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信息報送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信息報送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信息報送制度1
為了加強學校綜合管理,維護學校穩定安全的局面,同時做好各方面成績的宣傳報道工作,制定信息報送制度如下:
(一)七年級管理辦公室應對全體初一教職工加強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如教職工群體中發現不良思想傾向、有違職業道德的個案或發生安全問題,相關職能部門或當事者需及時向學校如實匯報,經七年級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討論解決相關問題,由學校視問題輕重向上級主管部門如實匯報。
(二)學校、各職能部門及各班班主任需層層落實,做好學生思想教育、日常行為規范教育和安全教育。若學生中發生違紀現象,班主任應及時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情節較為嚴重的要及時報送政教處處理,不可私自隱瞞;如學生中發生安全事故或違法事件,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系,并由班主任向政教處、校長室逐級匯報,不準隱瞞不報,學校將通過七年級管理辦公室會議作討論處理,并視情節輕重向上級主管部門如實匯報。
(三)各班要將發生在校園內外的好人好事及時報七年級管理辦公室表彰。校辦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及時做好學校新風、教學成效、師生風采等方面的宣傳報道,并將相關信息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四)加強網絡信息管理,不準在校園網上張貼不健康的甚至是反動的內容,發布網上信息需經史校長室審核。
學校信息報送制度2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管和指導,及時掌握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對安全事故及時作出應急處理。特制訂如下制度:
1、班內學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負責立即送醫院治療,并立即報告學校,同時告訴學生家長,學校視情節輕重上報上級領導;課堂發生安全事故,由任課教師按要求及時處理。
2、教職工發生事故,一般由學校主要領導負責解決,重大的必須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充分發揮學校各部門的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及其他實踐活動,注意積累信息資料,及時報告學校,信息要及時、準確。
4、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事故發生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按程序向教育局報告事故情況,做到報告及時,信息暢通,對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的,堅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信息要整理、登記,及時搜集整理,認真分析情報信息的內容,提高情報信息的質量,逐級上報治安情報信息。
學校信息報送制度3
1、家長如發現孩子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家長有責任及時告知班主任,以便老師多加關心和助;如根據醫囑孩子的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不宜在校學習的,家長應當以書面說明告知學校,并根據醫囑(需區級以上醫院證明)辦理休學手續并安排治療、休養。
2、班主任如發現學生在校期間有身體、心理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或違紀行為等問題,應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告知情況,必須家校共同采取恰當的措施予以助。
3、班主任每天晨會課、午會課時按點名冊清點學生人數,如遇學生非正常缺席(即無事假、病假情況但無故缺席者;中途擅自離校者),班主任應立即與其家長聯系,調查其缺席原因;班主任查明缺席原因后,需向年級組長匯報情況;如遇未查明缺席原因者,則年級組長需及時向政教處及分管領導匯報情況,做好后續教育工作。
4、學校如有重活動、節假日安排或需家長配合進行的工作,會發放相關的《告家長書》通知家長,家長應在仔細閱讀《告家長書》后填妥回執交回班主任,并配合學校做好工作。
學校信息報送制度4
為及時準確了解和掌握校園安全穩定形勢動態,及時妥善高效控制處置校園發生安全穩定事故事件,切實將校園安全穩定隱患控制、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事故的擴大,確保校園安全穩定做到“四個不發生”(不發生暴力恐怖襲擊事件、不發生重大交通、消防、食品衛生等安全事故、不發生有重大影響群體的事件和上訪事件、不發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度學校安全穩定信息報送制度
一.安全穩定信息報送范圍
1.學校存在或發生的教育教學實踐活動、交通、消防、食品衛生、傳染病疫情、校舍環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隱患、事故或事件;
2.不穩定安全因素:師生因對教學、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滿而引發的躁動以及影響社會或學校穩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礙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師生擅自離校出走、請假逾期未歸、失蹤、自殺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災害性天氣引發的.暴風雨、雷電、山洪、泥石流、地質滑坡、房屋坍(倒)塌災害隱患險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財物失竊被盜、校園暴力侵犯傷害及其他危及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與社會穩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穩定信息報送原則
1.安全穩定信息的報送必須快速準確、實事求是、詳實完整。
2.安全穩定信息的報送必須區分等級,按程序規定逐層報送。
三.安全穩定信息報告內容
1.報送(告)安全隱患信息包括隱患類別名稱、存在時間、地點(區域、部位)、影響范圍程度、應急與整改措施、目標、建議等;
2.報送(告)安全事件事故包括事件事故名稱、發生時間、地點(場所、區域、部位)、起因、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采取的應急措施、控制情況、現場的保護措施和請求援助的具體內容等;
3.報送(報告)不穩定安全因素、隱患包括何時、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等情況;
4.報送(告)各類安全穩定信息均應包括安全穩定信息報告人員及單位。
四.安穩信息報送處置程序
1.在教育教學實踐活動中,師生發生各類突發意外人體傷害與財產損壞安全事故事件,發現第一人或當事人,均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報告學校安全、后勤職能部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同時報告學校主、分管領導。
2.學校教職員工、班級安全委員、學生一經發現學校存在或發生交通、消防、食品衛生、傳染病疫情、校舍環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隱患、事故或事件和其他安全隱患、險情、事故事件及不穩定安全因素,必須立即報告學校值周領導和安全職能部門。
3.學校值周領導和安全職能部門接到學校安全穩定事故事件或隱患險情報告后,視其類別性質、危害大小與嚴重程度及時上報學校分、主管領導。
4.學校分、主管領導接到安全穩定隱患險情、事故事件信息報告后,立即進行全面了解、核實和分析,并決定是否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政府相關安全職能部門上報,并由學校安全職能部門及時向上報告。
5.充分發揮學校各部門和全校師生的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開展各類安全隱患排查,發現搜集安全隱患與不穩定因素信息,并及時按規定程序報告。
6.學校發現存在各類重大安全隱患與不穩定因素,發生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員傷亡和3000元以上財產損失的,必須按相關安全法規規定程序和時限在第一時間及時上報政府、上級主管部門主、分管領導和相關安全職能部門。
7.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安全穩定信息要及時搜集、分析整理,并按相關安全法規規定程序和時限及時準確詳實上報。
8.學校上報突發安全事故或緊急事件,可先口頭報告,后在規定時限內報送書面報告。
學校信息報送制度5
1.學校應將制度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2.學校應將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的情況,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3.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或因組織活動需要調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長。
4.學校某處的確有安全隱患的。應向相關部位書面告示。并由教師救教育學生不得擅入危險區域。
5.學生未正常到校上課的。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末到校原因。
6.學校需建立學生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向學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學活動中了解學生身體情況,合理安排其活動量。
7.班主任在新學年開始時應向監護人了解學生是否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應如實說明情況。并附醫院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提出需要減輕活動量的個體要求,班主任負責做好書面檔案,并書面通知有關課程的老師。
8.各學科老師組織教學中有責任根據學生的健康狀況適當調節和控制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的學生的活動量。
9.學生在學校期間出現安全事故時。所有現場或知情教職工和學生都有進行緊急救護和報告學校的責任。
10.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在場的老師和學生應該立即護送被傷害者到校保健室醫療,情況嚴重者須立即送醫院,或者撥打120電話求助,同時知情師生立即向班主任、救務處報告,情況嚴重時立即報告校長。
11.班主任、救務處、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后。應該首先安排被傷害學生的救護醫療和通知監護人,然后調查事發的經過和主要原因。救務處負責學生一般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重傷害事故校長參與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應該按照國家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進行。
12.學校在學生自愿的前提下協助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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