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小區消防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業小區消防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業小區消防管理制度 1
一、24小時值班制度
1、安全管理員分早(7:00—19:00)晚(19:00—第二天7:00)三班兩運轉,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
2、安全管理員上崗必須穿著統一制服,佩帶規定裝備和工作牌。
3、上崗時要認真檢查設備設施,認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意外)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況,排除險情,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確保小區安全。
4、熟悉本崗位任務和工作程序,執勤過程中要以敏銳的目光,注意發現可疑的人、事、物,預防案件、事故的發生,力爭做到萬無一失。
5、愛護設施設備和公共財物,對小區內的一切設施、財物不得隨便移動及亂用,熟悉小區消防系統及消防器材的安裝位置,熟練掌握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發事件能正確進行處理。
6、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對崗位內發生的各種情況要認真處理,并且做好記錄,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要堅決設法抓獲。
7、遇有緊急突發性重大事情,要及時向班長或主管領導請示報告。
8、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9、積極向客戶宣傳遵紀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識。
二、車輛管理
1、在小區內有停車位的車主,必須持有管理處發放的停車卡,并憑卡出入小區。
2、凡無私家車位停車證的車輛,一律不得在私家車位泊車。
3、進入小區內停放的車輛,必須停放在劃定的車位內。行車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車位禁止停車。
4、外來車輛,按零停收取停車費。
5、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車輛,嚴禁駛入住宅區。
6、車輛停放后,駕駛員必須自覺鎖好車門,關好車窗,并保持車位清潔衛生。
7、車管員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出入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并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須追究交接班雙方的責任。
三、消防管理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轄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檢查、指導、督促轄區內全體人員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每月至少全面檢查消防設施設備一次。
3、貫徹消防法規,落實消防措施,加強消防監督,宣傳消防知識,組織消防演習,管好消防設施(備),增強全體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4、熟悉轄區內的防火建筑結構和人員工作、生活環境及人員疏散通道等基本情況,掌握各種消防設施(備)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確使用方法、滅火應急措施等知識。
5、制定重大工作計劃,開展大型活動,必須擬定相應的滅火應急方案。
6、定期檢查轄區內的消防設施,組織討論、修訂、完善滅火應急方案,確保萬無一失。
7、及時消除并處理火險隱患、火警投訴及有關事宜。
8、發生火災時,在專業消防人員趕到現場之前,擔任現場總指揮,協調滅火工作。
四、應急管理
(一)發生火警時的`應急措施詳見《滅火應急規程》。
(二)執勤中遇到搶劫的處理。
在執勤中遇到有公開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強行掠奪或毀壞公司和客戶財物的犯罪行為時,要切實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立即進行處理。
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鎮靜,設法制服罪犯,并應立即發出信號,召集附近的安全管理員或群眾支援。
2、若在小區內遇到犯罪分子搶劫,應立即通知關閉大門。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時,要看清人數和衣著、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其他標志等,并及時報告管理處和公安機關,可撥“110”報警。
3、有固定現場的,要保護好現場;若在運動過程中作案,沒有固定現場的,對犯罪嫌疑人遺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應當用鉗子、鑷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紙內妥善保存,交公安機關處理。切不可將安全管理人員或其他人的指紋等痕跡弄到遺留物上。
4、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在公安人員未勘察現場或現場勘察完畢之前,不能離開。
5、事主或在場群眾如有受傷的,要盡快送醫院救治,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三)發現客戶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闖入安全管理目標的處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處于不能自控的狀態,很容易造成傷害,當班安全管理員的處置方法是:
1、勸說或阻攔,讓其盡快離開安全管理目標范圍。
2、采取控制和監護措施的同時,及時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屬或工作單位,讓他們派人領回。
3、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安全管理目標或社會安全的行為,可將其強制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四)執勤中發現可疑分子的處置。
安全管理員在執勤中如發現有神色慌張、行動詭秘的可疑人員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1、報告當班班長和管理處,并向其他區域執勤安全管理員發出信號。特殊情況還需向公安部門報告。
2、嚴密跟蹤觀察,暗中監視,防止其進行破壞或犯罪活動。
3、發現與公安機關通緝的在逃人員體貌特征相似者,或經盤詢漏洞百出、形跡可疑者,可采取措施將其帶往公安機關查處。
(五)執勤中發現客戶斗毆時的處置。
當班安全管理員在安全管理區域內發現客戶打架、斗毆事件時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1、心勸導雙方離開現場,緩解矛盾。確能認定屬于《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行為或犯罪行為的,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或將行為人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2、提高警惕,防止壞人利用混亂之機進行破壞或偷竊活動。
3、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確保安全管理區域的正常治安秩序。
4、協助公安人員勘察打斗現場,收繳斗毆器械,辨認為首分子。
(六)客戶發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時的處置。
1、值班安全管理員應迅速報告安全管理班長和管理處,管理處應盡快向公安機關報案,及時報告公司安全部,客戶投購保險的還應(提醒客戶)通知承保的保險公司。
2、當班安全管理員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適當方法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以免破壞現場,影響證據的收集。
3、抓緊時機向發現人或周圍群眾了解案件和事故發生、發現的經過,收集群眾的反映和議論,了解更多的情況并認真做好記錄。
4、向到達現場的公安人員認真匯報案件發生情況,協助破案。
五、消防實行“三級”檢查制度
(一)“三級”檢查的組織形式
消防安全檢查分為班(組)管理處、公司三級檢查。
(二)一級檢查
一級檢查由班(組)組織實施,要求每班檢查一次。
1、接班人應提前10分鐘到崗,交班人須向接班人詳細介紹本班安全情況,待接班人對本崗位、本責任區的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后,予以簽字確認。
2、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應及時將檢查結果報告本班班長。
3、交接班時如因接班人檢查不到位或交班人交班不清,其后發現的問題,主要由交班人負責,交接班時發生的問題,由本崗交接班雙方共同負責。
4、檢查驗收過程中發現的一般性問題,由接班班長負責處理,重大火險隱患須迅速(書面)報告管理處領導。管理處領導接到報告后必須盡快處理,不得貽誤戰機。
(三)二級檢查
二級檢查由管理處組織實施,要求每月檢查一次。
1、管理處領導每月組織班(組)長對責任區域的消防安全設備(施),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認真檢查。
2、檢查各班組對防火安全工作任務的執行落實情況。
3、通報檢查情況,開展宣傳教育,強化消防安全意識,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4、在公司領導檢查工作時匯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四)三級檢查
三級檢查由公司組織實施,要求每季度檢查一次。
1、每季度由公司安委會組織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一次重點檢查或抽查。
2、檢查管理處貫徹消防安全法規和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對好的單位提出表揚或獎勵,差的單位進行批評或處罰。
(五)檢查的主要內容
1、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貯存、保管、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貯存容器、管道有無定期測試,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2、使用液化石油氣爐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擺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3、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培訓、檢查制度是否落實。
4、庫內的物資分類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庫房內燈泡是否≤60W;燈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風、室溫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庫房值班情況等。
5、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運轉情況;電線、電纜的絕緣層有無老化、受潮、漏電、短路等現象;電動機有無空轉,防雷設備是否完好,有無私拉亂接電線情況等等。
6、使用可燃、易燃油類及對殘油、氣的處理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7、動火前是否按規定辦理手續,重點部位、危險場所動火是否符合“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場所是否按規定采取了有效的防毒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統的管理與使用情況。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檢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嚴格,責任是否落實到人,是否始終處于臨戰狀態。
10、是否按規定對來訪人員進行詢問、登記并禁止運載、攜帶易燃危險物品的車輛、人員進入小區。
11、員工對小區的消防栓、滅火器的擺放位置是否清楚,使用方法是否正確。
物業小區消防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保障物業公司所管理區域內的的公共安全和預防火災的發生,為業主和使用人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舒適的環境。
二、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三、消防主管職責
(一)領導消防安全機構,貫徹執行消防法則。
(二)組織制定、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并定期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三)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四)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五)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工作。組織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六)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
(八)調查火警事故,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四、工作程序:
(一)安全宣傳
1、收集有關法律、法規、條例、案例,找出轄區安全防范弱點和存在的問題。
2、結合轄區安全防范實際,編擬宣傳材料。
3、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
4、如有具體針對性的材料,應及時分發到甲方。
5、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件材料,應及時分發到甲方。
6、關于轄區安全防范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應及時分發到甲方。
(二)安全檢查
1、消防設施設備每月檢查一次。
2、每次檢查形成文字記錄。
3、實行統一登記、逐級負責、專人管理制度。
4、消防器材由保安統一編號、定位、使用、保養,每月檢查一次。
5、每天必須檢查指揮中心是否能正常運行,各報警探頭是否損壞,報警模塊板能否和監控中心聯通。
6、緊急疏散通道、消防指示燈是否正常運行。
7、消防設施配備是否齊全。
8、消防標識是否清晰完好。
(三)消火栓的檢查
1、消火栓每月檢查一次,檢查是否有水,壓力是否正常。
2、栓體情況:消火栓是否被埋壓、圈占、消火栓是否漏水,消火栓帽是否遺失。
3、開關情況:消火栓是否能快速打開,正常輸水。
4、標識牌:是否遺失、干凈。
5、消火栓水壓能否達到要求,遠距離控制能否在要求的時間達到所要求的壓力。
(四)滅火器的檢查
1、擺放位置是否擺放在陰涼、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受到烈日的暴曬,不得接近熱源或受劇烈震動。
2、滅火器器材周圍2米內不得堆放雜物。
3、滅火器的瓶體、保險銷是否完好無損,器材是否擦拭干凈,滅火器藥液是否減少、被動用過。
4、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5、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在紅色區域要檢查原因,檢查后要及時灌裝)。
6、零部件是否完整(有無松動、變形、銹蝕、損壞)。
7、可見部位防腐層是否完好(輕度脫落要及時補好,明顯腐蝕應送專業部門維修及進行耐壓試驗)。
8、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啟,必須按規定再行充裝,重新鉛封)。
9、按時進行定期檢查、保養檢查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
(五)消防裝備檢查
1、水帶、水槍、分水器等設備是否完好,水帶接口是否漏水、水帶是否發霉,設備是否正常。
2、消防拉梯:拉梯牢固程度如何,拉繩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使用。
3、防火服、消防斧、消防繩是否完好。
(六)消火箱的檢查
1、每月逐個檢查一次。
2、栓外檢查:檢查栓門關閉是否良好,鎖、玻璃有無損壞,栓門封條是否完好。
3、隨機抽取滅火栓總數的10%測試,按消火栓報警按鈕,監控中心應由正確的報警顯示。
4、檢查箱內元件是否良好,有無脫落,栓內水龍頭有無滲漏。
5、開栓門取出水帶,仔細檢查有無破損,如有應立即修補或替換。
6、檢查水帶有無發黑、發霉,如有,應取出刷凈、晾干。
7、將水帶交換摺邊或翻動一次。
8、檢查水槍、水帶接頭聯接是否方便牢固、有無缺損,如有,立即修復,然后擦凈在栓內放好。
9、檢查接口墊圈是否完好無缺,替換閥門老化的皮墊。
10、檢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應重新補刷。
11、將箱內清掃干凈,部件存放整齊后,鎖上栓門,貼上封條。
(七)施工現場的.檢查
1、有沒有配置足量、適用的滅火器材。
2、有沒有違章動工的行為。
3、有沒有亂拉電線和電源接頭用裸絲代替插頭的行為。
4、施工用的電器機具和臨時照明燈具,有沒有按照要求采用橡皮電纜線路。
5、有沒有違反規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有沒有違反規定,在施工現場生火、焚燒、抽煙等。
7、有沒有未經許可,動用氧、電焊以及其它明火作業行為,有沒有足夠的防火措施等。
(八)安全通道的檢查
1、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雜物堆放、車輛堵塞,是否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2、疏散標志是否完好。
3、標志是否完好、處于明顯處、便于確認處;應急照明燈是否完好、被遮擋、損壞、緊急情況下能否照明等。
4、通道照明是否完好能正常照明。
五、檢查部位及檢查標準
(一)每月末對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二)節日前或有重大活動的前一天,對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三)檢查工作由消防負責人組織。
(四)檢查項目為所有消防滅火器材、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檢查配電房、風機房、電梯機房等設施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規定,門鎖是否完好。
(五)檢查各層走廊、電梯廳、樓梯是否暢通,煙感探測器、指示燈是否正常。
(六)檢查設備層所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七)檢查各機房、電房設備是否運轉正常。
(八)檢查防火通道是否暢通,疏散指示燈及報警系統是否正常。
(九)檢查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
(十)檢查防火設備能否正常使用。
(十一)檢查中發現設施設備有異常,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六、發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的范圍主要包括
(一)施工人員違反了安全管理規定。
(二)轄區內有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隱患。
(三)公司內部各部門出現的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隱患。
七、消防訓練
(一)按年度制訂出訓練計劃,擬出訓練科目和具體內容及時間安排。
(二)訓練內容按突發事件處理程序中的要求進行。
(三)參與訓練人員以全體保安員為主,適當組織公司員工和部分業主參加。
(四)做好培訓記錄內容包括:
1、培訓時間及參訓人員。
2、培訓科目及組織者。
3、培訓小結及存在的問題。
4、培訓者簽名。
5、至少保證常規培訓每月一次。
(五)培訓包括以下內容:
1、學習消防理論知識。
2、熟悉使用常用滅火器材,水帶連接。
3、了解火警報警程序和處理程序。
4、開展消防綜合演練。
八、消防演練
(一)目的
增強保安人員的消防意識,提高對火災撲救工作的組織和處理能力,能使全體工作人員更好地了解本公司所轄區域的防火制度和緊急狀態下的消防逃生路徑,提高搶險和自救能力。
(二)消防演練的頻度
消防演練至少每半年一次,特殊情況下可以增加演習次數。
(三)參加消防演練的成員
1、區域主管應為防火總負責人,區域隊長為防火總指揮。
2、其它保安人員為義務消防隊員。
(四)演練的組織
1、公司所轄區域的消防演練計劃由區域主管負責組織制定,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2、請消防專員現場指導,使所有參加人員能熟練掌握各種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確定演練方案、演練日期和時間后,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4、演練人員名單匯總后,報公司備案存檔。
(五)消防演習過程
1、后勤保障
安排公司保潔人員負責消防后勤保障,主要負責演練結束后的場地清掃工作
2、人員疏散
在消防演習過程中組織安排人員有序進行疏散,防止擁擠及不安全隱患的發生。
使人員在按規定時間內轍離火場。
3、組織滅火、安全警戒
由保安人員負責組織滅火,并做好現場安全警戒工作。
4、物資搶救
對一些重要物資及危險品應及時進行搶救,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對火場范圍內進行斷電,供水保障。
(六)總結消防演習的效果
每次消防演習結束后,區域主管應總結演習效果和經驗教訓;同時收集各方面對演習的反饋意見;將以上兩份總結書報區域經理審閱后存檔。
九、火災撲救
(一)接到火警后,必須立即調動應急分隊趕赴火場撲救火災,同時了解何處、何物起火等基本情況。
(二)按突發事件的處理章節的要求,并結合當時實際情況,組織撲救。
(三)及時向區域消防負責人匯報或及時報警。
(四)待公安消防部門到達后,指派專人帶路并引領取水。
(五)及時組織保安人員和公司員工積極參與火災撲救,搶救貴重物品,引導業主及工人迅速安全轉移。
十、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接到火警電話后:
(一)立即組織最近崗位進行查看,撲救。
(二)情況嚴重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報告區域主管。
(三)聯絡各崗位人員,組織進行撲救。
(四)密切監視報警地點情況,隨時報告。
十一、組織撲救
(一)帶領消防人員攜帶滅火器以最快速度到達火警現場。
(二)立即指揮在場人員進行滅火撲救。
(三)指揮火警現場及可能受影響范圍內的人員使用消防通道疏散。
(四)堅守火場,控制火勢,等待專業消防隊的到達。
(五)火情解除后,會同消防主管機關,認真勘查現場,收集情況,查明事故原因。
(六)組織有關部門認真總結教訓。
(七)記錄火警(火險、火災)全過程,存檔。
十二、消防報警信號處理程序
(一)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收到消防報警信號報警時:
(二)迅速查明報警位置,用對講機通知巡邏保安即時到現場核實。
(三)核實保安即時報告,講清報警地點。
(四)巡邏警衛或管理員接到消防監控中心當值警衛呼叫后,要以最快速度趕到報警地點核實,要仔細觀察報警地點的每個角落,將現場情況準確明白地回報消防監控中心。
(五)經現場檢查確認屬誤報的,即時通知消防監控中心當值警衛復位;若報警地點在辦公室、業主室內等場所,進入檢查時,需向業主解釋清楚,致歉后方能離開。
(六)報警地點若在房間內且已上鎖,監控中心的保安在報告時應將此情況明確通知區域主管,若無鑰匙,且觀察到有明火或煙,有必要時必須破鎖進入現場檢查,排除險情后加鎖。
(七)經現場檢查確認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處理程序處理。處理完畢后將信號復位,并做好記錄。
物業小區消防管理制度 3
1、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指定防火責任人和義務消防員,其職責是:
1.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1.2組織逐級防火責任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1.3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1.4監護動火作業;
1.5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消防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樓梯)要時刻保持暢通;
1.6定人、定時、定措施,同時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綱要;
1.7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2、實行用戶防火責任制,各業主為當然防火責任人,負責做好各自所屬范圍的防火安全工作。
3、消防區及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家具和其他雜物。
4、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風設施。
5、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爆竹、炸藥、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6、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電器、燃氣用具,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切勿明火試漏。
7、大廈內商鋪必須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一只滅火器(小于30平方米配備一只,大于30平方米配備2只以上),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8、大廈范圍內不得燃燒香火、紙張、織物、纖維、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廢棄物品,煙頭及火柴要隨時弄熄。
9、用戶進行室內裝修,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保證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材料應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并按規定每5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一只滅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須經市消防管理機關批準,按規定進行防火處理,并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3只滅火器。
10、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做好防護措施后,在專人監護下,方可作業。
11、發生火警時,應立即告知物業公司或撥火警電話119,并關閉電氣開關、燃氣閥門和門窗,迅速離開大廈;用戶及其他人員應迅速有序地從樓梯疏散,切勿驚慌擁擠。
12、各用戶應服從消防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消防管理人員行使職權。
物業小區消防管理制度 4
第一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二節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三節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第四節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第五節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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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變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安全和動火作業的檢查。
2)各項目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為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檢查項目見《消防系統檢查項目》。
4)項目負責人安排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規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允許過期存放。
5)根據《消防系統檢查項目》的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作好詳細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盡快整改。
6)對物業區域(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好詳細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及時維修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7)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發現,給予制止,并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和處罰。
8)嚴格執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公司批準方可施工,物業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9)積極配合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及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改變原用途的,責令業主恢復原批準用途。
11)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制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區域。
物業小區消防管理制度 6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創造良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實施%26lt;消防法%26gt;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城市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指導下,按照本規定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區組織機構,發揮管理和服務功能,發動和依靠群眾,實行群防群治。
第四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街道辦事處、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的主要領導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辦事處負責人任主任、綜合治理辦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駐社區有關單位人員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本轄區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
第六條社區居委會建立由居委會主任、居民小組長、社區巡邏隊、社會治安志愿者、樓院長組成的社區消防工作小組。
第七條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點單位之外的其他單位和社區居委會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負責本轄區內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條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作為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內容,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組織、督促、協調社區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督促指導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定期開展社區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受理群眾舉報,開展消防咨詢服務;
(三)負責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四)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負責社區消防宣傳陣地的建設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年度考評,落實獎懲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區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
(八)參與組織轄區火災撲救,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第十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全;
(二)對居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巡邏,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樓道可燃物,發現和糾正消防違章行為;
(三)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檔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為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組織疏散周圍群眾,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火災撲滅后,應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七)為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維修更換提供經費保障。
第十一條公安派出所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轄區列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監督工作;
(二)加強對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消防業務指導;
(三)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對社區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專業培訓;
(四)幫助社區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各項消防規章制度,完善消防業務檔案;
(五)指導社區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經驗;
(六)把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列為社區民警職責,作為評比考核內容。
第十二條街道辦事處每季度應當對管理單位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單位、部位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有關消防審核、驗收或者檢查手續是否完備;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單位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情況;
(五)滅火器材的配備和維護保養情況;
(六)燃氣、火源、電源的管理情況。
防火檢查要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時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單位整改,較大火災隱患或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轄區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機構查處。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單位對轄區的消防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居民住宅的樓院、通道的消防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對居民家庭隨時進行防火提示。
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應當建立消防巡邏制度。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小區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區消防車道或住宅樓通道是否暢通;
(四)消除火災險情,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利用現有滅火器材,實施有效處置。
巡查要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要記錄巡查的內容、部位、頻次及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措施,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糾正,較大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責任區民警查處。
第十四條街道辦事處建立社區消防宣傳陣地,通過在社區內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在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營造社區消防安全氛圍。
第十五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對有關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按照部署組織好本轄區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傳日活動。
第十六條社區應當根據季節特點,有針對性的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要針對轄區的老弱病殘人員,加強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的宣傳;學生放假期間,加強對轄區中小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增強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第十七條城市消防站應當定期向社區開放,流動消防宣傳車應當深入社區,開展流動消防宣傳工作。
第十八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組織群眾到消防站參觀,開展火場逃生演練,提高群眾的消防素質。
第十九條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轄區單位主要負責人及重要崗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培訓。
第二十條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內應當懸掛張貼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消防建設示意圖、社區消防組織網絡建設圖及社區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街道辦事處消防工作室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重點單位名冊和基本情況檔案;
(三)火災隱患檔案;
(四)火災統計檔案;
(五)防火檢查檔案;
(六)消防宣傳教育檔案;
(七)消防會議記錄;
(八)消防培訓檔案;
(九)街道辦事處與轄區單位、社區委員會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檔案;
(十)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二條社區居委會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居委會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特護人員及家庭基本情況檔案;
(三)防火檢查檔案;
(四)消防巡查檔案;
(五)消防器材配備及維護檔案;
(六)居委會與各居民簽訂的《居民防火公約》檔案;
(七)消防宣傳活動檔案;
(八)消防會議記錄;
(九)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作為社區年度綜合檢查、考核、評比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對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轄區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因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失職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物業小區消防管理制度 7
為貫徹落實《物業管理條例》規范物業管理活動,保持物業管理在企業和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生產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一、物業管理企業
1、本辦法中的物業管理,是指物業管理企業受業主、使用人的托,依據物業管理托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設施、設備、綠化、衛生、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并向業主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
2、從事物業管理的企業應具有立的法人資格,從業人員應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3、物業管理企業接受托應與業主、使用人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其內容應包括服務范圍、管理標準、權限、期限、費用收支監督檢查和違約責任等,并報送區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4、物業管理企業應設立固定的服務場所,專線電話,專職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確保及時為業主服務。
5、物業企業應按等級收費,并由物價部門統一定價,設“公示板”公開收費標準,便于業主和使用人監督。
6、日常維護與緊急事件處理。
(1)物業管理企業應對房屋主體,水電設施,排水設施,消防設備共用部位和供用設備進行日常養護和維修,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居住安全。
(2)對上水管線發生跑漏、下水管線發生堵、冒等突發事件及時處理,確保業主和使用人財產不受損失。
(3)對二次供水水箱,應一個季度或在重節日前徹底清洗一次,日常派專人看管,確保水質安全使用。
7、小區綠化。小區綠化要與周圍建筑風格渾然一體,既要注意根據不同的功效進行適宜的綠化和小品布置,重點美化部分應放在小區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業管理企業要采取多種形式,向廣業主或使用人特別是兒童進行宣傳教育,使人人都來關心愛護綠化,并制定相應的綠化管理規定。
8、小區衛生管理。清潔衛生的工作應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時間、定地點、定任務、定標準。每天清掃一遍,全日保潔,質量應達到“六不”、“六凈”。既:不見積水、不見積土、不見雜物,不漏收堆、不亂倒垃圾和不見人畜糞便。駱凈、路沿凈、人行道凈、雨水口凈、樹坑墻根凈、果皮箱凈。
9、小區治安。物業管理企業應與當地部門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接受指導,爭取配合,做好小區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區消防、消防管理在物業管理中占有頭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宣傳力度,增強消防意識,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應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車輛管理。小區內的機動車,摩托車,自行車應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業管理企業統一管理。
二、業主、房屋使用人
1、業主、使用人應成立業主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服務合同,并監督物業管理活動。有權選擇物業管理企業。
2、業主、使用人應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環境衛生費、經營性房屋的業主或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部門和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主動交納各種費用。
3、業主,使用人不應高空拋物、擅自改變房屋、外立面、內部平面布局,隨意拆損門窗和私搭濫建、在外立面設置立架改動采曖、供水、排水設施,不準隨意占用公共用地亂堆雜物;不準損壞花草樹木、小品、健身器材;不準在樓道內亂寫亂畫;不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制造妨礙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業管理企業有權督促拒交應交費用的業主、房屋使用人交納費用;也可以向提起訴訟。
5、業主、使用人和物業管理企業違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任何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6、當事人因房屋使用、維修、管理等發生糾紛的,可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提起訴訟。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涉及千家萬戶,做好這項工作可以為政府和廣居民排憂解難,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確保人民群眾安居樂業,保證社會的穩定。為開創我區物業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三、本辦法施行監督機關為x市xx區建設環保行政執法局物業管理辦公室。
四、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物業小區消防管理制度 8
一、消防泵房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消防泵房的正常運行,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1、每周檢查一次,定期做好保養工作。
2、各種消防開關和閥門應在自動運行狀態。
3、消防水箱應保持滿水狀態。
4、每個月對泵房各類閥門進行檢修并進行加油和試驗工作;每個月應手動,自動啟動消防主泵,并運行數分鐘后停止。
5、在運行前應手動盤動連軸器檢查是否被卡住。
6、啟動電機前應檢查電機的.絕緣電阻是否在2mω以上。
7、手動泄水,水力警鈴應正常報警,自動補水系統正常啟動補水定壓。
8、電柜內接線應每月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或上報。
9、通知消控室啟動主泵和停止,消控中心應能控制。
10、做好檢查保養記錄。
二、消防風機房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消防風機房的正常運行,特制訂如下制度:
1、消防控制柜上各種指示燈應正常。
2、柜內設備和電壓應正常。
3、用搖表測量風機絕緣應在2mω以上。
4、手動啟動風機,啟動應無異響。
5、通知消控中心啟動和停止,應能正常啟動停止。
6、做好風機房衛生工作。
7、每次運行應在10分鐘以上。
8、每月啟動風房設備一次。
9、各種開關應在自動狀態。
10、做好檢修記錄工作。
物業小區消防管理制度 9
為了確保學院和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證學院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辦法:
1、消防值班人員必須經過消防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值班人員對消防控制室內的設施要能熟練的掌握。
3、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在崗,值班期間不脫離崗位。嚴禁閑雜人員進入。
4、值班人員在崗期間不得飲酒、吸煙、使用明火和大功率電器。
5、每天值班人員按規定認真記錄,內容仔細,字跡工整,交接班時要清楚。每月對控制器及系統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并登記,發現問題立即報修。
6、值班人員要有保持高度的責任心,發現火警時處理時要果斷,報警要及時。
物業小區消防管理制度 10
一、制度目的
為保障小區居民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火災的發生及擴散,促進小區消防工作的規范和有效開展,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適用對象
本制度適用于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及所有業主、住戶。
三、制度要求
(一)居民樓防火措施
1、居民樓應配備完善的消防設施,如火災報警器、滅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標志等設備。
2、禁止在樓道、樓梯間、消防通道、消防設施等區域存放物品。禁止在樓道、樓梯間堆放任何垃圾或易燃物品。
3、不得私拉電線,不得私自安裝燈具或其他電器。謹慎使用明火灶具、電熱器等電器。
4、重要部位配備監控設備,掌握實時信息。定期檢測疏散通道暢通和滅火設施正常。
(二)小區公共區域防火措施
1、小區內公共區域火源明顯的地方應配備強制性消防設備,如桶式滅火器、消防水槍等。
2、小區內公共區域內禁止煙花爆竹及燃放易燃物品。禁止在公共區域內燒烤、冒火玩耍。
3、定期對小區公共區域防火設施進行檢測,確保消防設施的有效性。
(三)物業公司職責
1、保證小區內消防設備的有效性、完好性和正常性。
2、定期召開消防知識普及講座,提高業主和住戶的消防意識和技能,確保居民對火災危險的認知和應急意識。
3、及時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和檢測,如設備維修更換、消防設施測試等。
4、制定應急預案和演練計劃,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災難救援水平。
(四)居民和業主委員會職責
1、遵守國家、地方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及時向物業公司匯報火災隱患和異常情況。
3、積極參與小區內消防應急演練,并配合消防人員按要求進行撲救和疏散等措施。
4、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四、制度執行
1、對于未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的業主和住戶,物業公司將進行警告,情節嚴重者,可對其設施進行停止使用。
2、對于未履行防火措施的物業公司,經查證屬實后,將進行相關的'處罰和通報,情節嚴重者,可吊銷資質。
五、制度經費
小區每年將會統籌相關經費,用于消防安全設備的維修、維護以及防火措施的宣傳和執行。
六、制度進度
本制度將于制定后30天起開始執行。
七、制度解釋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共同所有。
八、制度修改
本制度經業主大會(或委員會)通過,方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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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小區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規范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并做好火災預防工作,特制訂此制度。該制度適用于所有住戶,包括業主、租戶、服務人員等,必須嚴格執行。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違反該制度,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一、小區消防設施管理
1、小區建筑物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和規定的消防設計要求安裝火災報警設備、滅火器、消火栓、滅火器具等消防設施,并進行定期檢查,保證正常使用。
2、小區應當設置災難避難場所,為緊急疏散和轉移人群提供保障,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3、小區應當定期進行消防演練,提高住戶的消防意識和自救能力。
二、住戶消防安全管理
1、居民應當在住宅內建立家庭消防安全意識,認真學習消防知識,并隨時做好火災預防工作。
2、居民應當定期檢查家庭電器和用火用氣設備,避免使用老舊電線、嚴重損壞的'電器以及劣質電器。
3、住戶不得在陽臺、小區公共通道等公共區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險品。
4、煙感報警器應當安裝在每個住宅的廚房和臥室等易發生火災的場所,保證及時發現火源和報警。
5、住戶應當在使用電、氣和火等設施時謹慎,由家長或成年人監管,禁止未成年人擅自使用。
三、應急預案及處理流程
1、當發生火災時,任何人發現均應立即報警,同時迅速采取滅火措施,并將附近的消防設施利用起來,爭取在火勢蔓延前迅速滅火搶救。
2、在火災處置過程中,應注意調控才能夠將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至最小。
3、火災撲滅后,小區物業應當立即組織安全評估,以確保小區正常運轉,并向相關部門報告。
四、其他規定
1、禁止在小區內抽煙、亂扔垃圾等行為,防止引起火災。
2、禁止在樓道內擺放物品、堆放垃圾等行為,保證通道暢通。
3、住戶應當配合小區物業管理人員進行消防檢查工作。
物業小區消防管理制度 12
為規范消防系統運行管理工作,確保消防系統隨時處于良好運行狀態,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運行監控:
(一)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員24小時對消防主機、消防聯運柜、動力配電箱、來火顯示器、防火防盜閉路電視等設備進行監控。
(二)運行監控內容:
1、消防主機顯示屏是否系統正常;
2、消防主機是否正常(正常時I=1、2A,U=24V)
3、“運行”和“電源”燈是否亮,不亮時查找線路接頭有無松動,如松動應緊固;
4、巡視噴淋泵和消防泵管網系統,查看接口有無松動,(松動時給于緊固)
5、“故障”燈是否亮,燈亮時立即到現場查明原因;
6、設備有無出現煉焦、異味、異聲響;
7、測試“試燈”試燈1—2鈔鐘,發現有信號燈不亮,應查明原因給予更換。
8、在運行監控中發現有報警,應在《消防系統報警記錄表》上進行記錄,并由消防員通知巡邏人員,人員予以確認并處理。
二、異常情況處置:
(一)當消防主機出現異常情況(如水浸入)應立即切斷供給消防主機的主電源和備用電源,以免引起相關聯動裝置啟動及消防主機部件毀壞。
(二)當配電箱線路發生短路(過負荷)時,立即關掉相關設備的電源,迅速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
物業小區消防管理制度 13
1、保安消防員不準無故缺席公司安排的消防知識技能培訓。
2、當值保安消防員立崗期間如遇小區發生火災,不準擅自脫離崗位。
3、當值保安消防員在小區遇到火警時,不準擅自脫離崗位。
4、當值監控中心保安消防員不準擅自脫離崗位。
5、當小區遇到中級以上火災時,在職崗和不在崗保安員接到公司電話時后,必須立即趕往火災現場,聽后調動。
6、保安消防員在小區遇到火警時,不準任何人在現場抽煙。
7、消防人員在遇火警時,不準逃脫事故現場。
8、保安消防員、手機、家宅電話,必須在公司記錄在案,在遇到事故時,聽從公司調遣。
以上各條保安消防員必須遵守 “救人先救己的原則”,在小區遇到火災時,保安消防員必須懂得在自保的'前提下救火救人。
物業小區消防管理制度 14
為了確保小區疏散設施的暢通,確保緊急情況下人員安全疏散,制定本制度。
1、 疏散設施指消防安全如下設施。場地:
(1)防煙樓梯間。封閉樓梯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電梯前室;
(2)消防電梯。防火門。卷簾;
(3)安全出口指示燈具。標志。疏散示意圖;
(4)消防安全道路。回車場地等;
(5)防排煙設施。
2、應確保消防安全疏散設施暢通,不得封閉。封鎖。遮擋樓梯間。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電梯前室。樓梯間內堆放物品或增建設施;不得減小上述設施的原設計要求。
3、 應確保常閉式防火門。防火卷簾處于預定狀態,不得在上述部位下方或周圍堆放物品,不得支卡。更改。封鎖防火門。
4、 非緊急情況下不得通過緊急按鈕啟用消防電梯,并確保消防電梯完好。有效。
5、定期對消防指示標志進行維護。檢查,確保有效。完好。
6、 不得封閉。封堵。拆除。更改自然排煙窗。送風。排煙口等設施,并應確保完好。有效。
7、 應確保消防道路上方4米。水平方向4米內暢通,不得堆放物品。停放車輛。架設線路等;應確保回車場地道路及場地暢通。滿面積。不得在場地上搭設建筑。挖坑。作業。
物業小區消防管理制度 15
水泵房是提供業主生活、消防用水的關鍵部位,是直接關系到業主生活和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部位。為管理好水泵房,明確職責,制定如下規定:
一、水泵房及底下水池,消防系統全部機房設備由機電人員負責監控,定期檢查保養、維修及清潔打掃,做好記錄。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書面報告領導。
二、水泵房內機電設備由機電人員負責,其他人不得操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泵房。
三、水泵房內所有設備在正常運轉下,開關應放在自動位置,所有操作標志簡單明確,主接觸器開關每半個月檢查一次。
四、消防泵按定期保養規定進行檢查,每月進行一次“自動、手動”操作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五、水泵球閥定期檢查保養,泵房每周打掃一次,水泵管道每月檢查擦洗一次。
六、水泵控制回路每月進行一次緊固,檢查是否可靠,檢查備用水泵能否在主機出現故障的情況下,自動運行。
七、注意電機運行時的電流、升溫情況,聲音是否正常,機械是否滑動靈活,定期進行對軸加油,使水泵達到100%良好狀態。
八、污水池衛生常清掃,水泵、管道常保養。
九、地下水池、中位水箱、高位水箱的液位閥每周檢查一次,確保處于良好狀態。
物業小區消防管理制度 16
一、人員配備
1. 配備專職安保人員,負責商場的安全巡邏、出入口控制等工作;
2. 配備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負責監控商場的消防設施設備,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3. 配備停車場管理人員,負責停車場的車輛引導、秩序維護等工作。
二、巡邏安排
1. 制定巡邏計劃,包括巡邏時間、路線、頻次等;
2.巡邏過程中,注意觀察商場內的可疑人員、物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3. 對重點區域,如財務室、倉庫等,加強巡邏力度,確保安全;
4. 夜間巡邏時,應注意加強燈光照明,提高夜間能見度。
三、應急處置
1. 制定應急預案,包括火災、盜竊、斗毆等突發事件的`處置程序和措施;
2. 對商場工作人員進行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3. 配備必要的應急設施設備,如滅火器、防暴器材等,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4. 發生突發事件時,安保人員應迅速響應,按照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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