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應急預案

時間:2025-04-30 10:07:29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實用]事故應急預案1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我們該怎么去寫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事故應急預案15篇

事故應急預案1

  1、總則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方針,堅持防御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危急事件的預測、預防為基礎,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重點,以全力保證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長效管理和應急處理機制為根本,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將危急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2、內容

  2.1、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2.1.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廠長(總經理)

  副總指揮:事故發生部門的分管副廠長(副總經理)

  成 員:其他廠領導、廠工會、廠辦、生技部、安監部、人資部、監審部、武保部、物業公司以及事故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

  2.1.2指揮部職責:

  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負責組織有關部室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2.1.3各成員職責:

  人身觸電事件發生后,根據事故報告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的程序,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事故處理。

  按事故的性質程度,負責向中國大唐發電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地方政府報告本廠的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情況。

  日常管理機構負責對日常工作的處理,負責對事故后的事故調查、事故責任、事故終結等工作的善后處理。

  本預案的主管部門:各單位的安監部門

  本預案的修訂日期為二年,視情況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當觸電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的作業人員應迅速報告本預案的領導機構人員,并上報組長、付組長。由組長或付組長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2.1.4應急通訊:

  領導小組組長:

  日常管理辦公室電話 :

  火警 119 消防隊××××

  醫院門診 ×××× 市醫急診 120

  廠總機 ×××× 廠部值班 ××××

  2.2、危急事件的表述

  2.2.1在接到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報告后,凡在現場的應急指揮機構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組長、副組長、成員)必須立即奔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做好現場保衛工作,保護好現場并負責調查事故。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減輕傷情,減少痛苦,并根據傷情需要,迅速聯系醫療部門救治。

  2.2.2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斷開有關電源,使觸電者在脫離電源后在沒有搬移、不急于處理外傷的情況下,立即進行心肺復蘇急救,并根據傷情迅速聯系醫療部門救治。發現觸電者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就地搶救,用心肺復蘇法支持呼吸循環,對腦、心重要臟器供氧。

  2.2.3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直接用手觸及傷員。脫離電源要把觸電者接觸的那部分帶電設備的開關、刀閘或其他斷路設備斷開;或設法將觸電者與帶電設備脫離。在脫離電源中,救護人員也要注意保護自己。

  2.2.4如果觸電者處于高處,為防止解脫電源后自高處墜落應采取預防措施。

  2.2.5觸電者觸及低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設法迅速切斷電源,如拉開電源開關、刀閘,拔除電源插頭等;或使用絕緣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絕緣繩子等不導電的材料解脫觸電者;也可抓住觸電者干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體;也可用絕緣手套或將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絕緣后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也可站在絕緣墊上或干木板上進行救護。

  2.2.6 觸電者觸及高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迅速切斷電源,或用適合該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絕緣手套、穿絕緣鞋、并使用絕緣棒)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在搶救過程中應注意保護自身與周圍帶電部分必要的安全距離。

  2.2.7 高處觸電緊急救護:

  救護人員應在確認觸電者已與電源隔離,且救護人員本身所涉及環境安全距離內危險電源時,方能接觸傷員進行搶救,并應注意防止發生高空墜落的可能性。如傷員停止呼吸,立即口對口(鼻)吹氣2次,再測試頸動脈,如有搏動,則每5秒繼續吹一次,如頸動脈無搏動時,可用空心拳頭叩擊心前區域數次,促使心臟復跳。

  高處發生觸電,為使搶救更為有效,應及時設法將傷員送至地面。在完成上述措施后,應立即用繩索迅速將傷員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臺上。觸電傷員送至地面后,應立即繼續按心肺復蘇法堅持搶救。按心肺復蘇法支持生命的三項基本措施:通暢氣道,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胸外按壓。

  觸電傷員停止呼吸,重要的是始終確保氣道通暢。如發現傷員口內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迅速用一個手指或兩手指交叉從口角插入,取出異物;操作中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部。

  在保持傷員氣道通暢的同時,救護人員用放在傷員額上的手的手指捏住傷員鼻翼,救護人員深呼氣后,與傷員口對口緊合,在不漏氣的情況下,先連續大口吹氣兩次,每次1~1.5秒。如兩次吹氣后測試頸動脈仍無搏動,可判斷心跳已經停止,要立即同時進行胸外按壓。

  除開始時大口吹氣兩次外,正常口對口(鼻)呼吸的吹氣量不需過大,以免引起胃膨脹。吹氣和放松時要注意傷員胸部應有起伏的呼吸動作。吹氣時如有較大阻力,可能是頭部后仰不夠,應及時糾正。

  觸電傷員如牙關緊閉,可口對鼻人工呼吸。口對鼻人工呼吸吹氣時,要將傷員嘴緊閉,防止漏氣。

  2.3、危急事件的預防

  2.3.1 危急事件產生的原因分析,沒有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存在有以下情況;

  a. 不使用工作票檢修(夜間搶修除外);

  b. 未經驗電且工作地段兩端未掛接地線在高壓設備上作業;

  c. 無人監護情況下,單人在高壓設備上工作,施工前不遵守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的規定;

  d. 約時停送電,停送電作業不使用一次模擬圖;

  e. 未經考試的集體工、臨時工等非電業工作人員在高壓設備上工作;

  2.3.2沒有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存在有以下情況;

  a.不使用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事故處理除外);

  b.無人監護進行電氣倒閘操作和熱工保護的投退;

  c.未經“三核對”就盲目進行電氣倒閘操作和熱工保護的投退;

  d.未經唱票、復誦就盲目進行電氣倒閘操作;

  e.不按規定使用相應合格的安全工具進行操作;

  2.3.3預防此類危急事件的措施

  加強員工“安規”的學習,提高執行“二票”工作的認識,從思想認識到觸電事故帶來的危害,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按“安規”的`要求,嚴格執行“二票”制度,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加強員工的緊急救護意識培訓,進行預防觸電培訓和觸電緊急救護法培訓。

  2.4、危急事件的應對及預案的啟動與結束

  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的其他作業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主管領導,主管領導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同時將情況告安監部門。事故現場的其他作業人員也可直接報告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同時將情況告安監部門。

  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接到報告后,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現場作業人員應配合醫療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安監部門人員應做好現場的保護、拍照、事故調查等善后工作。現場的事故處理工作完畢后,應急行動也宣告結束。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屬正常工作范圍。

事故應急預案2

  油品具有易燃、易爆等特點,在油品接卸、儲存、轉輸和設備檢維修作業過程中,須嚴格按規范化、標準化作業流程操作,作業中的“低標準、老毛病、壞習慣”和“三違”等現象,極易引發油品火災事故。故在安全管理上,必遵循HSE管理體系,牢固樹立設備的本質安全和消防的長效機制;在防范措施上,必須落實安全防火工作的責任,確保安全生產的平穩運行;在事故搶險上,必遵循“搶救生命優先、應急救援人員行動優先、防止事故擴散優先,”的原則,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一、影響罐區作業的安全因素

  (一)人的不安全行為

  罐區輸轉、計量、司閥、檢維修作業,未采取安全的防范措施,不按標準化、規范化操作,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極大。

  (二)物的不安全狀態

  罐區工藝設計、設備、保護措施、安全裝置的缺陷,未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或措施落實不到位,極有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

  (三)森林火災

  處于山區和森林環抱之中的油庫效多,周邊一旦出現森林火險,對油庫將形成極大的安全威脅,易引發罐區火災和爆炸事故。

  (四)雷擊

  雷電流發生的電動機械效應力,在雷擊點的高熱量下,可導致金屬熔化或氣化,使油罐和附件發生嚴重扭曲、解體、撕裂和爆炸現象。

  二、罐區防火工作的管理措施

  為有效的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油庫防火工作應從基礎工作開始、從設備設施維護著手、狠抓日常管理,采取多方面的防火應對措施,打造油庫安全生產的堅強后盾。

  (一)注重長遠

  加大對油罐設備、罐區設施的檢查,定期進行風險評價和危害分析,從員工安全教育入手,強化安全意識,規范標準化作業流程。

  (二)嚴抓細管

  切實做好油罐區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從精細化管理做起,落實設備“四定”,確保設備的完好率、隱患控制率達到100%。

  (三)重點防范

  從季節上加強森林防火工作,構筑有效的防火隔離帶和消防設施的配備,加強重點時段的巡檢、巡查,防止山火襲擊。

  (四)落實責任

  做好防雷電、防靜電設備的強制性檢測和雷雨多發期的自檢工作,確保在突發性災害天氣時,起到對油罐的安全保護作用。

  三、罐區防火安全的管理體系

  油庫的防火工作和應急管理體系,要從多方面、多角度、多措并舉中入手,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體系,減少事故的發生和財產的損失。

  (一)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油庫應根據所處地理位置、季節變化、周邊情況等,制定和完善消防滅火、應急救援、搶修搶險等預案。體系建設中,一是協調各方力量、上下聯動、部門間的配合;二是健全隱患整改責任、應急信息傳遞、應急物資保障等制度;三是構筑統一指揮、協調有序的應急管理體系;四是不斷加強預案的演練和修訂工作,確保預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二)罐區的防火與救援

  罐區的防火工作和事故搶險,應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在目前油庫人員編制有限的情況下,加強義務消防組織與人防、安防和技防并舉的措施,在一旦出現突發性事故時,能最大限度地發揮油庫自身義務消防組織力量,啟動上下聯動機制,依托當地政府和消防單位的力量,共同處置和搶險救援。

  1、從“人的不安全行為”上分析

  在罐區搶維修過程中,有統計顯示,人的因素造成事故的發生率占67.8%,較常見的有設備搶修、跑冒漏、油罐清洗、油料回收等引發火災事故。故在罐區的防火工作中,一是要增強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發揮培訓庫的功能,以消防安全、專業知識、崗位技能等教育,將安全防火工作滲透到員工的腦海之中;二是強化應急管理措施,在罐區的防火工作中,制訂切合實際的、符合實情的、實戰實用的應急搶險預案;三是加強員工應對突發事件的救援能力,結合季節性的變化,不定期的、有針對性的實施預案演練,尤其要加強企業上下聯動的救援機制,加強聯防單位間的應急管理措施,加強與當地政府和消防部門的密切配合,共同進行搶險和救援。

  如:搶維修過程中出現火災事故,員工應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在火災初起的那一刻,在第一時間、以最快的速度、就近取用移動式消防器材或石棉毯,控制火勢的蔓延,有序的進行初期火災的撲救;如險情惡化,火勢范圍和危害程度進一步擴大,現場救援人員,則應撤出救援現場,到指定的安全施救點,開啟著火罐及相鄰罐的消防滅火系統、開啟罐區固定消防炮、泡沫消防栓等設備,控制火勢向周邊蔓延,等待地方政府、消防單位和外援力量到達現場后共同剿滅。

  2、從“物的不安全狀態”上分析

  儲油罐的安全保護裝置有泡沫、清水消防系統,有防雷、防靜電保護系統、罐頂設有波紋式阻火器。在罐區的日常防火工作中,一是要加強設備專項檢查制度的落實,查找設備的薄弱環節,加強罐區安全工作的巡檢,消除設備隱患,使設備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二是要認真吸取事故案例中的經驗教訓,在“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上,加大技防設備在罐區上的應用;三是從設備的本質安全入手,注重員工在操作失誤時、在設備出現故障時,技防措施能夠發揮積極的作用,如罐區固定式消防炮、罐體噴淋冷卻保護等系統的投入。

  如未認真履行崗位防火工作職責和設備“四定”的責任,設備疏以檢查、存在缺陷,在突發事故中,設備在本質安全上,發揮不了正常的作用,那么,事故勢必升級,釀成更大的災害性事故。若罐區安全防火工作嚴謹有序,安全保護裝置完好有效,遇儲油罐意外著火,在第一時間,啟動油罐滅火預案,配與罐體清水噴淋和罐區固定消防系統進行搶險,處置得當,油罐火災能在短時間內灰飛煙滅;若出現意外,同樣可以對火勢進行控制,等待地方政府、消防單位和外援力量到達后共同處置。

  3、從“森林火災”上分析

  南方油庫的建設,大多坐落于邊遠山區,依山而建,處于森林覆蓋之中,與山形成環抱之勢,其枯枝、落葉、枯草、叢林遍布整個油庫周邊,加之附近村民火燒田埂、稻草、清明祭祀等用火,季節的不同,火災的風險和危害程度則不同。故油庫在森林防火工作上,一是要加強與周邊單位、村民小組的防火聯防,制訂風險防范和應急救援措施;二是要加強周邊民眾的安全防范意識,加大宣傳和教育的力度;三是要加強與聯防單位和村民小組的聯系,開展森林火險的應急預案演練;四是要加強自身防范和救援能力的建設,充分利用應急物資在森林火險中運用。

  如罐區周邊一旦出現森林火險,若防范措施空白,聯防機制癱瘓,安全間距不足,山火借助可燃物、風之勢,將給救援工作帶來不可預知的.阻力,直接威脅著罐區的安全。故構筑油庫有效的防火隔離帶已勢在必行,以消防通道而定,距防火堤應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間距,以油庫圍墻劃分,內外必形成5﹕3米的防火壕溝,在發生山火時,能借助其人工屏障,一是阻隔火勢對油罐的直接威脅;二是出現山火氣旋、飛火時,有足夠的防火空間。所以,在森林防火工作中,防火隔離帶的設置十分必要,同時還應發揮油庫聯防組織作用,加強相互間的協調和配合,設置了望臺和監控系統,確立發現優于滅火的原則,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防范機制。

  4、從“雷擊”的自然災害上分析

  雷電有很大的破壞作用,建(構)筑物等設施和設備遭受雷擊時,會產生相當高的過電壓和過電流,造成設備和設施的破壞,導致火災和爆炸,甚至人員傷亡。而有效的防雷裝置,通過引下線和接地裝置把雷電泄入大地,使人員、設備和設施免遭雷擊,起到安全保護作用。所以,在罐區雷電的防火工作中,一是油罐防雷裝置同其他設備一樣,應定期檢查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和銹蝕情況;二是每年春秋兩季,氣象檢測部門應對油罐防雷、防靜電保護設施進行強制性檢測,使其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三是季節變更時,要加強油罐區季節性的防雷、防靜電自檢工作;四是加強防雷電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強化員工搶險救援能力。如油罐遭遇雷擊起火,未造成油罐撕裂爆炸,應立即停止作業,啟動火災應急救援預案,用泡沫消防系統,控制罐內液面火勢,同時施以著火罐、相鄰罐的罐體冷卻,配與地方政府、消防單位和外援力量的救援,從而達到對火勢的剿滅。

  (三)強化應急預案演練

  加強油庫員工應對突發事故的搶險能力,應在提高員工救援處置能力上下功夫:一是制定符合實戰、切合實際的應急搶險和救援預案,運用HSE管理體系中PDCA管理模式,在演練中不斷地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二是罐區防火工作,應依靠當地政府的重視和消防警力的配合,從罐區火災的危害性和施救難度上著手,形成油庫義務消防組織與外部力量的救援整體;三是培養一支訓練有素、技術過硬的救援力量,從個體出發,以班為組,形成班組與班組間的配合,在應急搶險中發揮團隊力量;四是強化應急預案的演練,克服“練為看”的錯誤觀念,根據季節性的災害變化,制定相應的演練科目,使其具有實戰、實用、實際的效果;五是在救援能力上,加強對預案搶維修能力方面的訓練,在演練中把預案的搶維修與應急救援相結合,促進油庫員工應急處置能力提高。

  四、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

  在我國油庫管理中,標準制度不健全以及落實不到位是制約油庫安全管理的最主要的隱患。目前,各油庫以及中轉站的自動化程度越來越高,先進的測試儀器以及計量設備使用使得人為影響逐步減少。因此,建立和落實合理的、適合本油庫的規范作業流程和安全制度,對于油庫的安全作業和效益的最大化有著積極的意義。

  安全工作的行為準則是油庫企業安全的生命線。只有抓住貫徹規章制度這根主線,油庫安全工作才能落到實處,才能有力度、有效果。首先,要從學知識、強素質,學規章、守制度抓起,準確理解各項法規制度的內在含義,增強遵守法規制度的自覺性;其次,要“嚴”字當頭,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按管理制度辦事,按操作規程做,按技術規范管,堅決處理有章不循、執章不嚴、違章不究和違章介定不清的問題;再次,要狠抓安全制度的落實,切實做到制度全覆蓋,管理無漏洞,這樣才能保證油庫的安全最大化。

事故應急預案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理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和財產安全,促迸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廣東建總實業發展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稱的生產安全事故是指在公司所屬管轄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在建的項目工程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產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生產安全事故:

  (一)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二)火災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和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四)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五)急性中毒安全事故;

  (六)施工用電安全事故;

  (七)交通安全事故;

  (八)其他安全事故(包括臺風、暴雨、洪災等特殊氣候導致的安全事故)。

  第三條生產安全事故劃分的具體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特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四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映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通力合作的原則,切實履行各自職責,保證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序進行。

  第二章應急救援機構

  第五條公司建立生產安全較大以上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公司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公司領導班子及綜合辦公室、工程管理部、經營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主辦人員組成。

  第六條公司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其主要職責是:

  (一)接到工地生產安全的較大以上事故報告后,隨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指揮項目工地、公司各方面力量處理事故,統一指揮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二)負責對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監察和指導。

  (三)檢查監督有關單位及項目工地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事故調查等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活、生產秩序的工作。

  (四)及時、準確、全面地向上級或有關部門報告,并按事故處理程序開展工作。

  第七條當啟動預案時,各部門具體職責為:

  (一)綜合辦公室——調用應急反應的專用車輛;保證必要的救急醫藥、防毒面具;參與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照顧受傷人員;與現場管理者配合,協助指揮人員撤離事故現場;對人員的安撫工作;做好工地周邊及社區的聯系,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二)工程管理部——熟悉事故現場的平面布置;確立應急步驟和采取的技術、方法、手段、設備設施及具體的操作措施(消防系統、水源、消防器材〉;組織指揮現場火災或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的撲救和指導對存放物處理,確保人員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及財產的.損失;及時向上級報告。

  (三)經營部——做好與開發商和承包方的聯系。

  (四)人力資源部——安排尋找受傷者、清點現場人數;安排非參與救援人員撤離到臨時安全避難所;參與事故善后處理。

  (五)財務部——負責提供應急救援所需要的資金。第八條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各單位及項目工地的應急計劃、應急救援的措施和方法,檢查項目工地的應急救援設備及器材,收集項目工地提供的應急救援人員名單和施工平面布置圖及設施示意圖。對應急器材、設備、設施等救援資源建檔管理。

  第九條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設置應急反應的專用車輛,配置領導小組人員的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帽、防毒面具、手套等)和其他救護設備、急救醫藥及通訊設備。在應急救援時可與以下有關部門電話聯系:

  第十條公司根據各單位及項目工地的應急計劃和工程實際情況組織對人員的培訓,特別是對應急期間起特殊作用的人員實施適當的必要培訓,確保他們有能力完成應急期間自身的職責和義務。

  第三章應急演練

  第十一條公司結合工程項目實際,定期選取適當的工地現場進行單項、多項或綜合的應急演練來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實用性、可靠性;檢驗全體施工人員執行應急計劃的響應能力和實戰能力;提高公司避免事故、防止事敵、處理事故的能力,同時,對演練的效果迸行評審,以期改進和完善。

  第十二條公司所屬各單位及項目工地均應成立生產安全一般以上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按本預案的有關原則,結合施工現場的危險源辯識及風險評價情況,編制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保障方案,并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項目工地應急救援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一)工地發生一般以上安全事故后,隨即啟動應急保障方案,當事人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及時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及保護現場,并立即直接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二)應急救援小組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為了事故調查分析需要有責任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地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人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四)發生事故的項目工地主要負責人應參與事故調查處理,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三條在建的項目工地要相應設立緊急救援組織,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計劃及應急保障方案。應急方案的核心內容是制定預防或發生安全事故所采取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編制的應急方案必須送公司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四條應急方案必須提供施工平面布置圖和設施示意圖。設施示意圖應標有:存放危險物質的地點;電源總開關位置;消防系統和附加水源;消防器材布置點:污水和排水系統樓梯位;置和褸層內的應急設施;宿舍等臨時設施位置,現場進出口及通道;人員集合及疏散點;現場位置與周圍社區的關系等。

  第十五條應急救援設備應包括:消防設施、防毒面具、急救藥箱、擔架、照明設備、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個人安全防護用品,臨時安全避難所。

  對應急救援設備應迸行日常維護、檢查、測試,確保設備完好有效。

  第四章應急處理

  第十六條項目工地一旦發生事故,現場人員不要驚慌失措,要有組織有指揮地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需要時應派專人通報和與社區聯系,防止事故擴大,并實施事故緊急處理。

  第十七條對傷員的搶救應根據事故致害性質采用相應緊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人員傷亡增加。

  (一)電擊傷害事故:首先切斷電源或立即用絕緣物挑開或分離電器、電線,避免在場人員有觸電危險,并根據傷害情況迸行搶救。

  (二)中毒事故:應立即將中毒者移到新鮮空氣處,同時應盡快控制毒物擴散。

  (三)對燒傷事故:應立即使傷員脫離燒傷現場,解除呼吸道梗阻,保護創面不再受污染或損傷,并盡快消除熱源。

  (四)對開放性及閉合性創傷:應根據事故的出血類型和不同部位進行急救處理。

  第十八條傷員在經過現場急救后,應立即將傷員安全送往醫院,如自行送傷員,則在護送時采取必要的防護,使用合適的擔架和速度快、震動小的運輸工具,以及準備必要的途中救護力量和器材。

  第十九條項目工地應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要求現場各種物件的位置、顏色、形狀及其物理、化學性質盡可能保持事故結束狀態,因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而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要做好標記,不得借口恢復生產擅自清理破壞現場。

  第二十條工程項目的總承包單位應與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分包單位的安全責任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按本預案的原則制定相應的應急計劃和措施。工地發生事故時應服從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

  第二十一條在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過程中,需要調用物資、設備、救援物品、人員的時候,公司所屬各單位、項目工地須遵從公司應急小組的指揮調度,配合并提供一切需要的救援條件。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預案從發文之日起施行。

  緊急重大情況報告工作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緊急重大事項的管理工作,確保公司能及時準確地掌握情況,妥善處理重大情況和事件,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二條緊急重大情況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公司突發事件、安全生產中的重大事故、勞資糾紛、食物中毒、資金及信訪維穩等方面的事件、群體性上訪事件,以及其他緊急重大情況。

  第三條緊急重大情況報告的總體原則1、誰主管,誰負責;

  2、實事求是;

  3、主動、及時、準確。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設立緊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由公司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部門及所轄單位負責人等人員組成。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公司緊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工作。

  第五條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下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負責受理公司緊急重大情況報告應急處理:收集、疏理、匯總各類緊急重大情況的相關信息,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并根據領導小組決定,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協助領導做好事件的處理工作。

  第六條公司所屬各部室、所轄各單位、各在建項目部為公司緊急重大情況報告的責任主體。各責任主體必須及時向辦公室報告緊急重大情況。

  第七條各責任主體在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的同時,必須在事件發生后三十分鐘內,以電話形式向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報告,五十分鐘內以書面形式通過網絡(包括手機信息)或傳真向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報告,同時注明報告人或值班人員的聯系方式。

  第三章工作要求

  第八條強化工作責任制

  1、公司所屬各部門負責人、各分公司負責人、各在建項目部負責人是緊急重大情況報告的具體負責人,必須切實履行相關職責,堅持值班,加強應急值守,及時報告緊急重大情況。

  2、具體值班人員是緊急重大情況報告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堅守崗位,認真執行有關制度,保證在第一時間向辦公室報送緊急重大情況。

  第九條各責任主體要健全值班機構和職能,切實做好值守應急、信息傳遞、綜合協調、跟蹤反饋等工作,做到有固定地點、指定人員、固定通訊方式和健全的值班制度,加強敏感時期的節假日期間的值班檢查工作。

  第十條公司加強檢查所屬各部門、各在建項目部值班工作和緊急重大情況報告工作,對玩忽職守,故意遲報、漏報、瞞報、虛報、錯報的相關單位、部門和責任人,將根據集團有關規定和公司相關制度嚴肅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事故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目的

  為做好南寧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應急處置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指揮應急工作,各部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供水企業及專業搶險救援隊伍依據職責分工,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和應對緊急情況。

  1.2.2統籌安排,各負其責。依據行政區域、供水范圍、突發事件性質,建立分層分級、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應急處理體系。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指揮、協調、處理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供水企業按照職責負責處置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1.2.3保障供水,常備不懈。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優先采取措施保障居民用水,同時將保證重要公共場所、自治區及南寧市黨、政、軍、警重要機關(部門)用水。各級政府、市直有關部門、供水企業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機制,加強演練,做到平戰結合。

  1.3編制依據

  1.3.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1.3.2《城市供水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等相關行業標準。

  1.3.3《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南寧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指導性文件。

  1.4適用范圍

  1.4.1本預案適用于我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1.4.2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是指由于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污染、發生不可抗拒自然災害事件(地震、臺風、洪災、干旱、滑坡、泥石流等)、取水水庫大壩(攔河堤壩、取水涵管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供水系統設施設備發生事故引起的突發性事件(爆炸、倒塌、失控、毀壞、嚴重泄漏等)、城市主要輸供水主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爆管造成局部地區受淹(房屋倒塌、道路塌陷)、傳染性疾病爆發、戰爭和恐怖活動等各種自然災害、事故等引起的供水突發事件。

  1.5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等級分級

  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可控性、影響城市供水居民人口數量和供水范圍的嚴重程度,事件等級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5.1凡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Ⅰ級(特別重大)供水突發事件:

  1.5.1.1受影響居民人口40萬以上;

  1.5.1.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供水范圍的50%以上。

  1.5.2凡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Ⅱ級(重大)供水突發事件:

  1.5.2.1受影響居民人口30萬~40萬;

  1.5.2.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供水范圍的40%~50%。

  1.5.3凡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Ⅲ級(較大)供水突發事件:

  1.5.3.1受影響居民人口20萬~30萬;

  1.5.3.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供水范圍的30%~40%。

  1.5.4凡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Ⅳ級(一般)供水突發事件:

  1.5.4.1受影響居民人口10萬~20萬;

  1.5.4.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供水范圍的20%~30%。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領導機構與職責

  2.1.1成立南寧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住建局局長、市應急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住建局、應急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商務局、糧食和儲備局、生態環境局、衛健委、市場監管局、水利局、城管綜合執法局、市政園林局,南寧供電局、氣象局、南寧海事局、消防救援支隊、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南寧交投集團,供水企業等單位主要負責人。

  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未在本市或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由所在單位按職務排序遞補。

  2.1.2主要職責:研究決定全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本預案;指揮和協調全市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擬定全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總結全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對相關供水事件應急處置做出決策,下達指令,視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或單位報告;視情況派出指導組對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救援工作直接指導或支援;組織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接報、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根據應急事件的發展趨勢和處置效果,及時調整應急處置行動,適時宣布應急結束;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新聞發布;指導供水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

  2.2工作機構與職責

  2.2.1市供水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作為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2.2.2主要職責:負責與自治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及各城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聯絡,及時了解最新信息,并根據城市供水重大突發事件情況判定事件等級。根據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救援車輛的調配和通訊聯絡工作,組織對事件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負責收集情況,了解事件現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態的發展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布工作,審查城市供水重大事件的新聞發布稿件,編發事件應急情況簡報;負責應急響應期間專家組的聯絡,指導各地利用城建檔案,為事件發生地的搶險和恢復重建工作提供基礎性資料;組織全市范圍供水應急知識宣傳;按照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負責城市供水事件損失的匯總上報工作。

  2.2.3事故等級初步判定。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第一時間初步判斷事件等級。當判定事件等級為Ⅲ級(含Ⅲ級以上)的市級供水事件時,應立即逐級報告,根據指揮長的決定負責安排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地點并通知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參加會議,負責按照指揮部的決策落實各工作小組;在超出市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向市供水應急指揮部領導報告,并向自治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請求,并將應急指揮權移交自治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當判定事件等級為Ⅳ級(一般)供水突發事件時,通知相應城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指導和協助城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對本轄區內事件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2.3成員單位及職責

  2.3.1市住建局:及時了解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情況,判定事件等級,啟動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送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執行;根據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專家赴事件發生地開展組織應急工作;負責組織對市管道路、排水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協調事件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組織應急供水;按照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事件進行調查。

  2.3.2市應急局(市應急聯動中心):負責應急聯動中心覆蓋范圍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處警和通知;與110、122實時通報救援搶險車輛通行情況(出動位臵、路線),保障救援車隊通訊暢通;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做好應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等工作;組織臨時轉移安置災民,做好災民臨時生活安排;組織供水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

  2.3.3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指導、協調開展城市供水重大突發事件的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

  2.3.4市委網信辦:負責指導、協調事件處置,按照相關規定做好網絡宣傳引導、網絡輿情監測工作。

  2.3.5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將事件發生后重建基礎設施項目列入投資計劃。

  2.3.6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協助市住建局對事件發生后城市供水重建規劃工作;按照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按部門職責協助組織相關力量對事件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援。

  2.3.7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本部門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運輸企業車輛運送城市供水搶險應急物資,組織協調運輸企業提供轉移災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2.3.8市財政局:負責供水事件應急資金的籌措、安排和撥付。

  2.3.9市公安局:負責維護治安秩序,參與搶險救援和人員疏散,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確保救援車輛快速通行,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2.3.10市民政局:負責指導協調慈善組織做好災害事件期間的社會捐贈資金、物品的接收、管理及發放工作。

  2.3.11市商務局:負責協調應急生活必需品的組織、供應。

  2.3.12市糧食和儲備局:根據應急管理的要求,負責應急儲備物資的調度和供應工作。

  2.3.13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水源環境污染的應急工作,協調水源地環境污染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環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議并監督實施,防止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或轉移,公布環境污染的有關信息。

  2.3.14市衛健委:負責水污染引起的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組織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和水質衛生安全監測工作。

  2.3.15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供水市場監管,處理和防范突發事件發生后引發飲用礦泉水、純凈水及凈水設備等商品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

  2.3.16市水利局:負責城市供水重大事件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的協調、調度和水情、汛情的預警、監測,修復毀壞的水利工程。負責應急備用水庫水源、敞開式應急連通渠道的日常維護清理工作,在應急期間負責調度應急備用水源。指導水庫、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維修養護和綜合利用。

  2.3.17市氣象局:負責對天氣氣候、雨情的監測和預警預報,適時發布災害性天氣氣候的預警、預測、預報。

  2.3.18市城管綜合執法局:負責參與應急期間對涉及違反城市供水管理和市政設施維護管理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處理,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2.3.19市市政園林局:負責應急期間,有關市政基礎設施維修、管理工作。

  2.3.20南寧供電局:負責應急供電設施的搶修,保障應急搶險救援供電需要。

  2.3.21南寧海事局:負責對郁江、左江、右江干線航道上的城市供水水源地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管和防治船舶污染工作,保證城市供水水上取水設施免受船舶損壞及取水處水域免受船舶污染,保障應急救援水上交通安全及協助交通運輸工具征用。做好應急期間老口樞紐船閘通航調控工作。

  2.3.22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應急救援及搶險保障工作。

  2.3.23南寧交投集團:應急期間,當邕江老口水利樞紐上游水源遭受嚴重污染事件時,負責對邕江老口水利樞紐進行關閘截流,防止污染源往邕江下游擴散。

  2.3.24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建立本轄區相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成立相應的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制定和完善本轄區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按照“屬地為主”的原則,強化對本轄區供水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在本轄區發生Ⅳ級(一般)供水突發事件時,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在上級應急指揮部的領導和指導下,做好現場指揮、事件調查、救援保障、應急處置等各項應對工作。

  2.3.25南寧建寧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廣西綠城水務股份公司、南寧市大沙田供水有限責任公司等供水企業:根據本應急預案工作要求制定各供水企業內部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建應急救援搶險隊伍,配備應急救援搶險設備,開展應急搶險演練。在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根據企業內部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好現場搶修作業、事件現場的安全監護、用戶通告等工作。負責應急設備保障(如運水車輛、器材、機具)和應急供水的調配,保證應急供水的需要。配合事件調查、取證、分析工作。

  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部門職責,涉及其他部門工作的,由市住建局會同其他部門共同處置。

  2.4設立專家組及現場救援專業組

  2.4.1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組,作為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咨詢機構,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建和管理,成員由供排水、環保等相關專家組成。

  主要職責是:參加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分析事件原因和有關情況,提出應急處理技術措施,為應急決策提供技術咨詢或建議;參與事件調查,對事件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派,對供水企業供水設施發生的重大事件實施技術支持。

  2.4.2.緊急搶險搶修組組成及職責

  由市住建局牽頭,市應急局、消防救援支隊、公安局、城管綜合執法局、市政園林局、交通運輸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供電、供水企業等組成。

  主要職責是:組織動員受事件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人員避難疏散;組織搶修受損毀的供水、供電和其他市政設施,保障其正常運行和供應安全;對已經發生事件或者可能引發的其它“次生事件”進行搶險,消除隱患;對涉嫌城市供水設施維護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現場調查取證。

  2.4.3水源地污染搶險治理組組成及職責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住建局、海事局、應急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南寧交投集團、供水企業等組成。

  主要職責是:牽頭協調水源地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水源污染消除和治理的方案并實施,防止水源地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或轉移。涉及邕江老口樞紐上游水源遭受嚴重環境污染事件時,老口樞紐實施關閘截流,啟動應急供水措施,并協調做好應急期間邕江老口樞紐上游臨時最高蓄水位調控工作以及老口船閘通航調控工作,根據事故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下泄流量方案。

  2.4.4治安交通保障組組成及職責

  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等組成。

  主要職責是:維持社會治安,處置公共安全事件;維護交通秩序,以確保搶險工作順利進行為前提,視情況對通往事件區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和車輛分流;協調運輸保障。

  2.4.5綜合保障組組成及職責

  由市發改委牽頭,市住建局、民政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應急局、財政局、糧食和儲備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組成。

  主要職責是:及時組織調運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對全市的自來水供應進行科學合理調度,優先確保居民生活及重要公共場所、設施用水;負責應急物資的緊急調配和供應,設置應急物資發放點;負責應急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應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2.4.6醫療救護組組成及職責

  由市衛健委牽頭,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組成。

  主要職責是:組織急救隊伍,及時搶救傷病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監測飲用水衛生、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

  2.4.7監控監測組組成及職責

  由市住建局(負責通知國家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南寧監測站)牽頭,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通知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市衛健委(負責通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應急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及供水企業組成。

  主要職責是:調查、核實事件發生的時間、位置、已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查明事件類型、規模、潛在的威脅和影響范圍以及事件成因和誘發因素;組織事件監測,實時掌握事件動態,及時分析、預測事件發展趨勢根據事件變化及時提出應急防范的對策、措施并報告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監督管理污染物、污染源的監測、防治工作,對環境污染事件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處理,防止污染源的進一步擴大;開展水源、城市供水等的水質、水量監測工作,做好水質、水量等的資料收集、匯總分析并做出報告。

  3.日常預防預警機制

  3.1監控機構

  市住建局負責城市供水系統運行預警工作,對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河流水體水質監測,沿河污染物排放的監督檢查;市衛健委負責城市供水水質監測,對城市供水水質進行檢驗、資料收集、匯總分析并做出報告。

  各供水企業應按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建立水質監測系統,負責對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并作出報告。

  3.2監測網絡

  針對可能發生的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整合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市水利局以及供水企業的監測系統,建立統一的市級水質應急監測網絡,定期對水質進行監測。

  在日常管理中,各監測部門、機構應不斷完善監測網絡和斷面,在水源地和后備水源地上、下游及保護區范圍內設立監測斷面和監測站點并建立定時跟蹤巡查制度,實時監控其水質、水量狀況。出現異常狀況或判斷會出現異常狀況應及時向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需要,在第一時間對供水突發事件現場實施不間斷的跟蹤采樣、分析,及時報告監測結果,并對事態危害的發展趨勢和影響程度做出分析、預測,提出初步的處置建議等。

  3.3預警

  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水源地來水及供水預警信息,判斷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及發展趨勢,及時作出必要的預警。預警措施包括: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發布預警公告;責令有關部門、專業機構、監測網點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家組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突發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級別;采取必要措施,做好應急救援準備;根據事態發展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及時更新發布預警信息。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危險已經解除的,指揮部應當立即在原公布范圍內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措施。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4.1.1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和歸口管理部門應立即按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盡力控制事態發展,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除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119、120)求助外,還應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

  4.1.2市城市應急聯動中心在接到供水較大事件、重大事件、特別重大事件報警后,要及時報市應急局,由市應急局及時報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和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供水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出指令前,市應急局按應急預案行使應急指揮權限,進行先期應急處置。

  4.1.3接到事件報告后,市住建局應迅速組織力量核實突發事件情況,對突發事件等級和發展趨勢作出研判,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市住建局的建議決定是否啟動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同時報自治區政府和住建廳。與此同時市住建局及相應城區政府應迅速組織、安排搶險隊員進行搶險、搶修和現場處置,同時與市公安局協調、組織好治安維護和交通疏導工作。

  4.1.4Ⅲ級(含Ⅲ級以上)的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在積極搶險救災的同時,有關單位必須保護事件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件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和繪制事件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除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外,需拍照、攝影記錄的必須經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批準。

  4.1.5Ⅳ級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對本轄區內事件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4.2響應措施

  4.2.1當發生特大事件(Ⅰ級)時,采取的措施: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命令,啟動《南寧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宣布城市供水進入應急供水狀態,同時報自治區政府和住建廳,啟動自治區級應急預案,上移指揮權;各應急救援小組立即按職責開展各項工作;停止供應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關閉相關給水閥門;限制工業用水;對南寧市的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統一調配,并從柳州、桂林等其他城市調運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供水企業采取應急供水措施。

  4.2.2當發生重大事件(Ⅱ級)時,采取的措施: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命令,啟動《南寧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宣布城市供水進入應急警戒狀態,同時報自治區政府和住建廳,啟動自治區級應急預案,上移指揮權;各應急救援小組立即按職責開展各項工作;限制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削減市各級工業開發區的工業用水;做好調運商品水的準備;供水企業采取應急供水措施。

  4.2.3當發生較大事件(Ⅲ級)時,采取的措施: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命令,啟動《南寧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準備工作,隨時待命;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供水企業采取應急供水措施。

  4.2.4當發生一般事件(Ⅳ級)時,采取的措施:事發地的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立即采取措施,啟動本級政府應急預案全力進行處置,及時控制事態,減少損失,同時組織力量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進行評估,并向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在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向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請求。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需要,組織有關專業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應急處理工作。

  4.3指揮協調

  4.3.1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城市供水應急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各專業部門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相關的部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按照事件的性質和現場情況,依據各自職責組織并實施搶險救援工作。

  4.3.2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是由于發生不可抗拒自然災害事件(地震、臺風、洪災、干旱、滑坡、泥石流等)、取水水庫大壩(攔河堤壩、取水涵管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供水系統各類別設施設備發生事件(爆炸、倒塌、失控、毀壞、嚴重泄漏等)、城市主要輸供水主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爆管造成局部地區受淹(房屋倒塌、道路塌陷)等事件引起時,歸口管理部門市應急局根據對應的指揮部指示,啟動相應的《南寧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引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歸口管理部門市衛健委根據對應的指揮部指示,啟動相應的《南寧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是由于城市水源遭受污染、破壞引起時,歸口管理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根據對應的指揮部指示,分別啟動相應的《南寧市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關于印發南寧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是由于恐怖活動引起時,歸口管理部門市公安局根據對應的指揮部指示,啟動相應的《南寧市處置大規模恐怖襲擊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是由于其他原因引起時,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4.3.3邕江老口水利樞紐上游水源遭受嚴重污染事件時,立即對邕江老口水利樞紐進行關閘截流,同時停用老口取水口泵站并關閉閥門,在對下游水源動態監測合格情況下并經指揮部批準,啟動下游應急取水泵站進行臨時應急取水,同時調度第二水源及備用水源向市區供水。

  4.4信息報告

  4.4.1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信息獲取單位應立即報告市人民政府、屬地城區(開發區)政府、市應急聯動中心、市住建局、市應急局。市住建局會同市應急局核實情況后,立即將核實情況和建議意見上報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住建廳。其他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市住建局,同時直接報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迅速通知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和有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同時向自治區政府報告。市住建局應隨時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住建廳報告事件的后續情況。

  4.4.2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4.4.2.1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原因和單位及發生時間、地點;

  4.4.2.2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4.4.2.3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等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4.2.4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4.2.5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4.4.2.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件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4.4.2.7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4.5各成員單位設立值班電話

  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設立值班制度,確保信息聯絡暢通,24小時對險情進行預警和監測。相關部門聯系方式詳見附件。

  4.6新聞發布

  城市供水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過程中信息和新聞的發布實行歸口統一管理,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和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以確保信息正確、傳遞及時,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社會公布。

  5.應急結束

  5.1結束程序

  如有自然災害事件的,市應急局對現場恢復程度以及地質災害是否已消除進行檢查;供水企業對供水管道及相關供水設施進行檢查;市住建局(負責通知國家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南寧監測站)牽頭,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通知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市衛健委(負責通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配合,對城市供水水源和城市供水進行水質檢驗;并由以上單位將檢查結果報告相應層級供水應急指揮部。經相應層級供水應急指揮部確認事件現場得到控制并消除后,相應層級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搶險工作進展情況決定應急救援終止,宣布應急預案終止,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住建廳報告,并通知公眾。

  5.2善后處置

  事發地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供水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撫恤補償、征用物資補償、保險理賠、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處理等事項),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一般事件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會同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較大事件由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會同市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重大事件由市人民政府會同自治區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特別重大事件由市人民政府配合自治區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

  5.3事件調查

  5.3.1由相應層級的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建由住建、生態環境、應急管理、水利、衛生健康等部門組成的事件調查組,20個工作日內形成事件調查報告,包括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內容,上報市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區住建廳。后續繼續保持跟蹤監測。

  5.3.2重大質量安全事件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各項規定。

  5.4總結建議

  5.4.1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導致應急狀態的事件情況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5.4.2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住建廳做出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5.4.2.1發生事件的供水的基本情況;

  5.4.2.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5.4.2.3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5.4.2.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4.2.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5.4.2.6事件結論;

  5.4.2.7事件責任人及其處理;

  5.4.2.8各種必要的附件;

  5.4.2.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5.4.2.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6.1.1市住建局、各供水企業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組建、管理各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伍,配備專業搶險人員和應急救援器材,在應急搶險救援時確保勝任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6.1.2各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應開展日常演練,同時按照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參加全市性的城市供水應急演練,做到平戰結合。

  6.2技術保障

  市住建局應建立城市供水應急救援專家庫,負責供水設施、工程搶險等的技術保障措施;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應急局、市水利局負責水源污染治理、地質災害治理、水質監測、水文地質等方面的技術保障;各供水企業負責城市供水應急的技術保障,建立完善的技術文件、技術人才、技術措施保障體系,實現遠程監控等技術手段。

  6.3運輸保障

  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等有關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的暢通。交通設施受損時,有關部門、單位或當地政府應當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搶修。協調相關運輸企業按照應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程序的規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6.4醫療保障

  市衛健委負責組建市級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開展現場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

  6.5物資保障

  市市場監管局、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工作,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根據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供水企業配齊搶險物資、機械設備、機具、車輛等,確保在應對突發事件時搶險物資的供應。凡搶險緊急調用的物資、器材,經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批準,按“先處置、后結算”的要求進行搶險、救助,所發生的費用在搶險完畢后按相關規定處理。

  6.6經費保障

  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和分級負擔原則,安排應急工作預備經費和一定數量的日常工作經費,保障應急支出的需要。

  6.7宣傳教育

  加強城市供水預防、搶險知識的宣傳,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宣傳培訓計劃,督促各部門、單位、供水企業開展宣傳培訓工作,向社會公眾廣泛宣傳應急搶險法律法規和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宣傳供水設施、供水水源保護的法律法規,減少供水突發事件,普及應對供水突發事件的知識,普及節水常識。

  6.8預案演練

  為確保預案的完善,真正做到能快速、及時、有效地進行搶險排險工作,在本預案公布實施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演練計劃,組織全市演練。各供水企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演練計劃方案和演練總結,報送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6.9監督檢查

  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供水企業的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實施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7.附則

  7.1管理與更新修訂

  市住建局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改。該預案編制完成后,按照市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報批程序報經市人民政府審定后發布。預案文本報市應急局備案。

  各供水企業應參照本預案編制本部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包括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報送市住建局備案。

  7.2獎勵與責任

  市人民政府對在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脫逃、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7.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預案具體應用問題由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7.4預案的生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011年印發的原《南寧市城市供水專項應急預案》(南府辦〔2011〕124號)在本方案實施之日起廢止。

事故應急預案5

  1總則

  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了建立健全公司電力生產重特大交通事故處置機制,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在電力安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設備安全,促進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應對和處理電力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本預案用于指導公司各車輛使用部門交通事故處理人員對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處理。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應急處理應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積極搶救傷者、保護現場、提取證據。

  應急處理要服從指揮機構命令,有條不紊,防止忙中出亂。

  2組織結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

  負責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的領導、協調工作;

  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和指導工作;

  負責制定處理方案,總體指揮,部署階段性工作;

  應急處理辦公室

  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事故處理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xxx。

  成員組成:由安全xxx和事故單位組成,受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

  辦公室主任:安全xxx主任

  辦公室副主任:安全xxx副主任及事故部門負責領導。

  成員:安全xxx安全專責及事故部門相關人員。

  成員職責: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進行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應急救援、傷員救治、證據采集、責任認定、賠償調解、保險索賠等具體處理工作。

  3預防與預警

  3 .1預防措施

  建立健全并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制定預防事故措施,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開展經常xxx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駕駛員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術水平,提高安全思想意識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安全行車。

  加強車輛技術狀況的日常管理,堅持定期檢查和“三檢”制度,及時消除車輛缺陷,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制止“帶病車”上路行駛;

  加強車輛動態管理,嚴格查禁交通違法行為,做好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預警行動

  各單位對當日派出車輛要隨時掌握動向,從出發、到達、返回要形成鏈接,直至車輛安全回場入庫。

  惡劣天氣要嚴格車輛派出,必要時增加帶車人員,保證車況完好,備好防滑工具,和駕駛員保持通訊聯系。

  4信息報告程序

  報告程序

  發生事故后,駕駛員應立即向當地公安交警和保險公司報案,如果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撥打120請求救援,積極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因搶救受傷人員變更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事故單位要迅速通知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啟動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公司啟動交通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由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并按規定24小時內報告市公司安監部。

  通訊聯絡方式

  公用電話:交通肇事122;急救120;車輛保險(中保)報案:95518;

  內部電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電話24小時保持暢通。

  5應急分級

  應急分級

  發生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的輕微事故及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一般事故,按常規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發生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重大事故或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特大事故,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6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一般規定

  事故單位接到造成人身傷亡交通事故報案電話后,應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組長迅速召集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應急預案啟動程序

  電話詳細了解事故地點、傷亡等現場情況,指導事故當事人立即向122、120、保險公司報案。

  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現場,按照職責分工進行應急處置。

  7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

  事故單位相關人員接到預警通知后,應按照各自職責,立即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后,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配合交警在現場周圍設置警戒線,在距現場來車方向五十至一百五十米外設置發光或者反光的交通標識,引導車輛、行人繞行,疏導交通,車輛應當開啟閃光和示廓燈;對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通報有關部門及時處理,采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疏散過往車輛、人員;對被擠壓困在車內或事故引發火災的,應立即要求消防人員排除險情。

  立即開展事故救援、救護工作。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移動現場,必需要移動現場事故車輛或其他物體時,應做好標記。

  在施工現場、設備區內各類汽車、特種作業車發生事故應納入應急事故緊急救援。事故單位、安全xxx及時到達現場開展救援;并做好事故現場勘察記錄。

  在設備區發生的車輛事故,涉及到人員的傷亡時,先救人,后其他,現場操作人員,應按照設備運行的相關操作規程,減少設備損失。

  傷者已送醫院的,應派人員到醫院了解傷員傷情,通知事故單位根據需要墊付搶救費及安排護理人員。

  通知傷者家屬并做好接待工作。

  協助公安交警部門進行現場勘察。

  協助公安交警部門救援事故車輛,領取并保管車上物品。

  根據現場情況調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向公安交警部門提供現場證據資料。

  向保險公司報案,申請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對事故損失進行定損。

  8應急保障

  保障措施

  建立應急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員,印制電話表,保障應急聯系。

  固定值班車輛,根據事故特點,備好乘用車、吊車、拖車,隨時進行車輛搶險。

  準備好應急工具、修理人員、拖車繩索、防滑鏈、警示標志,滅火器具等。

  做好醫療保障,備好藥品,隨時進行急救。

  成立應急搶險隊,招之即來,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開展救援。

  9后期處置

  后期處置

  配合公安交警部門認定事故責任。

  辦理傷者出院及結算手續,致殘者進行傷殘鑒定。

  事故車輛維修并結算。

  申請公安事故處理部門或法院進行事故調解結案。

  根據調解協議進行經濟賠償工作。

  整理保險索賠資料進行保險索賠工作。

  10附則

  附則

  本預案從下發之日起生效。

  本預案由安全xxx負責解釋。

事故應急預案6

  為了認真貫徹(環境保護法),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東發生,特制訂本預案。

  本預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東方針,堅持防御和救援相結合東原則,以突發事件東預測預防為重點,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快捷準確為目標,統一指揮。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能以最快東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污染范圍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造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一、基本概況

  我隊有6個采油班,共有油井63口,生產井39口,有

  井場21處,日產液量324方。

  油區污染源主要是污水池泄露和原油泄露兩大污染源。

  二、應急指揮機構

  組 長:馮 平

  副組長:高 升 牛建瑞 陳正忠

  成 員:韓 鵬 崔過福 王星龍 魚永波

  白 玉 周潤華 張 興 張 浩

  牛 瑞 王耀春 閆紀偉 徐文峰

  胡文學 何 貴 方忠海 黃 海

  三、可能導致重大污染事故的主要因素

  井場排水溝道不暢、污水池儲水量過大、暴雨和地震、滑坡、儲油罐閥門壞等均可能發生環境污染事件。

  四、預防措施

  1、救援物資的儲備:吸油氈、吸油枕、鐵鍬、沙袋、架子車、雨衣、雨鞋等。

  2、井場每天24小時值班采油工巡回檢查可能發生污染事件的污染源,檢查要詳細、到位,確保每井場無隱患,污水池水位正常,排水溝暢通無阻,排水設施完好,發現異常應及時向采油隊值班人匯報處理。

  3、經常對井場相連外延山體巡視檢查,防止滑坡。

  4、加強雨霧汛期對污水池,井場的重點防范范圍檢查,看有無裂紋及塌方,發現下雨沖刷下的坑洞及時進行回填,發現漏水,立即找出漏點用沙袋堵塞。

  5、平時觀察儲油罐的閥門,發現閥門壞的,及早更換新閥門,防止原油泄漏,造成污染。

  五、應急預案的'啟動

  當發生重大污染事故,發現人應速將污水泄漏或原油泄漏現場狀況向采油隊值班人匯報,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人員應立即撤離到安全東地點,采油隊接到報告后,及時集合救援隊奔往現場,立即準備救援物資,有組織地進行救援,是污水泄漏的:調用污水車將剩余的污水吸干,同時用人力堵住決口并處理現常是原油泄漏的:及時用土將污染范圍圍住,查出泄漏處,堵住泄漏處,并把該儲油罐東油用污水車吸光。用吸油氈將原油吸起。現場處理完畢,應急隊員方可撤離現場。

事故應急預案7

  一、總則

  為了貫徹“沒有安全就沒有旅游業”的指導思想,不斷提高廣大員工的安全意識,保證賓客人身安全,提倡集團管理思想,確保業主資產與利益。酒店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負責人應在本部門會議上經常向所屬員工講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做好安全工作的方法,作到酒店安全工作群防群制,提前發現可疑人,可疑物及火災隱患,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恐怖事件發生,爆炸案件,火災及其它突發事件在酒店發生。針對于此特制定以下突發事件應急方案。

  二、突發事件發生時,各部門應采取的措施

  1、大體工作流程如下:

  (1)由酒店總機通過電話和一切通訊工具及時通知保安部值班主管及消防中控室,并通知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立即到指定地點集合(暫定為中控)研究制定搶險救災方案。

  (2)由總經理(如果是夜間則有MOD)負責組織突發事件處理小組,通知各部門所有員工要堅守工作崗位,一切聽從指揮小組的命令。

  (3)各部門員工在發生事件時要保持鎮定,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隨時聽從部門及突發事件處理小組的指揮。

  (4)保衛部立即組織全體當班警衛人員趕赴出事地點,并通知保衛部應急分隊集合待命。到達現場后應視情況對現場進行搶救。

  (5)如情況嚴重,保安部當值主管應待總經理(夜間MOD)批準后,立即報警,并全力配合到場的公安、消防人員的工作,并隨時向店內最高領導匯報事件的最新情況。

  2、總經理、副總經理,MOD:

  (1)當發生突發事件時,當班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立即到場(夜間MOD),不在酒店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接到通知后,必須以最快的速度趕到現場,組織各部門經理成立臨時指揮部,負責制定搶險救災的措施。

  (2)制定應急步驟,組織和指揮疏散客人。

  (3)根據事件的性質和輕重程度,隨時下達各種救援指令,負責現場的全面指揮,并協助各部門的工作。

  3、保安部:

  (1)立即組織警衛到出事地點負責現場的救災及保護工作,協調其他部門做好搶救傷員的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2)對發生爆炸、殺人、搶劫和綁架的案件要立即通知各崗警衛將大堂正門。所有出入口及樓層各安全疏散通道及時封閉,任何人不得離開。收貨部收貨門由采購部員工接到通知后迅速關閉,暫停收貨。

  (3)對發生其他災害事故保安部要按照酒店臨時指揮部的工作部署及時疏散客人和搶救傷員,并妥善保管好客人的財物。

  (4)對于火險災害,警衛人員及中控消防員、義務消防員要隨時聽從酒店指揮部的指揮,準備好滅火器材,隨時準備撲救因災害事故造成的火災。

  (5)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現場情況,積極配合好各項工作。

  (6)組織警衛人員加強事發地點的巡視,注意發現可疑人,嚴格審查驗證,協助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分子。

  (7)當接到疏散客人的命令時各崗警衛要積極配合其他部門將客人疏散到指定地點。

  (8)協助各部門做好突發事件完畢后的清理工作,并以最快的速度恢復酒店的正常工作秩序,將酒店的損失降至最低。

  (9)寫出事件的詳細報告,交由酒店領導審閱,并存檔。

  4、工程部:

  (1)立即組織值班人員到達出事現場,并通知本部門的義務消防隊員集合待命。

  (2)值班電工、煤氣工攜帶工具立即將出事現場的電源切斷并關閉煤氣減壓閥。

  (3)值班電工在配電室待命,按照命令切斷電源或恢復電力。

  (4)其他人員一律停止工作,堅守工作隨時待命。

  5、電話總機室:

  (1)當發生突發事件時,要保持鎮定,迅速通知總經理、副總經理、(夜間MOD)、保安部經理、工程部、醫務室及各部門經理。

  (2)接到發生事件報告時,要問清楚部位、事件大小,是何類型的事件,并將事件的情況報告給總經理和保安部。

  (3)總機接線員應停止一切工作,切斷與突發事件無關的內外線電話,堅守崗位,保證通信聯絡工作暢通無阻。

  (4)當接到總經理、副總經理的疏散命令后,立即通知消防中控室利用擴音系統通知全體客人及員工抵達安全地帶。

  (5)按照總經理、副總經理和保安部經理的命令,通知有關單位。(公安、消防)。

  6、前廳部:

  (1)所有在崗人員一律堅守崗位,隨時聽從指揮部的指揮。

  (2)負責提供駐點客人的`情況,并立即打印客房的房態,以被疏散、點名。

  (3)負責大堂疏散客人及運送客人的行李物品。

  (4)穩定客人情緒,參與搶救運送傷員。

  (5)配合保安部對疏散的客人進行點名。

  7、客房部:

  (1)所有服務員要保持穩定,一切聽從指揮部的安排,客房部經理要準備好打通鑰匙,做好緊急疏散的準備工作。

  (2)要組織全體人員對客人及行李及時進行疏散。保證客人及物品的安全,并有效的、迅速的撤離。

  (3)積極提供各種線索協助酒店或公安機關調查事件。

  (4)客房部值班人員要對酒店的客房進行全面的檢查,不得將客人遺忘在客房內。

  8、醫務室:

  (1)當發生突發事件時,立即配合酒店臨時指揮部,制定搶險救災的措施。

  (2)積極組織各種醫療藥品和醫療器械,做好搶救傷員的工作。

  (3)負責與醫院或急救中心聯系。

  (4)隨時在現場待命,指揮搶救傷員的工作。

  9、司機班:

  (1)所有在崗司機要準備好各種車輛,隨時聽從指揮部的調派。

  (2)將車輛開離出事地點,并在現場保護好酒店車輛的安全。

  10、人力資源部:

  (1)復印當日當班員工花名冊,以備清點員工。

  (2)根據指揮部指令,調集宿舍員工趕赴酒店支援搶險。

  (3)組織本部門人員疏散。

  (4)負責清點到達安全區的員工,對未到人員統計后報指揮部。

  11、餐飲部

  (1)餐飲服務人員在接到指令后將餐廳內所有客人疏散到安全區域。

  (2)餐廳服務人員負責關閉轄區內所有電話,保存好貴重物品,在當班負責人指揮下迅速、有序撤離。

  (3)廚房廚師在接到指令后,立即關閉所有電器,天然氣、風機、收存好各類刀具,在當班負責人指揮下迅速撤離至安全區域。

  12、市場銷售部員工:

  (1)配合前廳、客房將所有住店客人疏散到安全地帶,對辦公室內所有重要資料進行妥善收存。

  (2)公關部經理趕赴大堂按照總經理指示負責接待、回答客人詢問或媒體采訪,公布信息。

  13、財務部

  (1)財務部員工在接到指揮部指令后,應將所有現金、支票、帳目、單據等重要資料進行收存后,由負責人指揮疏散到安全區域。

事故應急預案8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學生因上課下課擁擠發生踩踏意外事故以及迅速、有序、高效處理好學校踩踏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學生密集出入時防踩踏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預防踩踏事件工作以保護學生安全為目標,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統一指揮,分部門分班級負責的原則,針對學生上下樓梯時人數密集,本著以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確保師生安全。

  二、成立防踩踏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師

  預防學校踩踏事件工作辦公室設在教導處,姚永勝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陳珍珠老師兼任副主任。

  三、辦公室工作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學校行政領導要識別容易出現踩踏的風險所在,重點防范,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3、學校行政領導要經常性地對學校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要確保走廊、樓道的暢通。

  4、辦公室印制全校教師通訊錄,并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行政、班主任、值日人員確保通訊錄中能有一個電話暢通。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5、學生密集出入時,每樓層安排一名少先隊干部維持秩序:

  前樓梯口一樓x二樓x三樓x

  后樓梯口一樓x二樓x三樓x

  (備注:樓梯站崗隊干要督促大家按秩序、不推搡、握扶手。)

  四、班主任和教師職責及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要求

  1、各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上下樓梯時要靠右行,不要擁擠,防止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對有這樣現象的學生要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其改正錯誤行為。

  2、上下樓梯的教師要對學生上下樓梯故意打鬧等不良現象給予制止,防止擁堵現象的發生。

  3、學生在經過樓梯發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時,所在教師要及時組織疏導,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4、一旦發生踩踏等安全事故,值班教師或所在老師要馬上報告學校領導,同時根據傷情撥打120急救電話,組織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處理。

  5、教師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定,特別是對上下樓道應該注意安全的問題要經常講,以引起學生的高度重視。

  6、在出現緊急情況的時候,在場的教師和領導要注意按照應急疏散指示、緊急鈴聲進行合理正確的疏散學生。

  7、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或違反本規定的,經校行政會議的認定,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罰。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控發生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有關上級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應對踩踏事件處置預案

  發生事故后,目擊者要立即向領導小組反映,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所有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迅速撥打電話報警并向中心校報告,請求援助。報告應該包括以下信息: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程度、危害;已采取和準備采取的應急行動。

事故應急預案9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機制,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高速公路運輸安全,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浙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嘉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應及時啟動應急響應,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1)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發揮政府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加強各部門應急聯動,確保高速公路的安全和暢通。

  (2)以人為本,科學防御。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健全預警和預防體系,做到早預測、早預警、早防御。

  (3)快速反應,果斷施策。著眼快速處理事故,各相關單位要及時響應,迅速開展工作,全力化解事故,盡快恢復正常運輸秩序。

  (4)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作用,有效整合資源,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技術及設施,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全面提高監測、預警、預防能力。

  2. 組織指揮體系及其職責

  2.1 領導機構及其職責

  2.1.1 領導機構

  成立嘉興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常務副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副指揮長: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嘉興市高速交警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分管領導。

  成員: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嘉興市高速交警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嘉興港區、滬杭高速嘉興管理處、嘉興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興市乍嘉蘇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分管負責人。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必要時增加市級有關部門(單位)為成員單位。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0573-82130915

  2.1.2 指揮部職責

  (1)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體系。

  (2)確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等級和啟動相關應急響應。

  (3)領導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4)領導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

  2.1.3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組織編制、修訂和評審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2)分析研判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發展態勢,為指揮部提供決策服務。

  (3)指導督促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建設。

  (4)指導開展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演練及相關宣傳、教育工作。

  (5)協調指揮各成員單位參與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6)協調相關職能部門開展事故的后續處理工作。

  (7)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2.1.4 成員單位職責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做好社會救援力量組建、訓練和演練工作;協調市道路危險化學品救援專業骨干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揮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

  (2)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相關治安、交通管理、施救等處置工作,適時疏散事故周邊人員,對高速公路進出口相接的地方道路進行交通秩序的維護等。

  (3)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監測事故現場空氣及環境質量;對事故現場環境污染物控制、清理情況進行監督;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區域提出環境修復建議。

  (4)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指令120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后續處理工作。

  (5)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的管理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救援、資質的認證和事故后期處理等工作。

  (6)市市場監管局:做好事故中特種設備的鑒定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現場救援和處置工作。

  (7)嘉興市高速交警支隊:做好事故先期應急處置,實施交通管制和外圍交通疏導,收集匯總現場情況,并逐級上報,及時發布信息。做好事故涉案人員的先期管控和交通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非交通事故案件,及時移交相關主管部門。

  (8)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高速公路危化品運輸事故消防救援工作;做好危險化學品泄露的相關處置和火災撲救等工作;負責事故得到控制后相關人員、車輛的洗消工作。

  (9)各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負責搜集事故具體情況并及時上報;組織開展一般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指揮協調做好事故后續相關工作。

  (10)滬杭高速嘉興管理處、嘉興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興市乍嘉蘇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管轄區域事故信息的收集和上報;協助做好事故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協助開展對事故的調查取證;協助做好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2.2 專家咨詢機構及其職責

  2.2.1 專家咨詢機構

  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家組。專家組由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有關專家及外聘專家組成,市應急管理局分管負責人兼任專家組組長。

  2.2.2 專家組職責

  專家組負責開展危險化學品重要信息研判,參與事故處置、評估等工作,為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和工作建議。

  3 應急處置

  3.1事故分級。

  一般(Ⅳ級)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受傷的事故。

  較大(Ⅲ級)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受傷的事故。

  重大(Ⅱ級)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受傷的事故。

  特別重大(I級)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受傷的事故。

  上述表述中,“以上”包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2 分級處置

  (1)對于一般(Ⅳ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按照有關規定啟動相關應急響應,并組織指揮轄區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對于死亡人數未達到較大級別但出現危險化學品嚴重泄漏或爆炸起火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市應急管理局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協助地方政府開展現場處置工作。當確定事故不能很快地得到有效控制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應立即向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支援,經指揮部批準,啟動相關應急響應。

  (2)對于較大(Ⅲ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經指揮部批準后,組織各方面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及救援工作。

  (3)對于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市政府報請省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響應,同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經指揮部批準后,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各方面力量進行先期處置,并配合上級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3處置程序

  (1)在發生一般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后,各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應急管理(安監)、交通運輸、生態環境、消防救援等單位應調派力量及時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及時收集事故現場動態信息,對初步判斷屬于較大規模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各地應急管理(安監)部門負責人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根據事故特性和現場動態信息,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相關成員單位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由市應急管理局統一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4)各成員單位組織專業人員趕往事發現場后,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依據各自的職責,做好詳細的應急處置方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由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相關單位應共享應急救援現場監測數據、應急救援資源分布、氣象、化學品物質安全數據等信息。

  3.4 處置要點

  (1)找準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了解造成事故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類別、特性等,以及是否已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探查周圍環境,確定處置辦法。

  (2)處置過程中,在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前提下,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范圍、清理污染物、消除或減輕環境影響,避免事故造成環境污染次生災害。

  3.5 后期處置

  (1)應急處置結束后,由當地政府和相關單位負責組織人員安置、補償、保險理賠等工作。

  (2)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將收集和整理的應急記錄、方案、文件等所有相關資料報指揮部辦公室。

  (3)參加應急救援的各成員單位負責做出相關的書面總結報告,及時報指揮部辦公室。

  (4)指揮部辦公室總結和評價應急救援實施情況、保障情況等,對應急預案的適用性和操作性進行評估。

  4 應急保障

  4.1 應急隊伍

  市消防救援支隊、市道路危險化學品救援骨干隊伍作為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平時應加強訓練和裝備建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4.2 資金保障

  按照有關規定和相關保障預案組織實施。

  5附則

  5.1 預案修訂

  指揮部公室根據相關規定及工作實際,及時會同各成員單位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5.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嘉興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嘉應急委辦〔20xx〕2號)即行廢止。

事故應急預案10

  為認真做好我區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恪守安全紅線,筑牢安全防線,強化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扎實做好安全防范各項工作,全面提升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范圍內處置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所采取的應急保障行動和措施。

  (一)以人為本,安全優先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優先”的原則。在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實施救援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把遇險人員、受威脅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及時進行救援處理”和“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兩個事故損失控制的關鍵點,把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堅持現場指揮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的原則。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區交通運輸局及時安排屬地交通運輸所按照處置車輛交通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根據車輛交通事故的性質、影響程度和安全責任,按照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處置和善后工作。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科學規劃、全面防范、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嚴格落實預防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各項措施。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堅持防止事故擴大優先的原則,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多方聯動、快速響應,建立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處置機制,快速、及時、得當處置車輛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處置

  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措施時,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物資供給和車輛調度。

  三、指揮組織體系

  各交通運輸所在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統一指揮下建立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織。

  (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李傳國。

  副組長:張大偉、劉昕、章連彬、王祥安、朱軍、葛雷、戴有苗

  成員:運管所機關股室負責人

  (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負責監督指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區交通運輸局交辦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

  (三)現場應急處置機構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四、事故分級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五、事故報告

  (一)報告程序及要求。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及時向交通運輸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交通運輸局或者區安監局報告。

  (二)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和報告聯系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和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8.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六、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我區范圍內道路運輸車輛發生突發道路運輸事故,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發生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道路運輸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其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七、應急救援結束處置

  (一)救援和善后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二)事故調查。積極組織自查并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所暴露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訂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保障體系

  (一)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并加強對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二)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強通訊信息報告。利用現代信息通訊技術,加強對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布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成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遲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九、預案演練

  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對應急行動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和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

  (二)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事故應急預案11

  觸電事故是生產施工中常見的事故。也是企業人身傷亡事故的主要類型。從觸電者的最終傷害程度來看,當觸電者搶救及時、方法正確是極有可能獲救的。編制觸電事故應急預案的目的是盡最大努力把觸電受傷者從死亡線上搶救回來,把事故的人員傷亡減少到最小程度。

  一、預案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本項目所有從事生產的員工,在工作場所發生觸電事故時,承擔對他人觸電實施緊急救護的責任。在其他場所發生觸電事故時,承擔對外人觸電實施緊急救護的義務。

  二、模擬演練情況

  假設觸電事故發生在本合同段項目部涌金大道分離橋鋼筋場處,由于施工人員不小心踩著裸露電線,導致觸電倒地,情況十分危急。

  三、演習的時間

  演習時間定于20xx年5月15日上午.

  四、預案組織機構及職責:

  1、觸電事故組織機構(總指揮)總指揮:徐建

  主要責任:

  a、全面負責現場應急急救工作;

  b、決定啟動應急預案;

  c、指揮應急急救工作。

  副總指揮:丁進清、何乾

  主要責任:

  a、組織應急急救工作;

  b、協調各部門統一調度工作;

  c、負責調查、監測及急救方案的確定。

  現場指揮:何雪峰、宋其余、吳云峰

  主要責任:

  a、傳達、聯絡各部門演練人員,負責交通救援線路的暢通及現場警戒;

  b、協助總指揮做好各項后勤事務及有關演練物資準備等相關事宜;

  c、協調與當地醫院、公安的溝通,負責演練資料搜集、整理等工作。

  2、各組職責:

  (1)事故處理組:主要任務是確定救援方案并組織人員車輛施救,搶救觸電人員;

  (2)醫療救護組:主要任務是及時趕到事故現場搶救觸電人員,視傷情決定在現場或就近醫院急救,確保人員的生命安全。

  (3)警戒聯絡組:主要任務是上傳下達領導指令和疏導交通線路,對外聯絡告知現場發生的觸電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并記錄演練全過程。

  (4)后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聽從指揮部領導的指令,安排救援演練車輛的調派以及應急資金的`及時供應。

  五、演練程序:

  (一) xx時整,事故演練現場總指揮唐超接到電話“鋼筋場有人觸電,已無心跳”。接到匯報總指揮立刻對現場安全事故和緊急情況評估,隨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各組人員組成

  事故處理組:徐建、何乾、宋其余、何雪峰

  醫療救護組:周秀娟、王曉卿、金玲娟

  警戒聯絡組:陳明星、吳云峰、趙宜勝、朱蘇軍

  后勤保障組:金濟永、王巍

  (三)具體實施步驟

  ①、xx:xx分觸電事故處理組在組長徐建的帶領下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并電話通知現場電工迅速切斷電源,使觸電人員徹底與電流斷開,同時以防止事故危害擴大。

  ②、xx:xx分醫療救護組組長周秀娟撥打120急救電話的同時,采取“口對口人工呼吸法”和“心臟胸外擠壓法”對觸電人員急救。

  ③、xx:xx分警戒聯絡組組長陳明星率警戒聯絡組迅速拉起警戒線,引導周圍職工撤離到安全區并疏散圍觀人員,既杜絕了二次觸電的可能也為現場救護提供了足夠的場地。

  ④、如傷員的心跳和呼吸經搶救后均已恢復,可暫停心肺復蘇法操作,急救車趕到后周秀娟和王曉卿將觸電人員送往醫院進行身體檢查和調養。但心跳呼吸恢復的早期有可能再次棸停,應嚴密監護,不能麻痹,要隨時準備再次搶救。

  ⑤、xx:xx分若觸電人員的心跳和呼吸經急救無明顯效果,與此同時,醫院急救車未到時,救護組長周秀娟立即派項目救護用車與醫院救護車在最短時間內進行交接,救護組全體人員隨車出發。此時,警戒聯絡組長陳明星盡快與醫院救護車取得聯系并立即告知周秀娟,其余警戒聯絡組成員協同公安交警確保交通順暢。最近交接地點由周秀娟按實際情況確定。

  ⑥、xx:xx副總指揮何乾向總指揮徐建報告演練完畢,由總指揮徐建作簡單的演練總結。

  六、救援設備及物質

  項目救護用車一輛、擔架一床、醫藥箱一只。

  七、注意事項

  1、警戒聯絡組要認真詳細記錄演習的時間、匯報時間、人員傷情、現場人員情況等。

  2、后勤保障組在演練的當天必須保證在10點之前把所有演習人員及物質運送到演練場地,應急資金和后勤相關物質安排到位。

  3、施救人員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現場,施救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聽從指揮部的命令,開展急救工作。施救結束后將所有人員帶出事故現場撤到安全區域。

  4、總指揮徐建作完演練總結宣布演練結束后,所有演習人員撤出演習地點,恢復施工秩序。

  通過此次演練使我們全體施工作業人員更加清楚和明確應急救援預案的救援程序。在應對突發事件發生時保證應急預案實施的有序進行,為救援爭取了時間,達到了演練目的。

事故應急預案12

  一、總則

  城鎮天然氣、液化石油氣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因其具有易燃、易爆等特點,所以安全工作尤為重要。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和《浙江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強化對城鎮燃氣安全工作的領導,全面提高城鎮燃氣突發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應對燃氣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一)工作目的

  提高燃氣主管部門及燃氣事故應急體系對燃氣發生重大突發事故的快速反應和處理能力,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反應迅速、處理有力的應急體系,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則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擬定我市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負責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工作。燃氣企業根據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制定的應急預案,制定本單位燃氣搶險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搶險組織。

  (三)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和《浙江省燃氣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依據,編制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

  我市區域內從事燃氣燃氣經營的管道燃氣公司、液化氣站和汽車加氣站等燃氣設施出現重大隱患和重大險情。

  二、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我市燃氣事故應急體系由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的應急組織、相關部門的應急組織、各鎮(街)的應急組織以及各燃氣企業的應急組織組成。

  (二)設立我局燃氣搶險應急工作指揮部。

  總指揮: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局長

  副總指揮:分管負責人

  成員:局屬相關科室、機動中隊、各鎮(街)派駐中隊、市政公用事業服務中心、臨海華潤燃氣有限公司、臨海市杜橋管道燃氣有限公司、臨海市上盤管道燃氣有限公司、臺州中油燃氣有限公司、浙江海圳榮液化石油氣工業有限公司、臨海市大田白竹液化氣有限公司、臨海市福達液化氣有限公司、臨海市西北液化氣儲配站、臨海市杜橋煤氣有限公司、臨海市遠東液化氣有限公司、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臺州分公司等單位負責人。

  搶險應急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政公用事業服務中心。

  當發生燃氣安全事故時,搶險組成員必須迅速到達指定崗位。

  1、指揮部職責: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城鎮燃氣安全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解決事故搶險救援及調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按應急搶險預案有效地開展工作,根據工作實際檢查應急救援預案的落實情況,及時地做出相應的重大決策。

  2、市政公用事業服務中心(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與燃氣企業通訊聯絡工作;掌握事故現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事態的發展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等。

  3、局辦公室職責:負責與市級相關部門、屬地鎮街的.聯絡協調工作;負責與電視臺、報社、戶外廣告等公眾媒體策劃實施燃氣安全宣傳活動等。

  4、機動中隊、派駐中隊職責:負責維護事故現場的秩序;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的撤離和受災群眾的安置;協調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等單位的救援工作等。

  5、燃氣企業職責:遵照相關部門指揮調遣;負責開展燃氣設施的搶修工作;徹底消除燃氣事故隱患問題;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調查工作;汲取事故經驗教訓做好相關工作等。

  三、預防機制

  (一)應定期研究城鎮燃氣安全搶險應急工作,檢查燃氣企業安全生產制度和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實施情況,加強燃氣安全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及時消除隱患,防患于未然。

  (二)燃氣企業應定期檢查本單位燃氣應急搶險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和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并設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于工作狀態。落實巡查、巡線、入戶檢查制度。

  (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應由多部門配合,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應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與公安、衛生、消防、民政等有關部門及時溝通、密切合作,共同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四、應急響應

  燃氣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救助,并向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做好事故現場的搶險、疏散和警戒工作;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燃氣搶險應急預案,迅速向市政府電話報告。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緊急情況信息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一)事故報告

  1、報告原則

  要按照“迅速、準確”的原則,在第一時間將燃氣事故情況及時上報至上級政府部門。

  2、報告程序

  當發生燃氣重大事故險情或重大事故后,燃氣企業應立即將重大險情或事故情況如實向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報告,由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逐級報告。

  3、報告內容

  (1)事故或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情況,設施損失及對供氣造成影響的情況;

  (2)險情的基本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緊急掄險救援情況,直接經濟損失:

  (3)險情或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或基本結論;

  (4)采取的措施;

  (5)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

  (二)事故處置

  搶險應急組織機構遵循“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科學有效”的原則,共同做好燃氣險情及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1、燃氣事故發生后,應急搶險指揮部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研究處置對策,并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有關情況。

  2、在市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立即啟動燃氣搶險應急預案,迅速趕往現場,按照政府搶險救援指揮命令和搶險應急預案中的職責分工,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會同安監、公安等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報告。

  3、燃氣企業在公安、消防等專業搶險力量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搶險應急預案,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搶險工作。同時協助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護秩序,妥善保管有關證物,配合有關部門收集證據。

  (三)信息發布

  燃氣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燃氣搶險應急指揮部及事故所在地實行集中、統一口徑和管理,以確保信急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

  五、應急終止

  (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燃氣安全事故搶險應急指揮部根據燃氣安全事故搶險工作進展情況決定應急救援終止,并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二)搶險應急狀態終止后,應及時做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的基本內容是:事故發生及搶險經過;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傷亡人員情況及經濟損失等;預防事故采取的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及評估情況;應吸取的經驗教訓以及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理情況等。

  六、保障工作

  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和特點制定我市燃氣安全事故搶險應急預案。燃氣企業應根據實際制定燃氣安全事故搶險應急預案,并報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備案;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及各燃氣企業要有計劃、有針對性的開展預防燃氣安全事故及有關知識的宣傳,增強預防燃氣安全事故常識和防范意識,提高防范和應急反應能力,并對燃氣安全事故搶險應急工作基本人員力量進行摸底調查,做到心中有數。

  若發生燃氣安全事故或重大險情,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如實的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和擾亂現場秩序。違者,將按法律追究刑事責任。

  燃氣行業各單位、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配合重大事故的搶險應急工作,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事故應急預案13

  1. 編制目的

  為高效有序的應對我站油庫房的日常消防以及油庫漏油和突發性火災事故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我站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巴基河三級電站工程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水電站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油庫漏油事件及火災事故。

  4. 工作原則

  (1)重大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密切注意中央和地方各級防災部門發布的預報預警信息,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油庫漏油防范工作和突發油庫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以人為本,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5. 事件類型與危害程度分析

  5.1 火災事件類型

  按照油庫火災事故造成的傷亡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即根據火災事故的穩定性及危害性將火災事故分為三級。Ⅰ級火災事故、Ⅱ級火災事故、Ⅲ級火災事故。

  Ⅰ級火災事故:(1)造成30人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火災事故;(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火災事故。

  Ⅱ級火災事故:(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火災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火災事故。(3)巴基河工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部位發生的火災事故;(4)消防安全三級管理單位發生的,火災超過6小時以上未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更大范圍內的火災的`事故。

  Ⅲ級火災事故:消防安全三級安全管理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火災在六小時以內的能有效控制的,未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火災事故。

  5.2 危害程度分析

  水電站按照《危險源辨識、評價控制程序》的規定,根據巴基河三級電站對油庫火災事故的辨識,以及分布和特點,可能引發的事故及類型主要包括:

  1、漏油: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影響人員生活用水等。

  2、燃燒:可能造成人員燒傷、油庫爆炸、人員傷亡等。

  3、爆炸: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設備損失等。

  6. 組織機構及職能職責

  6.1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為了加強對油庫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全面落實我站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相關工作,水電站組織成立以陳興福為組長,各部門及管理人員負責人為組員的的油庫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組 長: 陳興福

  副組長: 劉俊

  組 員: 羅太華

  下設油庫事故安全應急救援工作辦公室,設置在現場調度室,負責油庫事故安全應急救援日常管理各項工作。

  主 任: 王江

  副主任: 程祥勇

  成 員: 龍興蓮

  6.2 油庫事故安全應急預案小組職責

  (1)負責 “油庫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決策和指揮。

  (2)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習計劃,并定期組織進行演習、評估和修改工作;檢查督促做好油庫漏油及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組建義務火災救援小組,并組織學習和演練。

  (4)當發生油庫火災事故時,組織指揮義務救援隊伍實施救援搶救行動,協調與外部應急力量、響應政府部門等的聯系。

  (5)組織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并總結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得與失。

  應急預案啟動后,項目經理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如有特殊情況造成人員缺少的,應采取相應方法補救。

  6.3 應急救援機構成員分工

  組 長:陳興福

  在項目應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負責,為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向利源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相關領導部門報告油庫安全事故的有關情況。

  項目總工:劉 俊

  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提供總體技術支持,并負責組織和督促制訂應急救援方案,同時指導和監督該應急預案的實施運行。

  副經理:羅太華

  負責事故現場的組織和指揮工作,有效的將救援現場人力、物力、財力資源進行調度;組織該應急救援預案技術方案的具體實施。

  成員: 王江、程祥勇、高興鳳、劉媛、龍興蓮、李雙哈

  職責:組織本部門人員參與應急救援技術方案的編制并現場指導實施;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安全技術指導及保障工作。

  (1)負責開展項目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加強員工的防火意識和防火知識。

  (2)負責在事故發生后保護現場,做好現場記錄照片、錄像或繪制草圖等資料的收集。

  (3)組織清點、疏散受災人員、統計傷亡人數。

  7. 預防與預警

  7.1 危險源監控

  監控方式、方法:項目部日常巡查,對重點部位重點檢查。

  預防措施:

  ①密切保持與電站油庫保養人員與現場檢查人員的聯系,及時獲得油庫的基本安全信息。

  ②時刻注意當地天氣,在打雷、打閃來臨前,應立即通知施工營地相關人員,對油庫用電及周邊電路進行斷電,以免因火花造成爆炸。

  ③每天都要對油庫進行安全檢查,如有漏油現象盡快上報并解決。

  7.2 預警行動

  當油庫火災事故發生時,在事故地點及附近人員一旦發現,要立即利用電話、手機或派出人員等方法,迅速將事故發生地點、事故類型、和事故的危害程度向現場調度室值班人員或電站油庫火災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匯報。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各部門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8. 信息報告程序

  事故報告內容

  突發性油庫火災事故和事故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油庫火災事故和事故發生(或發現)時間、詳細地點、受災范圍(或受威脅對象)、危害程度。

  2、油庫火災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油庫火災事故的潛在危險程度、危害程度估計及發展趨勢的初步評估。

  3、油庫火災事故和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判斷。

  4、油庫火災事故和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態初步控制情況。

  5、下一步計劃采取的措施(包括需請求支援的事項)。

  8.1 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聯系方式

  油庫火災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并保持信息暢通。

  內 外部通信方式如下:

  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有關應急部門、機構或人員聯系方式》。

  9. 應急處置

  9.1 響應分級

  按照巴基河電站火災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三級響應。

  發生Ⅰ級、Ⅱ級火災事故時,請求由管理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請求啟動巴基河三級電站應急預案。發生Ⅲ級火災事故時,啟動利源公司專項應急預案。同時上報警消中心和當地政府應急指揮部。

  9.2 分級響應程序

  (1)現場臨時指揮部成員和各救援小組組成員立即到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根據現場情況,研究制定有效的救援方案;

  (3)統一指揮和調配現場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

  (4)及時向管理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續報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

  (5)必要時請求兄弟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協助增援。

  (6)密切保持與業主及監理單位的聯系,及時獲得惡劣天氣預警信息。

  (7)一旦出現油庫火災事故,迅速上報我站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展開油庫火災事故的救災工作,并及時掌握相關的數據資料,做好信息的上傳下達工作。

  (8)由油庫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達應急救援命令,相關部門立即進行現場搶險、人員疏散、設備、物資調離等應急救援工作。

  (9)突發性油庫火災事故發生后,油庫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小組領導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保護,計劃合同部門協助開展收集證據工作。

  (10)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特別重大油庫火災事故進行深入調查和評估,分析事故原因,弄清事情真相,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教育等。

  (11)電站油庫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時、準確、全面、客觀地向上級有關部門和社會發布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事件的信息。

  (12)發生油庫火災事故發生時,人員必須撤離至安全地帶。

  7.2處置措施

  1、油庫火災事故發生時各部門要留設值班人員,在得到災情報告時要迅速及時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作詳細的匯報。

  2、積極組織自救,迅速轉移受災人員到安全地帶,并及時組織有經驗的人員進行搶救,使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項目部各部門要反映及時,行動迅速,確保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不受威脅,并將損失較少到最低處。

  4、配備一定的擔架、食品、藥品應急救援物品等,一切救援物品迅速運至災害現場。

  5、油庫火災事故發生后,在應急救援隊伍未趕到現場之前,現場值班人員以及施工隊必須迅速采取適當的有效搶救措施,做好警戒工作,防止事態擴大或誘發事故發生。

  6、各應急救援小組到達事故現場后,根據各自分工和職責,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各負其職,協調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積極組織搶救。

  7、在事故現場處理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以確保人身安全。

  8、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積極妥善的做好受災人員的善后工作。

  9.宣傳、培訓和演習

  由巴基河三級電站負責《油庫事故安全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每年度開展1—2次項目部《油庫事故安全應急預案》的宣傳和培訓工作,至少進行一次演習、演練。

  10. 附則

  本應急預案由巴基河三級電站組織制定并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事故應急預案14

  (一)制定目的

  為應對醫院突發性大面積停電事故,迅速有序地組織和恢復供電,確保病人生命安全和減少財產損失,保證醫院用電暢通,促進事故應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大面積通電事故”(下稱“大面積停電事故”)是指因嚴重自然災害重要設施損壞或遭受破壞等原因造成突發性的全院大面積電力系統安全防線失效,電網發生大面積瓦解或崩潰的事故。

  (三)應急原則

  大面積停電事故處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遵循“統一領導,完善機制,明確責任,加強合作,快速發應,措施果斷”的原則。

  (四)組織機構

  醫院成立大面積停電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搶修隊。

  1.醫院大面積停電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維修電工:xxx

  職責:

  1.做好日常安全供電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范大面積停電事故發生。

  2.發生大面積停電事故時,及時做好停電事故應急工作,盡快恢復供電。

  3.根據大面積停電事故嚴重程度,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

  4.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

  5.必要時請求外力支援。

  6.領導小組組長是履行本預案規定的第一責任人。成員單位應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做好大面積停電事故時的綜合應急工作。

  2.應急搶修隊

  隊長:xxx

  副隊長:xxx

  成員:xxx

  職責:發生事故時,組織人員實施救援行動;向指揮小組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供電部門發出求援請求,事后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五)應急程序

  1.后勤部門電工班應急程序

  (1)計劃性停電應急程序

  A.根據電力部門通知的停電時間及故障原因,做好響應的準備工作。電工在接到電力公司通知停電的電話或以其他形式的停電通知時,必須問清楚停電的時間,停多長時間及停電原因,做好記錄。

  B.通知總務科(夜班通知總值班xxx),說明停電的.原因,具體停電時間,停多長時間,并做好電源切換的準備工作。

  C.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電源切換工作,保證全院恢復供電。

  (2)緊急停電應急程序

  A.出現緊急停電時,高配房應立即電話詢問電力公司,問明停電原因及停電時間的長短。通知應急小組組長xxx和院辦(總值班xxx),說明情況。

  B.如停電時間較長,雙電源切換不成,應盡快啟動備用發電機,切斷中央空調電源,保證重點科室(急診室、手術室、ICU、分娩室、血透室、急診檢驗、信息中心)的供電。信息中心有UPS不間斷停電。

  由院辦通知(總值班xxx通知):

  1.設備科(xxx)停止所有科室分體空調。2.通知放射科,停用一切放射設備(除一臺普放設備)。

  C.如停電時間較短應等待電力局來電后,按高度命令后進行高壓系統操作。如遇到操作電源無電可按手動方式進行操作。高壓操作完畢再進行低配操作。

  D.高壓操作完畢必須檢查開關的合閘位置是否正常,檢查三相電壓、三相電流是否正常。

  E.如單個樓層配電箱造成個別科室停電,請打高配房xxx電話,立即進行現場搶修。如配電箱嚴重損壞,短時無法修復,應立即接備用電纜至就近配電柜或低配室。

  2.部門科室應急程序

  (1)各科室接到停電通知后,立即做好停電準備。如有搶救患者使用備用電源。

  (2)停電后,按照各科應急搶救預案,維持搶救工作。

  (3)電梯遇到突然停電后,要做好乘客思想工作,向外面打電話,用人工方法把所有乘客放出去。(要修改)

  (六)保障措施

  1.電工日常應做好發電機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發電機隨時投入使用。

  2.電工平時要掌握供電知識和操作規范,注意操作安全。

  3.臨床科室常規備有應急燈電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檢查,保持完好狀態。

  4.醫院要組織進行應急停電演練,通過演練,使大家熟悉掌握突發停電的應急處置程序,確保病人安全。

事故應急預案15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坍塌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組員:生產負責人

  安全員

  各專業工長

  技術員

  質檢員

  值勤人員

  值班電話:

  (2)坍塌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項目突發坍塌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1)項目部安全員負責主持、組織全機關每年進行一次按坍塌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單架、跌達損傷藥品、包扎紗布。

  (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了并加強日常管理。

  4、預防措施

  (1)深基礎開挖前先采取井點降水,將水位降至開挖最深度以-下,防止開挖時出水塌方。

  (2)材料準備:開挖前準備足夠優質木樁和腳手板,裝土袋,以備護坡

  (打樁護坡法),為防止基礎出水,準備2臺抽水泵,隨時應急。

  (3)深基礎開挖,另一種措施是準備整體噴漿護坡,開挖時現場設專人負責按比例放坡,分層開挖,開挖到底后,由專業隊做噴漿護坡,確保邊坡整體穩固。

  二、應急響應

  1、防坍塌事故發生,項目部成立義務小組,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生產負責人及安全員,各專業工長為組員,主要負責緊急事故發生時有條有理的進行搶救或處理,外包隊管理人員及后勤人員,協助副項目經理做相關輔助工作。

  2、發生坍塌事故后,由項目經理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副項目經理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現場搶救。土建工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清理土方或雜物,如有人員被埋,應首先按部位進行搶救人員,其他組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展擴大,讓外包隊負責人士隨時監護,邊坡狀況,及時清理邊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再次事故的發生。在向有關部門通知搶救電話的同時,對輕傷人員在現場采取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山水、電工協助送外搶救工作門衛在大門口迎接米救護的車輛,有程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3、如果發生腳手架坍塌事故,按預先分工進行搶救,架子工組織所有架子工進行倒塌架子的拆除和拉牢工作,防止其他架子再次倒塌,現場清理由外包隊管理者組織有關職工協助清理材料,如有人員被砸應首先清理被砸人員身上的材料,集中人力先搶救受傷人員,最大限度的減小事故損失。

  4、事故后處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應急領導小組及專業救援隊名單及聯系方式

  序號職務姓名聯系方式備注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技術負責人

  安全員

  施工員

  材料員

  質量員

  現場處理組

  專業搶救組

  警戒維護組

  醫療救護組

  交通運輸組

  后勤保障組

  善后處理組

  機動預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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