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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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范本(精選12篇)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范本(精選12篇)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

  一、結合各學科教學的有機滲透,使消防知識走進課堂。在日常學習中潛移默化的受到安全教育的熏陶。

  二、通過校園廣播、電視、板報等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宣傳教育。

  三、通過班隊會開展消防知識論壇、作文競賽、做手抄報等活動。讓學生親身感受到消防安全要從“我”做起。

  四、定期聘請縣消防官兵到學校進行消防知識講座,指導消防安全演練。

  五、消防領導小組成員要定期學習有關消防知識,提高消防安全的意識和處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能力。

  六、把消防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納入學校領導和教職工會議議事日程,認真抓落實。

  七、對學校的電教室、微機室、儀器室、實驗室、圖書室、檔案室、食堂、倉庫等易燃部位的教師、工作人員定期開會和培訓。提高他們防火安全的意識和管理水平。

  八、對新更換到特殊崗位的教師和工作人員要進行培訓合格后準許上崗。

  對更夫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加強夜間防火檢查巡視。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

  一、單位全體員工每年六月各進行一次培訓。

  二、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下列人員應理解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理解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資料: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各部門、各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賓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消防監控室值班操作員應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六、培訓方式:

  1、由保安部門組織召集對飯店全體員工的培訓;

  2、邀請消防部門專業人員授課;

  3、結合本年度消防演練,組織培訓;

  4、透過制作墻報、宣傳欄、貼圖畫等方式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據不一樣部門的實施狀況和工作需要,對其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

  八、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進行再教育培訓。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3

  一、學校應對全體教職員工每學期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并進行考試,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學校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學校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師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采取學校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三、學校對新進校人員和重點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四、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培訓機構組織的消防職業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五、消防安全培訓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學校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備查。

  六、學校應利用升旗演講、圖片展、黑板報、校園網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的宣傳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4

  一、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每半年對重點部位的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三、每年至少要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

  四、違章人員由單位防火部門對其進行教育;

  五、發生火災事故或發現火災事故苗頭時,都要召開現場會,對單位的`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實施相應的懲罰措施;

  六、發生任何大小火災事故,都要對事故責任人進行教育;

  七、公司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認真地接受考核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社會消防安全培訓;

  八、經常利用一切宣傳形式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5

  (一)學校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以及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的具體政策。通過消防安全法規教育,使廣大教職員工懂得哪些應該做,哪些不能做以及為什么,從而使各項消防法規得到正確地貫徹落實。

  (二)全體教職員工必須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懂得本學校的火災危險性,掌握防火的.基本措施和滅火的基本方法,掌握滅火器的適用對象和使用方法,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應急防范方法。

  (三)全體教職員工要懂消防知識,熟知“三懂三會”,即:懂火災的危害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起火災。

  (四)學校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分管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的管理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特殊工種人員也應經專業知識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五)運用多種形式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適時開展一些有關消防安全知識、消防安全目標等項目的競賽活動,以推動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開展。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學問宣傳欄、開展學問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展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展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前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務必進展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別崗位要進展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治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展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展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覺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根據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狀況準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狀況通知,若發覺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準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覺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準時整改的,依據獎懲制度賜予懲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治理制度

  1、單位應持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標準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持續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播送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掉、遮擋或掩蓋。

  (四)消防掌握中心治理制度

  1、熟識并把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精確快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狀況、事故處理等狀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覺設備故障時,應準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準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掌握中心值班人員制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覺火災時,快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治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治理由專職治理員負責,專職治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持續設施干凈、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修理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治理部門負責,設專職治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狀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覺特別準時安排修理,使設備持續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治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與,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依據不一樣狀況打算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治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展普查換藥。

  (2)派專人治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常常檢查,發覺喪失、損壞應馬上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治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準時予以消退。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覺的火災隱患進展逐項登記,并將隱患狀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狀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退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潛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準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治理制度

  1、用電安全治理:

  (1)嚴禁隨便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掉的電源應予以關掉。

  (4)制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治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治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去除動火點四周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急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完畢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照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視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務必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峻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急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務必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當。

  2、易燃易爆危急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一樣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展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依據消防標準要求實行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治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治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到達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規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展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根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展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進行一次防火、滅火學問考核,考核優秀賜予表彰。

  5、不斷總結閱歷,提高防火滅火自救潛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貼合本單位實際狀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識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細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展一次演練。

  5、演練完畢后應召開講評會,仔細總結預案演練的狀況,發覺缺乏之處應準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治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務必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修理部確認前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展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根據標準執行,接頭堅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根據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別狀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解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專心協作安全小組、修理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修理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四周根據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解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修理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實行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示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嘉獎。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職責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峻性予以不一樣的處理,除已到達依照國家《治安治理懲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職責的事故職責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依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以下行為予以懲罰: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損失狀況與熟悉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局部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急品未嚴格根據操作程序進展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準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準時整改而無法說明緣由的部門治理人員;

  h、堵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峻后果的。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熟悉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局部損失外,予以通報批判: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治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稍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治理人員;

  e、發覺火警,未準時依照緊急狀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協作、拒絕整改的治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帶給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治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稍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專心幫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職責人可視狀況予以減輕或免予懲罰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7

  1、學校黨政一把手必須時刻繃緊“安全重于泰山”這根弦,認真貫徹關于“安全防范”的有關文件精神。部署落實有關工作,每學期開學初制訂好有關工作計劃,排好行事歷,扎實有效地開展各項工作。

  2、對在校師生員工每學期集中培訓兩次,使安全防范工作在全校人人清楚要點,個個明白職責。

  3、安全保衛領導小組成員,每月培訓一次,以作報告、看圖片錄像、外出參觀、實際操作演練、請專家開講座等形式,使所有成員既是安全工作戰斗員又是技術員。

  4、各班利用每周一次的主題班會、安全校本課程時間,對學生進行安全防范知識灌輸。

  5、每學期組織全校師生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范模擬演練。

  6、認真總結經驗,寫好自己的.工作總結或心得體會一份上交。

  7、實行獎懲,對工作成績突出者給予獎勵,失職者按制度給予嚴肅處罰。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8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采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入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紀錄并存檔。

  六、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9

  一、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由防火負責人負責組織,利用放錄像、板報、宣傳畫、標語、授課等各種形式,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積極主動、深入持久地開展宣傳教育工作,使職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同火災作斗爭的`自覺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把消防培訓納入職工培訓中,對各級領導干部、義務消防人員、新職工、重點崗位人員,必須經過防火安全技術學習和實際操作培訓,方能上崗操作。未經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或消防安全責任心不強的職工不得上崗。

  三、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各部門職工可據工作情況分散分批參加。教育培訓的內容:

  1、宣傳《消防法》和有關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

  2、普及消防知識,使廣大職工掌握報警的方法和內容。

  3、明確各自崗位的消防工作職責、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要求、應急情況的處理方法。

  4、宣傳本單位滅火預案的基本內容。

  5、使廣大職工掌握滅火器材、設備的使用方法和自救、互救。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0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保安人員擔任;

  二、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每天進行一次,單位防火檢查應每周進行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情況;

  (三)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五)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九)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十)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二)樓板、防火墻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十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并存檔備查。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1

  1、每半年對每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由安全保衛部組織實施。

  2、按規定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年檢和安規考試,由安全保衛部和設施保全部組織實施。

  3、每年組織全體人員進行一次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采用消防知識智力競賽、書面測試、授課等形式進行的'活動,由單位工會、安全保衛部共同組織實施。

  4、每年對全體義務消防員進行業務培訓不少于10小時,由安全保衛部組織實施。

  5、對市安委會、防火安全委員會等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各類活動認真組織配合,并及時利用廣播等形式對全體員工進行宣傳教育,傳達貫徹。由單位工會、保衛部實施。

  6、建立新員工(包括招商、租賃、廠方促銷等其它用工形式人員)上崗前培訓檔案,做到培訓有計劃、有內容、有總結、有受培訓人員簽字。凡未經過培訓的一律不發工號證上崗。由單位工會、人事部、教育服務管理部、安全保衛部共同組織實施。

  7、建立各類教育培訓工作臺帳,把各部門參加教育培訓情況作為年終考核依據之一。

  8、下列人員必須經過消防機構培訓:

  a、消防安全責任人;

  b、消防安全管理人;

  c、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d、消防控制中心的值班、操作人員。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2

  一、單獨或結合其它場所設置一間消防宣傳培訓室,懸掛并放置宣傳培訓資料及設施,能夠開展消防宣傳培訓。

  二、每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需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重點部位、重點工種人員。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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