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考勤管理制度(精選29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酒店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1
員工考勤制度是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考察,是嚴格執行酒店的勞動紀律,提高酒店服務質量和效率不可缺少的制度。
第一條 作業時間
按公司制定的作業時間標準進行。
第二條 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1小時,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
2、考勤須知
1)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元。連續三次遲到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元。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
3)曠工
a)凡曠工半天者扣發一天半基本工資;曠工一天者扣發三天基本工資。
b)連續曠工三天;全年曠工七天者作自動離職,公司給予除名。
4)留職察看期間,只發50%崗位工資。
5)員工串崗、脫崗視為擅離職守,員工擅離職守一次罰款元。連續3次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元。
6)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元,第二次罰款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3、考勤紀律
1)嚴格遵守作業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打卡時必須出示本人工號牌;未出示工號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門負責人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
2)酒店部門二次簽到考勤制度,部門二次簽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門將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并做好書面簽到記錄,員工的遲到、早退以部門二次考勤為準。
3)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打卡記錄及二次簽到記錄),每月3日以前報人事部。人事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4)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元,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記警告處分一次,并處罰款元。
6)上下班忘記打卡,經主管證明簽字有效;但每月以兩次為限,超過兩次者按遲到或早退論處。
7)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8)私自舞弊涂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9)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嘉獎一次。
第三條 請假辦法
1、請假程序
1)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請假申請表經批準后生效,請假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
2)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3)員工正當請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結婚、親屬喪亡等,應予以準假,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準假;員工請假理由的.正當與否具體由各部門負責人靈活掌握。
4)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5)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6)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7)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1)假期審批:
請假員工級別請假天數核準人
員工級一天以內(含一天)
一天以上
副理助理部長領班級兩天以內(含兩天)
兩天以上
部門負責人級
2)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序填寫申請表,并報人事部備案。
3、各種假期
1)法定假日
a)元旦節天
b)五一勞動節天
c)十一國慶節天
d)春節天
e)每月公休天
2)事假
a)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天為限。
b)員工請事假必須于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
c)事假待遇規定:事假扣除當天崗位基本工資;若超過年累計天時間,每天將扣除兩天崗位基本工資;由人事部進行具體核算。
d)若因特殊情況,未能于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并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3)病假
a)員工請病假,一律應出具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病假單、醫藥發票須及時交部門審核。
b)單次病假不得超過天;否則以事假論處。
c)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者,可以辦理停薪留職,時長不超過個月。
4)婚假
a)員工在酒店工作滿以上,方可享受婚假。
b)員工本人結婚,須提供結婚證書等有效證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門申請,并經人事部及總經理批準,方可生效。
c)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員工(男28周歲,女25周歲)可享受婚假7天。
d)員工婚假屬有薪假。
5)喪假
a)員工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逝世,可獲批準天帶薪喪假。員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獲批準天帶薪喪假。
b)員工休喪假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c)員工請喪假屬有薪假,必須出具相關證明交人事部核實方為有效。
6)工傷假
a)由酒店指定的醫院開具證明,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工傷假享受帶薪休假。
b)凡在工作時間內因違反安全條 例和操作規程自我造成傷病,按病假待遇處理。
4、請假逾期
1)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須行續假或雖行續假但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2)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a)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
天者免職或解雇。
b)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董事長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5、停薪留職
凡酒店員工工齡滿者,因特殊重要事件或重大疾病,可辦理停薪留職,最長時限為個月;逾期按自動離職論處。
6、調休、調班
a)酒店員工需調休、調班必須先填寫調休調班申請表,由部門直接負責人簽批后方生效。
b)員工每月換休不得超過2次;換班不得超過3次(每次以1個班時為限)。
c)員工換休換班超過上述次限,每次將扣除當天崗位基本工資。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2
1.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使員工明確考勤管理辦法,確保員工考勤的準確,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酒店全體員工的`考勤。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對本制度的執行負領導責任。
3.2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具體管理和執行。
3.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登記傳遞工作。
4考勤規定
4.1說明
4.1.1規定時間未到崗者為遲到。
4.1.2未到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為早退。
4.1.3工作時間及參加集體活動時間,未經領導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及活動現場即為脫崗。
4.1.4因為酒店工作安排未能休完正常休假日,視為加班。
4.1.5未按規定作息時間(作息時間據各酒店實際情況和季節變化自定)出勤及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集體活動:遲到,早退或脫崗超過30分鐘,及集體活動未向組織者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私自不參加者均視為曠工,曠工2小時以內(含2小時)及在集體活動中產生的曠工,不計入休假;曠工超過2小時,不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一整天。曠工半天和一整天都計入休假。
4.1.6其他不出勤情況,詳見《處罰細則》。
4.2.員工到各部門報到后,由部門考勤。
4.3考勤方式
4.3.1各部門主管每天上班時采用點名方式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勤。
4.4考勤的核對,上交與統計。
4.4.1每月月底17:00前各部門負責人將本部門員工本月考勤情況核對好,在員工個人考勤表上填寫部門,休假天數,出勤天數,并在負責人欄內簽字。清點數量,準確無誤后送交人事部并簽字確認;同進領取新的考勤表。
4.4.2勞資員將總考勤表與各部門員工的個人考勤表核對無誤后簽字,同時核算工資。
4.5員工調動時考勤方式
4.5.1內部調動
部門自行調整。
4.5.2公派參加活動按出勤計算。
5.檢查。
5.1部門負責人每天劃完員工個人考勤表后與請假條核對自檢,以確保其準確性。5.2質檢部對各部門的考勤情況隨時抽檢,并將其結果記錄上報部人力資源部經理。
度檢查表上。
5.3人力資源部經理對人事員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標查。
6.處罰。
6.1凡是考勤表的填寫與事實不相符;違反核對,上交與統計等要求的,對各部門負責人予以50元罰款。
6.2人力資源部不按本制度規定執行其職責的,予以30元罰款。
6.3曠工1天罰款100元,連續3天予以辭退。
6.4丟失員工考勤表者,每次罰款50元。
1.7遲到,早退,脫崗30分鐘(包括3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超過30分鐘,罰款50元。
注:酒店滿月指:每月一日至月底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3
第一章考勤管理規定
一、總則
考勤管理是良好工作效率和正常工作秩序的重要保證,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XX實業有限公司所屬的XX酒店人事行政部是考勤管理工作的主要負責單位,其具體負責出勤紀律和考勤制度的執行。
二、考勤記錄及補充
(一)考勤記錄
1、考勤記錄是考勤工作的前提,公司除總經理級(含)以上干部外,均須按照考勤規定進行考勤記錄。
2、考勤記錄的有效時間為應出勤時間前后1小時,未按時履行考勤記錄手續的,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假期審批單》、《考勤補充表》作為考勤記錄的補充。
3、本集團考勤記錄主要采用指紋打卡考勤系統,并設立二次簽到簿。考勤系統和二次簽到簿應由專人負責管理,任何人不得破壞考勤系統,私自偽造二次簽到簿。
4、新員工入司,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應告知員工打卡要求、使用方法及指紋打卡機、簽到簿的位置。
5、所有應進行考勤記錄的員工一律須由其本人在有效時間內據實打卡簽到,禁止員工不打卡、虛構簽到時間。
(二)考勤補充
1、因下列原因未能在有效時間內打卡簽到的員工,可以進行考勤補充:
(1)忘記打卡:應及時向所在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并確認有按時到崗的,可填寫《考勤補充表》,但一個月內不得超過一次。第二次(含)之后,除需辦理上述手續外,以每次遞增20元罰款。未按規定辦理考勤補充手續的,每缺一次按曠工半日論處。
(2)赴外埠公干:回公司后應在一周內填寫《考勤補充表》。逾期不履行手續且無正當理由者,未打卡日按曠工半日論處。
(3)本市內公干,未能及時進行考勤記錄:應在當日或次日填寫考勤補充表,逾期不履行手續且無正當理由者,未打卡日按曠工半日論處。
2、需要進行考勤補充的員工,應向班組負責人說明情況后,按照要求據實詳細填寫相關內容,報部門負責人簽字證明,部門經理以上干部應由所在公司領導簽字證明。
3、有權簽署《考勤補充表》的領導干部應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把關,認真核查后方可簽字證明,嚴禁偽造虛構事實,逃避考勤監督。
三、缺勤及處理
員工未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沒有正當考勤補充理由,在應出勤時間未正常出勤的視為缺勤。
(一)遲到、早退
1、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以內打卡簽到的視為遲到;離規定下班時間提前10分鐘以內打卡簽退的視為早退。打卡時間超過上班后10分鐘或提前下班時間10分鐘以上,且未辦理相關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2、每月遲到、早退累計兩次以內,每次扣減當日工資10元;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含),按事假半天記錄一次,之后每遞增一次按事假半天記錄;從第七次(含)始,每一次按曠工1日記錄。
(二)曠工
1、應出勤時間未辦理正當手續未出勤,且不能適用遲到、早退規定的視為曠工。
2、公司嚴禁員工的曠工行為,曠工1日,扣減3日薪資,連續曠工超過3日(含)以上,公司可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四、考勤規則
(一)人事行政部應設考勤員負責管理考勤設備,匯總考勤記錄,進行考勤情況統計。
(二)考勤員應定期檢查考勤設備,及時校準時間和維修考勤機,避免發生信息讀取錯誤或失效。
(三)考勤員應確保考勤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認真檢查核對出勤要求、班次安排、考勤記錄、考勤補充、假期記錄之間的對應性,避免造成錯記、漏記等錯誤。
(四)考勤周期為:
1、當月考勤周期:當月1日至當月最后一日。
2、年度考勤周期: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公司人事行政部應不定期組織考勤紀律抽查,嚴把考勤紀律關。
五、違紀處理
(一)無正當理由不進行考勤記錄者,每缺一次考勤記錄按曠工半日論處。
(二)代人簽到者,責令當事人雙方書面檢討報人事行政部,并視情節輕重對雙方各處以10—50元罰款。再犯者,可予以開除處理。
(三)出具虛假證明或不認真履行核查職責者,責令當事人書面檢討報人事行政部,并處以50元罰款。再犯者,酌情嚴處。
(四)公司人事行政部、各相關部門對以上三種違紀情況負連帶責任,本公司內員工因考勤違紀受處罰的同時,所在部門領班、主管、部門負責人及人事行政部負責人、考勤員均應依責任輕重處以被查員工扣款總額5%—20%的罰款。
第二章假期管理規定
一、總則
為有效整頓和加強勞動紀律,建立正常有序的.經營管理和工作秩序,確保生產經營和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同時本著人性化管理的理念,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結合公司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二、假期種類及要求
本公司假期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分娩假、工傷假、年休假七種。
(一)病假
1、因病確需請假休息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病假3天以內的,須持市(區)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診療發票、病歷等)或公司內部醫務室病歷單。
(2)病假超過3天(含),須持市(區)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診療發票、病歷等)及病休建議書。
(3)不能出具有效證明的,不得按照病假處理。
2、病假期限:病假期限依據有效醫療或病休證明實際批準,最長不超過《勞動法》、《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中有關醫療期期限。
3、病假工資:
(1)本公司正式員工依法享受病假工資,每位員工每年有5天的有薪病假,但每月請病假的天數不得超過1天,超過1天每天扣日工資的100%。
(2)病假期超過醫療期的,工資停發,公司視具體情況予以另行處理。
(3)臨時工、試用期員工及其他用工形式人員請病假為無薪假。
(二)事假
1、事假期限:
事假連續不得超過3天(不含節假日、公休日),年度累計不得超過7天(不含節假日、公休日),個案依總經理或相關負責人核準而定。
2、事假工資:
事假為無薪假,工資全額扣減。
(三)婚假
(1)本公司員工。
(2)員工依國家《婚姻法》注冊結婚,并提供結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員工申請結婚休假的,應具備以下條件:
(3)于領取結婚證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
2、婚假期限:
本公司正式員工結婚休假享受7天假期(含節假日、公休日及在途時間);零時工和其他用工形式人員結婚休假享受3天假期(含節假日、公休日及在途時間)。超期必須辦理續假手續,獲準后超期部分按事假處理。
3、員工請婚假在規定期限內享有工資。
(四)喪假
1、員工申請喪假,應符合下列條件:
(1)本公司員工。
(2)員工直系親屬(包括本人法定供養人)喪亡。員工直系親屬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喪假期限:給假3天(不含節假日、公休日、在途時間)。超期必須辦理續假手續,獲準后超期部分按事假處理。在途時間的計算以員工出具的有效交通票證為準,最長不超過3天。
3、正式員工請喪假在規定期限內享有工資,零時工、試用期員工及其他用工形式人員不享有喪假工資。
(五)分娩假
1、員工申請分娩假應符合下列條件:
(1)本公司正式員工。(零時工、試用期員工及其他用工形式人員因分娩需請假的,應辦理離職手續。)
(2)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法規的規定。
(3)應提供相應的有效證明。
(4)于分娩當年提出申請。
2、分娩假期限:
(1)女員工可享受90天(含節假日、公休日、在途時間)的分娩假,超期必須辦理續假手續,獲準后按事假處理;其余情況據醫囑按公司審批程序酌情處理。
(2)男員工在配偶分娩當天享有1天的帶薪假。
(3)上述假期需附孩子出生證明。
3、分娩假工資:
女員工分娩假期間其工資待遇在扣除應繳納社會保險費后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六)工傷假:按《勞動法》有關條款執行。
(七)年休假:
1、凡公司正式員工工齡滿一年,均可享受年度休假,不執行探親假。
2、年休假時間按工齡計算:工齡滿一年的享受3天年休假,滿兩年的享受4天年休假,滿三年(含)以上的享受5天年休假,以上休假時間均包含節假日、公休日及在途時間。
3、年度休假為帶薪假期。
4、年休假不能跨年度累積使用,原則上采取一次休完的辦法,年休假與其他假期連續休假時間不得超過10天。各部門應對休假時間均衡安排,不影響工作為原則。
5、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10天;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本人可享受年休假時間的;病、事假相加超過10天的;工傷假超過3個月的;曠工1天(含)以上者,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6、享受年休假后,病、事假、工傷假超過上述規定時間的,下一年度內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7、一年內,已請過婚假、產假的員工,不再享受年度休假;一年內,已享受過年休假,但仍需請婚假、產假的員工,下一年度內不再享受年休假;跨年度請婚假、產假的員工可在第二年享受年休假。
8、受重大過失及以上處分的員工,在受處分的當年不享受年度休假。如享受年休假后受到處分的,下一年度就不享受年度休假。
9、對表現不好或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和經濟損失的,以及經常不完成工作任務的,群眾意見較大的員工,公司領導有權取消其年度休假待遇。
三、請銷假規定
(一)請假手續
1、凡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分娩假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附有關證明材料,由部門經理核準后,依規定應由上級批準的,依權限呈請批準。
2、因緊急情況未能事先填寫請假單的,應即時向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口頭申請并征得同意,在回崗后第一時間填寫請假單,附有關證明材料依權限呈請核準辦理補假手續。
3、請假期間因特殊情況需要續假的,應征得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同意,并在回崗后第一時間補充請假單,附有關證明材料依權限呈請核準辦理補假手續。
4、審批權限及程序:
(1)主管級(含)以下人員請假,1天(含)以內由部門經理審批;超過1天至2天(含)由部門經理核準,總經理審批。
(2)部門經理請假,1天(含)以內由總經理審批;超過1天至2天(含)由總經理核準,董事長審批簽字,人事行政部備檔。
(3)所有請假都應報公司人事行政部備案。
(二)離崗公告
1、請假單經審批同意后,申請人應在離崗前,辦妥工作臨時移交手續。
2、部門主管級以上干部離崗還應將《離崗公告》書面通知相關部門,并明確授權相關人員臨時接管相關工作。
(三)銷假手續
員工假期結束回崗后,應向人事行政部門報到銷假,同時撤回《離崗公告》,收回授權。(提前銷假的或更改已批準的假期時間的,需以書面形式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人事行政部考勤員處備檔)。
四、其他規定
(一)法定節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勞動節1天,清明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各公司應保障正常經營運轉并合理安排員工休息。對于法定節假日上班的員工,應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合理安排補休,以保障員工身心健康。同時不再發放節假日上班的額外費用。
(二)未核準請假擅自離崗或弄虛作假騙取假期,按照曠工處理,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留用察看或辭退處理。
(三)病、事假累計天數將直接作為日常、年終考核(含年終獎金)的重要依據。
(四)年終獎金和年度特別獎金扣發范圍
1、離職:發放前已離職人員不予發放。
2、曠工:全年曠工累計2天(不含)以下,按50%發放;累計2天(含)以上,取消發放年終獎金。
3、病假:全年病假累計超過15天,低于20天(含)按50%發放;累計超過20天,低于30天(含)按30%發放;累計超過30天,取消發放。
4、事假(不包括產假、婚假、喪假、工傷假):全年事假累計超過5天,低于7天(含)按60%發放;累計超過7天,低于15天(含)按30%發放;累計超過15天,取消發放。
5、病事假:全年病假累計低于15天且事假累計低于5天,但兩者累計超過15天,按50%發放。
6、產假、工傷假:按實際工作月數進行評定。但產假、工傷假期滿后追加請假的,按病、事假相應規定處理。
第三章其他
一、離職人員的考勤:調休與休息需明確。
二、新入職人員入職當月的考勤:按實際上班天數計薪,不再計加班時間。
三、病、事假需與二次考勤記錄相符,否則考核考勤員。
四、每月匯總病、事假(附表)同時附上建休單。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4
考勤制度
1、員工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各部門排班,按時上下班。
2、凡超過上班時間15分鐘的,視為遲到。下班提前15分鐘擅離職守的,視為早退。特殊情況的部門經理在考勤簽到上簽字認可。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下按照員工手冊口頭警告處理,半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書面警告脫崗處理。一到兩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嚴重警告曠工一天處理。
4、曠工:
①曠工范圍:未經部門經理批準,無故不上班的;遲到早退超過兩小時者;超假未歸而又無合理證明者;病假未開具證明者;請假經查與請假理由不符者;補休換休未經同意者。
②曠工處罰標準:曠工3小時按半天計算,扣50元;曠工7小時按一天計算,扣100元,曠工2天,扣200元;曠工3天,除名。
請假制度
1、病假:
①急診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上班后補交縣級醫院以上單位急診證明,填寫員工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到公司辦公室備查。
②急病請假:當班時,患急病,可由本部門其他員工協助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條,報部門經理簽字,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④未獲批準或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罰。
2、病假工資:
①病假當日工資按照日工資50%結算。
②凡全年病假累計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過一個月的,公司有權取消原職位或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3、事假:酒店員工因私請假批準程序休息,公司視為事假。
①正常事假:員工有事,須提前一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查。未獲批準,按曠工處罰。
②緊急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批準方可休假。上班后
持相關證明(如交通執法部門開據的非公司員工責任車禍證明等)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此假以公司認定證明為準,未獲批準,按曠工處罰。
③事假工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當日工資。
④事假時間:累計或一次因事休假超過15天的。公司有權取消其原職位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4、婚假:凡連續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符合國家規定結婚年齡的正式員工,可按歸家規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含公休及節假日)。
酒店正式員工結婚可按國家規定,結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須在結婚時一次享用,不得分開使用。使用期在領取結婚證日起半年內有效。
婚假請假:酒店正式合同員工申請婚假,須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5、換休、換班:
酒店原則上不準換休、換班。員工必須按照酒店規定的班次時間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調換必須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正式換休、換班。否則作曠工處理。
6、補休:
員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將在年度內,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同等時間補休。
酒店各部門不允許借休。如部門已有借休員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門負責人承擔借休責任。
7、喪假:
酒店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及非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去世,員工可獲直系親屬三天有薪喪假及非直系親屬一天有薪喪假。員工申請喪假應憑有效證明。此假在辦理喪假時一次使用。
8、法定假:酒店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即: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女員工在三月八日“國際婦女節”另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五四青年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9、年假:所有正式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當年出勤率在98%以上,次年可享受有薪年假(不含節假日),從第二年起每年可遞增一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員工級/領班級主管級/經理級5個工作日7工作日
10、產假:酒店正式女員工在達到生育年齡并符合國家計劃晚婚晚育政策規定,且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后,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有薪產假(含公休及節假日)。具體規定按國家政策執行。
11、護理假:已婚男員工的妻子在生育時,酒店可給與男員工有薪生育護理假5天(含節假日),但要憑有效的生育證明。
12、人力資源部有權對到崗人員進行檢查是否準確簽字。特殊人員按照到崗時間進行指紋簽到和簽退。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5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6
為使酒店員工的考勤管理有章可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屬表格
1、如員工所申請的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教育召集、公假、年假或其他與假期相關的調休、補休、提休等,所須表格為《假期申請表》并須員工本人按要求填寫。
2、因工作需要或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的加班加點,需要提前填寫的是《加班申請單》,該表格可由員工本人填寫或部門考勤負責人填寫。
3、每月的部門考勤及更期表則須由部門考勤負責人制作,并依照規定提交行政人事部。
二、簽到、簽退
1、經理級以下員工均需在正常上下班時間前10分鐘和10分鐘后到所在部門簽到、簽退,因故不能簽到、簽退者,要及時向部門考勤人員報告,并登記在案,以備檢查。
2、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簽到后沒有按規定到達指定工作崗位者,即視為遲到;提前10分鐘以上簽退下班,視為早退。
3、凡超過規定時間30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4、員工不得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其簽到、簽退,一經發現視為嚴重犯規行為,雙方將立即解除勞動關系。
5、各部門考勤人員必須不遲于當月的25日提交次月的更期表(《月度更期表》),當月考勤記錄(月度考勤表)不得遲于次月的3號提交給行政人事部。
6、本細則所提及的月度是指自然月,即每月的1日至當月最后一日。
三、假期管理
(一)請假手續
1、更期表確認提交后,員工如需換/調班或請假必須填寫《假期申請表》進行申請,內容務必真實,并應服從酒店的統籌安排。
2、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應在休假當天盡快以電話或短信方式迅速報告所屬部門直屬上司,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且應在事后三天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員工級請假2天(含2天)內,由其部門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審核,行政人事部審批。部門主管及以上級別員工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事假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填寫“假期申請表”,按照酒店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各級審批責任人接到《假期申請表》后,須對請假內容進行審核,若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工作不允許,可視情況不準假、縮短假期或責令改期請假,若請假理由充分或經營允許,須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在《假期申請表》上簽字確認(請假人直接上級須安排請假人職務代理人)。
6、請假人與職務代理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將假期經辦事務交待清楚,并留下請假期間可找到的通訊方式,確保請假期間工作正常。
7、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請長假者,或請假逾時(不可抗力)而無法及時返回工作崗位者,應主動迅速向部門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相關規定代辦妥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論處。
(二)例休假
1、每月例休假原則上應當月安排休完。
2、例休假最多累計兩天一起休(不含法定假),原則上當月和上月的例休假不可累計一起休,如因工作需要而無法安排休完當月例休的,可給予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3、當月不可提休次月例休假,法定假根據酒店規定執行。
4、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假期”、“出賣假期”。
(三)其他有薪假期
1、法定節假日
(1)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員工可享受以下法定節假日: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4)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5)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7)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8)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9)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2、病假
(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2)員工入職滿一年后,可享有三天有薪病假,除此之外,其他為無薪病假。
3、年假
(1)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假。休假時間按本企業工齡計算:工齡滿一年未滿十年的5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的10天;滿二十年的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年假必須一次性連續休完,不可分期計假,也不可跨年累計。年假期間回家探親者,其交通費自理。年假期間不可享受工作餐待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⑴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⑵工作不滿10年的員工,一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
(3)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一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如在當年享受年假后,再請病、事假超過以上天數的,則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如當年享受年假后,再請病、事假超過以上天數之后辭職(退)的,則按所休年假天數扣回相應的工資。
4、婚假
(1)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結婚,且在公司工作期間辦理結婚登記的,可憑結婚證申請三天有薪婚假。屬于晚婚的(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另給予增加晚婚假10天。
(2)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一年內有效。
5、產假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不得虛報、瞞報婚育狀況。
(2)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懷孕的,懷孕8周內,須主動將其相關資料交到人事部審核,四個月內將其準生證復印件交到人事部備案。
(3)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產假。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女職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包括配偶),須在預產前15個工作日提出休產假書面申請,經批準按國家規定享受產假或看護假。(具體參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5)員工生育后,在兩個月內必須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農村戶口的員工,如需生育第二胎,必須是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并且要制訂計劃生育計劃,書面報告人事部審核備案。
(6)員工產假上班后,孩子在廣州喂養的,可享受每天1小時的哺乳假直至小孩一歲,孩子不在廣州喂養的,不享受哺乳假。
(7)休產假員工,除按國家規定享受100%的基本工資和效益工資;享受公司發給的全勤獎、醫療補貼、工齡工資、和學歷津貼外取消交通補貼,不享受交易會獎金、開門利市、過節費等待遇。如有其他臨時性發放的獎勵金或禮物則按當時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6、計劃生育假
員工實行計劃生育,憑區以上醫院證明,可按國家規定享受帶薪計劃生育假期。(具體參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7、慰唁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死亡(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憑《死亡證》、《本人申請報告》可給予帶薪慰唁假三天。
8、待產假
(1)一線員工懷孕五個月以上,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屬第一胎的,因特殊原因或本人身體狀況等原因不能安排調崗的,由本人出示區以上醫院證明并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休假申請,所在部門提出具體意見交人事部審核,報公司領導批準,可享受待產假。
(2)員工待產假期間,按照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其月工資。
(3)享受待產假的,停發所有一次性發放的款項及福利。
(4)休待產假員工的年終雙薪、年終獎按累計剔除休假時間予以計發。
(5)員工休待產假超過一個月,當年不再享受年假,如在當年已享受年假再休待產假的,則在下一年不再給予年假。
以上有薪假期,應一次性連續休完。如特殊原因,年假需分期休假的,須經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人事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
(四)加班補休
(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2)員工平時加班1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不足1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3)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同等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4)員工超時工作需要填寫《加班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給予補休,《加班申請表》上應寫明超時工作地
點、時間、原因等,按管理權限由直屬上司簽批,并報備行政人事部。
(5)《加班申請表》補休時間自簽發之日起,要求在三個月內安排補休,超過時限補休無效。如確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直屬上司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可給予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五)曠工管理
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凡超過規定時間30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視為曠工;
(3)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5)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6)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并處以書面警告處分。
(六)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7
為加強紀律性、嚴格考勤制度,保證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均實行員工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制度的實行對嚴格勞動管理,控制員工遲到、早退現象,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為了加強員工打卡考勤制度的管理,從而達到規范化管理,堵塞管理工作中的漏洞,提高對客服務質量,特制訂此員工考勤制度。
一、打卡制度
1、除總經理特別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所在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酒店全體員工必須提前5分鐘打卡上班,打卡后,無特殊工作需要,不得離開酒店,下班后不許無故在酒店內逗留,必須推遲5分鐘打卡下班。
3、所有辦公室人員,各部門總監/經理及上兩頭班的員工,中途若需離開酒店,必須打卡,第二次回店上班時再打卡就崗。
4、酒店所有人員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若經發現將依照《員工守冊》第六十五條給予書面警告進行處罰。
5、由于酒店打卡機故障未打上、下班卡的員工,可在打卡室簽到、簽退(由當值保安員負責考勤),并由當值保安員注明原因后,方可生效。
6、由于考勤卡故障(卡壞破損導致電腦無法顯示等)而未打上班或下班卡的員工,可在打卡室簽到、簽退(由當值保安員負責考勤),并由當值保安注明詳細原因。在未辦理好新卡之前,憑人力資源部的有效證明,可在打卡室簽到、簽退。
7、由于忘記帶考勤卡或遲到、早退等類似原因,私自在打卡室簽到、簽退;酒店將根據不同級別給予不同處罰。
注:此制度請酒店保安部協助并嚴格執行
二、加班制度
酒店因其運作的特性,許多崗位的員工不得在法定假日或其本休日當休息,或遇到大型接待,許多員工均需加班加點工作,由此而制訂了酒店的加班制度。
1、酒店組織的各類活動以及酒店或部門、班級例會等,占用員工非工作時間或公休時間的,均不計為加班。
2、除國家法定假日(每年十天和月公休日)外,主管級以上人員超時工作均不計為加班。
4、員工加班必須事先經領班以上管理人員認可,加班后次日應填寫好加班條,并注明加班起止時間、原由等,領班(或主管)簽字,報部門經理審核,每人累計加班超出3天的應及時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凡是無正規審批程序的,均不計為加班。
5、各部門對員工的加班時間應嚴格控制,盡量不安排員工加班,如若員工月加班三天以內的應盡可能安排時間調休或補休。
6、超時工作
酒店員工每日工作時間原則上不超過9小時,若遇大型團隊或宴會接待時,需延遲上班時間1個小時上,才算加班。
7、節假日加班
酒店由于行業特性,大體員工不能在節假日當日休息,而需要加班。
8、加班之福利
凡是加班的員工,酒店將會在其加班之后給予同等時間之補休,若是節假日、大型接待加班,酒店還將給予各級員工一定的加班補貼。
三、管理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所有五級(含五級)以上人員將上班時間及本休日統一報至人力資源部
2、管理人員非本休日休息均要填寫補休單,報總經辦同意;
3、各管理人員按上報的'正常上班時間上班,如上班時間有調整,需及時知人力資源部與總經辦。
4、所有五級(含五級)以上人員因打卡機故障或考勤卡故障無法打卡上下班,除即時在打卡室簽到、簽退外,還須到總經辦簽到、簽退。
5、管理干部在晚間與客人應酬到較晚,次日需申請推遲上班的,請假時間只限一個小時,(即按正常的上班時間推遲一小時上班),超過一個小時以調休半天來計。并在上班后及時補休單到總經辦審批后,方可生效。
6、管理干部因事需提前下班的,要提前知會總經辦,請假時間只限一個小時(即按正常下班時間提前一小時下班),超過一個小時以調休半天來計。并于次日補休單到總經辦審后,方可有效。
四、考勤抽查制度
為了準確無誤的核對各級員工的考勤,規范酒店員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員工的自覺性,特制訂考勤抽查制度,詳細規定如下:
1、二次簽到制度
各部員工在打卡室打卡后,在到達崗位時,必須進行二次簽到以確保各級員工能按月初排定時間表準時當值工作,酒店人力資源部、總值有權對各部門的二次簽到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2、月底考勤核查制度
月底人力資源部將各位員工的出勤情況打印好后,發至各部門,各部門經理在做完考勤后上交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應對各部上交的考勤進行重新審核,確保無誤后,方能輸入電腦進行匯總。
五、考勤獎罰制度:
1、部門于每月3日下午五點前將部門《員工考勤匯總表》及下月《員工排班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送達人力資源部,逾期人力資源部有權不予造工資表。
2 、遲到、早退:
凡已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位時即視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下班即為早退。如員工打卡后沒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同樣視為遲到
遲到、早退十分鐘以內,每月超過2次者,每次扣款10元,并處以口頭警告。
遲到、早退十分鐘以上二十分鐘以內,每次扣罰20元,并處以口頭警告。
遲到、早退二十分鐘以上四十分鐘以內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次扣罰50元,并處以書面警告
遲到、早退四十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每次扣罰100元,并處以書面警告
曠工
凡遲到、早退四十分鐘以上以上又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二十分鐘以上四小時以內按曠工半天計,達到或超過四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計)。曠工除扣除員工當日工資外,另還將視下列情況予以處罰:
曠工半天,給予書面警告,并罰款20元;
曠工一天,給予書面警告,并罰款100元;
連續曠工二天,給予最后警告,并罰款200元;
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合計曠工2次,給予即時開除。
4、員工未打卡次數每月不得超過3次(要由部門負責人簽證的《未打卡記錄證明書》;若月超過3次每次罰款10元。
六、請(休)假制度
1、審批程序:
①普通員工:員工申請→部門領班(主管)確認→部門負責人同意→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②主管領班: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同意→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③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備案→總經理批準。
④凡是主管級以下人員休假未超過酒店月休假規定天數的,由部門審核批準,次月初報人力資源部備案;連續請(休)假超過3天的(含3天),一律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7天以上(含7天)由總經理批準。
⑤部門負責人請(休)假一律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總經理批準。
2、各類請(休)假單應提前兩天報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嚴禁先斬后奏;凡是未經批準先行休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并追究部門有關負責人的工作責任;情節嚴重的,予以嚴肅處理。
3、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的,部門可先口頭(電話)上報人力資源部、總經理,請假手續隨后補辦。
4、事假一天扣當日工資;病假三天以內(需持醫院有效證明)的扣50%日工資,三天以上的扣100%日工資。
5、員工因工受傷,在出具縣級以上醫院提供的有效醫療證明,經審核批準后可享受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帶薪工傷假(發放基本工資);如若治療時間超過三個月,將根據實際情況按酒店有關規定另行處理。
七、換班制度
1、一般情況下不允許換班或替班,如員工確有急事需換或替班的,雙方應向部門申請,征得同意后方可執行。并上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部門領班或主管換班須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執行,并上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八、補休制度
1、業務旺季時,各部門不得批準員工補休。
2、業務淡季時,在不影響酒店正常工作情況下,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員工適當補休;補休必須本人提出申請,審批程序參照上述請休假制度執行。
九、評獎制度
1、凡月曠工半天及以上的,取消當月評獎資格。
2、凡事假三天及以上的,取消當月獎金;事假三天以內的,獎金按每天30%扣除。
3、凡病假五天及以上的,取消當月獎金;病假五天以內的,獎金按每天20%扣除,扣完為止。
凡是以上三種情況兼而有之且超出一個月內的所限天數的(十五天),實行倒扣獎金,倒扣金額在下次獎金中扣回。
酒店人力資源部對本《考勤管理制度》有解釋權;酒店人力資源部可根據業務及管理的需要,對《考勤管理制度》進行修訂。
此制度望酒店各部門同仁共同遵守,認真落實、嚴格執行!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規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員工休息時間,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支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出勤管理細則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時間:員工上班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時間:員工出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工作日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及下班離崗時間,每天打卡兩次。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考勤監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須登記。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須到公司前臺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視情況按事假/曠工處理。
5、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及時打卡的員工,由公司前臺做好記錄,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批。
6、綜合管理部前臺及薪酬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與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分公司的考勤統計匯總,經部門/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總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后經公司領導簽批后交財務部復核并下發工資。
7、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四、缺勤規定
1、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臺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臺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執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員工未按工作時間規定到崗或離崗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取消當月全勤;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5元/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次;遲到1小時以內扣罰20元/次,超過1小時扣罰半天工資。
3、曠工:員工未辦理請假或外出手續而缺勤,或未準假而私自離崗,或各種假期逾期無續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以及偽造出勤記錄等行為視為曠工。曠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曠工累計3天或年曠工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且員工當月工資不予發放。
五、請假制度與假期類別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審批權限逐級上報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無法提前請假者,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30通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有關手續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短信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對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后兩個工作日內內補齊有效證明。
4、請假時間在兩小時以上不滿半天者,按請假半天處理;請假時間在半天以上不滿一天者,按請假一天處理。
5、請假審批權限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的可申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門可申請另聘臨時工補缺。
3、事假為無薪假期,請事假者扣發日薪金;
4、如請事假之前存在調休假,可用調休假沖抵事假,不扣發工資。但必須是調休在前,請假在后,即調休假不可提前預支。調休時須在《員工請假申請單》上注明具體調休時間,經綜合管理部考勤專員核實并寫明調休情況后按審批權限逐級簽批方可調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經批準后酌情給予婚假。請婚假前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結婚證明,且結婚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之后。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產假
1、公司正式女職員可依法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婦女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懷孕女員工需在休假前1個月辦理請假手續,向所在部門及綜合管理部提交《員工請假單》及相關醫院證明,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4、公司正式男職員在配偶計劃生育期間,可申請10天帶薪看護假期。
5、女職員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員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公司辦理報銷。
6、產假結束后,如需續假,經批準后按事假處理。
7、哺乳期女員工在勞動時間內享受1小時哺乳時間,可申請提前1小時下班。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建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使所有公司員工能嚴格執行。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責任
公司所有員工。
四、正文
1.員工考勤包括了員工請假、加班、日常上班的考勤管理制度:
1.1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日常上班的時間為一周六天,每天工作8個小時。在沒有請假的情況下不允許無故曠工,有緊急的事應該要按請假程序進行請假。遲到早退者進行如下處罰:
1.1.1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罰款xx元;
1.1.2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罰款xx元以上;
1.1.3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罰款xx元以上;
1.1.4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除扣減工資外,罰款xx元,依次類推。
2.請假:
2.1請假程序:
2.1.1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及聯絡電話,按請假審批權限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部備案。
2.1.2假期若較長,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2.1.3假滿須回公司銷假,通報綜合辦。
2.1.4請假規定:
2.1.5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按審批權限以電話直接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1.6未辦手續擅離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3.加班:
3.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普通員工加班。
3.2公司鼓勵員工每天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應得到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方可加班。
3.3為完成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員工,應該服從上級的安排,但懷孕期間的女員工不安排加班。
3.4加班程序:
3.4.1凡需加班的',需經部門主管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后方能加班;
3.4.2加班完畢后,加班記錄單經部門主管驗審后送綜合辦留存;
3.4.3綜合辦每月20日統計月度加班情況,報財務部,在發放員工工資的同時支付加班工資。
3.4.4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3.4.5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經部門申請和綜合辦同意審批。調休時以半天為最小單位。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上下班、休假情況等進行考核,休假類型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工作時間
第四條本公司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40小時,一周兩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時間為:08:30-17:00,午餐時間30分鐘。
(三)銷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五條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實行多班制。員工將按照不同的班次輪流上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時數仍為40小時。
(二)實行多班制的部門,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1、為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在安排班次時,要使員工上一班下崗與下一班上崗的時間間隔至少為12小時。
2、員工在夜間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時間為夜班工作時間,享有夜班津貼。
3、實行多班制工作計劃表,須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查。
第六條關于懷孕女員工
(一)懷孕期在7個月或以上、在生產一線工作的女員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權利。
(二)如果懷孕女員工的身體較弱,無法堅持工作,持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經報批后,可在家休養;其每月工資暫定為600元,并保證在扣除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之后,月薪不低于當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標準。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條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并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
員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來記錄個人每天的出勤情況。公司嚴禁代打卡行為,對于代打卡員工,一經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幣300元。
第八條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程序和手續。
第九條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缺勤,均為曠工,并按《員工手冊》處罰規定處理:
(一)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勤兩小時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或做私活等活動者;
(三)超過批準的假期又沒有及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
(五)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
第十條培訓學員的考勤
(一)參加公司內部培訓、學習的員工,填寫培訓考勤表,由培訓主管給部門提供考勤反饋;
(二)在國內或出國學習的學員,根據被批準的實際在外天數,由部門自行考勤。
第十一條員工缺勤,按如下辦法考核并計扣工資: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公司對遲到、早退按月進行累計,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到3次,按曠工半天計扣工資;超過3次,按曠工1天或1天以上處理。
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1-2次,其缺勤時間在30分鐘以內不扣工資,超過30分鐘按實際時間計扣工資。
(三)員工每曠工1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當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公司可對其解聘,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第十二條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研究院、市場總部(含所屬各地代表處)的考勤由各部門人事專員或相關人員直接負責;每月月底將本部門考勤情況匯總后于次月1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薪資福利部門,缺勤人員的工資從其下月工資中扣除。
(二)移動電話制造部、移動電話營銷中心及維修中心、數據網絡事業部、寬帶接入產品事業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員的工資由本部門薪資專員直接從其月崗位工資中扣除。
第四章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條請假是指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員工需從事個人的特定活動,必須事先經過相關領導的批準,履行一定的手續。休假是員工按國家或公司的規定時間,進行休息或休養。
第十四條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間,帶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兩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計10天,即:
l元旦:1天,1月1日;
l春節: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l “五一”國際勞動節:3天,5月1日、2日、3日;
l “十一”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條年休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帶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職滿半年的員工,均可依其工作時間的長短,享受下列不同時間的休假:
服務期可休假天數
(日歷年) (工作日)
加入公司當年每工作滿一個月累積1天,總數不超過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每年休假15天
計算休假天數時,從員工開始工作的下一個月(1日)開始計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計算,原則上當年休假當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經員工與公司協商后,當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順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當年不能享受下一個日歷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間統一放假5天(各業務單元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報請批準后進行調整),放假天數從年休假中沖減。
(四)原則上給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損失的人員不享受當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條探親假
(一)員工入職的當年不能享受探親假。
(二)未婚員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員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員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職的代表處員工按上述有關分類標準休探親假。
(三)總部員工探親假可分兩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車硬座價格報銷一次路費。外派員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職的代表處員工,每年按火車硬臥價格報銷兩次路費(其他特殊情況另行報批)。
(四)在一個年度內,員工不能兼休探親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條病假、事假
(一)帶薪病、事假
1、員工原則上每月享受1天的帶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計12天;
2、帶薪病或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2-3天,由人力資源部批準;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二)非帶薪病假:員工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數按日崗位工資標準扣除,直至扣減到600元人民幣。如員工處于醫療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非帶薪事假:員工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時工資計扣,按月崗位的1/168(21x8)計算。
第十八條婚假(帶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一)加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方可享受帶薪婚假。
(二)員工在原單位結婚的,婚假不能帶入本公司。
(三)員工結婚,給婚假3天,并給婚前檢查1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且初婚者增加晚婚獎勵假7天。
(四)員工的`婚假需在結婚后一年內休完。
第十九條喪假(帶薪)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時,給喪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第二十條產假、計劃生育假(發崗位工資,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時(已取得生育指標)產前、產后連續計算產假,順產產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難產有醫院證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員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勵,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除產假外,女員工需要修延長假的,需在產假期滿前一周提出書面申請,報公司領導審批。
男員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時可享受3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產在四個月以下(含)的可休息15-30天,四個月以上的可休息42天。節育、絕育手術持醫院證明給予休假天數。
(三)因節、絕育手術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一條工傷假
(一)員工的工傷假由指定治療工傷的醫院或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工傷假最長不超過36個月。其醫療或休養期間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員工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內月平均崗位工資。
(二)員工工傷醫療期滿后,經勞動部門確認,分別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請假程序
(一)員工請假,必須事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提供有關證明,辦理批準手續,經批準后,假期方為有效。
(二)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門經理請假,返回公司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
員工休年假、探親假前,至少提前一周與直接上級和人事專員協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條全體員工應當充分利用工作時間,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由員工填寫《加班申請單》,由直接主管審核,交部門(單位)經理批準,作為記錄加班時間、發放加班工資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對加班員工首先應考慮在部門內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發放加班費;不能安排倒休的,為員工提供加班補償,加班時數以《加班申請單》為依據。
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待遇。
第二十五條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以每小時工資報酬為基數,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A(元/小時)=員工月工資(元)/168
加班報酬B(元)=加班時數x加班比例x小時工資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時支付1.5A的報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時支付2A的報酬;節假日加班,每小時支付3A的報酬。
特殊工種人員加班工資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上面所述的“帶薪”是指月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均不受影響,“崗位工資”是指員工在現崗位上的月固定工資。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11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并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準權限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準;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廚房由牛師傅批準。
4、請假程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準后,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后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后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后,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范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準后,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準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后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注:打卡范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四、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五、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六、本暫行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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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30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簽卡批準,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本制度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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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時間
按門店規定的作習時間為準。
二、考勤記錄
1、員工正常下下觀按規定的時間至指定的簽到處簽到,考勤人員負責注意簽到時間。
2、不得委托他人簽到或代人簽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臨時請假無法及時簽到的.,需在回崗后由部門主管簽署證明。
三、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鐘以內1分鐘扣1分,超過30分鐘作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未獲上級批準而擅自缺勤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分,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2、員工忘記簽到又不及時簽署證明的`,視為曠工。
四、請(休)假規定
1、員工申請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節假及其他不帶薪事假事先必須向直接主管申請,請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請經批準方可,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員工請(休)申請和匯報對象均為直接上級主管。
3、原則上,員工每月申請排休外不再申請臨時休假,有特別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調整安排,但事后需遞交相關證明資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獎。
五、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曠工;按照《績效考核制度操作細則》進行處罰。
2、遲到、早退達6次/月者及累計曠工達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無工薪報酬。
3、代他人簽到的,雙方責任人均以未簽到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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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 ――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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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高刁家燉肉館的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益,貫徹“各盡所能”,也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提供重要依據。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暫訂以下條款:
一、總則:
經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門要實事求是,認真執行。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現行的點名制度。
各位員工必須嚴格按照酒店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各部門員工不得私自倒班,換休,如有特殊情況需向經理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一天處理,如換休造成工作脫節或重大過失者視情況予以嚴肅處理。
二、點名及考勤統計規定:
所有員工出勤均須點名,忘記點名者,須當日向經理說明理由,由經理核實后,且接受每次扣罰2元處罰,未履行相應手續者按曠工處罰;
每個部門管理員,每月25日須將次月排班表交經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更換班次的,須向經理說明。一律按核對的考勤計算員工工資,
考勤記錄統計時間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將前月員工考勤表核對后連同《請假單》一并交經理。
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將作為工資表制作的最終依據,一經交到經理,各部門無權更改或補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點名,應向所在部門經理說明情況。
三、考勤的計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沒有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的,全勤獎50元,工休沒休的加發當天基本工資。
休班:本店員工每月有2天休班,
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內未簽到;
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
請假未經批準或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崗;
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凡各種假期逾期,未向有關部門辦理續假手續;
上班時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60分鐘以上;
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請假事由與休假事實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事有關贏利性業務;
四、請假規定:
1、病假:
員工病假一般須經鎮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可向部門經理請假,但不可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或代他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無醫院的'病假無效。員工請病假在2天以內則經理批準,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員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門經理請假,并盡快補辦有關手續,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非工傷的病假需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工資,工傷按有關政策執行。
2、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請事假。事假在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的事假按曠工處理,假期內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的工資。
3、特別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節3天,
婚假:本人結婚,休假7天;子女結婚,休假1天
喪假:配偶、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子女的葬禮,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禮,休假1天;
五、缺勤及請假期間工資待遇:
1、遲到(早退):按扣罰5元計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當天基本工資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B:事假2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C:事假3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3天基本工資
如此類推,直至當月工資扣完為止。
曠工:
A:曠工60分鐘以下考勤記遲到+罰款5元
B:曠工2小時以下的考勤記遲到+罰半天工資款
C:曠工半天,取消當日半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D:曠工1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E:曠工2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4天基本工資;
F:連續曠工3天自動離職。
六。離職的處理辦法
辭職:到工資發放日發放未發放的工資,工作滿半年的押金全額退還,不滿半年的扣除服裝折舊費。
自動離職或開除:沒收所以未發放的工資及獎金,押金。
七、請假批準權限
1、請假,必須經批準
2、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1—2天由部門經理批準,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3、部門經理級員工請假須由總經理批準;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16
1、保證其職責的順利進行。
2、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制訂本制度。
3、內容:
3.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的規定,按藥品性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人用藥與獸用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
3.2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劑量、禁忌和注意事項,不得夸大宣傳,嚴禁又紅又專銷偽劣藥品,積極推銷質量合格的近期產品和儲存期較長的產品,確保售出藥品的質量。
3.3問病售藥,防止事故發生。
3.4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按規定的方法銷售。
3.5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用戶有反映的'藥品要停止銷售,并立即報告質量管理部門復驗。
3.6拆零銷售藥品,出售時必須使用藥匙將其裝入衛生藥袋,規格、用法、用量等內容。
3.7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并做好養護記錄。
3.8定期或不定期咨詢客戶對藥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的`意見,以改進自己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提高服務工作質量,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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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分行考勤管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樹立精簡、勤政、務實的銀行形象,根據總行員工考勤制度規定,結合分行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分行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和脫崗。
第三條分行營業部、各部室員工考勤管理在分行行長領導下,由分行人力資源部負責;各支行員工考勤管理由各支行行長負責。
第四條分行員工應嚴格遵守考勤制度。員工考勤結果與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及獎勵掛鉤。
第二章考勤內容
第五條分行考勤內容,包括在勤、加班、請假、遲到、早退、曠工。
第六條在勤。分行員工準時到達、準時離開工作崗位,即為在勤。
員工在下列情況下視同在勤:
(一)由領導派其到外地出差、開會或經領導批準在城區范圍內辦公事,不能按時在分行上下班。
(二)經批準脫產、半脫產學習培訓或從事其它公務活動的。第七條遲到。員工未按時上班按遲到記錄。
員工遲到半小時以內者,按遲到1次處理;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者,按遲到2次處理;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八條早退。員工提前下班按早退記錄。員工提前半小時內下班按早退1次記錄;提前下班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按早退2次處理;提前1小時以上下班,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九條脫崗。分行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未請假或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為脫崗。脫崗者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加班。因特殊情況,員工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
第十一條請假。員工因處理私事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后,未在正常工作時間上下班,稱為請假。
第十二條曠工。員工未經批準在正常工作時間不在勤,稱為曠工。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十三條分行公休假包括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工傷假。員工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探親假。
(一)節假日: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國慶(3天)、春節(3天)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規定執行。
(二)事假。員工因處理個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經批準請假,稱為事假。
下列情況經行、部室負責人批準,可不計為事假:
1、女員工有一周歲以下嬰兒,占用工作時間哺乳,每天累計不超過1小時。
2、為子女開家長會有學校通知,每學期累計不超過4小時。 3、帶10歲以下子女打預防針、體檢,有兒童保健部門通知,每半年累計不超過2小時。
(三)病假。指員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休息,經醫院證明和領導批準的請假,稱為病假。病假應有醫療機構病休診斷證明,并經主管領導批準。
(四)婚假。指經有關部門批準,并辦理有關法律手續后結婚的員工,按規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為3天,晚婚者為10天(男25歲,女23歲)。對方工作單位在外地,員工需要到對方所在地結婚的,可給予往返路程假,超過假期規定的按事假處理。子女結婚可請假一天。
(五)喪假。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后,按規定給予員工處理喪事的假期。直系親屬死亡,可請喪假3天,前往外地辦理喪事時,可給予往返路程假,超過假期規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六)產假。符合國家《婚姻法》及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女員工產假為90天(含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女員工可享受產假120天(含法定產假90天)。
男員工因配偶計劃內生育的,可休看護假。看護假一般為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看護假7天。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懷孕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經醫院證明,給予42天的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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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監局內部考勤制度為了加強機關建設,樹立良好形象,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上班時間外出。因工作原因遲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領導講清原因。
2、作息時間及季節性變更執行市政府的統一規定。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執行國務院的統一規定,必要時可根據我局的具體工作需要做適當地調整。
3、請假須事先辦理手續,病假憑醫院證明。因事需要請假者,要向負責人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請假的,應事后補辦。
4、辦公室應認真統計考勤,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情況記錄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內請事假三天以上者,遲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發當月獎金。
6、無請假手續者;假冒請假原因,經查實弄虛作假者;無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論處,處理辦法執行局有關規定。
7、每個人的考勤情況列入年底公務員考核內容中。
二、請銷假制度
1、職工休假一律實行請假條制度。
2、工作人員除公體日和法定節假日外,因事(病、婚、產、喪)需要休假的須辦理請銷假手續,并經有關負責人批準。
3、請假要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和各類假的具體要求辦理審批手續。一般工作人員請假由科長批準,超過1個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長批準;科長請假由主管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請假;局長請假向辦公室通報。請假人因特殊原因當日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因遇特殊情況需續假的要在休假期滿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員,得到批準方可連休,否則應立刻歸崗工作。
5、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崗位,以曠工論處。曠工期間的待遇按照《勞動紀律》的有關規定執行。
6、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關規定
(一)事假期間的待遇:
1、根據冀政[1985]149號文件規定,事假全年累計超過一個月,不足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發本人標準工資的60%;超過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停發全部工資。
2、事假期間不發獎金。
3、利用事假違犯黨的政策謀取私利的,扣發請事假期間的全部工資、獎金和各項福利待遇,并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處分。
(二)病假、工傷假
1、職工因病、傷、殘確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療的,需有定點醫療機構的證明,并經領導審核批準。
2、病假期間按實際休假天數扣發獎金。
3、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在六個月以內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全額發給,其津貼要減發,其比例按照活津貼的80%發放。病假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執行勞保工資,勞保工資的比例按照國家現行政策執行,勞保期間不計算工齡。
4、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
5、大、中專畢業生和新錄用人員在見習期間休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其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6、工作人員為了休病假而開假證明和小病大養,對其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要停發全部工資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7、因工負傷人員在休養醫療期間原工資照發。
(三)婚假、產假、喪假
1、婚假職工結婚,給假7天。如按法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的為晚婚,實行晚婚的獎勵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間工資和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2、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按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3、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準假7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準假3天,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四、值班、加班管理辦法
(一)節、假日值班
1、節假日值班人員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2、值班人員要按要求準時到崗,并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3、值班完畢,辦公室要及時整理記錄,將值班人員名單及天數統計好。
4、按《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300%計發;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200%計發;工作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的其報酬按日工資的150%計發。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員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爭取在規定的工作時間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各科室及有關人員要合理安排工作,盡量不安排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安排加班要嚴格掌握工作時間。能半天辦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時按半天計算,工作4小時以上按1天計算。
4、加班審批手續。加班人員要在加班前認真填寫“加班審批單”,說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時間,由科長簽署意見后報主管局長審批。加班人員要將“加班審批單”及時報辦公室。
5、辦公室對工作要認真負責,月底要核實本局人員的加班情況,做到“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與考勤相符;真實可靠,不漏報不多報。一般不允許補報加班,也不再補發加班費。
6、財務人員月底要認真審核考勤和“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的按規定計發加班費。
五、勞動紀律
(一)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二)認真學習和熟練掌握本職業務,團結協作,顧全大局,服從領導安排。
(三)職工應積極進取、盡職盡責。不準做有損于他人、有損于單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時間嚴禁打撲克、打麻將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娛樂活動,違者扣發當月獎金。
(五)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許酗酒鬧事;如發生酗酒鬧事、打架斗毆要給予當事人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要給予行政處分。
(六)對不服從分配、玩忽職守發生責任事故或對單位聲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領導有權令其停職檢查,停職期間扣發工資30%,并扣發其當月獎金。對于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七)對違反勞動紀律無正當理由曠工的處理:
1、對無故曠工者,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處分。
2、無故曠工1天,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月的獎金;無故曠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半年獎金;無故曠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年的獎金。
3、無故連續曠工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規定進行經濟處罰外,還要按照文件規定執行,單位予以辭退。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19
第一條飯店賓館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的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飯店賓館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三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四條飯店賓館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五條所有員工須先到飯店賓館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六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八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九條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第十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飯店賓館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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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加強學校員工管理,規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學校全體行政人員
三、內容: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打卡管理
(1)學校行政人員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2)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4、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請假,經校領導批準。
(3)緊急事故,經事后核實者。
5、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者;
(2)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托別人請假、續假,但未經批準者。
(3)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四、請假手續:
1、各種請假應書面形式提前1天辦理(突發事故或急病應電話或口頭通知,事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假期屆滿未及時銷假、續假視為曠工)
2、請假由分管校長批準。
五、考勤獎懲:
1、全月出滿勤,發給全勤獎150元。
2、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分鐘扣款1元。
3、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準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曠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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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范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準。
五、考勤辦法
1、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并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并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并保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辦事。
(6)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后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準后擇時頒行。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財務部)。
第三條名詞解釋
遲到: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
早退:未經批準無故不按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
曠工:員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得到批準,或超假未經同意而擅離工作崗位的行為。
加班界定:
a.員工經批準在超出正常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工作一小時以上的,及經批準在休息日繼續工作的,視為加班;
b.如遇緊急項目需要或緊急任務、突發事件等情況的超時工作不視作加班;
c.經公司或部門安排的法定假日繼續上班的,可視作加班。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條工作制度
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第五條正常工作時間
5.1財務、商務管理類人員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周末提前一小時下班)
5.2營銷類人員若采用靈活上班安排制,須經部門大客戶經理同意,報總經理審批,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第六條出勤刷卡制度
6.1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且必須親自至門禁處刷卡。
6.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
6.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6.4員工因特殊原因(個人或工作原因)未刷卡者,應及時填寫《考勤異常
說明單》說明原因,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否則將作為曠工處理。
6.5員工因個人原因未刷卡每次給予通報批評,如當月累積未刷卡2次(不含)以上,處予超過次數每次20元的負激勵。
6.6出具的未刷卡說明單經核實如有不實之處,除當日以曠工論處外,并給予申請人和審核責任人各50元的負激勵。
6.7委托他人或受托他人代刷卡虛假考勤者,除給予通報批評外,雙方均按曠工論處,并處予雙方每人50元的負激勵。
第七條遲到、早退、曠工
7.1遲到:
a.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后10~60分鐘內刷卡上班者視為遲到,遲到者通報批評,且負激勵20元/次。如當月累計遲到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b.一次遲到超過60分鐘,按事假半天計算,且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7.2早退:
a.員工在工作時間終了前60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負激勵20元/次,且通報批評。
b.員工當月累計早退4次者,按半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5次(含)者,按一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7.3曠工:
a.未經批準或假期滿后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上、下班未刷卡,且未提交《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理由者,以曠工論。
b.曠工1次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不計當日工資。且給予50元/次的負激勵;
年累計曠工5天(不含)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予以辭退。
第八條因公外出、出差
8.1公出:
a.員工因公于上班時間外出,必須征得部門經理的同意,原則上員工應在早晨上班進入公司后方可執行公出任務。若員工超過公司下班時間尚未完成公出任務時,可不必返回公司。
b.如因交通情況等原因需先執行公出任務然后才進入公司的,需提前一天辦理申請手續。
c.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刷卡登錄考勤系統的,應及時提交《考勤異常說明單》報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8.2出差:
a.業務上有必要時,員工可以填寫《出差申請單》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并報總經理審批后,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b.如因事情緊急未填寫《出差申請單》的,應在返回公司后一天內補填,逾期未補者,按事假處理。
c.出差期間應24小時保持可聯系狀態,并隨時向公司匯報出差行動及工作進展情況。
第三章加班管理
第九條公司提倡員工應積極高效優質地完成工作任務。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前申請。
9.1日常的加班,由部門經理審批,節假日的加班,需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9.2加班以小時為單位,不足1小時的不計加班。
9.3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刷卡,沒有刷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刷卡記錄但無部門經理或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9.4部門經理及以上的員工的加班,不計算加班工資。
第十條加班費支付及調休
10.1日常的加班
對于日常的加班,原則上公司給予調休,在不能安排調休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支付加班費。
10.2節假日的加班
對于節假日的.加班,公司根據員工自主選擇給予調休或者支付加班費。
10.3調休申請
員工申請調休的須提前申請,經核查考勤記錄,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調休。調休有效期為1年。
第四章假期管理
第十一條請假流程
員工請假必須提交《請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有效;如遇緊急事情,應于事假發生1個工作日內委托他人或以電話、傳真、郵件、短信等形式報告直屬領導,經相關審批人同意后休假,否則以曠工處理。所有假期均以天計,最少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以半天計,超過半天不足1天以1天計。
第十二條休假種類
一、事假
a.員工請事假應有正當理由,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公司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處理事假期間薪資。
b.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審批,三天以內的事假,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病假
a.員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停工進行治療時需提交病假申請,病假須提交二級甲等以上資質醫院出具的休假建議單及相關診斷材料(病例本)作為證明依據,否則以事假處理;病假期間薪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b.如發現員工出具的休假建議單或病例本等證明材料不實,當日以曠工處理,并視情節給予50-200元/次的負激勵。
三、婚假
員工申請婚假須提供結婚登記證明;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女23周歲以上,男25周歲以上),增加晚婚假7天,共計10天。
四、產假、護理假
員工申請產假、護理假須提供準生證、出生證明;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周歲的)增加晚育假30天(僅限在上海工作的員工)。懷孕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給予產假45天。公司男員工配偶如為晚育者,男員工可享受3天護理假。
五、喪假
若員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3天的喪假。
六、帶薪年休假
a.公司員工帶薪年休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公司統一安排的休假,計入員工年休假總天數內。
c.帶薪年休假申請流程
申請(個人)→審核(部門經理)→審批(公司總經理)→備案(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
七、如果員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則不享受產假、護理假等相關規定。
八、婚假須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申請,產假須在生育前1個月內申請,護理假需在生育前7天內申請。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三條考勤統計
員工考勤是每月員工工資核算的重要依據,每月月末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將以員工刷卡簽到記錄為主要依據,結合相關的請假、出差流程,統計員工月度出勤情況,并以此核算當月工資。
第十四條未刷卡并沒有相關流程(請假、出差、考勤異常說明)者,均不計當日工資,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商務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并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執行。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23
一、作息制度
1、機關干部職工統一按市政府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缺崗。
2、實行考勤簽到制度,每天上、下午兩次簽到,時間按規定作息時間。簽到時間為10分鐘。
3、嚴格請銷假制度。班子成員請假由局長審批;科長請假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包括副科長);一般同志請假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一天以內由科長、主管領導審批。機關人員請假期滿后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上班,并及時銷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下班或中途外出辦事的,必須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并向辦公室打招呼,事后辦理請銷假手續。
4、集體活動應按規定時間提前到達集合地點,無故不參加的以缺勤對待。
5、未請銷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隨意缺勤者,按實際天數視為曠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三次,按曠工一天計算。
二、假期有關規定
1、婚假、產假、探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喪假。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病故時可給喪假3—5天。
3、全年事假參照《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按工作年限執行。
三、獎懲措施
1、上班期間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從事在電腦上打游戲,亂串科室,大聲喧嘩等影響正常工作的不良行為,否則以脫崗論處。
2、除按國家規定假期外,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規定的.休假天數每天扣發年終獎10元。
3、曠工一天扣發30元。年度累計曠工超過10天的,取消本人評先資格及所在科室先進集體榮譽。
4、若發現一次代簽,對代簽人和被簽人雙方各罰款10元。
5、辦公室設專人負責考勤工作,每周結束后匯總公布。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24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25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并于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并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準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后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后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并自覺遵守,執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匯總,并于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26
1、員工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各部門排班,按時上下班。
2、凡超過上班時間15分鐘的,視為遲到。下班提前15分鐘擅離職守的,視為早退。特殊情況的`部門經理在考勤簽到上簽字認可。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下按照員工手冊口頭警告處理,半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書面警告脫崗處理。一到兩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嚴重警告曠工一天處理。
4、曠工:
①曠工范圍:未經部門經理批準,無故不上班的`;遲到早退超過兩小時者;超假未歸而又無合理證明者;病假未開具證明者;請假經查與請假理由不符者;補休換休未經同意者。
②曠工處罰標準:曠工3小時按半天計算,扣50元;曠工7小時按一天計算,扣100元,曠工2天,扣200元;曠工3天,除名。
請假制度
1、病假:
①急診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上班后補交縣級醫院以上單位急診證明,填寫員工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到公司辦公室備查。
②急病請假:當班時,患急病,可由本部門其他員工協助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條,報部門經理簽字,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④未獲批準或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罰。
2、病假工資:
①病假當日工資按照日工資50%結算。
②凡全年病假累計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過一個月的,公司有權取消原職位或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3、事假:酒店員工因私請假批準程序休息,公司視為事假。
①正常事假:員工有事,須提前一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查。未獲批準,按曠工處罰。
②緊急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批準方可休假。上班后
持相關證明(如交通執法部門開據的非公司員工責任車禍證明等)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此假以公司認定證明為準,未獲批準,按曠工處罰。
③事假工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當日工資。
④事假時間:累計或一次因事休假超過15天的。公司有權取消其原職位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4、婚假:凡連續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符合國家規定結婚年齡的正式員工,可按歸家規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含公休及節假日)。
酒店正式員工結婚可按國家規定,結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須在結婚時一次享用,不得分開使用。使用期在領取結婚證日起半年內有效。
婚假請假:酒店正式合同員工申請婚假,須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5、換休、換班:
酒店原則上不準換休、換班。員工必須按照酒店規定的班次時間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調換必須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正式換休、換班。否則作曠工處理。
6、補休:
員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將在年度內,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同等時間補休。
酒店各部門不允許借休。如部門已有借休員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門負責人承擔借休責任。
7、喪假:
酒店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及非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去世,員工可獲直系親屬三天有薪喪假及非直系親屬一天有薪喪假。員工申請喪假應憑有效證明。此假在辦理喪假時一次使用。
8、法定假:酒店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即:
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勞動節:一天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女員工在三月八日“國際婦女節”另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五四青年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9、年假:所有正式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當年出勤率在98%以上,次年可享受有薪年假(不含節假日),從第二年起每年可遞增一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員工級/領班級主管級/經理級5個工作日7工作日
10、產假:酒店正式女員工在達到生育年齡并符合國家計劃晚婚晚育政策規定,且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后,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有薪產假(含公休及節假日)。具體規定按國家政策執行。
11、護理假:已婚男員工的妻子在生育時,酒店可給與男員工有薪生育護理假5天(含節假日),但要憑有效的生育證明。
12、人力資源部有權對到崗人員進行檢查是否準確簽字。特殊人員按照到崗時間進行指紋簽到和簽退。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2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30~12:00,13:00~17:3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條由于公司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公司實行視頻考勤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視頻登記。
第九條員工忘記視頻打卡時,須說明情況,并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銷假)
①請假
a.集團公司機關及所屬企業規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請假程序:請假員工要填寫請假條(到公司行政部領取統一假條),注明原因、請假天數,各部門經理簽字后方可休息,假條存放在考勤員處,作為日后發放工資的'依據。
c.批準權限:一般管理人員請假3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準,3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準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后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系申請續假,帶返崗后及時補辦續假證明并報于考勤員。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第十二條每月1日~31(30、28、29)日,為一個考勤周期。
第十三條各部門需于每月2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鉤: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50元;
3.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曠工:
①未經請假、假滿未續假、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資。
③當月曠工5天,全年曠工累計7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28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單位全體職工。
第二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條、請銷假
職工請假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按批假權限,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的,應用電話事先請假,并在事后三天內及時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自行離崗或無故超假未歸(含不及時銷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1.事假。請假條上要寫明事由、起止時間、目的地及聯系方法等內容,按照批假權限審批。
2.病假。假條應寫明原因和擬請假天數,并附定點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批假權限審批。
3.批假權限。一般工作人員,請假1天內本組負責人審批;1天以上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請假5天以上(含5天)報組負責人、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組負責人請假由單位正職審批。
4.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公休節假日除外),按有關規定執行,符合休假條件的,也要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第四條、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休假期間工資及各種福利待遇聘用員工參照《勞動法》,中心在編參照《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
2.病、事假中心在編參照《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聘用員工待遇參照《勞動法》相關法規核算。
第五條、獎罰辦法
1.中心在編按照《公務員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辦法》《南昌市城鄉規劃局績效管理考核辦法》考核。
2.聘用員工全勤者,獲得滿勤獎金1000元/半年,按月統計,半年發放;除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發生其它遲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獎1000元。
3.上班時間(9:00)開始10分鐘后未到,按遲到論處。期間遲到、早退、缺勤累計達30次者,不享受全勤獎、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曠工6天處理。
4.全年個人事假累計次數不超過8次,(不含公休假,沒有醫療機構證明的病假算事假),超過4天的事假(1次請假時間最短算半天)按實際天數扣除日薪100元/天(從績效中扣除)。
5.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未經批準,單位一律不予承認加班。經過批準的.加班,行政組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組發放調休單。
6.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行政組備案。
7.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不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不超過三十天的,按曠工1天扣3天工資,并給予撤職及以下的行政處分。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給予辭退處理。
8.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導致缺勤需填寫請假條,報組負責人審批,行政組備案。
第六條、監督
單位領導對考勤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由行政組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登記、整理,報行政辦公會研究后進行通報和處理。
第七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注:1、公休假日又稱“公休日”。是指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帶薪休假制度。法律規定或者依法訂立的協議規定的每工作一定時間必須休息的時間。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29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xxx到xxx,下午xx時到xx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xxx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xx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并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后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xx次以上(含xx次)或缺勤、曠工xx次以上(含xx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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