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2016遵義調整公積金繳存標準調整方案
導讀:從遵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該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上下限將重新作出調整,新標準將于7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遵義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嚴格實行“控高保低”原則,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遵義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的規定: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上一年度遵義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倍,月繳存基數下限為上一年度遵義市最低工資標準(每月1600元),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為單位、個人各12%,最低為單位、個人各5%。
新標準以此計算,遵義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上限為3826元(單位、個人各1913元),相比之前的3430元增加了396元,月繳存下限為160元(單位、個人各80元),相比之前的126元增加了34元。
拓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繳費標準
一、單位及職工個人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按照原規定執行。
財政撥款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繳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它單位繳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應按國家稅收政策規定納稅;繳存比例下限不得低于6%。
二、單位及職工個人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5751元,下限按照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單位及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于1070元,其他區(市)縣不得低于1200元。
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計算口徑應按照統計局發布的《關于工資總額的組成規定》(統制字〔1990〕1號)要求執行。
三、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招商引資或引進人才的單位,按照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規定執行,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不得超過26252元。
【遵義調整公積金繳存標準調整方案】相關文章:
哈爾濱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11-17
天津公積金繳存額調整明細06-22
東莞公積金繳存基數怎么調整02-10
關于福建龍巖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05-11
公積金繳存基數下月起開始調整07-14
關于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通知06-06
東莞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辦理條件10-14
東莞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辦理條件10-25
珠海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辦理條件10-28
珠海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辦理時間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