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筑合同 15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建筑合同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建筑合同 1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遵照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循。
一、甲方因承建徐楊安置小區二期2#地庫工程,地點鴻海路工程時間自20xx年3月16日起。現施工需要購買的建筑材料,經乙方核實,同意出售。
二、品種、規格、數量、單價及計量單位:
規格最長為4米,規格及數量以甲方提前三天通知為準。品種、詳細規格以甲方簽收的送貨單為準。(本合同暫簽購貨200m以內,超出供貨必須補簽協議)
三、甲方提前五天向乙方提供建筑材料表,以便乙方按時、按量供應,確保工程如期竣工。(品種:鐵杉、花旗)
四、本合同材料規格要就及價格:單價按1950/m,3.90m*0.38*0.88公分按4m*0.04m*0.09m計算,2.90m*0.038m*0.088m按3m*0.04m*0.09m計算。
付款方式:月結付墊款50%,地下室上來付20%,余款到20xx年1月26日結清。(如果用承兌匯票貼3.5%利息不含稅票)(地下室上來付總貨款70%)
五、乙方提供的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時,甲方要及時派人進行數量、規格的驗收,并做好簽單手續,以后結束按簽字單為準。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及時付款,如未能及時支付款項,逾期乙方按尚欠材料款總金額的千分之二向甲方加收滯納金。
2、在供貨合同期間,甲方如中途更換材料供應商,應無條件地將乙方供應材料款的'尚欠款在半個月內付清,同時并支付所欠款的千分之三作為違約金。
3、甲、乙雙方如有違約行為,除按約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外,同時有權終止合同,并保留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七、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供應材料,甲方應按約定及時付款,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材料總金額的日計千分之一作為違約賠償金。
八、解決糾紛方式:如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淮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多份,雙方根據需要各執數份。
本合同履行地為甲方經營所在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身份證:
關于建筑合同 2
司法實務中,合同糾紛案件審理存在大量的管轄權爭議,原因在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以下簡稱《民訴解釋》)未頒布前,合同糾紛案件管轄的法律規定不明確且存在法律適用的爭議。20xx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36次會議通過的《民訴解釋》明確了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確定的一般規則,具體闡述如下: 一、《民訴解釋》頒布前確定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的現狀
我國法律最早對合同糾紛管轄進行規定的是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該法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其后民事訴訟法將合同糾紛管轄規定為: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在司法實踐中,被告住所地的確定很少產生爭議,但合同履行地的確定因法院對于法律理解的不同出現諸多爭議。
(一)程序法與實體法關于合同履行地的規定不統一
程序法和實體法關于合同履行地的規定相差甚遠,存在很大的脫節。
民事訴訟法對于合同履行地沒有具體規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至22條只是對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等五種合同的合同履行地進行了列舉式規定。最高院對于合同履行地也作出了大量的批復、復函、通知。但上述這些規定是不完全列舉,沒有涵蓋合同的所有類型,同時內容龐雜沒有規律可循,甚至出現了最高院批復前后矛盾的情況。
《合同法》等實體法則對合同履行地進行了具體規定,《合同法》第62條第3項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合同法》根據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分配和履行確定合同履行地。
(二)司法裁判中的混亂
由于程序法未對“合同履行地”進行定義,實體法對“合同履行地”作了具體規定,因此法院在審理合同履行地管轄爭議案件時,存在能否當然援引實體法中“合同履行地”解決程序法管轄問題的爭論。一種觀點認為,可以援引實體法中“合同履行地”的規定,即對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確的合同,應當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確定履行地。另一種觀點認為,不可援引實體法中“合同履行地”的規定,原因在于:實體法上的合同履行地具有兩個特點:一是不確定性。當事人是因合同糾紛才訴至法院,合同履行地也是實體審查的一部分,在法院作出裁判前,合同履行地無法確定。二是合同履行地具有多樣性。實體法合同義務的履行地,包括主合同履行地、從合同履行地、書面約定的履行地等等。兩種觀點的差異導致法院在司法裁判中關于合同履行地管轄權異議同案不同判的現象不斷出現。 二、《民訴解釋》對于合同履行地的確定規則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民訴解釋》確立了一個簡便的合同履行地認定規則,即以程序法的規定為原則結合實體法內容,確定合同履行地。
(一)合同履行地的確定規則
《民訴解釋》第18條規定: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該條文引進《合同法》第62條第3項的規定明確了合同履行地的確定規則,即除法律的特別規定,合同履行地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的,爭議標的不為給付貨幣或者不動產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該條文的核心規則為一般情形下,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履行地確定規則的具體適用
《民訴解釋》明確了合同履行地首先以當事人的約定為準。即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合同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不再依據實體履行義務的地點確定合同履行地,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滿足當事人的管轄預期。
“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中的“給付貨幣”是指實體內容的合同義務,并非訴訟請求中簡單的金錢給付請求。當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求對方支付金錢,包括根據合同義務支付價款,也包括以金錢的形式來承擔合同履行中產生的違約責任,但不能以類似違約金這種以給付金錢的責任承擔形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結合合同履行義務的內容確定合同履行地。如買賣合同,甲為貨物出賣方,乙為買受方,如甲起訴要求乙支付貨款的,此處的貨款為合同義務中的“給付貨幣”,甲為接收貨幣一方,甲地為合同履行地;如乙起訴甲交付貨物不符合約定需要承擔違約金的,此處應適用“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甲為履行義務一方,甲地為合同履行地。
根據條文關于合同履行地的確定規則,履行義務需要結合實體法的內容確定。實體法中,合同的履行是指債務人作出作為債務內容的給付,并因此使債權目的達到而歸于消滅,合同的履行地點即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和債權人接受履行的地方。一般而言,合同主要是雙務的,一方負有給付義務時,另一方則會負有相應的對待給付義務作為對價。雙方約定的義務內容不同,履行的方式也不同,履行地點也可能發生相應變化。如上述買賣合同,乙起訴要求甲交付貨物的,甲為履行義務一方,甲地為合同履行地。
針對合同多個履行義務,應當依照履行合同主要義務所在地確定為合同履行地,何為主要義務,也要結合合同履行的實體內容來確定,如買賣合同中的主要義務為出賣人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和買受人支付價款的義務。主要義務履行地無法確定的,兩個以上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均有管轄權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35條的規定確定管轄法院。
《民訴解釋》確定了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的認定規則,使得合同法中關于合同履行地的規定在程序法中充分適用,解決了司法實務中關于能否援引實體法中“合同履行地”解決程序法的管轄問題的爭論,統一了裁判觀點,有利于減少司法實務中合同糾紛案件管轄權爭議的數量,同時也便于當事人訴訟和法院行使審判權。
關于建筑合同 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為甲方承建____市____區____街道路__區__號__有限公司內辦公樓第__層的彩鋼結構房屋支架和彩鋼房頂(具體建筑設計、建筑材料及規格、型號、材質等見附表)。
第二條、乙方承建房屋的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第三條、建筑工期: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條、合同金額:人民幣__萬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建房開始前,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__萬元整,建房竣工后,甲方支付乙方__萬元整,合同剩余金額__萬元作為質量保證金,期間建筑物沒有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在____年__月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甲方責任: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施工前的開工條件,并保證施工中需要的水、電等正常。
第七條、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合同約定的`質量、數量完成全部建筑的安裝和施工。在施工期間負責施工工人、安裝工人(含乙方雇傭的機械和臨時工人)的人身安全,發生任何人身傷害及各種傷害事故并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與甲方沒有任何關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提供本合同工程完工之日起__年的保修服務。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直至訴諸沈陽市于洪區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理人):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于建筑合同 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建設局批準,本工程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請投標、協商議標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依據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gf--96--0205)《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結合深圳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合同:是指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為實施工程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1.2 發包方(簡稱甲方):合同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范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3 承包方(簡稱乙方):合同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1.4 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合同約定甲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1.5 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合同約定乙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1.6 社會監理:合同約定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1.7 總監理工程師:合同約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1.8 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裝飾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9 裝飾工程: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筑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0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1.11 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按《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執行。
1.12 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措施費、工期補償費等。
1.13 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圖紙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經甲方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4 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15 工期:按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歷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16 開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約定期不能開工的,由責任方負責)。
1.17 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設備和設施:按雙方協議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1.22 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1.23 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相應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1.25 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為單位向銀行貸款利息。
1.26 合同條款中,部分甲方職責由其甲方委托的社會監理機構代為行使的,應在補充條款中明確其代為行使的內容、范圍。
第二條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 協議條款;
2.2 合同條件;
2.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合同;
2.4 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2.5 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和有關的技術經濟標準、資料;
2.6 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7 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8 監理合同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使用標準及法律
合同必須首先約定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其次約定使用行業標準、規范;再次約定使用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設計方應提供施工工藝,經甲、乙、丙三方代表批準后執行。設計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所發生購買、翻譯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規及規章。
深圳市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雙方也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工程概況
4.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 按定標(或邀請協商議標)價及措施費、工期補償費、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4.2.2 按國家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由乙方向稅務機關繳納。
4.2.3 招標工程除涉及變更外,總價、單價均以定標價為準,一次包定,結算時按4.5條的約定辦理。
4.3 工期:
⑴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日歷工期天數:______天。
4.4 質量等級:______
4.5 合同價款:人民幣( 幣) 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費______元。
4.5.1 上述造價為固定價格加風險系數之和。其中,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為:______元,或合同價款 %的金額。風險承擔的范圍:
4.5.2 上述造價為可調價格合同。調整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 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規定計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圖紙
5.1 甲方于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裝飾施工圖紙 單套(包括標準圖及有關資料兩套)。乙方需要超過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甲方提供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甲方應負責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
5.3 本合同的裝飾工程施工圖紙,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六條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稱(職務):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對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后不予答復,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6.4 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7.1 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監理。
7.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
7.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經甲方代表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做出公正的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后同時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甲方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8.1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8.3 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該裝飾工程合同約定的內容,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合同開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并清除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采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均計入合同價款內;
9.2 合同開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條款約定的地點,并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9.3 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9.4 甲方進行分部工程招標,施工中甲方應協調施工場地內交叉作業及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合同按約定順利施工;
9.5 合同開工日期前 天,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9.6 合同開工日期前 天,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乙方負責設計的,組織由設計人員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9.7 向乙方有償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設施有:
甲方不按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的,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10.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10.3 在騰空后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工程發包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10.4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現場環境衛生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違章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共12頁,當前第4頁123456789101112
10.5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0.6 按約定保護好建筑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后 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后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乙方必須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趕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 延期開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復,視為已同意乙方請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認為乙方提出的理由證據不足,不同意延期請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三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給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順延
1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4.1.1 由于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引起施工程序變化;
14.1.2 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八小時;
14.1.3 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交出(騰空)施工場地、清除障礙物、疏通進場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電;
14.1.4 由于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臺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14.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標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共12頁,當前第5頁123456789101112
14.1.7 甲方提供的設備、材料等,未按乙方計劃進場或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
14.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 上述情況發生后七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兩天內予以確認、答復。
14.3 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 元。罰金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 %。
第十五條 工期提前
1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在三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內容包括:提前的時間、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費用的承擔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 乙方按合同規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六條 工程樣板
16.1 根據裝飾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樣板間。乙方制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后,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制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16.2 乙方報價時提供的樣板,由甲乙雙方封存,作為工程驗收樣品。
第十七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設計和樣板間(樣品)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工程質量等級
18.1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 標準。
18.2 工程質量經驗收評定為優良標準,并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費用 元。
18.3 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8.4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按照職能分工由市(或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裁決,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九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9.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后,于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經驗收合格,甲方代表簽字后即可進行隱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時內未到場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甲方必須補簽驗收手續。
19.2 隱蔽工程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簽字,視為甲方代表已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甲方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第二十條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條 合同價款之調整
合同價款為有條件之可調價款,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21.1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1.2 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21.3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藝標準變化或材料更換;
21.4 合同雙方確認的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文件;
21.5 雙方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約定的調整合同價款的范圍內,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后 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第二十二條 工程預付款
22.1 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付給 價款的 %預付款,計人民幣(幣) 萬元。
22.2 乙方在完成合同價款60%時(以甲方代表簽證的工程量為準),甲方開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預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總造價的______%時抵扣完。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當時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3.1 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內向甲方代表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甲方接報表后三天內按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23.2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表后三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四天起,乙方報表中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乙方不同意時作為無效。
23.3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23.4 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工程量,不計入工程量統計范圍。
第二十四條 工程款支付
24.1 甲方根據核實確認的工程量,并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的款額,經甲方代表簽字后 支付。
24.2 乙方按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后,甲方在六天內未核實完畢及未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4.3 經甲乙雙方同意并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 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后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3%,剩余2%價款作為質量保修金驗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五條 材料樣品和樣本
本裝飾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設備外,其它設備、材料由乙方采購。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材料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六條 甲方提供設備
甲方按照協議提供的設備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字[1991]234號”文的規定,另付設備價款_____%的管理費給乙方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非合同約定的設備乙方不負責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設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26.1 設備的型號、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受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
26.2 到貨地點與約定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26.3 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26.4 供應時間早于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后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乙方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驗收。對與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現材料不符合規范、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 材料試驗
對于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設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購費用,由采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設計單位)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九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三十條 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代換,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準。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31.1 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31.2 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1.3 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31.4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 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二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后,乙方在接到變更 天內,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
32.1 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附件已有報價單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3.2 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3.3 合同附件中報價單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按修改時的深圳市信息價或市場價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天內將修改情況通知乙方。雙方仍有異議時,可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三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在工程竣工 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圖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 天內向所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驗收申請,由甲方組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持進行驗收,并在驗收3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 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申請驗收,或驗收3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請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工程保管費的計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價的_____分之_____計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單項竣工時,雙方訂立單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四條 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交工驗收后 天內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和工程結算書,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結算書后應在15天內審核完畢或提出審核意見,在 天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支付工程款,并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結算書后 天內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結算,從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每日按拖欠總額的_____分之_____的罰金。
采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結清。
第三十五條 保修
35.1 保修責任范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人為損失、原設計錯誤隱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自然災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及驗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圍各部位、部件、整體或單體、整件或單件的損壞、脫落、變質、丟失、開裂等,均屬乙方保修責任范圍。
35.2 保修內容包括:合同條款(含補充合同條款)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變更或修改、現場簽證或文字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35.3 保修期限:以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保修期限為半年。
35.4 保修費用:從工程結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總價款計算,為合同價款的2%。若發生的累計保修費超過截留的保修款總額,超過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在保修費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六條 爭議
36.1 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經雙方同意可向市(或區)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如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36.1.1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6.1.2 向人民法院起訴。
36.2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36.2.1 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36.2.2 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6.2.3 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36.2.4 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36.2.5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條 違約
37.1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或工程進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義務而發生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支付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給乙方,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7.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給甲方,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7.3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7.4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做出答復,超過7天不予答復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索賠
38.1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38.1.1 甲方在圖紙修改、材料變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賠償事件發生,可依照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38.1.2 索賠事件發生7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8.1.3 乙方在發出索賠意向7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38.1.4 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后5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5天內未作答復,視為該索賠已經認可;
38.1.5 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0天提出。
38.2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裝飾產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全部責任、義務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可按以下規定向乙方索賠:
38.2.1 因乙方開工不及時、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賠事項發生,甲方于事件發生7天內向乙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8.2.2 乙方在接到索賠通知7天內給予書面答復或要求甲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乙方接通知7天內未答復,則視為該項索賠已被乙方認可。
38.3 損失的計算方法:實際直接損失加實際間接損失、再加上以經辦的銀行計劃外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
十、其它
第三十九條 安全施工
乙方應按國家及廣東市深圳市勞動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與費用。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甲方承擔,乙方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筑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并報甲方代表批準。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費用。
第四十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及合理化建議
40.1 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必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40.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對圖紙、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材料、設備的費用,須經甲方批準,以修改后的圖紙、材料、設備作價,調整合同價格。
40.3 甲方要求采用專利和特殊工藝,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獲得的收益甲方分享_____%;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及合理化建議,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獲得的利益按第三十條標準分享。
第四十一條 不可抗力
41.1 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認定標準:
41.1.1 級以上的地震;
41.1.2 級以上的持續 天的臺風;
41.1.3 年以上未發生過、持續 天的高溫天氣;
41.1.4 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
41.1.5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1.2 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現,乙方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通報受災情況,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損害終止后三日內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若災害呈間歇形式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三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至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情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關于建筑合同 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準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歷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_____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后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筑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后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構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采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筑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
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干使用,發包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后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并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復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后,必須按照_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于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并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后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于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采暖工程為一個采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后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并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準、設計單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_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后,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并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于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筑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
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并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并裝好水、電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采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積______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占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并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_______套;
(6)確定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并在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并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供應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_____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筑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后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__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__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后______天內支付______%的價款,留____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后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后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簽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干系數確定的包干造價結算,包干范圍以內的費用,按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干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按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范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理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理銀行審定后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__
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獎給承包方。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_______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圖紙;
(3)施工圖預算;
(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
(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_______份文件。
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_____份,承包方執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建筑合同 6
建設單位: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保密程度: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訂
建筑安裝工程勘察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單位:____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勘察任務,根據已被正式批準的建設項目計劃,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點及建設性質
二、甲方的義務
1.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準的計劃任務書復印件,提交進行工程地質勘察的用地批準文件和紅線圖復印件。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由設計單位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勘測范圍之地形圖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設單位委托、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
3.甲方必須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整道路,清理現場,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細表)。
4.甲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進入現場前,辦好征地,拆遷,砍樹,采青苗等項目的賠償手續。
5.甲方必須負責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飯店,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人員的集體福利設施(如浴室,理發,醫療等)應為乙方人員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須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設備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給(費用由乙方負擔);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由甲方負責解決并負擔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費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三、乙方的義務
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進入現場勘察,_____年______月 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曬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順延。
四、定金及勘察收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1.本工程按國家建委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辦法》收取勘察費,總價預計為 ___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勘察費的30%的定金;勘察工作開工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勘察費的30%;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后,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勘察報告書和圖紙,并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極取資料后______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費。勘察費用的支付均由建設銀行辦理托收承付。
2.屬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質條件復雜,技術要求高,勘察手段超過現行規范,特別重大,緊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別小的工程等)的收費辦法,原則上按勘測工程總技加收20—40%的勘察費。
五、甲方違約責任
1.如果由于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勘察工期順延;因甲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勘察費或定金,應按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察,并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勘察設計費。乙方如勘察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2.由于乙方的責任延遲提供資料,時間達_______天以上的,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工程勘察費總價______‰的違約金。
七、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系人:
通訊處:
電話或電報:
開戶銀行:
帳號:
勘察單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系人:
通訊處:
電話或電報:
開戶銀行:
帳號: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訂
合同號:
貸款號:
致:_________(業主名稱)
研究了上述合同的投標文件,包括圖紙、合格條件、技術規范和工程量清單,我簽署方愿意以投標書和附錄(附錄號)中所規定的要求,以_________金額(大寫數字和阿拉伯數字)或合同可能規定的.其他金額,承擔上述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工作。
如對方接受我方投標,我方保證在_________天內開工,并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完工并交付工程。該日期從開工日算起并與本合同第7條所規定的工程進度表要求一致。
如果我方中標,我們將按合同價格的_________出具履約保函,以保證合同的正常執行。
我方同意從“投標者須知”第24條所規定的標書截止日起的_____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此標在該期限結束前始終對我們有約束力,并可隨時被接受。
在正式合同制定和簽署前,本投標書連同您方的書面中標通知書應視為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我們理解您方有權不接受最低標價的投標,或者其他任何你們可能收到的投標。
投標人(簽字):
證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單位(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
勘察單位(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
為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多快好省地完成建設項目的勘察任務,根據已被正式批準的建設項目計劃,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勘察的范圍、進度和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準的計劃任務書復印件,提交進行工程地質勘察的用地批準文件和紅線圖復印件。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設計單位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勘測范圍之地形圖和建筑平面布置圖各一份,提交由建設單位委托、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并對提交的時間、進度、質量負責。
3.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整道路、清理現場、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細表)。
4.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進入現場前,辦好征地、拆遷、砍樹、采青苗等項目的賠償手續。
5.甲方必須負責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飯店,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人員的集體福利設施(如浴室、理發、醫療等)應為乙方人員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須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設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給(費用由乙方負責);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由甲方負責解決并負擔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7.甲方對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者重復使用。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現行的標準、規范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2.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現場勘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曬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3天以上,工期可順延。
第五條定金及勘察收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1.本工程按國家主管機關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收取勘察費,總價預計為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勘察費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償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開工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勘察費的30%;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后,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勘察報告書和圖紙,并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提取資料后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費。勘察費用的支付均由建設銀行辦理托收承付。
2.屬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質條件復雜,技術要求高,勘察手段超過現行規范,特別重大、緊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別小的工程等)的收費辦法,原則上按勘測工程總價加收20%~40%的勘察費。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如果由于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勘察工期順延,因甲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勘察費或定金,應按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察,并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勘察設計費。
2.乙方如勘察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由于乙方的責任延遲提供勘察文件,時間達____天以上的,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工程勘察費總價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按以下第()項方式解決:(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單位(乙方):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建筑合同 7
20xx年被告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本市某公司的廠房建設工程,其工地負責人Z某、C某以該公司名義與原告上海某鋼材物資有限公司簽訂《鋼材購銷合同》,Z某和C某在合同落款處簽名,被告公司未蓋章,建筑鋼材買賣合同。合同約定被告向原告購買鋼材用于該廠房工程,約定鋼材價款按上海西本鋼鐵每日市場報價為基準上浮每噸150元作為成交價,又約定以送貨單確定的單價和總金額為結算依據,也明確約定了被告付款時間及逾期付款按所欠貨款金額的.日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原告至20xx年底依約送貨,共計貨款金額為520萬余元。被告通過Z某、C某陸續付款計360萬元,余款160萬余元逾期不付。原告多方與Z某、C某協商付款事宜,皆未果,被告公司也不予答復。此時適逢金融危機,原告經受極大資金壓力,遂委托律師代理訴訟。
我們接受委托后,經周密調查,掌握Z某被告的工程項目經理、C某為被告該項目工程的內部承包人,原告有理由相信他們有權代表被告簽訂買賣合同,該合同相對方應為被告公司,同Z某和C某以個人身份自愿對被告貨款承擔共同付款責任,律師代理原告上海某物資有限公司起訴被告上海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鋼材貨款160萬余元、違約金17萬元,并起訴Z某、C某為共同被告,要求兩人對被告的貨款義務承擔共同清償責任,同時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全額凍結了被告公司的銀行賬戶,保證了債權的實現。
訴訟中,被告以貨款金額計算有誤和違約金過高為由提出抗辯,并以原告交付鋼材質量不合格為由提起反訴,要求賠償被告損失50余萬元。
因雙方考慮各自在本案中是法律風險,我方在保障根本利益得到順利實現的前提下愿與對方和解,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公司于和解當日支付145萬元貨款。
因訴訟目的已經實現,我方遂申請撤訴。
關于建筑合同 8
甲方:乙方:
為加快園區的工程施工進度,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廠區內的公共廁所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特簽訂如下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灌注樁、土方開挖、回填、搗砼、鋼筋制安、模板、砌磚、粉刷等。
二、工程承包單價及結算方式
1.人工挖土方:
8.0元3
2.C10墊層:2303
3.C25砼基礎地梁構造柱等:2603
4.砌磚:268元3
5.模板制安:26元㎡
6.鋼筋制安:4300噸
7.粉刷:18元㎡
8.回填土:
4.0元3
9.內外腳手架:
6.5元㎡
10.灌注樁:
95元結算方式:各項目工程量以實際完成數量為準,另加18%施工企業管理費。
三、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完成的實際工程量的60%付款,余款待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再付。
四、施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工程質量: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精心施工,工程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標準,工程質量必須全部達到合格,如有質量問題造成的'返工必須由乙方負責。
六、施工安全:施工場地必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其它事項:甲方提供水電,乙方使用于本工程中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及行業標準。
八、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尾款后失效,本協議為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簽訂日期:
關于建筑合同 9
發包方(甲方):
聯系地址:
代表人:
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承包方(乙方):
聯系地址:
代表人:
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鑒于:
甲乙雙方就甲方所屬的____建筑物拆除工程承包一事,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第1條、拆除工程基本情況及要求
、項目座落:
、磚混結構房屋建筑面積大約㎡;磚木結構房屋建筑面積大約㎡,土木結構房屋建筑面積大約㎡,簡易搭架面積大約㎡;
、乙方拆除的時限為20__年元月20日前;
、乙方對本工程的拆除期間為二__年__月__日至二__年__月__日,拆除后應將所拆除的物料全部運走,將土地平整清楚,按約定時間交由甲方。
第2條、拆除工程承包費交納
乙方交納的拆除工程承包費為__元,于本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繳清,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拆除工程承包費時,應出具正式票據交乙方收執。
第3條、拆除工程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定當日即向甲方交納拆除工程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元整;在約定的時間內拆除完成,該履約保證金如數退還;若拆除超過時限,每拖延一天罰款人民幣伍佰元;拆除超過__天取消保證金。
第4條、特別約定
、乙方在進行拆除時應按安全規范進行作業,其工人的安全保護措施等要到位;乙方對工程拆除的安全責任負全責。
、甲方應免費提供拆除現場用電電源、用水水源給乙方使用;乙方應自行連接;乙方用電要注意安全,要節約用水;若乙方不安全用電、不節約用水,甲方有權停止供給,其責任乙方承擔。
第5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章后即時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華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存檔用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__年__月__日
關于建筑合同 10
甲方:
乙方:
為了順利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旋挖樁基工程施工任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由甲方將該項樁基工程任務委托給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在承建中的職責,本著民主、互惠互利的原則,并遵照國家民法典訂閱本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規模:具體樁數以設計圖紙為準。工程量按實計算。
四、承包方式與承包內容: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承包內容:施工的旋挖樁機械設備、配套、旋挖成孔、清孔、鋼筋籠安裝、砼澆灌(含機械設備油耗)、現場日常施工紀錄。如需吊車,由乙方自備。(不含施工XX費及挖孔的土方清X在內)。
五、承包單價與工程計算:
1、承包價款:
① 、樁型為800-1300旋挖機。
② 、旋挖機承包單價為360元,本單價含土層砂層,碎裂狀強、中風化,花崗巖。(設計樁頂標高至進入中風化2米花崗巖面),工程量從自然地面算起。
③、泥漿材料、黃土由甲方提供。
六、施工日期:總樁數以實際根數為準,從打第一根樁起____日歷天施工完成。如遇雨天、自然災害、停電、法定節假日、設計變更、地質變更、地質障礙、甲供材料不及時不能連續施工,工期應順延。不含補樁與設計變更所增加的工程量(注:夜間施工至晚上22:00)。若因乙方人為機械原因造成工期延慢,每延誤一天罰款5000元,每個月允許有四天的機械維修。累計超過十五天,乙方應自動退場,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生產量無償歸甲方所有。
七、質量要求:業主驗收合格。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質量評定標準,建筑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標準和有關規程規定要求。
2、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設計變更有關規范制作施工;并經現場施工員,管理人員,監理及市安全部等有關人員的驗收,對施工員、監理單位等有關人員提出的.質量問題必須積極組織人員定期整改,若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質量評定由相關職能部門、建設單位、現場監理及現場管理人員評定為標準。
八、進度款支付與結算:
1、進度款支付按當月完成實際總工程量價款的80%,(含隱蔽簽證工程量價款),余款20%待樁基檢測合格驗收后一個月內結算付清。
2、進度款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轉賬,其中乙方不提供發票費用。
九、甲乙雙方職責:
(一)甲方:
1、負責施工場地的XX一平一排(排水),場地滿足重型機械進退場,以及樁機在場地內正常工作。清理地下障礙物、地下管道。XX供應至現場。XX費由甲方負責,甲方負責現場臨時設施的搭設及文明施工要求的相關設施費用。及時組織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至施工現場。甲方提供挖機和塔吊。
2、 提供設計圖紙三份,地質資料一份,坐標點大樣圖,負責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地下電纜及地下管道的安全,如需特殊保護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3、辦理相關開工手續及前期的準備工作(如修建洗車臺等),甲方只提供40㎡的活動房兩間,作為乙方辦公場所,不足房間乙方自負。
4、 提供建筑物的定位、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及樁位的復測,負責及時清X旋挖機挖出的土方泥漿的運輸、場地的平整,負責內業資料的整理。
5、甲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進行監督、檢查、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及辦理環保噪音相關手續,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根據《____市管理條例》,負責理順城管、交警、環保及周邊居民等部門事項并承擔相關費用。
6、甲方配合協調好現場相關單位的關系,確保乙方正常施工。若每月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超過7天,從第8天起開始累加計量(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補償乙方機械停滯費5000元天,除非常特殊情況外。
7、按合同之規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及辦理工程結算與付款。應及時提供合格的施工材料(鋼筋籠、商品砼等),并具備有相關手續,確保施工的順利進展。乙方將每根樁有效長報給甲方,甲方負責想混凝土公司報混凝土量。混凝土供應量不夠的責任由甲方負責,并送至孔口,由乙方負責灌樁。
8、甲方應定時對乙方工程進行檢查、監督,對工程中產生的隱蔽提出整改意見,乙方必須認真整改執行。
(二)乙方:
1、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全權解決工程上一切事務。
2、負責及時組織旋挖機(旋挖機保證能夠鉆入中風化花崗巖,否則乙方必須換其他旋挖機進場,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及完成其他配套工序的設備及時進場施工。
3、必須服從甲方、建設方、監理的管理安排進行施工。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執行國家地方樁基礎施工規范,施工過程中如遇孤石或出現異常情況須及時報告甲方會同相關單位處理。
4、乙方必須完整。準確地做好成孔施工紀錄,并及時交給甲方。乙方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確保施工安全,施工期間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問題,其經濟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必須嚴格按國家和____省的基規范及樁基設計施工說明進行施工,如乙方原因引起工程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補強及補樁至合格并承擔相關費用。
6、挖出土方甲方必須盡快負責清理干凈,以利于施工。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機械及配套設備全部進場,并在____日正式開工,否則按違約處罰。
7、乙方必須協助施工放樣。
8、因樁基孔以及因此造成返工,乙方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十、當本工程停建,甲方應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并承擔乙方部分經濟損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如有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若無法解決,可由當地法院仲裁。
十二、合同雙方簽字,待乙方設備進場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關于建筑合同 11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__》,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十、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關于建筑合同 12
發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根據疊翠苑6#樓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愿、互利、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并依據疊翠苑6#樓項目中標合同第條“本合同如有補充和變更以補充和變更協議為準”的約定訂立本變更補充協議。除本協議書外其余合同、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均以本協議書為準(對本協議另外簽訂的補充協議除外)。
一、 工程建設地址:嵩縣城關鎮西關村
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疊翠苑6#樓
建筑面積:建筑面積暫定為26518㎡(含地下室面積)
機構類型:框剪結構,地上二十四層,地下一層為地下室
三、 工程承建范圍:
1. 施工內容:施工圖紙所含的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含弱電埋管)、消防等全部工作。
2. 施工范圍:上下水、電至外墻散水外一米。
四、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 本工程建安工程造價采用單位面積包干價,即1290元/㎡(此價格含文明施工增加費、二次運輸費和其它取費及稅金,不含社保
金,社保金由甲方交納)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34208220元。
2. 本工程建筑面積以實際竣工面積為準。建筑面積的計算以國標
GB/T50353-20xx為準.
3. 本工程預算材料價格因甲方預算價與市場存在差距,甲方應按市
場價補足差價。
4. 本工程建安造價為包干價,在施工期間如出現材料價格波動,主、
輔材以簽約當月洛陽市嵩縣造價管理處發布的信息價為準,超過
±5%可以調整。
5. 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設計變更增減即現場簽證按08定額以實結算,
人工費調整按53元/工日。
6. 單位面積建安造價中不含以下項目:
住戶內的廚、衛、臥室的木門; 電梯及電梯安裝、調試; 弱電調試及中央空調的.安裝調試; 煤氣及煤氣安裝、調試; 衛生潔具; 景觀照明; 以上各項乙方應負責工程前期的一些輔助工程及暗配管(包括 穿鐵絲、線盒、鋼套管、預留洞)等。
7. 基中部分主輔材料的要求如下;
鋼材:安鋼、邯鋼及濟鋼大中型企業產品; 水泥:大廠旋窯水泥;
防盜門:盼盼或是星高及同檔次的防火防盜門; 電料管材:管材、電線、開關、插座等用大廠符合國家標準產品(乙方提供品牌甲方、監理現場認定后方可使用);
門窗規格按圖紙要求,質量按國標,塑鋼材料采用金鵬、中財、海螺等同檔次品牌,五金配件及不能低于新鄉三力牌標準選擇使用并且按圖施工;
以上主輔材料和其實材料,必須三證齊全,進場使用前由甲方認定、乙方和監理方共同考察認可并經檢驗復試合格后,方可進場使用。
五、 雙方約定:
1. 乙方應保證按時支付民工工資,若因乙方不按時支付民工工資造成的民工堵門、上訪等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每發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五萬元,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因甲方原因造成意外,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 該工程乙方不得轉包。如甲方發現乙方私自轉包,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乙方無條件退出施工現場并承擔相關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六、 施工準備:
施工用水、電裝表計量,表由甲方安裝乙方按所裝計量表直接向甲方繳費。如乙方未及時繳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 工程工期:
1、 本工程開工日期(按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計算)為20xx年5月10日。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即交鑰匙)的日期為20xx年5月31日。工期為750天。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及不可預見
因素外,竣工日期為有效日期。工期順延需甲方、監理方文字確認后方可生效。
2、 若因四方原因所造成停工,四方應賠償乙方施工現場的損失以及所交工程保證金的利息。
3、 工期獎罰辦法:每提延一天,甲方按0.15萬元/天為獎懲支付,累計提延一個月甲方按照0.3萬元/天作為獎懲支付。
八、 雙方附加條件及責任;
1. 甲方應保證工程正常開式和工程施工,本協議雙方簽字后本協議由甲乙雙方保管,本協議簽字起10日內,甲方保證乙方進場施工。
2. 工程開工后:
a、乙方不得停工,四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四方應補給乙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b、甲方如遇資金問題不能按期支付乙方工程款,未結部分按甲方向乙方借款處理,由甲方支付該款的20%計算。
九、 工程款支付:
乙方應墊資至一層封頂,甲方應在一星期內付給乙方總造價的20%,以后每六層為壹個節點,每個節點付總造價的10%,最后一次主休封頂付造價的20%,主體封頂后付至總造價的70%。砌體完工粉刷工進場再付總造價的20%,全部完工達到交工條件付至總造價的97%,留3%質保金按國家標準執行壹年到期退還乙方。
十、工程質量標準:
1.爭取創市優質結構工程,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竣工驗收,若出現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返工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擔)直至達到工程合格。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安全目標杜絕傷亡事故及爭創市安全文明工地,嚴格按照頒布《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規范》組織施工,杜絕死亡事故,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資質等級:
本工程總承包施工企業必須具備房屋建筑專業二級及二級以上資質。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本協議一式捌分,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各持肆份。
發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建筑合同 13
建設單位(甲方):XXXXXXXXXXX
承包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循環水零車間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XXXXXXXXXXX
3、工程內容:施工圖紙設計改造內容,主要包括弧形篩池、氣浮池、第四級生物濾池、車間防滑地面和排水溝改造、設備間改造。
二、工期要求
本工程施工工期40日歷天,因設計變更、惡劣天氣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響,經雙方協商一致,工期可相應順延。 工期無故延遲一天,扣工程款總額的5。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清工的方式進行承包,所有工程原材料及施工輔助材料由建設單位提供。
本工程不得轉承包。
四、合同價款
本工程合同施工費51.5萬(伍拾壹萬伍仟)元整。如有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減,以實際發生工程量參照承包方報價進行調整。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施工單位確保按設計圖紙施工,建設單位確保原材料質量。
3、隱蔽工程及單項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立即提交驗收通知,有建設單位進行工程質量驗收。
六、雙方主要責任
(一)甲方
1、及時提供詳細的施工圖紙。
2、及時供應原材料并保證質量。
3、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用料、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協調現場發生的'各類事宜。
4、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承擔因拖欠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乙方
1、施工界區內的用水、電線路架設。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3、積極配合甲方,協調解決現場發生的各類事宜。
4、文明施工,工具材料擺放整齊,保證材料合理使用。造成原材料浪費,應按價賠償。
5、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施工。如因違章操作發生工傷事故,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要求,提供施工日志,出具國家正式稅務發票,并配合甲方做好驗收工作。具體事宜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
七、工程款支付
完成全部合同內容,付至合同價款的95%。其他5%作為質量保證金,竣工之日起一年后不計息付清。
八、違約責任
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萊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XXXXXXXXXXX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萊州市三山島街道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關于建筑合同 14
甲方:XX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XXX鎮財政所因辦公需要需新建四層辦公樓,由于鎮勞保所、郵電等單位無辦公用房,經鎮政府原主要領導與財政局協商,同意在原基礎上加蓋兩層。經縣財政局批復同意,及鎮安縣建筑勘察設計院出示設計修改(補充)通知單同意加層中結構及水電按照原設計圖紙施工
一、工程規模:
在原設計四層的基礎上,增加二層,建筑面積為...。
二、工程地點:
XXX鎮三聯村一組
三、承包形式:
按照原設計圖紙施工,包工包料。
四、承包單價:
每平方米綜合單價承包法。
五、付款辦法:
工程驗收后,由財政局負責工程結算。
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安全、文明,按建安操作規程施工,杜絕安全事故、技術隱患發生。一旦出現安全事故和技術失誤,概由乙方負責。在施工中,甲方若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給乙方提醒、整改。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法定人代表
年月 日
關于建筑合同 15
合同編號:
發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準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
4.工程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天(日歷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他。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后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驗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筑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后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構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采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筑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干使用,發包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__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后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并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復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后,必須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于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并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后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于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采暖工程為一個采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后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并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準、設計單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后,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并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于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筑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并調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得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并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并裝好水、電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采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積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占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并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后__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并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并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供應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筑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后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額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后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后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簽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干系數確定的包干造價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干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范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的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的銀行審定后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鑒(公)證意見
地 址: 地 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鑒(公)證機關(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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