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勞動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全日制勞動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全日制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原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吉林省勞動合同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第五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結算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15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甲方應當按照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九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第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單位所在地區勞動關系調解小組申請調解;當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關內容今后與國家、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者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自己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同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每周周至工作,上午,下午。每周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調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七、勞動紀律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E、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F、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的;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乙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紀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 。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全日制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性質: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
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1、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3、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
乙方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要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2、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就業準入工種,乙方應持證上崗。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可能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勞動報酬
1、乙方的小時工資標準為元。
2、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不超過十五日。
社會保險待遇
1、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2、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
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除在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協議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外,其他情況下,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名或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地:
聯系電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第一條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職責是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在濟寧市,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以小時計酬為主的用工形式,乙方在甲方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第六條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應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按小時計酬標準不低于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第九條甲方工資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五、社會保險
第十條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包含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等費用。乙方按照國家和濟寧市有關規定,可以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甲方依照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并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八、特別約定
第十四條乙方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十六條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第十八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作為本合同附件一并執行,乙方確認已充分閱讀甲方規章制度并愿意遵照執行。
第十九條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九、勞動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濟寧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勞動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文書送達地:同身份證住址
固定電話: 移動號碼:
人員類別:□本地城鎮 □本地農戶 □外地城鎮 □外地農戶 □其他
甲方招用乙方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就業,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勞動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期限內,乙方在甲方每天的工作時間應控制在4小時以內,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24小時。
二、甲方根據經營需要與乙方自身條件,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工作崗位之具體工作內容和方式,按照崗位職責說明書和工作流程或相關管理規定執行,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業績進行考核。
根據崗位職責說明書的要求,乙方應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以其全部時間與精力來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三、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的工資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且甲方發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乙方對于甲方支付勞動報酬應及時進行核查。乙方對勞動報酬有異議時,應在收到工資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逾期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確認甲方已依法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全部勞動報酬。
五、甲方依法無需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僅僅只需為乙方單獨繳納工傷保險。受當地政策因素影響,甲方無法單獨為乙方申報繳納工傷保險。
經勞動行政保障部門主持協調,甲乙雙方經多次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20xx
年5月份起,甲方為乙方繳納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從其應得的勞動報酬中扣除其個人應負擔部門的社會保險費。
六、甲、乙雙方約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前10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亦無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合同期限內,如乙方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工作或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期限內,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未按國家規定提供勞動條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甲方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乙方不辭而別,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六條的義務,致使甲方無法或者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手續,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并自愿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甲方按照本合同中載明的乙方的文書送達地向乙方郵寄送達文書,不論乙方是否實際收(看)到,均視為已經送達。當乙方的文書送達地發生變更時,乙方應當在變更后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若本合同的簽訂屬于續簽勞動合同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者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補簽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均確認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勞動報酬均已結清,且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張補繳20xx年5月之前的社會保險費,甲乙雙方之間已無任何勞動爭議,雙方均不再追究任何責任。
十二、本合同執行期間,若此合同或依據此合同訂立的文件中某些條款因為法律法規或相關政策的變化而失效,合同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對雙方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三、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處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不得代簽和涂改,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7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
民族:________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家庭住址: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試用期從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具體標準工資為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2。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
第七條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并等。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并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8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采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天),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動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勞動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人力資源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并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人力資源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人力資源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新勞動合同范本
(一)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人力資源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新勞動合同范本)
(一)甲方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人力資源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人力資源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范本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范本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人力資源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人力資源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勞動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新勞動合同范本要求)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后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新勞動合同范本要求)
雙方履行本勞動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新勞動合同范本要求)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勞動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勞動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并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勞動合同。由于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系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人力資源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人力資源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勞動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勞動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抵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9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于 年 月 日簽署并生效。
甲方名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 證券營業部(地址: ) 負責人:
乙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調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的工作性質為非全日制。合同期限自_20_年 月_ 日起至_20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甲方聘任乙方按照相關制度開展營銷工作,甲方有權根據所在地監管要求或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具體崗位工作。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公司規章,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如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作。
二、工作時間
第三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工時標準,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三、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第四條乙方薪酬不得低于當地法律法規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具體計算方式按本合同第七款“雙方約定其他事項”中第二十七條約定執行,乙方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條甲方每次以銀行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報酬,乙方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
第六條甲方對乙方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超過15天。
第七條乙方應按照國家稅法的規定,主動繳納個人所得稅,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應繳的個人所得稅。如法律法規對非全日制用工的個人所得稅繳納有新的強制性規定的,按新規定辦理。
第八條根據國家及當地非全日制勞動用工合同相關法規,甲方所給予的報酬中已經包含乙方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乙方應自行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各地另有其他相關規定的,按照當地相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如勞動法律法規對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繳納有新的強制性規定的,按新規定辦理。
四、勞動紀律
第十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操作規程和操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乙方應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務,接受公司管理和考核。
第十三條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從事與甲方利益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十四條對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承諾將謹慎盡職地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維護甲方的商譽,并履行下列義務:
1、僅為履行甲方交付工作之目的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將該商業秘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3、非為本職工作的目的,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商業秘密;
4、非為本職工作的目的,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復制、再造、復印、分發該等商業秘密或其載體。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所有載有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磁盤等載體以及所有的副本,不再持有載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載體。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十六條乙方必須保守公司秘密,包括公司、部門和本職工作內的秘密。乙方不得隨意打聽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其他秘密。
第十七條乙方必須對本人從甲方所獲的薪酬、福利待遇保密,不得向公司內外人員泄露,也不得向他人打聽公司內其他人員的薪酬、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乙方的上述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終止;即本合同終止后,乙方也必須保守所知悉的甲方秘密,不得向他人隨意泄露。
第十九條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條如乙方兼有其他工作單位后應向甲方予以書面報告。乙方因其他專職或兼職工作,導致第三方要求甲方承擔責任的,乙方應給予賠償或甲方可以在給其發放的傭金中進行扣減。)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一條無論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雙方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內容履行;沒有明確約定的,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其當地監管機構、證券業協會等文件規定,不按照行業規范和違反公司制度從事營銷工作,應自行承擔責任。導致公司承擔責任的,公司應進行追償或者扣減乙方的傭金。
七、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符合中國證監會及甲方所在地監管機關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六個月后,如乙方名下客戶傭金計提金額仍達不到當地法律法規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二十七條報酬計算及發放方式如下:甲方有權根據行業監管規定及公司制度和乙方的工作質量及業績調整傭金標準。
報酬由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和業績提成組成,采取孰高原則發放。
(一)固定的最低報酬為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經雙方約定每天工作4小時,計算月最低工資公式:最低月工資=最低小時工資 ___ 元* 4 小時* 21.75 天= 元;
以15天為發放周期,月中計算月最低工資并支付,月底計算名下客戶傭金按計提比例應發放部分并支付;
(二)非全日制人員業績提成公式:
Y非全日制人員業績提成=非全日制人員客戶凈創收 × 提成比例 × P
非全日制人員客戶凈創收 = 凈傭金貢獻 (已扣除規費)×(1—營業稅率5.5%)×(1-提成比例×企業所得稅比率25%)
(三)非全日制人員的提成比例根據凈傭金采用分檔全額提成的方式,凈傭金與提成比例對應關系如下表:
月凈傭金區間(單位:元)提成比例)
S < 6000T 30%
6000 T ≤ S < 30000 T 40%
30000 T ≤ S < 50000 T 45%
50000 T ≤ S 50%
注:S為凈傭金貢獻。
T為大盤成交量波動指數,以滬深兩市股基交易量日均1800億為基準按月浮動。
T=當月滬深兩市日均股基交易量/1800億。
(四)P值為非全日制人員綜合績效完成率(完成率0-120%),包括新增指標、銷售指標、突出貢獻、扣分指標和合規指標。P=(新增指標完成率×80%+ 銷售指標完成率×20%+ 突出貢獻—扣分指標) ×合規指標,其中,新增指標最高80分,銷售指標最高20分,突出貢獻最高20分,具體衡量計算如下:
1、新增指標:每月新增有效開戶數為 4戶或新增客戶資產20萬元;
2、銷售指標:營業部布置的銷售任務(當月如果沒有金融產品銷售任務,則銷售指標視為完成);
3、突出貢獻:當月新增市值600萬以上或當月新增銀行渠道1個以上或當月公司理財產品個人銷售額占整個營業部銷售任務30%以上;
4、合規指標:合規指標在平時取“1”;一旦違規展業,取“0”,即取消當月業務提成收入。
(五)分公司或營業部可以組織非全日制員工以團隊形式展業,團隊成員不得超過20人。按照所帶非全日制團隊(不含本人名下客戶)凈創收不超過5%的比例支付團隊負責人管理津貼。
(六) 非全日制團隊模式的報酬構成
1、團隊長報酬總額 = 本人業績提成 + 管理津貼
2、團隊長的業績提成與前述第四條報酬的計算規則相同。
3、團隊制模式以及客戶歸屬說明:
(1)證券的團隊成員不得少于2人,不得超過20人,否則必須裂變出新的團隊,由營業部的非全日制團隊管理小組或證券經紀人管理小組確定新團隊的團隊長。
(2)團隊長按照所屬團隊的凈創收提取的管理津貼,提取時不含本人名下客戶的凈創收。
(3)團隊成員達到一定的標準可以申請升級為團隊長,組建新的團隊。團隊長名下成員育成新的團隊時,原團隊長不再享受育成團隊的管理津貼,但享受新團隊長本人名下客戶凈創收的管理津貼十二個月。
(4)團隊成員申請升級為團隊長,組建新的團隊的標準為;
1、連續三個月傭金超過團隊長,且不低于二萬元;
2、連續三個月客戶資產超過1000萬;
3、營業部能力考核合格。
(5)如果團隊成員離職,其所屬團隊的團隊長代管其名下客戶,仍可計提該部分客戶凈創收的管理津貼,不享受客戶提成;如果團隊長離職,將首先考慮原團隊成員晉升為團隊長。
注:公司將對績效完成率P進行6個月的跟蹤分析,在此期間P=1。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內容與國家、所屬當地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因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第三十條以下由經紀人團隊成員填寫:
(1)乙方為 營銷團隊(團隊長/成員);
(2)根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經紀人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規定,團隊長按照所帶團隊(不含本人名下客戶)凈創收不超過5% 的比例提取管理津貼。
(3)團隊其他成員績效考核辦法及報酬計算標準同上。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1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一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工作(工種),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工作。
第二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合同期限
第五條雙方同意按一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第六條有固定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七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八條勞動合同到期后,若雙方無異議,可按本合同繼續執行,而無需再行簽訂合同。
三、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按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計酬,標準為 元(日/項)。
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合同終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六、其他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以協商結論執行。
第十二天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11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快精神文明建設,建立清潔衛生的長效機制,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按照自愿、平等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為期一年。
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要求續訂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并提供身體健康證明,經甲方同意,可續訂合同手續。
二、乙方工作任務
1、能嚴格遵守鎮政府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安排,聽從調度。
2、乙方每天打掃環境衛生兩次(上午6、00—9、00點,下午4、00—5、00點),垃圾保證全部進入垃圾池或箱。乙方要確保街道24小時干凈,雨雪天氣要照常清潔保潔,保持全天候在區域上崗值勤。
3、人行道和車行道打掃干凈,無垃圾,人行道上的樹木和綠化帶要經常打掃,保持良好的環境。
4、乙方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安全生產,工作中發生大小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和處理,甲方概不負責
5、清掃街道范圍:
三、勞動條件:勞動工具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勞動紀律:乙方應服從鎮政府管理,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完成任務,特殊情況次日不能上班必須向行政執法中隊請假,甲方對乙方工作出現差錯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扣發當月基本工資并提前解除協議。(其中乙方因身體不適,不適應本崗位工作的,甲方將提前解除協議)。
五、鎮執法大隊負責對乙方考核。
如被發出一次整改通知書未及時整改的扣責任人50元工資,如全年出現3次被責令要求整改或被市、縣重點曝光的,予以辭退。年度內如未被責令要求整改和被市、縣重點曝光的、且工作成績優秀的保潔員,年終鎮將給予元獎勵。
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間,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2、本合同應妥善保管,它是建立勞動關系,處理人事爭議的依據。
七、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財政所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xx年xx月xx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
登記 注冊
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通訊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聯系方式(電話) 個人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雙方對勞動合同履行地約定為 (可能跨地區安排人員的合同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
a、每周工作 日,每天工作 小時。
b、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c、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現行崗位是否屬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是 否)可能存在的
危害為: ;甲方所采取的措施、待遇: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雙方約定為: 。
(四)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發標準,雙方約定為: 。
(五)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 (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六) 。
六、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每年向職工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七、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 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 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雙方對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約定為:
d、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并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鑒證單位:
鑒 證 人:
鑒證日期: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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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全日制勞動合同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社會保險登記證號:
聯系電話:
第二條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
現居住地址: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采取下列第 種期限形式: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若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甲方應告知職業危害、防護辦法等。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科學合理安排工作任務。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產品的數量、質量指標和工作任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 種工作制度。
1、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不定時工時制度。
3、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不定時工時制度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制度,要經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第八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九條 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甲方支付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依法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省和統籌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省和統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九條 甲方應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護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至第45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46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七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
簽字日期: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 約 須 知
一、本合同書適用于全日制用工形式。
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三、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和競業限制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全日制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姓名
住所性別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號碼
聯系人戶籍地址
現住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以下簡稱《勞動民法典》)、《____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工資支付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
(二)試用期為,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
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資。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___元;試用期內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___元。
2、雙方約定以確定乙方工資。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____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____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作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防護措施,且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方。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____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____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勞動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經乙方要求甲方繳納,超過一個月仍未繳納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民法典》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勞動民法典》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
(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
(三)項、第
(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
(六)項、第
(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
(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5、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
(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民法典》以及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甲方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勞動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15
非全日制工作是一種彈性工作制度,也被稱為小時工。指的是在《勞動法》規定的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勞動者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以小時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履行相應權利義務的用工形式。它不同于提供家政服務的“鐘點工”、“小時工”,同勞務工也是兩個概念。
非全日制與全日制勞動關系有不同的特點,它不適用全日制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如勞動合同的形式、勞動合同訂立、變更、解除等。因此《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列出專章來規范非全日制勞動合同,鑒于實踐中采用口頭合同的方式較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訂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提出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因此,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可以采取非書面形式訂立,但勞動者要注意保存勞動過程的證明:如工資單、開始工作的日期、工作的時間等,以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無論采取書面形式或非書面形式,都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勞動者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確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與每個用人單位約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時間,應當分別在法定工作時間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在多個用人單位的工作時數總和,不得超過法定最高工作時數。
(2)當事人未約定用工期限的,任何一方均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勞動關系。
(3)當事人可以對勞動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及支付形式、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等內容進行約定。
(4)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小時計算。勞動報酬包括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
(5)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造成工傷或者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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