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鏈企業核酸檢測制度(精選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冷鏈企業核酸檢測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冷鏈企業核酸檢測制度1
會商統籌制度
成華區食安辦牽頭召集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市場監管組各成員單位執行“每周一例會”,聽取各單位工作推進情況,交流經驗、分析問題、研判形勢、提出對策、部署工作。同時,構建聯防聯控長效機制,對周例會議定事項跟蹤督辦、以督促辦,形成信息共享、責任明確、條塊結合、高效聯動的防控工作格局。
網格化監管制度
將全區行政區域劃分為12個監管網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防控協同、全面覆蓋原則,對網格內冷鏈物流、凍庫、農貿市場、學校、食品經營主體等執行“無死角、無盲區”實時排查監管。在發現問題的第一時間上報、處置,完整構建進口冷鏈食品安全監管全鏈條全覆蓋的網格化體系。
“五個責任”到崗到人制度
按照《成華區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責任分工,根據街道轄區、部門職能、企業主體、防控職責等,落實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或企業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第一時間建立健全防疫責任體系,細化明確各工作崗位防控職責,確保全區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力開展。
防控責任“兩張清單”制度
歸集整理“部門、街道責任清單”,根據各部門職能職責、街道轄區特點,分別整理歸集龍潭新經濟管委會、區市場監管局、區住建交局等各成員單位疫情防控工作責任清單;制定“生產、經營主體責任清單”,從商品進出庫臺賬、消毒記錄、溯源信息錄入、檢驗檢疫等方面共10項主體責任內容對企業的防控工作進行嚴格要求。
聯合巡查檢查制度
按照《成華區進口冷鏈食品檢查要點清單》,由成員單位組成聯合檢查組,對運輸、倉儲、寄遞、生產加工、流通、餐飲等環節開展隨機檢查,重點檢查進口冷鏈食品“四證”、追溯信息錄入、從業人員健康檢測記錄等。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發現一起、通報一起、查處一起。
冷鏈物流專項檢查制度
根據《成華區冷鏈運輸企業臺賬》目錄,按照《成華區進口冷鏈食品檢查要點清單》,每周對冷鏈運輸車輛開展隨機檢查。督導冷鏈運輸企業嚴格執行冷鏈運輸信息登記并按照相關防控指南對車輛執行消殺工作。
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監測制度
面向全區農貿市場、商超、生產廠家、凍庫(含自建凍庫)等單位,定期對冷鏈物流環節、食品生產環節、餐飲和商貿流通環節的冷鏈食品及與冷鏈食品相關的包裝、環境、從業人員,開展新型冠狀肺炎病毒核酸檢測,做到應檢必檢。截至目前,全區完成各類檢測、監測27579批次,結果均為陰性。
防控應急處置制度
從指揮體系、預防預警、應急響應、應急保障、政企聯動處置規范等多方面,為全區行政區域內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陽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制定規范流程。
冷鏈食品基礎信息管理制度
以“力爭防得住、不傳播,確保找得到、不擴散”為目標,全面采集全區冷凍冷藏倉庫、冷鏈食品經營企業基本信息、貨品信息、索證索票信息、銷售信息等,摸清業態底數、排查風險隱患、強化溯源管理,保障全區進口冷鏈食品來源可溯、去向可追。
信息報送制度
對各成員單位相關疫情防控職責進一步明確分工,制定信息報送的工作要求。針對疫情防控期間工作任務重、報送內容多的實際,為避免漏報、錯報情況發生,特要求成員單位指定人員進行信息報送工作,并認真做好指導督促工作,確保通信渠道暢通,信息準確、及時、有效。
冷鏈企業核酸檢測制度2
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商務、衛生健康等主管部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組織做好店員核酸檢測工作,對每位進店人員測量體溫,查驗健康碼和行程卡,并督促帶好口罩;營業期間要加強經營場所通風換氣、清潔消毒,在店內外人員聚集區域劃設“一米線”,施行“文明餐桌”公勺公筷。
二、嚴格落實餐飲從業人員每日晨檢制度
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每天對從業人員上崗前的健康狀況進行檢查。一旦發現有發熱、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癥狀的,應立即上報所在社區或鄉鎮街道疫情防控與經濟運行指揮部。
三、嚴格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進口冷鏈食品管理制度
嚴格落實食品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等制度,嚴禁采購、使用來源不明、過期、腐敗變質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和食品原材料,嚴禁采購無合法手續、來源不明的進口冷鏈食品。采購、運輸、儲存、加工進口冷鏈食品必須查驗、留存“冷鏈三證”,即:《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貨物清單》《口岸進口冷鏈食品消毒記錄證明》或《山東省XXX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出倉證明》),設置專柜或在冷庫中分區存放,實行專人管理,并將產品相關信息錄入“山東冷鏈”系統。從外省、外市首站進入日照的,要提前24小時向所在鄉鎮街道市場監管所報備。使用國產冷鏈食品的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應及時將產品信息錄入“山東冷鏈”系統。
四、嚴格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
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加工制作,強化過程管控,將加工器具、容器及食品生熟分開,嚴防交叉污染。嚴禁加工經營野生動物。
五、嚴格落實餐飲器具清洗消毒制度
加強對廚房及其設施設備的清潔消毒,嚴格做好供餐器具和餐飲器具清洗消毒工作。按照清洗消毒規范要求,及時對供餐器具和餐飲器具進行清洗消毒,嚴防病毒傳播。
六、嚴格落實核酸檢測制度
進口冷鏈食品餐飲服務經營單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對所用加工器具及時清潔消毒,嚴格落實作業期間每7天進行2次核酸檢測的規定,做到應檢盡檢。
七、外賣食品應使用食安封簽
網絡餐飲經營者應及時、主動對外賣食品加貼食安封簽,防止外賣食品污染,有效保障食品安全。
八、依法加大查處力度
對不遵守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進口冷鏈食品安全管理規定的,各區縣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冷鏈企業核酸檢測制度3
一、高度重視冷鏈食品和物流快遞行業疫情防控工作
嚴格按照《黃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實施方案》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各自職責要求做好冷鏈食品和物流快遞行業疫情防控工作。要充分認識當前冷鏈食品和物流快遞行業疫情防控形勢的嚴峻性、復雜性,準確把握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加大疫情防控投入力度,強化部門協同聯動,細化部門職責。各市場監管所要加強排查,摸清冷鏈食品經營企業、物流快遞單位的底數。落實冷鏈食品經營企業、物流快遞的主體責任。指導和督促冷鏈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冷鏈物流運輸企業、貨運場站、物流快遞等經營單位加強從業人員防護、嚴格運輸裝備消毒、規范信息登記制度、落實定期核酸檢測,全力做好進口冷鏈食品、物流快遞行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嚴格運輸裝備消毒,防止病毒通過交通運輸渠道傳播
各市場監管所對進入我縣的進口冷鏈食品,第一時間報備,如實填報貨主、報關單、車輛、司機及隨車人員、貨物流向等完整信息,并按規定對從事冷鏈、物流快遞運輸的箱式車輛,在每次重新裝載貨物前均要對廂體內外部進行重新消毒。全縣各承運進口冷鏈食品的物流企業和個體運輸業戶,在承運進口冷鏈食品前,駕駛員必須查驗核酸檢測合格報告和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駕駛員必須接種新冠疫苗,并定期做核酸檢測。
三、加強境外及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快遞包裹的管理
嚴格落實各自轄區內包裹登記制度,對境外快件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快遞件分專區分揀,并做好登記工作。各快遞企業要加大對境外快遞包裹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快遞包裹收運等各環節的管理,對包裹外包裝及分裝、運輸、存放等場所進行科學規范消毒。運送過程中,提醒接收人員做好戴口罩、帽子、手套等個人防護措施,杜絕無防護送件。
四、強化源頭管控,規范落實進口冷鏈食品備案制度
加強各市場監管所區域內疫情常態化防控。一是從事進口冷鏈食品生產、加工、貯存、銷售等市場主體,主動備案從業人員、進口冷鏈食品種類等相關信息,并提供每一批次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檢測合格報告和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及消毒證明。二是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必須在“陜冷鏈”進行注冊和進口冷鏈食品相關信息的上傳工作。三是從外市購進的進口冷鏈食品,在本市生產、加工、貯存、銷售、運輸等相關產品的,必須符合“三專、三證、四個不得”制度。四是進一步加強通過網絡快遞、貨運等渠道進購冷鏈食品的排查檢查。按照線上線下監管要求一致的原則,在強化線下進口冷鏈食品監管的同時,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網絡銷售冷鏈食品監管。
五、重視核酸檢測,用好用足核酸檢測排查
各相關單位要進一步夯實各自工作職責,做好相關核酸檢測工作。一是加大檢測頻次。進口冷鏈食品、物流快遞行業從業人員每周開展一次核酸檢測。二是應檢盡檢.進口冷鏈食品(包括進口水果)做到批批檢測、件件消毒。三是加強對進口冷鏈食品、物流快遞存儲場所及運輸車輛的核酸檢測,每周開展一次核酸檢測抽查。
六、做好從業人員個人防護,落實落細其它疫情防控措施
對各轄區內符合接種條件的進口冷鏈食品生產、加工、貯存、銷售、運輸、物流快遞等從業人員要落實新冠疫苗接種全覆蓋(未接種新冠疫苗的原則上不得從事一線生產工作),工作過程要嚴格落實戴口罩、帽子、手套等做防護措施,持續開展農(集)貿市場、商場、超市、餐飲企業、快遞驛站、物流快遞集散中心等重點場所大排查、大檢測工作,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建立臺賬等制度,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深刻認識當前疫情防控常態化的重要性,始終保持堅決有力的戰疫勁頭,與時俱進調整疫情防疫策略、從嚴從細落實防控措施,既要各司其職,又要形成合力,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推進生產生活秩序全面回復。
(二)切實落實責任。各作單位要按照各級相關工作要求開展各項工作,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有部署、有落實、有實效,嚴防疫情防控風險。
(三)強化督導檢查。各相關股室建立督查小組,由分管或掛鉤領導帶隊對基層市場監管所各項工作情況開展督查,查找薄弱環節,全力督促整改,推進各項防控舉措有效落實。
(四)做好宣傳報道。各單位在防控工作中要及時報道工作動態信息,辦公室要及時編發信息、簡報并上報。
冷鏈企業核酸檢測制度4
一、總體要求
堅決扛起“三地一窗口”的職責使命,堅持疫情防控慎終如始,建立健全常態化冷鏈食品物防工作機制,有效落實人員、物品、場所等各項防控措施,加強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日常監管,確保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應用1個系統(浙江省冷鏈食品閉環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浙冷鏈系統),執行4項舉措(閉環管理、溯源倒查、滾動推進、強化規范),落實7項工作制度(存量備案制、增量申報制、首站責任制、企業經營承諾制、專人聯絡制、健康管理制、快懲嚴處制),建立健全我區冷鏈食品物防精密智控體系,堅持問題導向,補齊短板弱項,做好精準追溯、日常管理、檢測監測、應急處置、監督檢查、健全機制等六方面工作,守住不發生冷鏈食品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三、對進口冷鏈食品實施精準追溯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要求,區相關部門要指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加強對進口冷鏈食品的全程追溯。對于落實到位的生產經營者,在提高信用等級、簡化辦事流程、評獎評優等方面予以正向激勵;對于落實不到位的生產經營者,納入重點監管名單,加大巡查、檢查、抽檢力度,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一)落實存量備案制。對2020年5月1日(以海關入境日期為準,下同)以前進口的存量冷鏈食品實行備案管理,食品生產經營者應通過浙冷鏈系統進行存量備案。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進行賦碼、掃碼。(區市場監管局、海曙海關分工負責)
(二)落實增量申報制。對于2020年5月1日以后進口的增量冷鏈食品,必須在其產品外包裝上加貼“冷鏈食品溯源碼”。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進貨查驗,并在產品入庫出庫時通過浙冷鏈系統進行信息錄入、賦碼和掃碼工作,準確完整上傳相關信息。企業也可以從浙冷鏈系統打印追溯單,隨貨同行。賦碼率、掃碼率納入省疫情精密智控體系,要求穩定在98%以上。(區市場監管局、海曙海關分工負責)
(三)落實首站賦碼責任制。轄區食品生產經營者進口冷鏈食品進入浙江后落地第一站的(以下稱首站經營者),負有利用浙冷鏈系統對進口冷鏈食品進行賦碼的主體責任。首站經營者應加強對系統功能的學習使用,提高賦碼效率,不得規避賦碼責任。(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局、海曙海關分工負責)
(四)落實企業經營承諾制。首站經營者、大中型商場超市、生鮮電商、冷庫經營者等重點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填寫承諾書并向社會公開,對賦碼掃碼、人員健康、場所消毒等物防工作進行承諾并自覺履行。(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分工負責)
(五)落實專人聯絡制。根據首站經營者名單,確定專人聯絡。聯絡員應當切實履行巡查、指導、報告三項職責,疫情防控期間每周至少巡查聯絡一次,重點核查企業進出庫臺賬記錄、索證索票情況與賦碼、掃碼情況是否一致。(區市場監管局負責)
四、加強冷鏈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日常管理
(一)排查冷庫底數。對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型超市、餐飲服務單位的自建自備冷庫,以及提供冷凍冷藏貯存服務業務的第三方冷庫進行全面摸底建檔,重點檢查是否具備合法經營資質文件,第三方冷庫是否按規定備案。同時,對本轄區儲存政府儲備商品的冷庫進行全面摸排,檢查是否具備合法經營資質文件。(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局分工負責)
(二)嚴格做好貯存運輸環境清潔消殺并落實貯存條件。食品運輸企業在進口冷鏈食品運輸過程中不得擅自開箱,每批次食品運輸完畢后應當對車輛和食品冷藏箱內外壁實施全面消殺。如冷鏈運輸車輛非食品專用,在運輸食品前應對車輛進行一次徹底消毒。冷庫經營企業在進口冷凍(藏)食品入庫前應對食品外包裝實施消殺處理,并定期對冷凍庫進行清理和消毒。食品貯存和運輸企業應確保食品保溫、冷藏或者冷凍等設備設施正常運行,按照相關標準或標簽標識要求貯存冷凍冷藏食品,加強溫控監測管理,定期測定并記錄冷凍冷藏食品溫度,確保食品冷凍冷藏符合溫控標準,防止脫冷和食品變質,同時要定期進行清理和消毒。儲存政府儲備商品的冷庫經營企業要加強冷庫管理,對冷庫環境、儲存設施設備運行情況等進行檢查,確保貯存條件符合相關儲備要求。(區衛生健康局、區交通局、區市場監管局分工負責)
(三)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依法如實記錄并保存食品及原料進貨查驗、出廠檢驗、食品銷售等信息,保證食品可追溯。生產經營進口的肉類、水產品及制品應當依法具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其中生豬產品必須具有“兩證一報告”,禽肉產品必須具有動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肉類加工企業除了索票索證和進貨查驗記錄外,進口畜禽肉類食品應當具備《核酸檢測合格證明》方可入廠生產。禁止生產經營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以及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及水產品。儲存政府儲備商品的冷庫要建立冷鏈食品質量追溯體系,確保儲備食品發生質量安全問題時可以快速啟動追溯程序。(區市場監管局、海曙海關分工負責)
(四)嚴格管控食品生產經營過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在原料采購、屠宰分割、貯存運輸、產品交接等過程中,應當做好進口冷鏈食品原料風險排查,落實生產經營環境和設施的衛生消毒制度,嚴格執行食品企業衛生規范、食品冷鏈管理等要求,定期對生產經營場所、食品外包裝開展清潔消毒。(區市場監管局、區衛生健康局分工負責)
(五)嚴格落實從業人員安全防護。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消毒方法的原理和操作規程,加強各環節從業人員的個人防護,特別是手部衛生,防止加工環境與從業人員產生交叉污染。落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做好上崗前健康檢查、缺勤人員健康狀況追蹤和異常情況應急處置報告工作。冷鏈食品運輸企業要按要求做好從業人員防護工作,降低通過道路貨物運輸傳播新冠病毒的風險。(區衛生健康局、區經信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局負責)
五、開展新冠病毒和食品安全“雙檢測”工作
(一)增加新冠病毒檢測頻次和密度。區相關部門根據《農貿(集貿)市場新型冠狀病毒環境監測技術規范》《新冠病毒實驗室檢測技術指南》和省衛生健康委、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印發的《重點場所環境、食品及從業人員新冠病毒監測方案》的要求,定期對重點場所的物(冷鏈食品及其包裝物)、人(冷鏈食品生產加工運輸銷售各環節從業人員)、環境(屠宰、生產加工、貯存、運輸、經營場所)進行采樣和核酸檢測,要求每周抽取一定數量農貿(集貿)市場、商場超市、食品生產企業和從事冷鏈運輸的物流配送企業、車輛進行檢測。每周檢測樣本數不少于70份,其中從業人員樣本數不少于30份,采樣后48小時內完成檢測。對來自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從業人員和冷鏈食品,要加大抽檢量,并按照相關規程延長冷鏈食品的留樣時間。(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區經信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配合)
(二)做好食品安全檢測工作。在開展新冠病毒采樣的同時,結合年度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加大抽檢力度,統籌開展冷鏈食品監督抽檢。對于抽檢不合格的產品,嚴格依法核查處置。(區市場監管局負責)
六、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一)快速溯源倒查。一旦收到區內外有關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檢測陽性報告,應在2小時內利用浙冷鏈系統對同批次食品的流向進行溯源倒查和精準定位,并立即組織力量開展排查核實和核酸檢測工作。對于流向區外的同批次食品相關信息,應及時上報有關市級主管部門。(區衛生健康局、區市場監管局、海曙海關分工負責)
(二)科學妥善處置。對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的樣品,按要求統一送至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病毒分離培養、基因測序等分析工作;對核酸檢測呈陽性的食品,按照《新冠病毒核酸陽性食品處置指南》在48小時之內處置到位;對核酸檢測呈陽性的環境,應當立即采取消殺等應急處置措施;對可能接觸檢測呈陽性物品和環境的人員及時進行核酸檢測和健康篩查;對檢測呈陽性人員立即轉送至定點醫院隔離治療,并立即開展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區市場監管局配合)
(三)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區級冷鏈食品陽性樣本處置應急預案及處置體系,明確操作程序和響應流程,落實責任到人,并適時組織演練。指導督促冷鏈食品大型生產經營單位建立相應的`“人物并防”應急預案。(區疫情防控冷鏈食品物防專班負責)
七、嚴格落實各項日常防控措施
(一)明確標準規范。落實健康管理制,參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的《農貿(集貿)市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指南》等系列防控指南,以及《海鮮類加工企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指南》等省級有關物防工作標準,督促屠宰場所、農批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食品冷庫、以冷鏈食品為原料的食品生產企業和餐飲單位、冷鏈食品運輸企業等重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場所制(修)訂防控標準規范并嚴格執行。(區交通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管局分工負責)
(二)加強監督檢查。對農批市場、農貿市場、冷庫、商場超市、餐飲服務單位等重點場所定期開展常規巡查,督促相關市場管理者和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落實清潔、消殺、通風和個人防護措施,控制人流密度。加強相關場所環境衛生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制定疫情防控指南,冷庫及從業人員是否落實清潔、消毒、通風、個人防護等衛生防疫措施,是否存在衛生死角,是否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劑等物資儲備,是否加強冷鏈環節疫情防控措施。加強冷庫建設規劃,嚴格第三方冷庫的備案管理,沒有檢驗檢疫等合法來源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不準進入食品冷庫。同時,要切實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傳染病防控的技術指導。(區衛生健康局、區市場監管局分工負責)
(三)落實快懲嚴處制。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加大冷鏈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冷鏈食品閉環管理的通知》(浙市監函〔2020〕144號)要求,對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快查處。(區市場監管局負責)
八、構建完善物防工作機制
(一)建立健全專班工作機制。切實發揮區疫情防控冷鏈食品物防專班作用,明確區經信、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商務、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發改、大數據管理、海關等單位的工作職責,定期召開專班工作會議加強溝通交流,實現數據互通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機制。加強資金投入,物防工作所需檢測經費、防護用品、人員補貼等資金由區財政按規定保障。加強力量投入,統籌人員調配,組織專業培訓,做好科普宣傳,確保物防工作落實到位。
(三)建立健全信息發布機制。各部門要落實專人及時準確報送物防工作信息和數據,加強信息審核,確保數據真實性。嚴格信息發布,未經許可不得擅自發布物防工作相關信息。針對突發情況及人民群眾關注度較高的新聞事件和輿情熱點,經許可后及時通過辟謠、信息公開、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回應。
(四)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機制。采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全區大檢查,對發現的重大問題進行通報。發現相關監管人員存在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涉及領導責任的,依紀依規追究相關人員領導責任。物防工作情況納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重要內容。
冷鏈企業核酸檢測制度5
一、要全面落實人員核酸檢測工作。
各區市縣(先導區)指揮部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常態化冷鏈食品核酸監測工作實施方案》文件要求督促轄區企業組織進行核酸檢測:
(一)冷鏈食品生產企業在加強對入庫前的貨物消殺工作的基礎上,對環境每周檢測一次,對相關從業人員每兩周檢測一次;
(二)農貿(批發)市場、水產品(海鮮)和肉品經營等單位對相關從業人員每兩周檢測一次;商超、農貿市場環境檢測為每周一次,農村集市環境檢測為每月一次;
(三)各區市縣(先導區)指揮部要按照相關文件要求,每兩周組織一次核酸監測,督促冷鏈食品生產企業、農貿(批發)市場、水產品(海鮮)和肉品經營等單位全鏈條開展核酸檢測,特別是對港口等重點環節,確保人、物、環境各環節核酸檢測全覆蓋。
二、要全面落實冷鏈食品環節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
各區市縣(先導區)防指要嚴格按照大疫經指辦發〔2020〕27號、大疫經指辦發〔2020〕29號文件要求,加強對冷鏈食品從業人員衛生知識教育和培訓,督促轄區冷鏈企業結合實際,建立和完善“一企一策、一企一案”,落實主體責任,建立企業疫情防控方案和人員核酸檢測工作制度,完善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檔案。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指導督促企業落實規范要求,把企業的主體責任進一步壓實。
三、要全面開展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信息備案工作
各區市縣(先導區)指揮部要按照市總指揮部、遼寧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加強冷藏冷凍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通知》(遼市監辦發〔2020〕86號)和《關于從事冷藏冷凍食品貯存業務的非食品生產經營者信息備案的通告》(2020年第55號)文件要求,督促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通過冷鏈食品安全追溯系統進行信息備案和錄入相關數據,及時掌握轄區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底數變化、從業人員數量和核酸檢測情況,實施動態化管理。
四、要建立常態化督導機制
市場監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區冷鏈食品疫情防控落實“四方責任”工作,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督導檢查,根據實際需要可增加有針對性的專項檢查;各行業管理部門,按照“管生產必須管防疫”“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一崗雙責原則,開展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督導檢查。
各地區、各部門根據本地區、本行業實際情況制定督導檢查方案,并組織實施。
五、完善獎懲及信息報送制度
(一)對于督導檢查中發現未按照要求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和核酸檢測的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市總指揮部有關要求,責令停業整改并通報。
(二)對各地區督導檢查中發現疫情防控和核酸監測工作落實“四方責任”不到位的,有關情況上報市總指揮部,市總指揮部予以通報,并將督導檢查情況納入政府年終績效考核。各地區對督導檢查中存在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并向市總指揮部做出書面檢查。
【冷鏈企業核酸檢測制度】相關文章:
進口冷鏈人員核酸檢測制度(精選6篇)07-21
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檢測制度(精選5篇)07-22
每周核酸檢測制度04-29
定期核酸檢測制度04-29
核酸檢測防控制度04-29
醫院環境核酸檢測制度04-29
核酸檢測制度(精選8篇)07-22
企業全員定期核酸檢測制度(通用5篇)07-22
核酸檢測反饋信息制度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