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時間:2025-10-10 11:56:35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精華)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應急預案準備工作。那么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華)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1

  為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種隱患,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安定,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頒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實施辦法》,將預防工作納入科學化、規范化管理軌道。學校中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建立快速反應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學校的發生和發展。

  二、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相互協同;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反應迅速,措施果斷。

  三、監測網絡

  建立起學校、政務處(值班室)、年級組(班主任)三級突發事件防控監測網絡和預警信息報告體系。

  華晶學校預防監測領導小組指揮長由校長任組長,主管教務工作的副校長任副指揮長,預防監測站設在校政務處(值班室)。

  學校按照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求,按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監測機構。

  四、防控預警信息報告體系

  學校突發事件預警監測機構,發現或接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用范圍內各種情況報告后,年級組(班主任)必須在半小時內報到政務處(值班室),學校必須在1小時內向縣疾控中心報告,同時向教育科技局報告。

  預警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必須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名稱、性質、可能原因、波及范圍、發病人數及健康狀態、潛在威脅和已采取的措施,同時報告報告單位和聯系人及通訊方式。

  2、階段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誘發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責任報告人應對上一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收到報告信息進行確認。

  五、突發事件預警分級

  根據《保定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突發事件分為三級預警。

  六、防控措施

  根據預警級別的不同,采取相應措施。

  三級預警:

  1、防控領導小組進入工作,主管領導主持日常工作,并隨時向領導班子匯報,進行必要的防護知識的.宣傳。

  2、學校實行部分門禁,進入校區實行驗證制度。

  3、學校門口設立主要病癥檢測制度。

  4、加強環境衛生狀況檢查。

  5、進行防護水平升級的人力、物力準備。

  二級預警:

  1、學校開始實行門禁制度。

  2、住校學生一律不許出校門,走讀學生進校門要進行主要病癥檢測。

  3、建立學生疫情監控制度,實行學生每日健康登記制度。

  4、教職工限制出入,嚴格控制與疫區之間的人員流動。

  5、學校開始設置醫學觀察區,對外來人員進行一定時間的必要觀察。

  6、每天定時在規定部位消毒。

  7、校領導帶班,安排人員值班。

  8、應急機構工作人員進入準備狀態,相關物資、設施到位。

  一級預警:

  1、學校實行全封閉管理制度。除領導機構成員和必要后勤保障人員在搞好防護并經校長批準后可以外出,其他人員一律不許出入校門。

  2、學校主要領導主持防控工作。

  3、校領導24小時晝夜值班。

  4、校領導至少1人實行保護性隔離,給所有在一線工作的人員配備防護藥品,實行嚴格防護。

  5、應急機構工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6、實行局部隔離,部分區域非學校主要領導任何人不能出入。

  7、開始全方位的消毒,對重點區域進行嚴格消毒。

  8、對出現疫情的班級停課。

  9、與政府防疫部門、醫療機構保持熱線聯系,確保病員的及時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資支持。

  10、做好特殊時期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

  華晶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在教育局公共衛生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開展工作。

  華晶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教務的副校長擔任,成員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

  1、綜合協調辦公室: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負責對內對外的協調、聯絡工作。保持和外界及時、暢通的聯系,做好各種突發事件的協調工作。指揮協調各組的應急工作。堅持向上級有關單位報送信息。負責起草出臺的各種文件。統一宣傳報道工作。

  2、應急分隊: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負責協助領導深入學校組織學生的身體健康的監控,以及有關應急工作。

  3、學生工作組:由政務處、教務處等組成。負責各年級的聯絡工作,做好學生的安全穩定工作。

  4、后勤保障組:由總務處負責資金、物質保障和防護物品、藥品的供給。

  5、教學保障組:教務處組成。負責調整教學計劃,組織應急時期的教學工作,維護教學秩序。

  6、信息情報組:由政務處、教務處組成。負責監測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傳達、報告工作。

  7、安全保衛組:由政務處(含體育組)和當時值班人員組成

  八、調查與控制

  1、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要及時通知本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所屬衛生監督機構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現場勘察并采取措施,確定危害程度,做出評價報告。

  2、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應當組織力量,群防群控,協助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并向教職員工及學生宣傳有關衛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科學預防知識。

  3、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時,學校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加強重點單位、重點人群、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

  4、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和完善緊急應對機制,嚴格落實防范措施。

  5、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醫學措施,應當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將依據有關法律依法處置。

  6、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2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午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考勤監測制度,由校長室對師生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醫進行登記匯總并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系,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并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并開通疫情監控聯系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相關人員應立即向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六、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啟動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系統內的疫情通報。

  ②學校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并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②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⑤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中午代伙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后,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動。學校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會議時間;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暫緩進行。

  ④對教室、實驗室、音樂室、小書蟲俱樂部、廁所等場地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⑤學校每日公布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范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范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市教育局批準。

  ②采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采用電話咨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系。

  ③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衛

  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活動,并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衛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予衛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二)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衛生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衛生部門組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藕池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

  副組長:

  陳龍

  組員:

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3

  為了提高學校預防、控制學生食物中毒、重大傳染病流行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市教育局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并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學校師生健康嚴重損害的事件。以學生食物中毒、重大傳染病為重要內容,包括發生在學校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學校所在地發生的可能對學校師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

  (1)學校發生的肺鼠疫、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新傳染病以及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等,達到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2)學校實驗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種等丟失。

  (3)發生在學校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2.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員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亂等傳染病病例或血吸蟲急感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范圍達到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3)學校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涉及范圍達到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5)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縣(市)以外的學校。

  (6)因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造成人員死亡。

  (7)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發生在學校的,經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亂等傳染病例及血吸蟲急感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范圍達到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3)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疫情局限在縣(市)域內的學校,發病人數達到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4)在本縣(市)域內學校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發生在學校的,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的群體性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6)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員人數10—5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但死亡人數5人以下。

  (7)發生在學校的、經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4.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級)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30—100人,無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腺鼠疫、霍亂病例或血吸蟲急感病例、發病人以及疫情涉及范圍達到縣(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3)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10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4)發生在學校的,經縣(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及時控制。學校廣泛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知識,提高師生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領導機構,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組織、指揮、協調、落實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機構要形成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病例,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四、工作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

  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工作組,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

  (1)辦公室

  主任:x

  成員:x

  職責:統一部署、協調學校各部門履行職責,收集上報傳染病等疫情與突發事件變化情況,及時處置應急事件發生過程中的偶發事件。

  (2)疫情監控組

  組長:x

  成員:x

  職責:負責食物中毒、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監控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動態,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校園環境整治。

  (3)食品安全監督組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

  職責:按規定把住食品的采購、儲藏、加工出售等關口,確保食品安全;加強后勤設施建設,改善衛生條件,保證教室、寢室、食堂、廁所等公共場所清潔衛生及重點部位消毒工作;對后勤服務人員進行食品衛生安全教育。

  (4)督辦組

  組長:x

  成員:x

  職責:

  督辦學校落實門衛制度、來訪制度、憑證出入制度、晨檢制度、生病缺課登記制度、疫情報告制度、定期消毒制度,督促學校食品衛生。

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4

  為了提高幼兒園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規范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和保持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包括:傳染性疾病、集體食物中毒、群發性疾病等。

  二、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發生和避免校園內蔓延。

  三、組織領導具體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由園長牽頭,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制訂并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

  2、檢查、督促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學生的身體狀況。

  5、組織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食堂、宿舍、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確保師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住上安心宿舍。及時向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當地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制度,班級輔導員負責對所在班級學生的缺勤情況進行登記,查明缺勤原因。

  2、做好衛生信息的收集。與疾病預防與控制機構保持聯系,收集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五、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并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相關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并開通疫情監控聯系電話。

  2、責任報告人:教職員工、園長

  3、報告時限及程序發現突發事件,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時,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一)傳染病事件的處置

  1、一般傳染病事件當師生中出現散發的、常見的如肝炎、肺結核等傳染病時,應采取下列措施。①相關系部明確專人負責與衛生科保持聯系(衛生科按照國家有關傳染病管理辦法進行登記),同時送患者到專科醫院進行隔離治療;各系部配合衛生科對病人所在班級教室、宿舍進行消毒。必要時配合市(區)疾病控制中心對病人密切接觸的人群進行篩查,查找原發病者和排除新的.感染者。②衛生科要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工作。③衛生科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活動,印發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標語和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

  2、傳染病暴發流行或出現甲類傳染病疫情事件當出現傳染病疫情暴發時,在市(區)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導下,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工作。①知情者立即向所在系部和衛生科報告或直接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各系部、衛生科接報后立即向領導小組和市(區)疾病控制中心報告。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臨現場指揮,并成立現場指揮小組。保衛科負責封鎖事發現場,隔離疑似病人,和衛生科一起配合市(區)疾病控制中心對現場進行調查處理、采樣、技術分析、檢驗以及應急處理技術指導等工作。并對校園實施封閉式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②各部門、各單位全面掌握師生員工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后,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中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③避免人群聚集。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學術活動和會議的時間;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應暫緩進行;暫停其他培訓等教學活動。④總務處協調各系、處室配合衛生科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館、藝術宮、廁所等場所定時進行消毒,通風換氣。⑤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處置當發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知情師生應在第一時間報告衛生科和系部領導,直至學校領導小組,視情況報告市(區)相關部門。

  2、相關飲食部門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

  3、學院學生處、衛生科立即組織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予衛生部門處理。總務處、保衛科、校相關飲食部門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學生處、團委及時召開學生干部、輔導員會議,通報情況,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保證師生思想穩定,協助處理善后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6、衛生科配合市(區)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的處置當發生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時,按下列程序處置。

  1、學生處、團委、衛生科、班主任等知情人員及時將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并視情況報告市(區)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聯系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各部門積極配合,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

  七、突發事件的責任追究

  各單位和各級領導要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切實承擔起教育、管理和保護學生的職責。各級行政領導是校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衛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

  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各類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校衛生安全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有關責任人以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5

  為應對醫院突發性大面積停電事故,迅速有序地組織和恢復供電,確保病人生命安全和減少財產損失,保證醫院用電暢通,促進事故應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一)XX市中心醫院院區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XX醫院院區

  組長:

  成員:

  (三)康復院區

  組長:

  成員:

  二、停電事故后的上報

  1.計劃停電時,因院內電路檢修或供電部門計劃停電時,提前2-4小時告知當天總值班,后勤部將停電的詳細情況通知各臨床科室,提前做好停電的工作安排和準備,同時根據停電面積及范圍確定是否啟動后備柴油發電機組。

  2.突然停電的情況,各臨床科室或相關部門突然發生停電,立即通知維修班,維修人員查明情況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報告停電事故應急處理小組負責人,后勤部做好預啟動備用電源的準備,確保重要臨床科室正常運行。

  三、停電應急處理措施

  1、接到停電的通知后,后勤部立即組織維修班檢查備用電路的`工作情況,保證隨時能切換供電線路。停電后,啟動雙電源供電能保證全院供電。若出現雙電源均不能供電,立即上報應急處理小組,并與供電公司聯系請求移動發電車支援,同時發通知全院各科室,做好相應的應急工作。

  2、應急電源(UPS)供電,雙電源啟動供電失敗后,立即通知UPS供電的重要科室(手術室、ICU、NICU、急診)、斷開所有不需要供電的設備保障呼吸機、監護儀等用電。

  3.在未回復正常供電期間,維修值班人員必須監視監控柜上各種儀表的指數是否正常,直至供電恢復正常。

  四、其他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后勤部負責解釋。

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6

  1、院方接到傳染病爆發流行應急救治指令時,立即啟動院前急救及院內急救應急預案。

  2、醫務科、分管院長會同院總值班緊急集結應急領導組及第三救護隊,備好急救物品,特別強調防護用品。

  3、醫務科、分管院長快速判斷傳染病的類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上報有關領導部門。

  4、領導組安排醫院相關科室做好床位、急救用品、器材、及房間的準備工作。

  5、大批傳染病爆發流行超出醫院傳染病救治能力時,領導組立即上報市衛生局并做好傳染病人的安全轉移工作。

  6、做好急救工作人員的防護工作,避免接觸傳染。

  7、領導組安排院急救專家組成員參加院內急救,并組織相關人員會診,努力提高院內救治的水平。

  8、對一些不明原因爆發流行的傳染病在做好院前及院內急救的同時,由領導組提請院外專家會診。

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7

  為切實搞好我校校園安全工作,預防應對校園暴力、火災、擁堵踩踏、食物中毒、傳染病、惡劣天氣及地震等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為師生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和應急處理預案。

  一、管理機構

  組長:(校長)電話:

  副組長:{副校長)電話:

  (總務主任)電話:

  成員:領導班子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門衛及全體男教師

  下設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辦公室,設在總務處。

  二、部門責任分工

  嚴格落實責任。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按照安全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對安全組同志具體分工,做到人人負責,職責明確。

  (1)總務處要保障安全設施的購置和檢修保養工作,要落實門衛職責,負責配合公安、交警、醫療等有關部門對飲用水、食品、校園周邊的監督檢查工作,要對校門口一定范圍內的游攤浮點進行說服清理。

  (2)教導處要加強對師生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養,組織一定形式的安全講座和演練,培養學生良好的守持續、講規則、講衛生的.行為習慣,要指導檢查各班級對安全工作的重視情況。

  (3)應急辦公室要加強協調溝通,收集了解有關安全工作的信息、資料、法律政策。發現問題,要及時引導有關部門進行整改,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中,要督導安全工作的具體落實情況。在事故發生后要協助校長,組織搶救工作,要負責事故的善后事宜。

  三、應急處理預案

  學校安全組成員要保持警惕,提高認識,把校園安全和突發性公共事件當作學校管理的重中之重來做,一旦發現或發生師生校園行兇、中毒、精神病患者、火災、擁堵踩踏、自然災害等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時,要立即啟動該應急處理預案。

  1、現場控制與報告

  發生安全及突發性公共事件后,發現人要立即通知學校安全事件管理小組有關人員,小組負責人及成員要立刻趕赴現場,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校園保安隊伍控制現場,制止事態漫延。并在第一時間撥打報警(110)消防(119)交通(122)醫院(120)電話,尋求支援,并立即組織人員投入自救自保,并將情況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安機關備案。

  2、人員調配:

  門衛:負責在校門口等待醫護及救援人員到來,召集、帶領醫務及公安、消防人員到事發地點,立即投入緊急救護。

  校長:負責現場指揮、人員調派。

  總務處:負責保護現場,就近安排、集中中毒或受傷人員,疏散群眾,做好隔離安置工作。組織事故初步調查、判斷、分析,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教導處:負責組織學校男教師、青年職工投入搶救,協助醫護人員輸送重病號到醫院搶救;如有教師受傷,做好班級管理老師的配置。

  辦公室:負責車輛調度,第一時間把重病號送往醫院搶救。信息及時匯總上報,必要時組織人員對現場進行隔離和戒嚴。

  班主任:時刻要跟本班學生在一起,保護學生安全。

  3、逃生線路

  當遭遇火災、地震、暴力等突發性公共事件時,全體師生要根據實際情況,擇選安全便捷的線路,快速有序的逃離災區,疏散到學校大操場。

  4、事件處理及原因調查

  保護現場,隔離控制有關人員,對可疑物品取樣封存;留樣的和現場取到樣品送公安或防疫部門進行技術鑒定;分析事件原因,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鑒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對事件責任人進行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機關。

  5、匯報

  發生安全事件后,學校各部門要加強管理,自覺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進行總結與完善,將情況及時向全校通報,對師生進行教育,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根據事故處理情況,學校安全管理小組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事件原因及處理情況報上級有關部門。

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8

  一、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

  加強對傳染性疾病監測,及時發現可疑病例,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治療措施,切斷傳播途徑,迅速控制疫情在學校的傳播和蔓延。

  (二)分級控制

  傳染性疾病根據衛生部、上海市對疾病的控制方案要求,按疫情波及的區域范圍,分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特大事件。在具體的疫情預防控制措施上,根據疾病在本學校的實際流行強度,實施分級控制措施,以達到最有效的預防控制效果。

  (三)分類處置

  呼吸道傳染病(SARS、禽流感、類流感)、腸道傳染病(霍亂、感染性腹瀉)或食物中毒的病例,在于早期發現非典疫情,提高對疫情的早期預警和預報工作。SARS早期預警病例分類標準、禽流感、類流感、霍亂病例按照上海市衛生局規定的病例分類標準執行。

  (四) 及時處置

  為有效地切斷疾病的傳播,根據傳染性疾病的流行特征,在采取預防控制措施時,對疑似病例、臨床確診病人實行隔離治療;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實行(隔離)醫學觀察。

  二、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制指揮系統

  任何人發現或得知“疫情”發生,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和校領導報告。學校領導確證信息屬實后,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程序)。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制組織指揮系統: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信息組、疫情調查組、消毒組、宣傳組、后勤組。

  制定相關的工作制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消毒制度、傳染病宣傳制度、晨檢制度

  三、學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網絡及職責

  (一)班主任老師

  1、負責每天對本班學生中健康狀況動態觀察,發現與某些傳染性疾病相關的癥狀時或因病缺課情況,應詢問學生健康狀況并做好相應記錄,如病例數超過正常時,應及時報告衛生老師。

  2、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提供班級學生的基本情況和學生當時的身體狀況。

  3、突發事件發生后,對班級學生的發病情況作動態了解后,每天2次報告衛生老師。

  (二)衛生老師

  1、負責每天接受班主任晨檢情況,并記錄歸檔。

  2、出現突發公共事件時,負責及時將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點、時間、主要病征、發病人數、發病班級、可能原因、采取措施、現狀和趨勢,向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3、負責對出現癥狀的學生進行暫時隔離,必要時護送相關醫院就診。

  4、發生突發事件后,負責每天2次接受班主任晨檢情況匯報,統計后傳真上報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門。

  5、對病愈返校的學生,返校當天必須先到學校衛生室,經衛生老師檢查由衛生部門出具的返校證明后,方可進入教室上課。

  6、接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該學校的.疫情解除通知后,即可對學校采取解除控制措施。

  (三)學校領導

  1、學校應組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明確分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的領導和職能部門,負責統一組織、協調應急工作。

  2、當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應根據疫情波及范圍和流行的情況,停止進行集體性活動,避免發病班級學生進入集體活動場所(公共電腦教室、語音教室、實驗室、會議室、圖書館、運動場地等),對發病較多班級的學生,相對限制活動區域,必要時使用備用教室,防止發病班級之間的交叉感染。疫情嚴重時,報請相關部門后,考慮全校停課。

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9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在學校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嚴重傷害的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群體性異常反應、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范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發生及在校園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范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檢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衛生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落實校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組織領導

  (一)xx中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副組長:xx

  成員:xx

  1、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2、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3、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4、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宿舍、食堂、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5、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6、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成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報告

  1、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報告程序,學校一旦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暴發、以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相關知情教師或部門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小組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在2小時內用書面傳真形式(或電話)向市教育局報告,并同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2、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3、在學校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并確保信息暢通。

  五、應急處置措施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將有關情況通知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人及學校領導。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政府和衛生部門;并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撥打120急救電話,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3、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長、家屬進行聯系,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4、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污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對與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觸者實施相應的隔離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察工作。

  5、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以及當地政府,并請求支持和幫助;在學校適當的范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并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10

  為迅速、有效、規范、有序處置美容美發場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提高我單位工作人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切實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美容美發場所衛生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損害的美容美發場所突發事件(故)的應急處理工作。美容美發場所危害健康事件(故)包括:

  1、微小氣候或空氣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所致的虛脫休克;

  2、生活飲用水遭受污染或飲水污染所致的介水傳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衛生設施遭受污染所致傳染性疾病、皮膚病;

  4、因使用化妝品所致的毀容、脫發及皮膚病(包括過敏性皮炎及各種皮膚損傷);

  5、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氣中毒、C0中毒(包括煤氣中毒)、C02中毒、紅眼病(指流行性結膜炎)等中毒事件;

  6、其他危害健康事件(故)。

  二、工作目標

  1、普及美容美發場所突發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市民及工作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

  2、建立并完善美容美發場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11

  一、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原則

  1、學校建立健全校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領導小組,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做到對突發事件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2、學校有專人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工作,當校內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立即報告給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

  3、學校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后,嚴守事件報告紀律。學校積極協助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工作;協助當地政府部門做好學生家長及學生的安撫工作。

  4、學校要加強對學生進行預防傳染病、食品衛生、職業衛生知識的宣傳和健康教育工作。

  5、學校支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人員接受上級衛生部門的培訓。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

  1、學校發生急性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的經營活動,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2、學校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時間、人數、可能發生的傳染病等有關內容。

  (2)立即停止學校群聚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傳染病暴發、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動。

  (3)在上級各部門未到達前,學校可根據具體情況,盡可能將患傳染病的學生或教師隔離。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部門機構救治學生。

  (5)協助所在地教育、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向學生宣傳傳染病防治的相關知識。

  3、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當在一定時間內,同一所學校或班級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多個臨床表現基本相似的學生或教師,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何種病時,學校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地址、時間、癥狀發生人數等有關內容。

  (2)立即停止學校群聚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動。

  (3)在上級各部門未到達前,學校可根據具體情況,盡可能將患病的學生或教師隔離。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學生。

  (5)為查明疾病的原因,學校應積極協助所在地教育、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

  4、學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職業中毒事故的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化學毒物等有關內容。

  (2)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職業中毒事故的時間、中毒人數等。

  (3)立即使毒物停止繼續吸收,迅速離開中毒環境,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等。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學生。

  (5)協助所在地教育、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向學生宣傳衛生安全防護的相關知識。

  5、學校發生放射事故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放射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受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人數等有關內容。(2)立即撤離有關人員,封鎖現場,切斷一切可能擴大事故范圍的環節。

  (3)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對可能受放射性同位素污染或者損傷的人員,采取暫時隔離和應急救援措施;

  在采取有效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徹底清除放射污染源并根據需要實施其他醫學救治及處理措施。

  (4)配合有關部門迅速查清事故原因、確定放射性同位素種類、活度、污染范圍和污染程度。

  (5)學校內被污染現場尚未達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鎖。

  其它:

  1、為了防止傳染病的流行,學校還應注重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其中,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并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省份,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擴散趨勢。

  (3)涉及多個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

  (4)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并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

  (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

  (6)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并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7)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其他突發公共事件中涉及的應急醫療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關預案。

  1.5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范,措施果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范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廣泛組織、動員公眾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衛生部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各級人民政府根據本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建議和實際工作需要,決定是否成立國家和地方應急指揮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1.1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理的需要確定。

  2.1.2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由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協調和指揮,作出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決策,決定要采取的措施。

  2.2日常管理機構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設立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軍隊、武警系統要參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日常管理機構的設置及職責,結合各自實際情況,指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系統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協調、管理工作。

  各市(地)級、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指定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專家咨詢委員會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

  市(地)級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需要,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咨詢委員會。

  2.4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專業技術機構。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單位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培訓,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與報告

  3.1監測

  國家建立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與報告網絡體系。各級醫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出入境檢疫機構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和要求,結合實際,組織開展重點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動監測。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2預警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其對公眾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機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衛生行政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檢驗檢疫機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教育機構等有關單位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人。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處置情況。

  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和終止

  4.1應急反應原則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事發地的縣級、市(地)級、省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預警和反應級別,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影響。要根據不同類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注重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對事態和影響不斷擴大的事件,應及時升級預警和反應級別;對范圍局限、不會進一步擴散的事件,應相應降低反應級別,及時撤銷預警。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在學校、區域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等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高度重視,可相應提高報告和反應級別,確保迅速、有效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事發地之外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后,要及時通知相應的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并服從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處理工作。

  4.2應急反應措施

  4.2.1各級人民政府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需要,調集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涉及危險化學品管理和運輸安全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防止事故發生。

  (3)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范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封鎖跨省(區、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干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國務院決定。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故,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圍,劃定控制區域。

  (4)疫情控制措施:當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等緊急措施;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設備。

  (5)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采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6)實施交通衛生檢疫:組織鐵路、交通、民航、質檢等部門在交通站點和出入境口岸設置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出入境、進出疫區和運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和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移交。

  (7)信息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作好信息發布工作,信息發布要及時主動、準確把握,實事求是,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

  (8)開展群防群治:街道、鄉(鎮)以及居委會、村委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機構,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工作。

  (9)維護社會穩定:組織有關部門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

  4.2.2衛生行政部門

  (1)組織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2)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評估,提出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級別。

  (3)應急控制措施: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應急疫苗接種、預防服藥。

  (4)督導檢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對全國或重點地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省、市(地)級以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5)發布信息與通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經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社會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以及軍隊有關部門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對涉及跨境的疫情線索,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向有關國家和地區通報情況。

  (6)制訂技術標準和規范: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組織力量制訂技術標準和規范,及時組織全國培訓。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開展相應的培訓工作。

  (7)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8)進行事件評估: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4.2.3醫療機構

  (1)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

  (2)協助疾控機構人員開展標本的采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引起身體傷害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

  (5)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處置。

  (6)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藥品、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4.2.4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國家、省、市(地)、縣級疾控機構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

  (2)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疾控機構人員到達現場后,盡快制訂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地方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開展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并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并向相關地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3)實驗室檢測: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定的專業技術機構在地方專業機構的配合下,按有關技術規范采集足量、足夠的標本,分送省級和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絡實驗室檢測,查找致病原因。

  (4)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疫苗、消毒方法、醫療衛生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5)制訂技術標準和規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訂全國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術標準和規范。

  (6)開展技術培訓: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負責全國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人員的應急培訓。各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4.2.5衛生監督機構

  (1)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

  (2)圍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開展食品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等的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3)協助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

  4.2.6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調動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技術力量,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做好口岸的應急處理工作。

  (2)及時上報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和情況變化。

  4.2.7非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反應措施

  未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地區應根據其他地區發生事件的性質、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分析本地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與事件發生地區的聯系,及時獲取相關信息。

  (2)組織做好本行政區域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

  (3)加強相關疾病與健康監測和報告工作,必要時,建立專門報告制度。

  (4)開展重點人群、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5)開展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眾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6)根據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決定,開展交通衛生檢疫等。

  4.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反應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體標準見l.3)應急處理工作由國務院或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信息發布、宣傳教育、科研攻關、國際交流與合作、應急物資與設備的調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導檢查等工作。國務院可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應按照國務院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協調市(地)、縣(市)人民政府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特別重大級別以下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報請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指導和支持。

  4.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國務院或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實施。

  特別重大以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下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

  5善后處理

  5.1后期評估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5.2獎勵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聯合表彰;民政部門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5.3責任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4撫恤和補助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參加應急處理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工作需要制訂合理的補助標準,給予補助。

  5.5征用物資、勞務的補償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給予補償。

  6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技術研究,建立健全國家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體系,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6.1技術保障

  6.1.1信息系統

  國家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決策指揮系統的信息、技術平臺,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相關信息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等工作,采取分級負責的方式進行實施。

  要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設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救治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

  6.1.2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各省(區、市)、市(地)、縣(市)要加快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基層預防保健組織建設,強化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的責任;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健全覆蓋城鄉、靈敏高效、快速暢通的疫情信息網絡;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設備條件;加強疾病控制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

  6.1.3應急醫療救治體系

  按照“中央指導、地方負責、統籌兼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則,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建成包括急救機構、傳染病救治機構和化學中毒與核輻射救治基地在內的,符合國情、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

  6.1.4衛生執法監督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的衛生執法監督體系。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范執法監督行為,加強衛生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對衛生監督人員實行資格準入制度和在崗培訓制度,全面提高衛生執法監督的能力和水平。

  6.1.5應急衛生救治隊伍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管理、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隊伍,并加強管理和培訓。

  6.1.6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

  6.1.7科研和國際交流

  國家有計劃地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的防治科學研究,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方法、實驗室病因檢測技術、藥物治療、疫苗和應急反應裝備、中醫藥及中西醫結合防治等,尤其是開展新發、罕見傳染病快速診斷方法、診斷試劑以及相關的疫苗研究,做到技術上有所儲備。同時,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技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裝備和方法,提高我國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整體水平。

  6.2物資、經費保障

  6.2.1物資儲備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用儲備物資。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

  6.2.2經費保障

  應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按規定落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經費。應根據需要對邊遠貧困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給予經費支持。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積極通過國際、國內等多渠道籌集資金,用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6.3通信與交通保障

  各級應急醫療衛生救治隊伍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通信設備和交通工具。

  6.4法律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加強調查研究,起草和制訂并不斷完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形成科學、完整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法律和規章體系。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根據本預案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實行責任制。對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工作損失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6.5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影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衛生應急知識和衛生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7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和本預案的規定,制定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具體工作預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參照本預案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本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8附則

  8.1名詞術語

  重大傳染病疫情是指某種傳染病在短時間內發生、波及范圍廣泛,出現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率水平的情況。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時間內,某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具有共同臨床表現病人,且病例不斷增加,范圍不斷擴大,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職業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數眾多或者傷亡較重的中毒事件。

  新傳染病是指全球首次發現的傳染病。

  我國尚未發現傳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黃熱病、人變異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經發現,在我國尚未發現過的傳染病。

  我國已消滅傳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質炎等傳染病。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13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傳染病防治法》、《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二、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將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的職責落實情況納入學校和教師綜合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范化管理。

  1、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2、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食堂衛生、教室衛生、宿舍衛生和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研究和生活環境。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電視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建立考勤監測制度,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

  2、重視信息的收集。與醫院建立聯系,收集學校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并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24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小時值班制,保障信息暢通。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 啟動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實行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疫情通報。

  ② 學校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③ 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研究、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

  ④ 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并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 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研究、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 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② 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 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 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⑤ 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

  工作:

  ① 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范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病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范圍。若需全校停課,學校須報縣批準。

  ② 采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應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

  ③ 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并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衛生、

  教育和公安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現場,待確認后交衛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進行調查,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6、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

  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14

  為科學規范、高效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工作,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訂本預案。

  一、總則

  1、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嚴重水災、火災、特大車禍、爆炸事故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2、本預案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制訂的。在執行中必需服從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指揮。

  3、結合整合衛生資源的要求,無條件服從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調動和安排。

  4、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

  5、醫院設立應對突發事件專項資金,全部專項資金列入今年度財務預算。用于組織開展防治突發事件相關科學研究,主要包含急救設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訓、突發事件流行病學調查、衛生防護等相關物資、設備設施的儲備與完善等。

  6、依據國家政策,對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醫護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和保健補助;對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二、預防與應急準備

  1、為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組織與領導,醫院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及各類急救小組。院長擔當領導小組組長,負責對全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相關部門

  和小組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領導小組全權負責疫情突發后全部應急處置工作。

  (2)為確保全部工作的順利實施,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下設臨時指揮部和工作組,各個工作組根據職能確定人數,并結合實際進行增減。

  ①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臨時指揮部負責領導全院現場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監督催促、檢查急診和搶險救災的全部工作的落實。

  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綜合醫療急救隊。

  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綜合護理急救隊。

  ④食物中毒醫療急救隊。

  ⑤化學物中毒醫療急救隊。

  ⑥傳染病暴發流行醫療急救隊。

  ⑦重大創傷事故醫療急救隊。

  ⑧物品供應小組負責應對突發事件所需設備、防護物品和藥品、衛生材料的供應。

  ⑨院內感染監控小組負責全院范圍內的消毒噴殺、感染監控工作。

  ⑩專業流調組負責流行病學調查,并積極配合市防疫站等部門做好全市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⑾醫護人員防護小組負責全院員工的防護工作,做好對員工和社會群眾的健康教育工作。

  ⑿后勤服務小組負責突發事件中醫護人員的生活、飲食等后勤服務。

  2、建立突發事件預防控制體系。

  (1)制訂《突發事件監測與預警制度》,對早期發現的存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依據《異常信息報告制度》和程序及時報告。

  (2)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制度。

  (3)抓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4)制訂并實施對全院員工和社會群眾開展突發事件應急知識教育計劃,增加全社會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5)重點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升院前急救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救治能力。

  三、應急處置

  1、突發事件發生后,院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迅速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明確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意見。

  2、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小組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刻到達規定崗位,履行職責。

  3、急診科及門診各科室應當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對在突發事件中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患者必需接診治療,并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轉送的患者,應當按照規定將患者及其病歷記錄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療機構。并結合疫情,采取相應衛生防護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突發事件應急臨床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配合市區行政部門進行人員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5、感染科、保健科等部門應當對突發事件現場等采取控制措施,宣傳突發事件防治知識,及時對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損害的人群采取應急接種、預防性投藥、群體防護等措施。

  6、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醫護人員,應當按照突發事件的要求,采取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7、醫務人員應當配合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指定的專業技術機構,開展突發事件的調查、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

  8、對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立刻報告衛生主管部門,并采取控制措施。

  9、對收治的傳染病患者、疑似傳染病患者,依法報告屬地主管部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

  四、突發事件信息報告

  1、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應當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規定,在2h內,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1)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

  (4)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5)發生重大火災、水災、特大爆炸、車禍及其它重大傷害事件。

  2、疫情突發時,實行零報告制度,嚴格報告程序。接診醫師應立刻匯報醫務處和預防保健科,主管部門匯報分管院長和院長,由預防保健科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不得緩報和瞞報。

  3、突發事件報告電話。

  五、法律責任

  1、未根據本預案履行報告職責,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對當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罷免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給予解聘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依據突發事件要求,未完成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要的設施、設備、藥品等物資供應和儲備的,對科室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罷免的`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給予解聘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在突發事件調查、控制、醫療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罷免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給予解聘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場訓戒,口頭警告、行政處分、就地免職,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疫情畏縮不前或臨陣脫逃的;

  (2)不聽指揮、貽誤救治時間的;

  (3)擅離職守或工作悲觀的;

  (4)違反規程,輕率馬虎,操作不當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導致疫情蔓延、擴散的;

  (5)拒絕接診患者的;

  (6)拒不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調度的;

  (7)泄漏秘密或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的。

  六、附則

  1、醫院各科室依據本預案制訂相應的科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2、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15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各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在寮步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基層衛生組織、村民委員會、駐鎮單位、群眾組織、社會團體、企業以及個人等共同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1.4.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定期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及時發現各類危險因素,制定并落實相應的監測預警和預防控制措施;普及衛生知識,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開展演練,提高各類組織和居民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

  1.4.3快速反應,依法處置

  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系統建設;提高基層衛生專業人員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識別和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及時正確處理;普及法律知識,加強執法監督,保證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依法得到嚴格執行。

  1.4.4群專結合,科學防控

  明確社區組織與專業防控機構的職責分工,發揮社區優勢,廣泛動員社區各種力量,培育志愿者隊伍,積極配合、協助專業防控機構,依法、科學、規范、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 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和職責

  寮步鎮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鎮長或或分管衛生工作的領導擔任組長,寮步醫院院長擔任副組長,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理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決定要采取的.措施,職責如下:

  2.1.1組織和動員全鎮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級職能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1.2負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組織和協調。

  2.1.3監督檢查本鎮各部門、各單位、各村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2.1.4評估和總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完善預案。

  2.1.5、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2.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成員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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