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員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管理人員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1
第一條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必須具備扎實的業務素質、創新意識和開拓思想,應做到:
1、不斷開拓,勇于創新;
2、勇于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觀念,能夠創造性地開展各項工作。
第二條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應具備的創新意識:
1、經營理念上的不斷創新;
2、新產品的不斷引進和開發;
3、不斷開拓新市場;
4、不斷開拓新領域。
第三條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應著重培養的優良品質:
1、愛心、責任心、使命感;
2、獨立經營的態度;
3、謙虛謹慎的生活態度;
4、誠實、守信的經營方針;
5、服務社會的高尚品質。
第四條公司高層管理人員須以提高企業經營效益為目的。
第五條高層管理人員應隨時進行市場調查研究,根據市場新的變化不斷調整經營策略,及時迎合迅速發展的市場需求。
第六條高層管理人員應隨時進行市場調查研究,并根據市場變化確定公司營銷基本策略:
1、確定研究主題,決定研究的目標;
2、進行廣泛的市場調查,并對市場調查結果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
3、對競爭對手進行認真的分析調查;
4、根據市場變化情況,確定營銷策略。
中層管理人員培訓
第七條公司中層管理人員教育培訓的基本目標是:
1、明確公司的基本戰略目標和基本經營方針;
2、培訓相應的管理和領導能力;
3、培訓相應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
第八條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培訓應堅持:
1、支持下屬,理解下屬,為下屬的發展創造合理的空間;
2、合理安排,使下屬有公平感;
3、真誠守信;
4、發布命令或進行指導時要善于思考。
第九條中層管理人員應具備以下的條件:
1、具備相關工作的知識技能;
2、熟練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練掌握教育培訓技巧;
4、努力培養作為領導者應具備的高尚人格。
第十條中層管理人員應具備以下能力:
1、計劃能力
。1)明確工作的目的和方針;
。2)掌握相關事實;
。3)以科學規范的方式從事調查;
。4)擬定實葬方案。
2、組織能為
。1)分析具體的工作目標和方針;
。2)分析并決定職務內容;
(3)設置機構,制訂組織圖表;
。4)選任下屬人員。
3、控制能力
。1)執行制訂的客觀標準和規范;
。2)嚴格實施標準,及時向上級反饋。
第十一條中層管理人員應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頭指示
。1)條理清楚,切合主題,思想明確;
。2)確定實行的時間、期限、場所等;
。3)保證傳達明確性;
。4)明確注意事項;
。5)回答問題有耐心。
2、書面指示
。1)明確標明目標,逐條例舉;
。2)明確要注意的問題;
(3)必要時用口頭命令補充;
。4)檢查命令的執行程度。
第十二條中層管理人員貫徹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相關內容;
2、嚴格遵循貫徹程序;
3、確認下屬已徹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屬樂于接受指示,并改進他們的工作態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條中層管理人員人際關系的處理要求:
1、樂于接受批評和建議;
2、善于合作;
3、不越權行事;
4、不得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中來。
第十四條中層管理人員接見下屬的要求如下:
1、選擇適當的場所,以親切的態度使下屬放松;
2、涉及私人問題時確保為下屬保密;
3、留心傾聽,適當詢問,使下屬無所不談;
4、應注意不要輕易承諾。
第十五條中層管理人員為維持正常的工作關系應注意:
1、認識到人是有差異的,尊重下屬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員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對待下屬,不偏不倚;
4、培養下屬的工作稱極性,重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并且對他們正確的意見保留;
5、妥善解決下屬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問題。
第十六條中層管理人員配置人力時應注意:
1、根據每位員工的知識、能力安排合適的職位,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2、給下屬以適當的鼓勵,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開端,增強工作的積極性;
3、有效地實施訓練,增強下屬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條中層管理人員對待下屬時應注意:
1、不要對下屬抱有成見和偏見。
2、不以個人偏好衡量別人。
3、冷靜觀察實際工作情況,不要使下屬產生受人監視的`感覺。
4、利用日常的接觸、面談、調查,多從側面了解下屬;嚴守下屬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條中層管理人員發揮下屬積極性應注意:
1、適時對員工加以稱贊,即使是細微行為也不要忽視;同時不可以忽視默默無聞、踏實肯干的下屬。
2、授予下屬權責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時盡可能以商量的口氣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勵下屬提出自己的見解,并誠心接受,尊重下屬的意見。
4、鼓勵并尊重下屬的研究、發明,培養其創造性。
5、使下屬充分認識到所從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到自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員,產生榮譽心。
第十九條中層管理人員批評下屬時應注意:
1、要選擇合適的時間,要冷靜,避免沖動;
2、在適當的場所,最好是無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
3、適可而止,不可無端地諷刺,一味指責;
4、不要拐彎抹角,要舉出事實;
5、寓激勵于批評中。
第二十條中層管理人員培養后備人選時應注意:
1、考察后備人選的判斷力;
2、考察后備人選的獨立行動能力;
3、培養后備雄的協調、溝通勤,
4、培養后備人選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責任感和工作積極性。
基層管理人員
第二十一條基層管理人員是負責本公司實際工作的最基層管理者,他們與公司內部各級的關系是:
1、和上級的關系—輔助上級;
2、和下級的關系—指揮監督下屬;
3、橫向關系—與各部門同事互助協作。
第二十二條基層管理人員的基本責任有:
1、按預定工作進度、程序組織生產;
2、保證產品的質量;
3、降低生產成本。
第二十三條基層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職責有:
1、向新員工解釋公司有關政策、傳授工作技術,指導新員工工作;
2、培訓下屬使其有晉升機會;
3、培訓后補人員;
4、其他教育培訓職責。
第二十四條基層管理人員處理人際關系應注意:
1、對下關系:進行家庭調查;舉行聚會、郊游;為下屬排憂解難。
2、對上關系:反映員工意見,聽取上級要求,報告自己的建議和看法。
3、橫向關系:與其他部門的同事通力合作。
4、積極開展對外活動,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關系。
第二十五條基層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的能力有:
1、領導能力及管理能力;
2、組織協調能力;
3、豐富的想象能力,敏銳的觀察力;
4、豐富的知識和熟練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條基層管理人員教育培訓的種類:
1、后備管理人員教育培訓;
2、培訓發展計劃;
3、再培訓計劃;
4、調職、晉升教育培訓。
第二十七條考核管理基層人員教育培訓應注意:
1、出勤率;
2、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3、產品的質量;
4、原材料的節約情況;
5、加班費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條高層管理人員和中層管理人員須授予基層管理人員合理的權力,并且進行必要的教育培訓。
附則
第二十九條凡公司管理人員(含高層、中層、基層)的教育培訓均按本制度執行。
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2
一、培訓宗旨:
向管理要效益、向培訓要人才
通過短期密集培訓及中長期培訓,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造就新型的適合**智能化物業管理的高素質人才,為行業造就一批精通管理與現代技術的專業隊伍。
二、培訓目標:
100%的持證上崗率
100%的精通智能化網絡,成功掌握2—3門相關專業
通過2—3年造就一批現代物業管理的高素質隊伍
三、培訓內容:
1、智能化住宅的設施、設備的管理使用,智能住宅可能出現的管理漏洞;
2、各崗位培訓,特種工種操作及新技術、技能培訓;
3、服務質量服務技巧培訓;
4、企業形象及住戶滿意系統cs培訓;
5、xx管理模式培訓;
6、電腦基本操作技能培訓;
7、法律、法規、物業發展動態培訓。
四、培訓方式:
集中密度的短期與中長期培訓相結合,自辦培訓與聯辦、代訓相結合,知識結構原理培訓與具體實踐操作相結合。
五、培訓機構建立、監督、獎罰辦法及培訓經費:
培訓由公司領導專職負責,專設培訓部、層級落實,統籌安排。
入住前期培訓:每日培訓、周末考評
入住后期培訓:每周培訓,月月考核
管理人員的培訓與考核將作為工作業績的重要考核依據之一,嚴格按照優秀、及格、不及格等級別處以不同程度獎罰,不合格者將予以調換崗位甚至辭退。
在所有培訓的.管理人員中,實行10%的淘汰率,能者上,庸者下,力爭通過培訓,提高各級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將物業管理推向更高的境界。
培訓經費:聘請老師、場租、書籍等費用,原則上由管理服務費中提取,根據實際情況可由被培訓人員補充部分不足經費。
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3
一、考核指標
1.進度控制
1.1負責組織施工進度生產與實施;以每周、月、季的落實完成情況,衡量節點工期;
1.2編制施工進度計劃、生產要素需用計劃,組織、協調現場施工;
1.3施組、方案、洽商、交底等技術文件完成的時效;
1.4做好開工前施工準備工作,組織現場施工;
1.5編制專業施工作業進度計劃(包括月、旬、周作業計劃)和落實完成情況;
1.6了解與掌握施工順序、施工方法和保證工程質量的技術措施,參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編寫和圖紙會審,做好開工前的各種質量保證工作;
1.7技術管理資料的編制及時性;
1.8負責制訂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計劃、應急預案及管理文件;
1.9組織實施落實情況;
1.10材料、機械設備的采購供應到場時間滿足施工需求;
1.11測量放線隨施工要求跟進;施工試驗試件的取樣送檢;
1.12測量、試驗資料報告的收集;
2.質量管理
2.1分項工程質量檢驗驗收,相關方的評價,例會記要內容;編制施組、方案、特殊過程作業指導書及變更的針對性、指導性;
2.2負責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工程質量檢查;
2.3負責所管轄的專業施工管理、進行全過程動態控制;
2.4負責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工程質量檢查和現場工程質量的日常管理工作;
2.5嚴格執行技術規程和操作規程,驗收程序、驗收制度;
2.6技術管理資料編整的準確、有效,內容卷目清晰、臺賬管理;
2.7負責項目風險源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
2.8積極進行各種材料詢價,參與材料的招投標采購活動;
2.9嚴格控制材料質量,
2.10測量放線的精確度,允許偏差;
2.11試件取樣制作的標準;
3.安全管理
3.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現場安全設施的落實,相關方的評價;
3.2技術文件對安全管理的覆蓋;
3.3現場危險性較大的風險識別、控制措施;
3.4技術文件的保管;
3.5負責所管轄的`專業施工作業安全狀態管理;3.6日常管理對安全的檢查、監督、整改;
3.7按規范、規程要求檢查和驗收;
3.8技術管理資料的保存、借用、登記等管理;
3.9落實風險控制措施,組織風險控制措施方案的檢查和考核;
3.10材料、設備的進出場保管、出庫;
3.11執行材料、工具等現場驗收、保管和發放制度,各項領料手續需齊全;
3.12測量儀器的保管,測量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項;
3.13試驗監測的安全,試件的保存;
4.文明施工
4.1標準化工地的建設,CIS的實施情況,現場的整潔;
4.2項目的策劃書,現場的應用、實施;
4.3分管施工作業范圍的整潔,對標準化工地建設的落實、維護;
4.4驗收標識管理,樣板的推行工作等;
4.5辦公環境,復印、打印管理;
4.6組織檢查施工安全和施工環境執行情況,發現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監督整改;
4.7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現場平面圖合理堆放材料;
4.8測量儀器的保養;設備臺帳的清晰;
4.9試驗室內的整潔;
5.技術管理
5.1技術管理合理化建議、意見,標準、規范和樣板的實施情況;
5.2全面負責項目的技術管理工作;組織建立項目技術責任制,負責組織現場人員的技術教育和質量教育;
5.3熟悉審查圖紙及有關資料,參與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工作,施工樣板推行、標準規范的實施、落實;
5.4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預防控制和督促整改質量問題;
5.5協助施工作業班組加強質量管理,提高工程質量意識;
5.6綜合管理體系、技術資料等技術性文件的實施指導;
5.7結合施工方案和現場的實際,組織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會,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5.8了解施工現場情況,對設計變更、現場施工措施、以及涉及到費用的問題,及時做好資料的收集和索賠工作;
5.9建立完善的材料登記臺帳和報表制度;
5.10測量儀器的校準,臺賬管理,檢定周期;
5.11試驗的成本控制;
5.12生產成本與計劃成本,現場施工中的節約、控制;
5.13辦理有關現場簽證,二次經營;
5.14技術文件的經濟效益;
5.15現場施工中的材料使用,工序、工藝合理化安排;
5.16在保證質量,為項目節約成本投入,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措施;
5.17紙張、辦公設施的管理、使用與節約情況;
5.18優化方案合理化建議,現場實施的指導監管,一次成優;
5.19組織材料余料、工具退庫、舊材料、包裝材料、周轉材料的回收和廢料的處理工作;
5.20測量儀器、試驗設備的使用和維修費用;
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4
為加強科室管理人員對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的掌握,能夠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有效制止違章違紀行為,提高現場安全管理水平,根據山西華潤煤業有限公司有關要求,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帶班下井次數
科室正職管理人員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4次,帶班下井不少于10次,其他管理人員帶班下井次數不少于18次。
二、帶班下井職責
1、掌握井下現場的安全生產狀況,針對井下現場的實際情況,加強對重點部位、薄弱環節的巡回檢查力度,現場指揮安全生產。
2、檢查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現場落實,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積極組織解決井下現場存在的擋手問題。
3、帶班下井過程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時,要立即停產撤人,及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報告和治理。
4、井下發生事故后,帶班管理人員要盯在現場,協助礦有關部門對事故的.救援和處理。
三、帶班下井要求
1、各單位每旬要制定管理人員帶班下井計劃,礦調度根據計劃嚴格落實管理人員帶班情況。
2、帶班管理人員要模范地執行帶班下井考核的有關規定,不得以開會、公出等為借口回避帶班下井。
3、帶班管理人員下井,必須在下井后、工作中、出井前在工作現場向礦調度室進行三匯報,匯報內容包括:姓名、入井時間、發現的問題、隱患及處理意見等有關情況。
4、建立健全科室管理人員帶班上崗臺帳,逐班記錄;安監部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不定期抽查,將抽查結果通報并進行考核。
四、帶班下井考核
1、帶班下井將作為考核干部業績的重要內容,作為經濟獎罰、評優、晉級、提拔的依據之一,對認真履行職責、防止事故的有功人員要給予獎勵;對弄虛作假的,按照規定嚴肅處理。
2、帶班上崗管理人員因公暫不能帶班下井,本人當月超額或獎金按50%支付,但必須經分管礦長和生產礦長批示。
3、帶班上崗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的帶班天數上崗(夜班帶班天數不少于3天),缺一次,扣罰500元。
4、帶班上崗的管理人員,必須與員工同下同上,未經生產調度和礦領導批準,不得提前出井,未經批準提前出井的,當月發現一次,扣罰300元;再次發現,扣罰500元;發現三次以上給予行政處分。
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5
。1)電教中心管理員
1、熟悉各種電教設備(包括計算機及其網絡)的構造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能隨時為教學活動及其他教育活動提供服務。
2、加強業務知識學習,努力提高業務能力。
3、建立電教器材和電教教材實物明細賬,建立健全出借登記、損壞賠償、報損等制度。
4、電教設備資料供本校教師教學用,未經上級領導批準不得外借。
5、維護和保管好各種電教設備、資料,隨時進行自檢和維修,并及時登記。
6、每日巡查各教室及各部門電教器材使用管理情況,一旦發現電教設備故障必須立即報修。
7、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熱工作,保證電教設備、資料的安全和元好。
8、組織貫徹實施有關規章制度,搞好電教中心的安全、環境保護和清潔衛生。
9、遵守勞動紀律,及時向主管部門領導或學校領導報告電教中心的意外事故和突發事件。
10、每天認真作好檢查記錄,備查。
。2)實驗室管理員安全
1、科學保管儀器設備,定期督促人員維護保養,保持儀器室實驗室清潔。
2、根據教學需要,及時做好所需物品的訂購、領取、保管工作。
3、登記教學儀器總分類賬和明細賬,及時做好新儀器驗收登記、破損儀器核銷工作。
4、嚴格執行實驗室、儀器室各項規章制度。監督實驗教學計劃的執行,并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5、對新調撥、新購置、新制作的儀器、藥品要及時人賬,做到賬物相符。
6、保管好實驗室資料檔案,特別要加強對劇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嚴格按照要求存放,并實行雙人雙鎖管理。
7、做好儀器設備的'防火、防盜、防潮、防凍、防蛀。
8、所有儀器、藥品都不得外借或私用,無故短缺或丟失要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
9、每天認真作好檢在記錄,備查。
。3)圖書管理員
1、嚴格執行圖書室、閱覽室規章制度。
2、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經常檢查火災隱患、安全隱患。
3、經常檢查圖書室、閱覽室大門及通道,確保緊急出口暢通。
4、本職責列入安全工作責任人圖書管理員的任期目標,任務完成好壞將作為績效考核成績的重要依據。
。4)學校醫務人員
1、負責學校師生的衛生保健及宣傳工作,對辦公室、教室等進行經常性消毒,嚴防流行性疾病的大面積發生。
2、結合季節性流行病、傳染病特點,上好健康教育課。對傳染病患者做到早發現,早治療,早隔離。
3、采取得力措施,降低學生近視率。
4、及時搞好學生常見疾病的治療,密切關注師生個體健康狀況。每月向校領導報告全校師生患病、住院總體情況,妥善處置師生意外傷亡事件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5、組織好每年一次學生體檢工作,及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有計劃、有系統地向學生宣傳衛生常識,培養衛生習慣,以提高學生健康水平。
(5)學校財務人員
1、樹立安全防范的意識,經常檢查存放現金、票證的房屋門窗、保險柜和技防設備,保證安全、牢固、有效。現金、票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對存放現金票證的保險箱柜,鑰匙要專人保管,并采取防范措施,嚴防丟失和被盜。發現問題立即報告主管領導。
2、會計、出納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銀行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堅持按最低限額保存現金和票證。
3、向銀行送存大額現金,必須申請由學校派專人專車辦理。
4、注意防火安全,經常檢查防火設施是否安全有效,禁止將火種帶人財務室。
5、負責財務室的安全隱患排查。
。6)學校電工
1、樹立安全用電、防患于未然的指導思想。精通安全用電知識,熟練掌握用電設備維護保養技能,工作責任心強。
2、負責全校照明、動力用電、公共用電、專項用電的安全檢查。每季度全面系統地進行一次用電安全檢查,每天對用電設備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安全。
3、對違反安全用電的部門和個人有進行批評、教育、制止的權利和義務。
4、對用電設備要經常維護和保養,不準帶電維修和安裝,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斷電維修。及時檢修供電系統,消除用電隱患。
5、做好配電室、配電柜、配電箱保護保養工作,尤其要做好雨季的用電安全檢查工作。
6、配合公安、電力部門工作,做好安全用電管理工作和宣傳工作。
7、一旦發生用電和消防事故,要立即切斷電源,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強化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防治的主體責任,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障從業人員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職業健康監督檢查職責調整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除煤礦企業以外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簡稱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防治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其實施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是職業危害防治的責任主體。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為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提供技術服務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執業準則,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技術服務。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舉報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和職業危害事故。
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
第八條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健康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職業健康知識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職業健康培訓。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培訓,普及職業健康知識,督促從業人員遵守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下列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
(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ǘ┞殬I危害告知制度;
。ㄈ┞殬I危害申報制度;
。ㄋ模┞殬I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ㄎ澹┞殬I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臉I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七)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ò耍⿵臉I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九)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
第十二條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的作業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產布局合理,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分開;
。ǘ┳鳂I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作業場所不得住人;
。ㄈ┯信c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相適應的有效防護設施;
(四)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ㄎ澹┓伞⒎ㄒ帯⒁幷潞蛧覙藴省⑿袠I標準的其他規定。
第十三條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將本單位的職業危害因素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報,并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進行預評價。職業危害預評價報告應當報送建設項目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產生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應當在初步設計階段編制職業危害防治專篇。職業危害防治專篇應當報送建設項目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建設項目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
第十七條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其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依法經驗收合格,取得職業危害防護設施驗收批復文件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
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職業危害防護設施驗收批復文件應當報送建設項目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對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導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使用,不得發放錢物替代發放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職業危害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確保防護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已經失效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職業危害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有專人負責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保證監測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監測的.結果應當及時向從業人員公布。
第二十二條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定期檢測、評價結果應當存入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檔案,向從業人員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在日常的職業危害監測或者定期檢測、評價過程中,發現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和治理,確保其符合職業健康環境和條件的要求。
第二十四條向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設備的,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并在設備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設備性能、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注意事項、職業危害防護措施等內容。
第二十五條向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化學品等材料的,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說明書應當載明產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職業危害防護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產品包裝應當有醒目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貯存場所應當設置危險物品標識。
第二十六條任何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設備或者材料。
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不具備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
第二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優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危害和保護從業人員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逐步替代產生職業危害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
第二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對采用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應當知悉其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對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故意隱瞞其危害而采用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其所造成的職業危害后果承擔責任。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繳納保險費。
從業人員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危害的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照前款規定,向從業人員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
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從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從業人員拒絕作業而解除或者終止與從業人員所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三十一條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生產經營單位承擔。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從業人員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從業人員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從業人員,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從業人員,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為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從業人員離開生產經營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第三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或者消除職業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擴大。對遭受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及時組織救治,并承擔所需費用。
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職業危害事故。
第三十五條作業場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
第三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七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下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ㄒ唬┞殬I健康管理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情況;
(二)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規程的建立、落實及公布情況;
(三)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教育培訓情況;
。ㄋ模┳鳂I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申報情況;
(五)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檢測及結果公布情況;
。┞殬I危害防護設施的設置、維護、保養情況,以及個體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及從業人員佩戴使用情況;
(七)職業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告知情況;
。ò耍┞殬I危害事故報告情況;
(九)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八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職業危害的監督檢查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職業健康知識的培訓,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
第三十九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的備案管理制度,加強職業危害相關資料的檔案管理。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從事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實行登記備案管理制度。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從事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檢測、評價等工作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客觀、真實、準確地開展檢測、評價工作,并對其檢測、評價的結果負責。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
第四十二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應當出示有效的執法證件。
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忠于職守,秉公執法,嚴格遵守執法規范;對涉及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的,應當為其保密。
第四十三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被檢查單位及作業場所,進行職業危害檢測,了解有關情況,調查取證;
(二)查閱、復制被檢查單位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文件、資料,采集有關樣品;
(三)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職業危害防治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應當在15日內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第四十四條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告事故和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四章罰則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設置或者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或者未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的;
(二)未按照規定建立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的;
(三)未按照規定公布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
。ㄋ模┥a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接受職業健康培訓的;
。ㄎ澹┥a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培訓的;
。┳鳂I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檢測和評價結果未按照規定存檔、報告和公布的。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ㄒ唬┪窗凑找幎皶r、如實申報職業危害因素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有專人負責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或者監測系統不能正常監測的;
(三)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時,未告知從業人員職業危害真實情況的;
。ㄋ模┪窗凑找幎ńM織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或者未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的。
第四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
。ㄒ唬┳鳂I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超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
。ǘ┪刺峁┞殬I危害防護設施和從業人員使用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或者提供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和從業人員使用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
(三)未按照規定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和從業人員職業危害防護用品進行維護、檢修、檢測,并保持正常運行、使用狀態的;
(四)未按照規定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評價的;
(五)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經治理仍然達不到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
。┌l生職業危害事故,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報告的;
。ㄆ撸┪窗凑找幎ㄔ诋a生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規程、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的;
(八)拒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的。
第四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
。ㄒ唬╇[瞞技術、工藝、材料所產生的職業危害而采用的;
(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設備或者材料的;
。ㄈ⿲a生職業危害的作業轉移給沒有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或者沒有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接受產生職業危害作業的;
。ㄋ模┥米圆鸪、停止使用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
(五)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從業人員、有職業禁忌的從業人員、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職工從事接觸產生職業危害作業或者禁忌作業的。
第四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有關職業危害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已經對從業人員生命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責令停止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條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預評價報告、職業危害防治專篇、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驗收批復文件未按照本規定要求備案的,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一條向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設備或者材料,未按照規定提供中文說明書或者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行政執法人員未按照規定報告職業危害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本規定所規定的對作業場所職業健康違法行為的處罰,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決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對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章附則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作業場所,是指從業人員進行職業活動的所有地點,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場所。
職業危害,是指從業人員在從事職業活動中,由于接觸粉塵、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對身體健康所造成的各種損害。
職業禁忌,是指從業人員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于遭受職業危害損傷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未規定的職業危害防治的其他有關事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六條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7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經常性的組織安全大檢查和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3、負責制定、修改各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監督嚴守安全操作規程。
4、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對新進廠職工的“三級”教育,特殊工種的培訓和安全知識考核。
5、進行安全解剖,對隱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對緊急發生安全的.情況,有權停止有關人員工作和生產,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6、組織編寫安全計劃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7、督促有關部門合理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合理使用勞動用品,并及時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8、加強對機動車的安全管理,督促有關部門做到車定人,人定崗、嚴禁無證駕駛。
9、嚴格執行“人盯人、人盯車”的安全管理職責。
10、負責工傷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和上報工作,認真執行“三不放過”的原則,協同有關部門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其按期實行。
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為了保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得到合理設置,安全管理人員得到合理配備,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和任命。
三、職責
1、公司總經理:負責設置安全管理機構,任命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和安全管理人員;
2、管理部:根據安全工作需要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四、安全管理機構設置: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1.1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預防事故和應對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規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1.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全權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1.3總經理為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
1.4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組長1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同時也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
1.5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兼職安全員(兼職)、兼職職業健康管理員各1名,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擔任;
1.6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由各部門經理、主管、職工代表組成。
1.7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作安全辦公室,也是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地點設在管理部。
2、安全生產機構圖:
3、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任命: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由總經理任命并簽發文件。
五、領導小組成員主要職責:
1、組長主要職責:
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1.2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1.3組織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1.4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1.5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會議;
1.6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1.7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并監督整改;
1.8負責各級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和考核;
1.9組織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1.10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2.兼職安全員(兼職)主要職責:
2.1負責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2.2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2.3對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2.4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各種資料的收集和管理;
2.5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2.6負責各級安全責任制的簽訂和組織安全教育培訓;
2.7負責安全會議的記錄,并追蹤執行情況;
2.8組織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和管理;
2.9對于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2.10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立即向組長報告。
3.成員主要職責:
3.1負責所屬部門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3.2現場監督本部門有危險性工作的作業;
3.3對本部門作業人員的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3.4對本部門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3.5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向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報告,并協調整改;
3.6對于本部門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安全辦公室報告;
3.7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3.8組織建立本部門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4、形成的文件和記錄
4.1安全管理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編號:aqjl-03-01
4.2安全管理人員登記卡編號:aqjl-03-02
5、附記:無
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9
績效考評(以下簡稱"考評")是指用系統的方法,客觀公正的評定過去的一段時間內員工在崗位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
一、考評的目的和用途
1、考評的最終目的是激勵員工,以達到企業的經營目標,并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
2、考評的結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饋、報酬管理、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二、考評的原則
1、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評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1年之內考評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觀性:考評要客觀的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由于光環效應、新近性、偏見等帶來的'誤差;
3、公平性:對于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評標準;
4、公開性:員工要知道自己的詳細考評結果。
三、考評的內容和分值
1、考核的內容分以下兩部分:
◆基本績效考核:考核內容為所在崗位的基本業務能力及工作態度;
◆關鍵績效考核:考核崗位職責及日常管理行為的具體工作內容;
2、分值計算:
原則上,總分滿分100分,各項考核標準具體分值詳見績效考核表。(附件一)
四、考評的一般程序
1、項目經理直接由公司進行考評,包括基本績效考核和關鍵績效考核;
2、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的基本績效考核由項目經理考評,關鍵績效考核由公司對應部門進行考評;
3、各級考核人必須嚴格執行考評程序;
4、考評結束時,考評負責人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評溝通;
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10
煤礦安全生產對管理人員的處罰實施細則
(一)副總及以上礦領導出現下列情形予以處罰: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誤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罰50元/次,造成重傷及以上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礦研究處理。
2、對分管范圍內由于中層干部違章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負連帶責任。一般事故罰50元/次,重傷事故罰100元/次,重大事故由礦研究處理。并參與分管范圍內的事故追查,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3、在現場發現的屬自身分管范圍內的各類不安全隱患不及時組織、安排落實處理的,如果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罰100元/次,重傷事故罰2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礦研究處理。
4、在現場發現的不屬自身分管范圍內的各類不安全隱患不及時向有關分管領導通報并督促落實處理而造成重傷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礦研究處理。
5、對在現場發現的重大不安全隱患不盯在現場立即組織處理或當班未處理完不在現場向下一班帶班領導交待清楚就離開的,罰10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礦研究處理。
6、擺不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重生產、輕安全、違章指揮的,罰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罰200元/次,造成重傷以上事故的由礦研究處理。
7、對業務部門和施工單位所反映的不安全隱患,必須認真對待,給予明確答復,采取相應措施組織落實處理,否則按本條第二款的規定進行處罰。
8、對自己在現場發現的“三違”現象及人員不制止,不處理的,罰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礦研究處理。
9、不得為業務部門追究的安全事故責任者說情、打招呼,違者報礦處理。
10、必須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和安全辦公會議,并對本身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作出詳細的安排、部署,無故不參加者,罰款50元/次。
(二)業務部門工作人員出現以下情況予以處罰: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誤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罰30元/次,造成重傷事故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礦研究處理。
2、對在現場發現的各類不安全隱患必須向施工單位現場跟班人員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進行驗收;同時向礦分管領導匯報,并通知施工單位。否則,罰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經理組織追查處理。
3、對在現場發現的重大不安全隱患,必須盯在現場,督促施工單位立即進行處理,并及時匯報礦調度。否則,罰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經理組織追查處理。
4、業務部門主管,因自己或下屬工作人員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到位或失誤的,罰30元/次,對造成一般事故的罰50元/次,造成重傷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礦研究處理。
5、在井下發現“三違”現象及人員,要立即給予制止,提出處罰意見交安檢站執行,并向違章者所在單位領導通報。否則,罰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經理組織追查處理。
6、業務部門工作人員擺不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重生產,輕安全,違章指揮的,罰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罰100元/次,造成重傷以上人身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7、業務部門工作人員檢查工作不認真細致,走馬觀花,導致事故隱患不能得到及時發現和排除的,罰30元/次;造成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8、業務部門追查事故時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罰款100元/次。
9、業務部門不派人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的,罰部門主管50元/次;指派的人員不聽安排或無故不參加的,罰責任者50元/次。
10、每項工程開工前,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礦工程部組織有關部門按措施要求對該項工程的前期準備工作進行驗收,符合規定的由工程部簽發開工合格證方可開工。工程部不組織,罰100元/次;有關部門不派人參加的罰100元/人次;不符合開工條件而強行開工的罰同意開工者200元;造成事故的每次降一檔工資。
11、政工部不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組織培訓或有關部門不參加的,對責任單位和主管罰100元。
(三)生產、輔助工區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予以處罰:
1、嚴于職守,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原則,如失職,不堅持原則,發現一次罰50元;由自身原因當月出現三次及以上者,降一級工資。
2、對業務部門所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安排落實處理。不落實處理的罰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傷以上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3、深入井下及時查找自身所轄范圍內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如對自己轄區內存在的不安全問題視而不見,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4、違章指揮或對工人違章作業、冒險蠻干不加制止,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5、必須堅持一工程一措施。措施的編制在安全上要有針對性,并做到字跡清晰、圖文并茂;每份措施必須傳達到所有施工人員并履行簽字手續。沒措施嚴禁安排開工。對未參加規程措施學習簽字的職工,嚴禁安排參與施工。否則,對責任者罰50元/次,“規程、措施”簽字依據,及時送一份到安檢站,否則,每份罰20元,并限期送達。
6、對本單位的“三違”人員不得縱容、包庇,更不得干擾業務科室對“三違”人員的查處,必須積極協助業務科室對“三違”人員的追查,否則,罰責任者200元/次,并追究領導責任。
7、主管負責人和技術員必須參加礦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必須按要求及時組織整改,當班處理不完的,現場移交下一班處理,并把處理情況及時反饋到有關業務科室和礦分管領導,否則,罰責任者50元/次。
8、安排無證人員擔任特殊崗位工作的罰50元/次。
9、負責人、書記對調入本區(隊)實習期未滿的工人必須簽訂師徒合同。不訂的,罰負責人、書記各5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降一級工資。
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11
為維護學校安全,并使出入學校人員、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凡人員及物品出入學校大門都必須遵守本工作制度,服從保衛人員管理。
二、本學校人員出入管理:
1、本學校教職員工出入大門,嚴禁騎車進出。
2、教職員工上班時間出入大門必須事先獲得有關領導批準或打招呼,說明出入事由并由門衛進行登記。
3、下班時間除公務者外,禁止留住或進入學校。
三、校外人員出入管理:
1、凡學校外來人員或家長來訪時,應予先與要求接見的校領導或教師取得電話聯系并經過門衛登記后,方可進入校園;出校時,在接見單上請要求接見的校領導或教師簽字,將接見單交門衛(備查)后方可出校
2、禁止來賓未經準許隨意進入校園,如發現請到門房問清事由,與接待領導或教師取得聯系,并經過門衛登記后方可進入。
四、外單位車輛必須進入校園的.,必須經過有關領導的同意,經門衛人員查驗后,登記單位、車號方可入校。
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12
*專案經理
1、服從營銷總監及業務副總安排,負責售樓處日常工作。
2、組織銷售人員進行項目的前期市調。
3、根據《項目營銷策劃報告》及項目具體情況,編制《項目銷售計劃書》。
4、編制培訓資料,組織銷售人員上崗培訓。
5、負責售樓處需開發商協調解決的工作銜接。
6、定期向銷售總監和策劃部反饋銷售信息。
7、制定階段銷售計劃。
8、編制培訓資料,組織銷售人員上崗培訓。
*副專
1、服從專案經理安排,負責售樓處日常工作。
2、協助銷售人員做好樓盤銷售工作。
3、匯總客戶來訪登記表,對銷售狀況作出分析,及時提交策劃部。
4、督促銷售人員協助開發商辦理銀行按揭、合同登記以及尾款收取等工作。
5、負責售樓處需開發商協調解決的工作銜接。
6、負責客戶檔案保管工作。
7、定期向銷售總監和策劃部反饋銷售信息。
*女專
1、服從專案經理安排,負責售樓處日常工作。
2、匯總客戶來訪登記表,對銷售狀況作出分析,及時提交策劃部。
3、督促銷售人員協助開發商辦理銀行按揭、合同登記以及尾款收取等工作。
4、負責客戶檔案保管工作。
*組長
1、服從專案經理安排,協助專案經理做好售樓處日常工作。
2、協助專案經理做好前期市調工作。
3、協助專案經理做好銷售人員的.上崗培訓。
4、協助銷售人員和見習銷售人員做好樓盤銷售工作。
5、收取銷售人員和見習銷售人員填寫的客戶來訪登記表,匯總交女專。
6、負責客戶檔案的建立工作。
*銷售人員
1、服從專案經理、女專、組長安排做好樓盤銷售工作。
2、做好項目前期市調和定期市調工作。
3、認真填寫客戶來訪登記表,交組長。
4、協助開發商辦理銀行按揭、登記等手續及尾款收取等工作。
5、及時反饋銷售信息,及時向專案經理、組長反映銷售中的問題。
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13
一、目的
為了更好地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維護廣大員工的身體健康,保證健康監護檔案和職業病診斷檔案資料的連續性和完整性,更好地為公司員工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及《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二、檔案資料的歸檔范圍
1、健康監護檔案內容
1、1健康監護檔案冊。
1、2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報告。
1、3健康體檢綜合分析報告。
1、4職業健康體檢復查人員名單及復查結果報告。
1、5職業病觀察對象和職業禁忌癥處理意見書。
1、6叢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
2、職業病診斷檔案
管理部門應建立職業病診斷檔案并永久保存,檔案內容應當包括:
2、1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2、2職業病診斷過程記錄
2、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的'診斷用所有資料;
2、4臨床檢查與實驗室檢驗等結果報告單;
2、5現場調查筆錄及分析評價報告。
三、保管
1、檔案室切實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蟲、防火、防盜、防塵、防鼠、防曬。
2、檔案室嚴禁吸煙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于導致火災的危險品。
3、檔案室要保持清潔衛生,檔案資料擺放整齊,便于資料的管理和使用。
4、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業務,準確、及時地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務。
5、對所保管的檔案資料,要經常查看,發現破損和字跡不清的,要及時進行修補、復制,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
6、檔案室嚴禁無關人員隨意進入。
四、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14
1、目的。
中層管理人員安全教育是企業全員教育的主要部分。企業安全管理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各級領導對安全生產的認識和重視程度。思想認識提高了,就能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職工起到有效的教育作用。因此,要自覺學習安全法規、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
2、對中層管理人員進行教育的`必要性。
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性強、知識面廣,它既包括社會科學內容,同時具備政策性和廣泛的群眾性,對安全要求的標準也日益提高。因此,中層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只有認真學習并努力掌握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管理知識,才能跟上現代科學技術發展的要求。
3、中層管理人員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有領導和管理上的責任。
方針政策主要靠中層管理人員去貫徹實施,企業主要靠中層管理人員去管理,一個企業中層管理人員重視安全生產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對中層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是對中層管理人員的愛護企業出了責任性傷亡事故,中層管理人員要承擔責任,根據性質的不同,要受經濟處罰與紀律處分。所以對中層管理人員實行責任制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管理水平就顯得更為重要。對國家有利,對企業有利,也是對中層管理人員最好的愛護。
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15
物業酒店管理制度旨在確保酒店的日常運營高效、有序,提升服務質量,保障客戶滿意度,同時也為員工提供清晰的`行為指導和工作標準。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員工行為準則:明確員工的職業道德、服務態度和行為規范。
2、客戶服務流程:規定從接待、入住、在店服務到退房的完整流程。
3、設施設備管理:包括設施維護、清潔保養、安全檢查等。
4、財務管理:涉及預算控制、成本核算、收入審計等。
5、應急處理程序:針對突發事件如火災、醫療急救等制定的應對措施。
6、培訓與發展:員工的技能提升、職業發展規劃等。
7、人力資源政策:招聘、績效評估、薪酬福利、員工關系管理。
內容概述:
1、酒店安全:確保酒店環境的安全,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及個人安全。
2、服務質量:設定服務標準,通過培訓提高員工的服務水平,提升客戶滿意度。
3、資源管理:合理利用和維護酒店資源,包括物資、人力和財務。
4、法規遵守:確保酒店運營符合相關法律法規,避免法律風險。
5、品牌形象:通過制度規范,塑造和維護酒店的品牌形象。
6、內部溝通:建立有效的內部溝通機制,促進團隊協作。
【管理人員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管理人員管理制度08-08
管理人員培訓管理制度06-04
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03-13
肯德基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06-21
公司管理人員管理制度(精選5篇)01-27
工地管理人員管理制度(精選14篇)10-06
學校宿舍管理人員管理制度(精選10篇)09-11
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管理制度(通用11篇)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