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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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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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1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工程。

  1.8 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 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訂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號)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 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 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 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分包合同的規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 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 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 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后,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 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 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 語言文字: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與總包合同中規定適用的法律、法規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 適用工程建設標準: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后執行。

  4.圖紙

  4.1 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范圍內圖紙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后,應當繼續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在原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4.3 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包合同

  5.1 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 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并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生。

  5.3 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系: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6.指令和決定

  6.1 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 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項目經理

  7.1 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 項目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并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發出的指令、通知,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項目經理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項目經理在48小時后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于承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項目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7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可發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行。如承包人發出錯誤的指令,并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 項目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分包項目經理

  8.1 分包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 分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分包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后生效。

  8.3 分包項目經理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分包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項目經理取得聯系時,分包項目經理應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項目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 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項目經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并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閱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準,分包人方可執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總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應盡快撤離現場。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采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設備,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轉包與再分包

  12.1 除12.2款規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12.2 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12.3 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并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 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項目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項目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或項目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 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暫停施工

  15.1 發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出暫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 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 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 分包人應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8.2 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準后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 發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 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 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

  20.工程量的確認

  2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后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報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 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0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 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工程變更

  22.1 分包人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并經承包人確認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執行從發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項目經理并向項目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 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2.4 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 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

  23.2 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發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定的發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組織驗收,并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后竣工報告之日。

  24.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起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質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6.2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6.3 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補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賠

  27.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后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復,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索賠成功后,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復,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準。

  27.4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要求分包人協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相關通知或其它資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賠款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爭議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保障

  29.1 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9.2 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于發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30.保險

  30.1 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 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 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1 有關材料設備供應的數量、程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 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章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設備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采取保護措施,并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 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發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 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合同份數

  37.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分包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承包甲方 大靈線岳門灣段路面大修 工程,總承包金甲、乙雙方共同簽署本合同,并履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同內容、工程質量和工期要求

  1、乙方同意承包門灣段的工程施工任務,其主要工程項目見工程量清單所列內容。

  2、工程質量:工程交工驗收應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3、合同期限

  (1)、乙方必須于20xx 年 9月 5日前開工, 20xx 年 10 月 1 日前全部完工。合同工期為日歷工期,包括各種因素和自然條件影響日在內。如因甲方原因,經書面簽證,工期可順延,但不再同意追補投資。

  (2)、乙方同意項目的維護期為十二個月。自交工初驗合格,監理工程師簽字之日期起計算,工程在一年內發生損害,經分析損害原因,如由施工質量而造成的`,乙方應對此承擔責任(包括經濟責任)。

  二、合同造價

  ___元整,(其中人工費_________ 元,材料費__________元,機械費 __________元),此次按單價合同管理執行。

  三、工程施工

  1、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提供和指定的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技術管理制度、施工規范、操作規程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

  2、乙方應使用符合規范要求的原材料,在施工中如發現乙方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甲方有權制止其使用,并要求清運出場,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施工所需的一切機械設備均由乙方自備,其性能應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要求 ,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停止使用和更換設備。額 壹佰萬元 ,為了保證該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期, 本合同的合同總造價為(人民幣大寫) 壹佰萬元

  4、在甲方交給乙方的圖紙和設計文件中,若有錯誤和矛盾之處,乙方應及時按變更設計程序書面報告,甲方確認后給予書面簽證。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作到文明施工,規范管理。施工機械、工程原材料擺放有序,竣工后應及時清理現場。

  6、乙方在施工中,每道工序完成后都應得到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認可后,再進行下道工序。否則,對于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權令其返工,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工程結算與付款

  工程交工驗收達到合格工程時,工程付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最后一次性付清。

  五、附則

  1、在施工中乙方應做好施工安全保障工作以及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施工現場要設置相應符合GB5768-1999《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的標志,確保施工安全。如因標志設置不全或不符合國標而發生的安全等糾紛,由乙方負全責。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簽章(字)生效。

  3、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經驗收無缺陷或缺陷已修復,且甲方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合同終止。

  4、工程量清單附后。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3

  發包方:

  承包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定論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二、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2、工期獎罰:本工程以發包方驗收通過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時,每推遲一天罰款 元。

  3、有下列情況之一,并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工程量有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發包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三、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 。

  2、承包方應按照施工圖及說明、國家有關施工規范、驗收規范和經發包方確認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應對現場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因承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返工,其經濟損失由承包方自負,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4、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及時辦理質量檢驗手續。承包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過程檢驗資料。

  5、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發包方罰承包方總造價的 。

  四、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

  1、結算方式:

  (1)承包方式:

  (2)計價方法:

  (3)合同價款(大寫):

  (4)結算方法:

  2、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應及設備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購,經發包人認可后使用。

  2、機械設備由承包方自備。

  六、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2、審查承包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各種技術資料和工程預決算。

  3、提供施工圖紙 套。

  4、負責組織工程設計交底、圖紙會審。

  5、發包人指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

  2、遵守發包方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指揮、檢查和監督。

  3、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編制出施工方案,報發包方審核,并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發包方要求的工程資料的樣式及填寫方式,匯集施工技術資料,提供給發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派專人對施工用電、施工機械進行管理,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須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

  3、承包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一切費用和善后問題的處理,均由承包方負責,并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它

  1、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 份(發包方執 ,承包方執 )。

  十、補充條款

  發包方: 承包方:

  合同訂立日期:xxxx年xx月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4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工程立項批準或核準、備案文號:

  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二、工程承包范圍 *******************************************************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月 * 日

  竣工日期:****年**月 **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 天。

  四、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合同價款:

  (大寫):(人民幣) ************ 元;

  (小寫):**************** 元。

  其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大寫):*************** 元;

  (小寫): **************元。

  其它約定:*********************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和第三部分專用條款的第2.1款賦予的規定一致。

  七、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八、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時間: **** 年** 月 *** 日

  本合同訂立地點:******

  雙方約定本合同 *********** 生效。

  十、合同備案

  本合同生效后必須送 ***************備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資質等級證書號: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裝飾裝修面積:_________

  1.3 工程戶型: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報價單和圖紙);

  1.5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見附表二、三)。

  1.6 工程期限_________日(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 工程款和報價單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報價單應當以《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參考價格》為參考依據,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著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報價單應當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共同作為確定工程價款的根據。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應當與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

  3.1 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的,需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3.2 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必須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XX)的要求。

  3.3 雙方應當對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予以簽收確認。

  3.4 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擅自復制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項目。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 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 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3 負責辦理物業管理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當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4.4 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定。

  4.5 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4.6 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墻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墻體。

  (3)在室內鋪貼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墻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4.7 凡必須涉及4.6款所列內容的,甲方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審定并出具書面證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門批準。

  4.8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當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衛及消防工作。

  4.9 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范、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5.2 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鉆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的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家具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衛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后清掃施工現場。

  5.3 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范、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的查閱條件。

  5.4 甲方為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第六條 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按由乙方編制的本合同家裝《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所約定的供料方式和內容進行提供。

  (1)應當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2)應當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乙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由甲方確認備案。

  (3)雙方所提供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并具有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

  (4)如一方對對方提供的材料持有異議需要進行復檢的,檢測費用由其先行墊付;材料經檢測確實不合格的,檢測費用則最終由對方承擔。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經乙方驗收、確認辦理完交接手續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質量控制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當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工期應當順延: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8.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8.4 判斷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認定的文字協議”為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

  第九條 質量標準

  9.1 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方面,應當嚴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XX)的標準執行。

  9.2 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標準執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dbj/to1-43-XX);

  (2)《北京市高級建筑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dbj/t01-27-XX)。

  9.3 在竣工驗收時雙方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發生爭議時,應當申請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予以認證;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申請方墊付,并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工程驗收

  10.1 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竣工驗收。

  10.2 工程完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后三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尾款,簽署保修單,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電改造圖。

  10.3 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10.4 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5 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為竣工驗收單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限為五年。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合同簽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 支付時間 │工程款支付比率│應支付金額│

  │ 第一次 │開工三日前 │ 50% │ │

  │ 第二次 │工程進度過半│ 45% │ │

  │ 第三次 │竣工驗收合格│ 5% │ │

  11.2 工程進度過半,指工程中水、電管線全部鋪設完成,墻面、頂面基層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門、窗及細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為界定工程過半的標準。

  11.3 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工程結算單進行審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結清后,乙方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為工程款結算憑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2.2 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2.3 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2‰的違約金。

  12.4 由于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乙方支付給甲方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2‰的違約金。

  12.5 由于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約定進行返工修理、綜合治理和賠付:

  (1)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須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對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必須進行綜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室內空氣質量經治理仍不達標且確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合同的工程全部價款;甲方對不達標也負有責任的,乙方可相應減少返還比例。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附則

  14.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4.2 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4.3 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定應當由乙方承擔的責任的,仍應以本合同為準。

  14.4 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當本著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14.5 乙方撤離市場的,由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后,有權向乙方追償。

  14.6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場主辦單位(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就 公路維修工程項目,達成如下協議:

  一、施工里程:

  二、主要工程數量:

  1、 漿砌擋土墻

  2、 路基填心

  3、 清運塌方

  擋土墻尺寸;根據現場實際確定并結合擋土墻通用圖。

  三、工程費:

  1、漿砌擋土墻單價元/m

  2、路基填心單價元/m 33

  3、清運塌方單價元/m3

  工程總金額按實際發生計量。

  四、工程質量要求:按公路工程技術規范進行施工驗收。

  要求本工程項目:

  1、保證工程施工各工序合格。

  2、保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率為100%,在施工中,甲方施工人員發現乙方偷工減料、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及時返工或補救,直到符合要求。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工程費用支付:甲方按乙方的'施工進度支付工程費,工程完工后支付整個費用,乙方憑稅票結帳。

  六、安全責任: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施工期限: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7

  發包方(甲方):XXX

  承包方(已方):XXX

  為提高泵站品位,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XXX委托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地點:

  XX。

  二、工程內容

  土層基礎、綠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詳見圖紙)。

  以上項目經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后預算總表所列項目、規格、備注、數量、要求施工。

  三、工期

  1、開工日期:本項目工程從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年XXX月XXX日止,共XXX個日歷天。

  2、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四、工程合同價款

  經協商本合同總承包價款為人民幣:X整。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結算。

  五、承建方式

  乙方對工程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建工程材料,必須經雙方確認方可進料施工。

  2、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發生的.水電費用。

  六、工程付款辦法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后3天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訂金為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XXX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員進場施工。

  2、待完成總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XXX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20%,即人民幣XXX整。

  4、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10%,即人民幣XXX整。

  七、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園林綠化施工規范進行施工,完工后達到XXX級。

  2、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范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做好文明施工。

  八、工程竣工驗收結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XXX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并于驗收后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及《有關園林綠化標準》給予合格批準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費用。甲方在驗收合格后依據合同、補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并于XXX個工作日內結算完畢。

  九、延期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XXX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則每提前一天完成獎勵人民幣XXX元。若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權停工或對已完成工程進行圍蔽處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養護管理

  1、期限: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綠化保養期為十二個月,保養期從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保養期滿后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2、質量要求:大樹及時支撐固定,栽植后及時澆水,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時防治病蟲害,確保苗木正常生長。養護達到國家城鎮綠地園林養護標準。

  十一、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質保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后合同即告終止。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XXX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XXX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蓋章)XXX

  乙方代表(蓋章)XXX

  合同簽訂日期:

  簽約地點:XXXX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8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消防工程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消防系統

  4、工程工期: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價:

  四、工程質量及評定標準

  1、質量要求:合格工程并符合消防設計要求。

  2、評定標準:按國家和甘肅現行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執行。

  3、安全生產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施工規范的要求,防止事故發生。

  4、材料及設備品牌必須采用消防部門認可的合格產品、規格、型號、產地、質量等級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證工程質量。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當天,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

  2、工程完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

  六、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責任

  (1)按合同付款方式提供合同書所規定的全部費用

  (2)指定專人負責系統工程項目建設的協調工作,免費為乙方施工提供存放器材的房間及施工電源和施工用水。

  (3)負責系統工程項目的組織及驗收。(甲方內部驗收)

  (4)甲方負責現場設備安裝位置的供電,確認布線路、管道等設施的協調工作。

  2、乙方責任

  (1)負責系統設計、安裝、調試、開通試運行的全部工作。開通試運行后向甲方交付系統竣工資料和全套系統的技術資料,按時向甲方交付一個符合技術規范驗收合格的系統。

  (2)乙方在施期間,乙方施工人員及設施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傷亡和損失均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

  (3)乙方工程如不符合消防驗收規范需要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在施工期間因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在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造成的人為損壞由甲方全權負責。

  (4)工程驗收:按照消防部門意見,由乙方配合,甲方負責驗收。

  (5)負責對甲方的系統使用和維護人員的技術培訓。

  (6)自系統開通運行之日起,乙方提供對系統及系統設備免費保修工作(質量責任限于產品本身的修理、更換或維護,不包括其他人為破壞因素或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人為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壹年后提供優惠服務,系統出現故障后,乙方將在24小時內響應,對一般故障在一天內予以解決,并對設備實行終身維修和系統長期售后技術支持。

  七、所有權與風險轉移

  在甲方支付全部貨款前,貨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以任何方式將貨物收回,甲方須承擔因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違約金,收回貨物的運輸及其他費用等。

  八、履行期限和方式

  1、乙方在合同簽定后,在甲方規定期限內,將設備運抵現場。

  2、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需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因不可抗力被迫停工時。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而不能施工時。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提供合同規定之相應條件時。

  九、系統工程項目延誤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不能按期開工或影響進度造成的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工期應按拖延天數順延。

  2、由于乙方的原因,使工程不能按期交付驗收合格的系統造成的損應由乙方負擔。

  十、違約責任和仲裁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需向對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2、工程合同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以期實現友好合作的目的,協商有分歧時,可提請仲裁機關解決。

  3、本合同自簽定蓋章之日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需要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調同意,簽具修訂撤消合同的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合同正文同樣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9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資金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小寫)¥: 元(大寫):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雙方簽字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10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過邀請招標,發包人確定 所有空填全 為陽光海岸別墅項目路基工程施工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項目

  1.1 工程名稱:*****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點:位于上海市奉賢區,莘奉金公路以西,團結塘路以南,金匯塘路以北地塊

  1.3 承包范圍:總平面圖中 標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實、碎石壓實、路基排水溝)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驗收通過。

  1.5 合同價款:合同總價(暫定) 元 單價 (綜合單價包干)大 寫 元

  1.6 質量標準:合格。

  1.7工 期:

  工程總日歷工期 天。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單位書面通知為準。

  二、技術標準及圖紙

  2.1 圖紙

  2.1發包人提供:

  2.2 技術標準:

  2.2.1 執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現行國家、上海市相關技術標準、規范;

  2.2.2 質量評定執行相關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所有材料必須有出廠證明質量保證書、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3.1 發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3.1.1 發包人委派的業主代表:

  姓名: 職務:

  3.1.2 監理單位及委派的工程師:

  監理單位:

  姓名: 職務:

  職權:對施工階段質量、進度以及現場工程量簽證進行監理與控制、參與工程竣工驗收以及保修階段的相關工作。

  3.1.3發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負責場地三通一平;

  3.1.3.2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并進行現場交驗;

  3.1.3.3 提供地下管線布置圖、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3.1.3.4負責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紙會審工作,并作好各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

  3.1.3.5進行工程協調、管理、驗收與及時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3.2.1 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項目經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項目全權對發包人負責。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簽訂后收到發包方通知 2 天內,承包人進場完成施工準備。

  3.2.2.2嚴格按照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設計要求及工程內容。

  3.2.2.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計劃、工程進度計劃、用電計劃,并報送發包人及監理單位審核批準;

  3.2.2.4 負責本工程施工范圍內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實施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3.2.2.5做好現場設備、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現場施工記錄,配合發包人和監理單位進行質量檢查;

  3.2.2.6工程竣工驗收后2周內向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提供肆套竣工圖及竣工資料;

  3.2.2.7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認可且與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負責所施工工程的驗收通過,并保證相關部門的`開通。

  四、工程價款

  a、本工程采用綜合單價方式,此價格涵蓋了完成該工程項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裝費用、質檢費用、水電費、管理費、利潤、稅金、勞務、監督、趕工措施費、開辦費、機械進出場費、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為完成合同約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費用。該單價在合同實施期間保持不變,不受市場價格及政策性價格的調整而增減。

  b.設計變更所增加的費用,有合同單價的按合同單價,沒有合同單價的根據上海市93土建定額再結合上海市有關文件進行編制,如93土建定額中沒有的子項,可套用市政定額中相應的子項,費率按93土建定額四類下浮 計取。設計變更中所增加的材料:報價書中有的按報價書,報價書中沒有的承包人應報所需材料的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產地、價格,經發包人審定后方可使用,并作為結算依據。

  d.工程報價單詳附件,工程量按實結算

  e.結算審計承包人付費執行采用滬建建(20xx)641號,滬價費(20xx)054號文《工程造價審核收費標準》,由發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價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 75%;

  5.2 工程結算后,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的95%,其余5 %的質量保證金,待質量保期滿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內由于承包單位原因產生的質量問題,由承包單位免費維修,如承包單位2天內不到,由發包人處理,所發生費用加10%的管理費由承包人承擔;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應按建設總承包單位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發包人統一管理制度的規定,精心組織、文明安全施工;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對承包人任何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均有權予以制止,直至罰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負責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相應的一切經濟賠償。

  七、竣工驗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前24小時通知發包人組織竣工驗收。發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后2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整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擔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費用。

  7.2承包人在通過竣工驗收合格后7天內向發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資料肆套。竣工資料包括文字資料、竣工圖、工程照片,并提供相應的電子文檔資料。

  八、違約責任

  8.1發包人違約:

  8.1.1因發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順延,費用不計。

  8.2承包人違約: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條所示工期按時竣工,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發包人支付逾期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發包人帶來的全部損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由承包人無條件進行返工、整改、修復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達到合同質量標準,所產生的費用包括重新檢測所需費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負責,并且向發包人賠償本工程項目總造價的5%的違約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發包人、總承包單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內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發包人、總承包單位有權另行安排單位完成相應整改工作,由此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8.2.3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弄虛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責令返工并賠償損失外,每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畢后,未能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及開通,招標方將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驗收合格并開通后,發包人無息支付。

  九、爭議

  9.1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首先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合同生效與終止

  10.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且加蓋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上海市。

  10.3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一、合同份數

  11.1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副本陸份,雙方各執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明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1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架設10電力線路工程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點

  場隊。

  二、工程性質

  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價

  四、施工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完工。

  五、付款方式

  工程開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現金

  元整,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付清余款(稅票由乙方

  六、工程內容:

  架設10線路700米,導線采用G-50型。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派監理人員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理,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理人員的現場技術監理,對不符合質量的施工路段及時進行返工。

  2.甲方做好各項協調工作,保證乙方能順利的'施工。

  3.乙方施工所用的材料廠必須符合電力規范要求。

  4.乙方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凡施工中出現的安全責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到期不能完工(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每延長一天罰款

  元。

  2.工程完工后,經驗收不合格的路段及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路段,由乙方無條件修復或返工。

  3.工程經驗收合格后,按甲乙雙方約定時間,甲方必須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余款,否則乙方將終止向甲方該工程供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九.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

  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12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 ________

  _______工程的防水施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發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程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

  1、協助乙方按時進場施工;

  2、提供乙方施工用電、用水。

  3、為乙方提供材料放置空間等方便。

  4、協助乙方及時處理施工中與各方關系的協調。

  5、施工過程中如有變更,應提前通知乙方,并負責隨時檢查、督促工程進度和質量。

  6、保證施工基層與作業環境符合國家相關規范。 乙方:

  1、 嚴格按施工方案及有關規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2、 精心組織施工,保證施工進度。

  3、 服從甲方工地的管理,但甲方應不妨礙乙方進行正常施工,若甲方延誤乙方工期的`,乙方工期順延。

  4、 負責乙方施工人員的防盜、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事項。

  5、 乙方應為進場的自有人員和財產投保并承擔費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

  第三方及自有人員的生命、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第七條:駐工地代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工程交驗:

  1、 施工完畢后,甲乙雙方完成驗收、簽證工作;

  2、 乙方在施工完畢后出具書面驗收申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申請之日起____日內組織甲乙雙方進行工程驗收并完成工程簽字與交驗。

  3、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在上述期限內共同驗收或在共同驗收前已進入下一道工序,乙方自檢合格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4、 整體或分段工程交驗合格后,不在重復交驗;工程交驗合格后出現滲漏的,雙方按照本合同

  第十三條之約定處理。

  第九條:工程量簽證與結算:

  整體或分段工程驗收完畢后,應進行工程量簽證(或結算);

  第十條:工程造價:___________

  第十條:工程量變更:

  甲乙變更(增加或減少)工程量的,應向乙方出具書面工程量變更通知。下列情況視為工程量變更,由乙方出具工程量變更報告,雙方應協商增加費用;

  1、 施工過程中因乙方以外的原因導致的防水層破壞或滲漏,

  2、 施工過程中因交叉作業或上下工序返工破壞防漏層(乙方未按施工工序要求施工或未按甲方要求施工的除外);

  3、 工程整體或分段交驗后非因工程質量或材料質量導致的滲漏;

  4、 其他非乙方原因導致乙方工程量增加的情況。上述情況,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量變更報告后,應書面回復;甲方不予書面回復的,乙方可以拒絕維修或施工,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問題后付15%,余款5%保質金________年內付清。

  第十三條:工程維護

  1、 在工程完工后,因乙方施工造成破壞漏水的質量問題;不在乙方保修范圍之內,但乙方同意有償維修。

  2、 乙方在正常的情況下,質保________年,________年內如質量原因出現滲漏,乙方維修。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及約定: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相關規定處理。

  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則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

  3、 乙方就施工過程中簽發的施工業務聯系單,交甲方簽收,并在____日內做出答復,如不答復,則視為默認。

  4、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或由仲裁委員會裁決。

  5、 本合同正本三份,由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13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相互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一、 工程名稱:

  二、 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筑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三、 工程編號:

  四、 工程地點:

  五、 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 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六、 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 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 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 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 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征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碓房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場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應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工程設計圖紙 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地區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一、 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 )項供應方式辦理。

  1、 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2、 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定貨、調劑使用。

  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3、 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二、 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家反負責辦理申請、定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設備,家反可委托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 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后實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 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 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合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工程款結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 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 按施工圖預算加系數包干確定包干造價,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干造價;

  3. 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干,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干造價;

  4. 包工不包料,按工程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干辦法結算;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 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 元的百分之 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并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 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該貸款后,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 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 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一反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 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方繼續施工;

  2、 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后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準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準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 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 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 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后,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并作好記錄;重大或復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同志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并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并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后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責。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七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 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同志乙方,并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售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并償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計算辦法: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 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乙方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三、本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地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需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反讓在驗收時應儀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甲乙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后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移交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并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施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條件:

  1.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他洽談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提供竣工圖的工程,如工程變更不大,施工單位應盡量在原施工圖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甲方自繪或委托設計單位繪制竣工圖。

  七、一反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 天內,應將竣工工程結算件送達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竣工結算件后應在 天內審定完畢,如期未審定完或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同意結算,建設銀行據以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個采暖工程保修第一個采暖期。在保修期間,確因施工責任造成的屋面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并負擔全部修理費用。

  第八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百分之 歸乙方,百分之 歸設計單位。

  二、由于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工程的項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 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開支或從甲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獎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三、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九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一、甲方派 同志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 同志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驗收手續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有負責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副本一式 份,報送甲乙殺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建設銀行各一份存留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竣工驗收并結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儀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后,可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抵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均略)

  一、 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 全部施工圖紙

  三、 施工圖預算表

  四、 甲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 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 份文件。

  第十三條 其他條款: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14

第一部分協議書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15

  (以下簡稱甲方)發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承包方: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三通一平,場地須保證樁機作業的條件及順利進出場。

  2、乙周邊關系的處理及因樁機施工造成的周邊居民的損壞由甲方處理,乙方概不負責.

  3、派施工員一名參與現場質量管理及數量簽證,并負責放樣及抽鑒工作。

  4、施壓由甲方負責,協調各相關單位之間和周邊的'關系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根據地質資料及現場出現異常,應及時通知監理及甲方等待處理。 2 、施工作業時聽從甲方指揮,按時填寫記錄,并保證施工安全。

  3、乙方工程完工后,負責向申方提供現場打樁記錄。

  三、工程款的支付

  1、此工程為包工包料,打樁單價C-300215;75A樁,單價為

  元米,如需配送8米以下(含8米)短樁,按實際配置的短樁工程量加10%的短樁費,此單價不含樁尖,不含稅,不開發票。

  2、如需送樁,只計取送樁費30元米計算。

  3、冒樁計算:如超過1米,歸乙方負責。如未超過,則由甲方負責。

  4、進場付10萬元,打完20米付清80%,樁打完全部付清。

  5、樁基驗收的檢測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協助施壓、測壓。

  6、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地停工,超過三天,則由甲方負責工人的生活費和工資500元天。

  四、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的糾紛,雙方可通過協商或協調解決,協商或協調不成的,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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