竊。
(七)做好防火、防盜、防潮工作,嚴禁無關的人員進入倉庫。
(八)倉庫保持通風,保持庫室內整潔,由于倉庫的容量有限,貨物的`擺放應整齊緊湊,作到無遮掩,標牌要醒目,便于識別辨認。
二、維修耗材出庫規定
(一)維修耗材出庫,倉庫管理員要做好記錄,領用人簽字。
(二)維修耗材出庫,數量要準確(賬面出庫數量要和出庫單,實際出庫實際數量相符)。做到帳、標牌、貨物相符合。發生問題不能隨意的更改,應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出庫,多出庫問題。
(三)倉庫管理員嚴格執行憑發貨單發貨,無單不發貨,內容填寫不準確不發貨,數目有涂改痕跡不發貨。發貨單由具體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由維修人員持單領用。發生上述問題時,管理員應及時的與具體管理部門責任人做好貨物的核對,保證發貨的正確性。
(四)為防止出現出庫貨物差錯,要嚴格遵守出庫制度,領取維修材料時維修人員應先寫好出庫單,并且由具體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倉庫管理人員進行出庫登記工作,完成后才可以到倉庫領取貨物。
(五)保管員要做好出庫登記,并定期向物業管理與維修科和財務部門做出入庫報告。物業管理與維修科要監督保管員按月核對庫房的維修耗材,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三、維修耗材倉庫盤點
(一)物業維修與管理科負責組織倉庫盤點,可以邀請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與。
(二)倉庫盤點分月盤點、學期盤點和年度盤點。月盤點以“抽查”為主,重點抽查出庫比較頻繁的材料品種;學期盤點和年度盤點定期在學期末、年度末進行,要對倉庫整體盤點。
(三)盤點時必須詳細記錄盤點情況,參加人確認簽字。
(四)盤點后,物業管理與維修科應對各類材料進行分類統計,以便核定使用部門提出的下個采購計劃。
四、廢件回收
為防止學校國有資產流失,凡維修的廢件在固定資產帳的要辦理入庫。由使用單位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醫療管理制度 3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建立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設專兼職人員負責管理。
2、醫療廢物的暫存場所要合理選址,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防鼠、防蚊蠅、防盜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環境整潔。
3、產生醫療廢物的科室,要有專人負責登記、分類收集、暫存、密閉運送。
4、醫務人員出診治療后,應將醫療廢物帶回,不得留在出診地點與生活垃圾混放。
5、醫療廢物按類別分置于專用的`包裝物或密閉的容器內,進行交接登記。登記內容包括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字等,登記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6、收集醫療廢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統一標識,銳利廢物和高度污染的醫療廢物按規定分別放入密閉、防刺、防滲容器或收集袋內。
7、使用專用運送工具,將分類分裝的醫療廢物按規定時間、路線,運送到指定的暫存場所,不得滲漏、遺撒、污染環境。醫療廢物暫存時間不超過2天。
8、醫療廢物管理人員應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醫療管理制度 4
一、醫療質量管理制度
1、醫院必須把醫療質量放在首位把質量管理納入醫院的各項工作中。
2、醫院要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即建立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質量管理工作。
3、樹立為病人服務的思想。醫療質量管理的內容及措施應力求為滿足病人的需要保證醫療工作以最佳和技術狀態為病人服務。
4、質量管理以控制預防為主的思想。
5、系統管理的思想。
6、標準化管理的思想。
7、科學性與實用性統一的思想。
8、對新招聘來院人員進行嚴格的崗位教育學習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教育。
9、開展全院性質教育。每季度由院長在院周會上通報醫療質量檢查情況,表揚質量好的科室和人員批評差的科室及個人。各科要傳達到每位職工。
10、各科要定期組織學習規章、職責及各種操作規程和專業基礎知識。
11、對質量觀念弱者要進行強化教育。
二、醫療質量管理領導小組制度
醫院質量管理委員會領導小組在院長領導下進行工作,辦事機構在院分級辦公室。科室質量控制小組在科主任領導下進行工作。
1、醫院質量管理領導小組制度
(1)根據醫療、護理、總務、財務等實際情況及上級要求,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制定質量標準。
(2)研究提高質量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3)對各科室、各部門的質量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4)隨時對各種質量進行分析定期向院長匯報。
2、(1)根據醫院質量管理委員會制定的質量標準每月統計本科室完成情況上報醫院分級管理辦公室。
(2)隨時對本科室的質量進行分析向科領導匯報。
(3)收集對質量進行分析向科領導匯報。
(4)收集對質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質量方法意見和建議并與醫院分級管理院辦公室聯系。
三、醫院護理、醫技質量管理方案
1、全院實行在院長領導下的質量管理體系,建立院科兩級質量管理組織,建立醫療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科室建立醫療、護理質量小組對醫療護理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由業務職能科室、科主任、護士長具體負責質量管理工作。
2、科室應根據醫院分級管理的要求制訂切實可行的質量管理方案,結合崗位職責把質量目標落實到人做到人人抓質量、講質量,把質量管理落到實處。
3、各級各類專業人員尤其是各級干部要把提高醫療質量作為管理工作的核心作為醫療臨床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切實抓好醫療全過程的質量保證措施和質量檢查達到質量管理的優化目標。
4、開展全員性質量教育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5、醫院根據分級管理要求制訂醫療質量主要標準與指標及考核評價辦法下發科室執行。
6、質量管理的重點是醫療、護理、醫技、病案、控制院內感染等項的'質量。
7、每季度召開一次全院醫療護理質量委員會會議,按照標準與指標對各科室醫療質量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并研究改進措施。
8、每季度由辦公室、醫務科、護理部組織一次全院醫療質量檢查評比并將主要結果向院領導匯報。
9、每季度由院長將全院醫療情況通過院周會等方式反饋科室通報全院。對醫療質量好的科室和個人予以表揚鼓勵,差者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提出改進和強化質量管理要求。
四、醫療質量主要標準
(1)診斷質量標準
正確性確診要符合診斷要點病史、體征、實驗室及特殊檢查,具有的特性擬診要基本符合診斷要點。診斷性治療有效。全面性主病并發癥伴發癥應依次列出診斷疾病名稱以國際疾病分類法為準。及時對急、危、重病應力爭在24小時內確診,疑難復雜病癥應及時組織科內會診,需其他科室會診要及時和書面記錄,必要時可組織全院會診或及時轉入上級醫院。
(2)療效評判標準
治愈病人癥狀消失,器官功能恢復正常,外傷創口愈合。好轉病人癥狀減輕,器官功能較首認明顯好轉。
(3)護理質量標準
按照醫院護理質量標準與常用護理技術操作規程的標準評定。
(4)技術操作規程
按照國家衛生部、省衛生廳頒發的有關技術操作常規與規程以及高等醫學院校教科書和我院編印的技術操作規程執行。
(5)病歷書寫標準
按照陜西省衛生廳印發的《病歷書寫規范》及我院病歷書寫制度執行。
(6)工作質量標準
各項工作制度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健全并能認真執行。患者、本院職工對醫療服務的滿意程度在要求的指標以上。
五、醫療質量教育方案
1、堅持質量第一的指導思想。
2、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要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自身醫療工作的實際健全切實可行的質量管理方案。
3、質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內容建立質量管理目標、指標、計劃、措施、效果評價及信息反饋等。
4、醫院要加強對全體人員進行質量管理教育組織參加質量管理活動對新進人員上崗前教育要包括質量教育。
5、質量管理工作應有文字記錄并由質量管理組織形成報告定期、逐級上報。
6、醫院質量管理的重點是醫療、護理、醫技、病歷及控制院內感染。各級管理人員要把提高醫療質量作為管理工作的核心。后勤部門要為醫療第一線服務。
7、質量的檢查結果與評價、獎懲相結合并納入醫院評審。
六、醫療質量監督、檢查、評價方案
1、院科兩級質量管理小組對院科醫護、醫技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評價、由院辦、醫務科組織具體實施。
2、院質量管理委員會每季度一次科室、醫療護理質量管理小組每月一次由科主任和護士長監督實施。
3、醫療護理、醫技質量監督、檢查、治療、評價按醫療質量標準與指標執行。
4、醫療質量檢查每月一次由院長及業務副院長在院周會上向科主任反饋。
5、認真評價醫療質量
(1)評價標準按醫療質量標準包括診斷質量標準、療效評判標準、護理標準、技術操作規程、病歷書寫標準。
(2)評價方法采用病例評價與統計指標評價相結合的方法。病例評價主要由科室進行由科主任、護士長掌握。
A、病歷評價要按病歷質控標準進行主要評價內容包括診斷是否正確、全面、及時治、醫療缺陷等。
B、醫技科評價內容包括整體工作質量和每個病人報告是否及時、準確。
C、統計指標評價包括診斷質量指標、治療質量指標、工作效率與質量指標、醫院感染控制等醫療質量指標。
D、藥劑科要對所購進藥品進行嚴格的質量監督、評價不購進“無三證”、霉變、污染、過期等物品。
E、臨床檢驗科要開展室內質控與空間質控。
醫療管理制度 5
一、為加強醫療技術管理,促進衛生科技進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醫療技術準入管理制度
二、凡引進本院尚未開展的新技術、新項目,均應嚴格遵守本準入管理制度。
三、新醫療技術分為以下三類
1、探索使用技術,指醫療機構引進或自主開發的在國內尚未使用的新技術。
2、限制度使用技術(高難、高新技術),指需要在限定范圍和具備一定條件方可使用的技術難度大、技術要求高的醫療技術。
3、一般診療技術,指除國家或省衛生行政部門規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診療項目,具體是指在國內已開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醫療技術。
四、醫院鼓勵研究、開發和應用新的醫療技術,鼓勵引進國內外先進醫療技術;禁止使用已明顯落后或不再適用、需要淘汰或技術性、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和社會倫理及法律等方面與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適應的技術。
五、醫院由醫務處牽頭成立醫院新技術管理委員會(由醫院主要專家組成)及科室醫療新技術管理小組(由科室主任及專家3—5人組成),全面負責新技術項目的理論和技術論證,并提供權威性的評價。包括:提出醫療技術準入政策建議;提出限制度使用技術項目的.建議及相關的技術規范和準入標準;負責探索和限制度使用技木項目技術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對重大技術準入項目實施效果和社會影響評估,以及其他與技術準入有關的咨詢工作。
六、嚴格規范醫療新技術的臨床準入管理制度,凡引進本院尚未開展的新技術、新項目,首先須由所在科室進行可行性研究,在確認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倫理、道德方面評定的基礎上,本著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指導臨床實踐,同時要具備相應的技術條件、人員和設施,經科室集中討論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寫"新技術、新項目申請表"交醫務處審核和集體評估。
醫療管理制度 6
一、在院長分管院長的領導下,負責本科各項工作。
二、提出工作計劃,做出工作總結。
三、審查各科提出的醫療設備購置申請,組織人員匯總,制訂采購計劃,報設備管理委員會和院長審批。
四、了解本院各科提出的醫療儀器設備的需要及使用管理情況,做好合理調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組織人員對醫療設備進行驗收、建帳、建卡。
六、督促維修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組織技術人員共同解決維修疑難問題,本院無法維修時,提請院長批準組織外修。
七、負責本科的經濟管理和業務培訓及工作人員考核,向院長提出獎懲意見。
八、參加院內的有關會議,主持本科會議,傳達院周會內容,組織政治學習。
九、填寫本科的.工作月報及審閱其它工作報表。完成醫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設備科副科長在科長的領導下協助科長搞好本科工作,科長不在時代理行使科長職責。
醫療管理制度 7
(一)根據能級配置、安全有效、效率及經濟原則,制定醫院儀器設備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購置計劃,以滿足醫療、教學、科研和預防保健等遠期發展和近期的工作需要。
(二)嚴格執行招標采購制度。
(三)制定并執行醫療設備各項管理制度,確保醫療設備的使用安全有效。
(四)做好醫療設備的`應用質量管理:包括安裝調試、驗收;制訂操作規程;日常維護保養;預防性維修和故障維修;計量檢定;設備性能檢測;醫療器械可疑不良事件的報告等。
(五)做好醫療設備的信息和檔案管理,在醫療器械的分類和代碼應用、名稱規范化方面不斷創新。
(六)重視和加強醫療設備的效益分析和評估,確保醫療設備資源充分利用。
(七)做好器械庫房的環境和帳務管理,不得在庫房積壓醫療設備,定期盤點在用醫療設備,確保賬物相符。按規定做好醫療設備的調劑和報廢工作。
(八)遵紀守法,嚴禁在醫療設備購置過程中出現違法行為和不正之風,并自覺接受監督約束。
醫療管理制度 8
各科室:
隨著醫院的發展,作為醫療、科研、教學的醫療設備已成為醫院的重要組成部分。醫療設備的正常運行對醫院越來越重要,因此對設備的管理、維修、保養的要求也隨之越來越高。根據國家有關對醫療設備管理方面政策法規條例的規定,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我院必須制定一套規范化、制度化的醫療設備管理制度,才能體現醫療設備的管理水平,充分發揮醫療設備的效能,提高設備的使用率、完好率,減少或杜絕人為損壞,保證醫療設備處于最佳狀態。有關醫療設備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設備科職責
設備科是全院醫療設備管理的職能部門。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參加醫院醫療設備管理全過程。負責醫療設備的規劃調研、立項論證、申報審批、招標采購、安裝驗收、維護保養、培訓使用、報廢鑒定、配合財務部門完成醫療設備的調撥使用及報廢報批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1、參加醫院設備的'全過程管理,介入設備的規劃、調研、主控審查、設備選型、購置驗收、入出庫管理、安裝調試。
2、負責醫院范圍內設備的業務管理,組織使用科室建立健全設備臺帳,建立設備管理責任制及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3、負責編制落實設備的維修計劃并組織實施。
4、定期下科室巡回檢查設備的完好情況,檢查各科室設備保養情況。
5、分類健全設備明細臺帳,建立設備庫房和設備管理數據庫。
6、做好年度大型醫療設備的效益分析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努力提高設備的使用率,充分發揮設備的效益。
二、設備使用科室職責
各使用科室負責設備的使用、日常保養、現場管理工作。科主任是各科室設備管理第一責任人,具體職責如下:
1、建立設備臺帳和設備維修保養記錄。萬元以上設備須規定專人負責管理。
2、愛護設備,認真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嚴格執行各項規程制度,保證設備的平穩運行。
3、及時向設備科反饋設備的運行故障及維修后運行效果情況,認真做好運行保養記錄,做到內容祥實準確。發現設備不正常損毀,應書面報告情況并分析原因。
4、未經設備科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將有關設備外借出院。如設備出現故障需請院外專業人員維修或確需帶到院外維修,須經設備科同意或設備科人員在場。
5、嚴禁在相關設備上安裝一些來歷不明的軟件和游戲。未經設備科同意嚴禁將設備與外網和移動存儲介質連接。
三、設備的維護與保養
1、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實行日常維護保養與計劃檢修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
2、設備的維護保養應按照指定的設備維護保養計劃并參照隨機附帶的設備維護手冊進行。
3、設備日常管理與保養由使用科室負責,日常保養在每次使用設備后進行,保養內容: 清潔、調整、緊固等,配套設施擺放整齊。
4、設備拆機保養由設備科維修人員按計劃定期進行。
5、設備在使用中出現故障或損壞,使用科室要及時通知設備科維修人員,維修人員到現場維修調試。如維修人員也無法解決的問題,由設備科與供方聯系解決。
6、特殊設備價值在100萬元以上,醫院如無維修能力的: CT、彩超、MRI、直線加速器等,由設備科負責與廠方簽定年度維修保養合同。
7、設備科維修保養人員必須做好每次的維修保養記錄。
四、醫療設備的安全管理
1、 水電科應積極配合設備科定期檢查電氣安全。提供給設備的電源,其電壓、相位應符合設備的要求,供電線路必須能夠承受設備的用電負荷。對電壓要求穩定的精密儀器應配備符合要求的穩壓電源或UPS。 定期檢查接地裝置。所有帶電醫療設備工作時應做好接地,并保證接地設施良好。
2、使用科室應保持設備工作環境清潔、干燥,做好防塵、防潮、防爆、防水、防電磁波、防靜電工作。保證機房環境符合設備使用要求。
3、 設備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熟悉設備性能,掌握操作方法和程序后才能上崗工作。對放射、放療、核醫學、高壓氧艙等危險部門的工作人員,需經崗前培訓,取得上崗證后才能上崗工作。
4、 操作人員應嚴格按開關機程序開、關機器。嚴禁違規、野蠻、不按程序操作機器設備。
五、醫療設備維修的應急保障
(1)、設備科實行全年每天24小時值班制,臨床科室遇有緊急情況可通過院總值班通知設備科值班人員。
(2)、對于國家規定的假期期間,設備科應將排班表送達院辦公室。值班人員在接到報修電話后要及時作出響應。
(3)、設備科值班人員如遇到無法排除故障情況,應及時與其負責人進行報告,相關負責人根據具體情況在最短時間內給與支持。
六、設備的事故處理與罰則
1、事故及責任的劃分
(1)、小事故 因操作保管不當損壞設備配件或造成設備丟失的,損失金額在壹萬元以內的;
(2)、一般事故 因未按操作規程操作或工作責任心差造成設備丟失、損壞,可以修復的,損失金額在10萬元以內的;
(3)、重大事故 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損壞且無法修復,設備凈值達10萬元以上的;可修復,修復資金達設備凈值50%以上的;
(4)、特大事故 嚴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損壞且無法修復,設備凈值達50萬元以上的;可修復,修復資金達設備凈值60%以上的;
2、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罰
(1)、事故責任人應分為: 負完全責任者、負主要責任者、負次要和一定責任者。
(2)、根據事故、責任人的劃分,按一定比例賠償直接經濟損失(負完全責任者賠償全部的經濟損失。主要責任者、負次要和一定責任者按6/3/1的比例賠償損失)。事故情節和事故性質嚴重的可并處警告、記過、記大過或開除公職。
(3)、對隱瞞事故和事故情節的科室領導及有關人員,處以經濟處罰,情節和性質嚴重的可并處警告和記過處分。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對事故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應遵守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人人平等的原則、事故責任與處罰相當的原則、按規定處罰,避免處罰過重或過輕,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對于處罰金額可根據醫院實際情況增減,對設備人為損壞,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責任人,應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法律責任。
醫療管理制度 9
(一)機構管理
1.建立醫院醫保管理小組,由組長負責(組長由副院長擔任),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醫保工作。
2、設立醫院醫保辦公室(以下簡稱“醫保科”),并配備2名專職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院醫療保險工作。
3.貫徹落實市社保局有關醫保的政策、規定。
4.監督檢查本院醫保制度、管理措施的執行情況。
5.及時查處違反醫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關記錄。
6、加強醫療保險的宣傳、解釋,設置“醫療保險宣傳欄”,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已設置投訴箱),保證醫療保險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醫療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不推諉病人,接診時嚴格核對《醫療證》、卡與參保人員本人相符,發現就診者身份與所持《醫療證》、IC卡不符時,應扣留醫療保險證,及時報告醫院醫保科,醫院醫保科及時上報市醫保中心。
2、診療時嚴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合理收費”的原則。
3.藥品使用需嚴格掌握適應癥。
4.收住病人時必須嚴格掌握入院標準,杜絕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掛名住院和其它不正當的醫療行為;住院用藥必須符合醫保有關規定,使用自費藥品必須填寫自費藥品患者同意書,檢查必須符合病情需要。
5.出院帶藥嚴格按規定執行。
(三)藥房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發改委制定公布的藥品零售價格,按醫院藥品采購供應制度采購藥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藥品價格及一次性醫用材料價格,接受監督。
3.確保醫療保險藥品備藥率達標,不得串換藥品。
(四)財務管理制度
1.認真查對參保人員的`醫保病歷、IC卡,把好掛號、收費關,按市醫保中心醫保費用管理的要求,準確無誤地輸入電腦。
2.配備專人負責與市醫保中心醫保費用結算和銜接工作,并按醫保規定提供相關資料。
3.新增醫療項目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市醫保中心上報。
4.嚴格執行醫保中心的結報制度,控制各項相關指標,正確執行醫療收費標準。
5.對收費操作上發現的問題,做到及時處理,并有相關處理記錄。
6.參保人員出院結帳后,要求查詢收費情況,醫保窗口和財務室做到耐心接待,認真解釋,不推諉。
(五)信息管理制度
1.當醫保刷卡出現錯誤時,窗口工作人員及時通知醫保科,由窗口工作人員利用讀卡程序來檢查卡的質量,如卡有問題,告知持卡人到市醫保中心查詢。
2.當醫保結算出現問題時,窗口工作人員及時通知醫保科,由醫保科來查對,確保結算正確,如在查對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和醫保中心溝通、協調。
3.信息管理員做好醫保的數據備份,定期檢查服務器,確保醫保系統的正常運行。
醫療管理制度 10
1、凡是醫院購買的醫療器械,都必須建立檔案。
2、每一件醫療器械的'相關情況,均應記錄在檔。
3、器械的相關證書,也應妥善保管。
4、檔案不得隨意亂放,以免丟失。
5、實行統一保管,一般不外借。
醫療管理制度 11
一、醫療室要具備基本的設施和設備,室內環境整潔、衛生、優雅,藥品、器械擺放規范,符合有關衛生要求,應防塵、防蠅、防污染。
二、藥品、器械使用要嚴格按照國家衛生標準執行,要消毒、殺菌,防止交叉傳染和不安全事故發生。
三、醫療室工作人員,要有行醫許可證,著衛生服上崗,規范操作。要不斷學習,提高技術,遵守醫德。
四、采購藥品、器械必須到國家認定的`經銷單位。購買符合國家醫藥質量、衛生標準的藥品、器械。若使用不正規渠道和不符合國家質量、衛生標準的器材、藥品,而造成醫療事故的,要追究當事人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五、總務處定期對醫務室的衛生、藥品、器械進行檢查,嚴防使用過期、假冒、不符合國家質量、衛生標準的藥品和器械,若查出每次罰款50-200元。
醫療管理制度 12
為提高本院藥學技術和醫療器械管理人員業務素質和法律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1、藥械技術人員應積極參加市藥監局組織的法規培訓和專業學習,衛生院鼓勵職工學習藥械專業知識。
2、從事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管理的人員,每年不少于16小時的繼續教育學習,及時掌握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及專業知識。
3、衛生院每年要對從業人員進行業務知識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做待崗處理,直至考核合格為止。
4、衛生院建立培訓教育檔案,對各人的學習培訓情況及考核情況記入檔案管理。
5、從事藥械工作人員要講職業道德,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法律意識,保證藥械質量和患者用藥安全。
6、從事藥械管理人員應敬業愛崗,工作認真負責。
醫療管理制度 13
(一)倉庫管理
1.入庫
(1)卸貨及運輸:
①外包裝檢查:對于大型及精密醫療設備在裝卸貨物前,醫院在場人員首先應對貨物外包裝情況進行認真查看,重點查看外包裝有無受撞擊痕跡、倒伏痕跡、水浸痕跡和破損,如發現應予以詳細記錄,并由交貨人現場確認。
②貨物裝卸:對于大型及精密醫療設備卸貨時,醫院在場人員應嚴密觀察裝卸過程,如發現危險行為或情況應及時停止裝卸,以防止貨物損壞。
③貨物運輸:貨物到院后運輸時,醫療設備科在場人員應跟蹤院內運輸全過程,發現貨物有倒伏等危險跡象應及時制止,以防止貨物損壞,直至貨物安全落位。
(2)開箱及驗收:
①醫療設備固定資產物資開箱驗收應有供貨商、最終用戶代表、醫院主管工程師和醫療設備科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共同在場。
②醫院主管工程師和醫療設備科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控制開箱現場,嚴格遵守逐件開箱、逐件清點、逐件登記的原則。
③設備包裝箱在驗收未結束前嚴禁移離驗收現場,直至全部驗收工作結束,且對包裝箱進行認真查看后,方由設備科處理。
④設備驗收文件需現場由最終用戶代表、設備科、采購中心等參加驗收人員和供貨商驗收人員共同簽名確認后方可歸入檔案。
⑤對于隨設備的操作手冊、維修手冊等重要文件,需進行仔細登記,并由保管人在驗收文件上簽名確認。
(3)入庫手續辦理
設備科倉庫保管員根據驗收完成文件和發票原件及時辦理貨物入庫手續。
2.出庫
設備科倉庫保管員需在入庫手續辦理完成后在歸定的工作日內,督促使用部門辦理固定資產領用手續。
3.庫存保管
(1)暫存物資保管:對于無法進入醫療設備科倉庫的大型精密醫療設備,倉庫管理員及固定資產管理員應對其開箱安裝前存放場地進行經常查看,防止碰撞、雨淋和水浸。并要與存放地(最終用戶所在科室)及醫院保安部進行交代。
(2)備用物資保管:對于醫療設備倉庫庫存備用物資,應按類存放,先進先出,保持整潔,通風防潮,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二)在用物資管理
1.分戶帳管理:嚴格執行醫療設備固定資產分戶帳管理,醫療設備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應按期對最終用戶分戶帳及帳下固定資產進行盤點,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2.年度盤點:設備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每年對全院醫療器械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目的是在盡可能對一線臨床科室影響小的前提下保證醫院固定資產帳帳相符,帳物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3.分戶財產保管人員更換:醫療設備固定資產使用科室財產保管人員更換前,必須通知醫療設備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由該部人員協助做好帳物移交工作。如未辦理固定資產管理移交手續而導致的后果,由接替者及科室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固定資產移動管理(變動管理)
1.跨科借用:由于醫療需要,經借與被借雙方負責人同意將醫療器械固定資產跨科借用,固定資產借出方需由財產保管人保留借方財產保管人借條。該借條必須注明設備名稱、固定資產編號、設備完好狀況、設備歸還日期等。如未辦理借條事宜或借條丟失所造成帳物不符等結果,將由借出方財產保管人承擔相關責任。
2.資產轉科: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因臨床業務需要進行轉科使用,主動提出一方需向醫療設備科提出書面申請,設備科審核,醫療設備主管院長批準,才能實施財產轉移,由雙方財產保管人攜帶分戶帳到醫療設備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辦理固定資產帳目變更后,方可移交相關資產。
3.資產出院:醫院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因支援或捐贈轉移出院外,設備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必須根據醫療器械主管院長的批準相關文件,憑接受方接受文件及時辦理固定資產帳目變更手續。
(四)固定資產報廢管理
1.報廢申請:對于不能繼續使用的醫療器械固定資產,資產所有方負責人需認真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并提交維修部門進行工程技術鑒定。
2.報廢物資鑒定:維修部門主管工程師應本著嚴謹的`科學態度,對需報廢的醫療器械固定資產給出實事求是的鑒定意見。
3.報廢申請審批:《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經設備科負責人審核,醫療設備主管院長及財務主管部門批準, 方可實施辦理報廢手續。
4.固定資產帳目變更:設備科物資庫房保管將已完成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進行歸檔,并憑此單進行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帳目變更。
(五)固定資產(萬元以上)檔案管理
1.卷宗建立: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卷宗是從醫療設備科接到醫院批準采購的申請書開始,由采購執行者建立。該卷宗包括:論證、申請、批復、聯系、招標、簽約及相關全部資料。
2.檔案建立:設備到貨驗收后,由設備科固定資產管理員將其卷宗全部文件與設備驗收文件一并裝訂、編號,建立醫療器械固定資產檔案,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3.檔案調用:醫療器械固定資產檔案是醫院醫療器械固定資產的原始紀錄,因接受檢查、維修等事宜需調用檔案,必須征得檔案保管人員同意,并在借出當日歸還。
醫療管理制度 14
一、營業場所應保持整潔、衛生、樣品陳列整齊,設置顧客意見簿,文明經商,禮貌待客。
二、應按照批準的“經營范圍”銷售醫療器械。
三、醫療器械應分類擺放,產品名稱準確,與實物相符,標價清晰。
四、銷售人員應熟悉所經營醫療器械產品的專業知識,認真檢查產品的質量及外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以確保產品質量。銷出產品應先開票,按票付貨,認真核對,不出差錯。對產品應建立真實、完整的銷售記錄。記錄內容見附表二,記錄保存至產品有效期滿后兩年備查。
五、不得銷售未經注冊、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或者淘汰的醫療器械及國家藥品監督部門禁止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銷售變造、偽造或者冒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醫療器械注冊證”及其編號的醫療器械。不得銷售給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經營單位或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單位。
六、企業對銷售的醫療器械的質量負有責任,應認真做好醫療器械的'質量查詢、用戶訪問、信息反饋、質量投訴的處理等項工作,并詳細記錄填寫有關報表、記錄備查。做好缺貨登記,對顧客專項定貨及函購定貨要認真熱情對待,盡量滿足顧客要求。建立用戶檔案,載明基本情況,便于質量追蹤。
七、在產品銷售活動中,若發現不合格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及時報告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已售出的不合格產品,應通知使用單位停止使用,并公告社會,同時收回不合品。
八、執行“先進先出、近效先出”的銷售原則,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九、銷售人員每年進行體檢,不符合要求者及時更換。
十、銷售部負責醫療器械的銷售工作。
醫療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物的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產生危害,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管理。
第三條衛生部對全國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實施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實施監督。
第二章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物的管理職責
第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確保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制定并落實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關人員的工作職責及發生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應急方案。內容包括:
(一)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各產生地點對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的產生地點、暫時貯存地點的工作制度及從產生地點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的工作要求;
(三)醫療廢物在醫療衛生機構內部運送及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的有關交接、登記的規定;
(四)醫療廢物管理過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緊急處理措施;
(五)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有關工作人員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
第六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設置負責醫療廢物管理的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構內處置過程中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二)負責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構內處置過程中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工作;
(三)負責組織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發生時的緊急處理工作;
(四)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培訓工作;
(五)負責有關醫療廢物登記和檔案資料的管理;
(六)負責及時分析和處理醫療廢物管理中的其他問題。
第七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并在48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調查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將調查處理結果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每月匯總逐級上報至當地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每半年匯總后報衛生部。
第八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12小時內逐級向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醫療衛生機構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6小時內逐級向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6小時內向衛生部報告。
發生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九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構內處置過程中所需要的專業技術、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和緊急處理知識等,制訂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三章分類收集、運送與暫時貯存
第十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療廢物實施分類管理。
第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及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
(一)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二)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他缺陷;
(三)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四)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五)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七)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八)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九)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十)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產生地點應當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說明。
第十三條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第十四條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第十五條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系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第十六條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內部指定的暫時貯存地點。
第十七條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第十八條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第十九條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第二十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第二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建立的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一)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方便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及運送工具、車輛的出入;
(二)有嚴密的封閉措施,設專(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三)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五)易于清潔和消毒;
(六)避免陽光直射;
(七)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第二十二條暫時貯存病理性廢物,應當具備低溫貯存或者防腐條件。
第二十三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將醫療廢物交由取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第二十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條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應當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第二十六條禁止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條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地區,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自行就地處置其產生的醫療廢物。自行處置醫療廢物的,應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應當消毒并作毀形處理;
(二)能夠焚燒的,應當及時焚燒;
(三)不能焚燒的,應當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二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及時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一)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二)組織有關人員盡快按照應急方案,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三)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四)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五)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六)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
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第四章人員培訓和職業安全防護
第二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本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全體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條醫療廢物相關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一)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項工作要求;
(二)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醫療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安全防護等知識;
(四)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五)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第三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接觸醫療廢物種類及風險大小的不同,采取適宜、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為機構內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第三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并及時報告機構內的相關部門。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對所轄區域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四條對醫療衛生機構監督檢查和抽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及落實情況;
(二)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構內處置的工作狀況;
(三)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登記資料和記錄;
(四)醫療廢物管理工作中,相關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五)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上報及調查處理情況;
(六)進行現場衛生學監測。
第三十五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或者抽查中發現醫療衛生機構存在隱患時,應當責令立即消除隱患。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第三十七條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第三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對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等工作,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阻礙,不得提供虛假材料。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的;
(二)未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的;
(三)未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或者未保存登記資料的;
(四)未對機構內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采取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的;
(五)未對使用后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的;
(六)自行建有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醫療衛生機構,未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或者未將檢測、評價效果存檔、報告的。
第四十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地點、設施或者設備不符合衛生要求的;
(二)未將醫療廢物按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1萬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醫療衛生機構內丟棄醫療廢物和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將醫療廢物交給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三)未按照條例及本辦法的規定對污水、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進行嚴格消毒,或者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排入污水處理系統的;
(四)對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的。
第四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的,依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處罰。
第四十三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未采取緊急處理措施,或者未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醫療衛生機構無正當理由,阻礙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拒絕執法人員進入現場,或者不配合執法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未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要求處置醫療廢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所稱醫療衛生機構指依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采供血機構。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醫療管理制度 16
(一)屬于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應由專人(計量管理員)負責管理和協調。
(二)在上級計量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醫院計量室按照《計量法》的要求和有關的規定,統一管理全院的計量工作。
(三)統一建立全院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臺賬、分戶賬、分類賬,保管好有關的技術檔案和檢定證書。
(四)加強與計量檢定部門的業務聯系,做好年度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工作。
(五)隨機地對在用計量器具進行抽檢,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計量器具。
(六)對違反計量工作制度產生的后果,報領導作相應的處理。
醫療管理制度 17
(一)使用計量器具的部門,必須做好計量器具的使用與保養工作,制訂出相應的使用操作規程,由專人負責,并嚴格按照說明書及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二)所有計量器具都應建立使用記錄和定期維護保養;常用計量器具應每次使用后擦凈保養,不常用者應定期做通電試驗。
(三)存放計量器具的'場所,要求清潔衛生。溫度、濕度要符合檢定規程的規定,并保持相對穩定。易變形的計量器具,要分類存放,妥善保管。嚴禁計量器具與酸、堿等腐蝕性物質及磨料混放。
(四)在用計量器具必須有計量鑒定證書和合格標記,發現合格證書丟失或超期,要及時查找原因,辦理補證手續。
(五)計量器具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計量管理員處理,各使用部門無權擅自修理計量器具。精密貴重儀器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送修,并做好記錄。
(六)計量器具的外協修理
本單位不能修理的計量器具,應委托已取得《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單位并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單位修理,并有被委托方的檢修證書。修理后應開具合格證書。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計量器具不得使用:
1.未經檢定或檢定不合格;
2.超過檢定周期;
3.無有效合格證書或印鑒;
4、計量器具在有效使用期內失準、失靈;
5.未經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批準使用的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計量器具。
醫療管理制度 18
(一)計量資料檔案由計量管理室兼職計量管理員專人負責收集、保管和建立。
(二)計量器具資料檔案與醫療設備檔案相配合構成完整的計量檔案。
(三)計量器具的檔案內容
1.如計量器具是固定資產,則按醫療設備檔案內容建立檔案外,還應有檢定證書等。
2.如計量器具是低值易耗品,則檔案內容應包括申購合同、說明書、合格證、檢定證書等。
(四)計量器具的'臺帳包括:
1.計量器具管理目錄;
2.計量器具管理臺帳;
3.工作計量器具分戶管理臺帳;
4.計量器具歷史記錄卡;
5.計量器具周期檢定計劃表。
(五)按規定的保存時間保管好計量文件和技術檔案資料,若銷毀檔案資料須經批準。
(六)對發生丟失計量檔案的事件,應做好記錄、查清原因再追究責任。
(七)需要查閱檔案文件資料,履行借用手續,以防丟失和損壞。
醫療管理制度 19
在醫療過程中,可以是因醫療計量器具準確度或其他計量問題,而引起的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如發生這種問題,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一)處理計量糾紛的方式有檢定和調解,首先要查清事實、分清是非、明確責任,在相互諒解的基礎上促使雙方當事人解決問題。
(二)計量調解是由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計量糾紛雙方進行的調解。根據計量糾紛的特殊情況,計量調解一般應在仲裁檢定以后進行。
(三)仲裁檢定是指由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用計量基準或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所進行的.以仲裁為目的的計量檢定、測試活動。仲裁檢定可以由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直接受理,指定有資質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
(四)情節嚴重并引起醫療事故,應保護現場,以便有關人員前來找出事故原因并記錄;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處理。
(五)一般事故如是人為因素引起,則對當事人給予相應的處理;對于管理不善引起的,應分析原因,并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以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醫療管理制度 20
1、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項工作要求及安全防護知識。
2、嚴格按照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執行。
3、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每次運送或貯存結束后立即進行手清洗和消毒。
4、要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5、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處禁止吸煙及飲食,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6、每日對運送車輛及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對暫時貯存處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7、在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醫療廢物過程中,要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的發生。要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8、定期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9、感染管理科經常對衛生安全防護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等工作。
醫療管理制度 21
一、醫院成立醫療廢物管理小組,負責貫徹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設專職工作人員負責醫療廢物的日常管理。
二、按《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醫院產生的廢物分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兩類,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損傷性廢物和放射性廢物。
三、嚴格對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分類,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包裝,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用黃色垃圾袋包裝,損傷性廢物用利器盒包裝,放射性廢物用紅色垃圾袋包裝,同時設有警示標識和記錄標簽。
四、隔離的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使用雙層包裝袋,并及時密封。如包裝物或容器的'外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進行消毒處理或增加一層包裝。
五、各科室按要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按規定的`線路和時間運送醫療廢物。運送的醫療廢物必須密封包扎,確保無破損、滲漏。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均統一運送醫療垃圾中轉站集中存放,并進行交接登記。
六、醫院設立垃圾中轉站,中轉站為密封式,具有防鼠、防蠅、防盜功能,設專人負責。所有垃圾日產日清,醫療廢物交具環保資質的垃圾焚化廠作無害化處理。設有醫療廢物交接登記聯單和記錄。
七、任何人都不得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八、醫院對新上崗工作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管理的崗前培訓,定期對在職工作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管理知識進行培訓。
醫療管理制度 22
一、具有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醫療廢物貯存、處置設施或者設備,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二、必須與生活垃圾存放地分開,有防雨淋的裝置,基地高度應確保設施內不受雨水沖擊和浸泡。
三、必須與醫療區、人員活動密集區隔開,有嚴密的封閉措施,有專人管理。
四、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在廢物清運之后消毒和清洗。清洗液應排入醫療廢水消毒處理系統。
五、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理置。
七、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八、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的處理應盡量做到日產日清,做不到日產日清的',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九、診療過程中產生廢棄的人體組織、器官及病理切片后廢棄的人體組織等,不能及時轉運至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時,應放置在專用冰柜內。
醫療管理制度 23
一、 質量事故指醫療器械經營活動各環節中,因器械質量問題而發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導致經濟損失的異常情況。
二、 按照質量事故報告程序對質量事故進行報告。
三、 質量事故部門填報質量事故處理表,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
四、 質量管理部門給出處理意見并督促處理措施的執行。
五、 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要上報總經理
六、 相關部門對質量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員工進行教育,采取防范措施。
七、 質量管理部對質量事故進行分析匯總。
對質量事故的處理應按: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三不放過”原則執行,并要作好記錄,做到有據可查。
醫療管理制度 24
1.目的:為保證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制定本項制度。
2.范圍:適用于醫療器械的采購管理工作。
3.責任:采購員
4.內容:
4.1醫療器械的購進必須堅持“按需購進,擇優購進”的原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證產品質量。
4.2采購員必需從具有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且具有有效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購進合格的.醫療器械,并驗明產品合格證。
4.3采購的國產產品必須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及醫療器械產品生產制造認可表,同時該產品必須是在供方《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產品范圍內。必要時對產品和企業質量體系進行考察。
4.4采購的進口產品必須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及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登記表,同時該產品必須是在供方《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產品范圍內。
4.5首次經營的品種應建立質量審核制度。質量審核包括:索取產品技術標準,簽訂質量保證協議,并建立采購合同檔案。
4.6采購員不得采購質量不合格的產品,不得購進過期,失效或國家明令淘汰的醫療器械。
4.7購進的`醫療器械要有合法票據,并建立完整,真實的購進記錄,做到票、賬、貨相符。
4.8企業須將所有經營品種的產品資質以及其供貨方的資質,制作目錄并形成檔案,妥善保存。定期還需核對資質的有效性,及時更新。
醫療管理制度 25
一、認真學習并執行上級質量方針、政策、法規和指令。嚴格遵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正確理解并積極推進本公司質量體系的正常運行。
二、牢固樹立“合法經營、質量為本”的思想,按照“按需進貨,擇優選購”原則指導業務經營活動,當經營數量、進度與質量發生矛盾時,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求數量和進度,嚴把“計劃采購”第一關。編制購貨計劃時應征求質量管理部門意見。
三、檢查督促本采購部門工作,堅持采購的醫療器械必須是從具有法定資格的供貨單位購進的,并收集供貨單位的合法證照等資質的證明材料,嚴禁從私人及證照不全的單位進貨,建立供貨單位檔案。
四、督促檢查本部門簽訂質量保證協議,配合質量管理部門搞好首營企業、首營品種的`審核工作,并檢查收集有關的資料,經質管部門審核合格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貨。
五、在掌握經營進度的`同時,掌握質量動態,發現質量問題及時與質管部門聯系,對重大質量的改進措施在本部門的落實負責。
六、制定采購部門員工的業務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加強對采購人員的質量意識教育并進行質量意識考核。
醫療管理制度 26
一、驗收人員應對購進藥品進行逐批驗收;待驗收的藥品應放在待驗區,并在當日內驗收完畢。
二、驗收藥品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藥品的外觀形狀、內外包裝、標簽、說明書及標識逐一進行檢查。
1、藥品的包裝和所附說明書應有生產企業名稱、地址、有藥品的品名、規格、批準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
2、標簽或說明書上應有藥品的.成分、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及貯藏條件等。
3、中藥飲片及中藥材應有包裝,并附有質量合格的標志,每件包裝上,中藥材應標明品名、產地、日期、調出單位;中藥飲片外包裝應印有或貼有標簽,標明品名、規格、產地、生產企業、生產批號、生產日期等。
4、進口藥品。其內外包裝的標簽應有中文注明的藥品名稱、主要成分及注冊證號,其最小銷售單元應有中文說明書。應憑《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進口藥品批件》及《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驗收;進口預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應有《生物制品進口批件》復印件;進口藥材應有《進口藥材批件》復印件。
三、驗收合格的藥品方可入柜臺(貨架),并在驗收單上簽字或蓋章,并注明驗收合格字樣,對貨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固或破損、標志模糊或有其他問題的藥品,應不得入柜臺(貨架)。
四、驗收藥品應填寫藥品驗收記錄。
醫療管理制度 27
(1)加強全員醫療廢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訓,捉高其管理的意識,人人參與管理,落實到位,責任到人。
(2)嚴格醫療廢物的分類管理。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上述廢物必須分類,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廢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體液、排瀉物污染的棉球棉簽、紗布、注射器、輸液皮條等一次性醫療物品、廢棄的被服、被隔離收治的傳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菌種、廢棄的醫學標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辦法:病區、門診、檢驗科、產房、手術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簽、紗布,注射器、輸液皮條等感染性醫療垃圾、傳染病區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專用的`黃色塑料袋存放。
——損傷性廢物:包括廢棄的醫用針頭、縫合針、解剖、手術、備皮刀、玻璃試管、安瓿等。管理辦法:病區、門診、檢驗科、產房、手術室將廢棄的醫用針頭、縫合針、解剖、手術、備皮刀放入專用的利器盒中。
——藥物性廢物:包括過期、淘汰、變質或者被污染的廢棄的藥品。管理辦法:藥劑科、病區、門診等科室如有上述藥物性廢物一律用黃色塑料袋存放。 醫務人員、行政辦公室、醫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醫療廢物前,仔細檢查塑料袋有無破損、滲漏,存放的醫療廢物只能達到塑料袋的3/4后必須進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內的所有醫療廢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區必須按照醫院規定的時間和道路運送醫療廢物、垃圾至醫院指定的暫存點。
(5)存放垃圾的容器、運送垃圾的車輛每日用含氯消毒劑1500/l或0 5%過氧乙酸進行消毒和清潔。
(6)對一次性醫療廢物,由專人進行回收,做好交接、數量登記,交科室當班人員簽名。
(7)醫院醫療廢物一律由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進行處置。醫療廢物暫存區域禁止吸煙、飲食,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定期用含氯消毒劑1500/l或0.5%過氧乙酸進行消毒和清潔。
(8)各科室不得私自處理上述任何污染廢物,如發現有違規者,由所在科室的負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后勤保障制度(通訊、車輛、設備、藥品、物資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長為組長的物資保障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通訊、車輛、醫療設備、藥品和防護物資的需求計劃和分配計劃的制定,溝通與屬地突發事件工作指揮部物資保障組的聯系渠道,保證醫療應急救援一線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醫療機構應急處置工作的醫療設備、常用藥品、防護物資的基本情況,了解相關的供求狀況,多渠道組織資源。
(3)對部分采購困難的藥品,制定采購預案,疏通供應渠道,確保藥品的供應。
(4)對緊急需求的物資、藥品、設備提出調配的方案,并負責落實。
(5)必須保持車輛24小時處于待命狀態,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駕駛員必須做好出車前、途中、完成任務后的車輛自檢自查工作;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常規急救藥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設備、急救藥品和器材使用要紀錄完整。
(6)物資保障成員要保障通訊暢通,不得因通訊因素影響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醫療管理制度 28
1.工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必須嚴格執行職業安全防護要求。衣帽整齊,戴口罩(12層棉紗,每4小時更換一次,如感潮濕隨時更換),穿工作鞋。
2.進行醫療廢物處置必須戴橡膠手套,必要時戴防護鏡,系防水圍裙,穿專用膠鞋。
3.處置結束后,每天對運送工具、工作臺面、地面進行清潔與消毒。先用1000mg/l含氯消毒劑噴灑,30分鐘后再用流動水沖洗。防護用品用1000ml/l含氯消毒劑浸泡消毒30分鐘后,清水沖洗涼干備用。
4.處理工作結束后,必須進行手的清洗和消毒。按衛生洗手要求對手進行清洗(用肥皂、流動水清洗3便,每次不少于10秒),然后再用75%酒精搓手1-3分鐘。
5.處置過程中如被銳器刺傷,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上報登記。
6.定期進行健康體檢。
醫療管理制度 2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醫療器械臨床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辦法》、《消毒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醫療機構醫療服務中涉及的醫療器械產品安全、人員、制度、技術規范、設施、環境等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衛生部主管全國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制定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范,根據醫療器械分類與風險分級原則建立醫療器械臨床使用的`安全控制及監測評價體系,組織開展醫療器械臨床使用的監測和評價工作。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根據衛生部有關管理規范和監測評價體系的'要求,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監管工作。
第五條醫療機構應當依據本規范制定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機構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體系。
二級以上醫院應當設立由院領導負責的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由醫療行政管理、臨床醫學及護理、醫院感染管理、醫療器械保障管理等相關人員組成,指導醫療器械臨床安全管理和監測工作。
第二章臨床準入與評價管理
第六條醫療器械臨床準入與評價管理是指醫療機構為確保進入臨床使用的醫療器械合法、安全、有效,而采取的管理和技術措施。
第七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器械采購論證、技術評估和采購管理制度,確保采購的醫療器械符合臨床需求。
醫療管理制度 30
1、目的
確保醫療器械的質量問題,提高本公司的信譽。
2、依據
本制度依據《湖南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檢查驗收標準》和本公司有關制度制訂。
3、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從事醫療器械批發業務的各部門。
4、內容
4.1應從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購進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的商品,認真檢查“證,照”的合法性、有效性,防止假冒,并妥善保存蓋有供貨單位公章的資質證件復印件。
4.2在購進醫療器械時要選擇合法的`供貨單位,并收集供貨單位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
4.3購進的產品必須是合法的產品,收集產品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和《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及相關的產品標準的質量合格證明。
4.4購進首營商品,需經質量部門審核合格后,經經理簽字方可進貨。
4.5不得購進未注冊的醫療器械,不得購進無法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或淘汰的醫療器械。
4.6購進醫療器械應向供應廠商索取合法的票據,購進管理要有完整的購進檔案,并按規定建立購進記錄,記錄購進日期、供貨單位、購進數量、產品名稱、生產單位、型號規格、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及經辦人、質量驗收人員簽字等內容,購進記錄應真實、完整。做到票據、賬卡、貨物相符,記錄按規定妥善保存。
4.7效期商品進貨,嚴格按照“勤進快銷,供需平穩,經營有序”的原則,防止庫存積壓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4.8每年對購進情況進行質量評審。
醫療管理制度 31
(一)毒性藥品須具有由責任心強,業務熟練的主管藥師以上的藥劑人員負責管理。
(二)毒性藥品需設毒劇藥櫥,實行專人、專柜、專帳,帖明顯標簽加鎖保管的`方法。
(三)調配毒性藥處方時,必須認真負責,稱量要準確無誤,處方調配完畢,必須經另一位藥師復核后,方可發出,并行簽名。
(四)本院就診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藥品者,應由多年實踐經驗的主治以上的`醫師開方,并寫寫明病情及用法,一類毒性藥品由院長簽字,二類毒性藥品由藥學科主任簽字,方可調配,對于民間單方,驗方需用的毒性中藥,患者購買時,應有購買者所在機關單位出具購買證明。
(五)毒性藥品須按藥典規定,內服一類藥品為一日量,二類藥品為二日量,外用適量。
(六)毒性藥品應設立專帳卡,每日盤點一次,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并填寫使用登記本。登記本應明患者姓名,年齡,用藥品名數及日期,處方醫生姓名、調配人員姓名。處方及證明一般保存一年,以備后查。
(七)管理人員交接時,應在科主任監督下進行交接,并在帳卡上簽字,嚴格交接,做到帳物相符。
醫療管理制度 32
一、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簽、引流棉條、紗塊及其他各種敷料物被視為感染性廢物。
三、將醫療廢物置于黃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內,將放射性廢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紅色垃圾袋內。
四、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六、傳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七、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八、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示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類別、日期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九、科室指定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登記、交接工作。
醫療管理制度 33
1、全院各科室所需用的醫療器械、儀器、設備均由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和院領導審批后,交設備科負責采購、供應、調配、管理和維修,并由該科監督其維護和保養。
2、各科室所有的醫療器械、儀器設備必須一律造冊登記,千元以上或進口的貴重設備,要建立技術檔案,制定出詳細的使用操作規則,嚴格執行一械一卡一檔,專人使用、維護和保養制度,一般常用的醫療設備要建冊登記,專人或兼職保管,如違反操作常規造成器械、儀器的損壞、變質,應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并予以處分。
3、各科需新添的貴重器械、儀器設備,必須由科室負責人填寫申請單,報設備科審查后做出意見,提交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論證和院領導審批,由設備科會同購置科室、財務科一起集體參與談判,方為生效。一般常用的'器械設備,由科室申報計劃,設備科按計劃進行采購供應。不準科室或個人私自購置器械、儀器設備,違者財務科拒絕付款。如強行購置造成經濟損失,視其情節輕重對當事人及科室負責人追究經濟責任。
4、需要維修的器械、儀器設備,應填寫維修申請單報設備科,由設備,科組織維修,如器械未發生故障而擅自停機、停產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科室負責經濟責任。
5、報廢的器械、儀器設備,由科室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報設備科,由設備科派員鑒定屬實,報院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和領導批準后才能報廢。經批準報廢的設備,由科室送交設備科入庫保管。
6、各科室領取新添的器械、儀器設備,若無客觀原因,一個月內應投入使用,否則,科室負責人要向院領導寫出書面檢查,并視具體情況給予經濟處罰。所有投入使用的貴重器械儀器設備,必須建冊登記工作量,以備考查。
7、申報維修的器械及儀器設備,必須由科室負責清潔工作,否則,維修人員有權拒絕維修或退回科室,如科室拒不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設備科有權追究科室負責人和保管人的責任。
8、大型進口的貴重儀器,到了保養期科室應安排保養,否則,機構損壞造成的損失,應追究科室負責人和保管人的責任。
醫療管理制度 34
一、在一樓垃圾專用房間暫時貯存醫療廢物,有嚴密的封閉措施,加蓋、上鎖,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二、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三、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垃圾房的墻面及地面進行清潔和消毒,定期噴灑防蚊蠅、防蟑螂藥物。
五、設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醫療管理制度 35
1、組織全院職工認真學習《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2、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我院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發生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3、制定針對不同工種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4、指導、檢查醫療廢物處理日常工作落實情況。
5、管理醫療廢物檔案資料。
6、分析處理醫療廢物管理中的其它問題,并組織解決。
醫療管理制度 36
一、 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提高全體醫護員工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加強環保意識和自身防護意識,從而有效地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所產生的`危害,進一步保障人類健康。
二、培訓對象:
1、醫療廢物管理的專(兼)職人員(包括清潔工);
2、全院各科室醫、護、藥、技、工勤等全體人員;
三、主要培訓內容:
1、醫療廢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國家相關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
3、醫療廢物管理專(兼)職人員職責與責任;
4、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醫療廢物內部運收工作程序;
6、醫療廢物轉交手續及登記制度;
7、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工作人員衛生安全自身防護措施;
8、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稅、擴散時報告處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四、培訓方式:
1、下發有關國家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和本院醫療廢物管理實施辦法和相關制度,供全院醫護員工自學或部門負責人組織學習。
2、對各科室進行每月考核,現場督導
3、每年一次對新上崗及新調入人員進行培訓。
醫療管理制度 37
一、疾病診斷證明必須客觀反映病人的病情及病情狀態,只限于本專業的疾病。
二、臨床醫師開具證明必須詳細詢問病史,全面體檢和必要的實驗室輔助檢查,并在門診病歷上詳細記錄病人的病史,陽性體征和實驗室及輔助檢查的結果。
三、已經確診的門診病人需要疾病診斷證明的`,由經治醫師開具,對診斷不明確的'應由上級醫師會診后方可開具,并經上級醫師簽字。
四、屬于打架斗毆,外傷事故等涉及法律問題的疾病診斷證明,患方應出具公檢法機關的書面材料,經治醫師方可開具診斷證明,并經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或三級醫師簽字。
五、臨床醫師應根據病情需要酌情掌握病假證明的時間。門診病人一般不超過一周,遇特殊病情病人需休息一周以上的,應由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或三級醫師開具休假建議證明,但一次不得超過一個月;住院后出院病人可由經治醫師開具半個月休假建議證明,對需要休息半個月以上、壹個半月以內的須經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或三級醫師簽字;對于需要休息壹個半月以上或數次開具休假證明已超過三個月的,須經科主任簽字,醫務科審核蓋章。病假日期必須在病歷上予以記錄,病假限于當日或次日起,不開過期病假。
六、對非經治的死亡原因不明者,出具死亡證明書,只證明其死亡,不作死亡原因的診斷。
七、轉院證明須經科室的討論,由科主任簽字,醫務科蓋章登記。
八、繼續治療費用證明須由科主任簽字,醫務科蓋章。繼續營養費用須經營養科主任會診,開具相應證明,醫務科蓋章。
九、產假、計劃生育假證明按國家規定執行。本院職工疾病診斷及病假證明由各專科主任開具。
十、凡涉及傷殘等鑒定的診斷證明,由醫務科指定專家會診,經2名專科副主任醫師簽署疾病診斷和病情狀態的意見,由醫務科蓋章。
十一、受司法機關委托的司法鑒定證明由醫務科組織三名專家會診,共同簽署意見后醫務科蓋章,分管院長簽字。
十二、實習、進修醫師無權開具醫療證明,輪轉醫師開具的醫療證明必須經上級醫師簽字。
十三、門診病人的診斷證明及病假休息建議證明,由門診服務臺登記后蓋章,出院病人的疾病診斷、病假休息建議,由住院收費處登記蓋章,對于違反以上規定的醫療證明應及時報告門診部或醫務科。
十四、在急診室死亡的病人的死亡診斷證明書由門診服務臺登記蓋章;在住院病房死亡的病人的死亡診斷證明書由住院收費處登記蓋章。
醫療管理制度 38
一、醫療廢物管理由負責后勤的副院長為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確保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
二、醫療廢物的收集、處理由總務科負責處理,院感科負責監督檢查,各科室科主任和護士長為科室醫療廢物的管理責任人,負責本科室醫療廢物的管理。
三、各科室對污物的收集要按分類收集和無害化處理的原則進行收集運送。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要按不同顏色的塑料袋(桶)分類收集。
四、醫療廢物要按照感染性、病理性廢物應放在標有警示標識的黃色塑料袋(桶)內,損傷性廢物應放在防刺的有警示標識的黃色容器內,由專人收集到醫院臨時焚燒物集中點,并做好交接登記手續。一般性的`醫療廢物盛在黃底紅標識的塑料袋中按生活垃圾處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五、醫療廢物運送要封閉袋口,防止發生流失、泄漏和擴散,防止直接接觸工作人員身體。
六、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
七、醫療廢物存放時間不得超過2天,更不得在露天存放。每天(每次)運送廢物結束時,對容器和運送工具及場所要及時進行清洗消毒。
八、工作人員在收集、運送醫療廢物過程中要做好個人防護,防止醫療廢物對人體的傷害。一旦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應及時采取相應的消毒、登記、報告等措施。
醫療管理制度 39
(一)醫療制度、醫療技術
1、重點抓好醫療核心制度的落實:首診負責制度、三級醫師查房制度、疑難危重病例討論制度、會診制度、危重患者搶救制度、分級護理制度、死亡病例討論制度、交接班制度、病歷書寫規范、查對制度、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知情同意談話制度等。
2、加強醫療質量關鍵環節的管理。
3、加強全員質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樹立質量和安全意識,提高全員質量管理與改進的意識和參與能力,嚴格執行醫療技術操作規范和常規。
4、加強全員培訓,醫務人員“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必須人人達標。
(二)病歷書寫
重視醫療文件的內在質量與安全。醫療文件是醫護人員臨床思維的憑證是診療過程中的原始記錄,有很強的書證作用;同時醫學模式的改變,對醫療文件的書寫內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強醫療文書的內在質量管理,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
1、《病歷書寫規范》的再學習和再領會。
2、病歷書寫中的及時性和完整性,字跡的清楚性;
3、體檢的全面性和準確性;
4、上級醫生查房的及時性和記錄內容的規范性;
5、日常病程記錄的及時性和完整性(包括上級醫生的醫療指示,疑難危重病人的討論記錄,危重搶救病人的搶救記錄,重要化驗、特殊檢查和病理結果的`記錄和分析,會診記錄、死亡記錄和死亡討論記錄等);
6、正確對待家屬同意治療意見的簽字。《知情同意書》的簽訂實際上是雙向性的,醫護人員必須保持頭腦清醒,正確對待家屬對治療操作同意的簽字,在治療中要精益求精,盡可能避免發生意外。臨床醫生在選擇治療方式、方法、藥物、護理措施的同時,要對家屬講清利弊,充分征求意見,尊重患者或家屬對治療方法的選擇權。
治療知情同意記錄的規范性(包括住院病人72小時內知情同意談話記錄,特殊檢查、治療的知情同意談話記錄,醫保患者自費<特殊>藥品和器械知情同意談話記錄等);
7、治療的合理性(抗生素的使用、更改、停用有無記錄和藥物的不良反應有無報告和記錄,處方〈包括精神、麻醉處方、引產藥物〉的合格率等);
8、歸檔病歷是否及時上交,項目是否完整;
(三)醫院感染管理
1、醫院感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
2、醫院感染散發病歷報告落實情況;
3、清潔、消毒、滅菌執行情況;
4、手衛生與自身防護落實;
5、抗菌藥物合理使用;
6、一次性無菌物品是否按規范使用;
7、多重耐藥菌及非結核分枝桿菌的預防與控制;
8、醫療廢物的管理;
9、加強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的各項工作。
10、術前、術中、及術后感控措施。
(四)加強對臨床路徑及按病種付費的管理臨床路徑及按病種付費管理
認真學習有關文件及精神,完善科室標準化醫囑單,發揮科室的監督作用。
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措施,保障安全措施與醫院發展相適應和配套。
(五)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管理
加強學習,提高認識,自覺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要經常性地進行質量管理教育,提高全員質量管理意識。對發生不良事件及時上報,分析原因,及時整改。
醫療管理制度 40
一、村衛生室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必須由具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配送或由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代購,不得自行采購。
二、購進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必須對其包裝、標識、外觀質量等進行驗收,并有真實完整的購進驗收記錄。購進驗收記錄和配送清單應妥善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驗收時發現不合格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應拒收。
三、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應單獨存放,做到避光、通風、防潮、防蟲鼠、防蚊蠅、防污染等。
四、不得使用無《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無《產品合格證》、過期、失效、變質、污染、小包裝已破損、標識不清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必須按規定毀形,使其零部件不具有再使用功能,同時按規定進行浸泡消毒,定期交指定的醫療機構回收集中處理,并做好有關記錄,不得出售或隨意丟棄使用過的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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